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照片档案整理规范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 A T-31-2017(共22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目录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组织与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机构及人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基础设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作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作流程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DAT31-2017年《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目录前言 (4)引言 (6)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7)1 范围 (7)2 规范性引用文件 (7)3 术语和定义 (7)4 总则 (8)5.组织与管理 (9)5.1 机构及人员 (9)5.2 基础设施 (10)5.3 工作方案 (10)5.4 管理制度 (11)5.5 工作流程控制 (12)5.6 工作文件管理 (12)5.7 档案数字化外包 (13)6 档案出库 (14)7 数字化前处理 (14)7.1 确定扫描页 (14)7.2 编制页号 (14)7.3 目录数据准备 (15)7.4 拆除装订 (15)8 目录数据库建立 (15)9 档案扫描 (16)9.1 基本要求 (16)9.2 扫描设备 (17)9.3 扫描色彩模式 (17)9.4 扫描分辨率 (18)9.5 存储格式 (18)9.6 图像命名 (19)10 图像处理 (19)10.1 图像拼接 (19)10.2 旋转及纠偏 (19)10.3 裁边 (20)10.4 去污 (20)10.5 图像质量检查 (20)11 数据挂接 (20)12 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 (21)12.1 验收方式 (21)12.2 验收内容 (21)12.3 验收指标 (22)12.4 验收结论 (22)12.5 移交 (2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DA/T 3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题进行了修改;——增强组织与管理部分的内容,完善数字化工作中管理相关要求;——增强数字化前处理部分的内容,包括对实体档案保护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要求;——增加数字化过程中元数据采集的要求;——修改了档案扫描部分参数要求;——修改了图像处理部分内容,更加强调保持档案原貌的要求;——细化了数字化成果验收的内容;——删除原标准数据备份和数字化成果管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档案局•【公布日期】2017.04.01•【字号】皖民务字〔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民务字〔2017〕57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档案局:为规范孤儿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省民政厅会同省档案局制定了《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档案局2017年4月1日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孤儿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孤儿档案是指各级各类儿童福利和管理机构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所积累的,有关孤儿抚育和成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凭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和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儿童福利和管理机构。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孤儿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业务上接受主管部门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孤儿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孤儿档案形成单位应加强对孤儿档案工作的管理,纳入本单位案卷管理范畴,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社会散居孤儿档案由孤儿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负责,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档案由提供服务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
第三章收集材料范围及归档第六条孤儿档案按照孤儿居住生活情况分为: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音像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音像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21•【文号】安监总厅〔2016〕134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音像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2016〕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规范音像电子文件归档和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音像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6年12月21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音像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音像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音像电子文件由能够反映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工作的数码照片、数码录音、数码录像文件组成,是指使用数字设备拍摄获得的,以数字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静态图像文件、数字音频文件和数字视频文件,包括经数字化转换的纸质照片、模拟声音信号(如录音带)、模拟影像信号(如录像带)所形成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音像电子档案是指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的音像电子文件,由内容、结构和背景组成。
第四条音像电子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DA/T 3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题进行了修改;——增强组织与管理部分的内容,完善数字化工作中管理相关要求;——增强数字化前处理部分的内容,包括对实体档案保护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要求;——增加数字化过程中元数据采集的要求;——修改了档案扫描部分参数要求;——修改了图像处理部分内容,更加强调保持档案原貌的要求;——细化了数字化成果验收的内容;——删除原标准数据备份和数字化成果管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档案局信息管理中心、国家档案局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良城、马淑桂、郝晨辉、程春雨、杜琳琳、蔡伟、宋涌、王大众、田军、曹燕、李华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A/T 31—2005。
引言DA/T 31-2005的发布实施,从技术标准方面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出了要求,很好的促进了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档案信息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所依赖的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经过10年的时间,数字化设备、存储、网络等技术条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等都在不断更新、发展。
因此,及时对本标准进行修订,适时调整相关要求,从档案行业层面科学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标准本次修订更加注重我国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自身的特点,结合目前信息技术发展的水平,提出适用于档案行业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规范性要求。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扫描设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过程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3月1日
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3月1日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换届档案和村级档案的安全,使其更好地服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根据《档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和机构在换届过程中产生的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以及换届前后各类村级档案的交接工作等。
第三条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反映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真实历史面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保障选举合法性,促进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换届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必要措施。
第四条各级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都有做好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的义务。
凡规定应归档的文件和应移交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或据为己有。
第五条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模式,在县(市、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培训,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机构和乡镇(街道)综合档案室负责组织实施。
村级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村换届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和指导机构应将换届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和村级档案的交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换届工作程序、工作计划,列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与换届各项工作同时安排,同步进行。
第七条凡是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换届工作历史面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和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的文件都应归档。
文件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可参见附件1。
第八条乡镇(街道)形成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文件归入乡镇(街道)文书档案,由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并移交乡镇(街道)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村级组织形成的换届工作文件,由村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17.10.13•【文号】国卫办发〔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发〔2017〕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档案局,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档案局制定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档案局2017年10月13日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以下简称许可档案)管理,更好地为行政许可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许可档案,是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和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许可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许可办理机构对许可档案实施集中统一管理。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许可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四条许可办理机构应当设立许可档案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档案管理场所和工作条件,保证许可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许可办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许可档案的损毁或丢失,确保许可档案完整收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4-档案上架排列与盒号件号的编制:2017年课件
县国土局将地籍类、土地利用规划、建设 用地类各个类档案分别摆放在不同列,分 别排盒号
大新县国税局明确档案分类,各类档案 分别在密集架各列上排列
县国税局各股室档案由各股室整理。整理 后移交局档案室。
县国税局各股室档案分列存放
各股室各类档案另行存放在不同密集架 列上。
三、盒号与件号编制的区别
各类档案分别上架排列编写单独编盒号
• 永久照片: 1
•
2
3
4
56
2016
(盒号)
(年度) 2013年度(案卷
2012 2013
2014 2015
• 30年会计凭证:2012年度(案卷号:1-12) 号:13-26)
2014 年度(案卷号:27-42) 2015年度(案卷
号:43-58)2016 年度(案卷号:59-74)(会计凭证的“盒号” 名称在会计凭证盒标注为“案卷号”。案卷号,会计凭证少的单位 可以多年连续编,会计凭证量多的单位应一年一编。件号一年一 编。装钉成一本就是一件,一个案卷可以装几件) • 永久实物: 123 4567 89 2012 2013 2014 10111213 2015 14 (件号) (年度)
档案盒号录入档 案管理GD2000 软件位置
4.基建档案盒号录入位 置:“盒号”栏内录 入,字样:1。
5.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盒号(案卷号)录 入位置:文件级管理在“备注”栏内录 入盒号,字样:第×盒
。
案卷级管理盒号(案卷号)录 入在“案卷号”栏内,字样:1
档案的件号和盒号都是档案存放位置安排而编制的排列顺序
号。 件号编制是年内编号:是同一个档案年度同一个保管期限同 一类材料(“三同”)编制一个从1到N流水号。 盒号编制是跨年编号:按照工作形成材料顺序、便于保管查 阅利用和档案库房布局分类要求,第一原则是同一类材料先 后存放位置原则,第二原则是分保管期限原则,将同一保管 期限的材料从最早的年份第一盒开始从1至N排列编制一个大 的流水号。
浅谈档案资料标准化整理规范
档案资料标准化整理技术规范书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采购服务范围1)协助甲方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具体做好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别档案的整理装订与归档入库工作,协助做好电子流档案的归档工作;包括执行档案管理的流程、规范、管理办法,做好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需要归档文件材料实物及系统数字化的收集、整理、分类、组卷、装订、打码、入盒、编号、上架等基础整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利用汇编、数据统计等配合工作。
2)协助甲方开展日常档案服务利用工作,加强对甲方业务部门的工作支撑;3)协助甲方开展档案管理的其他工作。
4)甲方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合同档案、案件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权证档案、工程档案、审计档案、会计档案和采购档案等10类。
2、总体服务要求2.1档案整理归档要求2.1.1档案整理工作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并结合以下各类档案相关标准:1、文书、合同档案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归档;2、工程、采购、基建、审计档案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科技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归档;3、会计、增值税发票档案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档案局《79号令》、甘肃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会[2016]35号)规定归档;4、照片档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5、诉讼档案:《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6、声像档案:《甘肃省重大活动(事件)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省委办法(2002)84号)7、实物档案、权证档案:国家暂无统一的档案管理标准,参照文书档案的管理标准。
8、巡察档案:参照《中国移动巡视工作档案管理办法》9、档案数字化:《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3.1.2档案整理工作除符合以上国家、省内档案归档要求外,还需按照甲方各类档案管理标准归档,归档时甲方各类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最新的档案归档具体要求和内容,并指导第三方机构进行装订。
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2号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民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农业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2017年11月23日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档案工作, 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服务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在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村级档案工作主要包括村级组织对村级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村级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安全方便的原则。
村级组织应将档案工作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事项,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健全机制、保障经费,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规范和安全。
第五条村级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
有条件的村应当设立专用档案柜和档案库房集中管理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并经过一定的档案业务培训。
第七条村级组织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当按照要求规范整理后归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的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八条村级档案一般包括文书、基建项目、设施设备、会计、音像、实物等类别。
各类文件材料整理方法和归档时间如下:(一)文书类应当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或者《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的要求进行整理,于次年上半年归档。
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要求规范》
目录前言 (4)引言 (6)纸质档案数字化规 (7)1 围 (7)2 规性引用文件 (7)3 术语和定义 (7)4 总则 (8)5.组织与管理 (9)5.1 机构及人员 (9)5.2 基础设施 (10)5.3 工作方案 (10)5.4 管理制度 (11)5.5 工作流程控制 (12)5.6 工作文件管理 (12)5.7 档案数字化外包 (13)6 档案出库 (13)7 数字化前处理 (14)7.1 确定扫描页 (14)7.2 编制页号 (14)7.3 目录数据准备 (15)7.4 拆除装订 (15)7.5 技术修复 (15)8 目录数据库建立 (15)9 档案扫描 (16)9.1 基本要求 (16)9.2 扫描设备 (17)9.3 扫描色彩模式 (17)9.4 扫描分辨率 (18)9.5 存储格式 (18)9.6 图像命名 (19)10 图像处理 (19)10.1 图像拼接 (19)10.2 旋转及纠偏 (19)10.3 裁边 (20)10.4 去污 (20)10.5 图像质量检查 (20)11 数据挂接 (20)12 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 (21)12.1 验收方式 (21)12.2 验收容 (21)12.3 验收指标 (22)12.4 验收结论 (22)12.5 移交 (23)13 档案归还入库 (2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
本标准与DA/T 3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题进行了修改;——增强组织与管理部分的容,完善数字化工作中管理相关要求;——增强数字化前处理部分的容,包括对实体档案保护和档案规化管理方面的要求;——增加数字化过程中元数据采集的要求;——修改了档案扫描部分参数要求;——修改了图像处理部分容,更加强调保持档案原貌的要求;——细化了数字化成果验收的容;——删除原标准数据备份和数字化成果管理相关容。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3号)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书档案、音像(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及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正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环境保护部门办公厅(室)档案管理机构归口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档案工作与本部门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档案工作经费的审计和绩效考核,确保科学使用、专款专用。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确定文件材料的具体接收范围,包括本部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以及与本部门有关的撤销或者合并部门的全部档案。
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要求规范》
目录前言 (3)引言 (5)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6)1 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术语和定义 (6)4 总则 (7)5.组织与管理 (8)5.1 机构及人员 (8)5.2 基础设施 (9)5.3 工作方案 (9)5.4 管理制度 (10)5.5 工作流程控制 (11)5.6 工作文件管理 (11)5.7 档案数字化外包 (12)6 档案出库 (13)7 数字化前处理 (13)7.1 确定扫描页 (13)7.2 编制页号 (13)7.3 目录数据准备 (14)7.4 拆除装订 (14)7.5 技术修复 (14)8 目录数据库建立 (14)9 档案扫描 (15)9.1 基本要求 (15)9.2 扫描设备 (16)9.3 扫描色彩模式 (16)9.4 扫描分辨率 (17)9.5 存储格式 (17)9.6 图像命名 (18)10 图像处理 (18)10.1 图像拼接 (18)10.2 旋转及纠偏 (18)10.3 裁边 (19)10.4 去污 (19)10.5 图像质量检查 (19)11 数据挂接 (19)12 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 (20)12.1 验收方式 (20)12.2 验收内容 (20)12.3 验收指标 (21)12.4 验收结论 (21)12.5 移交 (22)13 档案归还入库 (2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DA/T 3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题进行了修改;——增强组织与管理部分的内容,完善数字化工作中管理相关要求;——增强数字化前处理部分的内容,包括对实体档案保护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要求;——增加数字化过程中元数据采集的要求;——修改了档案扫描部分参数要求;——修改了图像处理部分内容,更加强调保持档案原貌的要求;——细化了数字化成果验收的内容;——删除原标准数据备份和数字化成果管理相关内容。
浅谈如何做好照片档案管理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照片档案管理工作作者:李元芳来源:《卷宗》2017年第33期摘要: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都是档案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对照片档案而言,照片档案的前期收集工作至关重要,可为照片档案的下一步整理工作提供重要的信息。
整理好的照片档案能得到充分的查阅和利用,进而发挥照片的形象纪实作用,推进企事业单位更好地发展。
本文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照片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相关的探讨。
关键词: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利用照片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诞生的一种新型的档案载体类型,它以其特殊的载体形式,反映出悠久的历史、重大的变革以及重要人物的历史面貌,弥补了纸质文字档案的不足。
由于办公自动化的普及,新型信息介质的出现,照片档案日益增多,内容日渐丰富。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好照片档案的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1 照片档案的重要性照片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静止摄影为主要反映方式的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照片档案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照片成为社会生活重大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其特殊的画面载体形式,原始、真实、有效地记录了不同时期企业管理的变化和发展。
2 如何做好照片档案的管理工作1、照片档案的收集工作照片形成过程复杂、流转环节多,管理难度大。
随着数码技术的普及,数字照片越来越多,管理方法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档案工作应应与时俱进,顺势而上,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增强业务能力。
(1)收集范围收集的照片应具备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特点。
按照照片档案收集要求,照片内容主要包括: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照片;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照片;本单位组织或参加的重要外事活动的照片;记录本单位、本地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的照片;本单位获得各种荣誉的照片;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
巡视照片存储、读取规范
2017运行工作资料管理制度汇编输电管理处二O一七年编制说明根据输电管理处运行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需求,规范日常运行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特制订本规范。
用以保证我处管辖的输电线路发生异动后及时更新线路资料。
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保证mis系统和纸质台账的准确一致性,对线路运行与检修工作提供了很大数据支持,mis系统线路台账便于查找预览,纸质台账携带方便。
及时更新定位数据、线路照片为下达巡视任务做好基础,用以保证日常巡视和特殊巡视工作的的完成效果。
图纸实施标准化管理,可为日常线路维护和进行线路大修技改提供依据。
主要包括内容如下:1.输电线路异动后mis系统和纸质台账及时更新2.输电线路发生异动后及时更新定位数据、线路照片3.日常巡视拍照规范4.照片资料的存储、读取规则5.输电管理处请奖规范6.图纸管理规范包头供电局输电管理处2017年4月mis系统和纸质台账更新输电线路发生异动后及时更新mis系统和纸质台账。
mis信息要求与纸质台账保持一致。
1.对于新建线路,mis系统需填写线路基本信息、绝缘子信息、基础金具信息、附属设施信息、耐张段、交叉跨越记录、特殊区段管理记录。
保证所有信息正确无误,同时新建线路的纸质台账。
并统计同塔并架信息及时填写同塔并架表上报技术组。
2.对于改造线路,班组先将改造后的线路基本信息和杆塔信息和输入mis系统,新增的杆塔信息直接录入mis系统,注意杆号的排列,状态填写在运,原杆塔状态信息改为退运,同时更改纸质台账。
3.对于退运线路,线路确定退运后,一周内及时更改mis状态,退运线路相关联的任何信息不不能删除。
班组统一保存退运线路纸质台账。
并统计同塔并架信息及时填写同塔并架表上报技术组。
4.对于新建和改造线路无法确定杆塔型号、导地线型号、金具型号、基础等具体信息,及时上报技术组,技术组负责提供图纸资料等。
输电线路发生异动后及时更新定位数据、线路照片输电线路发生异动后在规定期限内对异动线路进行GIS定位,对异动线路进行巡视拍照。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DA/T 3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题进行了修改;——增强组织与管理部分的内容,完善数字化工作中管理相关要求;——增强数字化前处理部分的内容,包括对实体档案保护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要求;——增加数字化过程中元数据采集的要求;——修改了档案扫描部分参数要求;——修改了图像处理部分内容,更加强调保持档案原貌的要求;——细化了数字化成果验收的内容;——删除原标准数据备份和数字化成果管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档案局信息管理中心、国家档案局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良城、马淑桂、郝晨辉、程春雨、杜琳琳、蔡伟、宋涌、王大众、田军、曹燕、李华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A/T 31—2005。
引言DA/T 31-2005的发布实施,从技术标准方面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出了要求,很好的促进了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档案信息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所依赖的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经过10年的时间,数字化设备、存储、网络等技术条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等都在不断更新、发展。
因此,及时对本标准进行修订,适时调整相关要求,从档案行业层面科学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标准本次修订更加注重我国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自身的特点,结合目前信息技术发展的水平,提出适用于档案行业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规范性要求。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扫描设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过程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挑选照片
对反映同一内主要照片应具备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 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特点。
例一
主题不鲜明,可
不归档。
例二
构图重复,可选其一。
例三
影像不清晰,不要归档。
三、照片档案的整理
1、分类
声像档案是档案的7大门类之一,其种(门) 类号用“S”表示。而照片档案是声像档案的一个 类 别,其分类号对应为:Sz 注:Sz要区分大小写;照片档案分类方案、 收集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要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 的“三合一”制度。
(一)收集范围 1、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照片; 2、上级领导和著名人物视察、指导本单位、本地区工作的 照片; 3、本单位组织或参加重要外事活动的照片; 4、记录本单位、本地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事故、 重大自然灾害及其重要情况和现象的照片 5、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名胜古迹、 自然风光、风俗民情和著名人物的照片; 6、其他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照片。
运用专用档案管理软件的,可将相关电子目录数据录入软件,由软件 自动生成打印。
照片档案案卷目录
档号
题 名
国家省市领导来 咸宁检查、视察、 调研经济科技、 民生、新农村建 设等档案工作形 成的照片
归档年度 件数
保管期限
备注
13-Sz02Y-1
2008
48
永久
照片档案卷内目录
照片号
题 名
国家档案局经科 司司长王晓明调 研咸宁市档案馆 科技档案管理工 作
(二)归档要求 代表性:具有保存价值(照片、底片、数码照片),要进 行鉴定删选,并筛选部分冲印。 如会议照片:会场全景、主席台、领导讲话、颁奖、典型 发言、小组讨论等; 视察检查:听取汇报、查看现场、与干部职工合影等。 机关活动:活动全景、领导参与、大众参与、活动成果。 时限性: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科研、基建照片随项 目档案一并归档。 完整性:画面清晰,品相良好,说明完整。 责任性:照片由形成部门或摄影人员负责撰写说明文字,积 存照片由档案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考证并撰写说明文字。
单张:综合运用时间、人物(含人物的单位、职务、姓名、 方位)、事由、地点、背景等要素,概括揭示照片信息和其 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照片版权、来源等)。 大幅:大幅照片说明除在册内简要说明外,详细说明可另纸 书写,与照片一同保存。 组合:组合照片的第一张照片详细说明,其他单张照片说明 可以从简,不填写重复项。同组照片应在每张照片说明的左 上角或右上角,用“①”、“②”、“③”……符号标出组 联符号。
四、照片档案的上架
将规范整理的照片档案按类别-保管期限-案卷号
顺序上架排列。 注:要对电子数码照片进行收集、处理,将电子 照片与档案管理软件所对应的卷内目录对应挂接;刻 录光盘,作为电子档案归档保存。
谢谢大家!
时间
页号
底片号
备注
13-Sz02Y1-11
2008092426
1
13-Dzy-200835
参见 13-2008W01-Y-68
7、照片册背脊的填写
由于新老规格不同,填写项目有:全宗号、分类号、 案卷号、题名、年度等
分类号:Sz01 题名:从右向左,竖式填写 年度:2009
照片册背脊编制示例图片:
注意:不能用塑料盒、芯页、。
5、填写说明
单张照片应填写题名、照片号、底片号(数码照片号)、 参见号、拍摄时间、摄影者、文字说明等。 • 题名:概括说明照片的主题及人物(方位)、时间、地点、 事由等内容。 • 照片号:照片的档号; • 参见号:本张照片与其他相关档案的互见档号; • 拍摄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填写公元纪年时间; • 摄影者:个人姓名,可写单位 • 文字说明:补充说明的事项。
一般单位照片应在全宗内按保管期限 - 问题进行 分类。照片形成较多的单位可分为:业务活动类、机 关活动类、会议类、领导视察类等。分类方案应保持 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动。照片形成较少的单位可不 分类。 注:从 2009 年开始,按省档案局最新规定,照片 形成较多的市直单位照片档案最少分为二类:机关活 动类、业务活动类;照片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局 第8号令规定,分为永久、30年、10年。目前,市(县) 直单位一般分为永久
二、照片档案的收集
照片的收集范围
主要 职能 本地 特色
会议 活动 归档 范围 重大 事件
领导 视察 外事 活动
收集要求
1.对属于收集与归档范围的照片,应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 构或档案工作人员归档,集中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对存有真伪疑义的照片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鉴定。 2.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照片,应选择其主要照片归档。主要照 片应具备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特点。 3.底片、照片、说明应齐全。 4.底片与照片影像应一致。 5.对无底片的照片应制作翻拍底片;对无照片的底片应制作照片。 6. 照片档案的移交和征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⑤
题名:2017年3月24日,咸宁 市档案局开展干部大讲堂 活动(共2张) 照片号: 13-Sz01Y-1-09 底片(数码)号: 参见号:
时间:20170324 摄影者:王一宇 文字说明:
6、编目
纸质照片应编制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 案卷目录:编到每卷(册),存放在检索柜中供利用查询。 卷内目录:一般编到每张照片,一套存放照片册内,一套存放在检 索柜中供利用查询。 注意:纸质照片与底片、数码照片之间,照片与其他门类、载体档 案之间有相互联系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互见号。
一、照片档案有关概念
声像档案是指立档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
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唱片等 具有声音、图像的文件材料。照片是声像档案的一 个类别。 照片档案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各种 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按一 定的原则和方法经过加工整理,进行集中保管利用 的各种照片。主要由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组成。
照片档案整理规范
王一宇
2017年3月
前 言
照片档案的重要性: 照片档案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原始记录,是随着科学 技术的进步而诞生的一种的档案载体类型,它以其特殊 的载体形式,反映出悠久的历史、重大的变革以及重要 人物的历史面貌,弥补了纸质文字档案的不足。由于办 公自动化的普及,新型信息介质的出现,照片档案日益 增多,内容日渐丰富。因此,作为机关档案室要特别重 视照片档案的收集、保管与利用工作,以更好地发挥照 片档案的作用。
001—Sz01y—3—5
张
号(第5张)
第 三 册
限 照片档案机关活动类永久保管期 全 宗 号
如:001-Sz01y-3-5,表示001号全宗-照片档案机关活动类永久保管期限-第3册-第5 张 注意:照片背面填写照片档号。
4、装具
常规尺寸的照片档案装具应使用国家规范的照片
档案册(采用无酸材料制作),大幅照片可卷放或 平放在档案盒中。
单张照片说明示例
题名: 2016年12月13日,咸宁市 档案局在蓝海金盾大酒店会议室开 展咸宁市档案中介服务诚信守法座 谈会 照片号:013-Sz01y-2-11
底片(数码)号:
参见号: 时间:20161213 文字说明: 摄影者:王一宇
大幅照片说明示例
题名:2017年3月7日,湖北省档案 局局长黄国雄(前排左5)与咸宁市 档案局全体干部职工合影 照片号:13-Sz01y-3-1 底片(数码)号:13-Dy-2017-03 参见号:13-2017-W01-Y-35 摄影时间:20170307 摄影者:咸宁市档案局(馆) 杜义力 文字说明: 前排其他领导:省档案 局副局长吴绪成(左4)、咸宁市档 案局局长陈冬民(右4)等。本照片 卷放。
大幅照片,单独存放
⑤---(组联符号,代表第几组)
组合照片说明示例
题名:2017年3月24日,咸宁 市档案局开展干部大讲堂 活动(共2张) 照片号: 13-Sz01Y-1-08 底片(数码)号: 参见号:
时间:20170324 摄影者:王一宇 文字说明:咸宁市档案局局长陈冬 民(右二)、副调研员钱立新 (右三)参加并作点评。
2、照片的排列
照片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问题结 合时间、重要程度等进行排列,即同一类别的照片先 按照不同问题(活动)形成的先后顺序,再按同一组 (同一问题、活动)照片重要程度排列,归入照片 册,装满为止。
(注:组的排列和组内每张照片的排列;不能将同组 照片割裂开)
3、编号
档号编制方法: 全宗号-分类号及保管期限代码—册号—张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