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员工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应如何赔偿
员⼯⼯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应如何赔偿68期员⼯⼯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应如何赔偿朱兵飞 2014-04-24 15:32:39事件回顾⼈⾮圣⼈,孰能⽆过。
⽣活中每个⼈都有失误的地⽅,因失误⽽造成他⼈的损失也是必须承担的责任。
那么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如因过错或重⼤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还是因为有劳动关系这⼀法律关系的存在⽽有所区别呢? 本期我们通过实例来探讨这⼀常见问题。
【案件回顾】2007年1⽉22⽇,某公司与朱某签订《驾驶员聘⽤合同》,合同约定:⾃当⽇起⾄2008年1⽉21⽇,某公司聘⽤朱某从事驾驶员⼯作,有权对朱某的安全服务活动进⾏管理监督和评⽐,按⽉⽀付其⼯资补贴。
朱某应注意驾驶安全,如违反交通法规及其个⼈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朱某承担,公司不予负责。
即使公司被责令承担责任,也有权全额向朱某追偿。
签约后,双⽅按约履⾏,朱某在某公司每⽉领取⼯资等收⼊1500元。
2007年7⽉13⽇9时许,朱某驾驶公司的客车⾏驶⾄南京经济开发区某路⼝时,与⽆证⽆牌照的摩托车胡某相撞,造成胡某和其搭载的乘客王某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认定朱某和胡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事后,胡某继承⼈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朱某及保险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朱某系履⾏职务⾏为,不承担赔偿责任。
判令保险公司赔偿胡某继承⼈5万余元,某公司赔偿14万余元。
死者王某的继承⼈后也想法院起诉,法院判令某公司赔偿18万余元,胡某继承⼈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19万余元,双⽅互负连带责任。
法院在执⾏过程中未发现胡某的遗产,故对某公司予以强制执⾏。
除去交强险和商业险,某公司实际被执⾏34万余元(包括与胡某继承⼈承担连带的19万余元的或有债务),公司直接损失数额为5万余元。
某公司被强制执⾏过程中,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赔偿公司损失10万元。
南京中院审理后,判决朱某赔偿某公司5400元。
——选⾃《江苏省⾼级⼈民法院公报》2012第3期类似于上述案件中员⼯因过错或重⼤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形,实践中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劳动者和⽤⼈单位关于损失赔偿的纠纷也不少。
关于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理的规定
关于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理的规定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现就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的处理,公司领导班子经研究做出以下决定:一、公司对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行为,确认其无恶意行为且确认其不能因此获利的,对公司的经济赔偿方案和对员工的纪律处分规定如下。
1、赔偿金按超额累进的方式计算。
例:某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RMB:23456元,公司确认该员工无恶意行为且不能因此获利,按照本规定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支付给公司的赔偿金额如下表:2、直接责任人上级主管,最高追究至事业部总经理赔偿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3、损失金额及赔偿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外币损失须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赔偿金。
二、公司对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行为,不能确认其是否有恶意行为或不能确认其是否因此获利的,对公司的经济赔偿方案和对员工的纪律处分如下。
(一)公司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均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本规定仅适用于城市预订网(中国区)下属三家公司:广东中旅易达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易达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市旅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承诺书如果出现错报或漏报税的情况,应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主要责任人(负责报税人员)承担损失金额30%2、复核人员承担损失金额10%3、主管人员(报税人员上级)承担损失金额10%4、公司承担损失金额50%5、相关人员承担金额不超过当事人一个月工资为限,若数额较大,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行政人事及财务则按月对当人事进行扣款。
6、如果出现错报和漏报现象,相关人员应及时上报自己的上级主管人员,由主管人员逐级上报到公司领导。
如果发现隐瞒不上报,哪一级不上报,损失金额由那一级人员全额承担。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把相关情况告知客户。
如果由此产生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劳动保障世界维权攻略前不久,郑先生一行人在西安市某商场餐厅吃饭,因为在一道重新做的烩菜中发现有烟头,他查看监控发现更惊人的问题:“厨师在后厨不戴口罩,还向炒菜锅里吐口水。
”该餐厅因此条新闻引发广泛关注。
5月10日晚,涉事商场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某餐厅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声明”称,对于媒体报道某餐厅发生食品卫生安全投诉一事,已在第一时间对该商户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停业整顿,并对当事厨师进行了严肃处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厨师的这种行为也扩大了潜在疾病传染的风险,可能给餐厅同事或者顾客造成健康隐患。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如果未佩戴口罩进入特定场所,不听劝阻,拒不执行决定、命令或阻碍执法,可根据情节予以拘留、罚款。
对于这种涉及食品安全、人身健康的职业中出现的不当行为,不仅需要餐厅这样的生产经营管理者加强管理规范,更需要行业加强监管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
那么,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损失是否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首先,公司能扣款的前提是公司能够举证员工的行为造成了公司损失,且能够提供损失计算的依据及经济损失的数额。
如果无法举证,就算是客观上存在损失也不能从员工工资中扣款。
本案中,由于涉事员工给公司造成了行政处罚的损失,以及由于顾客向餐厅索赔(赔偿顾客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损失。
因此,对于公司而言,举证员工的行为损失的证据就是行政处罚单、公司履行处罚的缴纳凭证、顾客民事相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
另外,在现实操作中,因员工过错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公司虽然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情况下是不得扣除的。
关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追索赔偿的规定201023
企业关于(员工失职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追索赔偿的规定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保障公司及公司任职员工的权益、责任,提高员工工作责任心,强化管理力度,减少和避免因工作失职、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公司经营损失风险,确立事故责任落实追究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释义3.1失职,指接受公司聘用的正式(临时)员工,在担任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职务中,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在履职过程中不认真负责,未依照“公司规章、作业程序、临时授权”履行自己的职务和职责,对管理的事或物,未做出风险预测与评估,也未做相应的预防补救措施,放任其朝不当行为和方向发展,致使给公司或服务对象产生经济损失的行为,称之为失职。
3.2失误,指接受公司聘用的正式(临时)员工,在担任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职务中,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在履职过程中认真负责,依照“公司规定、作业程序、临时授权”对管理的事或物,做出了相应风险预测和预防补救措施,但在管理和执行过程中,管理与控制不严谨,导致“事与物”朝不当行为和方向发展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的行为,称之为失误。
3.3主要责任人,指在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分配描述中的主要职责承担者;3.4次要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的上一级主管和下一级工作人员;3.5相关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部门工作的协助或协作部门的主要配合人员。
第4条失职失误责任分类4.1一般失职失误责任,指经济直接或间接损失数额相对不大、影响较小(直接损失核定在5000元以下;间接损失核定在5000—1万元)。
4.2严重失职失误责任,指经济直接或间接损失在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直接损失核定在5000-5 万元;间接损失核定在1—10万元)。
4.3重大失职失误责任,指经济直接或间接损失数额极大、影响面极广(直接损失核定在5万元以上;间接损失核定在10万元以上)。
第2章经济损失构成第5条经济损失构成类型5.1行政人事部:1)公司财产(财物)失窃,包括厂区、仓库、公司宿舍内财物失窃导致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讨论稿)1、目的:通过追究失职失误责任,来施加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正确履行其职责,避免或减少在工作中失职失误事件的发生,降低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必要的损失所带来的风险,同时更好地完成本职岗位管理任务。
2、定义:2.1失职指在担任管理岗位职务中,应履行本职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本人已经对管理事物作出了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但未作出相应预防补救措施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称为失职;2.2失误指在担任管理岗位职务中,在履行本职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过程中,因本人没有对管理事物作出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或放任管理意识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称为失误;2.3主要责任人指在本部门本岗位职责分配所描述的主要职责承担者;2.4次要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的上一级主管和下一级管理人员;2.5相关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部门工作的协助或协作部门的主要配合人员。
3、范围:3.1失职失误性质分为:一般指经济直接与间接损失数额相对较大、影响较小(直接核定损失在2000-5000元;间接核定损失在5000—1万元)、较大指经济直接与间接损失在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直接核定损失在5000-5万元元;间接核定损失在1—10万元)和重大指经济直接与间接损失数额极大、影响面极广(直接核定损失在5万元以上;间接核定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三种;3.2失职失误分类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三类;3.3失职失误损失承担责任为:最高按经济损失总额的50%(性质的后果极为严重,影响面极大),最低扣除本人当月浮动考核工资的10%。
4、失职失误主要构成类型:4.1行政部:4.1.1公司内财产(财物)失窃事件:指新老厂区包括公司宿舍内财物失窃。
(1)成品/五金仓库内财物失窃:保管员本职内未做好门窗关闭、贵重轻便物资无保管措施或门卫值班人员在值勤时未对仓库采取防盗措施和上线主管未采取检查督促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含)作为一般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20000元(含)作为较大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事件;(2)分厂生产现场内财物失窃:分厂半成品/原材料仓库保管人员对分厂财物无管理措施、分厂班长以上人员无关好门窗和无防盗应对措施、门卫值勤人员缺乏检查及防范措施,主管部门领导者也无检查督促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含)作为一般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50000元(含)作为较大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事件;4.1.2车辆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法规所导致的交通事故。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赔偿公司损失一览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赔偿公司损失一览员工擅自离职怎么赔偿公司损失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劳动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怎样离职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前离职的方式有三种选择: (一)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是首选的一种方式。
操作注意事项:1、违约金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保密、其他因员工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违约事项的,在员工提出离职时,单位可能会向员工索要违约金,员工应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理的规定
关于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
理的规定
公司为了规范内部管理,制定了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理的规定。
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员工的工作失误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及以下,那么直接责任人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超过2000元到5000元,直接责任人需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上一级主管和上两级主管各承担20%的赔偿责任,上三级主管需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如果超过5000元,直接责任人需要承担20%的赔偿责任,上一级主管和上两级主管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上三级主管需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按照超额累计的方式计算。
例如,某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元,公司确认该员工无恶意行为且不能因此获利。
根据规定,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管理人员需要支付给公司的赔偿金额如下表:
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RMB:元
应付给公司的赔偿金额(单位:RMB元)
直接责任人2000×100%=2000元3000×40%=1200元
上一级主管2000及以下部分3000×20%=600元
上两级主管2000及以下部分3000×20%=600元
上三级主管2000及以下部分(-5000)×10%=1845.6元
超过2000-5000(含5000)部分(-5000)×10%=1845.6元
超过5000部分×20%=3691.2元
赔偿金额合计
这样,公司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员工的工作行为,避免因员工失误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同时,这样的规定也能够让员工更加谨慎地对待自己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件的处理办法
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件的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减少因人为因素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适用范围因员工过错引起的质量、安全、铂金损失、人伤、设备、治安、消防、泄密、物资采购等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事件。
公司与员工另有协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经营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查追究,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经济损失事件的认定第三条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生产制造部、品质技术部部门组成。
第四条事故调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以及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界定和责任划分;确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范围和价值;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其中,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分工如下:(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泄密事件所造成损失的调查和分析;负责执行对事故的处理决定,并对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结果进行备案。
(二)生产制造部负责对公司生产安全、消防事故、环境污染、铂金损失、设备损坏、物资采购事故、工程建设事故造成损失的调查和分析。
(三)品质技术部负责对公司质量事故、工艺和技术事故所造成损失的调查和分析。
(四)财务部负责对公司事故造成的物资、能源、人工、制造费用等损失金额的认定。
第三章经济损失事件的处理第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小损失或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在24小时内报相关部门和领导,积极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委员会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
第六条经公司事故调查委员会认定,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除赔偿外,对故意制造损失或在事故中有重大过失的员工,公司还要给予相应的惩罚。
(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的处理:损失金额≤2000元,直接责任人赔偿90%~80%,并免当月奖金;2000元<损失金额≤10000元,直接责任人赔偿80%~60%,并免2个月奖金;10000元<损失金额≤50000元,直接责任人赔偿60%~40%,并免3个月奖金;50000元<损失金额≤100000元,直接责任人赔偿40%~20%,并在本部门内部待岗3~6月;100000元<损失金额≤500000元,直接责任人赔偿20%~10%,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待岗6~12个月;500000元<损失金额≤1000000元,直接责任人赔偿损失金额10%~5%,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待岗12个月以上;损失金额>1000000元,直接责任人赔偿损失金额5%,并解除其劳动合同。
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
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赔偿处罚规定: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理方式概述: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是一种常见的工作错误,它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
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和促进员工对工作职责的认真履行,有必要制定一套赔偿处罚规定。
本文将讨论这些规定的制定原则、具体内容和执行方法。
一、原则1. 公平公正:赔偿处罚规定应基于客观事实和公平原则,确保员工和企业在面对经济损失时都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2. 触发条件:只有当失职行为导致有实质损害或潜在损害发生时,才会启动赔偿处罚规定。
3. 损失评估:对经济损失的估计应准确、透明,充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以确保赔偿金额合理。
二、具体内容1. 赔偿范围:赔偿金额应包括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失职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如物品损坏、客户流失等;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失职行为间接引发的损失,如声誉受损、市场份额下降等;潜在经济损失是指潜在的未来损失,如合同终止、诉讼费用等。
2. 赔偿计算方法:赔偿金额的计算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失职行为的影响程度、责任程度和员工过错的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可以采用平均损失法、实际损失法或其他公认的赔偿计算方法。
3. 赔偿限额:为了防止赔偿数额过大导致员工无法承担和鼓励员工自发报告错误,可以设定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应根据公司规模、员工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并应与员工签订的工作合同明确规定。
三、执行方法1. 赔偿程序:赔偿程序应简单、透明,以确保员工对赔偿决定有合法申诉权利。
程序应包括事实调查、证据收集、听证会等环节,并确保员工有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和申辩的机会。
2. 处罚形式:赔偿处罚可以以直接扣除员工工资、奖金或福利的方式执行,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判决书等方式进行。
具体形式应根据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 员工教育和监管:员工教育和监管是防止失职行为发生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关于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赔偿处罚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强化管理力度,减少和避免因工作失职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确立事故责任落实追究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三条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须赔偿的原则。
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均需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第四条实行经济处罚连带责任的原则。
对经济损失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处罚范围第五条非公司决策的,凡个人未按各项管理程序和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失误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单处或并处经济赔偿、调离岗位、免职、辞退:1、对事故、灾害和影响生产的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延误了处理时间,造成经济损失扩大的;2、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合同、担保、违约损失,或执行合同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3、利用岗位、业务便利,将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熟人或利益关系单位经营或代理,造成经济损失的;4、造成公司设备、设施、公物损坏的;5、利用公司名义和无形资产,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或转交他人经营造成损失的;6、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返工损失的;丢失物品损失的;造成误工损失的;采购劣质设备、配件、器材和原材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挪用、藏匿、私用公司财产、资金和器材,造成损失的;8、财务人员违反资金收付、报销资产管理等规定造成企业损失的;9、发生火灾、交通、责任等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10、盗窃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11、泄漏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12、员工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或疏忽大意,致使公司损失的。
第四章赔偿标准第六条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要按本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第七条对事故中既是责任者又是受害者的,公司除按有关规定承担部分费用外,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警告公示外,直接责任人及其上级主管须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
准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因自身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责任赔偿标准。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应当由劳动者承担责任,并应当按相应责任比例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是劳动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由劳动者承担责任,并应当按经济损失的实际金额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是劳动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无形损失,应当由劳动者承担责任,并应当按无形损失的实际金额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是劳动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约损失,应当由劳动者承担责任,并应当按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处罚依据,也是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也是劳动者承担责任的依据。
从劳动者、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出发,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劳动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杜绝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企业经济损失追究制度
经济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经济损失追究措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渎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XX经济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经济损失的确定第一条在本制度中规定的经济损失概念:由于公司管理干部、员工在本职工作、监管工作和领导责任范围内出现的故意、过失、渎职、管理教育不力等情况造成的非正常的实际经济损失.例如:被盗、遗失、事故损失等.第二条在本制度中的经济损失指的是能够确定损失金额或能够核算、估算损失金额的损失事件,损失过程为非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对象主要指有形资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第二章损失金额的确定第三条自制有形资产按内部核算价计算,没有核算价的按估算成本金额进行计价.第四条外购有形资产按购买价和运输等相关费用之和进行计价.第五条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损失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计价.第六条为挽救或控制损失而发生的支出损失按实际支出额计价.第七条不能明确确定损失金额的,若金额较小,由公司财务处进行估算计价;金额较大的,提交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三章责任追究对象的确定第八条被盗事件:财产管理或使用的个人负有财产保护责任;该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应公司分管领导负有管理责任;保卫科中层管理人员负有职务责任.第九条遗失事件:财产遗失人负有直接责任;所在单位中层管理人员负有管理责任.第十条事故损失事件:事故制造者负有直接责任;事故制造者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中层管理干部及相应公司分管领导负有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其他责任人根据事件实际情况确定.第四章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二条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应向公司赔偿有形资产损失额、为挽救或控制损失的支出额的30%—60%,赔偿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损失额的100%.第十三条负有管理、教育、监管等间接责任的责任人,按以下办法进行追究考核:1、损失额在2000元以下的,扣罚月度责任考核分5分;2、损失额在2000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元,扣罚的月度责任考核分数增加3分,损失额大时,以责任人中其中一人扣到100分为止.3、扣罚的月度责任考核分直接在当月的效益工资中兑现,没有效益工资部分的人员按工资总额减去400元计算,兑现办法为:责任考核分÷100×当月效益工资;4、对责任人全年的责任考核分进行累加,累加后的扣罚总分在当年的效益年薪或年终效益奖中兑现,兑现办法为:年度业绩总分÷1200×效益年薪或年终效益奖;第十四条在经济损失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人积极采取行动,避免了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且加大了管理力度,建立了长效机制,有力地防止了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可减轻50%的扣罚.第十五条在发生被盗事件时,相关责任人积极组织查案且破案成功的,可减轻或免于扣罚.第五章责任分割办法第十六条发生经济损失事件后一月内,由公司办组织相关责任人召开责任分割会,按责任轻重对责任考核分数进行分摊,直接责任人因进行了经济赔偿,不再进行责任考核分数的分摊.第十七条对于责任考核分数分摊不服的,于两日内向公司办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决定.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于2006年7月6日起执行,在2006年7月6日以前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关于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赔偿处罚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强化管理力度,减少与避免因工作失职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确立事故责任落实追究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三条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须赔偿的原则。
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均需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第四条实行经济处罚连带责任的原则。
对经济损失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处罚范围第五条非公司决策的,凡个人未按各项管理程序与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失误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单处或并处经济赔偿、调离岗位、免职、辞退:1、对事故、灾害与影响生产的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延误了处理时间,造成经济损失扩大的;2、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合同、担保、违约损失,或执行合同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3、利用岗位、业务便利,将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熟人或利益关系单位经营或代理,造成经济损失的;4、造成公司设备、设施、公物损坏的;5、利用公司名义与无形资产,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或转交她人经营造成损失的;6、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返工损失的;丢失物品损失的;造成误工损失的;采购劣质设备、配件、器材与原材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挪用、藏匿、私用公司财产、资金与器材,造成损失的;8、财务人员违反资金收付、报销资产管理等规定造成企业损失的;9、发生火灾、交通、责任等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10、盗窃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11、泄漏公司机密与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12、员工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或疏忽大意,致使公司损失的。
第四章赔偿标准第六条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要按本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第七条对事故中既就是责任者又就是受害者的,公司除按有关规定承担部分费用外,其她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警告公示外,直接责任人及其上级主管须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失误给公司造成15万经济损失,法院:赔1万就行了
员工失误给公司造成15万经济损失,法院:赔1万就行了员工工作中造成公物损坏、货物丢失、客户流失等,给公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员工承担多少赔偿?公司可以要求全额赔偿吗?司法实践中,因为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产生了不少的劳动纠纷。
在用人单位看来,是因为员工自己的失误造成了公司的损失,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不仅是赔偿,也是对其他员工的提醒。
而员工的看法完全不一样,员工认为,我为公司打工,赚了钱公司也没有多分我,工作中失误在所难免,公司作为既得利益者理应承担更多的风险。
都有道理,劳动法律中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有很多相似案例可以作为参考。
从司法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没有事先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全额赔偿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员工自愿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还有就是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然单位强行扣工资来抵扣损失,容易被判定未足额支付工资。
【案例】合同约定造成经济损失全额赔偿,有效吗?2018年5月,陶勇入职重庆某食品公司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内容是驾驶车辆向各个客户运送公司货物。
公司与陶勇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如果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均有权依法从其工资、奖金、津贴中做相应的扣除,工资不够扣除的,公司有权就剩余部分向员工追偿。
2018年6月30日3点,陶勇驾车配送货物途中,在某左转弯下坡路段时,车辆撞击中央隔离水泥柱,致车和货物受损,陶勇和随行的同事蒋某也受了伤。
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陶勇承担全部责任。
2018年11月23日,陶勇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此次事故,公司不仅损失了货物,车辆维修费也花了不少,因未及时配送货物还赔了违约金,同时还要支付陶勇的工伤赔偿。
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陶勇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仲裁未受理,遂起诉至法院。
公司的诉求:车辆维修费37465元、违约金5000元、货物损失95558.29元和陶勇应承担部分工伤赔偿损失11976.71元,共计15万元。
关于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理的规定
关于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理的规定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现就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的处理,公司领导班子经研究做出以下决定:一、公司对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行为,确认其无恶意行为且确认其不能因此获利的,对公司的经济赔偿方案和对员工的纪律处分规定如下。
1、赔偿金按超额累进的方式计算。
例:某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RMB:23456元,公司确认该员工无恶意行为且不能因此获利,按照本规定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支付给公司的赔偿金额如下表:2、直接责任人上级主管,最高追究至事业部总经理赔偿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3、损失金额及赔偿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外币损失须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赔偿金。
二、公司对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行为,不能确认其是否有恶意行为或不能确认其是否因此获利的,对公司的经济赔偿方案和对员工的纪律处分如下。
(一)公司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均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本规定仅适用于城市预订网(中国区)下属三家公司:广东中旅易达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易达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市旅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承诺书如果出现错报或漏报税的情况,应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主要责任人(负责报税人员)承担损失金额30%2、复核人员承担损失金额10%3、主管人员(报税人员上级)承担损失金额10%4、公司承担损失金额50%5、相关人员承担金额不超过当事人一个月工资为限,若数额较大,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行政人事及财务则按月对当人事进行扣款。
6、如果出现错报和漏报现象,相关人员应及时上报自己的上级主管人员,由主管人员逐级上报到公司领导。
如果发现隐瞒不上报,哪一级不上报,损失金额由那一级人员全额承担。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把相关情况告知客户。
如果由此产生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个人失误或其他原因,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A:既然是劳动者过错造成了企业的损失,自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劳动者为单位打工,单位作为利益的享有者,风险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C:应该根据劳动者过错程度、损失数额以及员工赔偿能力等多方面考虑。
用人单位、劳动者、旁观者,不同角度有不同的道理,但就诉讼案件结果来看,企业向员工索赔,难度非常大,企业的败诉率在90%以上。
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一、因劳动者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四、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向员工索赔4个典型案例:案例一:(2014)高新民初字第782号王某是M公司操作工,某日,王某在工作时由于其在机械设备转动的情况下长时间串岗,造成其加工的8件锥套产品质量不合格,经两次返修后仍不合格而报废。
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3万余元,因王某不肯赔偿,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负责生产的8件锥套在被辞退前只是不合格,并未达到报废。
该8件锥套经过返修不合格直至报废,不能完全归责于王某。
损坏公司财物赔偿标准
损坏公司财物赔偿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损坏公司财物是一种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和制度的行为,不仅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作,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对于损坏公司财物的行为,公司通常会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并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损坏公司财物的赔偿标准主要是根据被损坏财物的价值、损坏程度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下面就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标准:1.对于原值比较高的公司财物,一般会按照其实际价值来进行赔偿。
如果一台办公电脑在使用中被员工意外损坏,公司通常会要求员工按照该电脑的市场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来进行赔偿。
3.对于一些无法估算价值的公司财物,公司会按照损失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来进行赔偿。
如果一位员工在仓库中不慎损坏了一批原材料,导致生产线停工,公司可能会要求员工承担因此造成的生产损失和经济损失。
不同公司在处理损坏公司财物问题时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通常都会遵循一定的赔偿标准。
在确定赔偿标准的过程中,公司还应该考虑到责任人的能力和承受能力,避免因过高的赔偿要求导致员工无法承担,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作。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公司财物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公司财物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公司还应该建立健全的损坏公司财物的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和处理损坏财物的行为,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第二篇示例:损坏公司财物是员工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但是员工损坏公司财物后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在很多公司中,都有明确的损坏公司财物赔偿标准,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并维护公司的利益。
本文将就损坏公司财物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
损坏公司财物赔偿标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一般来说,损坏公司财物赔偿标准应当包括三个方面: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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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赔偿处罚得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得工作责任心,强化管理力度,减少与避免因工作失职失误而造成得经济损失,确立事故责任落实追究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三条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须赔偿得原则。
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均需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第四条实行经济处罚连带责任得原则。
对经济损失有直接领导责任得,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处罚范围
第五条非公司决策得,凡个人未按各项管理程序与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失误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得,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单处或并处经济赔偿、调离岗位、免职、辞退:
1、对事故、灾害与影响生产得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延误了处理时间,造成经济损失扩大得;
2、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合同、担保、违约损失,或执行合同不严,造成经济损失得;
3、利用岗位、业务便利,将业务交由自己得亲友、熟人或利益关系单位经营或代理,造成经济损失得;
4、造成公司设备、设施、公物损坏得;
5、利用公司名义与无形资产,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或转交她人经营造成损失
6、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返工损失得;丢失物品损失得;造成误工损失得;采购劣质设备、配件、器材与原材料,给公司造成损失得;
7、挪用、藏匿、私用公司财产、资金与器材,造成损失得;
8、财务人员违反资金收付、报销资产管理等规定造成企业损失得;
9、发生火灾、交通、责任等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得;
10、盗窃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得;
11、泄漏公司机密与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得;
12、员工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或疏忽大意,致使公司损失得。
第四章赔偿标准
第六条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给公司造成损失得行为,要按本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第七条对事故中既就是责任者又就是受害者得,公司除按有关规定承担部分费用外,其她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得,除警告公示外,直接责任人及其上级主管须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按超额累进得方式计算:
(1)造成得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下部分, 直接责任人按100%进行赔偿;
(2)超过5000-10000(含10000)元部分,直接责任人按80%进行赔偿,上一、二级主管各按10%进行赔偿;
(3)超过10000元部分,直接责任人按50%进行赔偿,上面各级主管各按5%进行赔偿。
损失金额及赔偿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外币损失须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赔偿
第九条同时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得直接责任人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做经济补偿。
第十条多部门多人造成得经济损失,各部门合计承担比例按两个档次执行: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按50﹪处罚;10万元以上得,按60﹪处罚。
部门之间责任划分按责任大小组织会议核定,并分摊罚款至个人。
第十一条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得,不论金额多少,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发生经济损失后,所在部门要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责任部门或行政人事部)要及时取证,并立即组织减少损失。
对本部门造成得损失情况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得,一经查实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对发生经济损失,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协同责任相关部门行使定性、定量、定价职能。
第十四条经济损失得赔偿及处罚金额,可从责任者本人得月工资中扣除。
具体执行视赔偿、处罚数额并遵照劳动法相关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对其她违纪行为,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五年四月赔偿金超额累进得计算方式:
例:某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RMB:25000元。
公司确认该员工无恶意行为且不能因此获利,按照本规定直接责任人及
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支付给公司得赔偿金额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