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运行管理规定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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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运行管理规定
1、安全监测监控工岗位责任制
2、监控室值班运行管理规定
3、安全监控设备检查调校管理制度
4、仪器维修室管理制度
5、安全仪表检查、维修制度
6、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7、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8、传感器定期标校、断电器断电功能试验
9、安全监控室值班运行管理规定(报表管理制度)
10、监控信息监测日报审阅、汇报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2、安全检测工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3、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标校等方面的工作。
4、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5、负责检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矿井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气体指标和超现时的处理方法,瓦斯监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7、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8、了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以及有关瓦斯管理方面的知识。
9、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类会议、安全活动和业务培训。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汇报。
监控室值班运行管理规定
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掌握监控电脑的参数设置,熟练操作监控电脑,能够根据主付机运行状况及时映射网络服务器,调整报表设置。
值班人员24小时监控所有(测点)设备及UPS电源运行状况,每隔1小时对所有(测点)被监控设备巡回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
监控室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监控室值班人员班中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洗衣服、看小说等,违反此条罚款50元,按一般违章处理。出现脱岗、睡岗、串岗等现象,按严重三违处罚。
监控室内任何人不准抽烟、喝酒,乱扔果皮纸削。违反此规定罚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各50元。
值班人员每班要对电脑、打印机、监视器等设备进行卫生清理,时刻保持好室内清洁卫生。卫生检查扣分的,罚值班人员50元。
掌上电脑由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发放,回收。
值班人员要将掌上电脑编号管理,定期对掌上电脑检查维护,将检查结果填入值班记录。
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对收回的仪器要细致检查,及时将掌上电脑上的数据传至监控主机,然后清理卫生后存放在仪器架上,摆放整齐。
所有人员在领用掌上电脑时,要当面检查掌上电脑的完好情况,经使用人员和发放人员双方认可后,填写领用记录,并在发放记录上签字。
使用人员必须爱护好掌上电脑,按规定使用掌上电脑,掌上电脑要随身携带,不用时要将掌上电脑放入皮套中,不准乱扔乱放,更不得转借他人玩耍,随时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因质量标准低、本人行为不规范、违反劳动纪律被矿管理人员罚款者,工区按等额进行加罚。
安全监控设备检查调校管理制度
1、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安全监测工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并记录存档。
3、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并记录存档。
4、每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记录存档。
5、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校正包括零点、零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6、安全监测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误差较大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回采工作面由检测工检查调校,各掘进工作面由瓦检员检查调校。)
7、使用中的监测装置断电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采掘工作面、井巷等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工作。
8、监测装置在井下运行6个月以上,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
9、因故障检修与检测装置关连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装备运行时,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或矿技术负责人)同意后,在检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10、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否则,按矿有关规定处罚。
仪器维修室管理制度
1、维修室内严禁烟火。
2、维修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各类仪表摆放整齐,分类管理。
3、各类仪表维修校正完毕后,要作好记录。
4、维修校正的仪表要由专人保管、发放,并建立登记制度。
5、使用中的便携仪应由专业人员每隔10天用标准气体进行校正,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
6、便携仪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对仪器的零点精度何报警点进行检查何调整,确保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便携仪工作电压低于2.3V时,应立即进行充电。
8、便携仪充电应在通风良好,并远离矿灯充电房何H2S等有害气体处。
9、光瓦及断电仪的维修必须按照说明书进行。
10、仪表因发放回收不即使造成的,由维修室负责赔偿。
11、凡因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仪表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
12、光瓦、便携仪及风速表的仪表半年必须到局计量处进行强检修校正一次,并有合格证及标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