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大统战机制 构建大统战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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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大统战机制构建大统战格局
凝心聚力服务商都县经济社会中心工作
中共商都县委统战部
(2017年7月30日)
一、创新背景和目的
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呈现出日益社会化的趋势,统战工作对象增加,工作范围不断扩大,任务也更加繁重。
新时期的统战工作需要创新,需要寻找工作的最佳切入点和落脚点,发挥出最佳的工作效率。
惟有不断创新,才能把统战工作做好,并不断推向前进。
但长期以来,我县统战部门处于“冷、弱、散”的状态。
一是工作协调难。
统战部牵头协调作用的发挥一定程度上靠统战部长的职级作用和个人影响,难以形成机制性约束。
二是编制偏少。
因人手不足,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往往有心无力。
三是干部队伍老化。
统战部门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创新能力不足,工作缺乏活力,统战部门成为安置人员、解决待遇的场所,“官多兵少”现象突出。
四是统战部内设机构不健全,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大统战工作的需要。
五是乡镇统战力量薄弱。
乡镇统战工作往往无专人分管、无专人落实。
为适应新形势下和新时期的统战工作任务,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和制约,近年
来,商都县创新并健全大统战工作机制和大统战格局,着力破解当前统战工作“机构散、编制少、力量弱、统一战线服务中心工作不力”的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大统战工作格局。
商都县委对统战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的大统战格局。
一是按照要求,由县委副书记兼任统战部长,并配强常务副部长,同时及时调整了县委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非公经济工作三个领导小组,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解决统战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落实党委抓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求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做好“份内事”,种好“责任田”,自觉履职尽责,真正担当起抓好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真正肩负起第一责任。
三是做到了“四纳入、三带头”,即:将统战工作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乡镇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教学内容。
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同时,把统战工作列入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大统战工作机制。
一是统一人员编制,调整机构设置。
近年来,一直由统战部非公经济的副部长兼任工商联党组书记,以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和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
2016年又为统战部增设了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增设了非公经济科、民族宗教科、侨联和台办4个股室、4名工作人员,加强了统战工作力量。
二是统一工作分工。
对台办、侨联、民宗局、工商联工作及党务、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全部由县委统战部统一分工,充分集合人员、集中力量,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是每月召开一次统战及工商联和民族宗教部门干部职工参加的工作例会,统一工作部署安排。
在保持分工不变的基础上,加强工作互助协作,对人员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度,确保重点工作有足够的工作力量去落实。
(三)权责一致,推动统战工作创新发展。
过去统战部的职责与职权不相匹配,职责大于职权,职权与职责不相一致。
建立大统战格局和大统战工作机制后,强化了统战部的职责、职权的一致性。
一是2016年巩固完善了组织部、统战部党外干部联系会议制度。
对照“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决定、共同督促检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
作。
改变了过去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中,统战部停留在培养教育阶段,而没有参与到选拔使用环节,造成培养和使用脱节的情况。
二是按照安排,由县委副书记兼任统战部长,并明确了统战部的人权、事权,强化了县委统战部的职责。
统战部的牵头和协调能力得到加强。
三是进一步明确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除抓好统战常规性工作外,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努力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五城联创”、“精准扶贫”工作。
力争抓出特色,抓好成效。
三、实际成效
(一)协商民主工作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鼓励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充分发挥在人大、政协中的作用。
认真撰写代表议案和委员提案;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和社情民意,为县委、政府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二是逐步完善协商制度、明确协商内容的工作,重点加强同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
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努力构建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格局。
在全县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多方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全县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党员党政领导联系
党外干部、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的交友名单。
目前,我县14名县级领导干部与28名党外代表人士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二)民族宗教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制定出台了县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政策措施的分工方案》。
将党的民族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到县委党校的教学内容和县委宣传计划。
每年都要由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乡镇、村委会(社区),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市人民政府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推动了我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是建立了全县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排查涉及全县的民族宗教问题。
同时,制定了全县三级宗教网络工作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
2016年,调整了全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明确了专兼职宗教委员,各行政村选配了专兼职宗教联络员。
目前,全县共有乡镇宗教委员10人;专兼职宗教联络员248人。
(三)经济统战工作成绩斐然。
一是围绕促进全县经济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
工商联职能发挥情况、会员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撰写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一系列调研报告。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议案、提案、社情民意100多篇。
二是近年来,会同工商联组织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到区、市两级工商联进行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培训、学习,累计达172人(次)、228学时。
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县非公经济人士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了我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投身光彩事业的积极性。
2015年,全县共有22家非公有制经济企业,31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城镇建设和文化旅游事业捐资209万元;2016年在年初召开的政协会议上,所有非公经济界的政协委员为社区尿毒症患者捐款3万元。
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成已为一项常态化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三是协调工商联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中央、区、市等上级统战部门精神要求,结合县工商联换届工作,2016年,全县共对61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了综合评价,为2017年人大、政协换届工作提供了人才信息依据。
(四)对台和侨联工作实现突破。
2016年开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统战部相关精神要求,扎
实有效地开展了全县侨情普查工作,通过层层确定专人开展普查工作,先后与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商沟通,进一步摸清了我县归侨、华侨、侨眷、海外留学生及港澳台同胞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已普查登记华侨15人、侨眷15人、海外留学生2人、台属5人,为下一步做好海外统战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美丽乡村建设”、“五城联创”、“精准扶贫”等工作效果显著。
在建设“美丽乡村”工作中,从2015年起,县委统战部全体干部积极投身到所包扶的商都县玻璃忽境乡押地坊行政村,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两年来,共为所包扶的押地方村投入资金5.6万元,为缸房子村村民新建住房39户、73间,维修主房21户、71间,硬化街巷道路4.3公里,栽植各类树种1300余株;为押地坊村村民新建住房11间,维修主房110间,硬化街巷道路1.6公里;为万昌元村村民新建住房53间,维修主房59间,硬化街巷道路1.04公里,实现了美化、绿化、硬化,极大地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
在“五城联创”活动中,为小区清理化粪池3个,修理更换监控摄像机4个,硬化维修车库、小房,解决门房屋顶漏水问题,共投资2万多元。
得到了所包扶乡村和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