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
心理健康问题的专业伦理守则如何规范
心理健康问题的专业伦理守则如何规范关键信息项:1、保密原则2、知情同意3、专业能力与培训4、避免双重关系5、尊重自主权6、公正与平等对待7、利益冲突处理8、报告与记录9、研究伦理10、继续教育与专业发展11 保密原则111 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应严格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未经来访者明确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咨询或治疗相关的内容。
112 只有在以下特殊情况下,保密义务可以被打破:存在对来访者或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法律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113 在可能涉及保密信息的交流和记录中,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12 知情同意121 在开始咨询或治疗之前,专业人员应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来访者介绍服务的性质、目标、方法、可能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愿同意接受服务。
122 对于涉及研究、评估或特殊治疗方法的项目,应提供更详细的知情同意书,并给予来访者足够的时间考虑和提问。
123 来访者有权在任何时候撤回知情同意,但应了解可能产生的后果。
13 专业能力与培训131 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以提供合格的专业服务。
132 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以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133 仅在自己的专业能力范围内提供服务,对于超出能力范围的情况,应及时转介给更合适的专业人员或机构。
14 避免双重关系141 专业人员应避免与来访者建立可能影响专业判断或对来访者造成潜在伤害的双重关系,如亲密关系、经济关系或社交关系。
142 如果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潜在的双重关系,应采取措施确保服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如寻求监督或转介。
15 尊重自主权151 充分尊重来访者的自主决策权利,包括选择治疗方法、参与研究的意愿等。
152 在提供建议和指导时,应避免强制和操纵,让来访者能够在充分了解信息的基础上做出自主选择。
16 公正与平等对待161 对待所有来访者应一视同仁,不因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性取向、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而产生歧视或偏见。
中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中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室宗旨中学心理咨询室以“关爱学生,促进成长”为宗旨,致力于提供专业、温馨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形成积极健康的心态。
第三条咨询员守则1.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积极投身于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
2. 具备专业的心理咨询技能,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保持热情、真诚、同情心的态度,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隐私。
4. 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室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咨询记录和案例讨论总结。
5. 对来访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案例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6. 与来访学生保持客观、专业的咨询关系,不得有超越咨询关系的言行。
7. 若遇自身能力局限,应及时转介学生至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第四条来访者须知1. 来访者应真诚地陈述自己的心理问题,与咨询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便获得更好的咨询效果。
2. 来访者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开始或终止心理咨询,咨询员仅提供专业建议。
3. 心理咨询的目的是助人自助,咨询过程以学生为主角,鼓励学生自主解决问题。
4. 来访者不应将心理咨询视为万能良药,应保持合理的期望值。
5. 来访者有责任遵守心理咨询室的秩序,尊重咨询员和其他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咨询室管理1. 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保持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2. 保持心理咨询室内环境整洁、舒适,营造温馨的咨询氛围。
3. 咨询员应及时整理来访者资料,做好分析和总结,严守保密原则。
4. 咨询员若不能当场解决问题,应查阅相关资料并在约定时间给予解决。
5. 心理咨询室应在一定时期内归档咨询情况,便于查阅和跟踪。
6. 爱护心理咨询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2024年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
2024年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压力不断增加,心理健康问题逐渐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大隐忧。
因此,心理辅导室在社会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障辅导师和被辅导者的权益,提高心理辅导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势在必行。
一、心理辅导室基本情况1. 心理辅导室的名称、位置和面积;2. 心理辅导室的设备和装修情况;3. 心理辅导室的工作人员组织结构。
二、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1. 辅导师的岗位要求- 心理辅导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心理辅导师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与不同背景的被辅导者进行有效的沟通;- 心理辅导师应具备充足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辅导任务。
2. 辅导师的职责和义务- 心理辅导师应对被辅导者的隐私信息保密,并确保辅导过程中的保密性;- 心理辅导师应根据被辅导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辅导计划和目标;- 心理辅导师应尊重被辅导者的权益和选择,不得强行推销其个人观点和价值取向;- 心理辅导师应及时处理和解决辅导过程中的问题和突发情况。
3. 被辅导者的权利和义务- 被辅导者享有隐私权和自主选择权,辅导师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被辅导者应如实提供自己的情感状态和心理问题,配合辅导师的工作;- 被辅导者应主动参与辅导过程,积极配合辅导师的工作和要求。
4. 辅导服务内容和流程- 心理辅导室提供个体辅导和群体辅导两种形式。
个体辅导主要针对特定个体的心理问题,群体辅导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群体的心理问题;- 辅导师与被辅导者进行初次接触时,应进行详细的心理评估和问题诊断,确保针对性地制定辅导计划;- 辅导过程中,辅导师应通过不同的心理辅导技术和方法,帮助被辅导者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定期进行辅导效果评估,以评估辅导成效并及时进行调整;- 做好心理干预和危机处理,确保被辅导者的身心安全。
5. 辅导室的管理和运作- 心理辅导室应定期进行心理咨询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心理辅导室应维护和更新相关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作;- 心理辅导室应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合作,提供跨领域的心理辅导服务;- 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健全心理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被辅导者的信息安全;- 心理辅导室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
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doc
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一、心理辅导老师应该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不断致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心理辅导老师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并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三、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漏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伤害时,心理辅导老师可以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四、在进入辅导关系之前或同时,如有必要,辅导室应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以及咨询目的、技巧、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限制。
五、辅导室与当事人之间的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双方必须了解、并取得一致的协议。
六、心理心理辅导老师只能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如果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议。
七、在团体咨询前必须对参与者进行筛选,尽量避免团体活动开始后,成员间的不适或伤害。
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暴露,咨询师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八、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辅导室必须向当事人说明测验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测试结果必须保密。
九、在一切辅导活动中,辅导师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当事人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当事人对辅导师的过分依赖。
十、辅导师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十一、按时上班,坚持心理辅导的经常化、规范化。
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项目1、个别辅导包括:学习障碍、考试焦虑、人际关系、异性情感、社会适应、青少年行为问题、个性培养、潜能培养2、团体辅导包括:潜能开发、人际交往、讲座、演讲3、心理测量:智力测量、焦虑自评测量、性格气质倾向测量等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方式:1、心灵沟通:设置心理辅导室,每周周二至周五中午1:00—2:30,周一至周五下午5:30—7:00专人值班。
预约电话:2、qq沟通()、悄悄话信箱3、团体心理辅导活动4、举办心理讲座心理健康辅导室简介教研组成员:专职教师:(兼)兼职教师:班主任及全体科任老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1.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特点和现代健康新观念;2.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3.建立合理认知;4.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5.建立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6.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7.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8.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调适;9.考试心理调适;10.恋爱心理的调适;心理辅导老师的心理角色规范(一)不是教导,是引导;(二)不是训诫,是接纳;(三)不是侦查,是了解;(四)不是遏止,是疏导;(五)不是做作,是真诚;(六)不是解答,是领悟。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心理健康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健康教师工作守则
1.严格遵守保密性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泄露或暴露当事人信息,以维护当事人权益。
2.坚持务实严谨的作风,不能夸大咨询的作用或自己的能力,必须承认自身能力的局限,对于自身能力范围之外的个案,要及时转介;在身心状态不佳的情况下,不应接受咨询任务,并妥善说明。
3.本咨询室对本校师生、家长免费开放,咨询人员不得索取任何额外报酬和礼物。
4.以当事人为中心,坚持热情、真诚、尊重的态度,无条件接纳当事人。
5.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持专业上的高水准,高责任心,不断努力提高咨询技能。
6.工作认真负责,努力钻研业务,准时上岗,做好咨询记录,定期进行工作回顾和总结。
7.注意仪表,打扮简洁自然、朴素大方。
8.原则上不得在咨询室以外的地点进行心理咨询。
9.每次咨询时间应控制在每次1小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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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1一、心理辅导员在服务过程中要以服务对象为本,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解除来者的心理困惑,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心理辅导员要注重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辅导方法。
三、心理辅导员要与服务对象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进行生理和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调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讲座。
五、心理辅导员要明确公布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和值班安排,利用心理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向学校居民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协助家长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六、心理辅导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格遵守《儿童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规章制度》,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平等、尊重的原则。
七、心理辅导员应定期向督导汇报工作进程评估服务效果。
要结合村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密切合作,共同进步。
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2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心理疏导服务规范
心理疏导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心理疏导服务质量,提高患者的心理健康水平,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心理疏导服务的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心理医生、护士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心理疏导服务是指医院为患者供应的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治疗等一系列服务。
其目的是帮忙患者缓解心理困扰、改善心理健康情形。
第三条心理疏导服务应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和敬重患者自主权的原则。
工作人员应乐观自动,有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沟通技巧。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心理疏导服务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倾听患者心理问题,予以适当的劝慰和支持;2.分析患者心理问题的原因,供应专业的心理咨询;3.进行心理评估,订立个体化的心理干涉计划;4.实施心理治疗和心理干涉措施,帮忙患者解决心理问题;5.与医院其他科室协同搭配,实施综合治疗方案;6.监测患者心理疏导服务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五条患者接受心理疏导服务的流程应包含以下几个阶段:1.报到登记:患者到达心理疏导服务科室后,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及相关信息手记;2.初步评估:由专业心理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问诊和评估,了解患者的重要心理问题;3.订立治疗方案:依据评估结果,订立个体化的心理干涉方案;4.实施治疗:依照订立的治疗方案,进行心理治疗和干涉措施;5.效果评估:定期对患者进行效果评估,调整治疗方案;6.治疗结束:治疗实现预期效果后,由医生书面告知患者治疗结束。
第四章服务守则第六条心理疏导服务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守则:1.保密原则: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和患者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个人隐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专业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具备肯定的心理学知识背景,不得随便予以医疗建议;3.敬重原则:敬重患者的权利和意愿,不得强行干涉患者的决策;4.限定原则:在服务范围内,明确告知患者心理疏导服务的目的、过程和风险;5.沟通原则:重视与患者的良好沟通,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加添服务的有效性。
实小心理咨询室责任制度范文(二篇)
实小心理咨询室责任制度范文1. 引言心理咨询室是学校提供给学生的重要服务机构,旨在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责任制度。
2. 心理咨询师的责任2.1 提供专业服务心理咨询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评估。
他们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制定合适的咨询方案,并运用有效的咨询技巧和方法,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2.2 保护学生隐私心理咨询师应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密原则,对学生的隐私信息进行保护。
他们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同时,咨询师应在咨询过程中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保证咨询的机密性。
2.3 持续学习与提升自我心理咨询师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关注心理领域的最新研究和发展动态。
他们应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咨询水平,以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
3. 学生的责任3.1 主动寻求帮助学生应主动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当他们遇到心理问题时,应及早向心理咨询室报告并预约咨询。
学生应理解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时间和资源有限,合理安排咨询时间,积极配合咨询师的工作安排。
3.2 诚实守信学生在咨询过程中应诚实向心理咨询师表达自己的问题和需求,不隐瞒和歪曲事实。
学生应与心理咨询师建立互信的关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解决心理问题。
3.3 积极参与咨询学生应积极参与咨询过程,配合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落实咨询计划和建议。
他们应认真对待咨询师提供的指导和建议,主动改变和调整自己的思维和行为,实现个人的心理成长和发展。
4. 心理咨询室的责任4.1 提供适时服务心理咨询室应保证咨询服务的及时性,确保学生能够在遇到心理问题时,及时得到咨询师的帮助。
心理咨询室应制定咨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咨询师的工作时间,满足学生的需求。
4.2 提供多元化服务心理咨询室应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心理服务。
除了个人咨询外,心理咨询室还应开展小组咨询、心理教育讲座等活动,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
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2020最新版)
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一、总则1、XX省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须获得由XX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认定颁发的“XX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按照资格证书规定的等级职责实施相应范围的辅导工作。
2、中小学心理辅导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包括防治心理疾病和提高学习生活质量。
3、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的首要责任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潜能,并保障其权益。
在辅导过程中应鼓励学生的自我成长与发展,以助人自助为辅导宗旨,避免其养成依赖辅导关系的习性。
二、尊重来访者的权益4、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来访者的自主决定权。
来访者有接受或拒绝辅导的权利,心理辅导教师在辅导前应告知辅导关系的性质、目的、过程、技术的运用、限制及损益等,以帮助来访者做决定。
5、心理辅导教师不应向来访者做不实的承诺,不可夸大辅导的效果,或隐藏辅导的副作用。
心理辅导教师应给予来访者询问的机会,并且做出适当的回答与解说。
唯有当来访者对于心理辅导的相关疑问获得澄清,且来访者表示同意接受辅导,心理辅导才可以正式开始。
6、心理辅导教师应根据来访学生的需要、能力及身心状况,与其共同研拟辅导计划,讨论并评估计划的可行性及预期的效果,尽量尊重来访者的自主决定权,并为其最佳利益着想。
7、心理辅导教师在开展辅导服务时,应尊重来访者的文化背景与个别差异,不得因年龄、性别、种族、国籍、出生地、宗教信仰、政治立场、生理残障、语言等因素而予以歧视。
三、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责任8、心理辅导教师应觉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限制,不得接受或处理超越个人专业知识与能力的个案。
9、心理辅导教师应对自我的身心状况提高警觉,若发现自我身心状况欠佳,则不宜从事辅导服务,以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必要时,应暂停辅导服务。
10、心理辅导教师在辅导过程中应谨言慎行,避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应觉知自己的价值观、信念、态度和行为,不得强制来访者接受自己的价值观。
11、心理辅导教师提供辅导时,应设法就问题的界定、改变的目标、使用的技术及咨询的预期结果与来访者达成较一致的看法。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5篇)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一、服务宗旨热情关怀、真诚沟通、无私奉献、助人自助。
二、服务目标:认识自我、悦纳自我、欣赏自我、完善自我。
三、服务原则透视心灵、关注成长、抚触生命、保密互信。
四、服务方式当面咨询—由心理咨询老师直接为师生解答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心理问题。
网络咨询—通过或者发邮件的方式与心理咨询老师进行沟通和交流。
其他方式—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交流。
五、咨询师守则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材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
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7、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8、遵循身心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9、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师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者咨询师。
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1、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展板、板报、网络等形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3、不断开拓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利用心理影片展播、心理健康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团体辅导等多种形式对心理健康知识进行大力宣传,消除学生的心理困惑,提高学生应对心理问题的能力。
4、开展调查研究,剖析学生心理现象。
帮助师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并为学校的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规定5篇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规定5篇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规定篇1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发展其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把握升学选择的方向;了解自己,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加强自我认识,客观地评价自己,积极与同学、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与科学管理,特别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与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的研究,把心理健康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健康地发展(二)心理健康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与专题讲座。
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习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在班主任工作会议中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工作,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
心理健康室的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室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心理健康室的良好秩序,保障每位来访者的权益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室是一个为来访者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的场所,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条心理健康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开放时间,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
第四条进入心理健康室前,每位来访者需先进行登记,填写个人信息并签署保密协议。
第五条在心理咨询或治疗期间,来访者需遵守治疗师的规定和引导,积极配合治疗工作。
第六条禁止在心理健康室内吸烟、饮酒或进行其他不文明行为,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第七条在心理健康室内禁止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以免影响治疗效果和他人的安静。
第八条来访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疗,如需延长时间需提前通知治疗师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来访者在心理健康室内发现其他来访者有不当行为或言语时,应及时向管理员反映,维护心理健康室的秩序。
第十条心理健康室内不得擅自带入食品、饮料等物品,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告知管理员。
第十一条心理健康室为保障来访者的隐私和安全,不得录音、拍照或偷窥他人,如有发现者,将被立即清场并禁止再次进入。
第十二条心理健康室内禁止谈论敏感话题,如政治、宗教等,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端。
第十三条禁止在心理健康室内进行商业活动或广告宣传,如有需要可向管理员申请办理。
第十四条心理健康室内如有急救或突发事件发生时,来访者需配合管理员的指挥和处理,以保障每位来访者的安全。
第十五条心理健康室的服务对象为任何有心理危机、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个人,不限年龄、职业或地域。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更或补充内容,可由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结:心理健康室作为一个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的专业场所,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良好秩序和保障来访者的权益至关重要。
希望每位来访者都能认真遵守心理健康室的规定,配合治疗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心理健康环境。
学校教师心理辅导伦理守则
学校教师心理辅导伦理守则一、总则1、学校心理辅导教师须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持证上岗,实施相应范围的辅导工作。
2、中小学心理辅导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包括防治心理疾病和提高学习生活质量,促进其成材。
3、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的首要责任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潜能,并保障其权益。
在辅导过程中应鼓励学生的自我成长与发展,以助人自助为辅导宗旨,避免其养成依赖辅导关系的习性。
二、尊重来访者的权益4、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来访者的自主决定权。
来访者有接受或拒绝辅导的权利,心理辅导教师在辅导前应告知辅导关系的性质、目的、过程、技术的运用、限制及损益等,以帮助来访者做决定。
5、心理辅导教师不应向来访者做不实的承诺,不可夸大辅导的效果,或隐藏辅导的副作用。
心理辅导教师应给予来访者询问的机会,并且做出适当的回答与解说。
唯有当来访者对于心理辅导的相关疑问获得澄清,且来访者表示同意接受辅导,心理辅导才可以正式开始。
6、心理辅导教师应根据来访学生的需要、能力及身心状况,与其共同研拟辅导计划,讨论并评估计划的可行性及预期的效果,尽量尊重来访者的自主决定权,并为其最佳利益着想。
7、心理辅导教师在开展辅导服务时,应尊重来访者的文化背景与个别差异,不得因年龄、性别、种族、国籍、出生地、宗教信仰、政治立场、生理残障、语言等因素而予以歧视。
三、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责任8、心理辅导教师应觉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限制,不得接受或处理超越个人专业知识与能力的个案。
9、心理辅导教师应对自我的身心状况提高警觉,若发现自我身心状况欠佳,则不宜从事辅导服务,以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必要时,应暂停辅导服务。
10、心理辅导教师在辅导过程中应谨言慎行,避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应觉知自己的价值观、信念、态度和行为,不得强制来访者接受自己的价值观。
11、心理辅导教师提供辅导时,应设法就问题的界定、改变的目标、使用的技术及咨询的预期结果与来访者达成较一致的看法。
学生心理疏导站工作制度
学生心理疏导站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心理健康需求,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心理疏导站(以下简称“疏导站”)是我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机构,主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第三条疏导站工作应遵循自愿、保密、专业、平等、尊重和发展的原则,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第四条疏导站设站长一名,负责疏导站的整体工作。
站长由学校指定具有一定心理学专业背景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疏导站设心理咨询师若干名,负责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工作。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国家认证的心理咨询师资格。
第六条疏导站设助理员若干名,负责协助站长和心理咨询师开展日常工作。
助理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七条疏导站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研讨,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工作内容与流程第八条疏导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讲座、课程、活动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二)心理评估:对学生进行心理状况评估,了解学生心理需求,为制定心理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三)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四)心理疏导:组织心理疏导活动,引导学生释放压力,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五)危机干预: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动态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第九条疏导站工作流程:(一)学生预约:学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预约心理咨询师。
(二)初步评估:心理咨询师对学生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咨询方向和目标。
(三)咨询方案制定:根据学生需求和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咨询方案。
(四)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师与学生开展一对一咨询,引导学生认识和解决问题。
(五)效果评估:咨询结束后,对学生进行效果评估,了解咨询成果。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心理辅导室的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室是为了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而设立的专门场所,所有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和来访学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道德素质,秉承客观、中立、保密的原则,做到公正、真诚、细致地为来访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第四条学生有权享受心理辅导服务,但应主动配合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并遵守心理辅导室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的职责第五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为提供个别和集体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第六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学校的心理辅导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心理辅导技能,严格保守来访学生的隐私,绝不泄露个人信息。
第七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诚实待人、认真工作,亲切待学生,为学生提供专业、有效的心理辅导服务。
第八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心理辅导室的正常运作。
第三章来访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来访学生有权享受心理辅导服务,可以自愿选择心理辅导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咨询、辅导或治疗。
第十条来访学生应主动配合心理辅导室的工作人员,如实告知自己的心理问题,积极参与心理辅导活动,努力改善心理健康状态。
第十一条来访学生对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结果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但不得泄露其他学生的隐私信息。
第十二条来访学生应尊重心理辅导室的工作人员,遵守心理辅导室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章心理辅导室的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学生可以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预约心理辅导服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心理辅导。
第十四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认真评估学生的心理状况,制定合理的心理辅导方案,定期跟踪学生的心理变化,并及时调整辅导策略。
中学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中学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一、岗位职责1. 负责中学心理辅导教学工作,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2. 开展中学心理辅导活动,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提供针对性的心理支持和指导;3. 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心理评估,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4. 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实施;5. 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如心理讲座、心理知识竞赛等。
二、工作原则1. 保护学生隐私权,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2. 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冷漠对待;3. 不超越自身职责范围,不代替其他专业人员进行诊断和治疗;4. 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不进行任何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5. 不侵犯学生的人权,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身体或心理上的虐待。
三、工作方法1. 接受学校和学生的委托,积极主动开展心理辅导工作;2. 通过个别谈话、小组讨论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困惑,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3. 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建立信任和亲近感,使学生敢于向自己倾诉和寻求帮助;4. 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心理评估,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问题,制定个性化的心理辅导措施;5. 与学校其他教师和家长保持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四、安全管理1. 在学生心理辅导过程中,确保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2. 如有必要,及时将有危险倾向的学生报告给学校相关部门和家长,寻求更适合的帮助;3. 避免过度扩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影响,实施适当的限制措施,保护学生和他人的利益;4. 定期对自身进行心理健康评估,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提供专业、稳定的心理支持。
五、自身素养1. 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与时俱进;2. 积极参与心理培训和学术研讨,提高专业水平;3. 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避免个人情绪对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的干扰;4. 尊重学生的权威和尊严,做到真诚、平等、公正、客观地对待学生。
心理活动教室规章制度
心理活动教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心理活动教室的正常秩序,促进学员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活动教室是一个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场所,学员在这里可以得到专业的心理帮助。
第三条学员应该遵守规章制度,遵循心理活动教室的规范行为规范,保持良好风气。
第四条学员在心理活动教室内参与各项活动时,应该服从教师的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学员在心理活动教室内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第六条学员在心理活动教室内应该相互尊重、友善相待,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七条学员在心理活动教室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在上课期间应该服从教师的管理和指导,不得私自离开教室。
第九条学员在上课期间不得在教室内吸烟、喝酒等行为,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第十条学员在心理活动教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
第十一条学员在心理活动教室内不得随意损坏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该及时报告教师。
第十二条学员在参与心理活动教室内的各项活动时,应该有序排队,保持秩序。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三条教师应该严格遵守教学计划,按时进行教学活动,确保学员的学习效果。
第十四条教师应该维护心理活动教室内的正常秩序,保障学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积极引导学员,帮助学员解决心理问题。
第十六条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教师应该注意自身言行举止,做到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榜样。
第十八条教师在处理学员矛盾时,应该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九条学员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参加活动等处罚。
第二十条学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有权采取停止参加活动、取消学员资格等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员有权对教师的管理措施提出申诉,学员申诉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提出。
第二十二条教师应该及时处理学员的申诉,做到公正处理,尽快解决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该由教师和学员共同商议后确定。
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范文
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保障咨询师和咨询对象的权益,提高心理咨询服务的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小学心理咨询室是为小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咨询室的设立和运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
第三条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原则是公正、保密、专业、持续和个别化。
第四条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目标是促进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解决困难能力,以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第五条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对象是全校范围内的小学生,包括普通小学生和特殊学生。
第六条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内容包括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教育等,以满足小学生的不同需求。
第七条小学心理咨询室设立专职咨询师和兼职咨询师,咨询师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心理咨询师资格。
第八条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其他时间视情况而定。
第九条小学心理咨询室接受校领导和教师的委托进行咨询工作,并与校领导、教师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由咨询师和咨询对象共同参与,咨询师将根据咨询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第二章咨询师的职责第十一条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咨询师必须具备以下职责:1. 接受心理咨询业务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 根据咨询对象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咨询方案;3. 保护咨询对象的隐私权,确保咨询内容的保密性;4. 建立和咨询对象的良好沟通关系,帮助他们理解和解决心理困惑;5. 做好咨询记录和案例分析,提高咨询效果和服务质量;6. 积极参与咨询工作的组织和评估,改进咨询服务。
第三章咨询对象的权益第十二条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咨询对象享有以下权益:1. 随时申请心理咨询服务,咨询师将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响应;2. 享受个性化的咨询服务,并得到尊重和保密;3. 提出咨询对象认为合理的要求,并得到及时回应;4. 在咨询过程中,享受公正的评估和合理的建议;5. 当咨询对象在咨询过程中出现危机情况时,咨询师将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安全。
心理咨询室日常工作、值班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室日常工作、值班规章制度
1、坚持轮班制度,咨询教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2、值班时不擅离岗位,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每天上班时做好咨询室的内务整理工作。
4、对来往文件、信息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5、接待来访者,接听电话,做好记录;认真做好个体咨询辅导工作,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有固定的面谈咨询时间,每次咨询时段一般在40—50分钟。
7、不得随意请假和关停咨询室。
8、不在咨询室聊天、大声说话。
9、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不在咨询室接待外来人员,除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单独进入辅导室。
10、作为学校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对于本校学生一律免费服务。
11、咨询室的书籍资料借阅对象限于专、兼职老师;咨询中心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师(员)指导下方可使用,不得外借。
12、咨询师和工作人员要保持咨询室内的整洁舒适,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在离开咨询室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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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
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
二、心理辅导老师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并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四、在进入辅导关系之前或同时,如有必要,辅导室应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以及咨询目的、技巧、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
影响咨询关系的限制。
五、辅导室与当事人之间的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双方必须了解、并取得一致的协议。
六、心理心理辅导老师只能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如果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议。
七、在团体咨询前必须对参与者进行筛选,尽量避免团体活动开始后,成员间的不适或伤害。
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暴露,咨询师必
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八、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辅导室必须向当事人说明测验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测试结果必须保密。
九、在一切辅导活动中,辅导师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当事人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当事人对辅导师的过分依赖。
十、辅导师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十一、按时上班,坚持心理辅导的经常化、规范化。
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项目
1、个别辅导包括:学习障碍、考试焦虑、人际关系、异性情感、社会适应、青少年行
为问题、个性培养、潜能培养
2、团体辅导包括:潜能开发、人际交往、讲座、演讲
3、心理测量:智力测量、焦虑自评测量、性格气质倾向测量等
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方式:
1、心灵沟通:设置心理辅导室,每周周二至周五中午1:00—2:30,周一至周五下午5:30—7:00专人值班。
预约电话:
2、QQ沟通()、悄悄话信箱
3、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4、举办心理讲座
心理健康辅导室简介
教研组成员:
专职教师:(兼)
1.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特点和现代健康新观念;
2.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
3.建立合理认知;
4.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
5.建立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
6.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
7.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
8.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调适;
9.考试心理调适;
10.恋爱心理的调适;
心理辅导老师的心理角色规范
(一)不是教导,是引导;
(二)不是训诫,是接纳;
(三)不是侦查,是了解;
(四)不是遏止,是疏导;
(五)不是做作,是真诚;
(六)不是解答,是领悟。
心理辅导老师的道德准则
(一)为辅导对象绝对保密,不对任何人泄漏有关情况。
(二)实事求是地为辅导对象做出客观性诊断,不含任何个人的偏见与成见。
(三)热情接纳辅导对象,对前来咨询者保持尊重、理解、信任的态度。
(四)对咨询辅导对象反应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审慎研究,不做任何轻率的结论。
(五)对咨询对象要负责到底、跟踪观察,以保证其心理总是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