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湘价服[2009]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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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价服【2009】81

湘价服【2009】81

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9〕81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维护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省局对2007年制定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二○○九年六月二日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的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质的中介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和单位,方可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第五条咨询服务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湖南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湖南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湖南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湘价服[2004]140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州物价局:2003年7月,省局印发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与试行收费标准,对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的进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一年来试行情况,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期为两年。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保护I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与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进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下列简称“咨询服务单位”)与委托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操纵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内容包含: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I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操纵等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方可同意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五条咨询服务单位同意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与信誉;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与责任;5、社会经济进展状况。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湘价服(2007)49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湘价服(2007)49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服[2007]49号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各市州物价局: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局对《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4]140号)进行了修订,并适当降低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收费标准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附件一: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的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和单位,方可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第五条咨询服务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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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4]140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州物价局:2003年7月,省局印发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和试行收费标准,对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一年来试行情况,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期为两年。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I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I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五条咨询服务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湘价服(2007)49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湘价服(2007)49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服[2007]49号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各市州物价局: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局对《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4]140号)进行了修订,并适当降低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收费标准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附件一: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的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和单位,方可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第五条咨询服务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湘价服(2007)49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湘价服(2007)49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服[2007]49号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各市州物价局: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局对《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4]140号)进行了修订,并适当降低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收费标准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附件一: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的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和单位,方可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第五条咨询服务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 湘建价协〔 〕 号

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 湘建价协〔 〕 号

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湘建价协〔2016〕25?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9〕81号)取消后,全省各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市场出现了标准不明、恶意竞争等乱象。

为切实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收费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五点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如下意见: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本着“公开透明、规范收费”的原则,根据服务类型、服务内容、深度及质量要求自行制订相应的收费标准,将收费标准张贴在企业醒目位置。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将自行制订的收费标准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进行告知性备案,属市州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应向市州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进行告知性备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需要变更收费标准的,应及时向省造价管理协会重新进行告知性备案。

变更每年不得超过一次。

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可以将企业的收费标准在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发布,接受协会及社会监督。

??三、为方便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制订收费标准,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求,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造价咨询行业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供会员参考(见附件)。

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包括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全过程跟踪审计10个表格,咨询服务项目包含基本工作和可选工作。

省造价协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定期公布咨询费率的变化指数。

四、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造价咨询企业的下列行为列为不良行为:未按规定向协会进行告知性备案的;实际收费在企业收费标准基础上浮动幅度大于20%的。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湘价服(2007)49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湘价服(2007)49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服[2007]49号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各市州物价局: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局对《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4]140号)进行了修订,并适当降低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收费标准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附件一: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的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和单位,方可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第五条咨询服务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206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

206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差额累进计费,计费基础为单位工程造价金额。

单位工程的定义:具有独立设计文件,能独立组织施工,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如:一栋房屋建筑工程可划分为土建工程、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可划分为土建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

【示例】某房屋建筑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总造价为25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为1600万元,安装工程造价360万元,精装修工程造价为540万元。

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为附件3中“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的基本工作。

计算咨询费时应分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共三个单位工程,查询附件9“专业调整系数表”,安装工程调整系数为1.3,精装修工程调整系数为1.2。

咨询费=500×6‰+1100×4.6‰+360×6‰×1.3+(500×6‰+40×4.6‰)×1.2=14.69万元。

附表1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附表2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附表3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附表4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工程结算审核可按4.2、4.3两种计费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选择计费方式,其中4.3的计费方式是按(1)+(2)计算,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附表5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的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附表6: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不含驻场人员收费价格)备注: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

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1,决策阶段: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2,设计阶段:①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81号文收费标准

81号文收费标准

注:1、上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计费方式举例如下:某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工程造价为5000万,计算服务费为:500万元×6‰+ (1000-500)万元×4.5‰+(5000-1000)万元×2.5‰=15.25万元;
2、计费基数以单位工程金额计算;合同包干加签证的项目,包干部分应计入计费基数; 3、工程预、结算以及清单计价复审,除按上表向委托方收取初审基本服务费外,另可在初审核增或核减收费比率的基础上增加20‰; 4、核增或核减收费是按核增额或核减额分别计费; 5、复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的再次审核。初次审核金额以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造价为准; 6、市政、人防、水利、电力、交通工程低于2亿元(含2亿元)的项目,参照本收费标准执行,2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本收费标准的60%执行
4
1.2 算。只提供清单计价的按标准的40%收费。
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签证与索 赔、工程造价纠纷签证
工程造价
8
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咨询
每人每小时
6
4
1.2
承担有关工程造价谈判、调查取证、最终作 出具体工程造价结 论或报告等工作。
50~500元(为完成委托任务发生的差旅、交通费由委托方凭据另付)
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由委托双方根据提供服务的内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45
30
10
工程量清
土建工程
工程造价
7
单编制和 清单计价
安装、二次装饰、仿古、园 林绿化工程
工程造价
8
5 6
3
1.1 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符合标准的工程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附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注:1、上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

计费方式举例如下:某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工程造价为5000万,计算服务费为:
500万元×6‰+(1000-500)万元×4.5‰+(5000-1000)万元×2.5‰=15.25万元;
2、计费基数以单位工程金额计算;合同包干加签证的项目,包干部分应计入计费基数;
3、工程预、结算以及清单计价复审,除按上表向委托方收取初审基本服务费外,另可在初审核增或核减收费比率的基础上增加20‰;
4、核增或核减收费是按核增额或核减额分别计费;
5、复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的再次审核。

初次审核金额以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造价为准。

6、市政、人防、水利、电力、交通工程2亿元及以下的项目,参照本收费标准执行;2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本收费标准的60%执行。

2016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

2016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

四、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造价咨询企业的下列行为列为不良行为:未按规定向协会进行告知性备案的;实际收费在企业收费标准基础上浮动幅度大于20%的。

协会收到投诉并经查实,对认定为不良行为的作出惩戒处理,同时在协会网站公示。

并依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湖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上报中介协予以信用评价降级处理。

五、本意见由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造价咨询行业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6年10月18日附件:造价咨询行业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doc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差额累进计费,计费基础为单位工程造价金额。

单位工程的定义:具有独立设计文件,能独立组织施工,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如:一栋房屋建筑工程可划分为土建工程、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可划分为土建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

【示例】某房屋建筑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总造价为25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为1600万元,安装工程造价360万元,精装修工程造价为540万元。

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为附件3中“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的基本工作。

计算咨询费时应分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共三个单位工程,查询附件9“专业调整系数表”,安装工程调整系数为1.3,精装修工程调整系数为1.2。

咨询费=500×6‰+1100×4.6‰+360×6‰×1.3+(500×6‰+40×4.6‰)×1.2=14.69万元。

3附表1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4附表2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5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6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7工程结算审核可按4.2、4.3两种计费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选择计费方式,其中4.3的计费方式是按(1)+(2)计算,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8附表5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的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9附表6: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不含驻场人员收费价格)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4]140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州物价局:2003年7月,省局印发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和试行收费标准,对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一年来试行情况,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期为两年。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I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I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五条咨询服务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注:1、上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

计费方式举例如下:某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工程造价为5000万,
计算服务费为:500万元*6‰+(1000-500)万元*4.5‰+(5000-1000)万元*2.5‰=15.25万元;
2、计费基数以单位工程金额计算;合同包干加签证的项目,包干部分应计入计费基数;
3、工程预、结算以及清单计价复审,除按上表向委托方收取初审基本服务费外,另可在初审核增或核减收费比率的基础上增加20‰;
4、核增或核减收费是按核增额或核减额分别计费;
5、复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的再次审核。

初次审核金额以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造价为准。

6、市政、人防、水利、电力、交通工程低于2亿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参照本收费标准执行,2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本收费标准的60%执行;。

湘价服〔2009〕81号

湘价服〔2009〕81号

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9〕81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维护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省局对2007年制定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二○○九年六月二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的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质的中介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和单位,方可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第五条咨询服务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收费文件湘价服(2009)81号文

收费文件湘价服(2009)81号文
近期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见附表。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合同中未明
确的,可按不低于基本收费的40%预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第十条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
的全部咨询服务费;非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按终止合同
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由省物
价局统一制定,省物价局将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变化、社会经济发展
状况和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趋势适时调整收费标准。各市州物价局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省定的收
费标准确定具体下浮幅度,但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
芀工程造价
芅2.7蚄2艿1莀0.3
羂。
肂工程概算
编制
莂工程造价
蒀2.8肆1.5袄0.8肁0.3
薀收集资料,根据初步设计图计算或复
核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出具工程概
算书或审核报告。
蒇工程概算
审核
节工程造价
袀1.2
0.80.40.1
土建工程工程造价64.52.51
施工图、预、
结算或标底
编制
收信资料,根据施工图或竣工图以及施
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第十二条咨询服务单位应持收费批准文件及相关资质到当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
格登记手续,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检审。
第十三条咨询服务单位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1、违反规定扩大范围收费的;
2、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或利用费手段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的;3、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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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注:1、上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

计费方式举例如下:某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工程造价为5000万,计算服务费为:500万元×6‰+(1000-500)万元×4.5‰+(5000-1000)万元×2.5‰=15.25万元;
2、计费基数以单位工程金额计算;合同包干加签证的项目,包干部分应计入计费基数;
3、工程预、结算以及清单计价复审,除按上表向委托方收取初审基本服务费外,另可在初审核增或核减收费比率的基础上增加20‰;
4、核增或核减收费是按核增额或核减额分别计费;
5、复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的再次审核。

初次审核金额以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造价为准。

6、市政、人防、水利、电力、交通工程2亿元及以下的项目,参照本收费标准执行; 2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本收费标准的6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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