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业务知识汇总

合集下载

人民警察考试公安业务知识重点

人民警察考试公安业务知识重点

警察的产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2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协调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3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4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人民警察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公安机关的工作宗旨。

党和国家对公安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政策的指导。

党的公安政策指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从事工作的基本方向、基本要求和基本做法。

正确贯彻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应注意的问题:1、要在惩办的前提下宽大2、争取多数从宽3、当宽则宽,当严则严4、要善于从宏观上运用政策的威力。

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应注意的问题:1、注意特定适用范围2、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惩办和宽大相结合政策的出发点是:惩办少数、改造多数、讲究策略、区别对待。

如何提高人民警察队伍拒腐防变能力:1、落实廉政政策责任制2、注重廉洁自律教育3、强化监督查处力度。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约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法。

一切为了群众,这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

一切依靠群众,这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指我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都必须遵循的共同指导原则。

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和广大群众想结合。

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2、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3、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尤其不能离开群众的人民支持4、处理好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5、公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公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强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或者履行某种义务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公安业务知识汇总

公安业务知识汇总

公安业务知识汇总————————————————————————————————作者:————————————————————————————————日期:ﻩ第一章宪法本章重点提示:宪法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试中题目并不多,一般不会超过3分,以判断和选择占多数。

第一节宪法概述判断、选择题: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判断、选择题: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 此文转贴于我的学习网] 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多选、简答、论述题: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敌人专政的结合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判断、选择题: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第二章刑法(重点)《刑法》这一章非常重要,在考试中除了单选、多选和判断外,每年在简答和论述之间也必然会有一题,本章在考试中一般不低于10分。

公安业务理论知识总结(一)重点

公安业务理论知识总结(一)重点

公安业务理论知识---公安学基础理论1、警察的本质:世界各国警察本质都是相同的,即都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用以维护和巩固其阶级统治,实现其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

2、警察的基本职能:政治镇压职能(强烈的阶级性、鲜明的政治性)与社会管理职能(广泛的社会性)。

3、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政治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4、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1)、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镇压、制裁、控制和改造,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人民的权利。

(2)、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公安机关服从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和卫士。

依靠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人民的治安积极性,正确处理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5、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限:(1)、行政强制措施权;(2)、行政处罚权;(3)、人身强制权;(4)、盘问检查权;(5)、使用武器、警械权;(6)、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权和搜查权;(7)、优先权;(8)、约束全和强制监护权;(9)、交通管制权;(10)、技术侦查权;(11)、现场管制权。

7、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面试公安业务知识题库

面试公安业务知识题库

面试公安业务知识题库一、刑事侦查1. 刑事侦查的定义刑事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查、收集和固定,为刑事案件的迅速破案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的工作过程。

2. 刑事侦查的主要内容•对案件的初步侦查•侦查活动的组织和指挥•侦查取证•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和讯问•侦查工作的记录和报告•对案件的终结侦查3. 侦查取证的方法•实地勘察•调查访问•抽取样品•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书证证据•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物证、视听资料等4. 刑事侦查中的常见问题•证据的固定是否准确•刑讯逼供问题•侦查中的隐蔽摄像等技术手段合法性问题•侦查过程中的信息保密问题•侦查权限的合法行使问题二、治安管理1. 治安管理的定义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采取一定的措施,保障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2. 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社会面治安管理•治安防控工作•治安巡逻•保卫活动3. 治安管理中的常见问题•治安巡逻的频率和范围是否合理•社会面治安管理是否得当•治安防控工作的有效性•治安事件的及时处置能力•治安管理中的侵权问题三、交通管理1. 交通管理的定义交通管理是指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运输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工作。

2. 交通管理的主要内容•交通规则的制定和宣传•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3. 交通管理中的常见问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认定•驾驶人资格的审核和管理•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能力和公正性•交通设施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四、消防安全1. 消防安全的定义消防安全是指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对火灾和其他突发火灾事故进行预防和扑灭的工作。

2. 消防安全的主要内容•消防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火灾事故的救援和处置•消防宣传和教育3. 消防安全中的常见问题•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火灾隐患排查的覆盖率和准确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消防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消防安全意识的普及程度五、边防管理1. 边防管理的定义边防管理是指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对边境地区进行治安、出入境管理和边境地区、边境线的维护工作。

公安业务知识

公安业务知识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2,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军队保卫部门受理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监狱受理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3,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具有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具有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专门人民法院主要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

5,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6,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的回避由本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7,法定证据的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8,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公检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暂时强行加以限制或剥夺的方法和手段。

它包括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9,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0,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或者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安业务知识

公安业务知识

公安业务知识公安是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公安人员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重要任务。

掌握一定的公安业务知识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公安业务知识,帮助大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是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也是公安工作的基础。

公安机关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行使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的职责。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我们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保护社会安全的法律保障。

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突发事件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常见的如火灾、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

了解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可以提高我们在重大事故和灾难中的自救能力和互助能力。

比如,在火灾中要迅速报警、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在地震中要寻找安全角落、保持冷静等。

三、犯罪常识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打击犯罪,了解犯罪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常见的犯罪形式包括盗窃、抢劫、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

通过了解这些犯罪手段和特点,我们可以加强自身的财产安全保护,提高辨别和防范犯罪的能力。

四、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是公安机关每年需要处理的一大类案件,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对于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了解交通法规,掌握正确的交通标识和手势信号的含义,学会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头盔等是保证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

五、个人安全防范知识个人安全防范是每个人应该重视的问题。

掌握一些个人安全防范知识,如何防止盗窃、绑架、诈骗等,可以有效地增加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网络安全知识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掌握一些网络安全知识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防范网络诈骗等至关重要。

了解网络常见的攻击手段,学会正确使用网络工具,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

公安法律业务应知应会150题

公安法律业务应知应会150题

公安法律业务应知应会150题1.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什么?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 公安机关可以对哪些行为进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行政拘留,如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等。

3. 公安机关可以对哪些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可以对严重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拘留,如抢劫、杀人等。

4. 如何申请个人身份证件?个人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个人身份证件的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信息。

5. 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责是什么?公安机关负责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和维护,包括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维修等。

6. 公安机关可以对哪些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如违法停车、非法经营等。

7. 公安机关如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包括加强巡逻防控、加强社会面巡查、加强技术防范等措施。

8. 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工作中负责破案侦查、收集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等。

9. 如何举报制造、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10. 公安机关可以对哪些网络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可以对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理。

......150. 公安机关在涉外警务中的职责是什么?公安机关在涉外警务中负责处理涉及外国人、外国公司或外国机构的相关事务,维护国际友好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公安法律业务的一些题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了解更多细节,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文献或咨询专业人士。

公安业务知识

公安业务知识

公安业务知识一.宪法1.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一系列的根本制度集中全面的反映了一个国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2. 宪法的特征:---宪法规定的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宪法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全面性的特点.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修改和制定比普通的法律更严格---宪法有着突出的政治特性3. 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利制约原则4. 我过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是最大多数的人的民主---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在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内部,建立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6.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爱国统一战线7.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利---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由代表大会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8. 现代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我国是单一制统一的多民族国家9. 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政党制度10.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11. 国家机构的特点:---阶级性---历史性---强制性---组织性12. 我国的国家机构可分为: 国家权利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主要权利:(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利(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的权利(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权(4)对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5)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权(6)其他权利14.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权利和只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15.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诉愿权(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3)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国家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文化自由(4)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障婚姻家庭以及母亲,儿童和老人,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障华侨的正当权利16.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国家,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二.刑法1.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相适应原则2. 关于刑法溯及问题,我国采取从轻兼从旧原则3.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公安业务知识

公安业务知识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一、警察的起源与发展(一)警察的起源1、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这一概念表明了两层意思:一是指出了警察的性质,即武装性质,国家治安行政力量;二是指出了警察的任务,即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

世界各国都拥有自己的警察力量。

有的国家甚至不设军队,但都设置警察机构和专职警察力量。

2、警察的起源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

原始社会没有警察,警察也不会伴随着人类永远生存下去。

(经济上公有、政治上选举,禅让)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警察产生的条件是:1.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2.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3.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_____________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4.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二)发展POLICE,源于希腊语POLITICIAN。

COP早期是歧视语,它来源于COPPER,指铜钮扣,后来就变成COP,人们习惯叫警察COP.“条子”,从台湾传过来的。

是台语中的叫法。

“差佬”或“阿sir”,广东话讲“警察”不太顺口。

“公安”:维护公共治安、公共安全。

世界上叫公安的只有中国大陆。

香港,澳门,台湾都不叫公安,叫警察。

1、萌芽时期的警察过渡时间:氏族公社-奴隶制国家功能:不脱离生产-独立武装力量同时伴生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2、古代警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与官吏,称为古代警察。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也没有专职的警察队伍,警察的职能是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官吏分别掌管的。

这种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与官吏,称为古代警察。

古代警察的特点:(1)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2)古代警察行使职权在法律上极不严格,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

(3)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公安业务知识

公安业务知识

公安业务知识————————————————————————————————作者:————————————————————————————————日期:模拟试题五一、判断题1.自有阶级以来,警察普遍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类型的国家。

()2.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

()3.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的形成主要是英、德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

( )4.发现和处理外国人的犯罪活动属刑事警察的职责。

()5.消防警察实行兵役制,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

( )6.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警察。

( )7.人民警察都有权力讯问犯罪嫌疑人。

()8.公安机关与劳动、民政、检察部门组成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公安机关受委员会委托审查批准需要劳动教养的人员。

()9.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置中的命令,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向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发出的作为、不作为和约束的指令,这种命令又称“警察命令”。

()10.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11.间接监督是指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社会组织、公民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都属于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的监督。

( )12.口供是证据之王。

()13.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指公安机关党委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

()14.对于违禁品,无论是否与案件有关,都应扣押。

( )15.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犯罪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

()16.公安机关的职责具有法律性、宽泛性和责任性的特点。

( )17.治安行政强制,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实施治安行政处罚时,为达到使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或接受处罚的目的,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服从治安行政处罚的人所采取的人身和物品的强制手段。

2024国考公安专业常识

2024国考公安专业常识

2024国考公安专业常识
2024国考公安专业常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法律法规知识:这是公安人员必须熟悉的基本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公安人员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

2.刑事侦查知识:刑事侦查是公安工作的核心,公安专业常识中包括了刑事侦查的基本理论、侦查技术和方法
3.治安管理知识:治安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公安专业常识中包括了治安管理的基本理论、管理技术和方法等。

4.交通管理知识:交通管理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专业常识中包括了交通管理的基本理论、管理技术和方法等。

5.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是公安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公安专业常识中包括了消防安全的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等。

6.网络安全知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公安专业常识中包括了网络安全的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等。

7.反恐防暴知识:反恐防暴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公安专业常识中包括了反恐防暴的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年份和不同的考试机构而有所不同,建议考生仔细阅读考试大纲和考试通知,了解具体的考试内容和要求。

公安业务知识总结

公安业务知识总结

公安业务知识总结第一部分:时刻知识汇总1.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2.我国现行《刑法》施行于1997年10月1日,现行《刑事诉讼法》施行于1997年1月1日。

3.我国刑法追诉期限分别有5年、10年、15年、20年。

4.传唤、拘传连续的时刻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24小时内,把拘留的缘故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关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觉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赶忙开释,发给开释证明。

6.对被拘留的人,通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专门情形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刻,能够延长1日至4日。

7.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24小时内,把逮捕的缘故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关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觉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赶忙开释,发给开释证明。

8.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能够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下列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够再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够再延长2个月。

公安科目知识点总结

公安科目知识点总结

公安科目知识点总结一、警务基础知识1.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责、组织结构、工作职责等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公安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主要由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地级市公安局等组成。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安机关的组织结构包括党组织和政府机构两个方面,党的领导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制度,公安机关工作分为线捕线管两条主线,包括公安机关的司法警务、治安警务、交通管理、消防救援、边防和公安辅助部门。

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包括侦查、巡逻防范、指挥协调、行政管理、信息管理等。

2. 公安纪律公安机关的纪律是公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规范,公安纪律包括工作纪律、作风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

公安人员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工作、生活和社交等方面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严格自律,严肃工作作风,廉洁奉公,具有高度的政治纪律性、组织纪律性、工作纪律性和廉洁纪律性,坚决杜绝违反党纪国法和公安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3. 公安执法公安执法是公安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依法履行警务职责的一种行为。

公安执法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公开、依法、文明。

公安机关的执法权一般包括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清理刑事登记通缉等工作,同时还应当在依法行使公安职权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实行法制监督,依法行使执法权。

4. 公安安全保卫知识公安安全保卫知识包括实地侦查、案件侦破、社会面治安、安全防范、出警处警等基本知识。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工作,发掘案件线索,追踪犯罪嫌疑人,切实破案和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

同时,公安机关也要做好社会面治安,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治安。

在出警处警工作中,要有一定的危机处置能力和技能,做到迅速、果断、专业、安全。

5. 防控安全知识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包括防盗防抢、防火、防灾、防骗等。

公安机关要加强基层防控工作,充分利用警民合作机制,社区警务,破解刑侦难案,在整个社会创建出安全的环境。

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广义的基础知识,如语言文字、数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个学科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基本方法。

公安业务知识则是指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如刑法、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安全、国内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以下是一些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的具体内容:1. 公共基础知识:- 语言文字:包括文字的组成、表达和交流方式,以及语法、修辞和写作等方面的知识。

- 数学:包括基本的算术、代数、几何和统计等方面的知识,用于解决数量和形式上的问题。

- 自然科学:包括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地理学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用于理解自然界的规律和科学方法。

- 社会科学:包括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用于理解社会和人类行为的规律和原因。

2. 公安业务知识:- 刑法: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罪名分类,以及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刑罚量刑等方面的知识。

- 刑事侦查:包括刑事侦查的基本程序和技术方法,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和取证等方面的知识。

- 治安管理:包括治安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治安案件的预防和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 交通管理:包括交通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交通事故的处理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的知识。

- 消防安全:包括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和预防措施,以及火灾事故的处理和火灾调查等方面的知识。

- 国内安全:包括国内安全的基本概念和保密工作,以及间谍活动的侦察和反侦察等方面的知识。

- 网络安全:包括网络安全的基本原理和防范措施,以及网络犯罪的类型和打击方法等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对于公安工作人员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帮助他们理解和应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和危机事件,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公安知识点总结大全

公安知识点总结大全

公安知识点总结大全一、公安机关职责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执法机关之一,主要职责包括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等。

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维护社会治安: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执法公正,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合法权益。

2. 打击犯罪:公安机关负责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黑恶势力和跨国犯罪等。

3. 治安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社会治安进行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4. 交通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

5. 边防检查:公安机关负责边防和出入境检查等工作。

6. 消防救援:公安机关负责消防和救援工作,防范和扑救火灾。

7. 网络安全: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也负责网络安全和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

二、公安机关组织架构1. 公安部: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地方公安机关:分为省级、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治安工作。

3. 派出所:是基层公安机关,负责办理本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4. 特种警察部队:负责执行特殊任务,如反恐、反劫持、抢险救灾等。

5. 禁毒部门:负责打击制毒贩毒活动,预防和控制毒品犯罪。

6. 科技部门:负责公安科技设备和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7. 涉外警务部门:负责处理涉外警务事务和外国人在华活动。

8. 治安支队:负责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

三、治安管理1. 公共秩序维护:公安机关负责保障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维护公众的安全。

2. 安保活动:公安机关负责在大型活动和重要场所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3. 公共安全预防:公安机关负责对危险物品、危险场所和危险活动进行管理和预防。

4. 演练和预警:公安机关负责组织防灾减灾演练和应急预警工作。

5. 社区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居民小区和村镇的治安管理工作。

6. 公共卫生安全:公安机关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公安业务知识汇总

公安业务知识汇总

第一章宪法本章重点提示:宪法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试中题目并不多,一般不会超过3分,以判断和选择占多数。

第一节宪法概述判断、选择题:宪法是集中表达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判断、选择题: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人民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人民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和[ 此文转贴于我的学习网 .Gzu521.] 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多项选择、简答、论述题:人民专政的特征:1、我国的人民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专政是对人民与敌人专政的结合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判断、选择题: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管理第二章刑法(重点)《刑法》这一章非常重要,在考试中除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外,每年在简答和论述之间也必然会有一题,本章在考试中一般不低于10分。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选、判1、我国刑法的任务:惩罚与保护2个方面。

2、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型相适应原则(罪行相当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4、刑法的轻重应该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当的刑事责任相适应5、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规定在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的仅指刑法典6、现行的是199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国刑法》7、刑法效力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8、时间效力;属地,属人,保护,普遍管辖原则4种。

公安业务知识汇总

公安业务知识汇总

第一章宪法本章重点提示:宪法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试中题目并不多,一般不会超过3分,以判断和选择占多数。

第一节宪法概述判断、选择题: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判断、选择题: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页脚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 此文转贴于我的学习网] 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多选、简答、论述题: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敌人专政的结合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判断、选择题: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第二章刑法(重点)《刑法》这一章非常重要,在考试中除了单选、多选和判断外,每年在简答和论述之间也必然会有一题,本章在考试中一般不低于10分。

页脚内容2第一节刑法的概念选、判1、我国刑法的任务:惩罚与保护2个方面。

公安业务知识提纲总汇

公安业务知识提纲总汇

第一章宪法1、宪法的概念:宪法是集中提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2、宪法的特征:①宪法的内容与一般法律不同;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包括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

②宪法的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不同;宪法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它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

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与一般法律不同;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与一般法律不同,这是由宪法内容的重要性和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特点决定的。

④对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有特别规定;宪法的解释权和监督权的归属一般有三种体制:Ⅰ立法机构解释制,即由国家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的解释权和监督权;Ⅱ普通司法机构解释制,即由法院行使宪法解释权;Ⅲ特设机构解释权,即设立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等机构行使宪法解释权。

3、宪法的普遍原则:①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的逻辑起点,宪法是对民主事实的法制化表现形式,其必定要巩固和深化人民主权原则。

②基本人权原则;③权力制衡原则;④法治原则。

4、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③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④知道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

5、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6、国家性质的类型: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

7、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①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②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对敌人专政的结合;③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权;④人民民主专政的只能主要包括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独立和安全。

8、政权组织形式的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政体,即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

公安业务知识(简、案例分析)

公安业务知识(简、案例分析)

1 简述自然人的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1)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所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最小的人;我国刑法规定将其分为三个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如果该阶段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犯罪,刚不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负责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1)从宽处理原则。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原则。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

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一切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件,它们之间是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的。

各种具体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四方面的要件,犯罪才能成立。

(1)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为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且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

(3)犯罪文体。

犯罪文体是指刑法规定的,能够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4)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是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

3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儿、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1)主犯及其刑事责任:对于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宪法本章重点提示:宪法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试中题目并不多,一般不会超过3分,以判断和选择占多数。

第一节宪法概述判断、选择题:1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2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3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4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5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6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判断、选择题:1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2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3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4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5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6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多选、简答、论述题: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2、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对敌人专政的结合。

第三节我国的选举制度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 选举权的普遍性2 选举权的平等性3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4 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5 差额选举原则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判断、选择题:1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2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4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

第五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我国国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它是一般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的基础和原则。

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与自由,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的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1 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 2 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3 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4 公民的权利、义务的统一性第六节国家机构的概念1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决定的。

国家机构最本质特征:1国家机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国家机构是由统治阶级中最优秀的代表人物所组成的 3国家机构是一种国家组织,具有特殊的强制力 4国家机构是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 5国家机构是历史范畴。

第二章刑法(重点)《刑法》这一章非常重要,在考试中除了单选、多选和判断外,每年在简答和论述之间也必然会有一题,本章在考试中一般不低于10分。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选择、判断:1我国刑法的任务:惩罚与保护2个方面。

2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型相适应原则(罪行相当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4刑法的轻重应该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5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规定在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

狭义的仅指刑法典。

6现行的是199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刑法效力(又称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8属地,属人,保护,普遍管辖原则4种。

即: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在一定范围内用普遍管辖原则的结合型形式管辖原则9拟制领土包括: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10我国刑法时间效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一罪不二罚”多选、简论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哪五种情况: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2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刑法3当时的刑法与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但按新刑法规定已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应当追诉,适用新刑法。

、4当时的刑法与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依新刑法关于时效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当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新刑法处罚比较轻的,适用新刑法。

5新刑法生效前,依照当时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第二节犯罪及其构成要件选、判1、犯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2、3、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4、犯罪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5、犯罪的客体不同于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或指向的具体人或物。

6、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

行为对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侵害是客观外在事实的特征。

7、客观要件包括: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客观要件又分为2类:分为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

危害的行为和危害的因果关系是必要要件。

危害结果则是选择要件。

8、犯罪作为:犯罪人积极实施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犯罪不作为:犯罪人消极的不实施有义务实施的行为,以致造成危害结果的犯罪形式。

910、四种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理解加熟练判断)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3)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4)从宽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1、未成年人犯罪,从宽不适合死刑。

12、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原则。

对单位判处罚金及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罚。

13、犯罪主观要件:犯罪主体对其实施危害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有的故意或过失的心态。

14、犯罪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15、犯罪目的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间接故意与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

16、犯罪的动机以情结严重、情节恶劣为要件的犯罪中影响定罪,同时动机也说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从而影响量刑。

17、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包括: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即违法性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有:客体、对象、行为、因果关系认识的错误,大多数情况下影响行为的定性。

简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异同:1、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它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第三节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选、判1、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是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2、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不属于防过,不负刑事责任。

这就是刑法关于特殊防卫权的规定。

4、对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简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还是比较重要滴)1、相同点:1)两者都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两者都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而实施的。

3)两者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不同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允采取,但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适用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

第四节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判、选1、故意犯罪的中止形态分为完成形态(犯罪既遂)和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出现未完成形态。

1)犯罪既遂的主要形态包括:结果犯、行为犯、危害犯、举动犯2)犯罪预备的行为人是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着手实施前停止)3)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对于犯罪未遂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与犯罪中止的根本区别。

4)犯罪中止: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表:四种犯罪形态区别及其刑事处罚22人(自然人或单位)以上故意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的条件,主体必须2个人以上,主观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客观上必须是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主体的自然人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以及作为和不作为相结合。

共同犯罪故意包括:共同直接故意和共同间接故意以及一部分人的直接故意和另一部分人的间接故意组成的共同故意。

(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2)一主是故意,另一方是过失(3)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先后在同一地点故意实施同种犯罪,但是彼此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联系(4)在共同犯罪中,个别共犯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单独实施的另外的犯罪(5)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但无共同犯罪的行为(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脏、销脏行为共同犯罪的形式:1)任意的共犯与必要的共同犯罪2)事前通谋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3)简单的共犯与复杂的共同犯罪4)一般的共犯与特别的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种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表:共同犯罪种类及其刑事责任第六节刑罚及其适用判、选1、刑罚是刑法规定的是,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施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方法。

2、刑罚只能有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依照刑法判处3、我国刑罚的根本目的通过使用的刑罚,预防犯罪(直接目的),保护人民,保护社会主义制度。

4、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特殊预防是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一般预防是预防尚未犯罪的人。

5、刑罚的功能:对犯罪人具有惩罚、个别威慑、感化、教育改造的功能。

对被害人具有安抚、补偿的功能。

刑罚的间接目的,教育人民群众自觉的遵守法律,鼓励他们与犯罪作斗争,堵塞漏洞,铲除诱发犯罪的外部条件。

刑罚包括主刑与附加刑,对外国人犯罪,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并列用。

6、死缓制度:指对于应当判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在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