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探析

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探析
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探析

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探析

一、高校行政化的定义、表现、原因及弊端

(一)高校行政化的定义

高校行政化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组织属性、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与行政机关有着大体相同的属性。

(二)高校行政化的表现

具体表现为:对外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细微,高校在政府深入细微的管控之下,自主性越来越差,对政府的依附性越来越强。在这样的管控之下,高校毫无自由而言,被迫成为接受政府管理、执行政府决策的办事机构,高校越来越像政府的组成部分,办学自主权正被一点点蚕食。高校依附于政府和教育行政单位,丧失独立性,成了政府和教育行政单位的附属。

对内表现为高校内部管理行政化倾向严重,高校采取了与政府机关相同的管理体制,高校内部己经不再是学术的圣地,学术权力己经沦为行政权力的附庸。高校按照行政体制的结构和运行模式来建构和运行,俨然成了官场,这就严重偏离了大学作为以道德和知识育人的场所,必须以追求知识和学术为目的,以科学精神为核心凝聚力,并且应有某种对绝对精神追求的本质要求。在大学内部,行政权力凌驾十学术权力之上,行政机构成为学校主导部门,大学内部的所有资源配置,无论是经费来源、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职称评定、研究课题、教学方案等,一律由行政官员主导的行政管理系统控制。

(三)高校行政化的原因

大学行政化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和社会基础。第一,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高校实行全面的管理,对高校的自主权的认识不足。政府是高校的出资者、举办者,“谁出资、谁定调”是高等教育领域的金科玉律。我国高校是由政府出资兴建的,政府提供了财政支持,我国高校当然不能放弃对高校的管控。第三,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全能政府理念在计划经济体制卜发挥得淋漓尽致,事无巨细地将一切都纳入计划管理,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也不例外。制卜的传统模式。第四,官木位思想根深蒂固。高等教育的行政化是全社会官木位思想的产物。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以官为木、以官为贵、以官为准,一切为了做官的思想倾向仍长期存在。传统的引导,不少人都把做官、做高官作

为人生信条和行为取向。在这种官木位意识弥漫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中,行政权力已经超出了它木来应该起作用的范围,高校也不可能“出淤泥而不染”。再者从建国初开始高校就设立了行政级别,列为政府机构之一,高校的校长一般由教育部直接任命,所以高校行政化一部分也是“被行政化”。

(四)高校行政化的弊端

高校行政化导致了我国高校接受政府行政管理的统一模式,按统一标准建设发展,扼杀了高校的特色发展,高校办成培养统一标准“人才”的工厂。只有实现高校去行政化,赋予高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真正实现大学自治,才能为高校的发展提供广阔空间,才能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高校行政化淡化学术氛围,束缚了高校的自由发展,造成高校官僚主义风气盛行,严重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而,高校的去行政化问题就愈发显得重要。

二、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选择

(一)政府层面:从管制到监管

在去行政化方面,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政府和高校如何定位,还需要我们作出进一步的讨论和思考。国内诸多学者一针对我国高校行政化现象的实际,借鉴其他国家高校运作实践,对高校去行政化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服务型行政管理;二是改变学在官府的状态,让高校独立自主、法人化;三是重视学术权力,主张教授治校;四是规范行政权力,重视学术自由;五是加强制度构建,界定政府和高校职能,等等。

1、尊重教育规律

(一)尊重教育规律,强化人本理念

尊重教育规律,认清大学本质,树立现代大学理念,是大学去行政化的思想前提。强化学术权力,弱化行政权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专家、教授治校。高校的科层化,必然导致教授的权力受限,不能激发起这一学术群体成员的强烈的参与意识。政府要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转变教育观念,转变过去那种全面干预的管理模式,制定运行规则、规范法规制度,变管理为服务,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承认高校的教育主体地位,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

第一,政府与高校具有订立行政合同的基础。上文已经阐述了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

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相对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政府在对高校行使教育管理职权时,其法律地位是处于管理者的行政主体,高校则是政府教育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二者之间基于高等教育事业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我国政府对高校的教育行政管理仍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卜的直接管理层而上,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渗透到高校教育活动的方方而而,在许多问题上甚至直接介入管理,如招生、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等。实现高校去行政化需要重新定位政府与高校的关系,高校去行政化并非要求政府放弃对高校的管理,而是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改变原有的政府直接介入高校内部事务的管理模式,赋予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政府与高校有订立行政合同的基础,政府与高校的目的是一致的,政府订立行政合同的目的在于发展高等教育事业,高校的直接目的是自身的发展,间接实现发展高等教育的国家利益。因而,二者不应是对立的,而应是统一的。当然在统一的前提卜会有矛盾的出现.这些矛盾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合意的方式得以有效解决,而实现二者积极合作的有效方式就是订立行政合同

3、转变政府管理模式

高校去行政化是要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自接事无巨细的管理转变为间接统筹全局的管理,也可以说山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政府职能转型.去行政化要求高校摒弃官本位官僚作风的恶习,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自主办学,依法治校,学术兼容,尊师重教,探索真知,回归大学本Vn.注重科学管理、提倡专业行政、注重管理者素质提升fl.也可认为高校“去行政化”主要是调整外部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方式,调整学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规范行政权力的使用,避免完全用行政的手段和思维来解决学术和教育问题,减少自至去除行政因素对学术和教育的负而影响.

第一,政府与高校具有订立行政合同的基础。上文已经阐述了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相对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政府在对高校行使教育管理职权时,其法律地位是处于管理者的行政主体,高校则是政府教育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二者之间基于高等教育事业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我国政府对高校的教育行政管理仍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卜的直接管理层而上,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渗透到高校教育活动的方方而而,在许多问题上甚至直接介入管理,如招生、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等。实现高校去行政化需要重新定位政府与高校的关系,高校去行政化并非要求政府放弃对高校的管理,而是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改变原有的政府直接介入高校内部事务的管理模式,赋予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政府与高校有订立行政合同的基础,政府与高校的目的是一致的,政府订立行政合同的目的在于发展高等教育事业,高校的直接目的是自身的发展,间接实现发展高等教育的国家利益。因而,二者

不应是对立的,而应是统一的。当然

在统一的前提卜会有矛盾的出现.这些矛盾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合意的方式得以有效解决,而实现二者积极合作的有效方式就是订立行政合同。

第二,订立行政合同可以实现政府对高校必要的监控。我国高校尚未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政府对高校的计划管理显然与市场经济体制格格不入,高校去行政化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能否完全放弃对高校的监管?政府能否将高校完全推向市场?答案一定是否定的。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卜,高校不可能脱离市场超然存在,高校中早已融入了市场因素。但高校是从事公益活动的组织,高等教育具有公益性,如果完全把高校推向市场,高校会沦为市场的奴隶,进而失去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公益目的性。为了保证高校不脱离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实现发展高等教育的国家利益,政府必须对高校进行必要的监管。高校去行政化的目的不是要完全摆脱政府的监管,政府的管理是必要的、必需的,高校去行政化是要将政府的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调控。订立行政合同可以通过契约的形式明确高校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政府对高校的具体监督权。以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去监督约束高校,既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高校的自主办学权,又可以实现对高校的有限监管。

4、加强制度建设

1.依据《高等教育法》,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法律是确立高校办学主体地位和保护学术自由,排除各种阻碍因素,对抗高校不正当干预的有效路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水平,努力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由主要应用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通过立法形式给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以法定的空间,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管理职责,资源分配机制法定化,解决好高校管理中存在的“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

2.加强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高等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高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这就要求各高校要以教育法为依据,调整行政管理土作的思路,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把本校行政管理土作进一步导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依法制定校规校纪,做到校规校纪的制定主体合法、制定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严格高校行政管理程序,实现行政管理程序公开,坚持民主治学制度,促进高校内部管理土作的法治化进程。

3.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去行政化的精髓在十规范行政权力,督促行政权力咯尽职责,咯

守边界。这必须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建立行政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将高校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上升到立法和规章制度层面并给子清晰的界定。尤其是政府的权限以及权力实施过程中的程序规范化问题,防止政府的行政权力在高校内部衍生。当然,高校的自主管理和学术自由也不是无原则的,政府要根据高校实际通过建立监督约束机制,以法律为基础,用制度指导高校土作,以制度约束高校行为,使高校能够在相对独立的环境中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从而促进中国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

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并不是不要行政,而是剔除大学的行政色彩、官僚作风,消除我国大学治理中行政权力的过度扩张,回归大学本旨。《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这为我们对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协调政府和高校的关系,从全面管制转变为依靠法规制度的监管和服务上来,找准位、定好位,处理好政府与高校以及高校内部管理者一与专家学者一的关系。作为政府要收放结合,强化制度建设,为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土壤,确立高校办学的主体性地位、办学自主权,确定政府的监管和服务角色;作为高校确定教授、专家在学校发展中的角色,让高校成为办学的主体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大学迈向自主办学的转型之路依然漫长二一方面,虽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明确了大学诸多权力,但这些权力落实不到位是个不争的事实,大学自主权处于悬置或虚设状态;另一方面,大学对政府的依赖依旧很重,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大学太容易沉溺于政府的怀抱之中,大学常常不加思考地并且非常积极地依附于政府f al行政权力包力、代替学术权力、用行政方式来配置学术和教学科研资源、把部门行政管理的方法简单地移植到大学已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二要言之,高校行政化表象是学术依附政治、行政吸附学术,教授官员化、管理人员教授化,但本质是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压制学术权力,官僚文化、行政文化压制学术文化、主导校园文化,那么,结果只能是大学自治、学者自律与学术自由的缺失,导致学术边缘化和教授边缘

2.价值性维度

价值性维度居于高校去行政化诸多维度的核心地位,回答的是‘为何去”的问题,解决的是高校去行政化的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问题二如果说高校行政化是以行政为价值本位或者官本位,那么高校去行政化的价值追求何在?是否只要完全取消了大学的行政级别,我国大学行政化的问题就能得到彻底而全部解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辨明这样几组关系:

一是高校行政级别与‘行政化代在西方大学,其内部治理结构中也存在着从职员到校长的层级差异和职权分工二可见,我国高校行政化问题严并非科层制本身的问题,而是这种行政权力、行政级别挤占了学术权力应有的空间、越出其边界而泛化和扩大化的问题,抑或是科层制没有得以健康发育的问题二二是高校去行政化的实质不是弱化甚至不要高校行政管理,而是要改变目前政府与学校之间以及学校内部职能部门与教学、科研单位之间的各类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变行政权力主导型的配置模式为按照教学和科研规律主导教育资源配置的模式二三是高校去行政化要祛除的是行政权力至上、行政权力本位带来的种种异化现象及其对大学本质的损害二通过上述三重关系的辨析我们不难发现,高校去行政化不仅不是要彻底去除高校行政管理,也不是要建立绝对的学术权力本位,高校去行政化的价值追求在于如何建立起有效地行政权力的监督体系,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并实现良胜互动,从而逐步培育高校与政府以及高校内部的健康的权力生态二正如学者所云:“学术的独立自由,不仅使学术成为学术,而且使政治成为政治”

3.主体性维度

主体性维度居于高校去行政化诸多维度的能动地位,回答的是“谁来去”的问题,解决的是高校去行政化的多维主体及其责任界分问题二从静态角度,高校去行政化的主体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二宏观角度包括政府、高校与社会三个方面;中观角度,在目前中国,主要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两个方面;微观角度,主要指高校内部承担政治权力的党委部门、承担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承担学术权力的教学科研人员两类

二、构建“权力界分、相互制衡、多维一体”的高校去行政化的行动策略

从治理理论的视角出发大学治理的实质就是大学各个利益相关群体之间的法权配置问题,它们之间的法权配置模式映射为大学的治理结构[5]如果这个判断不错,高校去行政化之本质就在于如何建立起有效地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体系和制衡模型二

1.建立宏观层面的“政府一高校一社会(市场)”三维制衡机制

政府、市场和高校是现代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三个基本方面二关于三者之间的权力分配,克拉克.克尔的权力的协调三角形作为分析高等教育系统权力配置的一个中心范式能较好反映不同国家高等教育系统的权力分配及治理结构「月,对宏观层面制衡模型的设计具有一定启发二从政府层面,政府对高校控制的利弊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有一点是肯定的,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完全放弃对高校的控制,区别在于控制的领域大小和程度高低二当代中国政府对高校的控制总体偏多偏重这又与中国现行政治体制直接相关,因此,改革的基本取向应该是

大学去行政化研究现状与思考

2009年西席节,朱清时受聘南方科学技术大学校长时提出将来的南方科学技术大学将“去行政化”。之后,关于大学去行政化的问题引起高等学界和社会各界热议。出格是在今年年初,天下“两会”和教改规划纲要征求理论期间,不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物纷纷就这一问题畅所欲言,媒体高度报道,网民广泛参与,大学去行政化更成为热门话题,同时也成为前所未有的关注核心。总体看来,大都人对大学去行政化持欢迎和肯定立场,认为“去行政化”是遵照高等教育纪律办学,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一定要求。也有人对大学去行政化表示出担忧,提出了保留理论,认为应该对大学去行政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和面临的问题予以足够重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成长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成长规划纲要》都明确夸大大学要“去行政化”,大学去行政化已经成为国家和政府的意志。现在问题的关键是,高等学校如何才能“去行政化”,“去行政化”后如何才能使成为事实大学的理想和改革的目标。咱们认为,应该理性认识大学去行政化问题,要在明确大学去行政化基本内在的基础上,明确大学去行政化需要面临息争决的哪些问题,深切探寻大学去行政化的路径。只有弄清楚大学“为什么要去行政化”和“如何去行政化”,才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改革与成长。 1、大学去行政化内在的研究现状与思考 按照雅虎第83期“核心关注”网上查询拜访情况表明,网民们对大学去行政化的认识存在许多差异。[1]为止2010年6月29日,1400人参与“您如何对待高校去行政化”查询拜访成果:解放学术,解放学校,解放教育(270票,19%);中国“去‘官本位’”的开端(128票,9%);难于真正落到实处的新的空口说(956票,68%);将打乱教育体制,造成恶劣影响(46票,3%)。1373人参与“高校为何被行政化”查询拜访成果:逐利需要,行政柄代表好处和话语权(347票,25%);行政柄力无孔不入(173票,13%);高校需要行政柄的保护和支持(43票,3%);官本位社会,高校岂能例外(810票,59%)。1059人参与“您如何看当今的‘教官’”查询拜访成果:官职代表对教授的尊重(15票,1%);官职是对教授的亵渎(137票,13%);教授有当官的权力(35票,3%);官员攫取教授名头是败北(872票,82%)。1073人参与“高校为何也败北”查询拜访成果:危言耸听,高校依然是象牙塔(14票,1%);“教官”专权的产物(121票,11%);国家太重视教育,投入太多了(15票,1%);行政即败北,行政化的高校当然败北(923票,86%)。1168人参与“您如何看高校去行政化远景”查询拜访成果:乐不雅,大师、一流大学行将现世(26票,2%);审慎乐不雅,教育回归自身的开始(77票,7%);不乐不雅,阻力太大,困难重重(255票,22%);灰心,高校逃不出“官本位”的节制(810票,69%)。 大学去行政化的概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代表性的不雅点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不雅念认为,大学去行政化就是要大学要“去官化”。[2]目前一些处所和大学存在“权力通吃”:一小我私家只要当了官,手里有了权,其职称、项目、声誉样样优先。学术研究作为许多人当官的敲门砖。个别高校出现40多个教授竞聘一个处长岗位。大学行政化的表现是一切运作都以行政柄力为主导,做什么事都是靠行政命令,谁官大谁说了算,而不是通过学者、科学家会商。南方科学技术大学校长朱清时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南方科学技术大学将是一所没有行政级另外大学的大学,那里的行政人员没有级别,不是处长、科长,都是像秘书同样的办事员。 第二种不雅念认为,大学去行政化就是“取消大学行政级别”。[3]目前我国的“985”高校

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探析

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探析 一、高校行政化的定义、表现、原因及弊端 (一)高校行政化的定义 高校行政化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组织属性、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与行政机关有着大体相同的属性。 (二)高校行政化的表现 具体表现为:对外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细微,高校在政府深入细微的管控之下,自主性越来越差,对政府的依附性越来越强。在这样的管控之下,高校毫无自由而言,被迫成为接受政府管理、执行政府决策的办事机构,高校越来越像政府的组成部分,办学自主权正被一点点蚕食。高校依附于政府和教育行政单位,丧失独立性,成了政府和教育行政单位的附属。 对内表现为高校内部管理行政化倾向严重,高校采取了与政府机关相同的管理体制,高校内部己经不再是学术的圣地,学术权力己经沦为行政权力的附庸。高校按照行政体制的结构和运行模式来建构和运行,俨然成了官场,这就严重偏离了大学作为以道德和知识育人的场所,必须以追求知识和学术为目的,以科学精神为核心凝聚力,并且应有某种对绝对精神追求的本质要求。在大学内部,行政权力凌驾十学术权力之上,行政机构成为学校主导部门,大学内部的所有资源配置,无论是经费来源、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职称评定、研究课题、教学方案等,一律由行政官员主导的行政管理系统控制。 (三)高校行政化的原因 大学行政化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和社会基础。第一,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高校实行全面的管理,对高校的自主权的认识不足。政府是高校的出资者、举办者,“谁出资、谁定调”是高等教育领域的金科玉律。我国高校是由政府出资兴建的,政府提供了财政支持,我国高校当然不能放弃对高校的管控。第三,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全能政府理念在计划经济体制卜发挥得淋漓尽致,事无巨细地将一切都纳入计划管理,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也不例外。制卜的传统模式。第四,官木位思想根深蒂固。高等教育的行政化是全社会官木位思想的产物。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以官为木、以官为贵、以官为准,一切为了做官的思想倾向仍长期存在。传统的引导,不少人都把做官、做高官作

大学去行政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见

大学去行政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见 一、营造舆论氛围,巩固改革的民意基础 (一)广泛开展讨论和思想交流。以社会各界对高校行政化问题的密切关注和广泛热议为契机,通过高等教育与学术界知名人士的专业宣讲和大众传媒的正确引导,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场关于大学“去行政化”的专题讨论和思想交锋,并借此时机加强对全社会的“大学启蒙教育”,使社会各阶层对“大学何谓”、“大学何为”、“学术何谓”等大学发展的基本认知问题和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学术本位等经典的大学理念、大学精神、大学制度与大学文化形成更全面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大学的“去行政化、趋学术化”变革提供或不可缺的民意基础和舆论支持。 (二)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差异化宣传措施。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其相应的专业培训及同高等教育界专业机构与人士的合作,促进其积极转变高等教育行政观念,尊重和遵循教育与学术逻辑,遏止高等教育领域的“工程化”决策思维和“项目化”政策设计,依法治教,减少对大学教育与学术的不当行政干预。对于其他社会机构和普通公众,应通过专业宣讲与媒体传播加强其对大学和学术的理解与认知,使其在高等教育发展相关议题上形成正确的认知。 二、加强高等教育行政层面的行政立法,促进高校内部组织变革与制度创新

(三)加强高等教育行政立法,规范高等教育行政行为。依据大学教育与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政府有必要在高等教育界人士的参与下,以现行《高等教育法》等相关基本法律为依据,制定和施行“高等教育行政规程”等据以规范政府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行政法规,明确政府高等教育行政职能的任务、目标、内容、边界、实现方式及规范要求等,明晰大学举办者与大学管理者的职权范围,确认大学作为自主办学者的地位与权力,廓清政府管理权和大学办学权的权力边界,减少和遏制高等教育行政领域的不当行政干预。与此同时,必须督促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切实转变高等教育行政职能,努力实现向行政立法、制定规划、财政拨款、政策支持、质量监控、信息服务等核心职能的聚焦,推动其职能模式由“政府包揽型”向“政府监控型”的转向,实现政府与大学的关系由“主导依附型”向“合作伙伴型”的转型。 (四)完善有关高校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的法律法规。依据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根本属性及其教育与学术本位的运行规律,以现有《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和颁布符合大学组织属性及运行规律的“大学组织条例”,就大学的领导体制及其运作机制,大学内部的权力分配、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等基本组织问题作出更明晰的界定,从法制层面进一步确认大学的学术组织属性及其教育与学术本位逻辑,进一步明确大学组织内部学术权力的中心地位、机

高等学校去行政化的对策建议

高等学校去行政化的对策建议 发表时间:2016-03-30T15:46:58.017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3期供稿作者:杨谚[导读] 苏州市高新区安监局在行政部门推行教育职员制度,使行政更好地为学术服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尝试“终身教职制”和聘任制双轨并行的用人制度。杨谚 苏州市高新区安监局摘要:高校“去行政化”的关键是对权力的重新分配和管理模式的调整。正确处理好政府和高校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切实保障大学的办学自主权,是“去行政化”的核心问题。制定具有能规范双方职责与权界的法典是依法治校的保障。我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赋予大学与政府同等的法律地位,政府对高校提出目标和要求、批准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提供财政及政策支 持、进行绩效评估,高校在宏观框架内实行自主办学。管理的原则是“宏观有序、微观搞活”。 关键词:去行政化;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结合本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借鉴国外的经验,以及高校行政化表现的内外部两个方面。认为“去行政化”的关键即是对权力的重新分配和管理模式的调整。正确处理好政府和高校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切实保障大学的办学自主权,是“去行政化”的核心问题。在采取各项改革措施之前,必须对此问题进行深入透彻地研究,充分考量应对措施的利弊,才能实施行动。通过长期的、艰苦的高校工作,结合理论的探讨,笔者认为去行政化的主要对策概括起来应该是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新型政校关系,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1.建立新型政校关系。 新型政校关系一是二者之间是法律关系,不是行政隶属关系;二是二者合理分权,实行政校分离。大学与政府之间管理缺乏规范,“人治”空间远大于“法治”空间,制定具有能规范双方职责与权界的法典是依法治校的保障。我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赋予大学与政府同等的法律地位,建立一种新型的契约管理机制,在性质上,政府与高校的契约关系为行政契约,界于行政行为和私法契约之间,兼具行政的公务性和契约的合意性。政府对高校提出目标和要求、批准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提供财政及政策支持、进行绩效评估,高校在宏观框架内实行自主办学。管理的原则是“宏观有序、微观搞活”。特许状或大学章程既是大学自治的一个保证,也是政府参与大学治理的一个机制。它们既规定了大学的权利,也相应地规定了大学承担的公共责任。契约为一种合意,是解决人际纠纷、维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形成共识、实现社会和谐的反映。加强对高等学校发展的总体设计和分类指导工作,加强高等学校的“建章立制”工作,推进政府对高校的契约管理关系,推动这一合约管理关系的发展,政府还需改革对高等学校的拨款和评估方式。如变短期预算为中长期预算,即把预算周期由一年调整为五年,以遵循教育规律利于高校的发展;引入第三方评价,以客观评估高校实现政府目标的程度。近期内可选择那些有明确建设目标、自主权较大、办学规范程度高的高校,如一流大学建设学校,开展试点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校分离、合理分权,确立学校的法人主体地位,实现“事权统一”,是推行校本管理的关键,“校本管理”(School-Based Management)就是以学校为本位或以学校为基础的管理,强调教育管理重心的下移,学校成为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从而提高学校管理的有效性。充分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使高校按照高等教育法,拥有真正的自主权,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教学计划、选编、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等。建立大学与政府间的中介机构,比如:英国的拨款委员会等中介组织,使得高校合法的自主权诉求可以表达出来,同时,还要确保中介机构的合法独立性。 2. 高校自主办学要靠法治化来保障,而法治化的前提是有法可依。 (1)完善法制,确保办学有法可依。高校自主办学要靠法治化来保障,而法治化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完善高校内部的章程和各类规章制度,制定大学章程是大学自主办学的依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法人需明晰两种关系:一是办学的外部关系,即所谓的面向社会和依法办学;二是办学的内部关系,即所谓的自我管理和约束机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必然要求依法治校,要求学校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真正实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发展目标。 (2)强化监督,确保法规、制度有效实施。由于并没有规定办学自主权具体的行使方式,在现实中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致使高校办学自主权极易受到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因此,一方面,应该在完善法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法律做出具体的运行规划,使每一项权力的具体实施都有相应的法规依据;另外,确保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有效性,消除不同法规间可能存在的漏洞。 (3)切实保障高校自主办学权力。专业设置权和招生权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标志,将专业设置权、招生权还给高等学校。然而,自主招生权的落实相对而言难度较大。 新型政校关系的建立,使高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主地处理高校内部事务,政府不能直接命令或者“居高临下”地对高校提出任何法律以外或违背高校办学理念的要求,政府应该给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法律保障,构建并逐步完善新型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以依法行政为原则,实行教育问责制度。 (二)切实加强高校内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及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多元参与高校管理。 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实现高校依法自主办学、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学术自由、民主管理。建立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是党领导教育管理体制的一项改革活动,校理事会或董事会不仅没有改变我国高校的办学方向,而且是实现教育家管理高校的有效途径。理事会或董事会治理只能在自主办学的大学里才能进行,理事会或董事会由政府代表、人大代表、社会贤达人士、学校领导、教授教师代表、学生代表、高校行政人员代表、校友代表共同组成。理事会或董事会是高校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推行理事会或董事会下的校长负责制,由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高校校长的选拔。 实施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多元参与高校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随着高等教育发展步入新的阶段,政府不再能够包办大学的全部事务,扩大社会参与大学治理已经刻不容缓。逐步形成政府、教师、学生、校友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利益相关者治理结构。

中国大学教育去行政化利大于弊

中国大学教育去行政化利大于弊 所谓行政化,是指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由各行政部门管理,以国家意志为基本准则的公共治理模式。而大学教育的主要职能是输送人才和进行科研。今天,我方观点是:中国大学教育去行政化利大于弊。而利弊比较的标准则在于能否让大学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首先,我要声明:我方认为去行政化不代表完全去除行政方面的因素。 自建国以来,我国套用苏联的办学模式,将大学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大学本身同样高度政府机关化。并且收到中国传统“官本位”观念的影响,最终苏联模式在中国大行其道。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大学不同于其他部门,以简单的强制性的行政命令管理大学教育和科研工作。不仅扼杀了大学管理和执行层人员的工作自主性,还造成了资源浪费或资源搭配错位。本应该百花齐放的大学校园,就这样在现实的引力中砰然坠地失去活力。从这个方面来看,大学去行政化,我国大学才能寻求更加自主高效的发展。 但在大学内部,我国目前实行校长任命制,大学校长直接由政府任命并具有行政等级。同时我国盛行校长负责制,简言之行政、学术权力都属于校长权力。所以即使上级下放权力,但大学内部的高度集权仍会造成大学自我管理的行政化。搞管理的不搞学术,搞学术的不搞管理。搞管理还要搞学术,你还有这么多精力搞学术吗?于是,因为行政手段强力高效等原因行政终于压倒了学术。但这所谓的强力高效却是行政学术一把抓。这是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强力高效。而非,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强力高效。于是,行政化状态下的大学里面,有两重追求目标,除了学术,还有类似于官员的追求。科学研究在行政权力面前,常常受到压抑和挑战。从这个方面来看,大学去行政化,有利于大学高效的自我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综合来看,去行政化解决旧体制的弊端是我们的目的也是我们的需求,而达成这一目的的困难才是更应该考虑的事情。这些困难在于,如何去行政化,同时如何建立一个新体制和新体制的可行性,以及新体制运行中可能产生的问题。 那么,如何去行政化呢?我方认为需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上级管理部门下放权力,政府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不能不管,也不能管的太宽。二,对于大学内部,行政权力要与学术权力分离。校长对大学进行日常事务管理,成立学术委员会对教学,科研项目评估与决策,成立校董事会制定学校教育的政策、规划学校的发展、审核教育经费的预算,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管理监督与决策等。具体事项在此不一一赘述。另外本段大部分内容引自1985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本方案的可行性。同时南方科技大学的建立,也为大学去行政化提供了本土典例进一步证明了新体制完全有可能建立并且运转。 综上,我方认为中国大学教育去行政化利大于弊。

浅议高校去行政化改革

浅议高校去行政化改革 高校行政化的主要特点就是以行政权力为主导,校内的一切事物都是靠行政命令,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谁的权力大谁的话就是决定。高校按行政级别定地位、定待遇,日益蔓延的高校行政化现象所造成的后果致使不少教师千方百计挤进行政管理者队伍,把当官看成追求的目标,使教师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学术精神逐步丧失,高校行政化现象已日渐削弱了我国高校事业的发展。 标签:高校;去行政化;改革 在高校行政化下,学校的党务、行政部门等级森严而高度集中,行政化和官本位的管理现象出现了“保官、保级别、保职位、保待遇”众多弊端,行政管理者缺乏创新精神,管理理念保守,管理人员“眼睛向上”,为师生员工服务意识淡薄,因管理目标不明、服务对象不清,从而导致高校行政管理“死板”,与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需要严重脱节,阻碍了高校各项工作的良性运行。 一、高校行政化的延伸和泛滥 目前,高校越来越像一个政府机关,日益蔓延的行政化现象在机构设置上不仅与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一一“对应”,而且校内的事务管理和办事方式也和政府部门相似。因为高校管理行政化,除了校级领导是上级有关部门任命外,校内的中层党务、行政管理部长(处长)以及学院的正副院长与正副书记都是领导任命的。各部门的科级干部也由自己部门的处长(部长)“提名”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处部门批准任命。学校整个的行政结构官僚化,一级一级层层任命,行政权力主导一切,掌握实权的部门呼风唤雨,没实权的部门也换手“抓痒”,相互利用交换权力获得自己的利益。高校的行政化现象已成为制约我国高校发展的最大阻力,使得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缺乏积极性,在科研方面缺乏创新精神,甚至于与关管理部门产生严重的矛盾冲突。 (一)高校行政化气氛浓郁,大学成为“一级政府” 高校领导一般均是由上级组织部门或者主管部门选拔、任命的,对高校领导的选拔、任命、考核、评价以及褒奖与惩罚等权力高度集中在上级政府手中。正因为上级政府强化了对高校的行政管理权,所以,学校党政管理机构设置不仅与上级政府机构设置一一相互对应,而且承担的具体功能也正朝着“一级政府”方向发展,校级、处级、科级“官阶”等级森严,上一级管理下一级,下级永远只有服从。在高校的具体事务中,高校领导主要依照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办学,高校难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富有个性的特点办学,很难体现本校在较长的办学历史中形成的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师生员工对如何搞好学校事务的愿望更难体现。在如今行政权力高于学术权力的高校,校级岗位作为某些干部个人仕途的一个驿站,为实现更好的仕途发展,一般都更会自觉地与上级保持一致。因此,一级一级的校、处、科级负责人想实现个人仕途,就自觉地和自己的上一级领导保持高度一致,致使在高校形成了非常浓郁的行政气氛。 (二)高校行政权力独大,行政权力主导一切 高校行政权力独大,一级管一级的行政管理人员是经过一级管一级的权力操控而决定的,因此,上一行政“长官”制定的条条框框就是“硬道理”。如一些行政部门对教学问题、学术问题的决策,各项资源的配置等都体现了上一行政部门的意志,行政管理人员一般是不会采纳教授们的意见,学校一切事务都体现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意志,致使一些有先进办学理念的教授的观点被排除在外,而大学

大学章程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契机

2011年第12期山东社会科学No.12 总第196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6大学章程: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契机 段炼炼毕宪顺 (鲁东大学,山东烟台264025) [摘要]高校“行政化”可以分为高校外部治理结构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行政化。高校“行政化”势必会降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阻滞决策程序的多元化参与、助长行政机构及人 员的越权干预、妨碍学术事务的有效开展。要改变这种状况,迫切需要依法治校,通过大学章 程的建设,重新定位高校与外部的关系;调整高校内部的决策、行政、学术治理结构。使大学 章程作为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契机,发挥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高校;去行政化;大学章程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1]12-0101-04 目前,由高校行政化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迫切希望可以找到解决大学“行政化”的可行办法。为此,本文将阐述高校“行政化”带来的弊病及危害,探讨大学章程在高校“去行政化”改革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分析符合我国高校自主发展的大学章程内外部治理结构,探索大学章程顺利实施的保障机制。 一、高校“行政化”的弊病及危害 高校“行政化”可以区分为“高校外部治理结构的行政化”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行政化”两个方面。前者由国家与高校的关系失当所致,后者主要是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失衡所致。高校“行政化”的弊病及危害主要表现为: 1.高校“行政化”降低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属于集权式的行政模式。政府管理权限过大,在与高校的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而高校因自主权的丧失,在与国家的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例如,高等学校的创办、经费来源、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等事务,都要遵循国家指令办事,失去了高校应有的自主权。但是“失去了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①因此我们要充分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规范国家的政府行为,通过制度来具体界定政府的职权和范围,进一步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而且高校过分依赖政府,也会导致高校与社会联系纽带的薄弱,社会信息的缺失将会对高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高校“行政化”阻滞了高校决策程序的多元化与监督 目前,我国高校的决策主体过于单一,普通教授难以有效的参与学校的各项决策。导致学校决策往往由校领导做出,因领导人想法的改变而改变。在决策的最后阶段,是以作出决策的领导职位大小来作为决策是否通过的标准,民主管理尚未真正实现,高校管理民主化在某些方面甚至有倒退的趋势。严重阻滞了高校决策主体的多元化趋势。其次这种单一的决策程序缺乏校外人士的有效监督,导致了决策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等突出问题。 收稿日期:2011-10-25 作者简介:段炼炼,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毕宪顺,鲁东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策、执行、监督———高校内部权利制约与协调机制研究”(项目编号7087307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①[美]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新论》,浙江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70页。 101

对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几点思考(精)

对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几点思考◆王跃华 (燕山大学 【摘要】本文先由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引出高校行政化的话题,通过分析当前高校行政化的形成原因和危害,对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实施提出了思想先行、循序渐进等建议以及实行时候的注意事项,最后总结得出结论。 【关键词】高校管理去行政化 一、当前高校行政化的形成原因 1.办大学的初始目的使然——政府与高校关系。我国办大学的初衷,是要提高人们的整体文化水平,提高人们各方面的素质, 因此,我国高校肩负着的是为国家、为社会服务的重任。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的方式莫属从上到下这种贯彻执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于是,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便被赋予了一系列的权利,包括我国高校的设置、招生制度、教学制度、人才培养方式、学位授予方式等等。久之,这种管理体制便成了人们遵循的唯一选择,逐渐形成了所谓的行政化。 客观地来讲,高校的行政体制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行政”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成为制约高校和高等教育发展的管理方面的瓶颈。 2.官本位思想向象牙塔中的延伸——高校内部结构。官本位自我国历史各朝代就有,是封建官僚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纵观历史和现实,它是一种思想意识、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社会现象,是指以官为本、以权为纲,用“官”来作为评判事物的基本标准和价值追求。长期在行政体制指导下的高校也必然逃脱不了弥漫于社会各个领域的官本位思想的侵蚀,而作为传播文明、培养人才的高校也正是可以“名利双收”的理想摇篮,因此行政管理逐渐越过学术研究成为高校中的主流。 二、行政化给高校带来的危害

中国大学去行政化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各位好 今年啊,在深圳出现了这样一所特殊的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它是完全以教育科研为主,跳脱于中国原有的高等教育行政化的体制之外的。这在中国教育史上无疑是一次重大的变革。但这个变革是否合理、前景如何,却是众说纷纭。而正是这样一个问题,也引发了我们今天的讨论:中国大学教育是否应该去行政化。 所谓行政化,是指以公权力为主导,由各行政部门管理,以国家意志为基本准则的公共治理模式。今天,我方观点是:中国大学教育去行政化利大于弊。而利弊比较的标准则在于能否让大学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能否对我们的社会、学校、学生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从必要性来看。去掉大学行政化,我国大学才能寻求更加自主高效的发展。现在的高校中,政府部门过多的以行政方式干预学校的工作,使得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受到了限制。试想一下,当一个高校的专业设置、科学研究和经费使用等都必须由国家决定时,高校的自主权在哪里?所以说只有去行政化后大学才能更大程度上做到更加合理的资源配置和资金分配。而且政府的过多干预更导致了极大的资源浪费。以我国08年的审计报告来看,通过对几百个高校课题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40.5%,管理费用、人员经费却占近六成。如此本末倒置,对大学的发展无疑产生了极大的桎梏。 那么当行政化已然成为了高校进步发展的绊脚石,为什么我们不该勇于改革,以去行政化,求更好发展呢? 再从可行性看。诚然,学校的发展不可能完全独立于国家或政府之外,如果完全去掉行政因素的支持,大学的发展便会失去依托,但在我国今天的大学里,行政因素和行政权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它应有的限度。而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去行政化,实现大学的“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要实现这个目标也许是艰难曲折,任重而道远的,但我们绝不是无法做到。首先,政府部门可以更多的给学校下放权力,既可以让高校的发展不用过多受政府制约,又能减少政府因为权力过度集中带来的资源浪费。其次,通过对行政职位进行精简,通过权力分散,互相制衡的办法,把高校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分别下放,以行政管行政,以学治学,从而解决高校的行政权力压制学术的问题,给高校一个更合适的发展模式。 其实,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最后的落脚点也在于大学精神的实现。大学与中小教育的不同之处正在于它追求的不仅仅是学术,更是个性的建立和思想的发展。只有去行政化才能让大学跳出行政力量的过度制约,让独特之个性,自由之精神得到真正的回归。

加快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加快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高等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其中包括试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决定。在年两会中,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到,教育部已经牵头调研高校去行政化问题,并将起草相关意见送交中央审批。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已经势在必行、蓄势待发。 高等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就是要调整政府部门对大学的管理方式、大学内部行政权力及学术权力的相互关系,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按教育规律办学,排除外部和内部因素对教育的干扰和制约,减少或者去除行政因素对学术和教育的负面影响。从外部来讲,主要是正确处理政府及高校间的关系,调整政府角色,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改变政府对高校统、包、管的管理模式。从内部来说,主要是理顺高校内部各种关系,改变行政化管理模式,建立以法治为核心的多元治理模式,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此可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大学去行政化的前提和基础,高校推行去行政化改革,回归现代大学本质,关键在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当前,高校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应当从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及积极入手。 一、依法办学——高校去行政化的核心理念和重要保障 法治是及人治、德治相对的治理方式,依法办学是依法治国原则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延伸,是现代高等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理念。依法办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标志,是现代大学的基本治理模式,其核心是要用法律、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使学校的各项事务不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随意改变,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行。从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来看,依法办学就是指政府主要依靠法律来管理高校,而不是依靠单纯的行政手段来管理高校,减少行政手段对高校办学的干预,让高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决定办学的各种事务;政府对高校的行政管理主要是对办学方向、水平、质量及行为、经费使用进行监督,依法对学校办学进行监督和评估。就高校内部而言,依法办学是指高校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完善以大学章程为统领的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和办事规程,做到按章办事,

高校去行政化的现实意义

高校“去行政化”的现实意义 众所周知,高校行政化的问题是中国教育体制长期发展下累积形成的一个老问题。今天,我们要谈的高校“去行政化”就是要高校实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同时按照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学术发展规律办高校,把高校作为学术性组织而非行政机构进行管理。这就意味着高校要突出与重视教授治学、学术至上、大学自治、民主管理等内容。 那么,高校“去行政化”究竟有什么现实意义呢?我觉得主要从以下几点来去认识。 1、高校“去行政化”的现实必要性 高校行政化倾向的长期存在,不仅违背了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精神,也给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实践证明,高校过度行政化严重影响大学自主权的发挥,不利于教育家办学,甚至将教育机构、学术机构演变成了官僚机构,助长了官本位意识,不利于大学民主管理的实施,更不利于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因此,高校“去行政化”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2、高校“去行政化”有利于正本清源,重塑我国高校的办学理念和精神 评价一所高校的优劣,关键看它所培养人才的质量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同样,评价一位校长是否杰出,不是看其行政级别的高低,而是看他对高校的贡献。当前我国的大学和校长们,热衷于提升学校的档次和“高大全”,重视外在的表现形式,却忽视高校的内涵发展,以致中国的大学千篇一律,没有自己的特色和个性。正如前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所说:“我们的学校领导人都是上级任命的官员,靠行政权力治校,下级服从上级。教授没有话语权,只能去迎合权力,或者主动去做官。于是产生了大学不去竞争学术,而是崇尚权力大、地位高的校园文化,在这种氛围中,学术就萎缩了。” 3、高校“去行政化”有利于落实我国高校办学的自主权 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对外是自主办学,对内是学术自由,崇真求实,以人为本,民主管理等。在高等教育的改革历程中,我国已由法律形式确定了大学拥有的各项自主权,但是大学办学自主权迟迟不能落到实处。究其原因是学校的行政权力过于集中,甚至凌驾于学术权力至上。这不仅存在于高校内部学术系统与行政系统,在高校与政府的外部关系上,政府部门对高校的管理依然过多过细。作为举办者的政府部门,实际上直接参与大学的各项事务,使得大学自主办学的空间十分狭小,越来越难发挥办学的能动性,从而丧失活力和个性。 4、高校“去行政化”有利于我国高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行政化背后所隐含的“行政思维”与教育家办学所强调的“教育思维”在实践中可能带来截然相反的效果,这是由于行政思维和教育思维存在着诸多的不同。行政的手段往往是命令和强制,教育的方式往往是教育,使人从内心生发出认同。行政思维阶级分明,层次清楚,层层服从。而教育思维不讲阶层,只讲道理。行政思维追求现实利益,教育思维追求长远利益,有更高价值追求,教育家治校,学校就会散发出特有的人文光辉。而现今,高校长期以来行政权力掌握着资源的分配、高校内行政和学术科员的地位等,以致行政权力侵蚀、挤压学术权力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便使得学术创新能力日渐削弱,学术精神渐渐沦丧,教授、教师的积极性挫伤,各种腐败现象滋生,矛盾冲突不断激化。在这样的行政思维下,大学极易变成一个名利场,教师们热衷于行政权力的追逐,获得了行政权力,背后所潜藏的高附加值也会随着而来。高校的基本任务是教学和科研,教师的精力和重点没有放在教学和科研上,直接受损失的是学生。因此,高校去行政化理应注重引导纯粹学术权利的回归,赋予纯粹学术人员和基层学术组织更多的参与学术事务管理的机会和决策权力。 5、高校“去行政化”有利于遏制高校“泛行政化”倾向,更有利于大学精神的回归 大学的核心价值取向是追求知识、追求真理。大学作为以知识为基础的学者共同体的定位,正体现出大学的基本理念在于发展知识、追求真理。因此,大学必须为教师提供一个自

学校管理行政化趋势的表现

学校管理行政化趋势的表现 中小学管理的行政化趋势,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而且大有越来越被强化的趋势.成为教育教学改革遭遇的体制的瓶颈。其具体表现有三个方面:第一,无视学校特点的官场模式。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教育教学规律是学校办学的基本依据,体现着学校工作的本质内涵,与管理行政化反差巨大。它要求张扬个性,发展创造能力和创造精神,这种要求决定了管理必须体现自主意识和自由精神。而管理行政化的核心是约束和限制,对于管理对象的要求是服从。教育教学规律要求与学生进行平等对话,并与学生结成学习和发展的共同体,而行政化管理的目标则极力推行层级制,并构建出等级严格的上下级关系。教育教学规律要求因人施教,对不同的学生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并以不同的标准加以评价.而管理行政化与应试教育合流以大一统的目标规范和发展学生,批量生产标准件的方式培养人才。行政化的这些表现反映了行政管理的基本原理,是官场模式在学校管理中的反映。其结果是使学校的特点和教育的规律遭到漠视和歪曲。 第二,人际关系的官场意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政府主管部门将学校划定了行政级别(公立学校皆是),这些级别最低的是股级,最高的是处级,它规范了学校就是官场的定位。另一方面学校内部也构建出完整的行政体制,将官场模式照搬到学校的管理体制中。不仅如此,官场中管理者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也同时照搬到学校管理体制中来。校长负责制并没有弱化这种状况,由于校长自身是由政府行政部门任命的,反而使这种状况得到了强化。使得学校内部不仅同事之问的关系充斥着官场意识,甚至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也充斥着这种官场意识。第三,评价导向的官场情结。评价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有什么样的评价就有什么样的办学,有什么样的评价就有什么样的学校风气。中小学管理行政化趋势在评价导向上也有突出的反映。一方面,评价主体的单一和评价结论的一言堂。这是行政化管理中长官意志的突出表现。在学校对于教师或教育具体问题的评价中,其评价主体往往总是那些不同职级的官员,很少有教师参与。有教师参与时,其评价所占的比例很少,有时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其最后结果所反映的是主要领导的观念和意志。另一方面,评价的方式和手段也往往具有鲜明的行政特点,强调终结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特别专注于最终的结果,至于这个结果获得的方式则往往不被关注。同时,把复杂的教育简化为具体的数字通过量化评价对教育结果做出结论,使评价完全背离了教育自身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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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大学的去行政化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1月26日上午,与来自科教文卫体各界的10位代表会谈,听取他们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温家宝说:“一所好的大学,在于有自己独特的灵魂,这就是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不可能出世界一流大学。大学必须有办学自主权。”(中新网2月1日)2010年2月27日下午3时,温家宝接受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温家宝又说:“我们现在的教育缺失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最好大学不要设立行政级别。”此后,大学去行政化成为两会代表热议的话题,至今还经常在媒体上见到这方面的报道。 到底什么是“去行政化”?我以为,不能庸俗化地把它理解为去大学校长或书记的行政级别。如果行政化的管理方式不变,权力本位的社会等级秩序不变,去掉行政级别以后,大学更难办。 去行政化含义之一:要调整大学和国家其他行政部门的关系。 中国的大学绝大多数是公立的,是国家办、政府办的,政府当然要在资金上投入,或者说要政府“养”(正确地说是纳税人养,因为政府本身不能创收)。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政府应该在各方面控制大学,干涉大学的管理。国家政府应该给予大学充足的经费,但不能干涉大学的办学自主性、自主权(包括校领导的任命、专业和课程的设置等),大学的事情大学自己做主。高校的独立首先就要摆脱国家各部委、北京市各部委对学校

的粗暴干涉,好像政府给高校钱是对高校的施舍,高校拿了钱就必须唯唯诺诺,唯行政部门领导马首是瞻。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会议上说:“教育方针、教育体制、教育布局和教育投入,属于国家行为,应该由国家负责。具体到每个学校如何办好,还是应该由学校负责、校长负责。不同类型学校的领导体制和办学模式应有所不同,要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教育事业还是应该由懂教育的人办。”温总理的话发人深思。但是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行政部门打大学管得死死的。就北京市高校而言,北京市给市属高校的经费是不少,但是管得死死的,而且到了荒谬绝伦的地步。他们把经费用途规定得非常具体、僵化,多少元买书,多少元用于学术交流,多少元用于资助出版,乃至多少元买文具、复印纸等等。经费预算的荒谬性更是无以复加。比如,今年申报明年的预算,其中包括参加学术会议,你必须写明什么时候、在哪里开会,机票或者火车票多少,还要附上证明材料,包括会议通知和机票火车票的价格表,而实际上明年的会议根本还在酝酿之中,谁知道在哪里开?哪里有通知?再比如你要举办会议,那就要写明多少人参加,每个城市有几个,比如上海几个,南京几个,每一个人的机票多少钱,火车票多少钱等等。而实际上我们根本不可能预测这个会议到底哪些人来参加。如此等等。这些所谓的明细如果不写得清清楚楚,那就会被审计下去(这些审计人员是根本不懂学术和教育的外行)。 去行政化的含义之二:学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

高等教育去行政化

课程论文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课程论文,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课程论文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成果均已明确注明出处。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研究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课程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湖南科技大学有关保存、使用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存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湖南科技大学可以将本课程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任何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课程论文。如果发表相关成果,一定征得指导教师同意,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湖南科技大学。 论文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摘要 高等教育行政化不仅表现在现在的大学里,更表现在现在的高等教育体系中。表面上,教育行政化主要表现在学校内部各单位部门的行政级别上; 实质上,教育行政化是指行政权力对教育的过度干预,表现为教育目标、教育理念和教育管理模式的行政化、政治化。行政化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主要障碍,对于高校的办学管理、教学质量、师生关系等诸多方面造成了消极影响,严重影响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去行政化是中国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但受体制、观念的影响,中国教育去行政化还任重道远。什么是教育行政化?教育行政化表现在什么地方、有什么影响?如何“去行政化”?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行政化;去行政化;自主办学

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思考

高等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随着高校竞争压力和办学自主权的增大,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愈发明显。深刻认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迫切性,准确把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论研宄和实际指导,有助于推动高校整体工作的更好开展。 1.实例分析如何克服高校管理行政化倾向 1. 1难点概述 2010年11月,华中师范大学推出新举措:校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剥离。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由23位教授组成,除一位副校长继续担任委员外,其他校领导全部退出学术 委员会。 在大学治理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同时存在,共同对大学建设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大学行 政管理是必要的,但在大学内部存在行政化倾向也是不争的事实。 一直以来,高教界都在呼吁,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学内部管理体制。社会上对大学管理模式与现 状的批判,其本质是大学的学术环境问题、内部的学术文化问题。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 教学、学术研宄和高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 作用。 如何克服高校管理行政化倾向?如何发挥学术权力作用,实现教授治学,提高教师积极性,改 善学术氛围,成为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一环。 1. 2实践探索 近日,山东大学的一次普通校长办公会在高校里引起不小的“轰动”过去只有领导参加的校长 办公会,这次请来了3位教师代表。 2010年12月28日,山东大学召开2010年第十四次校长办公会,特邀请教师代表黄少安、程林、陈哲宇3位教授参加。办公会研宄高校有关工作时,3位教授独立发表了意见,并提出建议。 这一举动在教师当中引起很大反响,大家一致为邀请教师代表参加校长办公会叫好,纷纷要求通过 总结和完善尽快将其形成有效制度。 这次校长办公会研宄讨论了10多件事,其中学术委员会章程、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岗位津贴 绩效调整分配方案等几件事,都是普通教师非常关注的。在讨论“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议题时, 黄少安、程林和陈哲宇分别就学术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人员组成、产生方式及工作机制等提出具体 建议:一是制定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把专家主审制与民主评议制结合起来,推动学术评价的科学化;二是建立学术委员会的退出机制,确保学术委员会由道德高尚、学术领先的专家学者行使学术 权力;三是建立学术委员会的例会制度,切实发挥学术委员会发扬学术民主、维护学术自由和创新 的作用。 会后,黄少安、程林和陈哲宇谈了自己的感受:“让我们参与决策会议,尊重了教师的权利, 体现了教师的主体性地位,使教师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山东大学一位老教师告诉记者:“请教师代表参加决策层面的会议,让教师和学生感到振奋, 这充分表明高校决策机制正在发生重大变革,是高校践行‘教授治校’的重要体现,是克服当前高 校存在的官僚化、行政化现象的有效措施。,’ 山东大学党委书记朱正昌表示:“以后要定期地邀请教师、学生代表参加校长办公会,听取师 生对高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师生更多地参与高校的管理和决策,并形成一种制度。,’ 2.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偏低在高校中,由于管理人员的增加,造成部分素质低下的人员 混入到管理队伍中来,这些人每天只是消极的应付工作,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随波逐流。还 有些领导认为,行政工作任何人都能干好,因此在人员的安排上,不考虑工作性质和个人的性格、 品质、特长,这导致许多行政工作处于消极低迷状态,使得高校的行政管理效率低下,整体的管理 水平难以提升。针对上述问题,高校必须加大改革步伐,改变管理理念,改革组织运行机构,做好 综合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做法为: 建立长效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行政管理需要科学的方法和系统的开展。而目前从教育背景来看,行政管理人员的本专业大部 分是非管理类的。即使是管理类的,也并非涉及高校管理,所以这意味着行政管理工作对他们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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