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吕新建;胡小东;于海玉【期刊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年(卷),期】2019(000)005【总页数】4页(P113-116)【作者】吕新建;胡小东;于海玉【作者单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财税[2014]116号文件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取得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实务中对该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的财税处理方法各有不同,本文将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对不同情况下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财税处理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实务工作提供借鉴。
一、非货币资产投资的财税处理规定(一)税务处理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文件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 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时,按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其计税价格的差额,确定转让该非货币性资产的应税所得额;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应以该非货币性资产原计税成本为基础,加上每年所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作为该股权投资各期的计税基础;对在5 年期内转让或提前收回该股权投资的,企业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尚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递延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确定股权转让所得时,可将该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当按照是否构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请欣赏:《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xx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深入理解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202*年三月十七日附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2x]18号)发布实施以后,我们又陆续收到一些来信、来函,询问关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一些问题。
现解答如下:一、问。
新设立的企业是否可以直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答。
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2x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二、问。
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应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答。
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如果《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不一致,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问。
企业集团是否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答:在对外提供会计报表时,下列企业集团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1.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企业;2.股票上市的企业;3.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外贸企业;4.需要对外提供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以外的企业集团是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由企业管理当局自行确定,如果企业管理当局为管理目的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也可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前言公司在进行投资时,不仅限制于现金资产,还可以通过非现金的方式进行投资,例如以自有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出资、借贷委托等方式进行投资。
这种方式在实践中较为常见,本文将就此进行讨论。
非现金资产与现金资产在讨论非现金资产的投资会计处理前,我们需要先了解非现金资产和现金资产的区别。
现金资产指公司手头上可以自由支配的货币资产或可以随时变现的资产,例如银行存款、现金等。
非现金资产则指公司手头上不能自由支配、且难以变现的资产,例如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
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非现金资产可以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一种方式。
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形:以自有固定资产出资公司可以将自有的固定资产作为出资方式,以此对外投资。
例如,公司可以将自有的房地产作为出资方式,投资到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中。
借贷委托公司可以将自有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委托或担保,以此进行投资或融资。
例如,公司可以将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借款以此进行投资。
非现金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较为复杂,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确定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以自有固定资产出资的情况,公司需要确定出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
确定以非现金资产作为担保或委托的借款或担保金额对于借贷委托的情况,公司需要确定非现金资产的借款或担保金额,并确认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与借款或担保金额的比例关系。
如土地使用权的借款金额为其账面价值的50%,则说明借款对应土地使用权的50%。
确定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的公允价值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应按照公允价值确定。
例如,公司以自有房地产作为出资方式投资到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该投资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如果该投资处于未上市状态,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指标或市场数据来确定该投资的公允价值。
确定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确认的损益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所产生的损益,应对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作出的会计处理予以确认。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7号)财政部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于2004年8月18日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略)附件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简称非营利组织,下同),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些非营利组织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业务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和年末。
第五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六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量。
(二)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非营利组织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
会计 处理
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属于非现金资产 的处置业务 , 当 应
按照 《 货准则》《 存 、固定资产 准则 》《 、无形资产准则》《 、长期
股权投资准则》 E 币性 资产交 换》等相关准则进行会计 、 货 处理。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应区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中, 投资方应 当按 照确定 的企 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 企业合并成
本包括购买方 付出的资产 、 生或承担 的负债 、 发 发行 的权益
性证券 的公 允价值 以及 为进行企业 合并发生 的各项直接相
关费用之 和。 中, 其 支付非货币性资产为对 价的, 所支付 的非 货币性资产在 购买 日的公 允价值与其账 面价值 的差额应作
溢价 )资本公积 ( ; 资本溢价或股本 溢价 ) 不足 冲减额 的, 调减
留存收益 。 还应注意 , 上述 在按 照合并 日应享 有的被合并方账 面所
有者权益 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时 , 前提 是合并前合并 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应 当一致。 企业 合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不 同的, 当按 照 应 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 、 负债 的账 面价值进行调
为 资 产处 置损 益 , 计人 企业 合 并 当期 的 利 润 表 。
( ) 一 不构成控股合并业务的投资行为 不构 成控 股合 并业务的投资行为 , 当按 照非现金资产 应
的公允价值作 为投资成 本 ,公允 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 间的差
额, 确认 当期损益。 中, 其 以存货投 资应确认 主营业务收入或
注会CPA:非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知识点】非财政拨款收支业务★★单位的收支业务除了财政拨款收支业务之外,还包括事业活动、经营活动等形成的收支。
这里主要以事业(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和支出、债务预算收入和债务还本支出、投资支出为例进行说明。
(一)事业预算收入和事业收入【例题·计算分析题】某事业单位部分事业收入采用财政专户返还的方式管理。
2×22年9月5日,该单位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1000万元。
9月15日,该单位将上述款项上缴财政专户。
10月15日,该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10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做出该单位的相关账务处理。
事业活动中涉及增值税业务的,事业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增值税销项税之后的金额入账,事业预算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
【例题·计算分析题】2×22年3月,某科研事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收入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做出该单位的相关账务处理。
(二)捐赠(预算)收入和支出 1. 捐赠(预算)收入捐赠收入指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取得的收入,包括现金捐赠和非现金捐赠收入。
捐赠预算收入指单位接受的现【例题·计算分析题】2×22年3月12日,某事业单位接受甲公司捐赠的一批实验材料,甲公司所提供的凭据表明其价值为 200万元,该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运输费2万元。
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做出该单位的相关账务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单位取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应当按照“应缴财政款”科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 理,预算会计不作处理。
单位接受捐赠人委托转赠的资产,应当按受托代理业务相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预算会计不作处理。
2. 捐赠(支出)费用支付相关费用,预算会计则不做账务处理。
单位作为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向其附属单位分配受赠的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支出)”科目相关规定 处理;单位按规定向其附属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分配受赠的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其他费用(支出)”科目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会差异分析(财税(2014)116号文)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务和会计处理差异分析彭怀文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以下简称116号文)。
之前税务的相关政策规定是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以下简称“对外投资”或“投资”)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要视同销售计入应税收入,而116号文只是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企业可以选择在5年内将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本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已经存在税务和会计方面存在很多差异,现在116号文发布后更加加大了相关的税会差异。
116号第六条也明确企业投资涉及债务重组的具有选择是否适用59号公告的权利,本文分析的税会差异假设不涉及债务重组。
116号文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一、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1、根据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系分类①控制: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②共同控制: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③重大影响: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④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成本法;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持有意图不明确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持有意图是为了赚取差价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根据投资形式划分①合并取得(控制)在合并取得中,又分为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②不形成控股合并的取得3、会计准则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案例1:甲公司2014年通过将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税基础)的存货投资,取得乙公司60%股权。
该批存货经评估,公允价值1500万元。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生评估费用1.06万元(价税合计),取得专票,银行存款支付。
小企业会计准则练习题(有答案)
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小企业财产清查发现的现金溢余金额超过应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的部分,贷记( D )科目。
A、其他应收款B、其他应付款C、管理费用D、营业外收入2、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B )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
A、材料B、原材料C、库存材料D、材料采购3、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短期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应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时( A )。
A、计入投资收益B、冲减应收股利C、冲减财务费用D、冲减短期投资成本4、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 A ),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A、营业外支出B、投资收益C、其他义务成本D、管理费用5、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 A )进行会计处理。
A、成本法B、权益法C、持股20%以下权益法D、持股20%以下成本法6、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借记( A )。
A、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B、投资收益C、应收利息D、营业外收入7、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 C )科目。
A、营业外收入B、资本公积C、待处理财产损益D、待转资产价值8、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 A )。
A、先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再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B、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C、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再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D、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9、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 D )资产。
A、货币性B、非货币性C、流动性D、可辨认非货币性10、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于小企业的长期借款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7号)财政部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于2004年8月18日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略)附件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简称非营利组织,下同),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些非营利组织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业务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和年末。
第五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六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量。
(二)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非营利组织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增资的账务处理观点总结
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增资的账务处理观点总结子公司的会计处理:对于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p85“(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的规定,对于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是按照评估值入账。
(另外还有依据工商验资的需要也只能这么做)如果母公司投入的是一批资产,而且这批资产构成业务的话,则子公司理论上需要参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在现实中这样处理,除非能满足财税【2009】59号文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条件,在存在评估增值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导致在会计上子公司资本公积为负数,有出资不实的疑虑,故一般在子公司单体层面还是按照评估值入账。
)母公司的会计处理:参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准则》进行处理,对于具有商业实质的投资,以评估值入账,评估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
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投资,以账面值入账,由于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除非满足财税【2009】59号文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条件,则评估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故会产生一块可抵扣纳税差异,如果预计在可预见未来很可能转回差异且转回时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关于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讨论:一般认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另外如果出资设立非全资子公司,而少数股东只是出资金的话,也一般会被认为不具有商业实质”,理由如下:“只要该资产在交易前后都在母公司的控制范围内,该资产运用的方式(产生未来现金流量的方式、金额和时间)就预计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相应地,在母公司的主导和控制下,归属母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也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如果在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时已可预见,则会采取一些措施予以调整,以保护双方利益的,其他股东投入的现金通过在经营中的运用,也可以产生现金流,这部分增加的现金流有80%可由母公司享有,从而对母公司减少的现金流起到一定补偿作用,但这部分发生变化的现金流并不是与资产相关现金流的主体,没有对现金流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所以总体上看还是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可能性较大。
注册会计师-会计-高频考点题-第三十章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注册会计师-会计-高频考点题-第三十章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单选题]1.下列关于政府单位资产处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单位应当将处置资产账面价值转销计入资产处置费用B.如果资产处(江南博哥)置净收益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单位应将处置价款减去资产处置费用以及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差额上缴财政C.对于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的,应当在报经批准前将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转入资产处置费用,待报经批准后再进行资产处置D.对于无偿调出的资产,单位应当在转销被处置资产账面价值时冲减累计盈余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如果资产处置净收益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单位应将被处置资产账面价值转销计入资产处置费用,并按照“收支两条线”将处置净收益上缴财政,选项B错误;对于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的,应当在报经批准前将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报经批准后再进行资产处置,选项C错误;对于无偿调出的资产,单位应当在转销被处置资产账面价值时冲减无偿调拨净资产,选项D错误。
掌握“资产业务的共性内容(取得和处置)”知识点。
[单选题]2.向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的报告是()。
A.政府预算报告B.政府决算报告C.政府财务报告D.政府综合报告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政府决算报告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
掌握“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知识点。
[单选题]3.某单位2×18年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专利技术,1月1日进入研究阶段,9月1日进入开发阶段,至年末尚未完成研发。
当年1月至8月末发生研究支出120万元,9月至12月末发生开发支出50万元,且全部形成无形资产。
假定不考虑其他事项,下列处理不正确的是()。
A.1至8月份,发生支出时,应借记“研发支出——研究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B.1至8月份,各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研究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转入“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中C.9至12月份,发生支出时,应借记“研发支出——开发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D.9至12月份,各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研究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转入“无形资产”科目中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选项D,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先通过“研发支出——开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待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完成,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才能转入“无形资产”,而不是在月末结转。
企业改组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企业改组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与会计处理(1)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无论是整体改制,还是合并、分立改制,按国家现行规定都应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而对企业在改组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与会计处理,虽然国家都有相关的明文规定,但由于有些规定的不合理及前后不一致,以致实务处理中,会计审计人员有着无所适从的感觉。
笔者拟结合国家对企业改组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的有关税务、会计处理规定及企业改组改制实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改组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的相关税务处理文件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关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74号)。
其中国税函[1999]574号批复中指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各项资产转让、销售所得应并入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实物资产交换股权,从税收角度应该分解为资产转让和投资两项交易。
根据这些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改组中涉及的资产转让不确认实现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接受资产的企业也不得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其计税成本;企业已按评估确认价值调整有关资产成本并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的,在申报纳税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2003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中有关企业改组的规定提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转让企业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的整体资产转让改组,接受企业取得的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
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常见的资产评估增值问题一般有以下三种:第一,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发生资产评估增值;第二,因清产核资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第三,因企业股份制改造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本文就上述三种情况分别谈与之相关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一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一)会计上的处理在非货币性资产换入投资(短期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业务中,通常存在涉及补价和不涉及补价的两种情形,《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1.在不涉及补价的前提下,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投资的一方,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如果涉及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①支付补价的,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投资的入账价值;②收到补价的,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相关的税费后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换入投资的入帐价值。
具体公式如下:换入投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或者:换入投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确认的收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其中:应确认的收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交的相关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对于对外投资发生的评估增值,在会计处理上可能影响相关税费的计算,进而影响到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具体详见下文例1。
(二)税务上的处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第118号)和其他相关的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应将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者评估价)超过非货币性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当期所得。
【税会实务】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涉税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涉税会计处理一、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所得税及会计处理规范的沿革(一)所得税处理规范的沿革及相关说明1、原有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印发的《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77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发生的评估增值, 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但在中途或到期转让、收回该项资产时, 应将增值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依法缴纳所得税。
2、现行规定。
总局, 《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18号文件)规定:(1)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 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并按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果数额较大, 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所得实现确有困难的, 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可作为递延所得, 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应纳税所得中。
(二)所得税会计处理规范的沿革1、初始规定。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72号文件)规定,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不含股权置换, 下同)对外投资, 评估确认价值低于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的, 其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失;评估确认价值高于投出资产胀面价值时, 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 投资资产处置(转让, 收回)时, 该项增值再从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补充更改规定。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规定:(1)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 投出资产作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在投资处置时, 应将差额从资本公积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 不再转入当期损益;(2)原财会72号文件同时废止。
【准则】小企业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键字】准则对外投资是指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的对外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
而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按投资性质进一步分为长期债券投资与长期股权投资。
本文中的小企业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对外投资的分类与会计处理方法,也减少了企业的所得税纳税调整。
一、短期投资的核算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持有期限较短,投资品种易变现,既可能是债权性的投资,也可能是股权性的投资。
(一)短期投资成本的确定通常小企业都是以支付现金取得短期投资,短期投资的成本包括取得短期投资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相关税费是指小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负担的印花税等各种税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手续费、佣金等。
如果在取得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属于购买时暂时垫付的资金,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应当作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二)持有期间取得现金股利和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持有期间收到的、在购买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债权的收回处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股权性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按本企业可分得的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权性短期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应取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课后第十章-事业单位会计基础-东奥
第十章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各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有()。
A.收入B.所有者权益C.负债D.净资产年3月6日,某事业单位收到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以及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金额为元。
则下列账务处理中正确的是()。
A.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元B.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元C.借记“财政补助收入”元D.贷记“财政授权支付”元3.下列各项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类科目的是()。
A.事业收入B.经营支出C.成本费用D.应收账款4.以下不属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是()。
A.一般设备B.专用设备C.房屋和建筑物D.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5.以下关于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事业单位“现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库存现金数额B.事业单位的现金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零星开支C.不得“坐支”现金D.支出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6.以下事业单位应收及预付款项的会计分录,错误的是()。
A.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B.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C.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D.补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7.某事业单位2010年5月购进一项固定资产,价值1000万,残值率为5%,依照税法规定该类设备的折旧年限是10年。
则2010年6月份,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是()万元。
8.以下关于事业单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说法,正确的有()A.事业单位应于每月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B.事业单位应当及时清算并催收应收账款C.事业单位一般并不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D.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9.某事业单位2010年3月20日向甲企业转让一项商标权,合同约定价款为元,甲企业于当日向该事业单位移交一张面值为元、三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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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含股权,下同),但各种待摊销的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投资。
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上应主要解决如下三个问题:
1.如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按照《投资》准则规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其投资成本应当以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如果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两者均能合理地确定,则应以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股权投资成本。
以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其应交纳的相关税费,也应作为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1:企业以固定资产作价对外投资以取得C企业的股权,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580 000元,已提折旧150 000元,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40 000元,则A企业长期股权的投资成本为440 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假如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确定,取得C企业的股权股市价为6元,A企业共计取得C企业65 000股股份,则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390 000元(65 000×6),作为该项投资的投资成本为390 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2.公允价值与投出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差额如何处理
按照《投资》准则规定,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反之,则确认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例2:A企业以固定资产和拥有的专利权对B企业投资,A企业对B企业的投资占B企业注册资本的18%,A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下同)。
A企业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见表1.
表1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价已提折旧账面价值评估确认价值
设备A 30000 10000 20000 24000
设备B 42500 12500 30000 32000
设备C 25000 5000 20000 19000
专利权——5000 3000
合计97500 27500 75000 78000
根据上述资料,A企业投资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期权投资——B企业 78 000
累计折旧 27 500
贷:固定资产 97 500
无形资产 5 0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 010(78 000——75 000——990)
递延税款990[(78 000——75 000)×33%]
例3:Y企业以固定资产和专有技术对C企业投资,Y企业对C企业的投资占C企业注册资本的15%.Y企业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见表2.
表2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价已提折旧账面价值评估确认价值
设备1 80000 25000 55000 50000
设备2 30000 10000 20000 21000
专有技术——6000 4500
合计110000 35000 81000 75500
据上述资料,Y企业投资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C企业75 500
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 5 500
累计折旧35 000
贷:固定资产110 000
无形资产 6 000
3.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和递延税款如何处理
按照《投资》准则规定,企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在会计核算时,按照发生的投出资产评估净增值,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金额,暂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但在处置该项长期投资时,将处置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原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股权投资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处置投资所得价款小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或小于投出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原计入“递延税款”科目而不需交纳的所得税应随同该项投资的其他股权投资准备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
例4:假如上述A企业对B企业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二年后A企业将该项投资转让(二年内A企业未再追加投资),如果转让所得价款分别为:(1)85000元、(2)76 000元、(3)70 000元,其他资料如例2(假设二年内未获得任何投资利润)。
根据上述资料,A企业在这三种情况下转让该项投资时,会计处理分别如下:
(1)处置投资所得价款85 000,大于投资账面价值78 000,且大于投出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75 000.
①投资转让收益=85 000——78 000=7 000(元)
借:银行存款 85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78 000
资收益——股权出售收益7 000
②该项投资应交的所得税=(85 000——75 000)×33%=3 300(元)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7 000×33%=2 310(元)从“递延税款”贷方转入的应交所得税为3 300——2 310=990(元)
借:所得税 2 310
递延税款99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 300
③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 01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2 010
(2)处置投资所得价款76 000,小于投资账面价值78 000,大于投出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75 000.
①投资转让收益=76 000——78 000= ——2 000(元)
借:银行存款76 000
投资收益——股权出售收益 2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78 000
②该项投资应交的所得税=(76 000——75 000)×33%=330(元)从“递延税款”贷方转入的应交所得税为330元。
借:递延税款33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0
③原计入“递延税款”不需交纳的所得税为990——330=660元。
借:资本公积——投权投资准备 2 010
递延税款66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2 670
(3)处置投资所得价款70 000,小于投资账面价值78 000,且小于投出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75 000.
①投资转让收益=70 000——78 000= ——8 000(元)
借:银行存款70 000
投资收益——股权出售收益8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78 000
②原计入“递延税款”不需交纳的所得税为990元。
借:资本公积——投权投资准备 2 010
递延税款99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3 000
笔者认为,在解决上述三个问题时,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其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2.如果企业该项长期投资再次评估为增值的,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增值,应将再次评估增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作为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处理;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减值,应将再次评估增值在原评估减值计入损益的范围内抵销,记入“营业外收入——资产再次评估增值”科目,未抵销的增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如果企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为减值的,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增值,应将再次评估减值在原评估增值的范围内抵销,冲减“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和“递延税款”,未抵销的减值记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科目;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减值,其减值继续记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科目。
3.投资企业在中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或中止采用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时,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作任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