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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构造_笔记

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构造_笔记

《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构造》读书札记目录一、书籍概述 (3)1. 书籍简介及背景 (4)2. 作者介绍及著作目的 (5)二、数据要素交易的基本概念 (5)1. 数据要素交易的定义 (7)2. 数据要素交易的类型 (8)3. 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概况 (9)三、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问题 (11)1. 法律法规现状 (13)国内法律法规概况 (14)国际法律法规概况 (15)2. 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17)数据权属问题 (18)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问题 (20)交易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21)3. 案例分析 (22)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 (24)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 (25)四、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构造 (27)1. 法律制度构造的原则 (28)公平交易原则 (29)安全可控原则 (30)隐私保护原则 (31)促进数据流通原则 (32)2. 法律制度构造的框架 (34)法律法规体系构建 (35)监管机制设计 (36)争议解决机制 (37)3. 具体措施与建议 (38)完善数据权属法律法规 (40)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41)优化交易流程与监管 (42)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 (44)五、实践应用与案例分析 (45)1. 实践应用概况 (47)企业实践案例 (48)政府部门实践案例 (49)2. 案例中的法律制度应用与效果评估 (50)案例中的法律条款应用 (51)效果评估与反思 (52)六、总结与展望 (54)一、书籍概述《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构造》是一本关于数据要素交易法律制度的专著,旨在深入探讨数据要素交易领域的法律问题。

本书作者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以及理论研究成果的综合梳理,从数据产权、数据流通、数据交易、数据安全等方面对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论述。

本书不仅对学术界和实务界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对于政府、企业和个人在数据要素交易活动中的合规经营和权益保护具有指导意义。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法律服务方案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法律服务方案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法律服务方案一、本所的情况说明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格通”)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1101201130342572。

格通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律师界居于领先地位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为中外资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格通目前是北京市市级行政和事业单位定点法律服务、是东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怀柔区行政和事业单位定点法律服务机构,为多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格通提供深度的商业解决方案,注重为企业设计复杂、灵活、合规的商业交易规则,从而为客户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几年来,格通取得的杰出成绩已经在国内外商界和同行中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和评价。

格通坚守客户利益第一的基本原则,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忠诚是双向的,对客户持续的忠诚意味着客户对格通持续的忠诚,不少客户长期选择格通也见证了我们对这一原则的承诺.我们从不幻想成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但我们却坚持成为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中国处在激变发展的过程,作为一家擅长担任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格通愿为中外资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本所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一)丰富的相关业务领域办案经验.格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雨民律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产权交易、债权转让、从事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是最早从事产权交易法律业务的专家级律师之一,主要经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区12亿元的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协助艾威基金的不良资产投资业务,负责从项目选择到资产购置的整个投资过程,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行业分析、法律分析、价值分析,项目的谈判协商,相关法律文件的制作,资产交割等一系列事宜。

负责为天津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设计与修订完善,负责国家电力、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国有资产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前期法律调查项目,为中节能集团、中国邮政、英大保险、中电财等大型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出具法律意见。

中威正信资产评估警示函 -回复

中威正信资产评估警示函 -回复

中威正信资产评估警示函-回复中威正信资产评估警示函:引发投资者对风险的关注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服务,扮演着连接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桥梁。

然而,中威正信资产评估公司最近发布的警示函引起了广泛关注,使投资者对风险的关注再次高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中威正信资产评估公司的背景。

作为一家知名的资产评估公司,中威正信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然而,最近发布的警示函引发了人们的疑虑。

在警示函中,中威正信提到了一些关于公司的资金流动和财务管理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资产评估的数据存在明显的不一致,以及资金的流动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使得投资者对中威正信的可靠性产生了怀疑。

其次,我们需要分析中威正信资产评估警示函对投资者的影响。

作为投资者,他们依赖于资产评估公司提供的信息来做出投资决策。

然而,如果这些信息不准确或不可信,投资者将无法获得真实的市场情况,从而难以判断风险和机遇。

这可能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决策,进而带来经济损失。

那么,投资者应该如何应对中威正信资产评估警示函带来的不确定性呢?首先,他们应该重新评估自己的投资策略。

他们需要更加谨慎地对待中威正信的评估结果,并结合其他可靠的信息进行判断。

其次,投资者可以考虑寻找其他可靠的资产评估公司,以便获得更准确的市场信息。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加强对金融市场的了解,提高自己的投资能力,以减少风险。

另外,中威正信资产评估警示函的发布也给监管机构敲响了警钟。

作为金融市场的监管者,他们应该加强对资产评估公司的监管,并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规定。

这包括加强对资产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的审查,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及增加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等。

最后,我们需要指出的是,中威正信资产评估警示函的发布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资产评估公司都存在问题。

作为投资者,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利用多样的信息来源来做出决策。

(试行)律师办理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024)

(试行)律师办理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024)

(试行)律师办理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 ,律师正文(试行)律师办理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024)(本指引于2024年3月27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通讯表决通过,试行一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给上海市律师办理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法律业务中尽职调查提供基本操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上海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规则,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是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根据委托人委托事项和预期目的,按照行业认可的专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委托项目、目标资产、标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类型的经济体等调查对象开展审慎、全面、及时的调查与核实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及惯例,进行法律问题分析并向委托人提供相应解决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勤勉、尽责、充分的尽职调查不仅是律师进行法律分析、提供法律服务的必要基础,更是确定律师尽职免责的合理抗辩依据。

第三条根据委托事项和调查内容的不同,律师开展尽职调查,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内外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境内外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银行贷款、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券及其他股权和债权类融资工具等各类经济活动。

上述各类经济活动中的尽职调查具体要求和目的虽各有不同,但其实质均为律师通过多种手段、形式,了解调查对象相关信息、事实的过程。

以此为基础,律师将进一步依据委托事项目的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示针对调查对象的相关法律问题或潜在法律风险、提供合规性意见和建议。

刘洋、珠海华叶国美投资中心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刘洋、珠海华叶国美投资中心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刘洋、珠海华叶国美投资中心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其他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28【案件字号】(2022)粤01民辖终7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梁敏叶建伟马健中【审理法官】梁敏叶建伟马健中【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刘洋;珠海华叶国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朝旭;孙小军【当事人】刘洋珠海华叶国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朝旭孙小军【当事人-个人】刘洋王朝旭孙小军【当事人-公司】珠海华叶国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理律师/律所】邬旭炜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张虎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邬旭炜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张虎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邬旭炜张虎【代理律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洋;珠海华叶国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被告】王朝旭;孙小军【本院观点】本案系王朝旭以侵权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认为刘洋未履行《代持协议》义务,在未经过王朝旭许可的情况下,与原审被告孔小军,私自将王朝旭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孔小军,后孔小军又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前海华业公司。

【权责关键词】撤销侵权被告住所地公司住所地侵权行为地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王朝旭以侵权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认为刘洋未履行《代持协议》义务,在未经过王朝旭许可的情况下,与原审被告孔小军,私自将王朝旭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孔小军,后孔小军又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前海华业公司。

据此,本案系侵权责任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刘洋作为本案被告之一,其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具有管辖权。

综上,原审法院所作裁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成本法转权益法案例

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成本法转权益法案例

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成本法转权益法案例目录1. 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概述 (3)1.1 公司背景 (4)1.2 子公司概述 (5)1.3 出售原因与目的 (6)2. 成本法与权益法会计处理比较 (7)2.1 成本法的会计原理 (8)2.2 权益法的会计原理 (9)2.3 两种方法的差异与选择依据 (10)3. 出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流程 (12)3.1 准备阶段 (12)3.1.1 评估与定价 (14)3.1.2 合同谈判与签订 (15)3.2 执行阶段 (16)3.2.1 手续办理与交割 (18)3.2.2 会计账务处理 (18)3.3 后续阶段 (19)3.3.1 财务报告与披露 (20)3.3.2 法律与合规事宜 (21)4. 案例分析 (22)4.1 案例背景 (23)4.1.1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5)4.1.2 子公司财务状况 (26)4.2 出售决策与过程 (27)4.2.1 出售时机与策略 (28)4.2.2 交易要素与执行 (29)4.3 会计处理与政策选择 (31)4.3.1 成本法会计处理 (32)4.3.2 权益法会计处理 (33)4.4 出售后影响与评估 (35)4.4.1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6)4.4.2 对子公司的影响 (37)4.4.3 对股东的影响 (38)5. 案例实证研究 (39)5.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41)5.2 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 (42)5.3 案例分析结果 (43)5.3.1 会计处理分析 (44)5.3.2 财务影响分析 (46)5.3.3 市场反应分析 (47)6. 结论与建议 (48)6.1 案例总结 (49)6.2 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建议 (50)6.3 对市场参与者的建议 (52)6.4 未来研究方向与展望 (53)1. 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概述在当前的商业环境中,许多上市公司通过出售子公司来实现业务调整和优化。

这种策略可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风险并为股东创造价值。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保密协议2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保密协议2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保密协议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保密协议21. 引言本文档是就上市公司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中介机构之间的保密协议。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中介机构起着重要的作用,涉及大量的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

为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各中介机构需签署本协议并严格遵守其中的条款和规定。

2. 目的本保密协议的目的是确保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敏感信息能够得到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维护参与方之间的权益和利益平衡。

3. 定义上市公司:指拟进行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

中介机构:指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担任顾问、评估师、律师、会计师等角色的机构。

敏感信息:指与资产重组相关的商业机密、财务数据、市场情报等信息。

保密期限:指信息保密的限定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协商确定。

4. 保密条款4.1 信息的保密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应对对方所掌握的属于对方的敏感信息予以绝对保密。

2. 任何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敏感信息,应以明确标记为“保密”或其他类似标识,并书面确认提供敏感信息的时间、方式和内容。

3. 中介机构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敏感信息披露给第三方,除非经过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保密责任1. 中介机构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确保对方提供的敏感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 中介机构应对其员工、合作伙伴及委托的第三方保持与本协议相一致的保密义务,并确保接受敏感信息的人员明确其保密义务。

3. 中介机构承诺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向员工进行保密培训,确保其员工充分理解并遵守本协议的保密要求。

4.3 信息的使用1. 中介机构仅可将对方提供的敏感信息用于履行其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除非经过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中介机构可将敏感信息提供給其直接关系到资产重组的合作伙伴,但需要确保合作伙伴同样遵守本协议的保密要求。

2018智能投顾白皮书

2018智能投顾白皮书

智能投顾,是IT科技和金融领域相结合的前沿应用领域。

它能够基于对投资者的精准画像,通过将现代金融理论融入人工智能算法,从而为投资者提供基于多元化资产的个性化、智能化、自动化和高速化的投资服务。

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首家智能投顾公司Betterment于当年成立,随后Wealthfront,Personal Capital,Future Advisor,Motif Investing等创新型公司相继成立。

目前, 先锋集团(VanguardGroup)推出了VPAS,嘉信理财推出了SIP,富达基金推出了Fidelity Go,美林证券推出了Merrill Edge,摩根士丹利推出了Access Investing,“华尔街之狼- Kensho”推出了Warren。

智能投顾作为金融科技(FinTech)应用的最前沿领域,正席卷美国传统金融界。

发源于美国的智能投顾科技理论和技术西行东渐,我国智能投顾于2015年开始起步,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

招商银行推出了“摩羯智投”,工商银行推出了“AI投”,中国银行推出了“中银慧投”,平安银行推出了“平安智投”,兴业银行推出了“兴业智投”,广发证券推出了“贝塔牛”,平安证券推出了“AI慧炒股”,长江证券推出了“阿凡达”,京东集团推出了“京东智投”,羽时金融推出了“AI股”和“AI投顾”。

代表IT最新最前沿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融入了金融行业后,有力地推进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变革,有力地践行了普惠金融的理念。

虽然国内智能投顾的发展势头兴旺,但是商业模式不清晰,行业内鱼龙混杂,很多打着智能投顾概念的传统公司混杂其中,让人难以明辨。

什么是智能投顾?智能投顾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如何?国内智能投顾业务的发展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作为新生事物,智能投顾的IT技术路线,智能投顾的商业模式,智能投顾的风险控制,智能投顾业务的国内外监管政策比较,如何界定智能投顾公司的业务边界,采用哪些方向的标准评价智能投顾公司,智能投顾未来的发展趋势,针对这些大家关心的焦点问题,《2018智能投顾行业白皮书》希望能为大家作出一些抛砖引玉的探讨。

资产管理行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梳理

资产管理行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梳理

资产管理行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梳理2014-04-25王海薇投融资业务前言近日,“信托100网站”受到央行调查曝光,运营该网站的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自身发布的声明及其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也在业内引起争议。

“合格投资者”问题再度引起大众关注。

事实上,无论是今年年初的107号文[1]、上海银监局发布的沪银监通[2014]3号文[2]还是银监会在上个周末发布的银监办发[2014]99号文[3],都强调了“坚持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人不得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大众及媒体的眼光往往集中在信托行业的拼凑购买问题。

事实上,在大资管行业相互竞争、相互合作的大背景下,各类资管产品的均有投资准入门槛。

然而,现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中,针对不同资管产品,存在多处对合格投资者的定义,这些定义在立法逻辑上是否保持了内部一致性?是否存在冲突的地方?其合理性如何?这些标准属于法律强制性规范还是行业自律性规范?本文拟进行一些梳理、比较并提出部分思考问题。

注:[1]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2]指《上海银监局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中资银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3]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各类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标准商通的经营范围,其具备和客户就委托购买信托事宜签订隐名代理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究竟“信托100”的行为属于合法的隐名代理还是监管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的非法拼凑?信托100网站是否能在“普惠金融创业梦想”的旗帜下无视合格投资者制度安排,而一味强调普通老百姓也有机会平等分享信托等投资机会?4.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证明标准是什么?从监管精神来看,国务院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均要求资产管理机构本着“认识你的客户”原则对投资者资产状况、投资能力进行尽职调查,然而大部分法规并未给出判断一家机构委托人是否具备投资能力的具体标准。

中云资产与君合律所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中云资产与君合律所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中云资产与君合律所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安全的投资环境及确保资金安全是选择理财产品时的首要考量。

为了进一步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中云资产与君合律师事务所在中云资产上海金茂大厦总部举行签约仪式,双方正式确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君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9年,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自其成立以来,君合即致力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其在中国律师业重建和发展过程中的先锋作用为业内所共知。

历经二十几年的发展,君合现已成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许多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曾先后荣获国内外法律界顶级奖项20余项:- “2012 - 2015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 “钱伯斯中国杰出律所大奖”- “亚洲法律杂志(ALB)2016年度最佳雇主(Employer of Choice 2016)”中云资产总裁刘一澎先生会议上,中云资产总裁刘一澎先生表示,君合律师事务所在金融安全领域的高规格要求与中云资产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中云8C·风控体系”要求高度契合。

这次与君合的战略合作,有利于全方位保护中云投资的项目安全、保障每一位投资者利益,他表示对双方的这次合作充满期待。

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凌云先生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凌云律师也对中云资产专注企业家阶层财富管理服务,并建立业内独创的资产安全保障体系——“中云8C·风控体系”的做法大为认可。

何凌云先生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硕士生,曾荣获"Harlan Fiske Stone Scholar"荣誉称号。

他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连续多年被权威机构"Chambers Asia"评为"争议解决领域杰出律师"、ALB2016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

何律师在业内具有16年多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精通民商事诉讼和仲裁、公司企业合规调查、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外商投资领域等各类公司法律业务。

融资性贸易案例分析及启示

融资性贸易案例分析及启示

国务院国资委“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及其防控课题组”融资性贸易案例分析及启示Array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 20160830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无讼网络科技创始人 蒋勇律师2015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成⽴立“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及其防控课题组”,郭祥⽟玉局⻓长亲⾃自担任课题组组⻓长,肖福泉副局⻓长担任副组⻓长。

委托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开展课题研究。

课题组通过⼲⼴广泛调研,于同年12⽉月完成研究报告并顺利通过验收。

在此,谨代表天同所向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给予的信任和指导致谢!蒋勇律师系该研究课题主要参与者之⼀一,很荣幸受邀在本次国资委法治讲堂简要分享课题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裨益!⽆无讼法律⼤大数据:融资性贸易案件实时监控融资性贸易案例分析及启示模式及风险定义启示法律问题融资性贸易的定义及辨析贸易融资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帐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实现短期融资或信用增持目的,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

融资贸易贸易货权、应收账款可利用的元素美女?火眼金睛白骨精?正常异化融资性贸易的模式、案例及风险应对托盘贸易委托采购循环贸易质押监管仓储保管保兑仓保理托盘贸易卖方托盘方买方保 证 金(全款)实际发货买卖合同买卖合同NO.1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银行余 款保 证 金承 兑 汇 票承 兑 汇 票案例热带厂某国企贸易商保证金(全款)实际发货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银行余款保证金承兑汇票承兑汇票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风险点应对策略委托采购NO.2卖方受托方买方(委托方)保证金(全款)实际发货买卖合同代理采购合同银行余款保证金承兑汇票承兑汇票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案例友发某国企贸易商保证金(全款)实际发货买卖合同代理采购合同余款承兑汇票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风险点应对策略货款•融资方一定是低卖高买 •无实际货物流转循环贸易NO.3出资方融资方买卖合同交货(收货证明)过桥方货 款买卖合同交 货(收货证明)交 货(收货证明)买卖合同货 款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借 款还 款案例货款宁波 某国企某民企买卖合同交货(收货证明)舟山 某国企货 款买卖合同交 货(收货证明)交 货(收货证明)买卖合同货 款借 款还 款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风险点应对策略银行融资方借贷合同质押 监管合同质押监管NO.4监管方仓库方仓储 合同仓库租赁合同质物交付贷款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案例•第一次诉讼某银行松原质押 监管 合同某仓库仓储 合同仓库租赁合同质物交付某国有仓储企业借贷合同贷款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风险点应对策略买方卖方保管方仓库方仓库租赁合同•钢贸危机 •重复开仓单仓储保管NO.5仓储 保管 合同仓储 保管 合同交付买卖合同货款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案例买方卖方保管方常熟仓库仓库租赁合同仓储 保管 合同仓储保管 合同(重复质押)交付买卖合同货款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风险点应对策略•买卖合同关系 •融资合同关系保兑仓NO.6银行卖方发货指令2发货指令1银 行 承 兑 汇 票回购条款/差额担保买卖合同发 货 1发 货 2……买方承兑协议保证金提货申请1再存保证金+提货申请2…保兑仓协议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某银行湘桂保证金糖厂案例银行承兑汇票三方合作协议退货款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风险点应对策略银行卖方保理合同(转让应收账款)买方承诺付款保理融资款保理NO.7货物买卖合同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通知债权转让某银行翔盛沈焦案例X 保理合同(转让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款货物买卖合同出资方融资方其他方资金流向法律关系通知债权转让风险点应对策略融资性贸易常见法律问题融资性贸易纠纷法律问题合同性质不明1•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司法态度的变化实质法律关系?表面法律关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解散公告

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解散公告

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解散公告【中山律师事务所解散公告】一、解散背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提升服务质量,经过深入的讨论和决策,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决定自即日起解散。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积累,律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声誉,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律所解散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基于对市场需求和内部管理的全面评估。

二、解散原因1. 市场变化:近年来,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客户需求也日趋多元化。

面对这一趋势,中天成律师事务所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以保持竞争力和创新力。

经过综合考虑,我们认为解散律所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式。

2. 服务质量提升:中天成律师事务所一直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然而,在面对不断增长的业务和复杂的案件时,我们意识到需要进行内部的改革和调整,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律所解散将为我们提供重新组织和提升服务能力的机会。

3. 人员管理: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人才是我们最重要的资产。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包括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等,一些优秀的合伙人和律师决定离开律所,这对律所的运营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解散律所可以为这些合伙人和律师提供更广阔的平台,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展和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三、解散后事务处理1. 对客户的承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坚决保证解散过程中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我们将尽一切努力确保客户的案件能够平稳过渡,并会与客户协商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

我们将妥善保管和处理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2. 合作伙伴选择:解散律所后,中天成律师事务所将与一些优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并推荐合适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继续的法律服务。

我们将保持与这些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合作关系,以确保客户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3. 资产处理:关于律所的资产和负债,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和公正的处理。

我们将尽力确保员工权益的最大化,并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和合作。

四、总结和回顾中天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王勇峰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勇峰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勇峰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其他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29【案件字号】(2021)京02民终842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曹雪屠育侯晨阳【审理法官】曹雪屠育侯晨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某某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当事人】王某某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振儒山西德宪律师事务所;方宇北京市大洋律师事务所;李杰北京市大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振儒方宇李杰【代理律所】山西德宪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6319元,由王某某峰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3 21:42:15王勇峰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02民终8427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峰。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振儒,山西德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黄锦辉,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宇,北京市大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赵继平,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列二被上诉人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杰,北京市大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王某某峰因与被上诉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6民初236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万法通法律实务培训

万法通法律实务培训

万法通法律实务(shí wù)培训—站立(zhàn lì)于巨人之肩法律实务培训(péixùn)是万法通整合自身优势资源,邀请业内百余名拥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律师和法务对不同职业领域中工作技能和工作知识的深度总结,是法律人短期提高自身之首选。

一、招生(zhāo shēng)对象:实习律师、执业律师、律师助理、企业(qǐyè)法务人员,知识产权人员立志成为优秀律师的法学高校在读学生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中法律爱好者二、法律实务培训内容(根据学员的从业类别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三、培训(péixùn)时间面授(miàn shòu)时间:周六、周日(zhōu rì) 上午:9:00-12:00下午(xiàwǔ):14:00-17:00四、培训(péixùn)形式:1. 在北京或能够来北京的同学欢迎到建国门国际大厦学习,课堂内互动、师生间面对面交流。

2. 不能来课堂现场的同学,通过个人电脑网络接入,进入在线培训系统即可同步参加,远程互动、交流(报名前可要求体验在线培训系统)。

3. 课后一个月内,所有课程的录像将放在万法通法务培训网络平台上,供学员反复收听,时间为一年。

4. 学员可参加每周六举办的法律研讨会(在线或现场参加),时间为一年。

五、培训费用:人民币4800元(含教材费),学生凭学生证优惠500元,万法通老学员优惠500元。

六、增值服务对正在找工作的学员,万法通协助修改简历并提供律师所模拟面试一次。

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学员,由万法通法律(fǎlǜ)猎头部推荐工作。

七、结业证书法律实务(shí wù)证书九、咨询报名(bào míng)热线:张亚楠:159********E-mail:aisa.zhang@十、部分(bù fen)授课(shòukè)师资高忠智万法通高级培训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美国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法学硕士。

应用系统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应用系统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应用系统数据安全解决方案目录1. 应用系统数据安全概述 (2)2. 安全挑战与风险分析 (3)3. 数据安全策略与框架 (4)4. 数据分类与敏感度评估 (6)5. 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 (7)6. 数据加密技术的应用 (8)7. 数据备份与恢复政策 (10)8. 安全审计与监控机制 (11)9. 数据丢失防护技术 (13)10. 应用系统网络安全分析 (14)11. 数据安全教育与意识提升 (16)12. 系统安全评估方法与工具 (17)13. 应急响应计划与数据恢复流程 (20)14. 第三方安全服务与合规性评估 (21)15. 数据法规与隐私保护措施 (23)16. 系统级安全加固与漏洞管理 (24)17. 接口与外部数据交换安全 (26)18. 异常检测与告警系统 (27)19. 全球化数据保护和跨境数据流动政策 (29)20. 敏感数据使用与处理中的隐私保护 (31)21. 数据主权与数据本地化要求 (32)22. 数据安全生命周期管理 (33)23. 行业特定数据安全指南与案例研究 (34)24. 未来趋势与技术创新对数据安全的影响 (36)25. 数据安全白皮书及技术支持文档 (38)26. 课程与教育资源参考 (41)1. 应用系统数据安全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用系统数据安全已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数据安全涉及到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等多个方面,是保障企业业务连续运行、维护企业声誉和资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在当前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事件频发的背景下,构建一个健全的应用系统数据安全解决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重要性说明:数据安全不仅关乎企业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安全,也涉及企业合规性问题。

在日益严格的法规要求和不断变化的网络威胁环境下,企业必须提高数据安全意识,全面加强应用系统数据安全防护措施。

本方案旨在为企业在应用系统数据安全方面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建议。

数据安全的定义与重要性:简要介绍数据安全的基本概念,强调数据安全对企业的重要性,包括对企业资产保护、业务连续性、法规合规等方面的意义。

2023年法律服务行业市场突围建议及需求分析报告

2023年法律服务行业市场突围建议及需求分析报告

法律服务行业市场突围建议及需求分析报告目录绪论 (4)一、法律服务行业政策背景 (4)(一)、政策将会持续利好法律服务行业发展 (4)(二)、 法律服务行业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5)(三)、法律服务行业一级市场火热,国内专利不断攀升 (5)(四)、宏观经济背景下法律服务行业的定位 (6)二、2023-2028年宏观政策背景下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 (6)(一)、2022年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分析 (6)(二)、国际形势对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7)(三)、法律服务业经济结构分析 (8)三、法律服务企业战略选择 (9)(一)、法律服务行业SWOT分析 (9)(二)、法律服务企业战略确定 (10)(三)、法律服务行业PEST分析 (11)1、政策因素 (11)2、经济因素 (11)3、社会因素 (12)4、技术因素 (12)四、法律服务行业财务状况分析 (13)(二)、现金流对法律服务业的影响 (15)五、2023-2028年法律服务业市场运行趋势及存在问题分析 (15)(一)、2023-2028年法律服务业市场运行动态分析 (15)(二)、现阶段法律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16)(三)、现阶段法律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16)(四)、规范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18)六、法律服务企业战略实施要点 (18)(一)、打造自主品牌 (18)(二)、重塑企业价值链 (19)1、规范研发设计流程 (19)2、优化生产制造 (19)(三)、重视市场营销 (20)(四)、整合线上线下平台 (22)(五)、宏观环境下法律服务行业的定位 (22)(六)、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趋势 (22)七、宏观经济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 (23)(一)、法律服务行业线性决策机制分析 (24)(二)、法律服务行业竞争与行业壁垒分析 (25)(三)、法律服务行业库存管理波动分析 (25)八、“疫情”对法律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影响及对策 (25)(一)、国内有关政府机构对法律服务业的建议 (26)(二)、关于法律服务产业上下游产业合作的建议 (26)(三)、突破法律服务企业疫情的策略 (27)九、法律服务行业多元化趋势 (27)(一)、宏观机制升级 (27)(二)、服务模式多元化 (28)(三)、新的价格战将不可避免 (28)(四)、社会化特征增强 (28)(五)、信息化实施力度加大 (28)(六)、生态化建设进一步开放 (29)1、内生发展闭环,对外输出价值 (29)2、开放平台,共建生态 (29)(七)、呈现集群化分布 (30)(八)、各信息化厂商推动法律服务发展 (30)(九)、政府采购政策加码 (31)(十)、个性化定制受宠 (31)(十一)、品牌不断强化 (31)(十二)、互联网已经成为标配“风生水起“ (32)(十三)、一体式服务为发展趋势 (32)(十四)、政策手段的奖惩力度加大 (32)绪论本文主要分析了法律服务行业公司在未来五年(2023-2028)中的市场突破份额,并提供了指导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一、君合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二、君合律师事务所擅长的业务领域及典型案例三、君合律师事务所主要律师介绍第一部分君合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自创立以来,君合一直严格遵守国际公认的律师执业规则,并坚持以建立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为目标,力求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率、多方位的法律服务。

中国律师行业的探索者君合敢为人先,以发展高水准的中国律师业为己任,经过十多年卓有成效的努力和探索,现已具备相当的规模并形成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的格局。

君合的合作精神、敬业精神、业务素质、管理模式、以及显著的工作业绩,确保了在中国律师界的领先地位。

君合先后多次被中国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之一,也多次为当地司法局如北京市司法局、上海市司法局等授予君合分支机构为当地先进集体、文明律师事务所等。

此外,君合在国际上也享誉盛名,数次被国际知名的法律杂志评为中国排名最高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1991司法部授予以君合为首的全国十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1996君合作为全国律师事务所的唯一代表,获得司法部、人事部授予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的称号。

1996-1997多国律师组织MULTILAW、LE某MUNDI经反复挑选,接纳君合作为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唯一成员。

1998司法部授予以君合为首的全国二十家律师事务所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1999-2000《THEASIAPACIFICLEAGAL500》(“亚太法律500强”),将君合选为公司业务及商业业务的两家最佳事务所之一,并将君合推荐为银行业务、融资及资本市场、项目融资与基本建设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最佳律师事务所之一。

该杂志1998年-1999年亦将君合列为中国最佳律师事务所之一。

22000《AianLaw》杂志评选君合为“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

200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推荐君合为最佳律师事务所。

2000-2001《CHAMBERSGLOBAL》(“国际最佳律师”)将君合评为公司业务、收购及兼并业务的中国顶尖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亦将君合列为项目融资领域的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

关于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

关于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

财政部国有资产金基础管理司、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关于印发《关于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试点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管函字[1999]66号1999年12月15日)吉林、山西、厦门、新疆、河北、河南、北京、海南、大连、上海、四川、湖南、贵州、山东省(区、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司法厅(局):为了贯彻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管字[1999]264号),促进各地对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我们制定了《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试点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指导意见认真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财政部、司法部核准后实施。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关于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试点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为了贯彻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管字[1999]264号),促进各地对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的基本原则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应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执业规范,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法规的解释应当符合立法的宗旨、精神和目的,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应提请有权机关予以解释。

二、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的培训与审核(一)国有企业进行产权界定、产权交易需要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或审批的,为此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应经过财政部、司法部产权法律事务培训并通过审核。

(二)进行试点的省(区、市)司法厅、局,应商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律师业发展状况,初步审定5--10家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名单报司法部、财政部审核:1.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在两年以上;2.具备10名以上律师,且能选派3名以上律师参加培训;3.具备良好执业声誉,在以往两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4.最近两年内,承办国有资产法律事务5件以上;5.各地应根据上述条件于2000年1月10日前向司法部、财政部报送拟推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律师名册、省、区、市司法厅、局出具的未受处罚的证明以及所承办的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所的简介等材料各一式两份。

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8【案件字号】(2020)浙行终153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玉岳唐维琳楼缙东【审理法官】王玉岳唐维琳楼缙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公司】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卢俊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俊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俊【代理律所】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被告】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复议事项之间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管辖复议机关质证新证据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央中汇盈(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复议事项之间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经查,浙江省临海市××街道××路××号原系浙江昕昕建设有限公司房产所在地,宗地号为临海市××街道××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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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资产与君合律师事务强强联手,为资产安全保驾护航
只有加强对所有投资项目的法律审查,确保所有推介材料的真实可靠性,才能保障投资者每一笔资金安全。

4月28日,中云资产和君合律师事务所的签约仪式在中云资产上海金茂大厦总部举行。

中云资产总裁刘一澎先生和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凌云先生作为双方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双方正式确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君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9年4月15日,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自其成立以来,君合即致力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其在中国律师业重建和发展过程中的先锋作用为业内所共知。

历经二十几年的发展,君合现已成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许多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曾先后荣获“2012 - 2015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钱伯斯中国杰出律所大奖”、“亚洲法律杂志(ALB)2016年度最佳雇主(Employer of Choice 2016)”等国内外法律界顶级奖项20余项。

中云资产总裁刘一澎先生
中云资产总裁刘一澎先生表示,君合律师事务所在金融安全领域的高规格要求与中云资产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中云8C·风控体系”要求高度契合。

这次与君合的战略合作,有利于全方位保护中云投资的项目安全、保障每一位投资者利益。

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凌云先生
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凌云律师也对中云资产专注企业家阶层财富管理服务,并建立业内独创的资产安全保障体系——“中云8C·风控体系”的做法大为认可。

何凌云先生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硕士生,曾荣获"Harlan Fiske Stone
Scholar"荣誉称号。

他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连续多年被权威机构"Chambers Asia"评为"争议解决领域杰出律师"、ALB2016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

何律师在业内具有16年多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精通民商事诉讼和仲裁、公司企业合规调查、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外商投资领域等各类公司法律业务。

此次签约合作,君合律师事务所将为中云资产提供全程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中云风控部门对项目方进行尽职调查、项目风控监察及项目合同合规审查等工作,以降低项目风险、提高中云资产项目安全性,保障每一位投资者的财富安全。

中云资产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中国企业家阶层,以完美的风控为企业家打造最安全的产品;以合规的法律文件保护企业家的权益;以全面的业务结构为企业家提供财富管理服务;以专业的团队为企业家定制资产配置计划,充分保障了投资者财产安全并获得稳定收益,成就三年来所有产品的完美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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