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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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2012年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办法

各科室、部门

根据《2011年个旧市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和健康服务水平。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扎实落实五类40项公共服务项目,围绕工作重点,制定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障(80分)

1.制定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2.建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3.设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评组;

4.开展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培训;

5.保障经费到位、发放。

考核方法: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按各项比例扣分(针对公卫科、三个卫生服务站)。

二、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220分)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

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慢性病患者)、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接诊、会诊、转诊记录等).以上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并动态记录。动态记录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项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

考核方法:?查阅电子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达标得90分,未达标按比例扣分;?随机抽查居民健康档案,每份档案管理规范得100分,如发现5个及以上必须项漏填、错填或不完整档案,可为不规范档案,按比例扣分;?随机抽查居民健康电子档案信息,核实健康档案建立和体检情况,真实得30分,不真实1份扣6分,扣完为止(针对公卫科、三个卫生服务站)。

三、健康教育活动(55分)

发放印刷资料、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并建立各类台账。

考核方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及收发记录,服务站点提供6种,得15分,缺少1种内容扣1分,无发放记录扣3分,扣完为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种音像资料及播放记录,得5分,服务站点不计分,缺1种音像资料扣0.5分,无播放记录扣2分,扣完为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各服务站点不少于1个,每个机构每季度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得15分,现场查看痕迹资料,不按要求更换1次扣2分,扣完为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得6分,各服务站点不计分。查活动记录,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培训),各服务站点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至知识讲座(培训),查记录,完成任务得14分,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四、0,6岁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17分)

年度新出生常住儿童数(含户籍不在本地但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实际建有接种证人数(包含电子卡证)。

考核方法:?查阅建证卡册和报表,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建证

完整得10分,达不到标准按比例扣分;?现场抽查适龄儿童查看接种证,1名儿童没有接种证,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对象妇产科、公卫科。

五、0,6岁儿童预防接种率(33分)

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指标执行,指标见下表。

疫苗种类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率

乙肝疫苗 95%

卡介苗 95%

脊灰疫苗 95%

百白破疫苗 95%

白破疫苗 95% 含麻疹组份疫苗(包括麻疹、麻风95% 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

A群流脑疫苗 95%

A+C群流脑疫苗 95%

乙脑减毒活疫苗 95%

甲肝减毒活疫苗 95%

出血热疫苗应急接种

炭疽疫苗应急接种

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考核方法:?查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报表数据,达到标准得20分,达不到按比例扣分;?在接种登记本中按照0~、1~、2~、3~、4~、5~等6个年龄分组,随机抽取查看接种情况,规范得13分,不规范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六、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8分)

年度内当地实际完成的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实际补种数。

考核方法:?查阅数据和报表,达到考核标准得5分,达不到按比例扣分;?随机抽取10名补种人群,查看接种情况,合格得3分,不合格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七、传染病报告及时率(7分)

“及时报告”的判定:甲类和按甲类管理传染病在诊断后2小时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在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

考核方法:按规定上报标准得7分,达不到按上级部门考核扣分,未及时报告罚款100元/例。

八、传染病疫情漏报率(7分)

1、传染疾病例数:指在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传染病的病例数。

2、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指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疫情报告系统报告的病例数。

考核方法:考核对象儿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门诊日志、检验登记,放射检查登记和出入院登记本,抽查10例,不足10例全查,无漏报病例得7分,每漏报1例扣0.5分(扣完为止),并罚款100元。

九、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率(7分)

1.对重症手足口病、麻疹、狂犬病、登革热等传染病及AFP病例进行调查处置。

2.对聚集性传染病疫情(尚达不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置。

考核方法:查阅报告登记、调查处置记录和总结报告,传染病个案调查处置率达100%得4分,聚集性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率达100%得3分,1例病例或1起事件未处置扣0.5分,达不到按比例扣分,未及时处置罚款100元/例。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处置率(7分)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指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2小时内报告市疾控中心或上级部门,市疾控中心经调查核实,初步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指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2小时内进行处置。

考核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达100%得4分,及时处置率达100%得3分,不达标按比例扣分,未及时处置罚款100元/例。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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