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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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9〕18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9〕18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20日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建房管理,促进国土空间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以下统称“农民建房”)及其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农民是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农民建房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原则。

农民建房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集镇集聚,实行统一建设与自行建设相结合。

(二)节约用地原则。

要从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当集中、共建共享出发,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低丘缓坡。

(三)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原则。

农民自愿退出全部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应予奖励,奖励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宣城市作为安徽省的一个重要市级行政区域,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探索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的道路。

近年来,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本文将重点探讨宣城市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的一些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

一、坚持农村产业振兴宣城市充分发挥自身农业资源禀赋优势,积极推动农村产业振兴。

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宣城市积极引导农民朋友农村土地流转,推动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有效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向产业化和现代化转变。

在产业发展上,宣城市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

在农产品加工方面,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引进了一批加工企业,进行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

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宣城市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力度,推广先进种植技术和设施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宣城市还积极鼓励农民从事农业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促进农村土地整治宣城市在农村土地整治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有效探索和实践。

一方面,宣城市注重加强农村土地权属的明晰和登记管理,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土地托管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宣城市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改善农田的整体质量和效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宣城市通过整合农田,调整农田结构,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良耕地和水网布局,实现农田复合利用,增加土地产出。

宣城市还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禁止开垦和荒山造林治理工作,恢复和改造退耕地和荒山荒坡,促进土地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宣城市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村庄规划和建设上,宣城市推动村庄整体规划和建设,打造美丽乡村,提升农村环境品质。

在道路交通建设上,宣城市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程,解决农村交通不便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升。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秘〔2015〕317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秘〔2015〕317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秘〔2015〕3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36号)精神,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轨道,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省级综合试点城市创建,到2017年末,全市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建筑面积累计达到35万平方米以上;创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1个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2个以上;当年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创成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从2016年起,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在新建住宅中大力推行全装修,市区规划区内全装修比例每年增加比例不低于5%;鼓励县城新建住宅实施全装修,宁国市率先启动。

到2017年末,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部实施全装修,市区规划区内新建住宅中全装修比例达到20%。

二、重点任务(一)培育实施主体。

1.完善产业体系。

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PC)和钢结构为重点,发展以预制装配式结构体系为主导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体系,推广应用建筑产业现代化集成技术和产品,形成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匹配的建设管理、设计、部品生产、施工、安装体系。

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方案

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方案

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方案一、前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村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方案,旨在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二、改善基础设施1. 提升农村交通网络:加大对农村道路的投入,改善道路硬化、拓宽和维护,提升交通便利性。

2. 完善供水供电系统:加强农村供水供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保护生态环境1. 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加强对农村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提倡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2. 加强农田生态保护:鼓励有机农业发展,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1. 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优势,推动农村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2. 支持农村创业就业:提供创业培训和资金支持,鼓励农村青年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就业增加。

五、提升农村教育与医疗水平1. 加强农村教育资源建设:增加乡村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设施投入,改善农村学生的学习条件。

2. 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的支持,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方便农民就医。

六、保护乡村文化遗产1. 修缮乡村古建筑:加大对乡村古建筑的修缮力度,保护乡村文化遗产,提升乡村形象。

2. 举办乡村文化活动:组织乡村文化展览、传统节日庆祝等活动,增强农村居民对乡土文化的认同感。

七、加强社区建设1. 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组织:加强农村社区的组织建设,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社区服务。

2. 加强社区治理能力:提高社区干部的管理水平,加强社区治理,解决农村居民的实际问题。

八、总结通过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方案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村教育与医疗水平,保护乡村文化遗产,加强社区建设。

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乡村将焕发出勃勃生机,成为人们向往的宜居乐土。

宣城飞彩街道村庄规划

宣城飞彩街道村庄规划

宣城飞彩街道村庄规划一、项目概况宣城市飞彩邻里中心位于莲塘路与狮子冲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净用地面积1.0448公顷(约16亩),用地性质为配套设施用地,建设单位为宣城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方案由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行业甲级)编制。

二、方案简介用地内西侧通过一条内部车行道路组织车行流线,连接邻里中心地下车库和幼儿园车行出入口;沿莲塘路和狮子冲路均设置邻里中心车行出入口,用地内北侧布置一栋6层的邻里中心,其中含社区、养老、文体活动中心及卫生服务等功能;用地内南侧布置一栋12班的幼儿园,沿南侧城市支路设置幼儿园出入口。

建筑风格为现代建筑风格,其中邻里中心建筑色彩以灰色为主,采用平屋顶形式,并设置屋顶绿化;幼儿园建筑色彩以白色为主,主要教学用房采用坡屋顶形式,并设置屋顶绿化。

邻里中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约1197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8979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991平方米,容积率2.49,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88%,机动车停车泊位67个。

幼儿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暨计容面积建筑约4836平方米,容积率0.7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3%,机动车停车泊位12个。

三、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日期为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3日。

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21年2月3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意见反馈单位:***************************联系电话:******************。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8•【字号】宣政办秘〔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宣城市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8日宣城市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市“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总定位,围绕“一城五区”总目标,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长三角等先进地区,补短板、锻长板,高质量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山水徽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交通运输支撑。

二、总体要求到2027年,全面建成建管护运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以上,力争实现建制村通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0%以上,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100%,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45%,工程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四、五类桥梁及时处置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率达到100%,建制村公交通达率达到100%,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域范围内覆盖率达到100%,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域范围内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4•【字号】宣政办秘〔2019〕51号•【施行日期】2019.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9〕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3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4日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维护传统村落风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传统村落,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和安徽省传统村落。

第三条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和发展坚持“科学规划、整体保护,抢救优先、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有序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村民主体”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利用和发展。

第五条市、县级政府应当成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工作的领导组,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协调机制,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的投入和扶持,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考核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编制《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规划》《宣城市传统村落规划建设指引》,指导各地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

县级政府对本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负主要责任,负责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要深入开展传统村落内的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加快建设传统村落数据资源库,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传统建筑维修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不断完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分类保护传统建筑。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1•【字号】•【施行日期】201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11日宣城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聚力打造“四个特色之城”,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建立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体系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为打造“四个特色之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绿色生态农业取得明显进展,以高标准农田为基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支撑的产能保障格局基本建立,粮食总产135万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本实现区域内农业资源循环利用;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3%,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例达到65%,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80个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种植面积比例达到65%,认证“三品一标”产品500个以上;品牌带动力、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产值1200亿元,年均增长12.5%左右,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3.5:1。

“谁”使乡村重获新生

“谁”使乡村重获新生

“谁”使乡村重获新生导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无疑节约了耕地,提高了乡亲们的生活品质。

但于此同时,乡村景区建设和防护措施却被有关部门忽略,国内一些景观材料生产安装企业的宣传,一方面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另一方面也使乡村重获新生,也让有关部门提高了对景观建设关注。

近日,宣城市委、市府政府再次强调《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

该行动计划提出了“十二五”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的主要目标,组织实施“6611”行动计划,即着力推进六大工程(规划建设工程、农村清洁工程、产业发展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平安和谐工程、基层组织工程).我市美好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结合民俗民风,体现乡土气息。

营造体现村庄特色与标志性风貌的村口景观建筑,整治疏通河道水系,改善水质环境,建设美化河道,道路两侧护栏、宅院周边、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为绿化重点,适当布置休息、健身和文化设施,注重营造和谐宜居的邻里交往空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在适宜发展旅游业的村庄,合理设置游客休闲设施,景观小品,鼓励村民积极美化庭院,营造户户皆美景的环境效果。

美好乡村,我们的贡献1、乡村美好景观遭损害哪一个部门的责任。

昨天记者在某市小区景点边看到,几个市民带着自己的宠物狗来到草坪边,一些宠物粪便遗留在绿化带中,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虽然近日天气热,但仍有不少市民带着宠物狗到河道景观带,小区景观区散步。

市文明创建办部门是否应该加强管理,增加小区景观牌,指示牌等。

2、哪一个设施的缺陷?以往的小区美化建设严重缺少保护设施,行人基本可以任意践踏美丽的草坪,相关的建设单位也没有考虑到这一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身安全以及景点的防护不仅受到重视,也是密切相关的,而景观护栏可以起到保护大家的功能,该设施用于降低安全隐患,景观维护,美化,建设为一体的景区建设。

现在国内有很多生产护栏的企业,都是使用先进的工艺,改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这样才能保护游览者的人生安全,也能体现护栏的坚固性和艺术性。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24•【字号】宣政〔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要求和我市实际,决定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定33项民生工程2019年,省政府确定实施33项民生工程。

其中,智慧学校建设、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本年度我市无任务。

(一)新增5项民生工程1.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围绕“老有所养”,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开展1个智慧养老试点,推行智慧养老机构创建、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市级智慧养老综合平台整体建设、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四类试点模式。

2.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围绕“稳就业”要求,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开展有针对性地劳务对接、联合招聘和就业帮扶;推进创业平台建设,实施稳岗援企行动,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强就业托底安置;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去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

3.“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

坚持精准方略,推进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带动发展产业,通过组合运用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不断提升项目质量,促进特色种养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水环境生态补偿。

围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通过支持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持续推进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等,促进水生态更加美好。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01•【字号】宣政〔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宣政〔2016〕10号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实施县级公路畅通、乡级公路畅通、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三)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对全市城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四)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

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保障能力。

(五)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

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推动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

(六)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对城市老旧小区开展老楼危楼加固改造、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提升等,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二、退出6项民生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项任务已完成,退出实施范围。

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项,资金有保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转入部门日常工作,2016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三、提高6项民生工程标准(一)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的保费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15年每亩15.84元、12元、9.72元、16.32元提高到19.49元、13.54元、13.21元、18.91元。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宣城市作为安徽省的一个地级市,近年来在农村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系列实际成果。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宣城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宣城市制定了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小农户将散落的土地进行整合,推动土地规模经营。

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出租或者合作经营,既提高了农民的土地利用率,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在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宣城市注重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宣城市加大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宣城市积极引导农民转变传统经营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增加农村经济的效益。

宣城市还加强农村电商发展,推动“互联网+农业”模式,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宣城市加大力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的品质和条件。

宣城市投入大量资金,修建了农村公路、供水设施、电网等基础设施,缩小了城乡差距,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宣城市还在农村教育、医疗等方面加强投入,提高了农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在乡村旅游开发方面,宣城市利用自然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宣城市拥有优美的自然风景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整合资源,设计推出了一系列乡村旅游线路和项目,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

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农民增收,还促进了当地经济的繁荣。

宣城市在农村改革方面展开了富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

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宣城市实现了农村经济的振兴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宣城市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其他地区的农村改革提供借鉴和启示。

宣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路径研究

宣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路径研究

宣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路径研究作者:汪恭礼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18年第09期摘要: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宣城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本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目标,着重分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困难与阻碍,并据此提出宣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路与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路径;思路建议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宣城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本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目标,着重分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困难与阻碍,并据此提出符合宣城市实际的乡村振兴战略思路与对策建议。

一、宣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利条件和基础宣城市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不断加大惠农富农强农力度,提升农业质效,推进农村改革,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村民生,农村治理呈现新气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农村产业稳步发展,农业提质增效宣城市着力推进农产品供给数量向质量、效益转变,现代农业稳步发展。

2017年,全市粮食总产量133.2万吨,比上年增长1.3%,增加1.7万吨;肉类、禽蛋和水产品总产量分别为24.4万吨、5.3万吨和12.6万吨,分别增长1.9%、1.4%和3%。

创建4个部(省)级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新增62个“三品一标”产品,新增9个省级示范合作社、25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6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810亿元,增长9.5%。

(二)推进农村改革,激活农村新动能宣城市扎实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线运营,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0个村,实施农村“三变”改革97个村。

加快旌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全国宣州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和农房抵押贷款试点进展。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1•【字号】宣政[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宣政〔200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村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高,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或扣缴。

2.坚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原则。

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立足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近年来,中国乡村振兴战略升温,成为经济发展发力点和社会稳定重要因素。

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路径和实践,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宣城市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交通运输、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针对深度贫困区域,宣城市组织实施了“电子商务惠民工程”,建设了电商平台、供货点和高速路互联网站,为当地农户提供就近销售、配送服务,带动当地农产品销售,促进了农村经济繁荣。

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助力农村土地改革宣城市依托土地改革,加快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

同时,加大农村土地储备和集约化利用力度,引导农村集体资源优化配置,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稳定、更健康的土地资源保障。

三、推进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宣城市积极推进产业扶贫,采取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增效和劳动力转移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

以传统种植为基础,逐步发展休闲农业、林果业、养殖业等新兴产业。

扶持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特色产业园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为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力量。

四、加强社会服务保障,提高民生水平宣城市积极加强农村社会服务保障,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福祉。

加强农村卫生、教育、文化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会建设,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加强社会保障和民生救助,持续提高农村民生水平。

五、强化政府引导和调控,促进乡村振兴宣城市加强政府引导和调控,促进乡村振兴。

明确政府职责,推行区域带动、产业带动、政策带动等多种模式,促进资源配置、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另外,加强农民群众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维护农村稳定。

总之,宣城市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路径和实践,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管理、产业扶贫、社会服务保障以及政府引导和调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乡村振兴探索提供了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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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文件)精神,指导宣城各县市区、乡镇的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宣城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234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展望至2030年。

一、规划依据及现状特征(一)规划依据(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皖政〔2012〕97号);(2)《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试行)》;(3)《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4)宣城市及下属县市、乡镇总体规划;(5)宣城市及下属县市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6)宣城市及各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二)宣城市村庄现状特征总体上宣城市域村庄呈现较为显著的空间特征,一是沿河流水系(以北部圩区和南部山间小溪流为主)和交通要道分布相对密集(以南部山区较为明显)。

二是北部圩区人均耕地较多、交通通达性好等因素促进了该区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密集,村庄规模较大(约560人/村庄)、密度较高(0.58个村庄/平方公里),呈成片式布局;中部丘陵区人均耕地及交通通达性等介于北区和南区之间,经济基础良好,村庄规模较适中(约520人/村庄)、密度适中(0.42个村庄/平方公里),为避开地质灾害、发展特色产业,村庄沿缓坡及地势低平地区分布;南部山区人均耕地较少、交通通达性较差、地形复杂,村庄规模较小(约370人/村庄)、密度较小(0.35个村庄/平方公里),村庄零星布局。

三是北部圩区和中部丘陵区以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村庄为主,南部山区以徽文化特色明显的古村落为主。

二、目标与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顺应全市广大农民意愿,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乡村规划为龙头,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以村镇建设和示范带提升为重点,以农村清洁工程为突破口,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加大投入和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推进城乡统筹和“四化同步”协调发展,努力将宣城农村建设成为“村村优美、家家宽裕、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乡村。

(二)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是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

到2016年,全市60%以上的中心村要求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宁国市80%以上,广德县、绩溪县70%以上,宣州区、郎溪县、泾县、旌德县50%以上;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市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三)基本原则秉承“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整体推进、分类指导;改革创新、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

三、空间布局(一)村庄体系规划形成中心村和自然村两级村庄体系。

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中心村、自然村分别配套不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二)空间体系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11134”工程,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市域构筑“一个中心城市、一个城镇群体和四条城市(镇)与产业带及多个点状分布”的城镇网络空间结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宣城市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将宣城市美好乡村规划建设路径规划为“七点、十带、三片”的空间格局,实现美好乡村建设的点轴带动效应和分片分类指导。

1.于城市主要门户节点规划“七点”宣城主节点、面对太湖方向的主门户广德郎溪节点、面对杭州方向的主门户宁国节点、面对黄山太平湖方向的泾县节点、面对徽州区、歙县、婺源方向的绩溪旌德节点。

2.沿主要交通沿线规划“十带”宣州区狸桥至水东示范带、洪林至文昌示范带,郎溪县214省道示范带,广德县东卢山水画廊示范带,宁国市215省道示范带、港口至千秋关示范带,泾县322省道琴溪至云岭至桃花潭示范带,绩溪县登源河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带、215省道生态特色产业示范带,旌德县205国道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带。

3.依据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划分“三片”北部片区(圩区为主):即南漪湖周边片区,包括宣州区(除新田镇、周王镇、溪口镇外乡镇)、郎溪县(除姚村乡)、广德县(除柏垫镇、四合乡、卢村乡、杨滩乡)。

以优化人居环境、加快产业发展和加强社会建设为重点;突出土地整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提升、风貌塑造和文化保护等内容。

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包括宣州区(新田镇、周王镇、溪口镇)、泾县、广德县(柏垫镇、四合乡、卢村乡、杨滩乡)、宁国市、郎溪县(姚村乡)。

以优化人居环境,突出风貌为重点。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包括旌德县和绩溪县,以保护乡村自然资源、文化遗产、民风民俗为重点;加强综合配套与人居环境建设,突出山村空间肌理,彰显传统风貌特色,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三)村庄布点1.统筹乡村人口分布为优化宣城市村庄空间布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规划到2016年,全市建设中心村750个左右,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约450个,建设自然村约3000个;到2020年,全市建设中心村730个左右,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约661个,建设自然村约2300个;到2030年,全市建设中心村600个左右,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建设自然村约1800个。

2.分区村庄规模依据现状,逐步引导北部片区(圩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2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5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

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100人。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100人。

(各中心村、自然村人口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美好乡村布点规划阶段参照以上标准作适当调整,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鼓励将中心村规模做大。

)(四)分类引导1.依托资源,引导村庄特色发展。

村庄按照区位与交通条件分为城郊型村庄和乡村型村庄。

城郊型村庄注重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对接,乡村型村庄注重自身各项设施的配套。

2.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设模式。

美好乡村村庄建设主要采用改造提升、拆迁新建、旧村整治、特色保护四种模式。

其中,中心村一般宜采用改造提升或拆迁新建模式,保留的自然村一般宜采用旧村整治或特色保护模式。

四、建设要求(一)总体原则在村庄建设和整治中,要坚持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做到尊重自然、注重安全、远近结合、因地制宜。

(二)村庄选址与布局1.村庄选址村庄选址应遵循安全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便于基础设施配套;尽量不占或少占优质农田,对原村庄用地要及时进行复垦,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尊重农民意愿,结合自然条件,提倡相对集中。

符合城市和乡镇总体规划,并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核心区域;避开国家、省、市在法律和法规中规定的各类应当避让的区域。

2.村庄布局村庄布局一是要有利于组织现代农业生产,有利于农村产业调整。

二是要基于现状,避免大拆大建;三是要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四是要突出地域特色,充分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传统布局模式;五是要保护好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六是不得随意砍伐古树名木,不得随意破坏林地、湿地和水面等自然地形地貌;七是根据丘陵山地、丘陵、水网等不同地形地貌特点,采用不同的设计手法。

(三)建筑风貌尊重村庄现有建筑风貌,避免不必要的建筑形体及风格改造,对圩区、丘陵、山区等不同地形环境所形成的地方建筑特色进行梳理整治,建筑色彩不得使用红、黄、蓝等三原色,鼓励引导徽文化元素的应用,体现乡土气息,新建建筑不宜超过三层,使用新型建筑材料。

北部片区(圩区为主):新建建筑结合当地水系环境布局,强调与原有建筑轮廓线组合的流动性及柔美曲线的形态塑造,原有建筑仅对危破房改造,并不强调对原有建筑形式整合统一。

中部片区(丘陵为主):居住较密集,为现代与传统相对有序并存的建筑风格,新增建筑结合当地自然地势与原有村庄分形发展。

现代建筑风貌区的原有建筑仅对危破房进行改造,传统建筑风貌区的现代建筑保持色彩协调且运用攀援植物造景的形态空间设计。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居住相对分散,为传统建筑风格,新增建筑与原有村庄的风貌及尺度相协调,原有现代建筑改造在空间尺度、建筑形式、色彩肌理与历史建筑协调,突出徽派建筑风格。

(四)景观风貌1.村口景观村口景观应注重传统水口文化的打造,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及传承传统文化的前提下,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标志性景观效果。

2.水系景观加强坑塘河道水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功能作用。

结合村庄布局,通过梳理、整理水系,进行景观建设,包括修建水边步道、开辟滨水活动场所、局部设置亲水平台及修正岸边植物等内容。

水体护坡宜采用自然护坡、适度采用护砌,营建村庄特色水系景观。

3.村庄景观村庄景观营造以自然淳朴风格为主,充分尊重原有村庄空间肌理及历史文脉,利用现状要素有选择地赋予村庄新的景观和功能属性,运用保护与再生设计理念创作地域特色景观,延续村庄地域文脉。

完整传统空间结构并能长期健康发展的地方特色聚落,注意保护和利用。

加强保护古树名木,本着适地适树原则,多采用乡土树种,种植经济果林。

4.公共活动空间从村落布局结构、功能流向出发,适应当地村民的生活方式和劳作习惯,结合村庄土地利用格局,选择自然集聚、可达性强的场地作为村庄公共活动中心。

公共活动场地景观与功能相协调,充分利用地方物种和材料塑造村民喜闻乐见的公共活动空间。

5.庭院景观庭院景观满足农民生活和生产需求,满足农用车辆暂停、谷物晾晒和家禽家畜活动的空间需求。

绿化植物选择应以实用性的瓜果蔬菜为主,欣赏性的花木为辅,建设能创造经济效益和美化空间双重功效的经济庭院。

注重对围墙、绿篱等围合构筑物和庭院出入口的美化处理,鼓励村民利用地方特产积极美化庭院,营造户户皆美景的景观效果。

庭院景观可综合考虑沼气池、雨水回收利用等统筹考虑。

(五)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1.配置原则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布置,尽量与公共活动中心相结合,对于有一定规模的,结合村庄道路形成街市。

村内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使用;兼有对外服务功能的公共服务设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村口。

幼儿园、小学应结合教育部门有关规划进行合理布局。

2.配置内容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要坚持乡(镇)域共建共享原则统筹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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