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合集下载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公告2006年 第11号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公告2006年 第11号

附件: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定义的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确定其海关商品编码。

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根据本导则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进行判断;根据上述定义和固体废物范围仍难以鉴别的,可根据本导则第三部分进行判断。

对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或非固体废物的判别结果存在争议的,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鉴别和裁定。

在进口环节,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固体废物的范围列于二(一)中的物质或物品,如果没有包括在二(二)中,— 3 —是固体废物。

任何物质或物品如果包括在二(二)中,则不是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物质、物品或材料: (1)从家庭收集的垃圾(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3)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质(4)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残渣(6)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7)城市河道疏浚污泥(8)不符合标准或规范的产品,继续用作原用途的除外(9)假冒伪劣产品(10)所有者或其代表声明是废物的物质或物品(11)被污染的材料(如被多氯联苯PCBs污染的油)(12)被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材料、物质或物品(1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声明是固体废物的物质或物品(二)固体废物不包括下列物质或物品:(1)放射性废物(2)不经过贮存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到其产生的过程的物质或物品(3)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4)实验室用样品— 4 —(5)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可不按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或物品。

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方案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一、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

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二、危险废物属性初筛1.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应按照鉴别标准进行鉴别。

2.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3.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三、危险废物检测项目确定的依据1.固体废物特性鉴别的检测项目应依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确定。

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过程可以确定不存在的特性项目或者不存在、不产生的毒性物质,不进行检测。

固体废物特性鉴别使用GB5085规定的相应方法和指标限值。

2.无法确认固体废物是否存在GB5085规定的危险特性或毒性物质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测。

(1)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检测;(2)浸出毒性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3)浸出毒性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4)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6)急性毒性鉴别项目的检测。

定。

4.在进行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应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首先对可能的主要毒性成分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

5.在进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当同一种毒性成分在一种以上毒性物质中存在时,以分子量最高的毒性物质进行计算和结果判断。

环境污染鉴定-危险特性鉴定

环境污染鉴定-危险特性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一、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

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二、危险废物属性初筛1.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应按照鉴别标准进行鉴别。

2.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3.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三、危险废物检测项目确定的依据1.固体废物特性鉴别的检测项目应依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确定。

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过程可以确定不存在的特性项目或者不存在、不产生的毒性物质,不进行检测。

固体废物特性鉴别使用GB5085规定的相应方法和指标限值。

2.无法确认固体废物是否存在GB5085规定的危险特性或毒性物质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测。

(1)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检测;(2)浸出毒性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3)浸出毒性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4)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6)急性毒性鉴别项目的检测。

定。

4.在进行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应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首先对可能的主要毒性成分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

5.在进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当同一种毒性成分在一种以上毒性物质中存在时,以分子量最高的毒性物质进行计算和结果判断。

HJ2035-201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2035-201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2035-201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程技术导则中华⼈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035-201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程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linesforsolidwastetreatment&dispositionengineering本电⼦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本为准。

2013-09-26发布2013-12-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I⽬次前⾔...............................................................................................................................................II?1适⽤范围...........................................................................................................................................1?2规范性引⽤⽂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体要求...........................................................................................................................................3? 5⼚(场)址选择与总图布置...........................................................................................................4? 6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6? 7固体废物⽣物处理...........................................................................................................................7? 8固体废物热处理...............................................................................................................................9? 9固体废物填埋、处置.....................................................................................................................19?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23? 11施⼯与验收...................................................................................................................................24? 12运⾏与维护...................................................................................................................................26?II前⾔为贯彻《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体健康,制订本标准。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危险废物鉴定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危险废物鉴定

—6—
国家或国际承认的规范/标准。 (3)环境影响。包括:同初级产品相比,该物质的使用是否 环境无害;同
相应的原材料相比,在生产过程中,该物质的使用 是否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增 加风险;是否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产 生更大的风险;该物质是否含有对环境有 害的成分,而这些成分 通常在所替代的原料或产品中没有发现这些成分在再循 环过程中 不能被有效利用或再利用。
⑦ 鉴别报告编制。鉴别机构应当根据检测结果,判定被鉴别物是否属于危 险废物,并出具书面鉴别报告。鉴别报告应有鉴别机构名称、完成时间,以及编 写、审核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鉴别机构应及时将鉴别报告送交委托方, 并保留备份报告存档。
⑧ 鉴别报告备案。委托方应当将鉴别报告向所在地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经备案的鉴别报告可作为被鉴别物环境管理的依据。
具有衬层的 隔槽
D6 排入水体,包括埋入海床
R6 用于消除污染的物质的回收
D7
焚烧,包括带有能量回收功能但 以处 置为目的的焚烧和水泥窑
R7
催化剂组分的回收
处置 D8 永久贮存,例如将容器置于矿
R8
用过的油的再提炼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 重新 使用

D9
在贮存和处置之前先加以混合、 重新 包装或暂时贮存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 利用价值或者 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 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 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 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固体废物的范围 列于二(一)中的物质或物品,如果没有包括在二(二)中,
—3—
业方式
的作业方式
—5—
表二 废物必须进行综合利用或贮存和处置的原因/废物类别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一、根据染色试验鉴别:
1. 材料能受水溶液染色的,是有机废物;
2. 材料能被弱酸或弱碱染色的,是无机废物;
3. 材料染色前无色,染色后出现紫红色的,是有害废物;
二、根据磁滤试验鉴别:
1. 材料有明显粘附在磁体上的,是有机废物;
2. 材料基本不被磁场吸引,不能粘附在磁体上的,是无机废物;
3. 材料被磁场吸引后出现凝聚,是有害废物;
三、根据置换试验鉴别:
1. 材料可被弱碱置换反应,是有机废物;
2. 材料可被弱酸置换反应,是无机废物;
3. 材料可被其他特定药剂置换反应,是有害废物;
四、根据生物试验鉴别:
1. 材料有明显的腐蚀作用,并且能够被特殊微生物代谢的,是有机废物;
2. 材料不能被特殊微生物代谢,但致癌,是有害废物;
3. 材料不能被特殊微生物代谢,不致癌,是无机废物;
五、根据过氧乙酸试验鉴别:
1. 材料可与过氧乙酸反应,生成氧化物的,具有有机混合物的性质;
2. 材料可与过氧乙酸反应,生成有毒物质的,是有害废物;
3. 材料可与过氧乙酸反应,生成无毒物质的,是无机废物。

六、根据外观表征鉴别:
1. 材料是难以破碎的,有明显的熔点和沸点的,是无机废物;
2. 材料具有弹性,并可形成稠晶体的,是有机废物;
3. 材料ed-颜色或外观特征含糊,并有毒气味,是有害废物。

总之,通过上述各项试验,可以找到相应的特征,准确地鉴别出固体废物的类别,从而更加科学和安全地处理废物,为我们的环境保护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作出重要的贡献。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附件: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征求意见稿)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根据本导则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进行判断;根据上述定义和固体废物范围仍难以鉴别的,可根据本导则第三部分进行判断。

对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或非固体废物的判断结果存在争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鉴别和裁定。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二、固体废物的范围(一)固体废物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物质、物品或材料:1、从家庭收集的垃圾2、实验室产生废弃物质3、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4、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5、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6、城市河道疏浚污泥7、不符合标准或规范的产品8、假冒伪劣产品9、过期的产品/化学品10、所有者或其代表声明是废物的物质或物品—3 —11、不适合原始用途的物质或物品12、被污染的材料(如被多氯联苯PCBs污染的油)13、被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材料、物质或产品;14、主管当局声明是固体废物的物质或物品。

(二)固体废物不包括下列物质或物品:1、放射性废物2、不经过贮存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到其产生的过程的物质或物品3、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4、实验用样品5、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可不按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或物品。

三、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鉴定(一)根据作业方式和原因进行判断根据表一所列作业方式和表二所列原因进行判断。

如果一个物质、物品或材料必须以表一中列出的作业方式进行处理,并且满足表二中列出的一个或多个原因,可判断为固体废物。

表一与表二必须结合使用,不能单独用于固体废物的鉴别。

表一作业方式—4 —表二废物必须进行综合利用或贮存和处置的原因/废物类别—5 —(二)根据特点和影响进行判断评价一个物质或物品或材料(以下简称物质)是不是固体废物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1)一般因素。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特性鉴定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特性鉴定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液态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对于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不适用于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固体废物solid wastes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液态废物。

3.2固体废物鉴别solid waste identification是指判断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活动。

3.3利用recycle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燃料或获得能量等将固体废物转化为产品的活动。

3.4处理treatment是指利用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有害因素或危险成份,使固体废物转化为适合于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的活动。

3.5处置disposal是指将固体废物最终进入环境并且不再回取利用的活动,主要包括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焚烧和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土地填埋。

3.6目标产物primary products是指在工艺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希望获得的一种或多种产品,包括副产品。

3.7副产物by-products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伴随目标产物产生的物质。

固体废物鉴别流程 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

固体废物鉴别流程 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

固体废物鉴别流程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先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浸出试验,判断是否属于危废;再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判断一般工业固废第Ⅰ类还是第Ⅱ类;浸出试验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属于Ⅰ类工业固体废物。

浸出液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属于Ⅱ类工业固体废物。

01引言工作中经常遇到危险废物鉴定和固废属性鉴别的内容,2019年案例真题就有关于固体废物取样位置、取样数量和鉴别内容的考点。

本文汇总下固体废物鉴别的相关知识点,如有错误,请不吝指出。

02概念1、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定义为: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根据要求,需要对被鉴别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固体危险废物,说明判定依据,并以报告形式说明判定结果。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 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注意:GB5086和GB5086.2已经废止,现行为HJ557;GB5086.1仍然执行。

3、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 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最高允放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附件: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定义的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确定其海关商品编码。

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根据本导则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进行判断;根据上述定义和固体废物范围仍难以鉴别的,可根据本导则第三部分进行判断。

对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或非固体废物的判别结果存在争议的,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鉴别和裁定。

在进口环节,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固体废物的范围列于二(一)中的物质或物品,如果没有包括在二(二)中,— 3 —是固体废物。

任何物质或物品如果包括在二(二)中,则不是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物质、物品或材料: (1)从家庭收集的垃圾(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3)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质(4)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残渣(6)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7)城市河道疏浚污泥(8)不符合标准或规范的产品,继续用作原用途的除外(9)假冒伪劣产品(10)所有者或其代表声明是废物的物质或物品(11)被污染的材料(如被多氯联苯PCBs污染的油)(12)被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材料、物质或物品(1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声明是固体废物的物质或物品(二)固体废物不包括下列物质或物品:(1)放射性废物(2)不经过贮存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到其产生的过程的物质或物品(3)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4)实验室用样品— 4 —(5)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可不按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或物品。

固体废物鉴别流程 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

固体废物鉴别流程 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

固体废物鉴别流程——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先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浸出试验,判断是否属于危废;再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判断一般工业固废第Ⅰ类还是第Ⅱ类;浸出试验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属于Ⅰ类工业固体废物。

浸出液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属于Ⅱ类工业固体废物。

01引言工作中经常遇到危险废物鉴定和固废属性鉴别的内容,2019年案例真题就有关于固体废物取样位置、取样数量和鉴别内容的考点。

本文汇总下固体废物鉴别的相关知识点,如有错误,请不吝指出。

02概念1、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定义为: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根据要求,需要对被鉴别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固体危险废物,说明判定依据,并以报告形式说明判定结果。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 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注意:GB5086和GB5086.2已经废止,现行为HJ557;GB5086.1仍然执行。

3、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最高允放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固废、危废详解与危废鉴别处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

固废、危废详解与危废鉴别处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

固废、危废详解与危废鉴别处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1、水性漆包装桶加装内衬袋后未沾染包装桶是否属于危废?为减少危废产生,公司计划联合水性漆供应厂家,在水性油漆包装桶内追加一层高强度内衬袋。

水性油漆使用完毕后,将沾染水性油漆的内衬袋按危险废物处置。

工艺操作过程中内衬袋如有破损,内衬袋及包装桶均按危险废物处置。

但针对内衬袋完好,不沾染水性油漆的包装桶按一般废物处置。

以上可否?答:支持此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的措施,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环保油属不属于危险废物?对人体是否会造成危害?答:(1)“环保油”是甲醇燃料的俗称,含95%以上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即使暴露在28摄氏度的空气中也有可能挥发,继而燃烧,属危险化学品。

(2)环保油的成分以甲醇为主,甲醇属中度危害毒物,对中枢神经系统、呼吸道、视神经等都有损害。

环保油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成份是水和二氧化碳。

(3)废弃的环保油属于危险废物。

3、聚合氯化铝、石灰的包装袋(塑料编织袋)是否属于危废或者固废?如何合法处置?答:根据危险废物名录,沾染了毒性物质的包装物属危险废物。

建议聚合氯化铝、石灰的包装袋(塑料编织袋)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或自行清洗干净后,按一般固废处理。

4、四氯乙烯废弃包装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答:四氯乙烯具有一定毒性,使用完四氯乙烯后,废弃的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概念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的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

▪常见的具有腐蚀性的危废废物有:废碱液及碱渣、废酸、酸泥、酸渣;▪常见的具有毒性的危废废物有: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废电路板等;▪常见的具有易燃性的危废废物有: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溢出废油或乳剂、废石蜡和润滑油;▪常见的具有反应性的危废废物有:炸药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含爆炸品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炭、TNT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红水以及废水处理污泥;▪常见的具有感染性的危废废物有: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为防止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

固体废物鉴别流程 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

固体废物鉴别流程 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

固体废物鉴别流程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先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浸出试验,判断是否属于危废;再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判断一般工业固废第Ⅰ类还是第Ⅱ类;浸出试验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属于Ⅰ类工业固体废物。

浸出液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属于Ⅱ类工业固体废物。

01引言工作中经常遇到危险废物鉴定和固废属性鉴别的内容,2019年案例真题就有关于固体废物取样位置、取样数量和鉴别内容的考点。

本文汇总下固体废物鉴别的相关知识点,如有错误,请不吝指出。

02概念1、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定义为: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根据要求,需要对被鉴别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固体危险废物,说明判定依据,并以报告形式说明判定结果。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 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注意:GB5086和GB5086.2已经废止,现行为HJ557;GB5086.1仍然执行。

3、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 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最高允放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环境损害鉴定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环境损害鉴定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液态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对于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不适用于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固体废物solid wastes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液态废物。

3.2固体废物鉴别solid waste identification是指判断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活动。

3.3利用recycle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燃料或获得能量等将固体废物转化为产品的活动。

3.4处理treatment是指利用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有害因素或危险成份,使固体废物转化为适合于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的活动。

3.5处置disposal是指将固体废物最终进入环境并且不再回取利用的活动,主要包括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焚烧和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土地填埋。

3.6目标产物primary products是指在工艺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希望获得的一种或多种产品,包括副产品。

3.7副产物by-products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伴随目标产物产生的物质。

重点领域的固体废物属性判别

重点领域的固体废物属性判别

重点领域的固体废物属性判别一、工业企业领域1、矿山尾矿与矿山固废: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21项明确规定,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类,处理处置方式应优先选择采矿坑、塌陷区进行回填。

在新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第6部分明确提出,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采选过程中直接返回采空区的符合GB18599中第I类一般固体废物的采矿废石、尾矿和煤矸石,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因此也就不属于危险废物。

矿山固废如果混入了其他危险废物的,其危险特性有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开展属性判定;另一种情形,氰化提金采选(该工艺早已列入国家明令禁止与淘汰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氰化尾渣、含氰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2、造纸白泥与电石渣: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3项明确规定,白泥与电石渣属于含钙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I类,一般处理工艺通过水泥企业添加使用,也可以进入专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电石渣则在烟气脱硫应用领域拥有较多的利用企业。

3、天然气净化脱硫剂、脱硫石膏: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天然气脱硫剂主要成分为氧化铁,本身不具有危险特性,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但天然气脱硫剂往往含有二氧化硫或其他有机成分,部分省市在管理过程中将其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提高管理级别。

普通烟气脱硫剂与脱硫石膏最后成分主要为硫酸钙,不属于危险废物。

如果脱硫剂、脱硫石膏中混入了其他危险废物(如重金属、焚烧飞灰),按照危险废物混合原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下同)。

4、抗生素药渣(含绝大多数中药残渣):属于固体废物范畴,不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中产生的具有活性成分的残渣残液,由企业自行销毁并作记录。

固废检测标准方法

固废检测标准方法

固废检测标准方法
固体废物的检测标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 固体废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3. 固体废物二恶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4.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

5. 易然性鉴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然性鉴别GB 》,鉴别项目:固体/液体/气体易然性鉴别。

6. 反应性鉴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是指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反应性鉴别。

如需更多关于“固废检测标准方法”的信息,建议查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相关文件或询问相关专业人士。

一般工业固废与危废区别

一般工业固废与危废区别

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区别一、概念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定义为: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公布)分为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物和危险废物。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1.1.1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1.2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放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2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简称“危废”)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该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的一部分(换言之,某种物质如果不属于固体废物,那么该物质肯定不属于危险废物);二是危险废物必须具有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二、处理方式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案按照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未要求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申领经营许可证,但应依法完善相关环保手续,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与危废区别

一般工业固废与危废区别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区别一、概念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定义为: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公布)分为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物和危险废物。

1.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 5085鉴别标准和GB 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1.1.1 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1.2 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最高允放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2 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简称“危废”)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该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的一部分(换言之,某种物质如果不属于固体废物,那么该物质肯定不属于危险废物);二是危险废物必须具有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二、处理方式2.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案按照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未要求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申领经营许可证,但应依法完善相关环保手续,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1.22•【文号】环发[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环发〔200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现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试行)。

附件:1.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2.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附件一: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联系人:周炳炎电话:010-84915144传真:010-84913903E-mail:*******************.cn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2、中国海关化验室联系人:刘成凯电话:010-65396866传真:010-65830007E-mail:***********************.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3、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料检验鉴定实验室联系人:梁烽电话:0755-83886183传真:0755-83886183E-mail:*******************.cn地址:深圳市福强路1011号检验检疫大厦12楼附件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试行)1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进口物品或拟进口物品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及其鉴别机构的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定义的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确定其海关商品编码。

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根据本导则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进行判断;根据上述定义和固体废物范围仍难以鉴别的,可根据本导则第三部分进行判断。

对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或非固体废物的判别结果存在争议的,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鉴别和裁定。

在进口环节,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固体废物的范围
列于二(一)中的物质或物品,如果没有包括在二(二)中,
— 3 —
是固体废物。

任何物质或物品如果包括在二(二)中,则不是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物质、物品或材料: (1)从家庭收集的垃圾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
(3)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质
(4)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
(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残渣
(6)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7)城市河道疏浚污泥
(8)不符合标准或规范的产品,继续用作原用途的除外
(9)假冒伪劣产品
(10)所有者或其代表声明是废物的物质或物品
(11)被污染的材料(如被多氯联苯PCBs污染的油)
(12)被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材料、物质或物品
(1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声明是固体废物的物质或物品
(二)固体废物不包括下列物质或物品:
(1)放射性废物
(2)不经过贮存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到其产生的过程的物质或物品
(3)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
(4)实验室用样品
— 4 —
(5)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可不按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或物品。

三、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鉴定
(一)根据废物的作业方式和原因进行判断
根据表一所列作业方式和表二所列原因进行判断。

如果一个物质、物品或材料必须以表一中列出的作业方式进行处理,并且满足表二中列出的一个或多个原因,可判断为固体废物。

表一与表二必须结合使用,不能单独用于固体废物的鉴别。

表一 作业方式
编号 贮存和处置作业 编号利 用 作 业
Dl 置于地下或地上进行处置,例如填埋Rl 用作燃料,而不是直接焚烧,或以其他方式产生热能
D2 土地处理 R2有机物质的回收/再生
D3 深层灌注 R3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的再循环/回收 D4 地表存放 R4其他无机物质的再循环/回收
D5 特别设计的填埋,如放置于加盖并且
彼此分离、与环境隔绝的具有衬层的
隔槽
R5酸或碱的再生
D6 排入水体,包括埋入海床 R6用于消除污染的物质的回收
D7 焚烧,包括带有能量回收功能但以处
置为目的的焚烧和水泥窑处置
R7催化剂组分的回收
D8 永久贮存,例如将容器置于矿井 R8用过的油的再提炼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重新使用
D9 在贮存和处置之前先加以混合、重新
包装或暂时贮存
R9有助于改善农业或生态环境的土地处理
D10 产生需要进行贮存或处置的化合物
或混和物的物理化学、生物处理
R10利用操作产生的残余物质的使用
D11 可暴露于自然环境中的产品的生产R11以利用为目的进行的物质的交换和积累
D12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声明
或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作为
贮存或处置操作的作业方式
R12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声明或有关法律法规所
规定的其他作为利用操作的作业方式
— 5 —
表二 废物必须进行综合利用或贮存和处置的原因/废物类别 编号 原因(废物类别)
Q1 生产或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
Q2 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规范的产品
Q3 罚没的假冒伪劣产品
Q4 过期的产品或化学品
Q5 因溢出、遗失、或经历其他事故而被污染的材料
Q6 在使用中被污染的物质或物品
Q7 污染土地修复行动中产生的被污染的物质或物品
Q8 丧失原有功能的产品,如废催化剂
Q9 不再好用的物质或物品,如被污染的酸,被污染的溶剂
Q10 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物、污泥
Q11 机械加工/抛光过程中产生的残渣
Q12 原材料加工产生的残渣
Q13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说明需要进行综合利用的或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必须进行处置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须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的其他原因
(二)根据特点和影响进行判断
评价一个物质、物品或材料(以下简称物质)是否属于固体
废物,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一般考虑。

包括:该物质是否有意生产,是否为满足市场需求而制造,经济价值是否为负,是否属于正常的商业循环或使用链中的一部分。

(2)特征。

包括:该物质的生产是否有质量控制,是否满足
— 6 —
国家或国际承认的规范/标准。

(3)环境影响。

包括:同初级产品相比,该物质的使用是否环境无害;同相应的原材料相比,在生产过程中,该物质的使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增加风险;是否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产生更大的风险;该物质是否含有对环境有害的成分,而这些成分通常在所替代的原料或产品中没有发现这些成分在再循环过程中不能被有效利用或再利用。

(4)使用和归宿。

包括:该物质使用前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工;是否可直接在生产/商业上应用;是否仅仅需要很小的修复就可投入使用;是否仍然适合于其原始目的;是否可作为其他用途的替代物;是否实际应用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固定的用途;是否可以其现有的形式或者不经过表一所列作业方式处理的形式得到利用;是否只有经过表一所列作业方式处理后才可以利用。

评价一个物质是否固体废物,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所有因素。

根据不同的评估对象,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有所不同。

下列流程图可供进行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鉴别时参考,但在具体应用时,应根据物质的特点和影响进行鉴别。

— 7 —
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判别流程图物质或物品或材料(以下简称物质)
固体废物
— 8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