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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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xx总发〔xx〕182号,xx年9月12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银行和公积金中心联网后业务的正常开展,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公积金中心《个人信贷银行端操入手册》、《xx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及《xx 银行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除联网部分参照以下流程操作,未涉及部分仍按《xx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xx银行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
第三条借款人资格。满足以下条件的借款人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一)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含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各项证明及文件;
(四)借款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必须达到总房款的30%以上;
(五)同意由其所购住房提供抵押担保;
(六)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审批通过后,打印额度审批单,借款人持审批单到我行办理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向我行提出借款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由住房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审定通知书;
(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三)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四)购买(含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五)我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五条录入借款人信息。银行受理后,登陆xx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92.168.100.23:7001/portal/login.do,显示如图1-1)。进入系统后点击:个人信贷-批后管理-贷款帐户管理,核对中心发送的信息和额度审批单内容是否一致。核对一致后录入借款人信息(见图2-1)。
图1-1
图2-1
第六条贷款调查和审批。借款人携所需材料到我行申请贷款手续齐全后,我行按规定进行贷款的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办理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进行担保录入。
客户经理必须在贷款发放前三个工作日录入担保信息。选中一条信息,点击“担保录入”按钮,弹出担保材料录入界面,点击增加录入担保信息(见图3-1)。
图3-1
担保录入完成后,进行帐号录入。选中一条信息,点击“账号录入”录入按钮,输入贷款人的银行账号信息,点击确定。贷款帐号一栏统一录入借据号(见图3-2)。
图3-2
第七条贷款发放。办理完毕各种贷款手续,审批通过后,确定放贷日期,在贷款发放日前三个工作日,客户经理在中心系统录入担保信息并提交发放申请。录完上述信息之后,点击发放提交按钮,弹出发放提交对话框,点击“确定”按钮,提交给贷款发放模块(见图4-1),并把信息另存到excel表格里面(见图4-2)。银行在贷款发放日上午收到中心返回的同意发放信息后,登录信贷管理系统,完成贷款的发放。
图4-1
图4-2
第八条公积金中心管理系统贷后管理。公积金中心管理系统贷后管理主要包括:扣款账号变更登记、扣款账号变更确认、承办网点变更等。
(一)当委托贷款还款储蓄账号发生变更时,客户经理应及时通过中心客户端办理还款储蓄账号变更,以免影响对冲还贷的打卡(见图5-1)。
图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