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中连带责任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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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连带清偿责任的表述

判决书连带清偿责任的表述

判决书连带清偿责任的表述一、引言在民事诉讼中,当法院判决某一方承担特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往往会涉及到连带清偿责任的问题。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责任。

本文将就判决书连带清偿责任的表述进行探讨,旨在全面、详细、完整地阐述这一主题。

二、连带清偿责任的基本概念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多个当事人对同一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的情况。

在判决书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判断是否适用连带清偿责任,并对相关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判决。

连带清偿责任的表述在判决书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具有约束力。

三、判决书连带清偿责任的表述方式判决书连带清偿责任的表述方式多种多样,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债务的性质和数额判决书应明确债务的性质和数额,以确保当事人清楚知晓所承担的债务范围和数额。

这有助于避免因债务范围和数额的不明确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2.确定连带清偿责任的适用条件判决书应明确连带清偿责任的适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共同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的选择权、连带清偿责任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条件等。

这些条件的明确表述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明确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和方式判决书应明确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连带清偿责任的债权份额、清偿的方式和期限等。

这有助于确保当事人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连带清偿责任。

4.规定连带清偿责任的效力和追偿权利判决书应明确连带清偿责任的效力和追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债权人对连带清偿责任的追偿权利等。

这有助于确保债权人能够有效地行使其权利。

四、判决书连带清偿责任的案例分析以下是几个判决书连带清偿责任的案例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概念:1.案例一:A、B两人共同借款给C,法院判决A、B连带清偿债务判决书表述: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本院认为A、B共同借款给C的事实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X条的规定,本院判决A、B连带清偿债务,共同承担债务数额为X元,清偿方式为X。

论我国民法中的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

论我国民法中的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

论我国民法中的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我国民法中的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是我国民法中两种常见的责任形式,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情形。

下面将详细介绍我国民法中的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定义、适用范围、特点以及相关案例等内容。

一、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多个责任人对同一债务或义务承担共同责任的一种责任形式。

在我国民法中,连带责任主要适用于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两个领域。

1. 合同法中的连带责任在合同法中,当合同的履行需要多个当事人共同承担责任时,可以适用连带责任。

具体而言,当合同中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其他合同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即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借款给丁,约定由丁偿还。

若丁无力偿还,甲、乙、丙三人可以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分别承担丁应偿还的债务金额的一部分。

2. 侵权责任法中的连带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当多个人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时,可以适用连带责任。

具体而言,当多个侵权人对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要求每个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甲、乙、丙三人在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丁受伤。

丁可以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分别承担丁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害赔偿费用的一部分。

连带责任的特点是责任人之间的责任是共同的,每个责任人都有权利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被追偿的责任人有权利向其他责任人分担赔偿金额。

同时,连带责任的追偿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债权人或被侵权人的利益。

二、按份责任按份责任是指多个责任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责任的一种责任形式。

在我国民法中,按份责任主要适用于继承法和公司法两个领域。

1. 继承法中的按份责任在继承法中,当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一份遗产时,可以适用按份责任。

具体而言,按份责任是指每个继承人按照自己应继承的份额承担继承负债的责任。

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继承了一份遗产,遗产中存在债务。

根据按份责任原则,甲、乙、丙三人应按照各自继承份额的比例承担继承负债的责任。

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在合同签订中,与合同相关的责任⼈有时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那么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关于哪些情形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形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共同侵权⾏为之连带责任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为之连带责任共同危险⾏为⼜称准共同侵权⾏为,指⼆⼈或⼆⼈以上实施危及他⼈⼈⾝、财产安全的⾏为,其中⼀⼈或者数⼈的⾏为造成他⼈损害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的⾏为⼈,鉴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各共同危险⾏为⼈内部承担均等赔偿责任,对于被侵权⼈则承担连带责任。

三、⽆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意思联络的分别侵权⾏为是指每个⾏为⼈在实施侵权⾏为之前以及实施侵权⾏为过程中,没有与其他⾏为⼈有意思联络,也没有认识到还有其他⼈也在实施类似的侵权⾏为,其每个个体所实施的侵权⾏为都⾜以造成被侵权的全部损害后果的侵权⾏为。

四、⽹络服务提供者对⽹络⽤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络⽤户利⽤其⽹络服务侵害他⼈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络⽤户承担连带责任。

五、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条规定以买卖等⽅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和受让⼈承担连带责任。

六、⾼度危险物致害之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四条、第七⼗五条规定了⾼度危险物致害的连带责任,所有⼈对管理⼈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是具有过错和所有⼈、管理⼈对⾮法占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因是未尽到⾼度注意义务。

七、妨碍公共道路通⾏致害之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了妨碍公共道路通⾏引起的侵权纠纷,承担责任的主体即包括对公共道路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也应包括具体实施堆放、倾倒、遗撒等⾏为的单位和个⼈。

⼋、雇员致害之雇主赔偿责任中的连带责任取消《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了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损害的,雇员因故意或者重⼤过失致⼈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

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

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什么是连带责任?什么是不真正连带责任?这是⽬前⼤多数⼈所不清楚的,怎样辨别他们,怎样去分析、理解、运⽤这两个概念,相信是⼤多数⼈所不知道的。

店铺⼩编针对这两个概念进⾏了整理分析,欢迎阅读。

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连带责任是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协商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对其共同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或承担部分责任,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权债务关系发⽣变化的⼀种民事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基于不同原因⽽对于同⼀债权⼈负有以同⼀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个债务⼈的履⾏⽽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什么1、连带责任的含义连带责任是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协商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对其共同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或承担部分责任,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权债务关系发⽣变化的⼀种民事责任。

当负有债务的责任⼈存在⼏个以上,每个债务⼈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个责任⼈之间存在连带关系。

2、连带责任的分类根据连带责任产⽣的原因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

法定连带责任是指由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责任⼈应对承担的连带责任。

约定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之间事先达成协议,相互约定各⾃承担的多少责任的连带责任。

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责任⼈最终承担责任份额不同。

根据连带责任内容的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

违约连带责任是指当事⼈共同违反合同规定⽽产⽣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指当事⼈共同侵权⾏为造成损害发⽣⽽产⽣的连带责任。

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有共同违约⾏为和主观上有共同过错,不论是否致他⼈损害。

⽽构成侵权连带责任必须具备共同侵权⾏为,当事⼈在主观上有共同过错,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以及侵权⾏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个要件。

有效合同连带责任与⽆效合同连带责任根据产⽣连带责任的合同效⼒的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分为有效合同连带责任和⽆效合同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这是根据各责任人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分类。

按份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

至于按份责任中各个责任人之间责任份额的大小与多少,应由法律规定或者通过当事人自行约定。

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推定各责任人承担相同的份额。

连带责任是因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

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

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对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补充的责任。

,难点辨析,第一、在民法理论上,连带责任必须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不能采用推定之方式,因为现代责任法的基础是自己责任,即行为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至于连带责任是从实体的意义上考查还是从程序的意义上考查,学者之间存有不同观点。

从实体的意义上考查是指行为人之一对他人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从程序意义上考查是指行为人之间构成共同被告。

我国现多数学者持第二种观点,否则就可能把选择责任包含在连带责任里面。

例如甲将自行车质押给乙,乙又擅自转质给丙,丙将自行车损坏,此时甲可向乙主张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也可向丙主张侵权责任,而乙、丙对甲的责任不为连带责任,而为选择责任。

此处乙虽应先行对丙的行为向甲承担责任,从实体意义上讲带有连带责任的特色,但从程序意义上讲甲不得讲乙和丙作为共同被告。

连带责任包括并行的连带责任和补充的连带责任。

在法条表述中,如果A和,负连带责任,则表示其为并行的连带责任;如果A承担民事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则为补充连带责任。

在并行连带责任中,就当事人而言,既可以要求A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也可以要求B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还可以要求A和B一起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在诉讼中,可以告A,也可以告B,还可以将A和B作为共同被告。

就法院而言,如果当事人只告A,不告B,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

侵权连带责任的分类包括哪些

侵权连带责任的分类包括哪些

一、侵权连带责任的分类侵权连带责任可分为“一般类型”和“特殊类型”.1、一般侵权连带责任的现实类型(1)基于合同的侵权连带责任(2)侵害行为直接结合2、特殊侵权连带责任的现实类型(1)控制危险致害(2)提供场所者的连带责任(3)惩治挂靠经营(4)提升信用者的连带责任(5)对单独责任的衡平二、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又称共同责任,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对某一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了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共同承担债务。

其中,法律规定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共同订立合同、债权主张和债权保全的实施、侵权行为等。

这些法律规定使得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对某一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成为可能。

其次,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

根据该法规定,如果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侵权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责任人追偿。

同时,责任人之间也享有相互追偿的权利。

这种连带责任的规定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也为责任人之间的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再次,合同法对连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共同承担连带债务。

当债务人履行不当时,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债务人主张权利。

同时,债务人之间也享有相互追偿的权利。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共同契约和连带保证的情形,进一步细化了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则。

最后,公司法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作出了相应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并以公司全部财产为基础履行。

当公司财产无法完全履行债务时,股东应当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规定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确保了公司债务的履行。

总之,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和公司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使得当事人对某一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成为可能,并为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则提供了依据。

这种连带责任的规定,既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又保障了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利益。

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应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应承担连带责任
种:

口 许 淦

则 》 六 十 六条 第 四款 ) 第 。
五 、连 带 责 任保 证 人对 其 保

( 人 )合 伙人 对 合 伙 的 第 5 个 4条 ) ;
债务 应 承担 连 带责 任 。 即除 法 律
4 .合伙 企 业 解 散 后 ,原合 伙
另 有规 定 的情 况 外 ,( 个人 )全 体 人 对合 伙 企 业 存 续 期 间 的债 务 仍 证 的债务 应 与债 务 人 承担 连 带 清
和 行 为 人 负 连 带 责 任 ( 民法 通 《
● 镇业技0年9 《 企科 2 期 乡 2 第 0
第 4 两 1 .合 伙 企 业 财 产 不 足 清 偿 理 人 应 向 第 三 人 承 担 民事 责 任 , 见》 1 8条第 1款 规定 , 人 以
《 到期 债 务 的 ,各 合 伙 人 应 当 承 担 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 上 共 同侵 权 造成 他 人 损 害 的 ,共
无 限 连 带 清偿 责 任 (合 伙 企 业 第 6 《 5条 ) ;
法》 3 第 9条 ) ;
同侵 权 人 ( 包括 教 唆 、 助 他人 实 帮 2 .代 理 人 和 第三 人 串通 ,损 施 侵权 行 为 的 当事 人 )应 当承担 七 、 护人 委 托他 人 监 护 , 监 因 被 监 护 人 侵 害他 人 造成 损 害需 要
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称 《 ( 意见》 任 。
第 4 、85 7 4 、 3条 的规 定 ]
的 ,保 证 人 之 间 也 应承 担 连 带 责
《 第 2 意见》 第 四 、代 理 关 系 中 当事 人 应 承 任 (担保法》 1 条和《

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几种类型

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几种类型

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类型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

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根据《民法通则》第5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

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

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连带责任是在刑事诉讼中,任何当事人都应对其行为承担的责任的法律原则,它旨在维护社会的公正和保护社会免受危害和侵权。

根据中国《刑法》,有八种情形可以构成连带责任:一是主动参与犯罪行为的人士,也就是直接肇事者,他们应担负最重的责任。

二是共同犯罪的人,其行为与主动参与者的一致,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承担的责任不可轻视。

三是共犯犯罪的人,就是在主动参与者或共同犯罪者之后,提供帮助或支持,参与了犯罪活动,责任也不可轻视。

四是非法组织成员所犯下的犯罪行为,他们虽然只是非法组织的成员,但仍然犯有罪行,因此也应承担责任。

五是犯罪行为受害者直接受到损害的人,也可以构成连带责任。

因为他们受到的损害和犯罪行为有直接的联系,所以肇事者们也应对他们的损害负责任。

六是犯罪的组织者,就是在犯罪中有组织、安排、领导作用的人,他们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七是帮助犯罪者逃避惩罚的人,他们可能会主动提供犯罪者的地点、身份等信息,以及给予其他形式的帮助,他们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八是在犯罪中滥用权力或滥用职务的人,他们在犯罪活动中滥用职权或职务,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也应受到追究。

除了以上八种情形,中国《刑法》中还规定了其他情形可以构成连带责任,也就是“过失参与犯罪”,“故意参与犯罪”和“无故不遵守法律规定的犯罪”等,其中的责任层级有一定的区别,据此进行裁判。

在中国,连带责任的存在和执行,旨在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犯罪者受到公正的惩处,保护社会免受危害和侵犯,同时也鼓励普通人对社会正义的认同。

同时,在判决过程中,也要考虑到其他当事人的权益,依法加以抑制,以保障社会的相关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统一,确保法律的健康发展。

虽然连带责任是犯罪者不可推卸的,但也不能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忽视当事人的人格权利。

对于无辜的受害者,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以免损害到受害者的切身利益;对于有过失和故意参与犯罪的人,法律应该和谐兼容,司法机关要履行公正司法权,以确保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和赔偿,同时避免给受害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民法典》解析:“连带责任”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民法典》解析:“连带责任”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民法典》解析:“连带责任”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基于侵权等产生。

连带责任的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损人的保护。

民法典除对连带责任的基本特征(连带责任及连带债务份额确定与追偿、连带债务涉他效力)进行规定外,另明确规定了多种连带责任,本词条对此进行了汇总梳理,精炼解读,并附典型案例,欢迎了解。

法典条款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份额确定与追偿】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3种类型及案例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3种类型及案例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3种类型及案例《公司法》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充分保护了创业股东在创业失败、公司债务高筑时的股东个人财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在出资额之外对于公司债务肯定不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出现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侵犯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股东同样是需要就此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

本文笔者将就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常见的3大情形结合实际司法判例一一予以阐释说明。

01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法人人格混同)江西安发达酒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 (2019)最高法民终20号法院查明:安发达公司、绿得公司、胜龙公司均属同一实际控制人陈某控制的关联公司。

安发达公司、绿得公司、胜龙公司存在利用关联关系通过不当方式将绿得公司、胜龙公司巨额资产转移至安发达公司。

法院认为:安发达公司、胜龙公司及绿得公司均由陈某等实际控制,属于同一利益主体。

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在胜龙公司、绿得公司负债累累的情况下,三公司通过虚假诉讼方式将胜龙公司及绿得公司巨额资产转移至安发达公司。

安发达公司、胜龙公司及绿得公司缺乏独立意志,不具有独立人格,其法人人格成为实际控制人恶意转移资产以逃避胜龙公司、绿得公司巨额债务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上述行为违背了法人制度设立的宗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本质和危害结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相当,故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安发达公司对胜龙公司及绿得公司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02滥用股东有限责任(财产混同)陈金交、佳亿(漳州)纸业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闽民终983号法院查明:陈某为易达公司控股股东,其存在使用个人账户直接收取易达公司工程款的行为。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如何确定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如何确定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如何确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

⼆⼈以上承担责任的,能够确定责任⼤⼩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的,平均承担责任。

关于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要怎样进⾏确定的问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如何确定1、按份责任的确定如下:(1)两⼈以上承担责任的,如果能够确定责任⼤⼩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2)难以确定责任⼤⼩的,平均承担责任。

2、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

3、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百七⼗七条【按份责任】⼆⼈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的,平均承担责任。

(2)第⼀百七⼗⼋条【连带责任】⼆⼈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责任⼤⼩确定;难以确定责任⼤⼩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有哪些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种:1、因保证⽽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章或盖有公章的空⽩合同书⽽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分⽴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产⽣的连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

⼆⼈以上承担责任的,能够确定责任⼤⼩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的,平均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债务纠纷中的连带责任与追偿顺序

债务纠纷中的连带责任与追偿顺序

债务纠纷中的连带责任与追偿顺序债务纠纷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涉及到债务的履行和追偿等方面。

在处理债务纠纷时,了解连带责任与追偿顺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决定债权人能否获得全部或部分债权的追偿。

一、连带责任的定义与特点连带责任是指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承担债务责任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可以分为约定连带责任和法定连带责任两种形式。

1. 约定连带责任约定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务人之间承担共同债务责任的情况下,当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承担债务。

2. 法定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债务人之间具有共同的连带责任。

例如,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在合伙关系存在期间对第三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合伙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合伙人共同承担。

二、连带责任与追偿顺序的关系连带责任与追偿顺序是密切相关的,追偿顺序决定了债权人在追偿时的先后顺序,同时也影响到连带责任人的责任范围。

1. 追偿顺序的确定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追偿的顺序。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先追偿主债务人的财产,如果主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人一同承担责任。

在追偿时,债务人和连带责任人的财产将同时被追偿。

2. 追偿顺序的影响追偿顺序的确定对债权人和连带责任人都有影响。

首先,追偿顺序决定了债权人可以先追偿主债务人的财产,这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非常重要,可以保证债权人有可能获得全部或部分的债权追偿。

其次,追偿顺序的确定也影响到连带责任人的责任范围。

如果主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连带责任人则有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三、债务纠纷中的连带责任与追偿顺序的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债务纠纷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连带责任与追偿顺序的应用。

甲、乙、丙三人共同借款100万元,约定乙和丙为连带债务人,属于约定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例子

连带责任例子

连带责任例子连带责任是指因为与他人存在某种关系,而对他人的违法行为或过失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一些连带责任的例子:1. 卖家连带责任: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卖家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损害,买家有权要求卖家承担连带责任,包括退货、赔偿等。

2. 雇主连带责任:雇主对雇员的行为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

例如,如果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伤害,雇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企业连带责任:企业对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消费者损害,企业可能需要承担退货、赔偿等连带责任。

4. 家长连带责任: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未成年子女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违法活动,家长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车主连带责任:车主对其车辆的使用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车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医生连带责任:医生对患者的诊治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或错误,导致患者健康受损或其他损失,医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教师连带责任:教师对学生的教育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存在过失或错误,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或学业受损,教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建筑商连带责任:建筑商对其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建筑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他人伤害,建筑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 银行连带责任:银行对客户的资金安全和保密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银行在资金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过失或错误,导致客户受到经济损失,银行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 政府连带责任:政府对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疏漏或错误,导致公众受到伤害或损失,政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是一些连带责任的例子,这些例子涵盖了不同领域的连带责任,从买卖关系、雇佣关系到家庭关系和公共服务等,展示了连带责任的普遍适用性和重要性。

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

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

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以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为题,列举一下:1. 公司债务连带责任:某公司A与公司B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A公司对外借款时,B公司作为连带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若A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向B公司追偿。

2. 担保责任连带:某甲与乙签订借款协议,乙找到丙作为连带担保人。

若乙无力偿还借款,则债权人可以要求甲和丙连带承担担保责任。

3.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若多方都存在过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受害人可以要求多方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A驾驶车辆与B发生碰撞,造成C受伤,C可以同时要求A和B承担连带责任。

4. 产品质量连带责任:某电子产品制造商M生产的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多个消费者受到损害。

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可以要求制造商M承担连带责任,即赔偿所有受害消费者的损失。

5. 合同违约连带责任: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乙向丙购买商品,但乙未履行合同义务。

甲可以要求乙和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甲因此遭受的损失。

6. 建筑工程连带责任:在建筑工程中,承包商A与B分别承担不同工程部分的责任。

若A或B一方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整个工程出现问题,业主可以要求A和B连带承担责任,修复工程并赔偿损失。

7. 股东连带责任:某公司的多个股东对外担保,若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连带承担责任,即由股东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

8. 环境污染连带责任:某企业的生产活动导致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并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9. 保险连带责任:某人购买了多份保险,其中一份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其他有关保险公司连带承担赔偿责任,共同分担赔偿金额。

10. 网络侵权连带责任:在网络环境中,若多人侵犯他人权益,受害人可以要求多人连带承担侵权责任,共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法律明确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况

法律明确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况

法律明确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况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外,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连带责任的合用条件分别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具体来讲,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普通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此外,《民法通则》第89 条、《经济合同法》第 15 条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因保证而承担连带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 35 条第 2 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

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根据《民法通则》第52 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65 条、第 66 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 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伤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总则关于连带责任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连带责任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连带责任规定有哪些?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在我国大量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为了有效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担保可以是以实物的方式抵押,也可以由担保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那民法总则关于连带责任规定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总则关于连带责任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鉴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各共同危险行为人内部承担均等赔偿责任,对于被侵权人则承担连带责任。

3、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无意思联络的分别侵权行为是指每个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前以及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没有与其他行为人有意思联络,也没有认识到还有其他人也在实施类似的侵权行为,其每个个体所实施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被侵权的全部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

4、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5、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法律规定具有连带清偿责任的,应判决行为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应根据什么作出呢?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公司的股东原则上对公司债务以投资额为限承担不连带的有限责任,但这一原则存在例外。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连带清偿责任应如何执行由于到期未还,原告向法院起诉。

另查明,炉具厂系民政局开办,其注册资金由民政局和惠民服装厂共同出资,民政局投资2万元,惠民服装厂投资3万元,但两被告实际均未投入注册资金。

法院判决:炉具厂偿还原告借款5万元,民政局、惠民服装厂在各自投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民政局向法院提出,其注册未投入的资金是2万元,但已替炉具厂履行其他债务1万元,故现在只能再履行1万元。

笔者倾向第一种意见,理由是:作为被执行人炉具厂开办单位之一的民政局,根据判决,其承担责任的范围是2万元,用于连带清偿炉具厂所欠的债务。

而炉具厂不仅仅欠中国农业银行金湖县城镇分理处的债务,而且还有其他的债务,但是被执行人民政局所承担的责任是否仅能用于偿还炉具厂所欠银行的债务,而不能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呢?笔者认为,民政局所承担的2万元责任是用于清偿炉具厂所欠的债务,只要是炉具厂所欠的债务,民政局在责任范围内都可以清偿,这个是毫无疑问的,但在实际偿还时应划定一个时间界限,即在判决以前如果替债务人偿还了所欠其他债权人1万元的话,那么该1万元就可以从中扣除,如果在判决以后发生向其他债权人偿还的话,就不能扣除,因为判决被告履行义务的对象具有相对性,即只能向原告清偿,如果在判决以后仍向其他债权人履行的话,那么该判决就失去了意义。

民事判决书连带责任的表述

民事判决书连带责任的表述

民事判决书连带责任的表述连带责任在民事判决书中可是个很重要的事儿呢。

什么是连带责任呢?简单来说呀,就是好几个人都得对一件事情负责,而且被侵权的人可以找其中任何一个人要全部的赔偿或者承担全部的责任。

就好像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

比如说,甲、乙、丙三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小店,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商品质量问题把顾客丁给坑了。

这个时候呢,丁不管是找到甲、乙还是丙,都可以要求他们把所有的赔偿都给到位。

这就是连带责任的一个比较直白的例子啦。

在民事判决书中表述连带责任的时候啊,那可得写得明明白白的。

法官得把谁和谁有连带责任,为什么有连带责任,都要交代清楚。

这就像是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得把人物关系和情节都理顺喽。

比如说在一个借贷纠纷的案子里,张三和李四是担保人,为王五的借款做担保。

如果王五还不上钱了,那么在判决书中就得明确写出张三和李四对王五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要写清楚张三和李四都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王五欠的钱。

而且啊,在民事判决书中对连带责任的表述还要考虑到实际的执行情况。

如果是好几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的时候可能会有各种情况发生。

比如说其中一个人比较有钱,被侵权人可能就想先找他把钱都拿回来。

这时候判决书中要是对连带责任的表述不清楚,就容易出乱子。

所以得写清楚每个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虽然被侵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人要全部的赔偿,但是这个人如果多承担了,他是有权利向其他有连带责任的人追偿的。

这就像是大家一起分担一个任务,有人先多做了,他就可以找其他人要回自己多做的那部分。

连带责任在民事判决书中的表述可不能小瞧。

它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也关系到法律的公正执行。

法官在写判决书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要把连带责任这个故事讲得精彩又清楚,让当事人和其他看判决书的人都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民事判决书的作用,维护好大家的权益呢。

还有啊,对于连带责任的表述也要与时俱进。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的法律关系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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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中连带责任的类型所谓的连带责任,意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基本权益。

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是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者部分承担。

一般多存在于合伙经营、承包、代理等商业关系上,关系看似复杂,实则只要理清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就一目了然了。

那么下面向大家介绍下连带责任的类型及如何应对连带责任产生的后果及判决条件。

一、连带责任的类型(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此外,《民法通则》第89条、《经济合同法》第15条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因保证而承担连带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

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根据《民法通则》第5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

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根据《民法通则》第5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同样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权利被侵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侵权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对此,《民法通则》第130条及有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87条的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可见,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一种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有关规定:1、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

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

2、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3、借用人与出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且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则可不作为无效合同对待。

但出借单位应当与借用人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可见,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一种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有关规定:1、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

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

2、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3、借用人与出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且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则可不作为无效合同对待。

但出借单位应当与借用人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44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其原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来承担。

分立后的数个法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另据《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分立的规定,公司分立应对原有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否则不得分立。

若该协议对原有债务的承担明确到每个分立后的公司,则每个公司依协议各自承担责任;若协议仅确定了原有债务的分担比例,那么,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有债务则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复(1987)33号批复的规定,企业单位开办的分支企业倒闭后,如果该分支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应由开办该分支企业的单位负连带责任。

二、处理连带责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正确确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凡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一定是共同被告,这是由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特点所决定。

对于有些判决判令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若不是诉讼主体确定有误,便是实体处理不当。

(二)处理连带责任应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判决对于因保证而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应先查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只能判决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对保证范围也应予以明确。

对于合伙(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由于当事人各方一般是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那么,判决中应按连带责任人的出资比例或约定明确他们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对于因共同行为,如代理、共同侵权等而产生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各自责任的大小,应承担的份额有待确定。

审理此类案件,可先要求各连带责任人就责任的承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大小,迳行判决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

应当指出,以上判决均应同时判令各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注意区分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连带责任是债务人不分主次,直接对整个债务无条件承担责任,补充责任则是责任人以其他人(主要是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为前提,在第二顺序中承担责任。

如果原告起诉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人,人民法院应判令各被告共同对原告连带地承担责任,不能在判决中确定履行义务的先后。

对于补充责任,则应确定为第二顺序,其履行应以前一顺序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为条件。

(四)追偿权的实现应非诉化连带责任人中代为清偿或清偿超出其应负债务时,在其向其他未尽清偿责任的连带义务人追偿时,对方不偿还的,该责任人可依原判决,以债权人身份,以及代为清偿的有关凭证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据此作出裁定并对其他未尽清偿责任者强制执行,以实现该责任人的追偿权。

综上所述,我们平时看到的民事判决中,就有连带责任判决一项,也就是说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不是单独的。

不管是作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对于法院判决的承担连带责任应积极承担或者履行。

在日常工作中,若是遇到此类民事诉讼的话,可先搞清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债务及相关义务,分清连带责任人相应的承担份额,不难发现,处理好各类连带责任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可免除很多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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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中连带责任的类型 /zw/185242.html)精彩推荐:企业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zw/218125.html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zw/218119.html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zw/218116.html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zw/218113.html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zw/218110.html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企业债务的种类/zw/218108.html 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zw/218105.html企业间资金拆借风险怎么避免/zw/218102.html公司欠款不还,法院会追究法人责任吗/zw/218100.html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办法/zw/218097.html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zw/218094.html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zw/218092.html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zw/218089.html离婚时如何清偿夫妻共同债务/zw/218086.html公司债务的注销过程/zw/218083.html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zw/218081.html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债务融资/zw/218078.html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zw/218076.html拖欠货款纠纷答辩状/zw/218073.html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zw/218071.html怎样防范债务企业逃债/zw/218068.html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观点/zw/218065.html企业债务重组所得税处理办法是怎样的/zw/218063.html 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zw/218060.html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如何清偿/zw/218057.html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zw/218055.html国有企业债务的执行方式/zw/218049.html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zw/218047.html夫妻共同债务偿还问题/zw/218044.html公司欠款诉状是怎样的/zw/218042.html离婚夫妻之间债务怎么分配/zw/218039.html公司欠款说明书怎么写/zw/218037.html拖欠货款的利息是多少/zw/218034.html企业转让债务处理情况/zw/218032.html集体企业债务承担是怎样的/zw/218029.html公司债务如何追讨,公司欠钱不还该怎么办/zw/218027.html 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zw/218024.html公司债务法人承担如何理解/zw/218021.html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zw/218019.html个人合伙是如何运作的/zw/218016.html要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呢/zw/218013.html公司借贷纠纷怎么处理/zw/218011.html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zw/218008.html企业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zw/218005.html对方老板拖欠货款怎么办/zw/218003.html企业要怎样追收债务,企业如何追债/zw/218000.html证明公司欠款的证据有哪些/zw/217997.html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区分/zw/217994.html 夫妻共同债务对内对外效力的区别是什么/zw/217992.html 夫妻共同生活中 ,那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zw/217989.html 逃避债务假离婚怎么执行/zw/217987.html老公欠钱老婆要还吗,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zw/217984.html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zw/217982.html婚后债务协议怎么写/zw/217979.html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怎么处理/zw/217976.html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zw/217974.html夫妻债务如何处理/zw/217971.html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zw/217968.html夫妻婚前个人债务如何处理/zw/217965.html夫妻个人债务证据的认定怎么进行/zw/217962.html夫妻共同债务在法律上怎么界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zw/217960.html 如何界定离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zw/217957.html如何认定离婚中家庭财产与债务性质/zw/217954.html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zw/217951.html夫妻间共同债务的范围和处理方法/zw/217948.html婚前债务怎样偿还/zw/217945.html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zw/217942.html离婚债务的承担与分配/zw/217939.html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后果是什么/zw/217936.html老公欠债几百万跑了,妻子要承担这个债务吗/zw/217933.html2017离婚纠纷中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区分和内涵/zw/217930.html打欠条要注意哪些/zw/217927.html离婚后债务协议有效吗/zw/217924.html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算作共同债务吗/zw/217922.html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zw/217920.html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怎么偿还/zw/217917.html一方婚前债务转化共同债务的有关建议/zw/217915.html谁应该对动物侵权承担责任/zw/217912.html夫妻债务分割协议范本/zw/217910.html农村夫妻的财产权状况/zw/217907.html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zw/217905.html夫妻一方债务认定的范围有哪些/zw/217902.html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zw/217899.html“伪造”借条如何确认/zw/217897.html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以及特征是什么/zw/217894.html无法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生活怎么办/zw/217891.html夫妻间债务怎么承担/zw/217889.html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zw/217886.html夫妻双方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zw/217883.html离婚个人债务有哪些,该怎么办/zw/217880.html该怎样偿还夫妻共同债务/zw/217877.html离婚后,一方应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的赌债吗/zw/217875.html 如何认定夫妻个人债务/zw/217872.html夫妻共同债务起诉状格式与内容/zw/217870.html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债务如何处理/zw/217867.html夫妻共同还贷的债务范围/zw/217864.html如何写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zw/217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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