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判定标准之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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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各类机织毛巾的检验。
定义及分等规定 毛巾:以纺织纤维为原料,表面起毛圈或毛圈经割绒的织物,用于日常生活中洗擦、保暖、装 饰等用途(如方巾、面巾、浴巾、毛巾被等)
。
毛巾产品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及合格品二个品等。产品的验收品等应按技术文件规
定要求为准。如技术文件要求为优等品, 则按优等品指标进行验收; 如技术文件要求为一等品, 则按一等品指标进行验收;如技术文件要求为合格品,则按合格品指标进行验收。
检验判定标准
2.1
2.2 割绒毛巾:表面毛圈经割绒处理的毛巾。
2.3
3.2 外观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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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方法
公定回潮时重量检验:按 GB/T9995测定称量时的回潮率,根据
GB/T9994的公定回潮率计算公
定回潮率时的重量。
纤维含量的测定按 GB/T2910和GB/T2911执行。
外观质量检验按 GB/T22864-2009第6.2条执行。
抽样方案及检验规则 5.1 抽样规则
5.1.1内在质量检验抽样数量应满足测试要求数量。复检时应另外进行随机取样。 5.1.2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见表
1,单位为条。
表1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20〜1200 20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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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签要求
轻微
1.标签位置不得超过规定位置的 +/-0.5CM;
明显
2.商标必须锁稳、锁正,倾斜幅度不
允许超过0.5CM;文字必须全部显示 出来;对折的标签必须对齐;
3.文字残缺、沾油污等次品标签不能
缝制到产品上
GB/T 250色卡4级及以上:优等品、一等品同
1. 轻微以目视不易看出,明显以目视易看出,油污、色渍的轻微为
一包装内条与条之间的色差应好于或等于 GB/T 250色卡4级
2. 线状疵点:粗细程度为一根纱线及以内,长度不小于 1cnm 勺织疵。每3cm 及以内为一处,超过3 cnm 勺累计计算,
一处疵点长度不得超过 6cm ,长度超过6cm 的线状疵点即判为该条毛巾不合格
.
3. 条状疵点:粗细程度为两根纱线及以内,长度不小于
0.5 c m 的织疵。每1.5cm 及以内为一处,超过1.5cm 的累
计计算,一处疵点长度不得超过 4.5cm,长度超过4.5cm 的条状疵点即判为改条毛巾不合格
.
4. 块状疵点:脱毛露底、梯形毛,油污色渍等(明显的锈渍不允许)。
5. 散布性疵点:疵点包括平布反毛、反提毛环、割绒不净、螺旋不旋、毛环不齐等。
6. 印染疵点:疵点包括刷花、拖版、色萎、渗色、错色、套版不准、掉版、印反、花位不正、搭色、色差等。
7. 破损性疵点为经纬共计断 3根纱及以上。
4.1
4.2 断裂强力的测定按 GB/T227 A 法执行。 4.3 脱毛率的测定按GB/T22798执行。
4.4 4.5 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3921方法C 执行。 4.6 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3920 执行。 4.7 耐氯漂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7069 执行。
4.8 两边尺寸不一
检验规则
以同一时间内所交付的相同材料,相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由质量部从每批的包装内抽取样 品进行检验,检验项目
为上述全部项目。
内在质量检验样品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当首次检验发现有不合格项时,可再次抽样复检,
抽样检查后,如内在质量不合格,不论外观检验是否合格,都判定整批不合格;当内在质
量合格后,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
Ac ,则判定检验批合格,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
Re ,则判定整批不合格。
要求 产品标识应符合 GB5296.4要求,产品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名、货号、规格尺寸、成分、执
行标准、安全标准、质量等级、洗涤标识、厂家信息等。
订单规定。
产品的装箱数量及折叠方式应符合技术文件或采购合同规定。
引用文件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品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P C-QM-P03-IS01检验判定标准之包装及标识
相关记录
8.1 检验报告单
5.2.1 5.2.2 如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外观质量按抽样检查表 1执行。
5.2.3
6.2 产品应分类包装,
包装材料应确保产品不易散落、破损、脏污、受潮, 或按技术文件或采购
6.1
6.3 6.4 储存于干燥、清洁、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距地面高度》
10cm,离墙》30cm 放置。
7.1 7.2 GB/T 22864-2009 毛巾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