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电子公文渝委办发〔201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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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电子公文
电子公文专用章
渝委办发〔2010〕54号核收: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全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2月30日
全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每名大学生种100棵树,每所大学建1片“大学林”
由市林业局牵头,市教委及相关区县党委、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一)任务安排
1.建“大学林”。

54所高校在25个区县(含北部新区)建立64片“大学林”,共约
2.5万亩(见附件一)。

2.集中种树。

各高校与相关区县对接,结合森林工程建设,就近选择植树区域,分期分批组织大学生集中种树,共约40万亩(见附件二)。

3.分散种树。

结合社区绿化、校园绿化、房前屋后绿化、补栽培植和“三进三同”等活动,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分散种树。

(二)时间安排
1.2011年初,54所高校和25个区县(含北部新区)分别对接,制定“大学林”建设和大学生种树实施方案。

2.2011年12月底前,54所高校全部完成“大学林”种树任务。

各高校“大学林”统一命名为“某某大学(高校全名或校名的规范简称)林”。

3.2011至2015年的种树季节,采取建“大学林”、集中种树和分散种树等形式,组织大学生植树造林。

(三)工作分工
1.市林业局负责协调有关区县,落实各高校“大学林”、集中和分散种树区域,提供技术指导,参与任务布置、经验总结和考核评比工作。

2.市教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高校开展大学生种树活动,做好任务布置、督促检查、经验总结和考核评比工作。

3.相关区县党委、政府负责落实“大学林”、集中和分散种树区域,提供树苗和工具,协调处理“大学林”建设及学生种树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承担“大学林”和集中种树区域的管护工作。

4.各高校组织学生种树,负责交通、饮食、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大学生带薪实习1个月
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教委、团市委及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一)任务安排
每年为大学生提供30000个实习岗位,其中市人力社保局提供2000个实习岗位,市直机关工委提供1000个实习岗位,市国资委提供10000个实习岗位,市工商联提供2000个实习岗位,各区县(自治县)负责提供15000个实习岗位(2011年度岗位计划见附件三)。

每年组织30000名在校大学生参加带薪实习,重点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时间安排
1.岗位收集阶段。

每年11月,各责任部门组织用人单位收集下一年度实习岗位。

2.岗位发布阶段。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每年6月中旬、12月中旬收集汇总各责任部门实习岗位,会同市教委将岗位信息发布到相关网站。

市教委将岗位分解到各高校,各高校将对应岗位信息发布到学校网站。

3.报名组织阶段。

实习岗位发布后,市教委及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各高校做好对接工作,并组织大学生报名参加。

4.带薪实习阶段。

利用每年假期,组织大学生进入各实习单位参加1个月的实习活动。

(三)工作分工
1.市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全市大学生带薪实习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供实习岗位,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做好任务布置、督促检查、经验总结和考核评比工作。

2.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市级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提供实习岗位。

3.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市属国有企业提供实习岗位。

4.市工商联负责组织协调民营企业提供实习岗位。

5.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企业提供实习岗位。

6.市教委负责组织高校与相关单位的对接工作。

7.团市委负责组织高校学生骨干参加带薪实习活动。

8.各高校组织学生参加带薪实习,负责交通、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到农村“三进三同”1个月
由团市委、市教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及相关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一)任务安排
各高校与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共建大学生“三进三同”实践活动基地(见附件四)。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校、院(系)三级组织实施。

每年集中组织的“三进三同”实践活动,主要面向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

分散安排其余大学生开展“三进三同”实践活动。

(二)时间安排
以寒暑假期为主,也可结合课程教学实际,灵活安排“三进三同”实践活动。

每次集中组织的“三进三同”实践活动不少于1个星期,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该项活动总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三)工作分工
1.团市委、市教委牵头负责全市大学生到农村“三进三同”实践活动,做好任务布置、督促检查、经验总结和考核评比工作。

2.市委组织部负责落实大学生“三进三同”实践活动基地,指导全市大学生“三进三同”实践活动。

3.相关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大学生入住农户家庭的食宿、安全保障等,协调处理“三进三同”实践活动中的具体问题。

4.各高校组织大学生参加“三进三同”实践活动,负责交通、安全保障等工作。

四、到企业做工1个月
由市国资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工商联、市教委、团市委共同组织实施。

(一)任务安排
市国资委牵头建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学工活动基地(见附件五)。

结合学生课程实习、专业实训、青年就业见
习、毕业实习和社会调查等,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大学生开展学工活动。

(二)时间安排
1.每年12月底前,市国资委、市教委分别到国有企业和高校调研,收集校企合作信息;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分别确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学工基地。

2.市教委负责及时将学工信息发布到各高校,同时会同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采取分配与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当年学工指标,公布相关信息。

3.学工信息公布后,各高校与相近学工基地对接,签订相关协议,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到企业做工1个月。

(三)工作分工
1.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全市大学生学工活动,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学工活动基地,做好任务布置、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经验总结和考核评比工作。

2.市教委负责及时发布学工信息,组织高校与学工基地对接,指导高校开展学工活动。

3.团市委负责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4.各高校组织学生参加学工活动,负责交通、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开展学军1个月
由重庆警备区、市教委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一)任务安排
学军活动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教学和国防教育活动,总时间为1个月。

其中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5天。

(二)工作分工
1.重庆警备区协调驻渝部队和军事院校,选派军事教官,编制训练大纲和计划,提供军训所需武器弹药等。

2.市教委负责组织高校与驻渝部队的对接工作,做好任务布置、督促检查、经验总结和考核评比工作。

3.各高校组织学生参加学军活动,负责交通、安全保障等工作。

六、撰写1篇有价值的社会调研报告
由市教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共同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解
组织全市在校大学生结合种树、带薪实习、学农、学工和学军等活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农村、社区和工矿企业调查研究,每人至少撰写1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调研内容包括重庆城乡统筹情况、重大“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农村增收脱贫情况、“五个重庆”建设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调研内容。

(二)工作分工
1.市教委牵头负责全市大学生社会调研活动,做好大学生调研活动的任务布置、督促检查、经验总结、成果运用和考核评比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确定每年调研内容,搭建展示交流优秀调研报告的平台。

3.团市委负责指导各高校开展社会调研工作。

4.各高校负责组织师资力量,指导大学生开展调研活动。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建立全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级相关部门和各高校,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办事人员。

各区县(自治县)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分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并明确1名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安全保障
各高校负责大学生社会实践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接收单位和相关区县(自治县)配合做好大学生在本地本单位实践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和市教委分别负责签订企业、单位与高校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合作协议》。

市公安局负责大学生社
会实践活动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市教委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将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高校校方责任险范畴。

(三)后勤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专项经费,做好重大活动的经费预决算等工作。

市交委负责配合各高校,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交通保障工作。

(四)营造氛围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市属新闻媒体和中央媒体,市级相关部门、各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和高校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报道大学生社会实践中的生动事例、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良好效果,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氛围。

(五)督促检查
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市级部门和
相关区县(自治县)落实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情况。

市级各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大学生社会实践单
项活动的情况。

市教委负责督促检查各高校落实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情况。

市教委负责统一制作《大学生社会实践手册》,各高校确保大学生人手一册,并督促大学生如实填写。

(六)考核评比
市教委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考核办法,汇总全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各单项活动实施情况,组织召开全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经验交流会议。

不定期召开全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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