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管道安装、焊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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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管道安装通用焊接安全技术交底
1.沟槽作业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
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3.管道工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安装机具使用前,应经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5.管道安装临时中断作业时,应将管口两端临时封堵。
6.安装作业的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标志,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7.作业场地应平整、无障碍物、满足机具设备和操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需要。
8.安装供热管道施工,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供热管道安装方案制定的具体施工措施,结合供热管道的介质、压力、管径、材质、设备、附件、现场环境等具体情况,采取安全措施。
9.进入沟槽前,必须检查沟槽边坡稳定状况,确认安全。在沟槽内作业过程中,应随时观察边坡稳定状况,发现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待加固处理,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10.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在高处实测中线、高程等作业时,必须设高凳、安全梯等设施。梯、凳必须坚实,放置稳固;作业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认安全。
(2)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宽度应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3)支、拆作业平台时,应划定作业区,由作业组长指挥,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4)作业平台支搭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5)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平台边缘应设安全梯等攀登设施。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等攀登设施。
(6)脚手架应置于坚实、平整的地基上,支搭必须牢固,搭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方可使用。
供热管道下管与铺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排管、下管应使用起重机具进行,严禁将管子直接扔入沟槽内。
2.下管前,必须检查沟槽边坡状况,确认稳定;下管中,应在沟槽内采取防止管子摆动的借施和设临时支墩。
3.在沟槽外排管时,场地应平坦、不积水;管子与槽边的距离应根据管子质量、土质、槽深确定,且不得小于lm;管子应挡掩牢固。
4.管段较长,使用多个起重机或多个倒链下管时,必须由一名信号工统一指挥;管段各支承点的高程应一致,各个作业点应协调作业,保持管段水平下落。
5.在沟墙上方架空排管时,排管用的横梁两端在沟墙上的搭置长度不得超过墙外缘,排管所使用的横梁断面尺寸、长度、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严禁使用糟朽、劈裂、有疖疤的木材作横梁;支承每根管子的横梁顶面应水平,且同高程;排管下方严禁有人。
6.起重机具下管应将管子下放至距管沟基面或沟槽底50cm后,作业人员方可在管道两侧辅助作业,管子落稳后方可摘钩。
7.对口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口后,应及时将管身挡掩,并点焊固定。
(2)对口时,严禁将手脚放在管口或法兰连接处。
(3)采用机具配合对口时,机具操作工必须听从管工指令。
(4)人工调整管子位置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精神集中,配合协调。
(5)点焊时,施焊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非施焊人员必须避开电弧光和火花。
8.管道穿越河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河管道宜在枯水季节施工。
(2)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
(3)施工中,过河管道两端检查井井口应盖牢或设围挡。
(4)施工前,应向河道管理部门申办施工手续,并经批准。
(5)作业区临水边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阴暗和夜间时应加设警示灯。
(6)进入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溺水的安全措施。
(7)施工前,应对河道和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水状况和河道宽度、水深、流速、最高洪水位、上下游闸堤、施工范围内的地上与地下设施等现况,编制过河管道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用渡管导流方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渡管必须稳定嵌固于坝体中;筑坝范围应满足过河管道施工安全作业的要求;当渡管大于或等于两排时,渡管净距应大于或等于2倍管径;渡管应采用钢管焊制,上下游坝体范围内管外壁应设止水环;人工运渡管及其就位应统一指挥,上、下游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渡管过水断面、筑坝高度与断面应经水力计算确定。坝顶的高度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70cm以上。
(9)采用土袋围堰时,水深1.5m以内、流速1. O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堰顶宽宜为l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1:1~1:0.5;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砾或砾石;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黏土心墙的填土应分层夯实。
(10)采用土围堰时,水深1.5m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堰顶宽度宜为l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土袋、片石等防护。
(11)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不得渗漏;筑堰应自上游起,至下游合拢;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防冲刷措施;围堰内的面积应满足沟槽施工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围堰顶面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位70cm以上;拆除坝体、围堰应先清除施工区内影响航运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并应通知河道管理部门。拆除时应从河道中心向两岸进行,将坝体、围堰等拆除干净。
9.架空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处作业下方可能坠落范围内严禁有人。
(2)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六级(含)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携带的小工具、管件等,应放在工具袋内,放置安全;不得使用上下抛掷方法传送工具和材料等。
(4)支架结构施工完成,并经验收,确认合格,方可在其上架设管子;严禁利用支架作地锚、后背等临时受力结构使用。
(5)临时支架必须支设牢固,不得与支架结构相连;支设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安装管子。
(6)作业前,应根据架空管节的长度和质量、管径、支架间距与现场环境等状况,对临时支架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符合管道架设过程中荷载的要求。
10.在沟槽上方架空排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管下方严禁有人。
(2)沟槽顶部宽度不宜大于2m。
(3)支承每根管子的横梁顶面应水平,且同高程。
(4)排管所使用的横梁断面尺寸、长度、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严禁使用糟朽、劈裂、有疖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