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1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6年6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7月13日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我部决定对下列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1.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1987年7月16日,(87)环放字第239号)2.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4月1日,环控〔1996〕204号)3.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6年7月26日,环控〔1996〕629号)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1999年4月16日,环发〔1999〕98号)5.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日,环发〔1999〕246号)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5月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7.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7月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8月30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9.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7月8日,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10.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2012年10月11日,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9日,环发〔1999〕107号)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23日,环发〔2000〕38号)3.关于发布《2000年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名录》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2000年7月4日,环发〔2000〕135号)4.关于印发《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的通知(2001年2月22日,环发〔2001〕21号)5.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等四种文件格式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环发〔2001〕214号)6.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计价格〔2002〕125号)7.关于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3月28日,环发〔2002〕54号)8.关于对新车(机)型排放达标申报审核工作进行调整的通知(2002年7月12日,环办函〔2002〕233号)9.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3月25日,环办〔2003〕25号)10.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2003年3月28日,环办〔2003〕26号)11.关于高压送变电设施环境影响评价适用标准的复函(2004年8月4日,环函〔2004〕253号)12.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2月24日,环发〔2005〕24号)1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05年11月2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2号)14.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11月23日,环办〔2005〕126号)15.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2005年12月13日,环办〔2005〕137号)16.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2月14日,环办〔2006〕14号)17.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15日,环办〔2006〕28号)1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3月31日,环发〔2006〕50号)19.关于印发《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4月24日,环发〔2006〕59号)20.关于明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6月7日,环函〔2006〕224号)21.关于实行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价范围分级管理的公告(2006年7月2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6号)22.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2006年12月5日,环办〔2006〕138号)23.关于印发《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12月26日,环发〔2006〕205号)2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5月11日,环发〔2007〕67号)25.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年6月25日,环发〔2007〕97号)26.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适用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28日,环办函〔2007〕881号)27.关于35千伏送、变电系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30日,环办函〔2007〕886号)28.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12月10日,环发〔2007〕188号)29.关于发布《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公告(2008年2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11号)30.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5号)31.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4号)32.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4日,环发〔2008〕13号)33.关于加强核设施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6日,国核安函〔2008〕26号)34.关于加强铀矿冶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25日,环办函〔2008〕119号)35.关于加强核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5月15日,国核安发〔2008〕43号)36.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08年6月6日,环发〔2008〕48号)37.关于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和第74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6月13日,环发〔2008〕52号)38.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2008年6月24日,环办函〔2008〕373号)39.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通知(2008年7月11日,环办〔2008〕53号)40.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2008年7月24日,环发〔2008〕69号)41.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公开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2008年7月29日,环函〔2008〕157号)42.关于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1日,环办〔2008〕57号)43.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4日,环办函〔2008〕539号)4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2008年9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3号)45.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环发〔2008〕89号)46.关于加强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2008年10月20日,环办〔2008〕81号)47.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8年11月6日,环办函〔2008〕789号)48.关于同意将C.I.活性黄107等101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8年12月26日,环办函〔2008〕944号)49.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09年)的公告(2008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6号)50.关于加快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核心应用软件部署工作的通知(2009年1月19日,环函〔2009〕17号)51.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2009年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52.关于公布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的公告(2009年3月23日,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14号)5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09年4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0号)5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13日,环办〔2009〕45号)55.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21日,环发〔2009〕48号)5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范事故风险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24日,环办〔2009〕51号)57.关于开展办理铀矿山采矿许可证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4月29日,环办函〔2009〕397号)58.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30日,环办〔2009〕53号)59.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2009年5月14日,环办函〔2009〕465号)60.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事项的公告(2009年5月22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7号)61.关于输变电设施电磁辐射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9年6月8日,环办函〔2009〕578号)62.关于公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的公告(2009年6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8号)63.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1日,环发〔2009〕73号)64.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09年7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6号)65.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2009年7月22日,环发〔2009〕87号)66.关于发布2009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的公告(2009年8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0号)67.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环保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09年8月3日,环办函〔2009〕777号)6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核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年10月12日,环办函〔2009〕1045号)69.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09年11月2日,环发〔2009〕127号)70.关于同意将2-溴己酸等53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9年11月5日,环办函〔2009〕1147号)71.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11月10日,环核函〔2009〕81号)72.关于发布《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告(2009年12月1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6号)73.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0年)的公告(2009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6号)74.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09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8号)75.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2010年3月2日,环办〔2010〕25号)76.关于同意4,6-二氯嘧啶等24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3月15日,环办函〔2010〕265号)77.关于实行差别排污收费政策提高落后产能和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函(2010年5月28日,环函〔2010〕161号)78.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2010年6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47号)79.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10年7月8日,环发〔2010〕78号)80.关于同意将4-(反-4-乙基环己基)溴苯等149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8月12日,环办函〔2010〕859号)81.关于同意三(氨基磺酸)钇等74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9月15日,环办函〔2010〕997号)82.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年)的公告(2010年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01号)83.关于印发《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函(2010年12月30日,环办函〔2010〕1446号)84.关于同意4-氨基-5-氨甲基-2-甲基嘧啶等150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1年1月6日,环办函〔2011〕13号)85.关于钢压延加工及铁合金等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月18日,环办函〔2011〕57号)86.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2011年2月14日,环办〔2011〕14号)87.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5日,环办函〔2011〕157号)88.关于水泥粉磨站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8日,环办函〔2011〕180号)8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1年3月14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90.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11年4月15日,环发〔2011〕43号)91.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2011年9月20日,环办函〔2011〕1117号)92.关于废杂铜生产电解铜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复函(2011年11月21日,环办函〔2011〕1363号)93.关于明确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2月5日,环函〔2011〕337号)94.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2011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91号)95.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1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93号)96.关于同意碳酸镧(Ⅲ)等78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1月5日,环办函〔2012〕4号)9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月13日,环办〔2012〕13号)98.关于合成氨及尿素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2年3月20日,环办函〔2012〕337号)99.关于同意3,5-二氯溴苯等208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4月28日,环办函〔2012〕481号)100.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的通知(2012年5月16日,环办〔2012〕79号)101.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2年5月17日,环发〔2012〕54号)102.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民用核安全设备类别许可范围的通知(2012年6月25日,国核安发〔2012〕106号)103.关于加强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着力维护公共安全的通知(2012年8月16日,环办〔2012〕109号)10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2012年10月8日,环发〔2012〕118号)105.关于电池制造项目环评类别问题的复函(2013年1月25日,环办函〔2013〕86号)106.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3年1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号)107.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等四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配套文件的通知(2013年3月22日,环办〔2013〕28号)108.关于多金属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意见复函(2013年6月25日,环办函〔2013〕709号)109.关于印发《省级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2013年7月5日,环发〔2013〕70号)110.关于印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的通知(2013年7月15日,环办〔2013〕75号)111.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13年8月5日,环函〔2013〕176号)112.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3年9月22日,环办〔2013〕89号)113.关于对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2013年9月22日,环办函〔2013〕1074号)114.关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意见的复函(2013年11月6日,环办函〔2013〕1274号)115.关于“圈区管理”区内企业进口废五金类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期的函(2014年1月26日,环办函〔2014〕93号)1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2014年3月4日,环办〔2014〕24号)117.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2014年4月4日,环办〔2014〕33号)118.关于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4年7月30日,环办函〔2014〕929号)119.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2014年10月20日,环发〔2014〕149号)120.关于铁矿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5年1月6日,环办函〔2015〕22号)121.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分类目录》的通知(2015年3月18日,环办〔2015〕31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精排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精排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引言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内容一、名称和编码本名录通过对建设项目按照不同因素进行分类,为每一类项目分配了名称和编码,便于管理和统计。
名称和编码的设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规范。
二、分类标准建设项目按照环境敏感性、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1. 环境敏感性: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评估结果,将项目划分为高敏感性、中敏感性和低敏感性项目。
2. 环境影响程度: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评估结果,将项目划分为重大影响、较大影响和一般影响项目。
三、分类管理要求根据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针对其特定的环境保护需求,制定了相应的分类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环境影响评价:对高敏感性项目和重大影响项目,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提交评价报告。
2. 环境保护措施:对高敏感性项目和较大影响项目,要求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和资源等。
3. 监测与监管: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其中,高敏感性项目和一般影响项目的监测要求更加严格。
4. 环境应急预案:建设项目需要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和突发事件。
四、管理机构和责任本名录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管理机构和责任分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制定、调整和监督。
2.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管。
3. 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保证项目的环境保护达标。
五、名录更新和调整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建设项目的需求,本名录将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更新和调整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发布。
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保护管理,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中成药制造
12、轻工
酿造
酒类及饮料制造(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
碳酸饮料制造、瓶(罐)装饮用水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固体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
造纸
纸浆制造(含浆纸林建设)
造纸(含废纸造纸)
发酵
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
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3、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4、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肥料制造(氮肥制造、磷肥制造、钾肥制造、复混肥料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其他肥料制造)
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它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初级型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动物胶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附件: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行 业 类 别
类型
1、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
2、钢铁
炼铁(含熔融和还原)
球团及烧结
炼钢
铁合金冶炼
钢压延加工
焦化
3、水泥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4、电解铝
包括全部规模、全过程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202071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20207125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名录。
1.2 适用范围本名录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名录确定评价类别。
1.3 分类原则(1)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将建设项目分为三类:重大环境影响项目、较大环境影响项目和一般环境影响项目。
(2)根据建设项目所属行业、区域、规模等特点,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细化分类。
(3)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多个行业、区域或规模的,按照环境影响最严重的类别进行评价。
1.4 名录调整本名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调整后的名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建设项目分类2.1 重大环境影响项目(1)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项目;(2)涉及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项目;(3)可能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项目;(4)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项目;(5)其他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
2.2 较大环境影响项目(1)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项目;(2)涉及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项目;(3)可能引发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项目;(4)其他具有较大环境影响的项目。
2.3 一般环境影响项目除重大环境影响项目和较大环境影响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确定为一般环境影响项目。
三、评价要求3.1 重大环境影响项目重大环境影响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及环境保护目标;(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3)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4)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5)环境风险评价;(6)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环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环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0.08.23•【字号】•【施行日期】2010.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环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企业环保监管,促进上市企业环保管理和污染减排,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要求和省环保厅专项检查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于近期开展对杭州地区上市公司环保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杭州地区已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已通过环保核查),共 90家。
二、检查内容检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企业和申请再融资上市企业环保核查要求和程序的通知》(浙环函〔2008〕249号)执行,突出以下5个方面的重点:1、废水、废气、噪声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及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准备情况。
2、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3、是否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4、是否按期完成上市核查时承诺的环保有关整改内容。
5、是否建立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定期公开环保信息。
三、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事进行:1.企业对照环保部规定的《上市企业16条环保管理执行情况》内容进行自查(附表)。
2.各地环保部门对所在区域内上市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附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环保设施检查等方式,必要时对污染源进行现场采样抽检。
检查情况请在9月25日前上报杭州市环保局污控处(联系人:陈菁菁;电话:87238540)。
市环保局将根据各地现场检查情况和日常环保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及投诉情况等,选取部分企业进行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按照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的环保分类管理名录是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分类管理的一份清单。
它目的在于促进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全面推动,切实保障环境的良好生态,削减建设活动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害。
下面就分几大方面认真介绍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名录。
一、建设项目的分类依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可将其分为轻、中、重三个级别。
1. 轻型项目:包括小型商业综合体、商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快餐店、娱乐场所等。
2. 中型项目:包括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工厂、学校、医院、超市等场所。
3. 重型项目:包括高速道路、铁路、机场、大型商祺中心、化工厂、石油化工项目等。
二、建设项目的环保分类1.水环境保护。
包括保护水体、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洪防汛、水污染防治等方面。
建设项目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水环境保护的规定,并做好环保意识和环境监测工作。
2. 大气环境保护。
重点保护大气质量和削减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要加强扬尘掌控,削减废气排放,确保建筑周边空气质量达到环保标准。
3. 土壤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必需进行土地资源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在施工过程中要防止土壤被破坏、污染和严重侵蚀。
同时,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4. 声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防备噪音污染,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居民区的环境安静和稳定。
尽量实行措施削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三、环保管理的实在措施1. 加强环保监测。
对建设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严格监测,适时发觉并解决问题。
2. 确保环保设施齐全。
建设项目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需配备先进的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齐全完善,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3. 强化环保宣扬教育。
加强对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居民、企业和公众环保学问宣扬和教育,加强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力。
4. 严格环保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发生环境问题后,项目管理人员必需承当相应的环保责任,落实环境责任追究制度。
拟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内容及案例分析
拟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内容及案例分析环境保护一、基本内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四十六条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有权部门是否出具意见。
(二)近三年是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修正)发行人报告期内应当经营合法合规,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IPO上市核查取消2014年10月环保部发布了《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149号文”),指出“根据减少行政干预、市场主体负责原则,各级环保部门不应再对各类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环保核查,不得再为各类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等任何形式的类似文件”。
并且指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部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我部已印发的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文件予以废止,其他文件中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要求不再执行”。
再进一步指出“保荐机构和投资人可以依据政府、企业公开的环境信息以及第三方评估等信息,对上市企业环境表现进行评估”。
二、核查指引三、重污染行业核查要求1、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环发[2003]101号)一、核查对象(一)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的企业;(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于重污染行业。
重污染行业暂定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二、核查内容和要求(一)申请上市的企业1、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2、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3、企业单位主要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4、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5、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6、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7、按规定缴纳排污费;8、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我国矿业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综述》5800字】
我国矿业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综述目录我国矿业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综述 (1)1.1矿业行业简介及环境影响分析 (1)(1)行业简介 (1)(2)环境影响分析 (1)1.2矿业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 (2)(1)披露数量 (3)(2)披露方式 (3)(3)披露内容 (4)1.3矿业行业环境信息披露问题 (7)(1)环境信息披露形式不统一,缺乏规范性 (7)(2)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存在选择性披露现象 (8)(3)环境信息披露体系不完善,行业监管力度不足 (8)1.1矿业行业简介及环境影响分析(1)行业简介矿业行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行业之一,同时也是环保部《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公布的16类重污染行业之一。
近年来,我国正成为全球排名靠前的矿业大国,许多矿物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
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度,全国涉及矿业行业的环境类行政处罚共计409条,总金额高达6334.769万元。
(2)环境影响分析不规范的矿区生产及冶炼活动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十分恶劣的影响,而其中以生态环境破坏、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及噪声污染五类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①生态环境破坏矿业行业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源为采矿占地所带来的的地表剥离以及岩层结构的破坏。
由于露天采矿主要是剥离、挖掘土地,因此可能导致大量的优质耕地被侵占,矿场地表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随着植被被破坏,地下水资源的大量抽排,致使地下水水位很大程度下减,引发土地贫瘠化问题,最终形成人工裸露表面。
同时在汛期时,雨水的大量冲刷,进一步加剧了水土流失,破坏周边区域的环境发展。
而岩层结构的破坏,使得原有的平衡被打破,岩石与土壤发生整体运动,很容易使得山体出现不稳定情况,一旦出现较为恶劣的天气,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危机人们的生命安全。
②大气污染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凿岩,爆破以及矿石冶炼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二氧化硫、氨气等。
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最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启用)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5-04(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名录》)《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名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名录》修订后,共包括55个一级行业类别,180个二级项目类别。
较上一版《名录》增加5个一级行业类别,减少12个二级项目类别。
1.进一步界定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细化海洋工程等建设项目环评类别。
引入“工业建筑”的概念,《名录》中标“*”号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建设项目,明确将家庭作坊和商铺门店等小微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对于部分改建工程内容与主体工程类别不一致的情况,《名录》修订后明确了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建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改建工程内容确定。
《名录》条款第五条提出了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要求。
2.降低或取消部分行业项目的环评类别降低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其中30多个小类由报告书降为报告表或由报告表降为登记表,10多个小类取消部分报告表,30多个小类取消登记表。
3.提高部分项目类别部分小类从报告表上升为报告书。
4.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部分项目位于已经高质量编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审查的产业园区内,涉及喷漆工艺入园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及喷漆工艺有关的污染防治可靠性等内容已在规划环评中作出合理分析并明确结论。
明确可以由编制报告书降级为编制报告表,同时报告表应就建设项目与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或跟踪评价的相符性开展重点分析,强化规划环评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
名录新旧对比以下名录综合了44号令、1号令和环综合〔2020〕13号。
其中,底稿为2017年的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底纹为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修改部分,红色字为2020年环综合〔2020〕13号规定的告知承诺审批范围。
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
环办函〔2008〕3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全军环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05号)的规定,为进一步细化环保核查重污染行业分类,我部制定了《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管理名录》),《管理名录》中未包含的类型暂不列入核查范围,现将该《管理名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环保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分类管理通知
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附件: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发酵
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
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3、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4、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橡胶加工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
10、石化
原油加工
天然气加工
石油制品生产(包括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生产)
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
生物制油
11、制药
化学药品制造(含中间体)
附件: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行 业 类 别
类型
1、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
2、钢铁
炼铁(含熔融和还原)
球团及烧结
炼钢
铁合金冶炼
钢压延加工
焦化
3、水泥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4、电解铝
包括全部规模、全过程生产
5、煤炭
煤炭开采及洗选
煤炭地下气化
煤化工(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或二甲醚等)
8、采矿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采盐;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采选)
2022年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2022 年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和管理类别表牲畜饲养 031其他畜牧业 039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061,褐煤开采洗选 062,其他煤炭洗选 069石油开采 071,天然气开采 072铁矿采选 081,锰矿、铬矿采选082,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89 养殖场、养殖小区 (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下小区设有污水排放口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其他其他//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畜禽养殖行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1 2 3 4 5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091,贵金6 属矿采选 092,希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093土砂石开采 101,化学矿开采7 102,采盐 103,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1098 其他采矿业 1209 谷物磨制 13110 饲料加工 13211 植物油加工 13312 水产品加工 13613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 137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饲料加工132 (有发酵工艺的) ﹡除单纯混合或者分装以外的﹡年加工 10 万吨及以上的水产品冷冻加工 1361、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1362、鱼油提取及制品创造 1363、其他水产品加工1369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其他其他谷物磨制 131 ﹡饲料加工 132(无发酵工艺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其他﹡其他﹡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农副食品加工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水产品加工工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1415161718192021 焙烤食品创造 14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创造 142,罐头食品制造 145饮料创造 152精制茶加工 153烟叶复烤 161,卷烟创造 162,其他烟草制品创造 169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2,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5针织或者勾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6,家用纺织制成品创造 177,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创造178机织服装创造 181,服饰创造 183针织或者勾针编织服装创造 182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有前处理、染色、印花、洗毛、麻脱胶、缫丝或者喷水织造工序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有水洗工序、湿法印花、染色工艺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有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仅含整理工序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酒、饮料创造工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纺织印染工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纺织印染工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22232425262728 皮革鞣制加工 191,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皮革制品创造 192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创造 194制鞋业 195木材加工 201,木质制品创造203,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204造纸 222纸制品创造 223有鞣制工序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羽毛(绒)加工 1941 (有水洗工序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机制纸及纸板创造 2221、手工纸创造 2222/皮革鞣制加工 191 (无鞣制工序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溶剂型胶粘剂或者 3 吨及以上溶剂型处理剂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有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的加工纸创造 2223有工业废水或者废气排放的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无鞣制工序的)其他﹡羽毛(绒)加工 1941 (无水洗工序的) ﹡,羽毛(绒)制品创造 1942 ﹡其他﹡其他﹡除简化管理外的加工纸制造 2223 ﹡其他﹡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制革工业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毛皮加工工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羽毛(绒)加工工业制鞋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造纸造纸293031323334 印刷 231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2,记录媒介复制 233文教办公用品创造 241,乐器制造 242,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243,体育用品创造 244,玩具创造 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创造 246煤炭加工 252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基础化学原料创造 261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炼焦 2521 (焦炭生产除外),煤制合成气生产 2522,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2523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无机酸创造 2611,无机碱创造2612,无机盐创造 2613 ,有机化学原料创造 2614 (乙烯、芳烃生产除外)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创造 2619 (非金属无机氧化物、金属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80 吨及以上溶剂型油墨、涂料或者 10吨及以上溶剂型稀释剂的包装装璜印刷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无机酸制造 2611、无机碱创造 2612、无机盐创造 2613、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4、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创造2619 (非金属无机氧化物、金属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金属超其他﹡其他﹡其他﹡煤制品创造 2524,其他煤炭加工 2529其他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创造2619 (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印刷工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无机化学工业石化工业35 肥料创造 262 金属超氧化物、硫磺、磷、硅、精硅、硒、砷、硼、碲),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复混肥料创造 2624,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氧化物、硫磺、磷、硅、精硅、硒、砷、硼、碲)钾肥创造 2623,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创造 2625,其他肥料创造其他(不含氮肥、磷肥制 262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造)分装的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化肥(其他)36 农药创造 263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2632 (有发酵工艺的)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2632 (无发酵工艺的)/ 农药创造工业3738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合成材料创造 265涂料创造 2641,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2,工业颜料制造2643,工艺美术颜料创造 2644,染料创造 2645,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创造2651,合成橡胶创造 2652,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创造 2653,其他合成材料创造 2659 (陶瓷纤维等特种纤维及其增强的复合材料的创造)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涂料创造2641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264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创造2646 (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其他其他合成材料创造 2659(除陶瓷纤维等特种纤维及其增强的复合材料的制造以外的)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创造业石化工业394041424344 专用化学产品创造 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创造 267日用化学产品创造 268化学药品原料药创造 271化学药品制剂创造 272中药饮片加工 273,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创造 278化学试剂和助剂创造 2661,专项化学用品创造 2662,林产化学产品创造 2663 (有热解或者水解工艺的) ,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肥皂及洗涤剂创造 2681 (以油脂为原料的肥皂或者者皂粒制造) ,香料、香精创造 2684(香料创造) ,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全部化学药品制剂创造 2720 (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林产化学产品创造 2663(无热解或者水解工艺的),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创造 2664,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创造 2665,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创造2666,动物胶创造 2667,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创造 266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肥皂及洗涤剂创造 2681(采用高塔喷粉工艺的合成洗衣粉制造),香料、香精创造2684 (采用热反应工艺的香精创造)//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其他肥皂及洗涤剂创造 2681(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化妆品制造2682,口腔清洁用品创造2683,香料、香精创造 2684(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创造 2689/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创造工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日用化学产品创造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制剂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45 中成药生产 27446 兽用药品创造 27547 生物药品制品创造 27648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创造 277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49 281,合成纤维创造 282,生物基材料创造 283/兽用药品创造 2750 (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生物药品创造 2761,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创造 2762,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化纤浆粕创造 2811,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创造 2812,锦纶纤维创造 2821,涤纶纤维制造 2822,腈纶纤维创造 2823,维纶纤维创造 2824,氨纶纤维创造 2826,其他合成纤维创造2829,生物基化学纤维创造 2831(莱赛尔纤维创造)有提炼工艺的////其他﹡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创造2770丙纶纤维创造 2825,生物基化学纤维创造 2831 (除莱赛尔纤维创造以外的) ,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 2832中成药制药工业-原料药创造化学药品制剂生物药/化学纤维创造业50 橡胶制品业 29151 塑料制品业 292水泥、石灰和石膏创造 301,石52 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创造30253 砖瓦、石材等建造材料创造 303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创造 2925/黏土砖瓦及建造砌块创造 3031(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轮胎制造2911、年耗胶量 2000 吨及以上的橡胶板、管、带创造2912、橡胶零件创造 2913、再生橡胶创造2914、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创造2915 、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2916、其他橡胶制品创造 2919年产 1 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 2924,年产 1 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创造 2921、塑料板、管、型材创造 2922、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创造 2923、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创造 2926、日用塑料品创造 2927、人造草坪创造 2928、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创造2929石灰和石膏创造 3012黏土砖瓦及建造砌块创造 3031(除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其他其他水泥制品创造 3021,砼结构构件创造 3022,石棉水泥制品创造 3023,轻质建筑材料创造 3024,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创造 3029仅切割加工的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水泥工业参照工业炉窑(石灰和石膏创造)陶瓷砖瓦工业5455565758 玻璃创造 304玻璃制品创造 305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创造 306陶瓷制品创造 307耐火材料制品创造 308结砖瓦)/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建造陶瓷制品创造 3071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石棉制品创造 3081烧结砖瓦以外的),建造用石加工 3032,防水建造材料创造3033,隔热和隔音材料创造3034,其他建造材料创造3039,以上均不含仅切割加工的特种玻璃创造 3042以天然气为燃料的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建造陶瓷制品创造 3071(以天然气为燃料的)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云母制品创造 3082、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3089其他玻璃创造 3049其他其他建造陶瓷制品创造3071 (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特种陶瓷制品创造 3073,陈设艺术陶瓷创造 3075,园艺陶瓷创造 3076,其他陶瓷制品创造 3079除简化管理以外的云母制品创造 3082、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创造3089参照工业炉窑参照工业炉窑参照工业炉窑陶瓷砖瓦工业参照工业炉窑59606162636465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铁合金冶炼 314贵金属冶炼 322希有稀土金属冶炼 323有色金属合金创造 324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25结构性金属制品创造 331,金属工具创造 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创造 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创造 334,建造、安全用金属制品创造 335,搪瓷制品创造337,金属制日用品创造 33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创造 339 (除黑色金属铸造 3391、有色金属铸石墨及碳素制品创造 3091 (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创造 3099(多晶硅棒)铁合金冶炼 3140金冶炼 3221,银冶炼 3222,其他贵金属冶炼 3229钨钼冶炼 3231,稀土金属冶炼3232,其他希有金属冶炼 3239铅基合金创造,年产 2 万吨及以上的其他有色金属合金创造/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石墨及碳素制品创造 3091 (除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9(单晶硅棒,沥青混合物)///其他有轧制或者退火工序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创造3099 (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其他其他﹡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创造铁合金冶炼工业参照工业炉窑希有稀土金属冶炼参照工业炉窑参照工业炉窑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造 3392)6667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专业电镀企业(含电镀园区中电镀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6 业)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有电镀工序的,有含铬钝化工序的黑色金属铸造 3391 (使用冲天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创造 339 炉的) ,有色金属铸造 3392 (生产铅基及铅青铜铸件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有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溶剂法)、淬火或者无铬钝化等工序的、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造 3391、有色金属铸造 3392其他/电镀工业金属铸造工业锅炉及原动设备创造 341,金属加工机械创造 342,物料搬运设备创造 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创造 344,轴承、齿68 轮和传动部件创造 345,烘炉、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风机、包装等设备创造 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创造 347,通用零部件创造 348,其他通用设备创造业 349采矿、冶金、建造专用设备创造351,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创造 352,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创造353,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创造 354,纺织、69 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创造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355,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创造 356,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创造 357,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创造 358,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铁路运输设备创造 371,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创造 372,船舶及相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 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其他其他其他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7071727374 关装置创造 373,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创造 374,摩托车创造375,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创造376,助动车创造 377,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创造 378,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创造379机电创造 38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创造 382,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创造 383,家用电力器具创造 385,非电力家用器具创造 386,照明器具创造 387,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创造 389计算机创造 391,电子器件创造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创造 398,其他电子设备创造399通信设备创造 392,广播电视设备创造 393,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394,非专业视听设备创造395,智能消费设备创造 396通用仪器仪表创造 401,专用仪器仪表创造 402,钟表与计时仪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 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备创造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电子工业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757677787980 器创造 403,光学仪器创造 404,衡器创造 405,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409日用杂品创造 411,其他未列明创造业 419金属制品修理 431,通用设备修理 432,专用设备修理 433,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 434,电气设备修理 435,仪器仪表修理 436,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39电力生产 441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1,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2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461,海水淡化处理 463,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469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生物质能发电 4417(利用农林生物质、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位于城市建成区的加油站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加油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储油库、加油站其他动力销售 52681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5382 危(wei)险品仓储 594/总容量 10 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油库(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备油库)单个泊位 1000 吨级及以上的内河、单个泊位 1 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专业化干散货码头(煤炭、矿石)、通用散货码头总容量 1 万立方米及以上 10 万立方米以下的油库(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备油库)其他货运码头 5532其他危(wei)险品仓储(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备油库)码头储油库、加油站8384858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处理(除焚环境卫生管理 782殡葬服务 808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 811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烧、填埋以外的),日处理能力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焚烧、填埋 50 吨及以上的城镇粪便集中处理,日转运能力 150 吨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站火葬场营业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有涂装工序的床位 500 张及以上的(不含专科医院 841,专业公共卫生服务843 医院 8415 中的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 8416)床位 100 张及以上的专科医院8415 (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 8416,床位100 张及以上 500 张以下的综合日处理能力 50 吨以下的城镇粪便集中处理,日转运能力 150 吨以下的垃圾转运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431,床位 100 张以下的综合医院 8411、中医医院 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 8413、民环境卫生管理业参照总则参照总则医疗机构//87 除 1-107 外的其他行业88 锅炉89 工业炉窑90 表面处理91 水处理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存在2022 年版名录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医院 8411、中医医院 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 8413、民族医院8414、专科医院 8415 (不含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或者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14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除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外的其他工业炉窑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有电镀工序、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溶剂法)、淬火或者钝化等工序的、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日处理能力 2 万吨及以上的水处理设施族医院 8414、专科医院8415、疗养院 8416涉及通用工序登记管理的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且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 (14 兆瓦) 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或者者干燥炉(窑)其他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日处理能力 500 吨及以上 2 万吨以下的水处理参照像应通用工序技术规范或者总则锅炉工业炉窑电镀工业参照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创造业或者总则水处理(通用工序)设施注 1.行业类别代码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22)注 2.表格中标“*”号者,是指在工业建造中生产的排污单位。
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食品与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
7
乳制品制造144
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的(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年加工20万吨以下的(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
8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有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酵母制造,年产2万吨及以上且有发酵工艺的酱油、食醋制造
单台且合计出力1吨/小时(0.7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
锅炉
32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462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场所,日处理能力2万吨及以上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2万吨以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水处理(试行)
33
环境治理业772
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发电)的
/
/
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治理
危险废物焚烧
注备:
1.行业类别代码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2.表格中标“*”号者,是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排污单位。工业建筑的定义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是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前区建筑、生活间、动力站、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汽车整车制造361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汽车整车制造361
其他
汽车制造业
27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来自采矿业的年报数据
一
治工作要 点》 , 要求推进上市公 司环境信 息披 露 , 建立重点行业
上市公 司环境报告书发布制度 。 为 了维护公众 的环境 知情权 , 2 0 1 0 年9 月 国家环保 部 出台
的界 定 。
格瑞 ( G r a y , 1 9 9 3 ) 在《 环境 会计 》 中提 出“ 环境会 计是 新兴 的生态会计 , 应涉及所有 会计领域 , 即企 业经济活动 对环境 问 题产生 的各方面影 响 , 是一种在人造 和 自然资本增减之 间相互
2 0 世纪7 0 年代 , 西方 部分 会计 学者开始研究 环境 保护和会 计 处理技术之 间的联系 , 并提 出了“ 环 境污染会计 ” 这 一概念 。
以 比蒙斯和马林为代表 , 1 9 7 1 年比蒙斯 发表了 《 控制 污染 的社
会 成本 转换 研究》 , 1 9 7 3 年马林 发表《 污染 的会计 问题 》 , 这 两篇 文 章揭 开了环境会计研究 的序幕 , 继之后涌现了大量的研 究环
加拿大D . B . 罗宾斯坦认为 ,环境会计是根据 资源管理者和 资源所有者一致认可 的惯例 ,为交易和促进社会公共福利 、 创
环境报告 , 进行相关披露 。国家环保部 勒令 上市公司发布定期 和临时环境公告 , 以强制性的规章 明确 了哪些公 司在重大环境
问题 上应 该披 露什 么内容。 综上 所述 , 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并找 出问
( 一) 环 境 与 环 境 会 计
’
据 环保 部门统计 , 目前 自然 界遭受 的污染 物中8 0 %来 自于 企 业的生产 经营活 动( 孟凡利 , 1 9 9 9 ) 。因此 , 对外披露 环境 信 息, 揭示环境 资源 的利用情况 及污染 的治理情况 , 履 行环境受 托责任 , 是上 市公 司应 该履行 的责任 和承担 的义 务 , 也是企业 打造资源节约型 、 环境友好 型企业 的必然选择 。 2 0 0 8 年 我国环境 保护部 出台 了第一个 针对 上市公 司的环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6.16•【文号】环发[2003]101号•【施行日期】2003.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督促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上市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带来投资风险,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的相关规定,我局特制定《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
原《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环保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56号)同时作废。
现将此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二00三年六月十六日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为督促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上市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带来投资风险,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指导各级环保部门核查申请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再融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核查对象(一)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的企业;(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于重污染行业。
重污染行业暂定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二、核查内容和要求(一)申请上市的企业1、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2、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3、企业单位主要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4、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5、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6、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7、按规定缴纳排污费;8、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1.16•【文号】环函[2007]431号•【施行日期】2007.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07〕43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环发〔2003〕101号,以下简称“环发101号文”)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以下简称“环办105号文”),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股份”)向我局申请上市环保核查。
在河南、贵州及安徽省环保局分别对永煤股份在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初步核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其进行了全面核查,并于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举报和投诉。
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核查范围按照环发101号文、环办105号文和《关于永煤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申请环保核查的请示》,确定本次上市环保核查的范围为:永煤股份从事重污染行业的控股子公司、直属单位及募集资金投向的煤矿、煤化工等项目。
具体见附件。
二、具体核查情况1、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在核查时段内,各企业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运营企业均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2、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除河南省安阳市、洛阳市、三门峡市未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外,其他运行企业均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各运行企业均能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3、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公司所属煤矿中,有的是近年来收购的重组老煤矿,由于历史原因还存在一定的污染物超标现象。
这些煤矿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工程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各矿技改完成后污染物均会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发酵
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
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3、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4、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橡胶加工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
10、石化
原油加工
天然气加工
石油制品生产(包括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生产)
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
生物制油
11、制药
化学药品制造(含中间体)
6、冶金
有色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废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使用有机涂层,热镀锌(有钝化)工艺)
7、建材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8、采矿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采盐;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采选)
9、化工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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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类 别
类型
1、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
2、钢铁
炼铁(含熔融和还原)
球团及烧结
炼钢
铁合金冶炼
钢压延加工
焦化
3、水泥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4、电解铝
包括全部规模、全过程生产
5、煤炭
煤炭开采及洗选
煤炭地下气化
煤化工(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或二甲醚等)
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橡胶加工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
10、石化
原油加工
天然气加工
石油制品生产(包括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生产)
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
Hale Waihona Puke 生物制油11、制药化学药品制造(含中间体)
6、冶金
有色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废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使用有机涂层,热镀锌(有钝化)工艺)
7、建材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中成药制造
12、轻工
酿造
酒类及饮料制造(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
碳酸饮料制造、瓶(罐)装饮用水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固体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
造纸
纸浆制造(含浆纸林建设)
8、采矿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采盐;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采选)
9、化工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造纸(含废纸造纸)
发酵
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
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3、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4、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肥料制造(氮肥制造、磷肥制造、钾肥制造、复混肥料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其他肥料制造)
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它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初级型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动物胶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