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04•【字号】冀政办字〔2015〕144号•【施行日期】2015.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一)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需要,针对日常监管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安全操作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本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计划,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优化工作程序,缩短工作期限,加快完成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到2020年,所有行业都要有行业和技术标准支撑安全监管。
(二)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有关部门要围绕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每年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监管的具体对策。
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和管理原因,对照查找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监管执法制度的薄弱环节,及时修订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提出加强监管执法的对策措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清理和修订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全省监管执法工作提供准确规范的政策依据。
二、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管办字[2002]68号2002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进行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向好的方向转变。
但是,由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状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现状下,搞好安全生产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和长期的任务。
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三件大事”统揽全局,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关口前移;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
查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数,找准薄弱环节,抓住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要把《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规定落实到位。
要重视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机制。
(二)继续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以贯彻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驾驶、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6.23•【字号】黑应急规〔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应急规〔2022〕6号各市(地)应急管理局:现将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6月23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结合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严格精准、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健全执法体系、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完善执法手段、建强执法队伍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完善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守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健全执法体系,落实执法责任(一)明确层级执法职责。
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原则,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总责。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职责由内设机构承担,主要负责全省执法体系建设和下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组织开展跨市(地)执法、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市级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县级依法承担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为加强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强化培训,创新模式等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文明服务、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运行体制,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
二、行政执法工作的原则(一)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执法的管辖原则坚持突出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执法的工作原则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程序、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行政执法工作管辖范围(一)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总队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中央驻疆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自治区直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企业名单另行通知);负责跨地(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的监督整改;负责举报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地(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制定本辖区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负责外省来疆驻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负责本辖区跨县(市、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本辖区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负责自治区、地(州、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本辖区事故隐患的监督整改;负责举报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篇: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安监部门的形象。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乡镇执法都是上级部门委托执法,已经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许多实施主体均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
2.执法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缺乏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凭经验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对有些违法行为的定性把握不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误差。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规范,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结案等程序不到位,甚至有一定的随意性。
4.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5.个别群众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二、工作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主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要全面系统,除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更应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等基本知识。
2.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和乡镇执法人员一起开展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迅速提升乡镇安办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充实基层安监力量,夯实乡镇安全监管基础。
3.安监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制度,使行政执法立案、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结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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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三项建设”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履职能力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全面推进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政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
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
——提高素质能力。
熟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增强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事故、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保持优良作风。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攻坚克难、敢于碰硬的优良作风。
——加强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主要内容、任务和时间安排(一)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党组(党委)要开展一次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班子成员积极参与。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培训。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79号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5〕15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一)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出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各区(开发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南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宁委发〔2015〕13号),全面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各区(开发区)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指标。
要根据辖区及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职责履行情况,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做到“五落实”,即落实“党政同责”,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分管领域各负其责;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专业力量;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做好事故预防控制、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5 安 全监 管监 察部 门不 得 以 “ . 领导 小组 ” “ 、 领导 小组 办公 室” 或者 “ 联合检 查 组” 等协调 议 事机 构 、非 常设 机构 或者 临时机 构
的名 义对 外执 法 。严禁 安 全监 管监 察部 门的 内设 机构 以 自己的名
义对 外执法 。 6 地 方安 全监 管部 门接 受地 方人 民政 府的 授权 或者委 托 ,对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不 得定 案 。证 据的 内容和 形 式应 当符 合行 政诉 讼 法和 有关 司法解
释 规定 的要 求 。所有 的证 据材 料 必须 经过 查证 核实 方可作 为证 据 使 用 。实行证 据先 行 登记保 存 的 ,应 当开 列证 据物 品清 单 ,并 在
重 大 、较 大和 一 般事 故进 行事 故调 查 ,或 者对 事故 调查报 告进 行 批 复 ,必须 有政 府授 权或 者委 托的 书面 证 明。
7 安全 监 管监察 执法 人 员必 须持 有 国家安 全监 管总局 或者 地 .
方人 民政 府颁 发 的 有效 行政 执 法证 件 ,方 可从 事 行政 执 法活 动 。
在 调查 取证 或者 执法 检查 中 ,执法 人 员不得 少于两 人 ,并 向 当事
人 或者 有关 人 员出示 行政 执法 证件 ,表 明执法 身份 ,并记 录在 有 关 执法 文书 当 中。 ( )严 格行 政执 法程 序 ,保障 当事 人合 法权 益 三
8 安全监 管监 察 部门开 展 行政执 法 工作 , . 必须 严格 按 照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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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 国家煤矿 安监 局
关于进一 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 法工作 的指导意见
安监 总政 法[ 0 71 5号 2 0 】9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1.03.29•【文号】应急〔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中国地震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提出的“突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原则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完善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和屡罚不改、屡禁不止问题。
创新执法模式,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转变工作作风、敢于动真碰硬,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精准执法,着力提高执法质量(一)明确层级职责。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总责,承担本级法定执法职责和对下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抽查检查以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统筹分析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各层级执法能力水平等情况的基础上,明确省市县三级执法管辖权限,确定各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对上级部门负责的企业开展执法活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08•【字号】青政办字[2019]62号•【施行日期】2019.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着力解决机构改革后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工作不规范、业务能力不强、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夯实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根基(一)明确应急管理相关职责。
按照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关于公布〈青岛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的通知》(青编办〔2019〕54号)有关要求,镇(街道)设置的应急管理机构承担辖区内应急管理相关职责。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各区(市)应结合实际,通过统筹使用、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镇(街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管工作人员,满足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需要。
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按每个镇(街道)不少于2个监管执法小组、每个执法小组至少2名在编且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标准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管人员以镇(街道)基准生产经营单位数为基数,1000家以下的至少配备4名,1000至2000家的至少配备6名,2000家以上的至少配备8名;3000家以上,每增加500家,增配1名。
(三)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7.15•【字号】沪应急法规〔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各区应急管理局:分类分级执法是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明确监管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科学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现就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权威。
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坚持属地管理,强化执法合力。
落实以区为重心的属地监管执法要求,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执法事权,推进市区联动、区域协同执法。
(三)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执法能力。
着力系统谋划,注重整体统筹,聚焦执法重点,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执法。
三、科学分类,推进精准执法(一)科学把握职责,严格落实分类。
立足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定职责,综合考虑所属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隐患等级、安全管理水平、事故控制效果等要素,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等执法对象,识别与划定为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范本(2篇)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范本一、概述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是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环节,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
本手册旨在对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提高执法效果,减少执法风险,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 法定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
2. 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透明地开展执法工作,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高效原则: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方式,落实监察职责,防止事故的发生。
4.威慑和教育原则: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煤矿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
三、行政执法程序1. 查明事实:行政执法人员应该充分了解案件相关事实,必要时可以实地勘查,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执法程序。
2. 听证程序:对涉及重大决策或行为的案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听证程序,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解释。
3. 处罚决定程序:根据事实和依据的查明,进行科学、公正、合理的决定,并及时向相关当事人告知处罚结果。
4. 处罚执行程序:对被处罚单位的处罚决定应当及时送达,限期履行,确保处罚的及时执行。
四、执法规范1. 依法执法:执法行为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随意变动,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证据定性:执法行为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作为依据,依据客观事实定性,确保执法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监察协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作,确保执法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4. 执法稳定性:执法行为必须稳定,不能随意变动,确保执法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5. 处罚限度: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限度,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6. 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当事人对行政监察执法行为不服时,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复议或者诉讼,执法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和协调。
五、执法技能和能力1. 执法能力:具备煤矿安全监察专业知识和实操经验,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法定职责。
有效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于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止和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执法理念,落实执法责任(一)强化执法意识。
全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执法意识,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努力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积极开创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落实监管执法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根据地区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履行职责情况,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实行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上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定期不定期对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严肃问责。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7.21•【字号】鲁安监发[2010]85号•【施行日期】2010.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85号)各市安监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一)近几年来,各级安监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有力地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有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执法效率不高;有的对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不明晰,执法检查覆盖面不全;有的执法装备不到位,执法检查效果和质量难以保证。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治安、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措施。
各级安监部门要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把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当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措施意见,促进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安监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
【安监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各区、市安全监管局,保税区安全监管局,高新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山东省安全监管局部署要求,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xxxx〕7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应指综合〔xxxx〕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认识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意见》对于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能力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开展执法检查专题培训,吃透把准《意见》精神。
要把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框架,将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内容编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做到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与日常执法检查同布置、同落实,以严执法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各级安监部门的执法机构与应急管理机构要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共同推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进一步细化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实行对表检查,做到检查项目不漏、内容不缺。
重点加强对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适当加大执法频次,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异地互查等多种方式,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应急管理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各级安监部门要不断强化应急管理执法检查队伍建设,选优配齐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加大对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相关YYY应知应会,熟练掌握执法规范,提高应急执法能力和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7.09.21•【文号】安监总政法[2007]193号•【施行日期】2007.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7〕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当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际,现就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法制观念不强,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比较突出;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规范不够准确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执法不当所引发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多。
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降低了行政执法力度,影响了依法治安、重典治乱的实施。
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法制观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法定职责,直接面向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自身的形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施意见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施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传达贯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正、廉洁、高效,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
为此我市下发了《市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和要求,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传达贯彻。
二、落实行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安监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各镇(区)安监执法中队、各科室、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按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为此,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任组长,局各科室及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局法规科牵头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确定行动重点要对照文件中明确的规范重点和主要任务,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执法、缺乏监督制约、执法不公开、执法不文明、侵犯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
一是排查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依法制作现场检查和处理文书,注明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对证据的采集、固定、保存标准,证据形式和取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是排查行政执法听证过程。
是否依法向社会公开听证事项和申请时限,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是否以适当形式反馈,听证结束后,是否形成听证报告。
三是排查自由裁量权使用。
是否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专门审查;当事人对自由裁量结果有疑义的,是否予以解释和说明;是否建立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确保大致相同的违法行为适用法律一致。
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安全生产
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监察工作1、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一、职责划分明确是做好执法工作的保证。
我国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大多数是隶属于安全监管局的内设机构,系参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强化内部分工与管理,对事故调、执法管辖、案件审理、市县两级执法机构职责划分等方面均要作出明确界定。
一是做好业务处(室)与执法机构之间的事权划分,找准执法工作的定位,做好不越位、不错位、不扰民,让基层安监执法人员有位、有职、有权;二是理清各级执法机构的职能、职责与执法范围,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是做好执法工作基础。
切实制定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采取个人学习、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和处出参观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如每月安排1~2天时间进行集中业务学习,全年组织两次以上全地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轮流在各县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和现场交流分析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切实提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与履职能力。
三、廉洁公正执法是执法工作用前提。
积极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实际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努力践行廉洁行政各项规定,妥善处理与被监察对象的工作关系,坚决不做违反原则的事情,不搞假公济私,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在涉及到当事人利益的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时,坚持做到阳光透明,科学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四、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是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办法。
2、安全生产监察机关应当如何开展安全监察工作这个太宽泛了吧,人家一本书都讲不完这个问题。
我简单说来几方面,不完全啊。
1、学习上级的文件、通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活自动2、搞好安全检查;通常是联合其他政府部门搞检查3、搞好安全宣传、安全教育4、针对各类重特大事故,要及时赶往现场,zd进行指挥救援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5、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参与死亡事故及重特大事故调查3、如何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浅议如何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漂浮,这就要求我们安监工作者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
以下是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工
作机制。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高效有力的工作合力。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关键。
需要加强对
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同时,要加强队伍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廉洁自律。
3.完善执法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和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和流程。
制定执法规范,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权威。
同时,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便捷度。
4.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
开展执
法结果的公示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5.强化执法协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与
企业的沟通与配合,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互动,形成共治共享的局面。
6.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
养。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增强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是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提升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具体实施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和措施的制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建议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建议《安全生产法》颁布几年了,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浅谈一些体会: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础薄弱一是目前多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还局限于某些方面或仅限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对行政法律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的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有偏差;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太规范,对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等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还有一定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理解重视不够,多数模式上习惯于重检查而轻监察,重行政手段而轻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中也是重实体而轻程序;四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也相对滞后,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准确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纠正。
在这一点上,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主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要全面、系统,除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外,还要学习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作为安监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廉政制度,使行政执法立案、备案、行政复议和应诉符合法律要求;三是健全法制机构或落实专职人员。
目前多数县局未设法规科,有的虽有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不够明显,有的还没有专人负责。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做到公正、合理、客观,如何正确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呢?一是用权要正当,此权乃国家民众所给,此法为国计民生所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可偏私。
执法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考虑相对人的权益,采用尊重相对人权利的方式和程序,要平等地对待相对人,要平等地对待有类似行为的相对人;二是一定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凭主观臆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准确、充分;三是要顾全整体利益,既要严格执法,认真执法,又要考虑到发展生产,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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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化安全监管监察改革,创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制机制,强化责任,建立执法监察长效机制,以严查重大安全隐患,严打非法违法行为,严惩重大事故案件为重点,高位求进,奋勇争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在执法的针对性、监察的有效性、制度的执行力和惩处的威慑力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工作目标
今年的总体目标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力争实现“1+10个100%”目标:
(一)规范化建设目标。
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取得新突破。
(二)执法监察业务目标。
以实现“10个100%”指标体系引领执法监察业务,规范执法,务实监察:
1.执法监察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2.执法检查现场处理率达到100%;
3.限期改正及时复查率达到100%;
4.投诉举报及时核查(或转处)率达到100%;
5.交办案件及时查办率达到100%;
6.案件及时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率达到100%;
7.涉罪及其他无权管辖案件及时移送率达到100%;
8.行政复议维持(或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100%;
9、案件及时报备率达到100%;
10.案卷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抗法生产经营单位(行为),发现一个(起)查处一个(起)。
(二)深化“查证验证”等专项监察。
对无证照经营、证照不全、证照过期的企业,依法及时作出处理,重点进行跟踪。
(三)深入开展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评价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履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全员培训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排查及监控情况、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及现场安全状况和无证单位关闭情况等的检查。
(四)加强对机械、轻工、冶金、建筑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重点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规定落实等方面的执法监察。
同时检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五)及时核查投诉举报案件。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做好电话举报、群众来信举报案件的查处,做到结案率达100%。
(六)加强对生产安全薄弱环节的执法检查。
通过督促企业对薄弱环节的整改,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法计划的编制、备案和执行,明确执法工作任务。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4号令)精神要求,编制好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和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通过执行计划规范执法监察行为,明确执法监察任务,强化执法责任,防止失职、渎职等现象。
各乡镇区于3月10日前将计划报县安监局备案。
(二)改进执法监察方法,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广泛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专家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深挖细究,着力找准、查实隐患和问题。
一是要运用“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监督工作制度。
二是完善执法系统上下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安监执法队伍作用,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共同办案机制,做到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努力构筑衔接顺畅、严密高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网络。
三是积极探索定期检查(复查)、重点抽查、分级负责的执法监察工作模式,
(三)加大执法监察的覆盖面,提高执法监察指导力度。
按照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业务指导检查和执法监察相结合、执法队伍监察和“属地”检查、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督查。
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对重点监察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的执法监察至少每年2-3次,对其它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乡镇区按“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政府按《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部署、督促和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随时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指导企业发现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事故发生。
(四)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落实执法监察责任。
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努力实现由强化执法覆盖向强化执法覆盖与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相结合的转变,发挥行政处罚在督促整改违法行为、事故隐患的作用,以处罚促落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做到企业负责人、整改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三落实”。
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督,实行跟踪问效、问责。
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凡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责任人)一律按法规的上限处罚;对整改无望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闭。
该移送的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移交。
(五)加强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应用,确保信息畅通。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做好执法检查信息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执法信息录入系统,做到信息全面、数据准确、及时完整。
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执法档案及台帐管理。
继续坚持各乡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底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六)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廉洁勤政建设。
一是注重加强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的提升。
二是强化执法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办案负责制、执法责任终身制,狠抓执法过错追究;四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九不准”》、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主动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监督,促使执法人员正确履行好、使用好、把握好手中的权利,远离违法犯罪、远离贪污受贿、远离失职渎职,建设一支“廉洁型”执法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