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发明创造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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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青少年发明创造
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向家长传播培养孩子创造力的意识和方法,提高青少年发明创造的兴趣和能力,加强全面素质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相关机构决定举办首届“创想杯”全国青少年发明创造大赛公益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2年4月——2012年12月
二、大赛性质
公益性,所有参赛者可免费参加活动并提供实验基地。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成立评选组织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副主任:
联络人:
电话:
监督电话:
传真:
邮编:
网址:
地址: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名称
全国大赛总名称:“创想杯”全国青少年发明创造大赛
(二)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中小学生及青少年(家长、教师可参与、指导)。
(三)报名办法
自愿报名、学校或有关校外学生活动教育组织。
(四)参赛形式及评奖标准:
以设计图样和文字说明为依据,参照评奖标准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评选出获奖名单,总决赛及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届时将邀请各大媒体予以报道。评奖标准见《操作推广手册》
五、参赛办法:
(一)发明创造实验基地申请办法:有发明设计实验场所的单位可向所在地分组委会办公室申请,以获得发
明创造实验基地称号。
(二)参赛者报名方法:各地中小学生及青少年可直接向所在地区分组委会办公室和实验基地免费索取资料及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
(三)报名时间: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
(四)活动程序:大赛活动从2012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举行一次季赛(阶段赛),2012年一季度举行总决赛。
(五)活动用品及资料(免费索取):DM、条幅、易拉保、绶带、光盘、字帖、发明设计指导教材(暂定)、家长参考、报名表、操作推广手册。
六、奖项设立:
本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并另设优秀指导奖和鼓励奖。一等奖三名:
(一)奖励现金3000元
(二)为发明设计者申请专利
(三)产品以发明者命名
二等奖十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一百名:奖金100元
优秀指导奖二十名:奖金500元
鼓励奖五十名:奖金50元
七、评委组成及评审办法:
大赛评委由专家评选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审办法依据《操作推广手册》并结合参赛选手作品的创造性,实用性,可行性评定出一、二、三等奖。
八、大赛推广步骤:
本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份、5月份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过下发通知,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号召全国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大赛,各地团委、教委及下属机构、创想桌专卖店组织广大青少年踊跃参加,并申请申办资格,批准后,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将活动用品及资料寄至指定分和实验基地,展开公益性发明创造活动。计划全国首批授予三百家分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和实验基地。
(二)参赛阶段:6月份至12月份
各地分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和实验基地,在参赛阶段每半个月将报名表寄至北京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报名参加,要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报名者参赛作品寄至北京进行评审,同时申请下阶段活动所需活动用品及资料的数量,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上阶段的推广情况,决定支持数量。同时评选出优秀实验基地并授予荣誉称号,参赛阶段分三个季度赛,每季度赛评出决赛名单,参加总决赛。参赛者可连续参加,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参与奖。
(三)决赛、表彰阶段: 2013年1月至4月份
根据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决定:各季度赛评出的参加决赛的参赛选手应在2004年2月10日前,将参加决赛作品寄至北京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以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
九、印章
全国青少年首届青少年发明创造大赛组委会印章
十、经费
企业赞助。
十一、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首届全国青少年发明创造大赛是提高广大青少年体验科学教育举措之一,希望各级团委要认真配合,发挥组织优势,动员青少年自觉投身到活动中来。
(二)因地制宜形成特色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从小培养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从小培养发明创造的能力,结合大赛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竞赛活动,使首届全国青少年发明创造大赛活动办得丰富多彩,以利青少年健康成长。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附件1
评审委员会:
主任:成员:名誉主任:名誉副主任:主任:
副主任:
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