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
经济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一:女教授起诉所在大学挑战55岁退休线年满55岁的大学教授史建接到学校的退休通知后,认为根据相关规定,高级职称的女性如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休,遂将所在的大学起诉。
北京市石景山法院一审裁定,因此案不属受理范围而驳回其起诉。
56岁的史建是一所大学的教师,正教授职称。
去年2月,她接到学校下达的退休通知。
史建称,其两个姐姐同在高校任职,都是60岁退休,因此她接到通知后非常不解。
经查询资料史建发现,有关文件中对高级职称女性的退休年龄已有明确规定。
她出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离)休”。
史建认为学校执行的退休年龄有悖于国家规定,且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的原则不符。
与学校几次沟通无果后,她起诉到法院。
史建请求撤销学校的退休通知,恢复其应有的工作权利。
庭审中该大学代理人辩称,学校的退休政策是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人事制度和政策。
另外,此案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法院经审理认定,史建的诉求不属于法院人事争议的受理范围,驳回起诉。
宣判后,史建表示要上诉。
她表示想通过诉讼争取其正当的工作权利,“不仅是为我个人,也是为其他的高知女性”。
经济法案例分析二:合同法委托人某家用电器公司委托某贸易代理公司与某进出口公司订立电器销售合同。
贸易公司遂指派其业务员李某与张某与进出口公司洽谈并签订了200台彩电的购销合同,并约定于2013年12月15日前交货。
后由于家用电器公司货源出现问题,未能按期交货。
进出口公司遂找到业务员李某,要求赔偿损失。
李某表示,他去签订合同只是代表公司履行职务,与他本人无关,而且贸易公司也只是受家用电器公司的委托签订合同,进出口公司应该找家电公司赔偿。
请分析本案的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答:所谓经济法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经济活动中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义务关系。
它的构成要素为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外商投资企业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和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均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丙公司(以下简称“丙”)为一家外资企业。
2008年,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名为“中外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根据合资合同,甲、乙、丙三方分别持有合资公司30%、40%和30%的股份。
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010年,丙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丁公司(以下简称“丁”),丁公司为一家香港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对丙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提出异议,认为丙公司未履行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争议焦点:1. 丙公司是否违反了《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未履行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2. 甲、乙双方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案例分析:1. 丙公司股权转让是否违反了《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二)转让方应当事先征得其他投资者同意;(三)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并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在本案中,丙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丁公司,双方均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且丙公司在股权转让前已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然而,丙公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因此,丙公司未完全履行《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2. 甲、乙双方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
甲聘请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
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2月10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答案(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对外投资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寻求海外投资,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多元化发展。
然而,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中国企业往往面临着复杂的法律环境和文化差异,这可能导致投资风险的增加。
本文将以某中资企业在海外并购的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案例概述某中资企业(以下简称“中方企业”)是一家具有多年行业经验的企业,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为拓展国际市场,中方企业决定收购一家位于欧洲的知名企业(以下简称“目标企业”)。
经过长时间的谈判,双方于2018年达成收购协议,中方企业以1.5亿欧元的价格收购了目标企业的全部股权。
然而,在收购完成后,中方企业很快发现目标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与之前的评估存在较大差距。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状况恶化:目标企业近年来经营状况不佳,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导致中方企业实际投入的资金远超预期。
2. 法律纠纷:目标企业涉及多起法律诉讼,其中包括与供应商、员工的劳动纠纷,以及与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纠纷。
3. 文化冲突:中方企业在管理理念、决策方式等方面与目标企业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内部管理混乱。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尽职调查不充分:中方企业在收购过程中,未能充分进行尽职调查,导致对目标企业的真实状况了解不足。
2. 合同条款不完善:收购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不明确,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
3. 法律法规不熟悉:中方企业在收购过程中,对目标国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导致在运营过程中触犯法律。
4. 文化差异:中方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存在文化差异,导致管理困难。
四、解决方案1. 加强尽职调查:在收购过程中,应充分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审计、法律审查、市场调研等,以确保对目标企业的真实状况有充分了解。
2. 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收购合同时,应注重合同条款的完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
3. 聘请专业律师:在收购过程中,应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对目标国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确保收购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法经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公司成立之初,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持有60%的股份,乙和丙各持有20%的股份。
经过多年的发展,开发公司已成为当地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8年,甲因个人原因,希望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外地的合作伙伴丁。
乙和丙得知此事后,表示反对,认为甲的股权转让行为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甲遂向乙、丙提出股权转让协议,但双方就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导致股权转让纠纷。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是否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丁?2. 乙、丙是否有权反对甲的股权转让?3. 股权转让的价格是否合理?4.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三、法律分析1. 甲的股权转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在本案中,甲持有公司60%的股份,已经超过了股东会决议所需的半数同意,因此甲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丁。
2. 乙、丙的反对权虽然甲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丁,但乙、丙作为公司股东,享有知情权和异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因此,乙、丙有权了解甲股权转让的相关情况,并提出反对意见。
3. 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核心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价格,由股东自行协商确定。
在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对股权转让价格未能达成一致,导致纠纷。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参照市场同类股权交易价格,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因素,认定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
4.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本案中,若甲、乙、丙三人在协商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则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经济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第一篇:经济法案例分析经济法案例分析:企业重组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拟利用外资进行改组。
2003年12月,甲企业和美国的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企业将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
2004年1月1日,甲企业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日签发的营业执照。
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1)乙公司收购甲企业60%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000万美元。
乙公司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在2004年7月1日之前,向甲企业支付500万美元,其余500万美元在2004年12月31日前付清。
(2)乙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方式包括:乙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乙公司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财产300万美元以及乙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清算取得的700万美元。
(3)甲企业和乙公司共同制定甲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该方案应提交甲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4)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由丙企业承担。
(5)甲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丙企业承继。
(6)丙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7)丙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企业委派2名,乙公司委派3名,董事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丙企业的董事长由甲企业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
(8)在丙企业的经营期限内,如果乙公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应通知甲企业,并报原审批机构备案。
(9)丙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经营,合营期限视经营情况待定。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本题各要点的顺序,逐点指出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的不合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答案」(1)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
合伙企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某市合伙企业“X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成立,其中张三出资40%,李四出资30%,王五出资30%。
三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张三为执行合伙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李四和王五为监督合伙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
公司成立初期,业务发展迅速,但到了2015年,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问题,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2016年,张三提出公司需要增资扩股以应对市场压力,并计划引入新股东。
李四和王五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张三的增资方案不合理,可能会损害现有合伙人的利益。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张三决定单方面实施增资计划,并引入了新的股东赵六。
新股东赵六的加入,使得张三的持股比例降至35%,李四和王五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30%,赵六持股35%。
增资后,张三作为执行合伙人,开始实施新的经营策略,但李四和王五认为张三的经营策略与公司发展方向不符,多次提出反对意见。
张三则认为李四和王五的监督过于干涉,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双方矛盾日益激化,最终导致了合伙企业的解散。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协议的效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合伙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等。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本案中,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成立“X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二、合伙协议的效力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对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约束力。
本案中,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签订的合伙协议合法有效,对三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约束力。
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1. 张三的权利义务:作为执行合伙人,张三有权代表合伙企业进行经营活动,但同时也负有保护合伙企业利益、合理使用合伙企业财产的义务。
2. 李四和王五的权利义务:作为监督合伙人,李四和王五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公司40%、30%、30%的股份。
2008年,甲因个人原因欲退出公司,经协商,甲将其40%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价格为8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与乙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此后,甲以乙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要求乙将其股份回购,乙拒绝。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以及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三、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
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十日内将转让股权的情况通知公司登记机关。
”本案中,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但未在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否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 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案中,甲将其股份转让给乙时,并未经过其他股东丙的同意,且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
因此,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关于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受让人取得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本案中,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乙并未取得甲的股份,因此甲无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四、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无效,甲无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外商投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外商投资在中国市场日益活跃。
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将以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的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外商投资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外方”)是一家世界知名企业,主要从事高端制造业。
为了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外方拟在中国设立一家合资企业,与我国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中方”)共同出资成立。
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合资企业合同。
三、法律问题及分析1. 合资企业设立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外方和中方可以依法设立合资企业。
该法律规定了合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利润分配等事项。
2. 合资企业合同的法律效力合资企业合同是外方和中方设立合资企业的核心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各方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股权转让、争议解决等事项。
本案中,外方和中方签订的合资企业合同符合《合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3. 外方投资收益保护的法律问题本案中,外方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其投资收益的保护。
根据《合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可以依法获得保障。
以下是对外方投资收益保护的法律分析:(1)利润分配:合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本案中,外方和中方约定按照8:2的比例分配利润,该约定符合《合资企业法》的规定。
(2)股权转让: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应经其他股东同意,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案中,外方若需转让股权,需取得中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3)争议解决:合资企业合同中应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本案中,外方和中方约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该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
4. 中方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本案中,中方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其权益的保护。
外商投资企业法案例

案例5.1:某境外公司(如下简称“甲公司”)准备向中国境内投资,拟定了两份投资计划。
计划一:并购中国一家公司,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
向中国商务部提交旳方案中,部分要点如下:①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且在境外公开合法旳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②甲公司拟以增发旳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并购中国某国有公司旳部分资产;③已聘任在境外注册登记旳中介机构担任中外双方旳“并购顾问”。
商务部此外理解到,半年前甲公司旳副董事长因内幕交易,受到本地监管机构旳惩罚,并因此导致甲公司旳股价大幅震荡。
商务部经审核,觉得不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旳条件,不予批准。
计划二:与境内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向我国商务部报送旳合同旳部分要点如下:①合营各方投资总额900万美元,成立合资公司旳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
公司注册资本中,外方投入60万美元;②中方旳出资一次缴清,外方旳出资分期缴纳。
外方旳第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③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董事每届任期四年。
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旳合同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修改后,按法定程序设立了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设立后,浮现了如下问题:(1)外方合营者未经中方合营者批准,决定将自己持有合营公司旳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
中方得知后,表达反对。
(2)中方觉得合营公司应设总会计师,但外方投资者不批准。
(3)该公司共有7名董事,经外方A董事建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旳董事有4名。
董事会上外方投资者提出将合营公司变更为中外合伙经营公司旳方案,方案要点是:变更后外方合伙者在前4年先行收回投资,每年固定收回投资12万美元;该部分支出列入合伙公司旳每年生产成本。
并规定合伙期满后,合伙公司旳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但中方合伙者要予以外方合伙者15万元旳残值补偿。
问题: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外商投资公司法律制度旳规定,回答问题:(1)甲公司哪些方面不符合并购境内公司旳条件?阐明理由。
经济法案例

经济法案例案例1某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
企业现有财产100万元,企业负债为180万元。
问:1.若该企业为企业法人,债务如何处理? 2. 若该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债务如何处理?答:1法人具备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此案例中企业以企业资产辅相对的责任,所以甲乙丙只需所出的投资额承担责任;2非法人不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欠的债务人要甲乙丙所承担案例2三个国有企业决定转换经营机制,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三个国有企业经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
评估资产,最后确定其出资额如下:纺织厂以其机器、厂房出资,作价280万元;百货公司以商业大厦出资,作价170万元;科技服务中心以配臵2人的劳务及其挂靠市科委的名义入股出资,作价50万元。
同时章程中还规定:股东在将其产权手续办完并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证明之后,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可以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并约定如一单位觉得该有限责任公司效益不好的话,可以抽回其出资转让他人。
该公司经登记机关批准,领取营业执照,以其厂房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进行生产经营。
后因效益不好,百货公司欲转让其出资给一服装公司,纺织厂和科技服务中心不同意,发生纠纷。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答:本案例的有限公司条件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①货币出资不得少于30%②不能一劳务、名义出资③股东是不能随意转让资本的,所以案例中的百货公司不需经过其他人同意。
***案例3王某是某商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
2006年11月,王某以华天商城的名义从国外进口了一批家电产品,总计价值为380万元,后王某又将该批家电产品全部销售给某家电中心。
该公司董事会获悉上述情况后,认为王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无效行为,并作出决议,责成王某解除该销售合同,将该批家电改由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
经济法案例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第二章《公司法》例题1:某市甲、乙、丙三个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个从事生产经营的公司。
甲、乙、丙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发达实业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甲出资7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50万元(其中以一非专利技术出资折价36万元);委托甲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名称、出资方式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甲经与乙、丙商妥后予以纠正。
2000年10月10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甲颁发了于当日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发达×××公司”,(以下简称发达公司),甲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并于同年10月25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
2005年5月,经发达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资金50万元以公司财务人员王某的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005年10月,发达公司发生严重的财务危机,为此,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一致通过,决定公司解散。
要求:(1)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关于公司名称、出资方式的约定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2)甲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发达公司成立应当公告,甲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3)发达公司的成立日期应当是哪一天?(4)发达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5)发达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解散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1)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申请人之一丙的出资中的非专利技术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超过了法定限额。
(2)甲的观点不正确,因为我国《公司法》没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公告。
经济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00年1月,赵、钱各出资8万元,孙以劳务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成立合伙企业。
(2)赵、钱、孙、李四人按2:2:1:1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企业,但签定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人同意。
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
⏹发生以下事实:(1)2000年5月赵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签定高于1万元的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其内部限制。
钱获知后,向红天公司表示不承认。
(2)2001年1月,李提出退伙,并表示不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2001年3月,李经清算退伙。
4月新合伙人周出资4万元入伙。
200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的24万元,向合伙企业主张权利,提出现合伙人和李都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李以自己退伙为由,周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承担。
⏹(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于2001年4月独自聘任田某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蓝海公司提供担保。
⏹(4)2002年4月,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偿还到期债务8万元。
黄河公司于2002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黄河公司胜诉,于2002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赵跟红天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李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如果李向绿光公司偿还24万元,可以向那些当事人追偿,金额多少?(3)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4)赵聘用田某及为蓝海公司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5)合伙人钱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其除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李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那些条件?⏹(1)有效。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不成立。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
甲聘请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 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
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2月10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答案(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合伙企业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乙、丙三人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主要从事餐饮业。
甲为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乙和丙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成立后,甲、乙、丙三人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享有合伙企业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案例描述2013年,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合伙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甲、乙、丙三人商议后决定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投资。
经过协商,甲、乙、丙三人决定将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变更过程中,甲、乙、丙三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存在争议。
甲认为,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其个人不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不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乙和丙则认为,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法律分析1. 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可以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转变过程中,原合伙企业的债务由转变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因此,甲、乙、丙三人应首先明确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债务承担的问题。
2. 甲的过错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当遵守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违反了上述规定。
(1)甲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甲未向乙、丙二人充分披露有关合伙企业债务的信息,导致乙、丙二人无法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的债务状况。
(2)甲未履行报告义务。
甲在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未向乙、丙二人报告其决策过程,导致乙、丙二人无法行使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知情权。
(3)甲未履行通知义务。
甲在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未及时通知乙、丙二人,导致乙、丙二人无法及时参与决策。
基于以上事实,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经济法律案例分析内容(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公司成立初期,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共同出资,甲占股50%,乙占股30%,丙占股20%。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显著。
然而,随着公司的发展,三位股东在公司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产生了分歧,导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2019年,甲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丙两位股东的股权合作关系,并分割公司财产。
二、案情分析1.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甲股东与乙、丙两位股东之间的股权合作关系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2. 法律依据(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1. 甲股东与乙、丙两位股东的股权合作关系是否合法有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会具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职权。
在本案中,甲股东、乙、丙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并签署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各自的股权比例和股东会职权。
因此,甲股东与乙、丙两位股东的股权合作关系是合法有效的。
2. 公司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法学基础理论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
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
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
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
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
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
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
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1991年甲不幸去世。
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
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
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
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1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
2、1993年3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
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
经营不到2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8:00~8:30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甲厂是一个经济实力较强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而乙厂却濒临倒闭。
经济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法1.合利饭店是由公民王某、李某、孙某(厨师)三人共同开办的一一般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三方出资方式为房屋、货币、劳务,分别按50%、30%、20%的比例分享收益和分担风险,约定托付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未约定经营期限。
该饭店于某年2月8日获准开业后,生意一直较为红火,不到半年即收回了全部有形投资。
同年8月,李某为购买私人住房向银行申请贷款,私自以饭店的名义向银行提供了还款担保;9月,李某在一笔购货业务中被骗,导致饭店缺失1000元。
10月底,王某的朋友刘某向饭店推销一批价值为800元的水产品,王某做主买下,但收货时未付货款,而以饭店名义给刘某打了欠条。
年底,孙某与李某发生矛盾离开饭店,致使饭店无法连续经营,经合伙人协商,决定关闭该饭店。
依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请分析:(1)李某的担保行为是否有效?什么缘故?(2)王某购买水产品的行为是否有效?2.2010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一般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10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2010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2010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峻亏损。
2011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
2011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到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觉该企业差不多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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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在两个月内开临时股东大会
B.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C.公司动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D.其已获批准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立即停止发行
12.甲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800万元,任意公积金400万元。现该公司拟以公积金7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进行增资派股。为此,公司股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其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BC)
A.场地使用费作为投资,前五年内不得调整 B.场地使用权一次作价作为投资,合营期内不得调整 C.中方应向当地政府提出补偿要求 D.作价额并不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下限
4.某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将资产额为2亿元人民币,三年前该公司曾发行五年期债券3千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C )。
A.张某,某高校经济学教授,年近80,现退休
B.赵某,原H厂厂长,2年前因H厂破产被免职,现为某公司工人
C.李某,现某针织厂经理,企业管理专家
D.王某,商业管理专业博士,有多年经营管理经验,但近因家庭问题负债10万元
9.某国有企业拟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制改造方案已提交省人民政府审批。该方案将会因(BC )而得不到批准。
C 实业公司 D 丁公司
3、现港商提出因终止合同造成12万元损失,该损失应(B )
A 由实业公司和丁公司均等承担 B 由实业公司和丁公司按比例承担
C 由实业公司和丁公司连带承担 D 由实业公司、丁公司和港商按比例承担
4、1993年9月5日董事长苏志与某厂签订的合同(B )
B 如事业公司无力履行其与某厂签订的购销合同,则应向某厂商双倍返还定金22万元
C 1993年8月25日实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终止公司的决议是有效的
D 1993年8月25日实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终止公司的决议是无效的
7、实业公司、丁公司与港商对合营公司的出资有无不符合法律之处?
14[1、应提交的文件有: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2、除经理三说的内容以外,还有:公司的名称、公司债券的面额、公司债券的利率和利息的支付方式;3、不能,因为发行债券的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最低必须达到3000万元,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40%]
C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公司所欠税款、清算费用、公司债务
D 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公司所欠税款、公司债务
6、对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C )
A 实业公司董事长苏志可能是来自甲企业或乙企业或丙企业的人,也可能是来自上述三企业以外的人
2、董事长问公司经理:“公司债券票面上要载明哪些内容,还需要我签字吗?”经理回答:“我问过一个朋友,他们公司发行债券时,债券上主要写有公司的住所、公司债券发行的日期和编号、还本期限和方式、公司的印记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及日期。”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请要根据有关规定告知董事长该公司发行债券时债券票面上还应载明哪些内容?
A.发起人三人 B.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C.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为30% D.董事长人选已过60周岁
10.甲乙丙三人出资10万元设立“星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发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C )
A.可以经申请由审批机关批准延长30天募股期
B.可以由认股人召开创立大会决议设立公司
C.可以由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决议设立公司
D. 认股人可以要求返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某上市公司股本总额6000万元,股票面值10元。以下情况下,哪一个构成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原因?( C)
案例分析——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法
1.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34名股东共出资49%组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5月国有投资部门作出了撤销公司董事长张某的决定。并通知了各股东,但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应李某所求,以红星公司的名义为李某个人提供了50万元的担保。后因李某的债权人向红星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纠纷。现问,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
A.将法定公积金600万元,任意公积金1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B.将法定公积金500万元,任意公积金2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C.将法定公积金400万元,任意公积金3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D.将法定公积金300万元,任意公积金4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3、对天元公司的申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能否批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A,2ABD,3B,4C,5A,6D,7C,8BD,9BC,10AC,11ACD,12ABC
13[1A,2C,3B,4B,5D,6AC,7有。实业公司出资万元,超过了其净资产110万元的50%,港商出资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
A.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张某仍是公司董事长
B.从撤销决定做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长
C.本案担保因张某被撤董事长职务而无效 D.应责令张某取消担保
2.1994年7月初,甲、乙、丙、丁四公司商议共同投资改造甲所属的HO型微波炉厂,并把厂名改为宏意微波炉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额为4000万元。甲以旧的厂折价200万元;乙出资550万元,并以其拥有的微波炉生产改造技术折价450万元;丙、丁各出资1000万元。四方商定,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资金到位,由甲负责办理公司登记手续。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是(ABD ):
D甲在公司运作一段时间后,提出将自己所有的1/4股权转让给戊。甲的要求必须经全体股东的1/2同意才有效。如同意甲的转让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某厂以场地使用权作价作为投资与外商举办了合资企业。合营期第四年,该厂作价偏低向外商要求提高投资作价,外商拒绝的理由应当是(B )。
A 股东乙用工业பைடு நூலகம்权出资的比例已超过20%,因此,其出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调整
B在合同生效后第5天,甲、乙、丙都按照合同规定办理了出资手续和财产权转移手续。但丁提出,因资金困难,要求退出。丁的要求可以接受,但应赔偿甲、乙、丙的损失
C公司成立后,再提出自己公司改造缺乏资金,要求抽回自己的出资,同时愿意赔偿其他股东的经济损失各50万元。丙的要求也可以接受
14.天元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净资产额2900万元。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计划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1500万元。公司工作人员按照董事长的要求,准备了有关文件,并请人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设请你作为天元公司的法律顾问,受托对该公司发行债券前的工作进行审查:
1、天元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债券准备好的送批文件有: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名单、公司登记证明、公司资产评估和验资报告、公司近三年经营状况分析报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请协助三元公司选择准备必须送批的文件。
A.1千万元 B.3千万元 C.5千万元 D.8千万元
5.中国甲公司与B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1994年8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至1995年3月底,乙方已缴清全部出资,甲方未缴付,虽经乙方催缴数月仍无结果。对此应(A )。
A 应为有效 B 应为无效 C 是否有效由董事会决定 D 是否有效由清算组决定
5、如实业公司最终解散,其财产的清偿顺序是(D )
A 公司债务、公司所欠税款、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 公司所欠税款、公司债务、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A.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未缴付出资赔偿责任
B.由工商行政机关限期乙方在1个月内缴清
C.视合资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D. 由合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清营业执照
6.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只募足其发行的股份的80%,此时(D )。
1、在下列企业名称中,实业公司可以选择注册的是:(A )
A 滨海市振华实业有限公司 B 滨海市振华股份有限公司
C 滨海市振华实业公司 D 滨海市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对港商先期汇入而被动用的15万元款项,应由(C )负责偿还。
A 实业公司和丁公司按比例分摊 B 实业公司和丁公司连带
A.公司决定将股本总额减少1000万元
B.为实现上述决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100万股
C.由于上述收购,持有100股以上的本公司股东人数变为950人
D. 由于上述收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变为125万股
8.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在组织筹备阶段,由出资人共同协商推荐董事候选人,出资人聘任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名单时,提出候选人中有人不能担任董事,他们是:( BD)。
13.滨海甲、乙、丙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创办一从事生产经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0万元,其中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15万元,另以实物出资折价18万元,丙出资10万元。另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折价20万元及商标使用权出资折价27万元。甲受托于1992年8月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很快于8月22日获批准并取得批准文件。 同年10月15日,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出资方面存在的不妥当之处并予以纠正,颁发了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决定:因申请人逾期办理登记手续,罚款500元。 同年12月,实业公司董事长苏志与一港商谈妥,拟在滨海市建立一合营企业。该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240万元,其中实业公司出资20万元,另以场地使用权出资折价40万元;另一合营方丁公司出资130万元;港方出资50万元。三方委托实业公司办理报批、登记手续。港方按三方约定于12月底将出资额50万元先期汇入了实业公司帐户。1993年1月10日三方正式签订合同,2月1日正式登记成立。 至1993年7月,实业公司和丁公司仍未将出资额缴清(只缴纳20%)。实业公司也一直未将港方先期汇入的50万元转入合营企业帐户。港方催缴未果,于8月上旬提出终止合营合同,同时要求赔偿损失12万元,退还出资额50万元。实业公司提出:汇入我帐户的50万元因我公司急需用去15万元,现在只能先退还35万元,其余部分待3个月后补齐。港商甚怒,诉至法院。 此案结束后,乙、甲二企业鉴于以上情况提出终止实业公司,丙不同意。8月25日在公司董事会投票表决时,7名董事中4名赞成终止,3名反对。公司遂宣布成立清算组。 9月5日,苏志参加某市贸易订货会遇一极好交易机会,以实业公司名义与某厂商签订一份购销合同,某厂商按约定于9月20日将预付定金11万元汇至实业公司。后得知实业公司无力交货,立即提出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