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计划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促进分级诊疗制度深入实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通过县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及优质医疗技术人才的“双下沉”,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建设为重点,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差异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质量及拓展医疗业务发展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率提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群众中的信任度、影响力和满意度,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构建和强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格局。(一)基层就诊比例逐年提升。

(二)基层专科建设。

(三)基层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可开展

中医药服务。

(四)双向转诊机制更加健全。

二、工作要求

(一)实行目标管理。支受援双方根据需求实际签订帮扶协议,明确帮扶期末目标,每年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年度帮扶计划内容包括本年度计划开展帮扶的项目、诊疗人次目标、帮扶人员安排、帮扶时间安排等。支援医院指导和协助受援单位按照功能定位,结合各乡镇(街

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服务人口和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重点针对当地的疾病谱和薄弱科室,以提升服务能力和文化内涵为核心,明确支援重点,开展全托管或科室对科室的帮扶,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和措施。

(二)实行责任管理。支受援双方要按照确定的帮扶目标定期开展自评,不断改进对口支援工作。支援医院对口支援落实情况绩效考核支援医院评价、当地群众满意度评价。支受援双方必须明确支援和受援单位主要领导为共同第一责任人,科主任为科室帮扶的共同第一责任人,以及具体支援、受援医务人员的年度任务。对在支援过程工作不主动、不履职,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

(三)实行退出机制管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支受援医院、科室、人员,予以解除支、受援资格或调整支、受援关系。

三、合作类型

鼓励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医模式,根据县级优质资源存量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际,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级别,分三类进行优质资源下沉。

(一)全面托管型

适用于县级医院与甲等乡镇卫生院间的全方位合作,具体标准是:

1.支援医院与受援单位建立全面托管型合作关系,与受援单位开展全方位的合作。条件成熟的可进一步进行纵向整合,探索医院集团化或医联体运营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名称为第一名称,经卫计局批准后,可增挂县级医院分院作为第二名称。支援医院须选派本院

科室主任或业务骨干担任受援单位副院长(或院长),直接参与受援单位的日常管理、业务发展等,任期不少于1年。

2.支援医院选派本院医务人员长期驻受援单位,以受援单位名义单独或与受援单位合作开展各种医疗业务,常驻时间每人次不少于6个月,每周不少于3天。

3.支援医院在下沉期间,可采取受援单位上挂进修、业务带教等形式,负责为受援单位培养一批人才队伍。下沉期间,为受援单位培养可独立开展指定医疗技术的业务骨干3名以上,重点扶持并建成县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2个以上。

4.支援医院与受援单位建立顺畅的信息化转诊和远程会诊平台,下沉期间符合上转、下转指征和转诊收治条件的病人转诊率达到50%以上。

5.支援医院在下沉期间,受援单位门急诊人次年增长率达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增长率1.5倍以上。

6.支援医院在下沉期间,受援单位服务范围内的居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

7.建立合理明确的激励机制。经双方协商,县级医院可按一定比例收取托管费用,用于派驻人员相关费用的支出。

(二)重点合作型

适用于与乙等乡镇卫生院间的重点业务合作,具体标准是:

1.支援医院与受援单位建立重点业务合作关系,根据受援单位要求,开展需重点扶持、深化提升的医疗技术帮扶。支援医院选派本院

对口专业的科室主任或业务技术骨干担任受援单位副院长或科室主任,直接参与受援单位的行政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开展等。

2.支援医院选派本院对口专业的业务骨干长期驻点或定期坐(巡)诊受援单位,以受援单位名义合作开展帮扶的医疗技术和业务,常驻时间每人次不少于6个月,每周少于3天。

3.支援医院在下沉期间,可采取受援单位上挂进修、业务带教等形式,负责为受援单位培养一批人才队伍。下沉期间,为受授单位培养可独立开展指定医疗技术的业务骨干2名以上,重点扶持并建成县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1个以上。

4.支援医院在下沉期间,帮扶的受援单位科室(诊疗技术)门急诊人次年增长率达20%以上。支援医院与受援单位有顺畅的转会诊渠道并有一定数量的转会诊病例。

(三)一般协作型

适用于与除甲、乙等以外的卫生院间的业务合作,具体标准是:

1.支援医院与受援单位建立一般业务合作关系,根据受援单位要求,开展所需的医疗技术、医务人员支援。支援医院根据受援单位辖区居民需求,可选派相对固定的本院医务人员定期赴受援单位开展坐(巡)诊,帮扶专科至少1个以上,坐(巡)诊间隔时间至少达到每周1人天次。

2.支援医院在下沉期间,可采取受援单位上挂进修、业务带

教等形式,负责为受援单位培养人才队伍。下沉期间,为受援单

位重点培养业务骨干1名以上。

3.支援医院在下沉期间,受援单位服务范围内的居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合作内容

鼓励各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方位的帮扶和合作,以管理、技术、人才、利益、信息等为纽带,实现县级优质医疗资源的人、财、物下沉流动。支受援双方要着重建立“五链”。

(一)建立管理链。支援医院要广泛动员,优先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到基层工作,担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的派出人员要积极参与托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帮助建章立制,参与受援单位重大决策,在规定时期内全职在合作办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派出人员的派出经历要作为县级以上医院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和条件。担任科主任的派驻支援人员要做到技术支援与管理支援相结合,既要亲自诊疗患者,又要带动相应科室水平整体提升,各受援单位要把派驻人员、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进行门诊、病房排班。(二)建立人才链。支援医院要根据受援医院的需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选派医院业务骨干到受援卫生院开展各种技术帮扶。医务人员派出原则上县级以上医院合计派出医生人数不低于专业技术资格人数占比不低于50%。支援医院要积极为受援单位的卫技人员提供进修、三基培训及其他短期培训,向帮扶单位开放全员性的业务培训及其他业务活动。在支援期间开展受援单位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到支援单位进行全员培训。建立重点专科帮扶的骨干医师“导师制”培养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