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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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管理措施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提高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

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结合隧道发展

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2 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

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保持公

路隧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3公路隧道养护应以机械化养护为主,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

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隧道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

1.4 在公路隧道中进行维护作业时,如不中断交通,必须按照国标1999——5768《公路标志和标线》、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来进行,保证施工安全。

1.5隧道养护相关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章隧道维护系统

2.1实行隧道维护系统的目的是:从实际路况出发,结合技术、经济条件,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安排养护的生产和管理活动。

2.1.1养护中心设立专职养护技术员,负责隧道内每天的巡视和日常维护工作。

2.1.2养护中心设立专职养护技术员,负责辖区内隧道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

2.1.3养护中心设立专职养护技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隧道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

2.2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职责

2.2.1 负责隧道的日常维护。

2.2.2 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养护中心汇报,维修中心向上级

报告,对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2.2.3 负责辖区内隧道的定期检查和技术档案的填写、整理。

2.2.4 做出隧道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计划中列出的小

修工作。

2.2.5 负责辖区内隧道数据库及其他技术档案管理的更新和维护。

2.2.6 审查并填写各种隧道检查数据报告,并按时上报。

2.2.7 组织实施各隧道年度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三章隧道检修要点

3.1 土建结构

检查分为四类: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

3.1.1 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主要是早期损坏的早期检测、显

著病害、或其它异常情况,并做出处治措施。

检查部分为: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交通标志、排

水设施、吊顶、内装。

检查内容及维修要点:

(1)洞口上方边(仰)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砌体是

否损坏。

(2)洞门圬工体:是否存在起层、灰缝脱落、渗漏水、交通是否

受阻。

(3)路面:是否有坠物、油污;滞水或结冰;路面拱起、坑洞、

开裂、错台等病害。

(4)排水设施:有无破损、堵塞、积水、结冰现象。

(5)吊顶:是否有变形、破损、漏水现象。

(6)内装:是否有污垢、变形、破损。

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日常检查记录表”(见附表A),详实记述检查项目的破损类型,估计损坏的范围和程度以及维护工作量,作出

判定分类(根据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2.3.2-1、2.3.4表),并采取

相应对策措施。

3.1.2 定期检查要求每年一次,全面检查土建结构的基本技术条件。

检查宜采用步行方式,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

量测检查。

检查内容及维修要点:

(1)洞口:仰坡上方山体是否有滑坡、岩石是否有岩崩征兆;挡

土墙、检查截水沟等砌体是否有裂缝、鼓肚、表面风化、下沉等现象。

(2)洞门:墙身有无开裂、块石松动;衬里是否提升、剥落现象;结构是否有沉陷、断裂现象。

(3)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洞顶是否有渗漏水,墙身

施工缝是否有异常。对于起层、剥落,及时清除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

剥落层,并在现场用红油漆做好标记,注明检查日期,以便下次检查时进行对比,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

(4)路面:是否有坠物、油污;滞水或结冰;路面是否呈拱形、沉陷、错台、断板现象。

(5)排水设施:排水沟内是否有沉沙、淤堵现象,接地漏电和其他部件的完整性。

(6)吊顶及内装:吊顶有无漏水,内表面脏污程度。

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定期检查记录表”(见附表B),将检查数据及病害绘入“隧道展示图” (见附表C)应详细、准确记录各种结构的基本技术状态,分析病害的成因,给出判定结论(根据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2.3.2-1、2.3.5表)

定期检查完成后,应提交土建结构的定期报告,内容应包括:

1、土木结构的技术和功能状态评估;

2、土木结构维修评估与建议;

3、需要特别检查的建议;

4、处理措施建议。

3.1.3 紧急检查是在隧道遭受自然灾害后进行的、墙体受到外力碰撞事故、火灾等异常事件后,对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检查,及时掌握结构受损情况。检查内容参照定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针对受损部位及结构,要有专门的检测报告,制定合理的改进措施。

3.1.4 专项检查是根据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的结果进行的,对破损或病害进一步查明其详细的情况,而进行的更深入的专门检测。

3.2 机电设施

检查重点为: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和救援设施

3.2.1 供配电设施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应急检修和专项工程。

(1)日常检查建议每日一次,对巡逻车上的机电设施的外观和运

行状态进行全面巡查或步行目视检查。

(2)经常性检修1次/1~3月,通过步行目测或使用简单工具,对设施仪表读数、检查运行状态或损坏。

(3)定期检修建议每年一次,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进行标定,并

更全面地检查和维护机电设施的运行和性能,如连接和组装状态。

(4)应急检修,发生异常事故、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

(5)专项工程,集中机电设施、系统性维修。

3.2.2供电和配电设施的维护应严格执行维护程序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的有关规定。

3.2.3 照明设施主要包括灯具、托架、标志及照明线路,其检查

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

(1)日常检查要求隧道管理人员每天通过步行或维修巡逻车对机

电设施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检查需要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行或损坏情况,破损零部件

及时维修或更换。

3.2.4 消防和救援设施是指用于预防隧道火灾和进行必要救援的

设施。

检查和维护要点:

(1)每月一次,消防设备柜的功能:锁具有无异常、柜体是否锈蚀,柜内灭火器有无失盗现象。

(2)检查灭火器是否生锈、软管损伤;是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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