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电气安全隐患(一)电气线路隐患:1、电线老化、外皮破损;2、电器插座老化、破损;3、电器插头虚插、松动;4、接线板一板多插多接;5、从照明灯上引出电线;6、作业现场使用简易配电板;7、电线电缆凌乱,无线搭桥架保护;8、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9、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10、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电线接头外露不密闭;11、电气线路接线盒锈蚀,不密封、不牢固、不完好;12、电气开关箱箱前进出线被箱门夹压;13、电气开关箱的进出线没有做护口保护;14、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经漏电保护器;16、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17、流动电源箱到固定配电盘之间的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18、乱拉乱接电线、一线多接;19、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20、电线安装不合规范;21、超负荷用电。
(二)电气设备隐患:1、电线插座被捂盖;2、堆放杂物遮盖插线板;3、一个电源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4、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5、流动电源箱没有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6、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7、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8、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9、配电盘、电源箱、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10、在电缆沟、夹层、锅炉内作业使用行灯电压超过36伏;11、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12、电气设备在长时间高温、高湿、粉尘及化学物质作用下受腐蚀绝缘损坏;13、Ⅰ.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导线、动作开关破损或绝缘损坏,无漏电保护;14、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或避雷设备失效;15、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16、电器设备无漏电保护;17、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18、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19、电器设备过载使用;20、燃气等危险作业场所的电器设备不是防爆型;21、电机等电气设备外壳没有进行有效接地;22、电器设备上方有滴水或化学液体滴漏现象;(三)配电箱隐患:1、配电箱、开关箱、动力照明电混用;2、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不灵敏;3、配电箱没有门、锁、防雨措施等;4、配电箱周围有易燃可燃物;5、配电器外壳没有有效地接;6、配电箱附着灰尘严重;7、配电箱(盘)为木质,或无门、电气线路乱;8、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9、配电箱设置不牢固,前面有障碍物;10、配电箱内熔断器与设备容量不匹配;11、配电箱附近有可燃物质、材料、工具或其他堆积物;12、配电箱内引出下线不整齐、没有标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判定标准:
1. 风险评估: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条件、物质性质等方面的风险。
如果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管理缺陷,包括相关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不到位等。
如果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3. 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如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如果存在严重的安全设施设备缺陷,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4. 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是否存在严重的工艺安全隐患。
如果工艺流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5. 物质储存与使用:对危险物质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专门的储罐、储存区域,是否采取了合适的防护措施等。
如果储存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
患。
总体来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主要是根据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物质储存与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来判断的。
如果在这些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较大隐患判定标准20条
以下是用于判定较大隐患的20条标准,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判定较大隐患时,应综合考虑相关标准及具体情况:1. 火灾隐患:存在明火、高温、易燃物储存不当等火灾风险。
2. 电气安全隐患: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过载、短路等电气安全风险。
3. 气体泄漏隐患:存在气体泄漏、积聚或不合理使用造成爆炸、中毒等风险。
4. 机械设备安全隐患:存在机械设备缺乏维护、保养或没有安全保护装置等风险。
5. 高空坠落隐患:存在高空作业缺乏安全防护、安全带等防范措施。
6. 断电、停水隐患:存在断电、停水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控制。
7. 物品堆放隐患:存在物品堆放不整齐、过高、堆放不稳等风险。
8. 安全防护设施隐患:存在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坏或使用不当等风险。
9. 消防通道隐患: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或通道标识不清晰等风险。
10. 消防器材设施隐患:存在灭火器损坏、使用过期、未按规定摆放等风险。
11. 化学品存储隐患:存在化学品存储不当、标识不清、无合适储存容器等风险。
12. 毒物、放射性物质隐患:存在毒物、放射性物质接触、泄漏或储存不当的风险。
13. 交通安全隐患: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车辆违规驾驶等风险。
14. 暴露在危险环境隐患:存在员工暴露在高温、高压、尘埃、噪音等危险环境的风险。
15. 作业操作规范隐患:存在员工违反操作规范、忽视安全注意事项等风险。
16. 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存在员工对消防知识、应急逃生等方面的意识不足的风险。
17. 突发灾害风险:存在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的风险。
18. 感染病害传播隐患:存在传染病害传播的风险,如传染病防控不当等。
19. 食品安全隐患:存在食品安全监管不力、食品存储、制备不卫生等风险。
20. 人为破坏、盗窃隐患:存在盗窃、恶意破坏、纵火等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
这些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较大隐患判定应结合。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是确保员工和管理层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威胁的关键。
以下是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一、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伤害或损失的事故隐患。
以下是判定标准:1.存在可能导致人员轻伤、一级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2.可能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隐患。
3.可能引发一起事故,但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
4.可能导致局部设施损坏,但不会对整个系统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隐患。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其得到及时处理。
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多人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以下是判定标准:1.存在可能导致多人重伤、二级及以上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可能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局部或全部停产的事故隐患。
3.可能引发多起事故,造成大面积、长时间停电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
4.可能导致重大设施损坏,并对整个系统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隐患。
5.可能引发重大环境破坏或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事故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应组织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并加以实施。
如果整改难度较大或需要较长时间,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三、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上述判定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主体,涵盖了工业、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相关行业领域。
不同行业和领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判定标准进行细化和调整。
同时,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也可以参照这些标准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四、判定标准的实施要求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发现、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2.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按照判定标准进行分级管理。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简介本文档旨在确定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通过明确判定标准,确保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时识别和修复,减少潜在的事故风险。
判定标准以下是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的标准:1.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严重影响施工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如存在大量垃圾、杂物堆放等问题。
2. 施工设备维护状况:设备维护不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破损、漏电等问题。
3. 施工工艺操作规范:操作不符合规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操作不当导致倒塌、破损等问题。
4.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培训: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
5. 施工现场防护措施:没有设置或不符合规范的施工现场防护措施,如缺乏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6. 施工材料质量检测:材料质量没有经过严格检测和验证,存在安全隐患。
判定方法根据以上判定标准,进行如下判定方法:1. 现场检查:由专业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对各项判定标准进行评估。
2. 文件审核:对工地的施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进行审核,评估是否满足判定标准。
3. 工作人员访谈:与施工人员进行面谈,了解他们对安全问题的认知和执行情况。
4. 监控录像分析:观察建筑工地的监控录像,评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判定结果根据以上判定方法,判定结果可分为三类:1. 高风险:符合判定标准的安全隐患,且具有较高的事故风险。
2. 中风险:符合判定标准的安全隐患,但事故风险较低。
3. 低风险:不符合判定标准或具有轻微的安全隐患,事故风险较低。
处理措施针对不同的判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1. 高风险处理:立即采取措施修复安全隐患,停止施工或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 中风险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修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解决。
3. 低风险处理:对轻微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加强现场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总结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于及时发现和修复施工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一、电气安全隐患(一)电气路线隐患 :1、电线老化、外皮破损;2、电器插座老化、破损;3、电器插头虚插、松动;4、接线板一板多插多接;5、从照明灯上引出电线;6、作业现场使用简易配电板;7、电线电缆凌乱,无线搭桥架保护;8、非电工私接电源或者拆装电气设备;9、随意挪移、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者移作他用;10、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电线接头外露不密闭;11、电气路线接线盒锈蚀,不密封、不坚固、不完好;12、电气开关箱箱前进出线被箱门夹压;13、电气开关箱的进出线没有做护口保护;14、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经漏电保护器;16、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者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17、流动电源箱到固定配电盘之间的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18、乱拉乱接电线、一线多接;19、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20、电线安装不合规范;21、超负荷用电。
(二)电气设备隐患:1、电线插座被捂盖;2、堆放杂物遮盖插线板;3、一个电源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4、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5、流动电源箱没有漏电保护器或者漏电保护器失灵;6、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7、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者导电部份裸露;8、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9、配电盘、电源箱、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10、在电缆沟、夹层、锅炉内作业使用行灯电压超过36伏;11、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12、电气设备在长期高温、高湿、粉尘及化学物质作用下受腐蚀绝缘损坏;13、Ⅰ.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导线、动作开关破损或者绝缘损坏,无漏电保护;14、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或者避雷设备失效;15、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者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16、电器设备无漏电保护;17、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18、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19、电器设备过载使用;20、燃气等危(wei)险作业场所的电器设备不是防爆型;21、机电等电气设备外壳没有进行有效接地;22、电器设备上方有滴水或者化学液体滴漏现象;(三)配电箱隐患:1、配电箱、开关箱、动力照明电混用;2、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者保护器不灵敏;3、配电箱没有门、锁、防雨措施等;4、配电箱周围有易燃可燃物;5、配电器外壳没有有效地接;6、配电箱附着灰尘严重;7、配电箱(盘)为木质,或者无门、电气路线乱;8、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9、配电箱设置不坚固,前面有障碍物;10、配电箱内熔断器与设备容量不匹配;11、配电箱附近有可燃物质、材料、工具或者其他堆积物;12、配电箱内引出下线不整齐、没有标识。
危化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危化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危化重大安全隐患的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危险性:安全隐患带来的潜在危害程度。
根据可能引发的事
故类型、影响范围、潜在伤亡人数等因素,评估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程度。
2.频率:安全隐患的发生频率。
评估隐患的发生频率是否较高,是否存在多次发生的趋势。
3.暴露度:安全隐患导致的潜在危害是否经常处于人员、设备、环境等暴露状态。
评估隐患是否容易被发现和接触。
4.易发性:安全隐患发生的可能性。
评估隐患发生的概率大小,是否存在易发性倾向。
5.先兆:安全隐患可能存在的预兆和预警信号。
评估是否存在
能够提前警示隐患发生的先兆因素。
6.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控制和防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评估隐患是否可以通过采取措施来降低危险性和频率。
根据以上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是否为危化重大安全隐患。
同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参考相关法规、标准和实践指南。
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
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
1. 法律法规标准,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隐患排查和判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比如,在中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和判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2. 行业标准,不同行业针对隐患排查和判定都有相应的行业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比如,在建筑行业、化工行业、矿山行业等都有相应的隐患排查和判定的行业标准。
3. 专业标准,针对特定的隐患类型,有一些专业的标准可以作为判定的依据。
比如,对于机械设备的隐患,可以参考《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于化学品的隐患,可以参考《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等。
4. 经验总结,在实际工作中,隐患排查和判定也需要结合经验进行综合判断。
通过对历史事故的总结分析,可以积累经验,形成一定的判定标准。
同时,也可以借鉴其他企业或行业的经验做法。
总的来说,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专业标准以及实际经验,以确保对隐患的判定能够科学、准确、全面。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也会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如下:
1. 危险源的存在: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源,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质、高温高压设备等。
2. 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缺失: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以及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 设备设施的缺陷和损坏:检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漏洞等问题,是否进行了定期检修和维护,并且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4. 人员操作行为的问题:观察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麻痹大意等不安全行为。
5. 安全监管和培训的不到位:了解企业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监管机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及员工对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等。
6. 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置不足:检查企业是否配置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门、防火墙、灭火器等,并且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维护。
7. 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足:评估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救援能力是
否健全,包括应对火灾、泄漏、爆炸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以上标准,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设备设施与维护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超期服役、设计缺陷或明显磨损现象。
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和保养是否按照规定执行,相关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是否存在因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或安全事故的风险。
二、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整洁,物料堆放是否符合规定,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作业环境是否存在高温、高湿、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因素,且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
生产现场的安全标识、警示标志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易于辨识。
三、管理制度与执行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安全职责。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应急措施与预案企业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设备、器材是否完备、有效,相关人员是否掌握使用方法。
是否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能够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五、员工安全意识培训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员工是否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能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
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行为考核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隐患可能性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
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和整改方案。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七、影响程度与范围分析安全隐患可能对企业生产、人员安全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评估隐患影响的范围,包括是否可能波及到其他区域或设备。
根据影响程度和范围,确定隐患的紧急程度和优先处理顺序。
八、控制难度与措施对控制隐患的难度进行评估,明确是否需要采用特殊的防控手段。
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管理优化等方面。
建立长期的安全监管机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消除。
在判定重大安全隐患时,需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因素,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全面。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判定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判定标准,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判定标准为了符合简单策略和避免复杂的法律问题,以下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判定标准:1. 潜在危害:隐患必须具有潜在危害,即存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危险。
2. 可预见性:隐患必须是可预见的,即企业通过风险评估、监测等手段可以合理地预测到该隐患可能发生的情况。
3. 重大性:隐患必须具有重大性,即其发生可能导致重大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4. 防控困难:隐患必须具有防控困难,即存在防控措施可行性不高、难以及时消除等问题。
5. 法律依据:隐患必须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6. 证据支持:判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需要有可靠的证据支持,不能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3. 判定流程下面是判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流程:1. 识别隐患:通过风险评估、巡检等方式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2. 判定标准应用:将判定标准应用于识别出的隐患,判断其是否符合判定标准。
3. 隐患评估:对符合判定标准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潜在危害、重大性和防控困难程度。
4. 证据收集:收集可靠的证据支持判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存在。
5. 判定结果:根据判定标准和收集的证据,判定隐患是否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6. 处理措施:针对判定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执行以消除隐患。
4.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判定标准和判定流程,帮助企业快速识别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人员安全。
请在实际应用中参考本文档,并确保在判定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规章制度
1.1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
1.2 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二、作业环境
2.1 作业场所是否整洁、有序,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2.2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不良物理因素,如噪音、振动、辐射、高温等。
2.3 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源,其数量、分布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人员培训
3.1 企业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培训和考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3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危险源管理
4.1 企业是否建立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
4.2 是否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作业许可
5.1 是否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审批和控制。
5.2 作业许可程序是否规范、科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六、防护设施
6.1 企业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如通风设备、消防设施、应急救援器材等。
6.2 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实际需要,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七、应急救援
7.1 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
7.2 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电气安全隐患(一)电气线路隐患:1、电线老化、外皮破损;2、电器插座老化、破损;3、电器插头虚插、松动;4、接线板一板多插多接;5、从照明灯上引出电线;6、作业现场使用简易配电板;7、电线电缆凌乱,无线搭桥架保护;8、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9、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10、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电线接头外露不密闭;11、电气线路接线盒锈蚀,不密封、不牢固、不完好;12、电气开关箱箱前进出线被箱门夹压;13、电气开关箱的进出线没有做护口保护;14、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经漏电保护器;16、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17、流动电源箱到固定配电盘之间的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18、乱拉乱接电线、一线多接;19、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20、电线安装不合规范;21、超负荷用电。
(二)电气设备隐患:1、电线插座被捂盖;2、堆放杂物遮盖插线板;3、一个电源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4、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5、流动电源箱没有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6、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7、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8、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9、配电盘、电源箱、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10、在电缆沟、夹层、锅炉内作业使用行灯电压超过36伏;11、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12、电气设备在长时间高温、高湿、粉尘及化学物质作用下受腐蚀绝缘损坏;13、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导线、动作开关破损或绝缘损坏,无漏电保护;14、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或避雷设备失效;15、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16、电器设备无漏电保护;17、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18、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19、电器设备过载使用;20、燃气等危险作业场所的电器设备不是防爆型;21、电机等电气设备外壳没有进行有效接地;22、电器设备上方有滴水或化学液体滴漏现象;(三)配电箱隐患:1、配电箱、开关箱、动力照明电混用;2、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不灵敏;3、配电箱没有门、锁、防雨措施等;4、配电箱周围有易燃可燃物;5、配电器外壳没有有效地接;6、配电箱附着灰尘严重;7、配电箱(盘)为木质,或无门、电气线路乱;8、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9、配电箱设置不牢固,前面有障碍物;10、配电箱内熔断器与设备容量不匹配;11、配电箱附近有可燃物质、材料、工具或其他堆积物;12、配电箱内引出下线不整齐、没有标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的,用于评判生产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套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安全设备配备是否完善:包括是否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等。
如果生产现场缺乏灭火器材、疏散通道不畅通等,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 生产过程是否规范: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生产,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等。
如果存在违章操作、无证生产等问题,就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3. 生产场所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厂房、设备、管线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如果场所存在结构松散、设备老化、管线腐蚀等问题,就可能导致重大事故隐患。
4. 员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包括员工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是否具备安全意识。
如果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培训,存在较高的事故隐患。
5. 监控和预警机制是否健全:包括是否具备有效的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能否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安全隐患。
如果监控和预警机制不健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
综上所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考虑了安全设备配备、生产过程规范、生产场所符合要求、员工安全培训、监控和预警机制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以上多个方面均通过合格的评估,才能判定生产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这些评判标准的执行,能够有效地保障生产现场的安全,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在当今社会,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识别并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以帮助企业更好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1. 定义与范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指的是在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严重事故或对人员健康造成长期影响的潜在危险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缺陷、操作不当、管理失误、环境因素等。
2. 判定原则- 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的方法和理论进行判定。
- 预防为主原则:强调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 人本原则: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综合治理原则:采取多种措施,综合解决安全隐患。
3. 判定标准3.1 机械与设备安全- 设备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质量问题。
- 安全防护装置失效或缺失。
- 定期维护和检查不到位,存在故障隐患。
3.2 操作安全-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未持证上岗。
- 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 使用禁用或报废的设备和工具。
3.3 环境与卫生安全- 工作场所存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情况。
- 通风、照明、防火等设施不符合要求。
- 未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装备。
3.4 管理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
- 应急预案不完善或演练不足。
- 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安全管理设施落后。
4. 判定流程- 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 隐患评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和风险评估。
- 制定整改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 整改落实:执行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复查验证:整改后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5. 结语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判定标准,可以有效地识别和控制重大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在当今社会,安全生产是每个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准确判定至关重要。
以下是关于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旨在帮助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识别并及时处理这些风险点。
1. 设备设施安全- 老化与损坏:检查所有生产设备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
- 安全防护装置:确认所有机械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紧急停机按钮等。
- 维护与检修:审查设备的维护记录,确保定期进行专业的维护和检修。
2. 作业环境安全- 通风与照明:工作区域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适当的照明,以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 清洁与整理: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有序,减少因杂乱无章引起的安全事故。
- 危险品管理:正确存储和标识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确保有适当的安全措施。
3. 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教育:确保所有员工都接受了基本的安全教育和特定岗位的安全培训。
-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 健康监测: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4. 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 安全政策:企业应有明确的安全政策,并且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
-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新的安全隐患。
- 事故报告与分析:建立健全事故报告机制,对每一次事故进行详细分析,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 法律法规遵守- 法规遵循:确保所有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许可与证书:检查企业是否拥有所有必要的操作许可和安全合格证书。
总结来说,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覆盖了从设备设施到人员培训、管理体系以及法律法规的多个方面。
企业和管理部门需要对这些标准有清晰的认识,并严格执行,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是企业运营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为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以帮助企业识别和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1. 重大隐患的定义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伤亡事故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这类隐患一旦发生,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因此需要特别关注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消除。
2. 常见重大隐患类型- 设备设施类:包括老化、损坏的设备,未经定期检查和维护的特种设备,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结构等。
- 操作管理类:指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如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 环境因素类:如工作场所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不善,以及不良的工作环境等。
- 应急管理类:缺乏有效的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和装备不齐全,或应急演练不到位等。
3. 重大隐患的判定原则- 科学性原则:依据专业知识和技术标准进行判断。
- 客观性原则:基于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估,避免主观臆断。
- 及时性原则: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重大隐患的判定流程1. 隐患排查:通过日常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
2. 隐患评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和风险等级评估。
3. 隐患报告:将评估结果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 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5. 整改验收:完成整改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
5. 法律后果与责任追究对于未能及时发现或整改重大隐患的企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
结语安全生产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通过上述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应用,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企业和员工的根本利益。
施工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施工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施工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行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定。
以下是一般的判定标准:
1. 涉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包括高空作业、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机械设备故障、消防安全问题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隐患。
2. 施工现场的隐患:包括施工场地的混乱、工地排水不畅、临时设施的不稳定等可能引发意外事件的隐患。
3. 材料和设备的隐患:包括使用劣质材料、设备无证使用以及设备缺乏维修保养等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4. 承包单位人员素质和安全管理的隐患:包括员工缺乏相关安全教育培训、缺乏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
判定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根据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具体界定。
同时,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重大安全风险的潜在问题。
为了保障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运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判定标准来识别并解决这些重大隐患。
一、设计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设计不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缺乏必要的结构强度、抗震能力以及防火措施;2.设计存在明显的缺陷,容易导致设备和管道失效,造成事故;3.设计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风险评估,无法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潜在灾害。
二、施工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容易导致结构失效;2.施工现场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临时承重支撑、安全网等;3.施工操作不规范,缺乏必要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与验收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检测设备不合格或无法正常运行,无法及时发现质量问题;2.检测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准确判定工程质量;3.验收过程不严格,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
四、运营与维护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运营管理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2.维护保养不及时,设备老化或磨损严重,容易导致故障或事故;3.缺少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的计划,无法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五、环境保护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未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或运营,导致环境污染;2.废弃物处理不当,未经过必要的处理和处置;3.设施缺乏必要的防护设备,容易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六、其他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工程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资质,无法有效管理工程安全;2.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3.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施工记录,导致工程质量隐患。
以上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一些例子,通过对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判定,可以帮助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运行。
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和强化法规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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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电气安全隐患(一)电气线路隐患:1、电线老化、外皮破损;2、电器插座老化、破损;3、电器插头虚插、松动;4、接线板一板多插多接;5、从照明灯上引出电线;6、作业现场使用简易配电板;7、电线电缆凌乱,无线搭桥架保护;8、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9、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10、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电线接头外露不密闭;11、电气线路接线盒锈蚀,不密封、不牢固、不完好;12、电气开关箱箱前进出线被箱门夹压;13、电气开关箱的进出线没有做护口保护;14、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经漏电保护器;16、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17、流动电源箱到固定配电盘之间的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18、乱拉乱接电线、一线多接;19、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20、电线安装不合规范;21、超负荷用电。
(二)电气设备隐患:1、电线插座被捂盖;2、堆放杂物遮盖插线板;3、一个电源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4、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5、流动电源箱没有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6、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7、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8、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9、配电盘、电源箱、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10、在电缆沟、夹层、锅炉内作业使用行灯电压超过36伏;11、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12、电气设备在长时间高温、高湿、粉尘及化学物质作用下受腐蚀绝缘损坏;13、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导线、动作开关破损或绝缘损坏,无漏电保护;14、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或避雷设备失效;15、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16、电器设备无漏电保护;17、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18、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19、电器设备过载使用;20、燃气等危险作业场所的电器设备不是防爆型;21、电机等电气设备外壳没有进行有效接地;22、电器设备上方有滴水或化学液体滴漏现象;(三)配电箱隐患:1、配电箱、开关箱、动力照明电混用;2、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不灵敏;3、配电箱没有门、锁、防雨措施等;4、配电箱周围有易燃可燃物;5、配电器外壳没有有效地接;6、配电箱附着灰尘严重;7、配电箱(盘)为木质,或无门、电气线路乱;8、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9、配电箱设置不牢固,前面有障碍物;10、配电箱内熔断器与设备容量不匹配;11、配电箱附近有可燃物质、材料、工具或其他堆积物;12、配电箱内引出下线不整齐、没有标识。
(四)配电室隐患:1、电气柜后面没有标注线路走向标牌;2、配电室内堆放杂物,存有可燃物;3、防爆区域防爆灯电线进线处未封堵;4、避雷针(网)引下线断裂;5、电器设备导电部分没有可靠的接地装置;6、变配电室无防水设施和挡鼠板;7、电工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8、无验电笔、绝缘手套(至少两副)、绝缘靴(至少两双)等高压安全用具;9、高压安全用器具没有按期检测合格;10、变配电室没有在明显的位置设置变配电操作模拟板;11、变配电室内无应急照明;12、变配电室无灭火器材;13、电缆绝缘层有破损现象;14、电气控制盘没有设置绝缘平台或绝缘垫;15、检修电气设备时,没有挂警告牌或专人监护;16、高压线路绝缘子等绝缘支持有缺损或脱落现象。
17、通往室外的电缆沟、电缆进户管等处没有设防止小动物和地下水进入的措施。
二、消防安全隐患(一)灭火器隐患:1、灭火器数量不足;2、灭火器压力指针未在绿色区域;3、灭火器已过年检有效期;4、灭火器喷射胶管断裂或破损;5、灭火器瓶体破裂或锈蚀;6、灭火器药剂结块或堵塞喷嘴;7、灭火器压柄脱落、缺损或喷嘴脱落、破损;8、灭火器放置不当不便于取用或挪作他用;9、灭火器被圈、埋、占、压;10、灭火器定置点摆放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二)消防栓隐患1、消防栓箱内水带、水枪不齐全;2、消防栓接合器卡勾、垫圈缺失或损坏;3、消防栓管网无水或压力不足;4、消防栓水龙带盘卷不合格;5、消防栓水龙带老化、板结或损坏;6、消防栓阀门锈死无法开关;7、室内消防栓箱没有醒目的标志标识;8、室外消防栓井冬季没有保温措施;9、室外消防栓井盖没有用红色标注;10、室外消防栓被物体遮挡、覆盖、掩埋等;11、室外消防栓被构筑物等圈占,影响正常使用等。
(三)消防中控室隐患:1、消防控制室没有设置应急照明;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或损坏,探头脱落、损坏或有误报;3、测试报警探头或报警按钮,控制器未报警;4、没有建立日常管理、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5、没有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6、值班人员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7、值班人员没有进行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相关内容;8、值班人员没有经消防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9、值班人员没有做好交接班记录;10、监控视频硬盘刻录存储时间达不到30天。
(四)自动灭火系统隐患:1、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2、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运行;3、消防水箱漏水或水位下降不能自动补水;4、消防泵房没有消防通讯装备;5、消防水泵房没有设置应急照明;6、喷头锈死或喷头附近设有障碍物等影响正常喷洒的情况;7、试水阀放水,水力警铃没有动作或管网无水;8、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布置在顶板上方;9、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没有穿管保护。
(五)应急疏散隐患:1、疏散指示标志指向错误;2、防火间距内被占用;3、常闭防火门常处于开启状态;4、防火卷帘不能正常升降或下面堆放杂物;5、手动、自动控制功能不能正常运行;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有故障;7、防火门等分隔设施构件损坏;8、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被封堵等;9、安全出口被锁闭或封堵;10、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小于1.1m;11、消防车道被障碍物堵塞,影响消防车正常出入;12、没有安全警示标志或标志不正确。
(六)应急照明隐患:1、应安装应急照明的场所没有应急照明;2、应急照明灯损坏不亮;3、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能正常工作;4、应急照明灯照度不够、照明时间不能达到30分钟以上;5、应急照明灯没有设在墙面或顶棚上;6、疏散指示标志没有设置在疏散门的顶部;7、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的疏散指示标志距地面高度1m以上;8、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大于20m。
(七)其他消防隐患1、在禁烟场所内吸烟或地面上有烟头;2、违章使用明火;3、无火灾应急预案;4、员工不知预案内容,不知火灾扑救及应急疏散常识;5、在取暖器周围放置易燃、易挥发性物品;6、在禁火区内有火源;7、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电气设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8、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9、其他可能造成火灾等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三、生产安全隐患(一)电气焊机隐患:1、电焊机等工作机械无可靠的防雨措施;2、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围没有专人监护;3、焊把或电焊机二次接线绝缘不良,有破损;4、电焊机外壳没有接地保护;5、电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6、电焊机输出线(二次线)未使用铜头连接;7、电焊机的裸露带电部分没有防护罩;8、氧气瓶与乙炔气平间隔距离低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低于10米,气瓶胶管用铁丝固定;9、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未做隔离措施;10、电焊机二次接线头铜芯裸露,没有包扎绝缘;11、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用防火隔离措施;12、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13、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14、未办理作业许可证野蛮作业。
(二)机械设备隐患1、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2、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3、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4、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位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5、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的防护罩上坐、立、行走;6、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7、机器设备和作业现场不按“五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设施,或不全、或损坏;8、操作人员不按规定穿戴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9、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工件、物料等乱堆乱放;10、防护装置使用绳索、胶带、铁丝等固定安装;11、防护装置因修理拆卸,修好后没有及时安装恢复;12、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没有采用金属板、金属网等材料;13、防护罩用金属网其眼孔直径超过15mm;14、机械设备旁没有悬挂相适应的安全警示标志;15、工作现场脏乱差,通道不通畅;16、生产作业现场没有无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燃气设备隐患:1、燃气胶管靠近可燃物或可燃结构;2、燃气胶管距火源、热源、电源等较近;3、燃气管及表具搭挂杂物、接触电源线;4、燃气管或燃气表附件周围有可燃物;5、燃气胶管老化、龟裂;6、燃气胶管中间有“三通”;7、燃气胶管的使用年限超过两年;8、燃气胶管穿越门、窗、墙等;9、燃气胶管暗设在橱柜等密封空间;10、燃气胶管及各接口处漏气;11、在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12、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油污严重,清理不及时。
(四)生产作业现场隐患1、灯具金属外壳没有做接零保护;2、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3、潮湿等特殊作业场所没有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4、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敷设不规范、接头处没有用绝缘布包扎;5、手持照明灯没有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6、现场工作人员违章操作;7、生产性设备设施有异常声音、异常温度、异常颜色等;8、照明、通道、标示、物料摆放等不符合安全要求;9、缺失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设备失效(如:无防护;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防护不当;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电气装置带点部分裸露等);10、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如联动防护不同步、信号错误等);11、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如: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维修、调整不良;设备失修;保养失当等);11、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如: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设施上有锋利倒棱;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等);12、生产(施工)场地、作业环境不良(如:地面不平;照明光线不良;照度不够;光线过强;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等);13、没有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等;1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有缺陷或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不齐全、使用不当等;15、现场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16、现场危险作业没有安全手续、安全措施;17、现场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18、生产现场各项生产活动的组织安排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