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计算方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2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2社会抚养费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了更好地实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我国制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2》。
本文将就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探讨。
一、目的与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2》的制定目的是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征收范围和对象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
其中,城镇居民包括城市常住居民,农村居民则是指常住农村的居民。
三、征收标准和方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居民所在地的平均月工资水平以及生活成本等因素进行测算确定的。
征收方式为月缴费制,由雇主按照一定比例代扣代缴。
四、征收程序和责任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主要包括核定、公示、缴费、管理和监督等环节。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五、征收资金的用途和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所得资金的主要用途包括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
同时,各级政府应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与规范。
六、征收违法和监督举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2》中明确了对于拒不缴纳抚养费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也鼓励社会监督与举报。
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在发现征收管理违法行为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获得法律保护。
七、法律责任和申诉机制对于违反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该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申诉机制,任何居民对于征收管理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都有权进行申诉,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八、宣传与培训为了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应定期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
结语:《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2》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抚养费制度,为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浙江社会抚养费标准
浙江社会抚养费标准浙江省社会抚养费是指由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需要抚养的人负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的一种经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省制定了相应的社会抚养费标准,以保障未成年子女或其他需要抚养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一、未成年子女社会抚养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而定,具体标准如下:1. 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包括食品、衣物、住房、日常生活用品等费用。
生活费标准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和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而定。
2. 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包括学杂费、书本费、辅导费等教育相关费用。
教育费标准应当根据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和实际需求来确定。
3. 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包括医疗保险费、看病费、药品费等医疗相关费用。
医疗费标准应当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健康状况和医疗保障情况来确定。
二、其他需要抚养的人社会抚养费标准。
除未成年子女外,其他需要抚养的人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残疾人等。
对于其他需要抚养的人,社会抚养费标准同样应当根据抚养人的经济能力和被抚养人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 其他需要抚养的人的生活费,包括食品、衣物、住房、日常生活用品等费用。
生活费标准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和被抚养人的实际需求而定。
2. 其他需要抚养的人的医疗费,包括医疗保险费、看病费、药品费等医疗相关费用。
医疗费标准应当根据被抚养人的健康状况和医疗保障情况来确定。
三、社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社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由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依法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被抚养人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结语。
总之,浙江省的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或其他需要抚养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而设立的。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及收费标准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在本篇介绍了关于:【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ND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
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三)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
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目录1. 定义和术语2.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和条件3.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和计算方法4.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5. 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和追缴6. 社会抚养费的使用和管理7. 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8. 附件附件:1.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表2. 社会抚养费征收申请表3. 社会抚养费缴纳通知单4. 社会抚养费追缴决定书正文1. 定义和术语1.1 社会抚养费:指根据本办法规定,由征收机关依法征收的,用于支持社会抚养工作的费用。
1.2 征收机关:指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机关。
1.3 被征收人:指根据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个人或者单位。
1.4 征收标准:指根据本办法规定,确定社会抚养费数额的依据。
2.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和条件2.1 征收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具有抚养能力的个人或者单位。
(1)具有抚养能力而未履行抚养义务的;(2)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判定应当承担抚养责任的。
3.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和计算方法3.1 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照被征收人的收入水平和抚养能力确定,具体标准由征收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2 计算方法: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如下:(1)按照被征收人的月收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收入×征收比例;(2)按照被征收人的抚养能力计算,计算公式为:抚养能力×征收系数。
4.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4.1 征收机关应当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征收,并向被征收人发出征收通知书。
4.2 被征收人应当在收到征收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征收通知书的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
4.3 征收机关应当对被征收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进行核实,并及时开具征收凭证。
5. 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和追缴5.1 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征收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5.2 被征收人未按照征收通知书的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机关可以依法追缴。
5.3 征收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拍卖等方式,追缴被征收人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一、引言社会抚养费是指国家为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权益而征收的一项费用。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减少不正当征收和管理中的问题,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征收方式和范围1. 征收对象:社会抚养费适用于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弱势群体以及无法承担抚养费的自然人和法人可以申请减免。
2. 征收方式:社会抚养费可以通过一次性缴纳、定期缴纳或按照所需金额的比例缴纳等方式进行。
三、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1. 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根据被征收人的经济状况和抚养需要进行确定。
具体的标准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2. 计算方法: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根据被征收人的收入状况和家庭成员数量进行确定。
具体的计算方法由征收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指导。
四、征收程序和申诉途径1. 征收程序:征收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保证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具体的征收程序包括征收通知、缴纳期限、征收记录等。
2. 申诉途径:被征收人对征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征收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五、征收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1. 征收管理部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地方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管理。
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规定和制度,并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 监督机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应当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的监督。
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征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六、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1. 处罚措施:对于征收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征收管理部门有权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可以包括罚款、警告、吊销相关资质等。
2. 责任追究:对于征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七、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将于相关规定颁布后废止。
2. 对于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
社会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社会抚养费,又称生活费或抚养费,是指一个人为满足其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费用。
通常情况下,社会抚养费是由法律规定的,用于维护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确保他们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因国家法律、地区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异,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
1.收入比例法:这是一种常见的计算方法,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来确定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一般情况下,赡养人的收入越高,社会抚养费的数额越多。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或地区规定来确定。
2.生活标准法:这种方法主要根据赡养人所在地区的生活标准来确定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一般情况下,当地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社会抚养费的数额也相对较高。
根据所在地的消费水平、物价指数等指标来计算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3.赡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根据赡养人实际支付的费用来确定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赡养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收据或证据,以证明他们为家庭成员支付的费用,如学费、医疗费、生活费等。
根据这些费用的实际情况,确定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4.状况调查法:这种方法主要通过对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包括收入情况、生活条件等,来确定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调查结果将作为计算社会抚养费的依据,以确保被赡养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异,其中应包含以下方面的考虑:1.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社会抚养费应该能够覆盖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如食品、住房、教育、医疗等费用。
2.赡养人的经济状况:社会抚养费的数额应该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来确定,以确保赡养人支付能力的公平性。
3.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和消费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计算社会抚养费时需要考虑地区差异的影响。
4.法律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社会抚养费的计算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需要强调的是,社会抚养费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涉及到家庭的社会责任和习俗。
社会抚养费标准北京征收管理办法有什么
社会抚养费标准北京征收管理办法有什么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公民,每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生育子女的公民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在北京生活的居民一定想了解社会抚养费标准北京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小编接下来就对社会抚养费北京的征收标准以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为大家进行介绍。
▲一、社会抚养费标准北京征收管理办法▲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二、社会抚养费标准北京征收管理办法需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定判决书)、《出生医学证明》、人才职介存档证明、单位备档证明。
各省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都是不同的,如果大家想了解其他省市的征收标准,可以在网站上进行在线咨询,我。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是指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有养育义务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向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生活费用。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完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确定的抚养费征收标准。
涵盖的对象包括未满18周岁、未婚的子女。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子女的年龄和婚姻状况等限制条件,以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征收体系。
二、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的计算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父母的收入状况、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养育能力等。
在确定计算方法时,充分考虑了家庭经济状况的差异性,以确保社会抚养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申请和处理社会抚养费的程序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申请和处理社会抚养费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当事人应向当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收入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然后,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将进行核实和审核,以确定抚养费的计算依据和数额;最后,当事人将按照征收机构的决定支付社会抚养费,确保子女的正常生活需求。
四、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方式和期限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方式主要包括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形式。
当事人可根据自身便利性和安全性选择适合的缴纳方式。
至于缴纳期限,征收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和协商结果确定。
五、社会抚养费的监督和维权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了监督和维权机制,以保障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公正和规范运行。
当事人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享有提起申诉、投诉的权利,征收机构将依法处理,并给予及时反馈。
同时,社会各界和公众也可以通过监督渠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确保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____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一、前言社会抚养费是指由国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病残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福利保障的费用。
为了保障特殊群体的生活需求,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我国将在____年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进行一系列改革与调整,确保其公平、合理、高效的运行。
二、征收对象____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为所有拥有经济收入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
1. 个人征收对象:所有劳动收入超过一定额度(暂定为每年10万元)的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农民等。
2. 企事业单位征收对象: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三、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将依据征收对象的经济能力和应负的抚养责任来确定。
1. 个人征收标准:个人的征收标准将根据年收入金额和家庭成员人数来确定。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年收入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个人,需要按照所得额的5%缴纳社会抚养费。
- 年收入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个人,需要按照所得额的10%缴纳社会抚养费。
- 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个人,需要按照所得额的15%缴纳社会抚养费。
2. 企事业单位征收标准:企事业单位的征收标准将根据企业税收和雇佣人数来确定。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企业税收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需要按照税收额的1%缴纳社会抚养费。
- 企业税收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企业,需要按照税收额的2%缴纳社会抚养费。
- 企业税收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需要按照税收额的3%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征收范围和用途1. 征收范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社会抚养费相关的特殊群体,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病残军人等。
2. 使用用途:社会抚养费的使用用途将主要用于特殊群体的生活救助、医疗费用、儿童教育、老年人养老金等方面,确保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征收程序和监管机制1. 征收程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将由税务部门负责实施。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众所周知,现在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很高,征收社会抚养费也是为了减轻社会的负担。
尤其是计划生育之后,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对于超生的人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会更高。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
以福建为例,对于违反规定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未婚生育的看过来:《女职工未婚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4、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多生产假也多哦:《国家对产假的规定》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多生育的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按一个子女数计算。
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
注意: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看了以上的征收办法,大家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张艺谋被征收了如此高额的社会抚养费了吧,本来,婚外生育孩子的抚养费就要从重收,多生育一个,也要从重,加上其个人实际年收入也很高,所以,最后的数字还是挺恐怖的。
对于我等凡人,如果小伙伴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应尽早将罚金交至相关部门,以免逾期支付滞纳金。
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然资源的利⽤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的经费,对夫妻双⽅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均可⽀配收⼊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均纯收⼊为基数,⼀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关于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的问题,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1、对夫妻双⽅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均可⽀配收⼊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均纯收⼊为基数,⼀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2、本⼈实际收⼊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倍以上⼆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超⽣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按超⽣⼀个⼦⼥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3、未到法定婚龄⽣育第⼀个⼦⼥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育的,对当事⼈征收⼆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规避计划⽣育法律法规⾮法收养⼦⼥的按照超⽣⼦⼥进⾏处理。
⼆、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育⼦⼥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再⽣育第⼀个⼦⼥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8倍征收;(⼆)未履⾏婚姻登记⼿续⽣育第⼀个⼦⼥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育后3个⽉内补办婚姻登记⼿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有配偶者与他⼈⽣育第⼀个⼦⼥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10倍征收;(四)符合再⽣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育第⼆个以上⼦⼥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育⼦⼥,⼀⽅是农村⼈⼝,另⼀⽅是城镇⼈⼝的,以城镇⼈⼝所在市上⼀年⼈均可⽀配收⼊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育⼦⼥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作⼈员的,还应当给予⾏政处分;其他⼈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与标准子女抚养费是指在离婚或分居情况下,由一方承担的为抚养子女所需支付的费用。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及标准对于离婚夫妻双方来说非常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
本文将针对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行介绍,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规定。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一般分为两种:比例法和行为法。
1. 比例法比例法是根据双方收入的比例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子女抚养费=(被扶养方的月收入/双方收入之和)* 费用总额其中费用总额为双方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比例法能够根据双方收入的差距来合理分配子女抚养费,但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2. 行为法行为法是根据双方实际的抚养行为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实际抚养行为,可以将行为法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父母共同抚养子女:如果双方共同参与子女的抚养,支付的费用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2)一方独自抚养子女:如果一方独自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子女抚养费用,另一方应根据双方经济能力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3)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如果一方违背了抚养责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在此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二、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不同地方的法律法规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有具体规定。
下面以中国为例进行介绍。
1. 中国的子女抚养费标准中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进行了规定,具体标准如下:(1)双方约定:离婚夫妻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这种方式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且不能损害子女的权益。
(2)最低标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由当地相关部门制定并执行。
2.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子女抚养费标准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年龄和生活需求:年龄越小,生活所需费用越高,因此子女抚养费标准会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减。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二)2024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二)引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二)是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保障相关利益关系的合理化和有效化。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征收范围1.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a)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b) 未成年人的父或母c) 未婚育有子女的部分父或母d) 无生育能力的夫或妻e) 未婚未育的子女2. 征收依据和计算方式a) 根据征收对象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确定具体数额b) 采用分段计算方式,根据家庭收入划定不同的征收标准c) 考虑到征收对象的实际负担能力,设立抚养费征收上限二、征收程序1. 公示和告知a) 征收前对征收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征收依据、征收计算方式和期限等b) 投诉和异议受理,征收对象有权提出投诉和异议2. 缴纳方式和期限a) 征收对象可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b) 缴纳期限为征收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c) 逾期未缴纳的,将按照法定利息进行加收三、管理机构1. 征收机构的设立及职责a) 设立专门的征收机构,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b) 开展征收对象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的调查及核实工作c) 监督和管理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情况2. 征收机构的权责保障a) 征收机构具有法律赋予的征收权b) 征收机构有权要求征收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c) 征收机构对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四、征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1. 社会抚养费征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a) 征收对象的信用状况将直接影响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b) 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共享机制2. 利用社会信用体系进行信用修复和激励a) 加强征收对象的信用教育,提高其对社会抚养费的认识和重视程度b) 设立信用修复和激励机制,鼓励征收对象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五、监督和问责机制1. 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内部审计制度a) 定期对征收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审计b)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征收工作进行独立评估2. 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外部监督和问责a) 对征收机构的工作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b) 对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追责,严厉打击赖账、逃避等违规行为总结: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二)的出台,有助于保障社会抚养费的公平征收和有效管理,促进相关利益关系的平衡和和谐发展。
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方法有哪些
Death comes to all, but great achievements raise a monument which shall endure until the sun grows old.(页眉可删)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方法有哪些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变化,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也在提高。
基于此种社会现实状况,我国对于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修改,那就是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
当然,这一政策的出台就引起了大家对于社会抚养费问题的关注,将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方法的问题在下文中为大家解答。
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方法有哪些?一、统一征收标准,计征设最高三倍上限根据年《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这意味着地方可自行制定标准。
而新《条例》拟明确规定,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意味着,社会抚养费征收最高标准被限定在不高于年人均收入的3倍。
二、统一执法区域,按户籍地收入标准执行年《办法》规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如果发生现居住地则由现居住地按照当地标准征收。
如发生在户籍所在地,则由户籍所在地按照本地标准征收。
如都未发现的,则由首先发现的地方,按当地标准征收。
而新《条例》则规定,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应当配合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君而收取的费用,来补偿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
现在由于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社会抚养费也有所改变,当然也有地方的差异;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年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供大家参考。
▲根据2017年1月14日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
民法中的抚养费与赡养费计算方法
民法中的抚养费与赡养费计算方法在民法中,抚养费与赡养费是与家庭关系紧密相关的重要法律概念。
它们的计算方法对于确保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亲子关系以及推动社会和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民法中抚养费与赡养费的计算方法,以及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抚养费计算方法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无论是夫妻离婚还是未婚生子女关系,抚养费的计算方法都应根据子女的具体需求以及父母的经济能力来确定。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抚养费计算方法:1. 需求成本法需求成本法是根据子女的生活需求来计算抚养费。
通过考察子女的合理生活开销,包括饮食、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并结合父母的经济状况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这种方法更加注重维护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其在离婚或其他家庭变故中得到适当的照顾。
2. 收入比例法收入比例法是以父母的收入比例作为抚养费的计算依据。
按照此方法,抚养费的数额应当与父母收入的比例成正比。
一般来说,如果父亲和母亲的收入相差较大,较高收入方应支付较高的抚养费。
这种方法主要关注父母的经济能力,能够实现相对公平地分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3. 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根据子女的具体实际开支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这种方法要求父母提供有关子女实际支出的明细,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并根据这些费用的总和来计算抚养费。
实际费用法能够更客观地反映子女的实际需求,但同时也更加依赖于父母提供的准确信息。
二、赡养费计算方法除了抚养费外,赡养费是指子女必须对其年迈或者有其他特殊需要的父母给予的经济帮助。
赡养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 需求成本法与抚养费类似,需求成本法也是以父母的实际需求来计算赡养费。
评估父母的生活开销、医疗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并结合子女的经济状况和能力来确定赡养费的数额。
这样能够确保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体现了子女对父母的责任与关爱。
2. 能力比例法能力比例法是根据子女的经济能力来计算赡养费的数额。
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存在未婚先孕的情况,很多人在发现怀孕之后往往会选择结婚,有的会独自抚养孩子,那么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未婚先孕抚养费的计算,与正常生育的孩子的抚养费计算并无差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未婚先孕怎么上户口未婚先孕上户口的方式是:第一、非婚生育的子女,本人或者是亲生父母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书和亲生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是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亲或者是随母亲落户自愿的国家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第二、申请随父亲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与父亲亲子鉴定关系的证明书。
三、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可以起诉他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对其的处罚。
但是在孩子生下来之后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不承担抚养费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未婚先孕抚养费的计算,与正常生育的孩子的抚养费计算并无差异。
南昌超生社会抚养费怎么算
南昌超生社会抚养费怎么算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改革,之前的一胎政策正式改为二胎政策。
但是还是有部分家庭有违反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
那么,您知道南昌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吗?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超生的家庭应当支付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依次以城镇和农村的超生的罚款为准。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改革,之前的一胎政策正式改为二胎政策。
但是还是有部分家庭有违反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
那么,您知道南昌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吗?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超生的家庭应当支付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依次以城镇和农村的超生的罚款为准。
一、南昌超生罚款的最新政策关于超生罚款的问题,各个省的征收标准不同的,这个一般在各个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予以明确。
下文以广东广东省为例为大家介绍。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怎样征收社会抚养费
怎样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具体而言,...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具体而言,关于社会抚养费我们又了解多少呢?一、社会抚养费缴纳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由此,关于社会抚养费,必须明确两点:1. 属于一项经济限制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社会补偿性的行政收费,不是行政罚款。
设置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在于运用经济制约手段和措施,达到规范生育行为,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有计划开发、利用社会资源的调节作用,最终减轻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的环境保护的压力。
2. 是一种法律责任: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其从经济上必须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规定,公民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公民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征收社会抚养费决不意味着有钱就可以多生。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数额,根据城镇的确的经济差异、居民收入的水平,结合具体的情节而有所不同。
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以下简称基数)。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基数的3至10倍征收;(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基数的1倍征收;(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五)对违反规定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以上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六)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有弄虚作假、妨碍执行公务、造成恶劣影响等严重情形的,可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加倍征收;(七)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抚养费计算方法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
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相关阅读: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确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
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上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
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更多相关内容推荐】
>1.>>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2.>>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3.>>湖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4.>>北京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程序
>5.>>河南省社会抚养费标准解读
>6.>>各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对比
>7.>>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问题
>8.>>人大代表建议取消社会抚养费
>9.>>全国各地超生社会抚养费缴纳标准
>10.>>2015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