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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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文件)精神,指导宣城各县市区、乡镇的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宣城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234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展望至2030年。

一、规划依据及现状特征

(一)规划依据

(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皖政〔2012〕97号);

(2)《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试行)》;

(3)《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

(4)宣城市及下属县市、乡镇总体规划;

(5)宣城市及下属县市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

(6)宣城市及各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二)宣城市村庄现状特征

总体上宣城市域村庄呈现较为显著的空间特征,一是沿河流水系(以北部圩区和南部山间小溪流为主)和交通要道分布相对密集(以南部山区较为明显)。二是北部圩区人均耕地较多、交通通达性好等因素促进了该区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密集,村庄规模较大(约560人/村庄)、密度较高(0.58个村庄/平方公里),呈成片式布局;中部丘陵区人均耕地及交通通达性等介于北区和南区之间,经济基础良好,村庄规模较适中(约520人/村庄)、密度适中(0.42个村庄/平方公里),为避开地质灾害、发展特色产业,村庄沿缓坡及地势低平地区分布;南部山区人均耕地较少、交通通达性较差、地形复杂,村庄规模较小(约370人/村庄)、密度较小(0.35个村庄/平方公里),村庄零星布局。三是北部圩区和中部丘陵区以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村庄为主,南部山区以徽文化特色明显的古村落为主。

二、目标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顺应全市广大农民意愿,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乡村规划为龙头,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以村镇建设和示范带提升为重点,以农村清洁工程为突破口,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加大投入和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

推进城乡统筹和“四化同步”协调发展,努力将宣城农村建设成为“村村优美、家家宽裕、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乡村。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

到2016年,全市60%以上的中心村要求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宁国市80%以上,广德县、绩溪县70%以上,宣州区、郎溪县、泾县、旌德县50%以上;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市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三)基本原则

秉承“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整体推进、分类指导;改革创新、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

三、空间布局

(一)村庄体系

规划形成中心村和自然村两级村庄体系。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中心村、自然村分别配套不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二)空间体系

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11134”工程,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市域构筑“一个中心城市、一个城镇群体和四条城市(镇)与产业带及多个点状分布”的城镇网络空间结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宣城市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将宣城市美好乡村规划建设路径规划为“七点、十带、三片”的空间格局,实现美好乡村建设的点轴带动效应和分片分类指导。

1.于城市主要门户节点规划“七点”

宣城主节点、面对太湖方向的主门户广德郎溪节点、面对杭州方向的主门户宁国节点、面对黄山太平湖方向的泾县节点、面对徽州区、歙县、婺源方向的绩溪旌德节点。

2.沿主要交通沿线规划“十带”

宣州区狸桥至水东示范带、洪林至文昌示范带,郎溪县214省道示范带,广德县东卢山水画廊示范带,宁国市215省道示范带、港口至千秋关示范带,泾县322省道琴溪至云岭至桃花潭示范带,绩溪县登源河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带、215省道生态特色产业示范带,旌德县205国道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带。

3.依据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划分“三片”

北部片区(圩区为主):即南漪湖周边片区,包括宣州区(除新田镇、周王镇、溪口镇外乡镇)、郎溪县(除姚村乡)、广德县(除柏垫镇、四合乡、卢村乡、杨滩乡)。以优化人居环境、加快产业发展和加强社会建设为重点;突出土地整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提升、风貌塑造和文化保护等内容。

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包括宣州区(新田镇、周王镇、溪口镇)、泾县、广德县(柏垫镇、四合乡、卢村乡、杨滩乡)、宁国市、郎溪县(姚村乡)。以优化人居环境,突出风貌为重点。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包括旌德县和绩溪县,以保护乡村自然资源、文化遗产、民风民俗为重点;加强综合配套与人居环境建设,突出山村空间肌理,彰显传统风貌特色,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三)村庄布点

1.统筹乡村人口分布

为优化宣城市村庄空间布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规划到2016年,全市建设中心村750个左右,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约450个,建设自然村约3000个;到2020年,全市建设中心村730个左右,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约661个,建设自然村约2300个;到2030年,全市建设中心村600个左右,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建设自然村约1800个。

2.分区村庄规模

依据现状,逐步引导北部片区(圩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2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5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100人。南部片区(山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100人。(各中心村、自然村人口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美好乡村布点规划阶段参照以上标准作适当调整,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鼓励将中心村规模做大。)

(四)分类引导

1.依托资源,引导村庄特色发展。村庄按照区位与交通条件分为城郊型村庄和乡村型村庄。城郊型村庄注重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对接,乡村型村庄注重自身各项设施的配套。

2.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设模式。美好乡村村庄建设主要采用改造提升、拆迁新建、旧村整治、特色保护四种模式。其中,中心村一般宜采用改造提升或拆迁新建模式,保留的自然村一般宜采用旧村整治或特色保护模式。

四、建设要求

(一)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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