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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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反洗钱知识测试

合规反洗钱知识测试

合规反洗钱知识测试1、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的分支机构须设立反洗钱工作小组,负责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该组织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员至少应由前台工作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后台运营管理人员等组成,每年至少召开 1次工作会议,对本单位反洗钱工作进行及时总结与规划。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解析: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的分支机构须设立反洗钱工作小组,负责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工作小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员至少应由前台工作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后台运营管理人员等组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二章第八条,反洗钱工作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反洗钱工作会议,对本单位反洗钱工作进行及时总结与规划。

2、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第三方应当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解析:原文出自《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 2 号,发布 2007 年 6 月 21 日,施行2007 年 8 月 1日)第二章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对金融机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解析:原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通过 2006 年 10 月 31 日,施行 2007 年 1 月 1日)第六章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跨境资金流动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跨境资金流出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从跨境资金流出的风险原因、影响以及有效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跨境资金流出的风险原因1.外汇市场波动外汇市场的波动是导致跨境资金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

外汇市场的波动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本国货币价值的不确定性,从而促使他们将资金转移至其他国家,以分散风险。

2.政治和经济不确定性政治和经济不确定性也是导致跨境资金流出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些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不稳定,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本国投资的不确定性,从而加速资金的流出。

3.利率差异利率差异是导致跨境资金流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国外的利率高于本国利率,那么投资者可能会将资金转移到国外,以获取更高的回报。

1.国内经济负面影响跨境资金流出可能会导致国内经济的不稳定。

大量的资金流出可能会导致本国货币贬值、经济增长放缓以及通货膨胀等问题。

2.金融市场不稳定跨境资金流出也会导致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大量的资金流出可能会导致股票、债券和汇率等市场的波动,从而影响到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

3.国际收支失衡跨境资金流出也会导致国际收支失衡。

大量的资金流出可能会导致本国外汇储备的减少,进而影响到国际收支的平衡。

三、有效措施1.加强监管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和控制,可以有效降低跨境资金流出的风险。

2.合理利用外汇储备合理利用外汇储备也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充分利用外汇储备,可以有效应对跨境资金流出所带来的影响,维护国内经济的稳定。

3.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也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可以有效共同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维护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

4.提升金融市场透明度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也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

地下钱庄知识

地下钱庄知识

地下钱庄知识什么是地下钱庄?地下钱庄是指一种非法的金融机构,其主要活动是进行非法的跨境资金转移和洗钱。

地下钱庄通常不具备合法的金融牌照和监管资质,以非正规的方式进行业务操作。

地下钱庄的运作模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形式包括个体经营的小型地下钱庄、跨境网络钱庄以及通过合法企业进行的洗钱等方式。

地下钱庄的特点和危害特点1.高度隐蔽性:地下钱庄通常在秘密的网络中运作,不公开招揽客户,也不公示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

2.跨境转移资金:地下钱庄主要通过虚构贸易、假借投资等手段,将非法资金转移到国外,以逃避监管和审查。

3.低成本高效率:地下钱庄提供的服务通常手续简单、速度快,吸引了一部分需要快速转移资金的人群。

危害1.金融安全风险:地下钱庄的非法运作容易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和危机。

2.资金来源不明:地下钱庄的资金往往来自非法活动,如贩毒、走私、电信诈骗等,这些非法资金的流入会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3.逃避监管:地下钱庄的存在和发展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和预防。

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式:虚构贸易地下钱庄通过虚构贸易的方式进行非法资金转移。

他们可以通过假冒贸易公司或者通过与境外公司合作虚构贸易,通过虚假报关等手段将非法资金转移到境外账户。

假借投资地下钱庄也会通过假借投资的方式进行非法资金转移。

他们通常会以投资项目的名义引诱客户将资金转移到地下钱庄账户,然后再通过合法渠道将资金转移到境外。

网络钱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地下钱庄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操作。

网络钱庄通常通过虚拟货币、在线支付等方式进行资金转移,以达到洗钱的目的。

地下钱庄的打击和预防为了打击和预防地下钱庄的存在和发展,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政府和监管机构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准入门槛,加强对金融业务的审查和监控,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资金流通的渠道有好多,下面给大家分享资金流通渠道汇总,欢迎参阅。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1. 资本外流(1) 人民币换汇①私人财产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②小额积累换汇:境内个人每年凭身份证购汇上限是5万美元,向境外汇款上限是每天5万美元。

③地下钱庄:手续费约0.8%-1.5%,为非法机构④银行通道:内存外贷,例如:客户可以在国内的中行存一笔10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然后某香港银行可以在香港为这名客户发放一笔金额相当的港币贷款。

内存外贷不仅手续便捷,还能帮客户获得利差和人民币升值的收益。

⑤虚假贸易:采取借助虚假的境外贸易合同将资金转移到离岸公司,或者通过“高报进口、少报出口”等方式将资金截留在境外⑥海外并购⑦境外直投⑧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由于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它可以绕开各种外汇法规的限制,又由于它没有担保资产,政府自然也很难控制它。

⑨关联交易:以国外身份在当地注册企业后,以投资形式在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

(2) 人民币直投2. 资本流入(部分渠道分析:详见2.2)(1)经常项目: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

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2)境内企业外汇贷款并结汇:典型的做法是在境内的外汇贷款通过银行离岸业务变相结汇,即境内企业利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的离岸贷款业务,由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离岸部门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后,外方再转借给境内企业,办理结汇,从而绕开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贷款不能结汇的管制。

(3)境内中外资企业自主资金调配:如购买境内企业债券,参股境内企业等(4)在华外资企业通道①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②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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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通渠道汇总资金流通的渠道有好多,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资金流通渠道汇总,欢迎参阅。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1. 资本外流(1) 人民币换汇① 私人财产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② 小额积累换汇:境内个人每年凭身份证购汇上限是5万美元,向境外汇款上限是每天5万美元。

③ 地下钱庄:手续费约0.8%-1.5%,为非法机构④ 银行通道:内存外贷,例如:客户可以在国内的中行存一笔10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然后某香港银行可以在香港为这名客户发放一笔金额相当的港币贷款。

内存外贷不仅手续便捷,还能帮客户获得利差和人民币升值的收益。

⑤ 虚假贸易:采取借助虚假的境外贸易合同将资金转移到离岸公司,或者通过“高报进口、少报出口”等方式将资金截留在境外⑥ 海外并购⑦ 境外直投⑧ 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由于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它可以绕开各种外汇法规的限制,又由于它没有担保资产,政府自然也很难控制它。

⑨ 关联交易:以国外身份在当地注册企业后,以投资形式在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

(2) 人民币直投2. 资本流入(部分渠道分析:详见2.2)(1)经常项目: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

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2)境内企业外汇贷款并结汇:典型的做法是在境内的外汇贷款通过银行离岸业务变相结汇,即境内企业利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的离岸贷款业务,由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离岸部门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后,外方再转借给境内企业,办理结汇,从而绕开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贷款不能结汇的管制。

(3)境内中外资企业自主资金调配:如购买境内企业债券,参股境内企业等(4)在华外资企业通道① 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② 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扒一扒国内“富跑跑”们常用的洗钱密道

扒一扒国内“富跑跑”们常用的洗钱密道
到海 外的指定 账户上,秀一下 “ 钱庄 ”确 整为零 : 中介机构会依据 金额大小找几十 人民币,但被抓到会很惨) , 自 己把现金带到
有兑换资 金,但是账 户和密码都不在 “ 富 甚至上百个个 人账户进 行划转,利用掉每 境 外 。
跑跑”手上 ; 接下去, “ 富跑跑”需 要把 本 张身份 证的 5 万美元换汇额度。这种办法,
种概率微乎其微, 在一些法律求助类网站,
由于资金不 肯脱 手, G先生的朋友给 了他一个 “ 偏方” : 去趟澳门都搞定。 据 G先生自己口述,办法一是 把钱打
那么地下的业务怎么做呢? 笔者问赌场 VI P客户 第一 种 是 “ 两 头 资金 池 ” , “ 懂 行 的” “ 换汇中介”的 “ 搬钱法” 除了 “ 地下钱庄” ,也有一些移民公司 的换筹, 然后再 通过掮客帮助安排筹码从
只能帮忙转到香 港,反正境外没有资本管
面对 这一 选项, G先生考虑再 三还 是 制, G先生自 己再 处理后续汇款 便是 ; 第二,
者问了一圈, 发现很难估算。由于 “ 地 下钱 不敢操作。他 说并非因为心疼几万块钱的 也是 G先生的焦虑所在,资金要先打给贸 庄”本身是非法行业, 各自 操作方式也不同, 手续费甩 而是犹如把钱扔进 了一个 “ 黑 易公 司。 谁也不会把资金运 作通道和盈利模式向外 洞” 。他一是怕钱被 “ 黑”掉,自 己的资金一 G先生猜测,贸易公司在境 外购置 商 人透 露, 这 就很难测算出行业 均价。经过 旦被骗到对方账上 以后,对方违约不在境 品,本有资金申请,也许是 对某 单贸易进
当然,以上 三种方法,鉴于 G先 生和
金和手续 费打给 “ 钱庄 ” , “ 钱庄 ”收款 后 很可能耽搁上好几天甚至几周。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跨境投资和跨境资金流动的频率和规模逐步增加,但是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跨境资金流出是指境内资金转移至外国,境外方接收这笔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1. 法律风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不同,如果无法熟悉和遵守当地的法律,可能导致违法行为。

2. 汇率风险:汇率变动可能导致外币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变化,而资金流出可能增加汇率风险。

3. 政策风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政策可能会对跨境资金流动产生影响,导致无法收回资金或遭到进一步控制和监管。

4. 信用风险:跨境资金流动涉及多个金融机构和银行之间的信用风险,可能出现资金流失和难以追回的情况。

1. 合法合规:跨境资金流动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遵守相关的监管要求和政策,避免违法风险。

2. 调整资产配置:适当调整资产组合,减少外币资产的占比,降低汇率风险,关注投资者的资产托管和管理情况。

3. 加强风险控制:严格控制风险,加强对债券、货币和股票等不同类型资产和市场的研究和监测,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降低风险。

4. 寻求专业协助:对于不熟悉境外投资环境的投资者,寻求专业的协助和指导,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和银行进行资金流动,并了解外汇交易和投资相关知识。

总之,跨境资金流出是一项具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需谨慎操作和加强风险管理。

为降低风险,投资者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对资产组合进行分散和调整,加强风险控制和选择专业机构进行资金流动。

地下钱庄知识点

地下钱庄知识点

地下钱庄知识点【原创版】目录1.地下钱庄的定义和背景2.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3.地下钱庄的风险和影响4.我国对地下钱庄的态度和打击措施正文一、地下钱庄的定义和背景地下钱庄,顾名思义,是指在非法、非正规的金融市场上进行货币兑换、转移、借贷等业务的一种金融机构。

它的出现源于市场的需求,特别是在经济转型时期,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规避政策限制、逃避税收、洗钱等目的,会选择与地下钱庄合作。

二、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跨境汇款:地下钱庄可以通过境内外合作渠道,为客户进行跨境汇款,规避正常的外汇监管。

2.货币兑换:地下钱庄可以为客户提供不同国家货币的兑换服务,包括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

3.洗钱:地下钱庄可以帮助客户将非法所得通过多次转账、投资等方式,转化为看似合法的收入。

4.高利贷:地下钱庄有时还涉足高利贷业务,为客户提供非法的高息贷款。

三、地下钱庄的风险和影响地下钱庄由于其非法、非正规的性质,存在很大的风险,包括:1.法律风险:地下钱庄涉及的业务违反了我国的金融法规,参与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2.信用风险:地下钱庄的业务往来缺乏有效的信用保障,容易导致资金损失。

3.社会风险:地下钱庄为非法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助长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稳定。

4.金融风险:地下钱庄可能导致资本外逃、汇率波动等问题,影响我国的金融市场稳定。

四、我国对地下钱庄的态度和打击措施我国政府对地下钱庄持严厉打击的态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加强金融监管: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查地下钱庄的合作渠道。

2.联合打击: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

3.完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大对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处罚力度。

4.宣传教育: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的金融素养,从源头上遏制地下钱庄的滋生。

总之,地下钱庄是一种危害严重的非法金融活动,我国政府应继续加大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方式

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方式

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方式(一)通过虚假货物贸易渗入1、虚假出口预收货款或进口延期付汇。

无真实贸易背景或假借贸易渠道虚假办理预收货款流入套利资金,通过延期付款达到融资或从人民币升值中获取汇兑收益的目的。

2、利用加工贸易滞留资金。

受境外投资方控制,一些加工企业存在高报少付、自定价格的情况,形成有一定真实贸易背景的资金流出入通道,主要是进料加工贸易中进口的加工材料不付汇或少付汇,加工后的成品出口全额收汇;对来料加工贸易多收工缴费,借高附加值随意定价等方式使更多资金流入境内。

(二)借助便利的服务贸易政策实现资金流动1、服务贸易结汇监管薄弱。

由于我国服务贸易范围较为宽泛,现行外汇政策法规对服务贸易结汇的审核规定无法涵盖所有服务贸易领域,导致银行无法掌控服务贸易项下的结汇资金审核标准,企业仅凭合同或协议、对方支付通知等材料,就可对无市场参考价的无形资产交易,如咨询专利权使用费、高额劳务费及运输等多种服务贸易进行结汇,极易成为投机资金假借服务贸易实现跨境流入的通道。

2、个人外汇分拆。

为规避个人年度总额结汇及日提钞额的限制,个人外汇在汇出入环节化整为零,采取境外同一付款人向境内多人付款或境内多个付款人向境外同一主体付款;在结汇环节中通过亲属间划转分拆提取现钞,达到资金流出入的目的。

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个人在银行开立外币现钞账户存储一定限额外币现钞以上的只需提供外币来源证明,结汇只需说明结汇资金用途,手续相对简便,使部分企业和个人频繁往返边境,将外币现钞直接带入境内,在银行开立多个账户存储或结汇,逃避政策监管。

(三)假借外商投资暗度陈仓1、非法使用外汇致虚假外资渗入。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除提供用途清单或支付命令函外,加强了对发票真实性的核查,企业与银行的合规意识增强,但发票的真伪审核存在一定难度,一些套利资本仍可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以投资资本金的方式汇入汇款,结汇后将资金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实现资金从境外流入中国境内的目的。

外媒曝光中国资本外逃新方式

外媒曝光中国资本外逃新方式

外媒曝光中国资本外逃新方式据《金融时报》报道,中国投资者发现了一种逃避中国监管机构的监管、偷偷将资金转移出境的新方法。

最近几年,精明的投资者通过虚开发票金额的方式,偷偷将资金转移出境。

一家中国公司向一家外国公司支付100万美元购买实际价值50万美元的机床,多出来的资金投资于伦敦、悉尼或者纽约的房地产或股票。

2014年第四季度,中国银监会(CBRC)意识到了这种资本外逃手段,开始要求银行在向此类海外交易拨付外汇时提供更多的文件。

这让这种逃避资本管控的方式变得更难成功。

但是,聪明的银行家为他们的客户找到了一种将资金转移出境的新方法:服务贸易付款。

在这种方式中,他们不是为某种商品多付款,而是干脆为一项从未发生的服务付款。

为何会出现这种资本外逃?随着中国房地产泡沫趋于结束,中国较富人群不再能够通过影子银行快速赚钱。

与此同时,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下降——中国总理李克强本周暗示7%的增长将是新常态——减弱了单边押注人民币升值的吸引力。

这解释了投资者在海外寻求资金安全港的原因。

服务贸易数据反映出这种新的资本外逃渠道。

无论是季度数据还是累计数据,中国的服务贸易逆差都在扩大。

2014年,服务贸易逆差为1980亿美元,比2013年高出59.1%。

就2014年第四季度来说,服务贸易逆差比2013年同期高出170%。

同样,通过服务贸易外逃的资本也在增加。

平均每季度通过服务贸易外逃的资金数量,从2009年的400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960亿美元,翻了一倍多。

虚假公司我们采访了中国的一些银行家,他们对如何逃避资本管控十分坦率。

目前,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对咨询和服务费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最少。

上海的一位外资银行家告诉我们:“我们的客户只要认识一家愿意开具发票的海外公司,就能轻易地获得证明资料。

实际上,中国餐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都可能比一家海外公司开具的发票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如下是过去几个月流行的几种方法。

反洗钱知识测试题

反洗钱知识测试题

反洗钱知识测试题1. 什么是洗钱?洗钱是指将非法或来历不明的资金通过一系列交易手段,使其在经济上合法化的行为。

2. 洗钱的目的是什么?洗钱的目的主要包括隐藏资金的来源、规避法律的监管、逃避税务审查、融入正当经济活动以及掩盖恶劣行为等。

3. 反洗钱是什么意思?反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措施和机制,防范及打击洗钱活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行为。

4. 什么是可疑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是金融机构在发现与洗钱有关的可疑交易时向相关执法机构报告的一种制度,用于帮助打击洗钱犯罪。

5. 请列举几个常见的洗钱手段。

常见的洗钱手段包括:- 现金交易:将非法资金转换为现金,通过大额现金交易掩盖资金来源。

- 银行电汇:通过伪造虚假的交易记录,模糊资金流向。

- 地下钱庄:利用地下渠道将非法资金转移到其他地区或国家。

- 虚构业务:通过制造虚假的业务活动,将非法资金掩盖为正当收入。

- 购买高价物品:用非法资金购买贵重物品,然后销售以获取合法资金。

6. 什么是“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尽职调查客户的身份、经济状况、业务背景等信息,并持续监测客户的交易行为,确保客户不参与任何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

7. 请列举几个反洗钱的国际组织或监管机构。

- 金融行动工作组(FATF):国际上主要负责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的组织,致力于制定和推进全球反洗钱标准。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负责监督和评估国家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政策的执行情况。

- 世界银行:为国家提供支持,并通过政策与倡议推动反洗钱措施的落实。

8. 请简要介绍中国反洗钱的法律法规。

中国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了反洗钱的基本原则、责任机构和主体、监管措施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规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了对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督职责和措施。

国际资本外逃

国际资本外逃

国际资本外逃一、关于资本外逃的主要渠道(一)通过贸易渠道。

主要方式有:1.伪造贸易凭证,制作货到付款、信用证及托收项下的假合同和假进出口单据,以进口付汇、出口收汇的名义进行骗汇套汇,或伪造贸易凭证骗取国家退税资金,致使资本外逃。

2.虚报进出口商品价格。

伪造进出口商品的发票价格,使其偏离贸易的实际合同价格。

表现为高报进口,低报出口。

或将高价进口、低价出口的差价以佣金、折扣的形式留存于境外。

3.提前或推迟贸易结算时间。

本国出口商将交易结算时间推后,而进口商将结算时间提前,把资金滞留于境外,导致实际的资本外逃。

4.跨国公司或关联企业利用转移定价方式转移资本,或将境外投资收益直接留存境外,实现资本转移。

(二)通过非贸易渠道。

如以支付佣金或国外旅游费用的名义,或以支付特权使用费、投标保证金、运费、国际邮政费、电信业务费、咨询费等名义向银行购汇或从其外汇账户中支出。

(三)通过投资和融资渠道。

1.融资渠道:(1)以外商投资或对外借款的名义,实际外资不进入,以支付收益或偿还利息和本金的形式汇出资金,或将验资后的投资款或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作为“外债”登记,使下一步资本流出成为合法。

(2)与外商串通,高报外方技术和实物投资价值,或本国方替外方垫付投资资金,通过虚报外商直接投资形成事实上的外逃。

(3)货币互换。

境内企业直接在境内为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进行各种支付,境外企业在境外以约定的汇率折成外币偿还。

或通过高估外商投资的进口设备和技术的价值,低估中方对外投资资产的价值,形成资本外逃。

(4)在向境外筹资过程中改变借款或证券认购与包销条件,将部分资金留在境外。

2.投资渠道:(1)以对外投资的名义,将资本转移到境外,以个人名义注册,化公为私;或低估对外投资资产的价值,将差额转移到个人账户。

在买壳上市、国际企业收购和兼并的投资活动中,大量国有资产向境外流失。

(2)隐瞒、截留境外投资收益和镒价收入,用于再投资。

(3)通过内部价格转移,抬高从国外公司进口的设备、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价值,而压低国内出口产品的价格。

资金外流会血尽人枯么

资金外流会血尽人枯么

资金外流:会“血尽人枯”么?转载收藏到手机转发(93)评论(246)今日09:06资金外流:会“血尽人枯”么?“中国资金外流为世界发展中国家之最,并将危及经济成果和社会稳定”,这一新闻自12月17日起赫然出现在国内外诸多媒体上,令人怵目惊心。

资金就是钱,钱在中国古代被称为“泉”,意即“流动、流通”,如周身血液般在经济体内循环不息,经济体才能得到充足的养分和均衡的发展,倘如新闻中所言,中国资金源源外流,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便宛如失血一般,一旦“血尽人枯”,后果必然不堪设想。

问题是,真的会如此么?并非新闻的新闻此次作出这一论断的并非官方或重要跨国非政府组织,而是一家名叫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FI)、位于美国华盛顿的研究、游说机构,其主要研究课题,是“发展中国家逃税、犯罪及腐败非法所得去向”,通俗地说,是一家研究“洗黑钱”和如何对付“洗黑钱”的游说机构。

按照GFI在12月17日所提交的报告,截止2010年的10年内,总计约5.9万亿美元非法资金流出约150个发展中国家,其中以中国为最。

报告称,2010年一年,中国非法资金流出总量就达4200亿美元,截止2010年的10年间总计流出2.7万亿美元,接近全部150个发展中国家总额的半数,远高于第二名马来西亚(2010年流出640亿美元,10年间累计2850亿美元)和第三名墨西哥(2010年流出510亿美元,10年间累计4760亿美元)。

报告还称,10年间上述国家非法资金外流的来源,61%为亚洲,15%为西半球,10%为中东、北非国家。

事实上这一新闻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近年来类似、甚至更激烈的说法比比皆是。

如今年11月,胡润百富宣称,他们估计中国千万富翁资产的19%已“流落境外”,有海外分析家根据胡润百富提供的公式,结合渣打银行数据,认为仅今年3季度,就有高达800亿美元资金滞留或流失境外。

还是这家GFI,今年10月的另一项研究报告称,“大笔资金”未经政府许可或申报从中国流向境外,过去11年间非法外移资金达3.8万亿美元,且从2000年的1726亿美元,增加到6029亿美元。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可以被定义为在跨境经济活动中,资金被非法或非正当手段转移出境的可能性。

这种风险的背后,往往包含着经济犯罪、资本流动等多种复杂因素,其影响也不仅仅局限于金融市场,更扩及到了国家的经济与金融安全。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以及国内外企业各类投资和资金流动的增多,我国的跨境资金流出风险也越来越突出。

因此,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机制,对维护我国的经济、金融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应对跨境资金流出风险,需要加强监管和风险评估。

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强监管是防范资金违规外流的重要手段。

在风险评估方面,要注重全面、深入、客观的评估,深入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和交易背景,掌握资金流入、流出和溯源情况,对风险预防和管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其次,建立跨境资金流动全流程监管体系。

在跨境资金流动中,需要加强对跨境交易中的信息搜集和资源整合,对跨境交易中的各方进行综合监管,以此来实现资金全流程的监管,从而更有效地遏制资金非法外流。

再次,采用创新科技手段。

跨境资金违规外流常常采用各种高科技手段伪装或转移资金,而传统的人工审核方式则难以应对。

因此,建立和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方案和机制,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和准确性,实现监管的精准化、高效化和智能化。

最后,建立跨境资金流动合作机制。

国际合作是解决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重要途径。

我国应积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为控制跨境资金流动提供有力保障。

从以上分析来看,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解决需要全方面、多管齐下的治理机制,针对性进行规范控制与升级。

通过加强监管和风险评估,建立跨境资金流动全流程监管体系,采用创新科技手段,以及建立跨境资金流动合作机制,才能在保护我国金融安全和增强国际竞争力方面,走得更为稳健和有序。

地下钱庄知识点

地下钱庄知识点

地下钱庄知识点什么是地下钱庄地下钱庄是指一种非法的金融活动,它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非法的货币交易和洗钱操作。

地下钱庄通常是由犯罪组织或个人运作,他们利用各种渠道将非法资金转移和隐藏,以逃避监管和打击。

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式:1.跨境汇款:地下钱庄通过虚构贸易、伪造文件等手段,将非法资金转移到海外账户,然后再通过各种方式将资金转回国内,以掩盖资金来源和目的。

2.虚假贸易:地下钱庄通过虚构贸易业务,伪造货物交易、发票和报关单等文件,将非法资金转移到海外账户,并通过虚假的贸易结算方式来洗钱。

3.电子支付:地下钱庄通过虚构电子商务平台、支付机构等,进行虚假交易和资金转移,以掩盖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流向。

4.虚拟货币:地下钱庄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便捷性,进行非法资金的转移和洗钱操作。

地下钱庄的危害地下钱庄的存在和运作对社会和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风险: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复杂多样,难以监管和打击,给金融系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非法资金的流入和洗钱操作可能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2.经济损失:地下钱庄的运作导致大量的非法资金流失,这些资金原本应该用于正常的经济活动,但却被用于非法交易和洗钱操作,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3.社会不公:地下钱庄的存在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使得非法资金能够逃避税收和监管,从而使富人更加富有,贫困人口更加贫困。

4.犯罪活动:地下钱庄通常与其他犯罪活动有关联,如贩毒、走私、恐怖主义等。

地下钱庄为这些犯罪活动提供了资金和洗钱渠道,加剧了社会治安问题。

如何打击地下钱庄为了有效打击地下钱庄,需要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1.加强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的违法行为。

2.加强国际合作:地下钱庄通常跨境操作,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地下钱庄的跨境洗钱活动。

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

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

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通过“地下钱庄”、外贸、境外投资、外资银行等渠道流出《中国经济周刊(微博)》记者谈佳隆︱上海报道一面是来势汹汹的海外热钱流入,一面是大量中国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

无论从哪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正越来越受到挑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2年全年中国海外商业房地产直接投资额达40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33%,预计在今年更有可能达到近50亿美元的投资额。

”这是来自全球知名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机构仲量联行的数据。

与之相互印证的是,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披露,我国正在经历第三次移民潮,2011年,中国对世界几个主要的移民国家永久性移民数量超过15万人。

于是问题就来了,无论是海外投资也好,海外移民也罢,钱是怎么流出海外的呢?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

如此规模的配额是根本无法满足海外投资和移民需求的。

“资金外流已堵截不住”“央行已经召集包括汇丰、花旗、渣打、星展等外资行探讨如何建立平台规范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现在资金外流的方式很多,光靠堵截已经不行了。

”一位外资法人银行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让那些政府无法看到的资金跨境流动变得可以受到监控。

刘金川一家三口都从事金融相关行业,拥有600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资产,已被金融机构视为高净值人群。

刘金川想要移民,但依照现有政策,通过正规外汇渠道向海外转移资产是非常困难的。

6000万元人民币(约976.8万美元),按照一家三口每年共计15万美元结售汇额度,需要差不多65年才能完成。

在刘金川看来,目前中国有向海外转移资产需求的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移民者,或定居、或工作、或留学,最终目的是追求海外目的地国的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第二类是投资者、企业主、明星,主要目的是全球配置资产风险,以免国内社会动荡使得身家遭受损失;第三类是裸官或贪官,由于其财产所得非法,一旦遇到稽查或未来可能的财产申报,通过向海外转移资产以留后路。

解析N种洗钱出境的“野路子”

解析N种洗钱出境的“野路子”

N种洗钱出境的“野路子”地下钱庄收取0.6%的洗钱费用是高了还是低了?我问了一圈,发现很难估算。

由于“地下钱庄”本身是非法行业,各自操作方式也不同,谁也不会把资金通道和盈利模式向外人透露,就很难测算出行业均价。

“我想把这1000万人民币弄去境外,怎么办?”“富跑跑”一族G先生找了一大圈朋友秘密打探,最后得出了四条“路子”,可是他显然疑虑深重,对这四种办法都不满意。

笔者在想G先生看了今天央视所谓中行“洗钱”的报道,会不会茅塞顿开当即订一张南下的机票。

怕只怕G先生真的坐进中行业务洽谈室,才发现中行能办的也只是不超过30万的当地试点政策“业务创新”,余下的都是黄牛和客户经理的自吹自擂。

说回G先生的四个选项。

G先生不是个案:洗钱出境,这一桩非法的事情,却是很多“富跑跑”们的当务之需。

也正因为非法性质的存在,G先生面临的选项,要么高成本,要么高风险,要么极其麻烦。

否则,在缺乏合规的资金用途前提下,外管局规定,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只有5万美元。

在开始说四个选项之前,笔者必须提醒,“野路子”必然通往巨大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地下钱庄”的“搬钱”法G先生听到的最惯常的办法是找“地下钱庄”。

当然“地下钱庄”自己并不会这么称呼自己,他们通常躲在诸如“XX商行”“投资公司”甚至“移民服务机构”这样的名头之下。

笔者认得一家浙江的类似机构,竟然在名片上自称“民间私人银行”。

这些公司往往没有对外广告,都靠人际口口相传和介绍,或是私下找些规模小管理不严的移民中介人士来搭个桥。

只是,这背后的风险和“换汇费用”,还要金主自行承担。

G先生找到的“地下钱庄”要收他0.6%的手续费用。

这个费用是高了还是低了?我问了一圈,发现很难估算。

由于“地下钱庄”本身是非法行业,各自操作方式也不同,谁也不会把资金通道和盈利模式向外人透露,就很难测算出行业均价。

询问发现,“地下钱庄”从免手续费(猜测可能是循环占用资金去放高利贷了)到收取1~2个点的都有人在。

地下钱庄知识点

地下钱庄知识点

地下钱庄知识点
地下钱庄是指一种非法金融机构,通过非正常渠道进行货币兑换和洗钱的组织。

地下钱庄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其运作方式以及风险对社会和经济都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首先,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可以分为三个主要环节:资金的收集、资金的转移
和资金的分发。

地下钱庄通过各种手段收集大量的现金,包括非法贩运和非法活动所得。

然后,通过复杂的账户设置和跨境转账等方式转移资金,混淆资金的来源。

最后,地下钱庄将资金转移到合法渠道,以合法的方式分发给客户。

其次,地下钱庄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违法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违法风险是指地下钱庄的活动涉及非法行为,如洗钱和偷税漏税等,违反了法律法规。

金融风险是指地下钱庄的活动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造成不稳定因素,可能引发经济危机。

社会风险是指地下钱庄的运作容易滋生腐败、犯罪团伙等社会问题,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威胁。

最后,对于地下钱庄的打击和防范需要综合使用法律手段、金融监管和国际合作。

法律制度应完善相关法规和法律程序,提高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

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

国际合作是打击地下钱庄的关键,各国之间应加强信息交流和合作,共同应对地下钱庄的威胁。

总之,地下钱庄是一种非法金融机构,其运作方式和存在的风险对社会和经济
都造成了重大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需全面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金融监管以及国际合作。

只有通过综合手段的配合,才能有效打击地下钱庄,维护金融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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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地下钱庄”、外贸、境外投资、外资银行等渠道流出
《中国经济周刊(微博)》记者谈佳隆︱上海报道
一面是来势汹汹的海外热钱流入,一面是大量中国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

无论从哪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正越来越受到挑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2年全年中国海外商业房地产直接投资额达40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33%,预计在今年更有可能达到近50亿美元的投资额。

”这是来自全球知名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机构仲量联行的数据。

与之相互印证的是,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披露,我国正在经历第三次移民潮,2011年,中国对世界几个主要的移民国家永久性移民数量超过15万人。

于是问题就来了,无论是海外投资也好,海外移民也罢,钱是怎么流出海外的呢?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

如此规模的配额是根本无法满足海外投资和移民需求的。

“资金外流已堵截不住”
“央行已经召集包括汇丰、花旗、渣打、星展等外资行探讨如何建立平台规范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现在资金外流的方式很多,光靠堵截已经不行了。

”一位外资法人银行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让那些政府无法看到的资金跨境流动变得可以受到监控。

刘金川一家三口都从事金融相关行业,拥有600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资产,已被金融机构视为高净值人群。

刘金川想要移民,但依照现有政策,通过正规外汇渠道向海外转移资产是非常困难的。

6000万元人民币(约976.8万美元),按照一家三口每年共计15万美元结售汇额度,需要差不多65年才能完成。

在刘金川看来,目前中国有向海外转移资产需求的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移民者,或定居、或工作、或留学,最终目的是追求海外目的地国的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第二类是投资者、企业主、明星,主要目的是全球配置资产风险,以免国内社会动荡使得身家遭受损失;第三类是裸官或贪官,由于其财产所得非法,一旦遇到稽查或未来可能的财产申报,通过向海外转移资产以留后路。

交通银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刘立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我们接触到的高净值客户中,不少都有海外移民的倾向,有些考虑的是生活环境,有些则考虑的是教育环境,有些则认为签证便利很重要。

国内资产向海外转移的确是很核心的问题,实际操作办法也很多,但我们只能按照合规的办法来建议。


不过,刘金川认为,如果是孩子在海外读书生活,采用亲属额度凑份子蚂蚁搬家的方式是合适的,但移民显然不适用这一方法。

地下钱庄、贸易项下和投资项下的资产转移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而境外赌场洗钱和境外银行卡套现也很好地实现了绕开外管局向海外挪移外汇的行为。

“地下钱庄”仍是主流方式
在深圳市中心有很多挂着留学中介牌子的店铺,其中就隐藏着大量的“地下钱庄”。

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是世界重要的金融重镇,资金的便捷性和高度自由化备受资产转移者的追捧,资金在香港,就意味着能够顺利进出所有发达经济体。

阿迪是从事“地下钱庄”的老手,在他看来,外管局虽然能够管住大笔资金的进出,但对于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等值人民币进出的监管显然是无能为力的。

“只要客户提早半个小时告诉我,转移金额和币种,我就能按照即时兑换汇率帮客户把钱转出去,我们会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约在0.8%~1.5%。

”阿迪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旦客户确认了价格,就可以把钱打入我们指定的若干个账号,一个小时内客户在香港开设的银行户头就能够收到相应港币或美元。

如果客户的转移资金额特别大,建议还是分批次完成,每次的汇款金额都不要大于100万人民币,这样有利于规避监管。

对于我们来说,拿现金的风险最小。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国际贸易与投资部主任沈彦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可以说是最通常最普遍的做法,近年来通过贸易渠道和海外并购渠道实现大额资金海外转移正在越来越普遍。


贸易利润留在海外
在贸易项下的资金外流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国内贸易公司可以和海外贸易伙伴合作,通过报高进口价格、报低出口价格,顺理成章地把大量利润留在海外。

这在实际操作中牵涉到虚假贸易进出口合同的拟定和报价技巧。

如果是较容易识别的常见普通商品,“明显”报高进口价格比较容易被海关发现,这会增加风险。

而较难甄别的高新技术产品就比较容易虚增价格。

“在实务操作中还有一种方法比较普遍,国内贸易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在出口时通过平价卖出,而香港贸易公司再以市场价销售到欧美,利润就自然留在了香港。

”沈彦炜认为这是一种规避风险很好的办法,实际上也很难稽查。

在监管部门看来,这部分利润是无法回到境内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办理国际Visa或Master借记卡的方式实现在境内外资金的双边使用。

这种现象似乎已经在公开的贸易数据中有所反映。

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内地对香港的出口总值为1056亿美元,同比增长74.2%。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一季度出口不仅大增,且远远高于进口,“这是反常的”。

对此,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司长郑跃声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香港作为自由港,一直以来都是内地进出口货物的主要周转地;其二,香港是跨国公司设立全球物流配送和分拨中心的主要所在地;其三,一些跨国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把一些在香港的仓库也转移到了深圳地区,这也会增加货物在香港和内地间调拨的频次,进而推高内地对香港的出口增速。

不过,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虽然海关负责人有所解释,但中国对香港出口数据的确存在一些没有解释清楚的现象,并不排除有资金以通过香港贸易转口的方式把资金和利润向境外转移的可能。


投资让资金“顺便”外流
除了贸易项之外,资本项下的资金流出也在兴起,其主要方式是通过海外并购渠道。

2011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对外投资项目新的核准权限:对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3000万美元提升到3亿美元;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1000万美元提升到1亿美元。

一位曾经参与海外并购的某民营企业家王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境外投资项目审批起征点提高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无论是商务部还是发改委,审批更为严格了;另一方面则是可转移的资金数额也增大了。


目前,境外投资正常的审批程序是“外管局—发改委(中央或省级)、商务部(中央或省级)—外管局”,在寻求其他监管部门审批前,外管局会对拟使用外汇来源出具意见,同时也可以汇出一部分投资资金。

沈彦炜介绍说,在所有审批程序启动之前,企业可以向外管局申请一定的汇款额
度,用于前期的调研,一般不超过总投资金额的15%。

比如说1亿美金的项目,可以在这个时候汇出1500万美金。

王肖认为,这笔费用虽然是以特殊目的汇出的款项,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松动的空间,甚至可以通过虚报花费等方式,把一部分资金留在海外完成资产转移。

不过,这是需要一定技术含量的。

事实上,与海外投资“跑冒滴漏”实现资产转移相比,通过另一种方式转移境内资产可能更为隐蔽。

“可以在离岸地注册一家由当事人实际控制的酒店管理公司,当事人在国内的酒店每年向该酒店管理公司支付高额的管理费,直到酒店做破产了,资金也就转移出去了。

”绿野资本集团大中华区董事会主席郑晓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外资银行“内存外贷”腾挪
“严格审查与监管提供‘类地下钱庄’服务的商业银行。

”这一看法普遍存在于学界。

除了民间的“地下钱庄”,很多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同样扮演着“类地下钱庄”的角色。

跨境银行的特殊过境服务通常被称为“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

内保外贷,是指总部在国内的母公司,通过向内地的银行机构提供担保,让其在境外的分支机构从这所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中获取贷款。

内存外贷,是在境内的银行存进款项,然后在境外获得贷款。

这种方法只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给银行即可。

沈彦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在实务中发现,有很多客户采用这种方式实现了资金的境外周转,这在一些外资银行中采用得比较多。


目前,包括花旗、汇丰、渣打、星展在内的外资银行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这一“类地下钱庄”的运行方式,其优势在于境外的便捷网络。

外资银行之所以热衷于这种仍存争议的业务,主要是由于其在境内“揽存”压力巨大。

截至目前,国内所有外资银行的资产份额不到行业的2%。

因此,开展上述业务,有利于吸引客户把存款放在其境内法人银行,因为没有存款就没有贷款,没有贷款就没有利润。

星展中国副行长兼首席运营官梁徐雁芬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内存外贷’或‘内保外贷’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多,企业在这方面有需要。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外汇额
度是有所控制的,大量的配额是给央企‘走出去’提供的,相较之下,民营企业‘走出去’只能采取这一方式来完成,在我们看来这是合法合规的。


以“内存外贷”为例,A公司在境内外资法人银行存了6200万人民币,该行的境外银行则向A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贷款1000万美金,如果境外贷款不能归还,境外银行则作为坏账处理,境内公司则将存款作为利润处理,从集团层面上实现了盈利。

“内保外贷”的方式类似,如果境外贷款无法归还,境内银行则可以对其担保物进行包括拍卖、变卖等方式的处置,所得收入亦可作为利润处理。

mqjtoyz 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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