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合集下载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商业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之而来的是电子商务领域中不断出现的法律和法规。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电子商务领域中的一些重要法律和法规。

一、电子商务法律的基础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是指导和规范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使用的法律。

根据该法,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非特别规定,任何法律文件中的电子签名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合法性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立法的法律。

其中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的合同有效性、网络交易的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数据交换法》电子数据交换法是规范电子数据交换行为的法律。

根据该法,电子数据交换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和法律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靠性。

二、电子商务领域的法规1.网络交易平台管理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是电子商务领域中的核心环节。

为了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包括《网络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争议解决办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的注册和备案要求、信息公示要求、交易规则制定要求等,以保障平台内交易的公平、诚信和可靠性。

2.网络广告管理规定网络广告是电子商务中常见的一种促销方式。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包括《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邮件广告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网络广告的发布要求、禁止事项、虚假违法广告处理办法等,以保证网络广告的信息真实、合法和准确。

三、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上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

1.《关于签署《关于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贸易协定》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旨在加强各国在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请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立法的目的、意义及作用立法目的

请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立法的目的、意义及作用立法目的

三、请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立法的目的、意义及作用立法目的:一、规范电子签名行为。

二、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电子签名法所要解决的最重要问题。

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关键在于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通过立法确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明确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才是合法的,有效的。

三、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电子签名法规定了各方在电子签名活动中的权利义务,明确了电子签名活动规则,确立各方当事人在电子签名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并规定违反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达到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立法意义及作用:一、《电子签名法》将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二、《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座里程碑,它对保证电子商务交易、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而且对今后电子政务以及未来全面的社会信息化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电子签名法》的出台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它解决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这一基本问题,并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签名人的行为规范、电子交易中的纠纷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有了《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就有了解决的依据,真正的网上交易将会逐步发展起来,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些问题也会在发展中逐步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将会很快走出无法可依、盲目无序的状态。

四、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现在电子签名还只适用于企业电子商务活动。

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电子签名同样适用于电子政务领域,今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也离不开电子签名。

不仅如此,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领域越来越宽,应用也越来越深入,电子签名的应用范围也会越来越广阔。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章在网上拍卖会备案中的应用,使他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拍卖会备案,确实减少
了企业的负担。电子印章在合同科的成功应用,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工商局的
其他业务也可以应用电子印章。”
三、电子签名的实现方式
生物识别技术
B
手写签名或图章的 A模式识别C 密码、密码代号或个人识别码
基于PKI的电子签名 E
D 基于量子力学的

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 (1)电子印章的申购。电子印章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购,然后
带齐治安审批所需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再由制章单位根据网上接收的公安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1 第一节 电子签名概述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
的有关规定
1.了解制定电子签名法的必要性; 2.掌握电子签名的形式和法律效力; 3.理解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对社会带来的影响。
1.掌握电子 签名的含义、形式; 2.掌握电子签名的行为规则。
小刚(化名)是四川人,今年26岁,一直想自己创业,瞄准了 厨卫批发这一行业。在网上,他查询到中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决定与其 合作。按照该公司在网上留下的电话号码,小刚联系上了该公司的业务员 邓小明(化名)。为保险起见,小刚于2009年10月28日来到该公司考察, 邓小明热情接待,并带他到公司产品展示厅进行参观。小刚对该公司的实 力和产品都比较满意,当天就和邓小明签订了一份订货单,并当场交付定 金1000元,邓小明也应其要求在订货单上注明“已付定金1 000元整”并签 名。小刚回到四川后立即选定商铺进行装修,有关订购电器的细节问题都 是通过QQ与邓小明商量,邓小明的QQ名是“邓明”,小刚通过QQ,与邓 小明商定订单总货款为70 840元,并对产品的具体名称、型号、规格做了 约定。后邓小明出差,他委托同事阿欧继续通过QQ指导小刚如何去装修商 铺。

电子签名法 概述

电子签名法 概述

电子签名法概述1.电子签名法的立法背景电子签名法是以规范作为电子商务(也包括电子政务)信息载体的数据电文和当事人在数据电文上以电子数据形式“签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制度。

以计算机网络和电子技术应用为依托的电子商务,具有远比传统商务更为便捷、高效、覆盖面广、交易费用低廉等明显的优势,更能适应信息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因而其发展迅猛,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

但电子商务所带来的贸易方式革命性的变化,却遇到了传统法律的障碍,产生了一系列必须解决的法律问题,主要是:1、书面形式问题。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重要商务文件,包括重要的合同、商业票据等,都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不具法律效力。

但无纸化的电子商务以数据电文代替纸质媒介为信息载体,不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

以数据电文形式记载的交易信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予以明确。

2、原件和保存问题。

重要的商务活动要求提供和保存相关原件;在发生纠纷提起仲裁或诉讼时,要求以原件作为证据。

而电子商务以数据电文在计算机网络间传递信息,电子数据都记录在计算机内,输入到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都只能算是“副本”。

那么,如何确定数据电文的“原件”,什么样的数据电文可以视为符合法律要求的书面形式,需要明确。

3、签名问题。

传统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在纸质文件上手书签名或盖章,一是为了证明身份,二是表示对所签名盖章的书面文件的认可,受其约束,不得反悔。

鉴于签名盖章对保证交易安全极为重要,有关法律规定,书面合同等重要的商务文件,须经当事人签名盖章始生效力。

而在电子商务中,通过计算机网络以数据电文传递交易信息,不可能采用传统的手书签名、盖章方式,为此人们创造了在数据电文中用电子数据“签名”的技术,以其作为保证网上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

这种签名是否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也需要法律予以明确。

4、电子签名的规则不明确,对电子签名人的行为缺乏规范,发生纠纷后责任难以认定。

5、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不明确,行为不规范,认证的合法性难以保证。

电子签名法解析

电子签名法解析

《电子签名法》相关问题解析[摘要]《电子签名法》发颁布实施有利于电子商务、电子政务、银行、税务业务的发展。

本文主要阐述了《电子签名法》的意义,从其出台的背景及过程出发,分析了《电子签名法》实施后带来的一系列变化和问题,为《电子签名法》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有一定借鉴价值。

[关键词]电子签名法背景法律认证机构安全技术支付一、《电子签名法》出台背景及过程从国外的立法现状来看,所反映出来的共同趋势是电子商务类的立法虽然起始时间不长,但发展极其迅猛,迄今已有60多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地区出台了自己的电子商务专门性立法,这其中又以电子签名类的立法居多。

就其内容而言,也存在着大量的共同之处,譬如电子记录效力原则、交易安全原则、中立和非歧视原则、自治原则、国际协调原则等等已经得到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认可[2]。

这种现状一方面给我国的电子商务的立法提供了大量可供借鉴的国际资源,另一方面却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这一新兴的法律领域,由于电子商务本身的跨地域性和全球化特征,不尽快出台自己的法律,不仅仅会与国际大环境脱节,更重要的是,将可能在国际经济领域竞争中丧失话语权。

此点不难从我们以往的经历中获得历史经验。

相比较其他国家而言,我国的电子签名法诞生的时间较晚,不仅仅晚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相对于亚洲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也要迟上几年。

不过在此之前,存在部分已修改过的法律,如《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等以及大量的行政性和地方性的法规规章对现实中的电子商务法律关系进行调整。

然而,正如有学者所评价的,这些法律法规存在着诸如立法层次低、侧重管制、内容不尽合理等等缺陷[3]。

尤其是对于电子签名方面的法律更几乎是一片空白。

鉴于此种情况,2002年,国务院信息办委托有关单位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最初的定位是行政法规。

但是2002年10月,国信办将《条例》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后,国务院法制办认为还是应该上升到法律,又认为数字签章是一种技术限定,可能会阻碍新技术的发展,于是在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后,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草案)》。

我国电子证据之浅析从《电子签名法》全国第一案判决谈起

我国电子证据之浅析从《电子签名法》全国第一案判决谈起

2、技术支持不足: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和认证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但 目前很多法院和律师缺乏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难以充分发挥电子证据的证明效 力。
3、举证难度大:由于电子证据的无形性和易篡改性等特点,其收集和证明 难度较大。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四、电子证据获取之途径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原告提供的电子邮件进行了技术鉴定,确认了电 子邮件中原告的电子签名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且不可篡改的。因此,法院 认定该电子邮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 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电子证据在法律诉讼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本案中, 电子邮件作为电子证据具有很高的证明力,因为它不仅有原告的电子签名,而且 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也得到了技术鉴定的确认。这表明了电 子证据在法律诉讼中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可靠性:可靠性是指电子证据必须是准确的、没有任何误差的。在《电 子签的生成和存储方式可靠, 且未被篡改,那么可以认定该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因此,要证明电子证据的可靠 性,关键在于确保电子签名的生成和存储方式可靠并证明其未被篡改。
3、完整性:完整性是指电子证据的内容必须完整无缺。在《电子签名法》 全国第一案判决中,法院认为,如果电子签名的内容与原始文件一致,且未被篡 改,那么可以认定该电子签名的完整性。因此,要证明电子证据的完整性,需要 证明电子签名的内容与原始文件一致且未被篡改。
我国《电子签名法》与联合国 《电子商务示范法》的比较研究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电子签名成为了一种越来越重要的法律工具。我 国和联合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以规范电子签名的使用和发展。本次演示将比 较研究我国《电子签名法》和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以期为电子商务的健 康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9部规章解读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9部规章解读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9部规章解读随着电子商务发展的日益成熟,电子认证服务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保障电子认证服务的安全、有效性和公信力,国家相继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九部规章。

本文将对这些法规进行解读,从法规的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意义三个方面着手,分析这些法规对于电子认证服务的管理、规范和发展意义。

一、电子认证服务管理背景与现状1. 电子认证服务的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业务活动转移到了网络上。

为了确认识别网络中的各方交互行为,验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电子认证服务应运而生。

在数字时代的网络环境下,电子认证服务得到广泛应用,在在线银行、电子商务、政务等领域都有着重要作用。

电子认证服务是通过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方式,帮助网络用户在虚拟世界中进行真实的身份认证和数据授权的安全服务。

它是为了确保电子商务等在线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要方式。

2. 电子认证服务的现状目前,我国的电子认证市场正在快速发展。

据第三方调查机构的数据表明,截至2019年底,我国电子认证市场规模已达到442.7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46.6%。

在这个市场中,大型企业、互联网公司和金融机构占据了主导地位,其次是中小企业和政府机构。

此外,用户对于电子认证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从而推动了电子认证市场的快速发展。

然而,电子认证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信息泄露、虚假认证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公信力和信任度,同时也阻碍了电子商务和政务的发展。

因此,国家不断出台各种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电子认证服务的监管。

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解读1.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是我国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的重要法规,于2015年发布。

该法规旨在规范电子认证服务市场秩序,加强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电子认证服务的公信力和安全性,促进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发展。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答案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答案

· 数字信息资源建设 和网络化数字信息 服务的推进成 为国 家信息化建设 的中心环节。数字信息 服务促进 了社会信 息 资 源的生产 、 传递与利用 , 对促进经济发展 、 科技进步与 社会繁荣 起着不可忽视 的作用。
· 针对日新月异的数字化信息传输环境 ,世界各国都在不 断寻求适应新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公民隐私权概述
何为隐私
“ 隐私”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意思为不愿告 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
隐私 自古就有, 但真正形成一种权利受到保护却 是近代以后的事
2、公民隐私权概述
何为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 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 , 不被他人非法侵扰、 知悉 、 搜集、 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2、公民隐私权概述
总体上说, 我国的隐私权立法散而乱, 条文散见于 《 宪法》 、《 刑法》 、 《 民事诉讼法》 、 《 刑事诉讼法 》 、 《 律师法》 、 相关司法解释、 行政法规及一些地方性 法规等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法律之中, 规范内容缺乏衔接 性 , 尚未形成一个体系, 有些法律条文间甚至相互矛盾 , 给司法实践造成一定的困难。
对公 民隐私的公布要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不要超出 一般道德水准所要求的限度 , 尽量兼顾到隐私权与知情权 双方的利益, 努力协调好两者的关系。
3、数字知识产权与保护概述
何为数字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所有人对创造性活动成果依法享
有的权利,它本质上是一种特定主体所依法专有的无形财 产权,其客体是人类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 所创造的精神产品。
4月 1日, 为总结《 电子签名法》 实施五周年的工作经验,进 一步宣传和落实 《 电子签名法》 ,推广电子 签名 应用创造良好环 境,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在北京召开 《 电子签名法》实施五周 年座谈会。 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介绍了 《 电子签名法》实施五年来的经验 ,汇报了 “ 十二五 ”电子签名 与认证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电子签名法》实施五年来, 我国的电子签名 及认证服务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 依法设立的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达到 3 O家,发放有效证书超过了 1 0 0 0万 张。这些证书广泛应用于报税、报关、 外贸管理等政务领域和 网络银行、网上证券、网上支付等商务领域,已经取得了良好 的效果,为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简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简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简评阿拉木斯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

该法共五章三十六条,它是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制环境,促进安全可信的电子交易环境的建立,从而大力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交易及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安全性和不可抵赖性等问题一直是关系到电子商务得以顺利开展的核心问题之一,而目前以非对称密钥系统为主的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可以基本解决交易及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安全性和不可抵赖性等问题,该技术在电子认证机构的支持下得到快速应用和发展,其安全可靠性已经过大量实践的检验。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给予电子签名以传统签名、盖章同等的法律地位就成为电子签名得以广泛应用和发挥功效的前提,也是近十年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内容。

从1995年至今,已有三十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先后制订了电子签名法或以确立电子签名法律地位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法,从根本上为其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已成为国际立法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大势所趋。

在我国,从2000年开始,来自业界和学界的关于电子签名立法的呼声开始出现,并且这一需求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深化而更加突出,大量电子商务交易由于无法在电子文件、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等方面得到法律的有力支持而受到阻碍,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电子合同的合法性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瓶颈”问题之一。

虽然海南省、广东省和上海市先后进行了地区性的电子商务立法,但受区域性的局限,这些地方立法发挥的作用有限,并且由于缺乏更高层次立法的指引,地方立法之间存在一些冲突和需要协调的地方。

我国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将彻底改变这一局面,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一些关键性的法律问题,实现我国电子签名合法化、电子交易规范化和电子商务的法制化,并为我国今后的电子商务立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电子签名法合法性认定和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合法性认定和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合法性认定和法律效力在互联网时代,电子签名作为一种新兴的签署方式,在商务领域和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对于电子签名的合法性认定和法律效力,一直以来存在着争议和困惑。

本文将探讨电子签名法的合法性认定和法律效力,并对电子签名的保护措施进行梳理。

一、电子签名法的合法性认定1. 法律规定电子签名法的合法性认定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得到了明确规定。

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电子签名是以电子方式表示签名人认可所载信息真实性的数据。

”这个法律对于电子签名的定义和作用进行了明确,为电子签名的合法性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规定了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各方当事人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合同,符合本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不符合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的,合同成立。

”也就是说,只要电子签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电子签名法的法律效力1. 合同签署电子签名在合同签署中的法律效力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

《合同法》第十一条对于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进行了规定,确认了数据电文形式下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通过电子签名进行合同签署是合法有效的。

2. 法律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电子签名可以作为证据的形式。

在诉讼过程中,电子签名可以作为证明合同真实性的证据进行呈现,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电子签名的保护措施1. 隐私保护电子签名涉及到个人信息和隐私,需要得到充分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都需要经过明确的授权和合法合规的程序。

在使用电子签名服务时,用户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

2. 技术安全为了确保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相关技术措施非常重要。

焦点解读之二《电子签名法》

焦点解读之二《电子签名法》

人或其负责 人签字、 盖章 以 便让交易 方 双
识别是谁签的合同 保证签字或盖章的人
认可合同的内容,在法律上才能承认这份
一 在电 签 法颁 两 月 2 《子 名 》 布 个 后 恻
年1 月信息产业部开始了电 0 子认证服务业

外的商务交易之中 并对全球经济一体化
的 迅速发展发挥了 重要的作用。 然而 与国
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保障电子交易安全。 这 对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而言 无疑是一个 重要里程碑。 从此, 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了 法
律的强大后盾 公司企业将可以 更加放心
呻 狐 年月 式 始 施 ( 子 定 4 旧正 开 实 。 %
签名法 的 》 颁布 标志着 我国电 商务法 子 律
管理办法和制度中逐步加以 体现。同时 《 电子签名法》在设立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
一 发 进 至 个 的段 建 展 入I一 新 阶 。 设 J
} 《子 名 》 是 国 息 领 第 电签 法 既我 信 化域
’部法 也 行 许可 》 布 行以 一 律. 是《 政 法 颁 施
} 来在信息产业和 信息化方面由 法律设立的
入制度的同时, 规定了 政府部门 有必要对 电 认证机构实 子 施有效的、 适度的 监管。 明
实现电子签名的技术手段有很多种
但目 前比较成熟的. 世界先进国家普遍使
效力, 所以 当纠纷发生时 法院仍无法将 这些传真、 子邮件采纳为证据, 电 数据电文
1第 一 会 通 会 十 次 议 过了《 华 民 和 中 人 共 国 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境外电子签名认证
.电 子签名法》 (以下简称《 电子签名法》 卜并 证书核准等方面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还
须在今后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 在配套

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效力

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效力

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效力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签章在商业活动和个人事务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作为一种新型的授权方式,其效力也逐渐受到关注。

本文将从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的定义、法律依据、效力认定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的定义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人为了授权被委托人代表自己办理某项事务,而以电子签章的方式制作的授权文件。

它既包括电子形式的授权书,也包括以电子签章的方式签署的纸质授权书。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章作为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法律上具有相应的效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合同事务。

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作为一种授权方式,其效力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认定1. 真实性与合法性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是认定其效力的前提。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在使用电子签章时,确保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此外,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 电子签章的可靠性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章的可靠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电子签章制作数据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章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3. 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的公示性为了保障交易安全,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应当具有一定的公示性。

当事人可以在相应的平台或者系统中查询、验证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效力。

四、结论综上所述,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在法律上具有相应的效力。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注意确保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以及电子签章的可靠性。

此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的应用范围和效力认定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第3章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第3章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4.电子签名的作用
如果接接收方对发送方电子签名验证成功,就可以 说明以下三个实质性的问题: (1) 该电子文件确实是由签名者的发送方所发出 的,电子文件来源于该发送者。因为,签署时电 子签名数据由电子签名人所控制; (2) 被签名的电子文件确实是经发送方签名后发 送的,说明发送方用了自己的私钥作的签名,并 得到验证,达到不可否认的目的; (3) 接接收方收到的电子文件在传输中没有被篡 改,保持了数据的完整性,因为,签署后对电子 签名的任何改动都能够被发现。
3.2 电子签名原理
3.2.1 电子签名相关术语 1.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 代表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2.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 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3.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4.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是指在电子签名过程中使用的,将电子签名 与电子签名人可靠地联系起来的字符、编码等数据; 5.电子签名验证数据:是指用于验证电子签名的数据,包括代码、 口令、算法或者公钥等。 6.密钥技术 7.摘要技术(hash函数) 8.电子认证
第3章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200 Nhomakorabea年3月学习要点
电子签名的含义 电子签名的形式与条件 电子签名的原理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开篇案例:山大教授破解指纹密码 ――电子签名是否绝对安全?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银行、网上合同、 电子签名等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网络已经 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电子 商务在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 也存在着安全隐患。一直在国际上广泛应 用的两大密码算法MD5、SHA-1,近期 宣布被一名中国密码专家――王小云教授 破解。

合同电子版签字有效吗

合同电子版签字有效吗

合同电子版签字有效吗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使用电子化管理方式,其中合同签署也无法避免。

那么,合同电子版签字有效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有关电子签名的重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合同法》、《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意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8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颁布施行,对我国的电子签名体系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其中,第二条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定义以及其在法律中的地位。

根据这个法规,电子签名是指用电子方式标识个人身份、表达个人意思的数据字符串或者电文。

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不得否认法律效力、抗辩或者无效。

《电子合同法》《电子合同法》于2005年8月31日颁布施行,其中最为重要的规定是第四条。

根据这个规定,电子合同自动具有与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同时,该法还对电子合同的签署、格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确保电子合同能够充分体现合同法律的效力。

电子版合同签字的有效性根据上述法规规定,电子签名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手写签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电子版签字是有效的。

如果企业和个人在签署合同时使用了电子签名,则这份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此外,有关电子签名的相关企业也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研究和开发工作,以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注意事项虽然电子版合同签字是有效的,但在签署电子合同时,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在签署电子合同时,需要注意电子签名的真实性。

因此,企业和个人在使用电子签名时要保证电子签名的安全性,防止泄漏或被盗用。

确认签署时间在签署电子合同时,需要确认签署的时间。

因为电子合同可以随时修改,并且可以复制,因此需要记录签署时间以及签署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以保证合同签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浅析电子商务中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浅析电子商务中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浅析电子商务中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浅析电子商务中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1. 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电子签名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认证方式在电子商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对电子商务中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进行浅析。

2. 电子签名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形式表示、表明一定身份的数据,或者其他与电子数据报相关联的电子数据的方法。

简单来说,电子签名就是用电子形式表示的个人或机构的确认意志。

3.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制度3.1 法律效力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效力。

这意味着,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电子签名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2 签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中,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真实性:电子签名的真实性指的是签名所属人正确无误,没有被冒用。

为了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电子商务平台通常会要求用户进行身份验证,以确认签名所属人的真实身份。

完整性:电子签名的完整性指的是签名所附带的电子数据没有被篡改。

为了保证电子签名的完整性,电子商务平台通常会采用加密算法等技术手段,确保签名过程和签名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3 证据力问题电子签名在法律上一般被认定为证据,可以作为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重要证据。

但是,对于电子签名的证据力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争议。

在判定电子签名证据的法律效力时,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签名所属人的身份是否真实有效;签名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签名数据是否完整且未被篡改。

只有在上述因素得到合理确认的情况下,电子签名才能被视为有效的证据。

4. 电子签名的法律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进行了明确规定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律法规对电子签名的使用提出了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合同法》:对电子合同的形成、效力以及电子签名的使用做出了具体规定。

解读《电子签名法》

解读《电子签名法》


电子签名的基本实现过程是:电子签名人用 只有自己知道的私钥对特定数据进行加密生 成电子签名,其他人用电子签名人公开发布 的公钥对电子签名进行解密以确认电子签名 人的身份。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 签名认证证书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电 子签名人的公钥信息。正因为密码技术在电 子签名中的重要作用,我国《电子签名法》 明确规定,开展电子认证服务必须事先取得 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实际上是为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设置了一 项前置性行政许可。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和电子签名验证数据 是与电子签名有着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就是用于生成电子 签名并将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可靠地 联系起来的字符、编码等数据。电子签 名验证数据,就是用于验证电子签名的 数据,包括代码、口令、算法或者公钥 等。
二、什么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 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那么 什么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呢?根据《电子签名 法》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电子 签名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 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 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 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 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 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此外,根 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选 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 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 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 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 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 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 的其他情形。

电子签名法概述

电子签名法概述

电子签名法概述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签名法》。

签名法是我国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扫除电子商务发展障碍的重要步骤。

一、《电子签名法》意义电子签名法无疑是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的标志。

现在,人类的一切信息表达、信息记载均可数字化,信息生成、传输、修改、再现等亦可通过计算机和网络得以实现,数字形式愈来愈多地替代纸面形式,成为人类活动和意思表示载体。

但是,现行法律体系是以纸面记载为基础的。

譬如,法律在许多情形下直接规定只有书面证据才具有直接证据效力。

所以说,在倡导无纸化办公和无纸化交易的今天,电子化对传统法律体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有待于法律的调整和统筹。

电子签名法重点要解决的是数据电文如何等同于传统书面证据这一问题。

传统法律有一套成熟的规则判定什么样的纸面记载(书面)具有直接的证据效力。

例如,书面形式、手书签名和原件这三项规范性要求是一项有效的书面证据基本要求。

但是,在电子环境下,几乎不存在原件,也没有手书签名,如何确认一份电子文档是某人所签发,认定为“原件”,必须有相应的规则。

缺少这样的规则,一遇到纠纷打起官司来,当事人一般不能说服法官直接认定电子记录的证据效力。

规则的缺失所导致的尴尬局面是:我国《合同法》已经确认数据电文为书面合同了(《合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法院还不能认定电子记录的证据效力。

这里的问题不出在法院,更不能归咎于当事人,主要在于没有相应的规则。

电子签名法便是旨在确立此种规则的法律。

它主要解决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二章规定了数据电文,第三章规定了电子签名。

其中对于数据电文法律效力规定所采用的方法仍然是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的功能等同原则。

功能等同原则,由三项等同内容构成:一、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书面要求(书面等同);二、只要使用一种方法来鉴别数据电文的发端人并证实该发端人认可了该数据电文的内容,即可达到签字的基本法律功能,也就是说,电子签字在法律效力上可等同于传统的签字;三、数据电文首次以最终形式形成后保持了完整性且可视读,即满足原件标准。

《电子签名法》和《合同法》

《电子签名法》和《合同法》

《电子签名法》和《合同法》
有效电子合同准入门槛较高,其横跨安全、技术、法律等多个交叉领域。

有效电子合同是指缔约各方在因特网上、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形成的缔约数据电文。

按照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其具备书证的司法效力,可完全等同纸质合同。

这里,我们先看下两条重要的法律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两条法律条例,都是千禧年初施行至今的法律,撇开技术是否能够实现不谈,这是有效电子合同的关键要素(有效的合同形式)及核心要素(可靠的电子签名),特别是2004年《电子签名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诞生。

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和实施,电子签名将获得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我们周围,广义上的“电子合同”有很多种,但是具备真正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非常少。

市场上充斥着使用水印、PDF签名、可视化图章甚至是PS后的所谓“电子合同”......这些往往是李鬼多于李逵,统统不具备司法效力。

而企业签署的电子合同必须要具备法律效力。

那么我们第一步要搞清楚什么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区别于执笔者为了表示对文件、单据负责而亲自写上自己姓名和画上记号的,具有法律意义行为的签名,电子签名是附加于数据电文中,或与之有逻辑上联系的电子形式的数据。

它可用于数据电文签名人的身份,并表明同意数据电文中所包涵的信息内容。

传统的签名是指特定的人手写的自己的名字,以此来表达他将受书面内容的约束的意愿,对签名的要求包括正确的名字、书面形式、本人亲手书写。

但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传统的电子签名形式成为了许多交易的障碍。

形式上的要求常导致不公平;在公众交易或贸易方面缺乏操作性;不便于在电子通讯环境中使用等缺陷使传统签名收到质疑。

并且传统签名本身就具有局限性及风险,它局限于以纸面等有形固体物为介质,无论是书写还是传送,都较之电子通讯媒介的成本要高很多。

其次,它必须由个人亲自书写,这虽然对法律形式的发生具有证据法上的意义,但是从交易数量和频率上看,由于受书写人的精力、时间及其行动空间的约束,不适合于大规模的交易行为的进行。

其三,传统电子签名存在相当大的被仿冒的可能性,一方面仿冒并不需要很高的技术或成本,另一方面对伪造签名的鉴定,却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和专业的技术,并且其鉴定的准确性绝非万无一失。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兴起,交易安全成为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信息的保密性;交易各方身份的认证;信息的防抵赖性;信息的完整性、防篡改都是它的需求。

并且在以计算机网络工具的商务交易中,信息的载体已变得无纸化,因此电子签名便应运而生了。

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名在功能上具有等价之处,但其间有许多的差异。

电子签名一般是通过在线签署的,是一种远距离的认证方式,具有时空性,不像传统签名保证签名人亲临现场;电子签名本身是一种数据,它很难像纸面签名一样,将原件向法院提交;电子签名可以一个人拥有多个,每使用一个信息系统,就配发一个,但他们唯一标识一个主体;传统签名几乎不存在被签名人完全忘记的情况,但电子签名有可能被遗忘,记忆难度大;传统手书签名可以视觉比较,但电子签名一般需要计算机系统进行鉴别。

电子签名在技术上被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个人身份或个人身份号码(PIC/PIN),即以人为的特征作为鉴别的参照物;第二类是与用户个人身份特征相联系。

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需有国际通用性,具有一定基本功能,具有相当的安全性。

电子签名还应满足独特性,能表明该签名是其拥有者直接签署,或使用由签名拥有者独占控制下的方式生成,附加于数据电文之中,并对数据的完整性提供可靠保证的方式生成,与数据电文相联系的,电子签名的归属与完整性推定是对其基本功能的补充措施。

同时电子签名它满足法律关于签名的要求与约束:当事人以合法的方式签署了电子签名,他不可否认的承认自己是电子签名的发送人,如果数据电文构成一项法律文件,它就是该文件的发送人;签署人承认、认可、证实了数据电文的内容,如果该数据电文构成一项法律文件,他就不能对该文件内容否认其所做出的承认、认可、证实。

《签名示范法》是联合国2000年9月颁发执行的,适用于需要使用电子签名的各种商业活动中,要求平等对待签名技术,保持国际协调性,尊重当事人意愿。

并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基本要求,预决性以及使用人、证书服务者的义务,使得电子签名具有可信赖性。

我国《电子签名法》制定于2004年8月28日,2005年4月1日执行,共五章三十六条。

用于规范电子签名使用环境,确立其法律效力。

第一章“总则”中规定了立法依据、数据电文的效力等问题。

肯定了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的一般效力,明定其排除适用范围,是本章宗旨所在。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其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存储的信息,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就不得因其采用数据电文或电子签名的形式而否认其法律效力,并且指出涉及人身关系、不动产权转让、公用事业服务的不得采用。

第二章“数据电文”直接对电子通讯——这种现代行为手段做出基本的规定,为电子签名做了前提性铺垫。

与联合国贸法会《商务示范法》相似,该章主要运用“功能等同原则”明确了数据电文的书面、存留、收发等效力与规则。

因为在《签名示范法》之前我国尚不存在系统规定数据电文效力的法规,而电子签名又是数据电文的具体形式,所以在规范电子签名之时,必须先确定数据电文的基本规则。

我国《电子签名法》同时承担着贯彻联合国贸法会《商务示范法》和《签名示范法》的任务。

规定了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且能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并且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地点、责任人做出了严格的界定,从而有利于权利、责任划定、仲裁。

第三章“电子签名”是该法的核心,它规定了安全电子签名的与手书电子签名所具有的同等效力。

为了实现该法的目标,还规定了安全电子签名的条件,及其保障组织——认证机构的设立与运营规范。

针对电子签名的参与者进行多方面的规范,要求可靠的电子签名必须符合可靠条件,以及证书内容的要求,国家信息产业部的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分别给电子签名的使用者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规定了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责任,其目的是为电子业务(包括商务和政务)提供良好的制度化条件,实际上也营造社会信用环境。

此外,还涉及到许多新的技术术语,第五章为附则对之作了专门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