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业设计公司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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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书
本合同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项目之室内及外观\园林设计(以下简称项目)事宜,双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工作范围
1.1设计及配套内容(包括家俱/灯
具/插花及绿化的选型及全套施工图的设计\不包括建筑结构改造的
设计)。
1.2在该项目作为装修设计方的现场指导。
1.3提供以下内容的立体效果图:
外观\园林\室内主要空间的立体效果图(效果图图需清晰反映各主要空间的视觉效果)
2、工作内容
2.1 乙方需按甲方工程需要参予相关商议。
2.2 就工作范围中所列区域,乙方服务提供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2.3 乙方就按所有图则、说明书及有关文件以中文书写,每个设计阶段乙
方均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完整的设计文件叁套。
2.4 第一阶段:平面计划(合同签定______天内完成)
2.4.1 乙方须与甲方详细讨论,以确立设计和功能准则。将设计计划、预
期概念、设备需求、进度表和平面家俱配置图交予甲方审核。
2.4.2 乙方需将甲方之要求、建议等资料,清楚明确地反映在其设计上,
以免影响日后施工的可行性及进度。
2.4.3 当乙方提供之平面规划初稿获甲方确认,此阶段视作完成。
2.5 第二阶段:初步设计方案(第一阶段经甲方确定后_______
天内完成)
2.5.1 乙方将按照第一阶段所审核的略图,提供修改确认的平面图纸/设
计天花图纸/地面材料图纸/隔墙尺寸图纸/家具配置图纸/室内配饰陈设布置图纸等等,以说明室内设计的基本概念,呈交甲方审核。
2.5.2 运用效果图描述各主要部分设施,再加利用平面图及草图来表达重
要部分的设计效果。乙方需呈递一份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利用绘图形式来描述设计上如何处理各种地方,包括墙身、天花、灯饰及特别房间等,及准备初步设计方案,给予甲方。
2.5.3 当上述图样、材料样品等交予甲方审核通过后,本阶段视作已完成。
2.6 第三阶段:建筑资料(施工准备)(第二阶段经甲方确定后________天内完成)
2.6.1 基于第二阶段所行到的确认,乙方需要参与有关会议、协调业主、
物业/结构/建筑/空调/消防/设备等各专业顾问于取得所有基本建筑资料和图样后,即准备家俱、颜色方案装置和设备、固定装饰的设计,并绘制实际能够施工与前述各设计师之设计不起冲突或抵抗之详细施工图样和规格之订定。
2.6.2 此项数据将用以平面图、天花图等等相关图纸及或须需要之立面图
形式呈交,如有必要再会有手绘草图、剖面轮廓、饰面材料表以及特殊灯具目录等以作辅助资料。
2.6.3 根据第一条之工作范围,建筑资料图则包括如下:
A、家俱配置图(FF)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具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AR)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隔间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施工单位使用。
C、天花图(RC)
陈述所有关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承建商,如灯光顾问单位,纵使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EM)及给排水设计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须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格栅等。
另包括以下图纸:
1.电气设计说明、电气系统图
2.照明线路平面布置图、系统图
3.插座及电气系统图
4.应急照明
5.电话、网络布置图
6.监控布置图
7.给排水平面及系统图;
E、地面饰面图(FC)
陈述所须地面饰面、颜色、材料规格、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标明编号。
2.7 第四阶段最后设计方案、施工图绘图制与规格说明书(第三阶段甲方确定后______天内完成)
2.7.1 乙方提供最后设计施工图纸,制定合同的技术部分,联同甲方委任
之工程技术顾问编制的合同商务部分,组成完整施工文件。
2.7.2 根据第一条之工作范围,施工图应包括:
A、室内立面图(IE)
B、施工大样图(FE)
C、家俱图(GF)。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PF)
2.7.3 乙方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正确位置并配合相关技术顾问或其它
顾问的要求提出就自己所知的建议。(以乙方文件为准)
2.7.4 乙方应联同甲方及委任之工程技术顾问,配合甲方在采购时对厂商
之质疑做解说工作,处理考虑生产商之资格,如有须要乙方将综合
各种资料进行分析后,向甲方如实回答。
2.7.5 当乙方所负责设计的主要部分均已落实,甲方审核通过,此阶段视
作完成。
2.8 第五个阶段—监督、统筹和工地联络协调。(第四阶段完成
后,装修工程开工当天到达现场)
2.8.1 乙方须审阅施工承包商绘制完成并陆续提出之施工大样详图、各种
材料样品,并提出确认之签名及修正之书面或图面意见。
2.8.2 乙方须在工程施工期间,提供之服务为定点监察工程进度、解释及
解决工程及设计上一切疑问及协调、监督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承包
商是否依照设计图样及进行施工,并检验其材料品质、尺寸及规格
是否符合原设计之要求。
2.8.3 提供、主导及给予甲方技术上建议,确保施工承建商之施工质量能
依照设计图样及说明进行,如有必要提议甲方或甲方委托技术顾问
修正或停止施工承建商之错误工序或品质。
2.8.4 当工程大体完成,准备合约工程缺陷补修项目书,主导预算修补时
间及进度,此阶段视作完成。
3、非属本合约之设计范围
3.1 乙方无需负责空调工程设计、消防工程设计。但乙方仍须负责在整
体设计中综合空调进、排风通风装置、控制器位置,以及消防、水
电设备位置等。
3.2 乙方无需提供气体工程图纸。
3.3 乙方无需提供影音设备、厨房设备及规格。
3.4 建筑设计及建筑结构设计。
3.5 向当地政府入则申请或商讨牌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