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包括哪些内容
法综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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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综考试内容
法综考试内容包括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宪法等多个法学科目的考试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民法: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等内容,考察对民事关系的理解、法律条文的掌握以及对案例的分析能力。
2. 经济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等内容,考察对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解、对经济法案例的分析能力以及对刑事经济犯罪的认识。
3. 行政法:包括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律制度等内容,考察对行政法相关条文的掌握、对行政法案例的分析能力以及对行政法问题的解决能力。
4. 刑法:包括刑法基本理论、刑法各章节内容以及刑法适用和刑事诉讼等内容,考察对刑法相关条文的掌握、对刑法案例的分析能力以及对刑法问题的解决能力。
5. 宪法:包括宪法基本原则、宪法制度和宪法法律制度等内容,考察对宪法相关条文的了解、对宪法案例的分析能力以及对宪法问题的解决能力。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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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政法内容整理公务员考试中,行政法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行政法涉及到政府行政权力的运行、公民的权利保障以及行政行为的规范等多个方面。
下面就来对公务员考试中常涉及的行政法内容进行一番整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是无效的。
合理性原则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要求,不能滥用权力。
程序正当原则强调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高效便民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提高行政效率,为公民提供便捷的服务。
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诚实守信,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权责统一原则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接下来,看看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又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地方行政机关则包括省、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行政行为也是考试中的重点内容。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
具体行政行为则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行政决定,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予以制裁的行政行为。
如何复习六大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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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复习六大行政法引言:行政法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规范政府行为和保护公民权益。
六大行政法是学习行政法时的关键要点,包括行政法一般规定、行政行为法律制度、行政裁判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和行政监察法律制度。
复习六大行政法需要有系统性和综合性,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些复习行政法的方法和技巧。
一、系统化学习1.了解六大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和框架:在复习行政法时,首先需要了解六大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和框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原则和规定等。
2.学习法律法规的适用:每个行政法律制度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需要了解各项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包括相关的法条和判例。
3.掌握相关实践案例:通过学习相关的实践案例,可以更好地理解六大行政法在实际中的应用和适用。
二、重点突出1.重点关注六大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在复习过程中,应将重点放在六大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上,包括各项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责等。
2.注重各项法律法规的具体细则:除了了解六大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外,还需要重点关注各项法律法规的具体细则,如行政行为的程序和要求、行政裁判的程序和规定等。
三、综合性复习1.梳理行政法的知识点:在复习过程中,可以通过绘制思维导图或制作复习提纲的方式,梳理行政法的知识点,形成系统性的复习材料。
2.整理行政法的案例分析:通过整理行政法的案例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行政法的相关原理和规定。
四、深入理解与实践1.通过判例分析加深理解:判例是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通过对判例的分析和研究,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行政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定。
2.参与模拟法庭和写作业:参与模拟法庭和写作业是一个很好的实践机会,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来演练行政法的实践技巧,通过写作业来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知识。
结语:复习六大行政法需要有系统性和综合性,需要重点关注各项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和具体细则。
通过深入理解与实践,可以更好地掌握行政法的相关知识和应用。
行政法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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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及有关的 事实材料,但又不能自行调查 的或被其他行政主体占有的。
〔4〕执行公务花费本钱比协助执行显然更多的。
第五节 行政越权
1、无权限: 2、层级越权: 3、事务越权:超越本机关的主管权限范围。 4、地域越权:超越行使职权的空间范围。 5、内容越权:超越法定的范围和程度。 6、内部越权:内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互间逾
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 二、行政标准
行政主体在行政立法所立之法以外建立的普 遍性规那么。
一、行政立法
1、特征: 2、行政立法的分类 〔1〕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2〕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自主性立
法
3、行政立法的技术
〔1〕法规和规章的结构: 〔2〕法规和规章的必要条款 〔3〕法规和规章的语言文字 〔4〕法规和规章的系统化
越职权。
第八章 行政行为
第一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主体要件——行政权能的存在 行政权能是实施法律、作出行政行为的一种资 格。〔案例〕
2、权力要件——行政权力的运用〔案例〕 3、内容要件——法律效果的存在
法律效果是主体通过意志为行政相对人所设 定、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4、形式要件——表示行为的存在
二、授权行政主体的范围 1、行政机构〔内部机构、派出机构、临时机构〕 2、企业单位〔公用企业、金融企业、专业公司〕 3、事业单位〔教学科研单位、技术单位〕 4、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第三节、行政主体资格
一、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1、职权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1〕机关的组成或有权机关批准 〔2〕行政权已由宪法典和组织法规定 〔3〕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设置内部机构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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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官管民: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民告官:行政复议(找上级机关)、行政诉讼(找法院)、行政赔偿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具体内涵合法行政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不缺位、不越位)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排除无关因素:符合比例原则程序正当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公务回避高效便民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诚实守信行政信息真实;保护信赖利益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行政责任速记:一理发便当心行政主体资格权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本质特征);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名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责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并承受一定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类型中央行政主体第一级★国务院第二级★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组成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某些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地方行政主体第一级★地方各级政府第二级★派出机关★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设立下属部门和机构,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第三级☆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非政府行政主体★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大型国企)(如高等院校)(如某些行业协会:工会、妇联)(如村委会、居委会) 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是指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法律行为。
特征:法定性、单方意志性、强制性、无偿性、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内容示意图(图-20)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产生拘束力产生确定力产生执行力一般情况下经过争议期经过履行期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变化行政处罚概念行政处罚是指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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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包括哪些(nǎxiē)内容1、行政法包括(bāokuò)哪些内容?(1)秩序行政。
秩序行政又称干涉行政或侵害行政,该类行政旨在维持社会秩序,防止他人遭受非法侵害和维护公共利益。
就领域而言,如警察行政、交通管理、税务行政等;就表现方式而言则为各种对当事人不利(bùlì)的行为,如征税、征兵、治安处罚、即时强制等。
(2)给付行政。
给付行政又可称为福利行政,它旨在改善公民的生存环境及生活条件,为公众提供各种生活需要上的服务。
如民政行政、社会保障(shè huìbǎo zhànɡ)行政等。
在具体措施方面,指有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生活必需品的供给、举办职业训练、给与经济补助及提供文化服务等措施。
(3)计划行政。
计划行政是指为实现行政上的预定目标,在兼顾各种利益的调和以及斟酌相关情况下,准备或鼓励将各项手段及资源作合理运用的行政活动。
行政计划的存在(cúnzài),适应了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它是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作前瞻规划并筹措资源,具有引导和实现行政目标的功能。
计划行政在德、日等国特别盛行,②在我国计划行政也是大量的,如经济发展(fāzhǎn)计划、城市开发计划、教育计划、产业计划等。
但我国行政法学尚未将计划行政纳入研究范围,行政法也很少涉及。
计划行政也应属行政法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应是我国行政法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
2、行政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怎样的地位?行政法有哪些作用?(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就行政法与法律体系的关系来看,我们可以将行政法定位在这样一个框架下: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与民法和刑法等部门相并列并与之相联系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划分,法学界迄今尚无统一的认识,且问题仍在进一步探讨之中。
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及商法)、诉讼法。
在每一具体部门法之下还可再划分为第二层次甚至第三层次(即次级部门法)。
行政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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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执行法等学科内容。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权力的来源、行使、限制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法治原则,即行政行为需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法治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行使行政权力。
行政法还强调了行政的公平和公正,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遵循公正的程序,不偏袒任何一方。
行政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内容:行政组织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人员编制、行政区划等内容。
行政程序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处理具体事务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公告、听证、决定等程序。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行政强制执行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
行政法是一门具有实践性的法学科,它与其他法学科的关系紧密。
经济法、刑事法、民法等法学科的规范都会涉及到行政活动,而行政法也会与这些学科相互渗透。
行政法还与宪法、法律学、国际法等法学科形成了一种紧密的关系。
行政法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或法规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并在法定的程序中依法作出决策和处理事务,才能保证行政活动的合法性。
行政法还规定了行政机关处理事务的公平程序,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利,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需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民和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或者更正行政行为。
行政法还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内部检查和审计等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总体来说,行政法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门法学科。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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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是指人们应当具备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
它们不仅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要引导人们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并依法办事。
1.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和标准,是指导国家工作的总章程。
它包含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如国家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人权方面的保障、行政管理体制等。
2. 民法:民法是指指导公民的一般法律,主要规定公民在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和义务。
它涉及到婚姻家庭、交通运输、经济合同、劳动关系、物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 刑法:刑法是指规定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的法律,是国家维护社会安全的法律之一。
它既包含了刑事犯罪行为的定义和罪刑处罚,也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4. 行政法:行政法是指政府机关的行政活动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协议等内容。
5. 经济法:经济法是指国家对经济社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外商投资、税收、保险、银行业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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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理论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
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 。
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⑴、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
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⑶、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⑷、内部行政关系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⑴、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
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
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符合程序法规定⑵、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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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一)行政的特征:①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
行政的主体是一定的国家组织或社会组织。
②行政具有公益性。
行政管理的事务乃公共事务而非私人之事,行政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职能。
③行政具有整体性与能动性。
行政活动与国家职能和政策的整体相关联,必须在整体上保持统一性和连续性.行政可应时势的需要主动出击,以保护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及其实现。
④行政具有过程性。
行政不仅是一种实体活动的过程,而且是一种程序的过程,它具有实体与程序的统一性.⑤行政具有法定性(合法性)与(自由)裁量性。
法定性,要求行政活动的主体、行为及其过程等都必须要有法律(或授权法)的依据。
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⑥行政应受到监督。
行政活动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多维度和多层级的.(二)行政的种类(1)公权力行政与私经济行政(国库行政)①公权力行政又可称为“高权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统治权而从事的行政活动.②私经济行政,又称为国库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利用私法规定的方式来完成国家任务的行为。
私经济行政分为行政辅助行为、行政营利行为和行政私法行为。
(2)秩序行政、给付行政与计划行政①秩序行政又称干涉行政或侵害行政,该类行政旨在维持社会秩序,防止他人遭受非法侵害和维护公共利益。
②给付行政又可称为福利行政或服务行政,它旨在改善公民的生存环境及生活条件,为公众提供各种生活需要上的服务。
③计划行政是指为实现行政上的预定目标,在兼顾各种利益的调和以及斟酌相关情况下,准备或鼓励将各项手段及资源作合理运用的行政活动。
计划依其内容可分为规制性、给付性与开发性三种类型。
(3)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①内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只针对其组织内部的人员、事务而不对社会上的人发生效力的行为。
②外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对社会上的人具有权利和义务效果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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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和权限,以及行政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职能划分。
2. 行政行为: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采取的各种行政行为的程序、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行政程序: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要求,包括行政机关的决策程序、听证程序、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等。
4. 行政责任: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救济和补偿制度等。
5. 行政监督和管理:行政法规定了对于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包括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行政机关对个别行政行为的监督等。
6.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标准,以及行政机关制定和执行行政处罚的规定。
总的来说,行政法主要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和权限,以及行政行为的程序、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全文最新内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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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全文最新内容包括哪些?行政法全文最新内容包括: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具体规定。
我国行政机关的行为是有行政法来进行约束的,行政机管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关的解决办法也是由行政法来规定的,那么行政法全文最新内容包括哪些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行政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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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就是规定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活动,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一定义是从行政法规定的内容、调整的对象和表现的形式三个方面予以界定的。
1.内容上:行政法是规定公共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即关于行政的法2.对象上: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3.形式上:行政法是各种行政法规范的总称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权能,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运用行政权力,独立承担相应法律效果的社会组织。
包括中央行政机关(改革开放六次机构改革)和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关。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另有安排。
)行政主体的分类:行政法主体: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着,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当事人,有时还有行政第三人,包括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1)组成以获得有权机关批准;(2)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办公处所已经有权机关的批准;(3)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和职责已经由宪法典、组织法以及有关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4)行政机关已经有了自己法定编制并按编制设置了内部机构、配备了人员;(5)行政机关已获得独立的行政经费预算;(6)行政机关的成立已在有关公报上公告;行政关系:就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从实质上来看,它是行政主体在集合、维护和分配公共利益的过程中与代表个人利益的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一种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凡是依法具体享有行政法上的权利,承担行政法上义务的一切当事人,皆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法定:相当于德国行政法上的“依法行政原则”和我国行政法上的“行政合法性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任意行政,”具体包括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与法律保护原则等内容。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即与行政主体相对的,手行政权利作用或行政行为约束的另一方主体。
行政法(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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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行政法(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目录1基本概念2基本介绍? 渊源? 特征? 分类3表现形式4基本原则5地位作用6调整对象7行政行为8行政立法? 涵义? 种类? 权限9行政主体10现有范围11法律关系? 概念? 构成要素? 特点1基本概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行政学是国家一类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第二,这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而不是别的社会关系。
一般行政法:指具有以下内容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的地位、职权和职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有关行政体制改革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等等。
特别行政法:指规范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如教育、民政、卫生、统计、邮政、财政、海关、人事、土地、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
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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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
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与行政机关打交道过程中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其中,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请权、听证权、诉讼权、财产权等;而义务则包括承担诚信义务、遵守法律法规义务、履行协议义务、支付费用义务等。
在行政法律制度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享有参加行政管理的权利。
行政机关则有权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依法管理行政事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行政信息,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依法处理申请,听取意见,遵循程序公正依法行政。
同时,行政机关也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诚信原则、公序良俗的申请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拒绝、撤回或者限制行政许可,或者采取法定的行政措施。
总的来说,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与行政机关交涉中的公正性、公开性、协调性和稳定性,建立和维护国家的法制秩序,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行政法基本概念
![行政法基本概念](https://img.taocdn.com/s3/m/55d633eff705cc1755270912.png)
行政法概念:是以一定层次的、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为基础,并以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或规则存在的基础。
行政的概念: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法的特殊渊源可分为:(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惯例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
行政决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取决于该行政决定与法律的一致性。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包括法律优位和法律保留两个方面。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
在客观上表现为一种结果是否显失公正,包括平等对待和比例原则;在主观上表现为动机和目的是否具有正常判断。
违反合法性原则将导致行政违法,违反合理性原则将导致行政不当。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产生和存在的。
职权行政主体:凡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自然取得,无需经其他组织授权的行政主体,称职权行政主体。
授权行政主体:指行政职权并不因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获得,而来自于有权机关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形式的授予的行政主体。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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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涵盖了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的全部内容。
该大纲由国家司法部制定,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及考试时间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及法律职业道德。
民法部分包括民法基本原则、人格权、物权、合同法、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民事责任法等内容。
刑法部分包括刑法基本原则、主体、行为和客体、构成和形式、罪与刑、刑事制度及刑事诉讼法等内容。
行政法部分包括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诉讼、行政强制、行政机关组织制度等内容。
经济法部分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传统媒体、互联网法等内容。
诉讼法部分包括诉讼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内容。
国际法部分包括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公共法、国际私法及国际经济法等内容。
法律职业道德部分主要包括律师职业道德、公证员职业道德、
法律援助工作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考试形式包括单选、多选和主观题,主要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形式。
时间上分为两天,两个半天,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第一天之前按规定时间缴纳考试报名费。
以上内容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所涵盖的内容,考生应该按照此大纲逐一学习复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争取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行政方法的内容包括
![行政方法的内容包括](https://img.taocdn.com/s3/m/c4e15a0c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cd.png)
行政方法的内容包括行政方法是指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采用的具体方式和方法。
它是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工具,是实现行政目标的关键手段。
行政方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定性原则法定性原则是行政方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政,即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随意行使权力。
法定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是保障公民权利和限制政府权力的重要手段。
二、程序正义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是行政方法的关键原则,它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程序。
程序正义原则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它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三、服务性原则服务性原则是行政方法的重要原则,它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以公民为中心,为公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服务性原则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满足公民需求的重要手段,它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四、效率性原则效率性原则是行政方法的重要原则,它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高效、经济、合理。
效率性原则是提高政府运作效率和节约资源的重要手段,它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五、灵活性原则灵活性原则是行政方法的灵魂原则,它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变。
灵活性原则是适应社会变革和加强政府适应性的重要手段,它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六、风险管理原则风险管理原则是行政方法的重要原则,它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注重风险管理,预防和化解风险。
风险管理原则是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它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七、信息化原则信息化原则是行政方法的现代化原则,它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信息化原则是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满足公民需求的重要手段,它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八、参与性原则参与性原则是行政方法的民主化原则,它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充分听取公民意见,促进公民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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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包括哪些内容
1、行政法包括哪些内容?
(1)秩序行政。
秩序行政又称干涉行政或侵害行政,该类行政旨在维持社会秩序,防止他人遭受非法侵害和维护公共利益。
就领域而言,如警察行政、交通管理、税务行政等;就表现方式而言则为各种对当事人不利的行为,如征税、征兵、治安处罚、即时强制等。
(2)给付行政。
给付行政又可称为福利行政,它旨在改善公民的生存环境及生活条件,为公众提供各种生活需要上的服务。
如民政行政、社会保障行政等。
在具体措施方面,指有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生活必需品的供给、举办职业训练、给与经济补助及提供文化服务等措施。
(3)计划行政。
计划行政是指为实现行政上的预定目标,在兼顾各种利益的调和以及斟酌相关情况下,准备或鼓励将各项手段及资源作合理运用的行政活动。
行政计划的存在,适应了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它是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作前瞻规划并筹措资源,具有引导和实现行政目标的功能。
计划行政在德、日等国特别盛行,②在
我国计划行政也是大量的,如经济发展计划、城市开发计划、教育计划、产业计划等。
但我国行政法学尚未将计划行政纳入研究范围,行政法也很少涉及。
计划行政也应属行政法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应是我国行政法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
2、行政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怎样的地位?行政法有哪些作用?
(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
就行政法与法律体系的关系来看,我们可以将行政法定位在这样一个框架下: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与民法和刑法等部门相并列并与之相联系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划分,法学界迄今尚无统一的认识,且问题仍在进一步探讨之中。
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及商法)、诉讼法。
在每一具体部门法之下还可再划分为第二层次甚至第三层次(即次级部门法)。
在这些法律部门
中,其中宪法是龙头,是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的地位。
①而行政法则是在宪法统帅之下的一个基本法律部门,它与民法、刑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有人将民法与民事诉讼并称为民事法律、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并称为刑事法律,从而认为在宪法之下只有三大部门法(行政法律、刑事法律、民事法律)。
)相并列,既与其他法律部门相独立又相联系。
在现代国家,如果没有行政法,也就不可能有健全、完整的法律体系,而且民主法治也会受到破坏。
因此,关于行政法的地位,人们多认为行政法是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在我国,行政法、刑法、民法都位于宪法之下,都是宪法的实施法。
但由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较其他部门法而言更为密切,行政法多将宪法的抽象性和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化,没有行政法的具体规定,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权利就无法落实,宪法也难以实施。
因此,在宪法的实施方面,行政法较其他部门法更为重要。
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可将行政法称为宪法的主要实施法。
(二)就行政法的基本作用而言,主要有:
对于行政主体来说,行政法具有行动依据的作用和操作性的工具作用。
在我国,行政法不只在于限制行政权力,而且还为行政主体提供行动的依据和指南。
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来说,行政法的直接效果就是要使行政行为与法律所设定的行为模式相一致。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行政法是一种操作法,它必须为行政机关确定相应的行为标准,引导合法、正确的行为,指明行动的方向。
4.预防和解决行政纷争的作用。
解决争端是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具有的功能,行政法也必然要发挥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
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过程中,由于不同利益的存在、行政违法的存在、行政公务人员的认知水平、对事实的判断和法律适用的理解、非正当动机和目的等不良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要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纠纷或冲突。
对行政主体与公民之间的行政争议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及时予以解决从而化解矛盾、排解纠纷、消除
冲突。
如果行政争议得不到解决,长期的量的积累势必导致人民对行政机关的不满甚至反抗,并可能导致以暴力手段推翻政府。
因此,必须建立一种有效的预防纠纷、解决纠纷的机制。
行政法的产生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
行政法不仅具有预防和避免行政争议的作用,更具有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
行政法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又可具体分解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行政法使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寻求对纠纷的解决,从而排遣对行政机关违法侵权行为的不满;另一方面,行政法通过对行政争议的解决,及时处理矛盾,结束行政行为的不定状态从而提高行政效能。
5.推进和保障社会改革的作用。
在跨世纪的年代,我国进行着广泛的社会改革,不仅包括经济改革而且还包括政治体制特别是行政体制的改革。
改革促进行政法的转变和发展,反过来,行政法对社会改革又起着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