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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
本章重点提示:宪法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试中题目并不多,一般不会超过3分,以判断和选择占多数。
第一节宪法概述
判断、选择题:
1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2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3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4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5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6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
判断、选择题:
1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2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3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4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5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6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多选、简答、论述题: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
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2、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对敌人专政的结合。
第三节我国的选举制度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 选举权的普遍性
2 选举权的平等性
3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4 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5 差额选举原则
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
判断、选择题:
1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2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4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
第五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我国国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它是一般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的基础和原则。
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与自由,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的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1 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 2 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3 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4 公民的权利、义务的统一性
第六节国家机构的概念
1
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决定的。
国家机构最本质特征:1国家机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国家机构是由统治阶级中最优秀的代表人物所组成的 3国家
机构是一种国家组织,具有特殊的强制力 4国家机构是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 5国家
机构是历史范畴。
第二章刑法(重点)
《刑法》这一章非常重要,在考试中除了单选、多选和判断外,每年在简答和论述之间也必然会有一题,本章在考试中一般不低于10分。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
选择、判断:
1我国刑法的任务:惩罚与保护2个方面。
2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型相适应原则(罪行相当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4刑法的轻重应该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5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规定在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
狭义的仅指刑法典。
6现行的是199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刑法效力(又称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8属地,属人,保护,普遍管辖原则4种。
即: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在一定范围内用普遍管辖原则的结合型形式管辖原则
9拟制领土包括: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
10我国刑法时间效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一罪不二罚”
多选、简论
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哪五种情况:
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2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刑法
3当时的刑法与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但按新刑法规定已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应当追诉,适用新刑法。、
4当时的刑法与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依新刑法关于时效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当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新刑法处罚比较轻的,适用新刑法。
5新刑法生效前,依照当时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第二节犯罪及其构成要件
选、判
1、犯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
2、
3、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4、犯罪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5、犯罪的客体不同于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或指向的具体人或物。
6、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行为对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侵害是客观外在事实的特征。
7、客观要件包括: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客观要件又分为2类:分为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
危害的行为和危害的因果关系是必要要件。危害结果则是选择要件。
8、犯罪作为:犯罪人积极实施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犯罪不作为:犯罪人消极的不实施有义务实施的行为,以致造成危害结果的犯罪形式。
9
10、四种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理解加熟练判断)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
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
3)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4)从宽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1、未成年人犯罪,从宽不适合死刑。
12、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原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及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罚。
13、犯罪主观要件:犯罪主体对其实施危害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有的故意或过失的心态。
14、犯罪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15、犯罪目的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间接故意与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
16、犯罪的动机以情结严重、情节恶劣为要件的犯罪中影响定罪,同时动机也说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从而影响量刑。
17、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包括: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即违法性错误)
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有:客体、对象、行为、因果关系认识的错误,大多数情况下影响行为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