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与创新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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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有林场改革与创新管理
【摘要】本文从国有林场应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出发,对林场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管理制度和营运机制创进行重点探讨。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创新管理
目前国有林场由于存在着体制性障碍的政策性问题,多数经营管理粗放,缺少发展活力和后劲,经济增长缓慢,出现亏损,负债沉重,难以走出困境,与新时期林业发展形式不相适应。为了提高和发展生产力,更加适应新形式下加快林业发展。对此,从国有林场应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出发,对林场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管理制度和营运机制创进行重点探讨。
1.分类定位从而理顺体制
1.1科学划定林场类型
从地位上考虑,如生态地位重要而生态又极为脆弱的地域和地处自然保护区,需要和适宜发展生态林的,应划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如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距离城镇较近,技术力量强,需要和适宜发展商品林的,应划为商品经营型林场。从风脸上考虑,在当前国家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不能只着眼于国家的补助资金,将生态公益型林场比重划的过大,以防补助金不能足额到位。
1.2明确各类性质、落实隶属和应有的权责利
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的规定,将生态公益型林场确定为“公益事业单位,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将商品经
济型林场确定为。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
在隶属上,原则上来讲是同级政府,但归口部门却不止—个;另外上级部门往往政事不分,该管的事不管,不该管的事却包办代替,使林场没有应有的自主权。通过改革,国有林场应统一归口当地林业局,并在林业局内设国有林场管理部门单独管理,切实实行政事分离,做到政出一门,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不包办林产的事务。
在权力上,生态公益型林场应有森林资源和林地管护权,在不影响森林资源培育生长和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可以有在部分林下和荒山闲地经营使用权,所获经济效益归林场支配;商品经营型林场应获得法定森林资源、林地使用权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上级主管部门要多予少取,放开搞活,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品林,经营者可选择股份制、合伙经营、承包或租赁、开办家庭林场,其林木资源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2.明晰产权以便有效流转
2.1政府管理的国有资产,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般情况下,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授予经营权的林场,即应承认和明确其拥有了林场经营的产权,各级政府要确保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干预林场依法行使自己的各项权
利。
2.2国有林场在实际占有自主经营的产权基础上,要承认和确立劳动力产权,即根据林场职工、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的不同作用和贡献,可以有合理差别的持股,将劳动者利益与林场利益、国家利益长期地、合理地统—起来,逐步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舶利益共同体。
2.3地理区位相近的国有林场之间,根据需要和自愿互利原则,可以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林场和苗圃的联合体,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4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以林场森林资源为资本控股或参股组建股份制企业;鼓励与乡村、林农发展联营和股份合怍林场;鼓励林场职工承包管护林和开放林地,兴办家庭林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兼并和租赁等多种形式在国有林场搞开发;可以在林地所有权、管理权及林地性质不变的情形下,将部分林地的经营权向可以提供资金的非公有制企业流转,进行股份制改造。
2.5林主意愿的基础上,可将毗邻的集中连片天然林协商划归固有林场管护,也可将国有林场零星分散的山头地块,以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进行流转。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效流转,特别是向非公有制流转,不是损害国有林场利益,而是增强发展实力,实现了科学扩张。
3.调整加大扶持政策
3.1费负担
国有林场的税费可比照农业税实施,取消上缴基数,规范育林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该返还的应全部返还。要严禁上级部门对国有林场以各种名义的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更不能任意地占用、转让、划拨林场土地、森林资源和其他资产。
3.2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的力度
各级政府要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林规划,将建公路、排水、通电、通电话、通电视纳人本地“村村通”工程范围,每年安排—定资金和贴息贷款用于危房,使林场生产和职工生活条件有—个较大的改善。
3.3采用多种方式解决林场富余职工问题
—是通过内部协商,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主要方式有:现金补助置换身份、用山林或其他经营性资产折价安置职工、内部退养、停薪留职保编自谋出路。二是在政府支持下,采取租赁转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筹集资金置换职工股份俐用林地、森林资源开发新的项目,成立新的经济实体,安置职工。
4.革新管理
4.1进行管理制度和运营机,黼创新
①选好场长。可从场内普选和场外聘选,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命,实行任期制,到期可根据业绩连选连任。②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实行双层承包责任制,即场长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片的职工对场长负责,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林场。经营权证”,向场
长和职工直接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培育责任书”。③林场职工按作用和贡献实行等级工资制,建立以报账制为主的营造林投资与绩效挂钩机制。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应与当地事业单位持平。④建立职代会,职代会代表全厂职工的意愿,拥有表决权和监督权。⑤实行场内职工以劳动力、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持股,持股者除领取正常的工资外,还可分到红利,从而最大限度调动科技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⑥建立清正廉洁和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有效资金保障机制。
4.2整合国有林场
整合国有林场资源,进行林场组织结构、布局调整,逐步实现城镇化。整合国有林场人力,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在强化全员培训,普遍提升员工素质的基础上,培养选拔优秀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推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
4.3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国有林场要充分运用自有的土地资源、生态资源、绿色资源和景观资源的优势,走大保护、小开发、集约经营、特色产品的路子,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大力发展苗木、花卉和食用菌,大力发展各种养殖业。在此基础上逐步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技术密集与劳动密集相结合的产业和产品,向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实现科技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