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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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师范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

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建设对于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创建学校高水平研究基地,提高学校整体学术水平具有重点意义,学校应将其列入重点建设和发展的范畴,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并在人员、经费和政策上给予支持。

第五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六条 重点实验室要接受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

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七条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

独立性是指重点实验室在行政管理上是独立的,即能够自主安排重点实验室内部的所有事务,有独立的人员聘任权和经费审批使用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与院、系平行。

重点实验室经费单独立账,独立核算,所依托的院、系、所不得干涉。

相对性是指重点实验室与所依托的院、系、所保持密切的联系,公共事务归重点实验室所在院、系、所统一管理。

实体性是指重点实验室有固定研究人员、独立的实验室和办公用房,可以以重点实验室名义独立开展学术交流、培训等活动。

第八条 国家对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 编制和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2. 制定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政策和规章,宏观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大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提高实验室的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学校正式建制的承担实验教学、科研和技术服务的实体。

全校各类实验室均由实验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统一管理。

第三条规范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贯彻“量力而行、集中投资、优先急需、重点建设、立项拨款、招标采购、效益评估”的经费使用原则,促进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四条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课程改革,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

第二章实验室分类、建立的原则和基本条件第五条我校的实验室按照管理级别分为以下几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校级实验室、院(系)级实验室。

第六条我校的实验室按类别分为基础课实验室、专业课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是指以基础课或专业课实验教学为主的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正式承认的以科学研究为主的实验室。

第七条实验室的建制应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的任务以及实际需要确定,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小而全、分散重复设置。

第八条实验室的设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2.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3.有足够数量和配套的仪器设备;4.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室工作人员;5.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建立实验室的申报和审批程序第九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省部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消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学校科技处、实验与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

第十条学校及院(系)以下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消需要由学校负责审批,其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实验与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

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1. 为了加强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更好地为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根据《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二级学院实验室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学院公共经费、纳入学校学院预算管理资金和场地建设的公用实验室,包括用于承担本科生人才培养,用于实验教学、创新创业项目、开放实验项目的公共教学实验室。

第二章建设规划与论证3. 学院教学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内容包括建设需求、目标、内容等,以服务本科生人才培养的原则,具体内容涉及建设实验室功能、面向专业对象、服务课程实验项目、实施场地、所需设备购置及条件内容。

4. 规划与论证由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和主管实验室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教学口负责论证建设需求,实验室管理口负责论证建设条件。

论证组成员包括冶金工程、环境工程、以及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三个专业的系主任、相关实验课的任课教师、责任教授、实验指导老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

5. 论证流程可根据内容分专业、课程、模块等来组织进行。

建设内容必须根据学院的课程设置、教学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

系主任根据建设原则及教学课程实际需求对论证把关,确保论证结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必要时,对论证材料、论证过程做好记录和存档。

论证结果由各系汇总后由系主任报教学副院长审批,并会同实验室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一起,拟定与实验教学相关的建设方案,提请教授委员会论证,并报党政联席会决议。

6. 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申报由实验中心负责。

实验中心负责将通过学院论证后的需求,撰写申报书和设备清单,按照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计财处的通知要求上报、入库,并根据学校的通知调整申报预算和组织参加学校和中央专家的评审,争取建设支持。

第三章建设过程执行7. 教学实验建设的执行严格按照申报规划和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申报经费或场地未能足额满足时,应根据需求轻重缓急分部分集中执行建设,实际执行方案报教授委员会论证和党政联席会决定。

师范院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师范院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师范院校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建设和使用效率,保障实验室安全,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师范院校各类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遵循科研和教学的需要,提高科学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的使用效率,提高实验室的科研和教学水平。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应注意环保,杜绝一切可能影响实验室环境和设备的噪音、污染、辐射等有害因素。

第六条实验室管理应注意节约能源,合理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做到节约能源,降低实验成本。

第七条实验室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实验室管理的权限和责任。

第二章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实验室应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明确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九条实验室管理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设计合理的实验室管理系统,包括实验室使用方式、实验室使用流程、实验室管理流程等。

第十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实验室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实验室经费,做到科研和教学活动的经费来源、申请、审批和使用合理透明。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设备的完好,做到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三章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管理应注意合理规划实验室的使用,避免资源的浪费。

第十四条实验室管理应根据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实验室的使用时间表,包括教学实验室的教学实验时间表和科研实验室的科研实验时间表。

第十五条实验室管理应制定具体的使用规定,包括实验室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使用规则等。

第十六条实验室管理应建立实验室使用的预约制度,保障实验室资源的充分利用。

第十七条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应按实验室管理的要求,做好实验室使用的登记和报备工作。

大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大学实验室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人员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建设是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开展的基础。

在实验室建设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 规划设计:在设计实验室时,需综合考虑实验室的功能需求、空间布局和安全要求等因素。

合理划分实验区、储存区和办公区,确保各区域功能明确、布局合理。

2. 建设资金: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建设质量,大学应合理安排实验室建设资金,并确保使用资金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 设施设备:实验室建设过程中,要科学选购和配置实验室设施设备,确保与实验目的和内容相匹配。

同时,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设备采购与管理实验室设备采购是实验室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设备采购与管理有助于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展开。

以下是设备采购和管理的几个关键方面:1. 采购程序:实验室设备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

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供应商的选择要进行公平竞争。

2. 设备验收:实验室设备到货后应进行验收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规定一致。

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3. 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和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维护和报废的程序和责任。

定期进行设备清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人员管理实验室人员管理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做好人员管理有助于提高实验室的运行效率和科研工作的质量。

以下是人员管理的几个关键方面:1. 人员配备:根据实验室的需要和任务,科学合理地配置实验室人员。

确保实验室具有一支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团队。

2. 岗位职责:明确实验室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避免工作职责不清或责任不明的情况出现。

3. 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实验室人员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同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保证实验室的正常秩序。

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一)实验室设置1.设置原则每个专业原则上设置不超过1个本科实验室,未承担本科生实验的教学单位不设置本科实验室,不重复设置实验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实验室。

2.基本条件制定完善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教学工作量较饱和,基础课实验室年均实验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2万人时数,专业基础课实验室和专业课实验室每年承担实验课程应不少于3门;拥有与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相匹配的仪器设备、实验用房、基础设施及环境条件;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实验工作人员;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认定程序各教学单位按照实验室建制的基本原则及基本条件要求,填写《本科实验室申报表》、《本科实验室建制调整确认表》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对实验室建制申报情况进行审查或实地考察论证,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正式公布。

(二)实验室建设各教学单位为本单位实验室建设的主体。

1.实验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制订实验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计划,编写实验指导书,安排实验指导人员,按计划准备和开出实验课,确保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要编写教材。

2.不断探索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努力提高实验技术,不断完善实验技术条件,改善实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本科教学和课外实践任务。

3.完成仪器设备购置、管理、维修、报废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并积极更新、改造、自制实验装置。

统筹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报废工作,按相关要求报国资基建处购置和处置。

4. 配备实验室主任、教学人员、实验指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

(三)实验室开放各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全校学生开放。

实验室开放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注重实效”原则,根据实验室自身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开放形式,提供丰富多彩的开放项目,逐步提高实验室开放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优势,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培养类型学生的需求,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实验室是科研机构和教育机构中重要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平台。

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提高实验效率,建立科学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实验室建设要求、实验室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确保实验室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实验室建设要求(1)场地选择与布局:实验室场地的选择应符合安全规范和实验需求,避免选择在易受外界干扰的区域。

实验室的布局应合理,设施摆放应便于操作和清洁。

(2)实验设备采购:在实验设备采购过程中,应确保设备具备先进性和适用性,满足实验需求。

采购的设备应有相关的质量检测证明和安全验收合格证明。

(3)实验室环境配置: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温湿度控制设备,以保障实验人员的工作环境舒适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1)设备购置与登记:对于购置的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统一登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购置时间、用途等信息,并建立设备档案,方便实验室管理和日常维护。

(2)设备维护与保养: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检查和润滑等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

(3)设备更新与淘汰:实验室设备更新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老化或不再适用的设备,应及时淘汰和更新,以保证实验室的运行效果和实验质量。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1)防火与防爆措施:实验室中常涉及有机试剂等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和防爆设施,如消防器材和防爆柜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2)实验室安全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危险源和应急处理方法,提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事故报告与应急预案:实验室事故应及时报告,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实验室文化建设(1)团队合作:实验室成员应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共同完成实验任务。

学院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本文为学院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介绍,重点关注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建设流程、管理规范和使用要求等方面内容。

1. 引言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内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对培养学生综合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2. 建设流程2.1 确定需求与规划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前,首先需要明确实验实训教学的需求,根据学院的教学要求和专业特点进行规划。

建设规划包括实验室的类型、面积、布局以及所需设备、实验材料等的清单。

2.2 设计方案与预算根据需求与规划,编制实验实训室的设计方案,包括实验室的平面布局、功能分区、设备布置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编制建设预算,以便后续经费的安排和使用。

2.3 设备采购与安装根据设计方案和预算,在招标或询价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进行设备的采购。

采购后,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4 环境整改与装修根据设计方案,对实验实训室的环境进行整改,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等方面的装修与改造,以提供一个适合实验实训的环境。

2.5 实验室验收与投入使用实验室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实验室的功能实现、设备运行状况、环境布置等方面。

验收合格后,实验实训室正式投入使用。

3. 管理规范3.1 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是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要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指导书,指导师生正确进行实验操作;•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急救药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2 实验器材管理为了保证实验器材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以下是实验器材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实验器材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建立器材档案;•制定实验器材的借用和归还制度,并建立借用登记制度;•对实验器材进行定期的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北京师范大学室工作条例

北京师范大学室工作条例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一、 总则1.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我校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2.实验室建设,要从近期和长远发展目标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

3.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二、 基本任务1.每个实验室必须能承担一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2.科研实验室或教学科研兼顾的实验室,应有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的能力。

3.实验室有面向全校开放的义务,有条件时,可向社会开放。

三、 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组织领导。

2.在相关职能部门设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日常工作。

3.学校成立实验室工作专家组,论证大中型仪器购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监督实验室的运行状况。

四、 人员及职责1.每个实验室设主任一名,其主要职责是:(a) 领导和组织完成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b) 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规划。

(c) 制定负责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d) 严格执行并督促检查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e) 拟定仪器设备的采购和维修计划。

(f) 抓好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g) 安排实验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每一个实验室必须有高级实验师或实验师,他们的主要职责是:(a) 建立建设实验室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编写实验教材和实验教学指导书。

(b) 负责新的教学实验的教学设计方案和专业设计方案,并负责实施。

(c) 能组织和指导高水平的装置的研制和改造。

(d) 承担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e) 能主讲2门或2门以上实验教学课程,并能具体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验工作。

(f) 对于高级实验师,应能消化、吸收和使用引进的大型仪器设备,并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3.依据实验室的规模和性质,每个实验室应有1-3名实验技术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a) 管理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做到物、帐和卡三者完全相符。

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模版

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模版

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模版1.项目背景为了提高师范学院实验室的硬件设施和实验条件,建设更加先进的实验室,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实践教学能力,特设立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2.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提高师范学院实验室设备和基础设施水平,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更好的教学与实验条件,实现以下目标:(1)完善实验室硬件设施和实验条件,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教学水平。

(2)提供一流的教学技术和设备,推动教学改革,优化实践课程设置,提高学生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

(3)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推动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实验室装修和设备采购:重新装修实验室室内环境、照明设备、通风、空调系统等,采购一批新的实验室设备和仪器,更新老旧设备。

(2)教学技术培训:邀请一批本领域的专家,为教师提供一系列的教学技术培训,更新教师教学方法。

(3)实验室管理优化:推动实验室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和自动化,规范实验室管理流程与标准,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4)实践教学开发:编辑新的教材、设计实验教案和实践课程,完善实践课程设置和实验教学手段和方式。

4.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设立项目负责人,协调前期调查、方案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

同时还设立项目组,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工作,主要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选型、设备采购、培训、管理、实施和验收等。

5.项目管理流程本项目的管理流程包括前期调查、方案制定、项目实施、验收和后续管理五个阶段。

(1)前期调查阶段建设项目启动后,项目负责人对实验室设施、师资力量、课程设置等进行全面分析,全面掌握现有的实验条件和实验室设备情况,并对当前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

(2)方案制定阶段在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后,项目组将制定一套详细的工程方案。

此阶段需要确定实验室的装修、设备采购清单,以及设计实验教案和教材,打造一套规范的实验室管理系统,提高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范和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面向科学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

第三条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坚持科教融合,创新引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四条实验室是由高等学校建设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应独立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教育部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发布建设指南。

(二)制定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三)负责实验室的立项建设、调整和撤销。

(四)组织实验室的验收、评估和检查。

第六条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将实验室的建设发展纳入行业和地方的发展重点。

(二)推进、落实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经费,以及相应人事配套政策。

(三)依据本办法,指导和监督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

(四)协助教育部做好实验室的验收、评估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是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将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在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的年度计划中对实验室给予重点支持;提供人力资源、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二)组织实验室的申报、论证,制定运行管理的实施细则,解决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聘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组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四)组织实验室年度考核,负责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定期评估。

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实验室是大学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室的安全与有效运行,大学需要制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实验室建设的程序与要求以及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三个方面探讨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办法。

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在大学教学科研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良好的实验室建设可以提供学生优质的实验教学环境,促进实践能力的培养。

其次,实验室建设符合了现代科研技术的发展需求,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实验室建设还关系到大学实验室设备的安全使用,合理的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实验教学和科研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验室建设的程序与要求1. 实验室规划与设计实验室建设需进行规划与设计工作。

首先,根据实验教学和科研需求确定实验室的功能和类型,合理布局实验室内各个功能区。

其次,制定实验室设计方案,充分考虑实验设备放置、通风、照明等因素。

最后,进行实验室建筑工程施工及装修。

2. 实验室设备选购与安装实验室设备的选购与安装需要满足相关要求。

首先,根据实验室功能需求和实验项目的具体要求,选购适合的实验设备。

然后,根据设备的规格与特点进行合理安装,并确保设备与实验室建筑通过牢固的连接方式相结合。

3.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设施为保证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要求,需要建设相关设施。

首先,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如:紧急停电开关、紧急洗眼器和淋浴器等。

其次,配置实验室安全器材与防护设备,如:消防器材、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最后,在实验室内设置科学的废弃物处理设施,保障实验室环境和员工健康。

三、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1. 实验室使用流程与预约制度为了合理利用实验室资源,需要制定实验室使用流程与预约制度。

各个学院或科研单位应设立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和安排实验室的使用。

同时,实验室使用应通过预约系统进行申请,避免冲突及超员使用。

2. 设备管理和维护实验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是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关键。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实验室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条例》,学校将以“实验教学中心”的模式,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和实验教学条件建设,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与加大资源共享力度。

建设的基本要求如下:一、实验教学中心的性质与管理体制我校实验教学中心为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体,隶属于学校,可挂靠院(系)管理,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建设,不得归属系(指学院下属的系)或教研室管理。

教务处负责组织实验教学中心的规划、建设,发布实验教学任务、编制核定及运行过程的宏观管理与核定运行经费。

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实验教学中心的排选课,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方面的宏观管理,院系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师队伍建设、业务指导与教学质量控制。

实验教学中心的建立应由学院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及批准。

建成后要经过学校组织的实验教学专家参考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5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教备[1995]33号)及标准表进行合格评估,对通过北京市合格评估的实验教学中心要进行复评。

三、实验教学中心的任务及要求以学校教学计划内的公共课程实验教学、学科基础实验教学、专业课实验教学及对学生进行科研创新能力训练、毕业论文以及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为首要任务。

实验教学中心在完成上述任务的情况下可以开展科学研究,以及在学校的规范管理下承担社会服务。

有关任务的要求如下: 1.承担全校教学计划内的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环节与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本科生科研训练与毕业论文等)。

一般不应少于4万人人· 时/学年,在初建阶段,计划内实验教学任务的总量原则上应不低于2万人·时/学年。

2.承担实验教学研究任务。

根据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学校的培养目标的要求,承担实验教学方面的实践性研究课题,实验教学内容的更新,实验教材建设、实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实验教学评价的改革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实验教学研究。

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规定一、建设实验室的必要性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发展,实验室成为学校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实验室提供了一个优质的学习环境,能够让学生通过实践操作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学校实验室的建设是为了满足学生实践学习的需求,并为培养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打下基础。

二、实验室建设原则1. 合理规划:学校实验室建设应根据教学科目的需求、学生人数和实验活动的种类合理规划实验室的面积和布局。

确保实验室内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学生和实验设备,并提供相应的功能区域,如实验准备区、实验操作区等。

2. 安全设施:实验室建设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爆设备、紧急出口、紧急停电开关等。

所有实验室设备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学生和教师在实验过程中的安全。

3. 环境保护:实验室建设需要注重环境保护,选择环保材料和设备,合理使用资源并做好垃圾分类处理。

建议学校设置实验废物处理区域,并定期进行清理和处理,确保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1. 实验室管理责任: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经验,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并定期检查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状况。

2. 工作人员资质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职业技术培训。

对于涉及特殊实验和教学活动的实验室,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实验室准入管理:学校应设立实验室准入制度,只有具备相关实验知识和技能的学生才能进入实验室,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

禁止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实验室。

4. 实验室设备和器材维护:学校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实验室设备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对于出现问题的设备和器材,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5. 实验室安全教育:学校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教育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实验操作注意事项等。

6. 实验室事故处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实验室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置事故,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科技开发及技术服务的场所,其任务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实验室运行机制,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开展科学实验,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推进实验室开放共享,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章体制第三条学校明确一名校领导主管实验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高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做好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相关工作;(二)建立健全学校有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

协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实验室规划和实验平台申报、检查、验收等工作;(四)负责学校实验室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品、特种设备等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五)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运行管理、维修维护等,做好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六)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设备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益,对大型仪器设备实施有偿使用和绩效考评管理。

第五条实验室工作主要相关部门职责:(一)教务处负责本科实验教学资源的规划、建设和评估等工作;(二)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科研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评估等工作;(三)保卫处负责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四)后勤管理处负责实验室水电保障、水电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基础设施维修等工作;(五)人事处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定编定岗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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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一、总 则根据我校教学与科研发展方针,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科学技术的储备,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新技术领域的探索,培养和稳定优秀的科技人才,本着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我校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和装备一批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创造较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国家和教育部的重点实验室。

二、实验室设立的条件和范围(一)范围。

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安排在有关院、系和所,侧重教学和教学科研兼顾的实验室建设。

鼓励院、系、所联合建立新兴交叉学科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实验室,并且鼓励产业部门和企业同我校联合实验室,以推动新思想、新原理不断地应用于生产实践,同时造就和培养适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科技人才。

(二)条件。

有关院、系和所申请资助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应属国家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或具有开创性的学科特色。

根据科技战略发展的需要,学校在一定时期或阶段将发布优先资助的实验领域。

所申请的实验室一般还应具有以下几个条件:1. 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实验室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特色,坚持在科学前沿上进行探索和积累;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实验室要符合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在高层次上面向经济建设,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若干重大的科学技术研究上提出比较明确的近、中、远期的研究目标,并且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人均纵向项目经费不少于每年2万元,且总经费每年在10万元以上;2. 教学科研兼顾的实验室人均年经费在1万元以上,且年总经费不少于5万元;3. 实验室要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以及结构比较合理的研究、技术队伍,要有明确的学术思想及正派的学风;4. 实验室应有培养本科生或研究生的能力,且正在为教学和科研服务;5.实验室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在学术水平、人才培养、承担任务方面要有一定的竞争能力;6.依托单位(院、系和所)能够保证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并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学术活动条件。

三、申报程序1.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长远规划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有重点、分步骤在若干学科领域内建立校级实验室,并向有关院、系、所下达校级实验室的数目指标。

2.各二级学科根据自己的教学和科研情况,可向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并呈交初步申请材料。

3.院、系、所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和各二级学科申请的情况,进行初审。

4.初审合格的实验室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科技处汇总审核后,再填写《校级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经院、系、所领导和学术委员会鉴署意见后,报学校科学技术处。

5.科学技术处组织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和实验室主任答辩,汇总后提交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由主管副校长鉴署意见后交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四、项目实施(一)学校每年新建一批校级实验室。

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实验室,学校根据这一进度要求安排资金。

(二)学校资助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只能用于购置先进适用的仪器、设备及引进必要的技术软件等,不作为课题研究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

(三)依托单位或实验室本身必须有经费匹配学校投入的经费,尤其是对科研和以科研为主兼顾教学的实验室。

(五)实验室在建过程中,如发现与原计划有重大偏离,经过计划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可以调整建设计划,或撤消原项目。

(六) 科学技术处将于次年5月份对新建实验室进行中期评估,主要检查实验室经费的使用情况和仪器设备的购置情况,适当督促实验室的建设进度。

当年年底,科技处将组织专家,按实验室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考核内容详见第六部分。

(七)对长期不能按计划验收的实验室,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小组,协调解决问题,并进行内部通报。

五、管理体制(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校级实验室建设及运行期间的管理和政策性指导,承担单位要对实验室实行直接管理。

(二)运行机制。

校级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管理机制,建成验收后的实验室必须向全校开放。

(三)实验室主任聘任制。

实验室建成后,要成为相对独立的教学或科研实体,由主管部门聘任主任一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工作,任期由主管部门决定,主管部门对在任职期间需外出超过半年以上的实验室主任,应及时调整。

(四)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实验室工作小组,实施实验室管理的组织领导。

(五)管理办公室。

设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专家组。

实验室必须设独立的专家组,它是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审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协调开放事宜,组织成果评价。

专家组成员应该尽可能地吸收外部门和相关学科的科学家参加。

(七)科技人员编制。

职能和人事部门和承担单位应核定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及技术人员编制,要特别注意采取特殊政策稳定实验室的固定技术队伍,以保证实验室的开放与运行。

为促进科研人员的流动和学科的相互渗透,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编制不应超过参加研究工作人数的半数,大部分应为客座研究人员。

要注意吸收和培养青年科技人员,并要努力吸收有成就的出国留学、进修人员回国参加工作。

(八)经费。

对符合建设要求的实验室,将其实验室建立费用纳入学校的年度正常运行管理经费中。

实验室在向社会开放的环境中,通过自己工作质量和研究水平的竞争获得经费资助。

(九)评估。

科学技术处每年组织对实验室进行专门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对外公布。

在学术上或在促进技术进步方面有重大贡献,能够集聚人才,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实验室,学校将根据财力继续资助以提高其科研能力,使之逐步发展为国家或教育部的重点实验室。

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实验室,对长期建设不能开放和发挥作用的实验室,将取消其作为校级实验室的资格,学校有权调动其已装备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或通过其它方式进行处理。

具体评估指标是:1.实验室每年完成的本科实验教学生时数。

2.实验室每年完成的研究生实验教学生时数。

3.实验室现承担的科研项目和项目经费数。

4.以实验室为基地获得教学成果奖励。

5.以实验室为基地获得科研成果奖励。

6.实验室每年人均发表的各类科技论文数目。

7.实验室对外单位开放的生时数。

8.实验室引进优秀人才的数量。

六、考核内容1.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是否清楚,近期和中期的研究目标是否明确,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2.经过装备的实验室具备何种实验条件及水平,实验室建设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教学和科研任务及成果,有无创新及突破性成就;3.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构成、科技人员配备及学科配套情况是否得当;4.人才(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及水平;5.建设经费使用和仪器配备是否适当,财务账目支出是否清楚;6.实验室开放评价。

实验室开放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已开放的课题内容及承担情况;7.管理水平及学风评价;8.实验室匹配经费的落实情况;9.配套及支撑条件落实情况;10.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及发展设想。

七、考核方式1.被考核的实验室应根据考核内容,提供建设总结报告、经费决算报告,实验室开放、运行的各种规章制度。

2.主管部门组织精干的检查小组(一般不超过7人),根据考核内容和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进行设备、人员到位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3.由科学技术处提出考核专家名单,(一般不超过10人),组成考核专家委员会,听取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和检查小组的意见,进行各种形式的实地考察,对实验室的教学成果学术发展和研究能力以及开放运行准备工作进行评议,采取书面或集中开会等方式,由专家委员会主任主持评议并提出考核专家委员会评议书;4.由科技处审核全部考核文件,落实和解决考核工作中提出的各项问题。

5.科技处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在主管副校长的主持下,会同人事部门决定对实验室的奖惩,并抄送国家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八、人员及职责1.实验室设主任一名,其主要职责是:(a) 领导和组织完成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b) 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规划。

(c) 负责制定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d) 严格执行并督促检查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e) 拟定仪器设备的采购和维修计划。

(f) 抓好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g) 安排实验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实验室必须有高级实验师或实验师,他们的主要职责是:(a)建立建设实验室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编写实验教材和实验教学指导书。

(b)负责新的教学实验的教学设计方案和专业设计方案,并负责实施。

(c)能组织和指导高水平的装置的研制和改造。

(d)承担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e)能主讲2门或2门以上实验教学课程,并能具体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验工作。

(f)对于高级实验师,应能消化、吸收和使用引进的大型仪器设备,并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3.据实验室的规模和性质,每个实验室应有1-3名实验技术人员,其主要职责是:(a)管理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做到物、帐和卡三者完全相符。

(b)维护实验室设备和环境清洁整齐,做好实验室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c)认真做好每次实验的准备工作,包括样品的配制和仪器的准备等。

(d)当好实验师和高级实验师的助手,配合高级实验技术人员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e)熟练掌握有关仪器的使用和操作规范,能维修所负责的仪器,保证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f)遵守和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完成本职工作。

九、仪器设备1.根据仪器设备的贵重程度,分级管理。

2.单价在800元以下的设备由院系所制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负责管理。

低值仪器的采购主要由实验室决定,报院系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3.单价在800元以上和10万元以下的设备为学校固定资产,由科技处和资产处按《北京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的采购,按学校制定的集中采购办法进行,特殊情况可特殊考虑。

4.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为贵重仪器,按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由主管副校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贵重仪器的采购,必须由单位提出可行性报告,专家组织论证后,交学校审批。

十、附则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在科学技术处。

科学技术处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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