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之监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司法考试民法之监护

母法条:

民法通则:

16,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监护人

18,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相关法理:

监护的性质一般认为是一种职责

知识点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父母:父母离婚不影响其成立(取消情况: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明显不利),取消必须通过人民法院

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无人数限制

指定监护人:1,有关组织指定,2,人民法院指定

前者是后者的必经程序,否则不予受理

一经指定,不得擅自变更,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监护人:通过委托协议

其他监护人:亲友:自愿/征得有关组织同意

有关组织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比较有关人员范围和顺序

3,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身体健康/照顾生活/进行教育和管理/保护和管理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代理进行诉讼

4,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依申请可撤消监护资格

子法条:

民法通则

17,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通意见:

10,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管理/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代理进行诉讼

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4,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候,可将……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饿顺序,前一顺序的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16,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由有关组织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8,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21,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2,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适用中止的法律规定2018最新吗 /y/hy/1058936.html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何收集/y/hy/1058935.html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如何确定/y/hy/1058934.html

∙诉讼前达成婚内离婚协议是否可作为离婚依据/y/hy/1058933.html

∙遭遇家庭暴力能否诉请离婚/y/hy/1058932.html

∙“试离婚”有没有法律依据/y/hy/1058931.html

∙离婚过错赔偿制度 /y/hy/1058930.html

∙离婚房产过户免个人所得税/y/hy/1058929.html

∙夫妻分居,共有房产如何处置/y/hy/1058928.html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标准/y/hy/1058927.html

∙怎样写离婚协议书 /y/hy/1058926.html

∙为房产争子女目的实现反悔被驳/y/hy/1058925.html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y/hy/1058924.html

∙婚后协议能否将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y/hy/1058923.html

∙无过错方离婚超过一年将丧失索赔权利/y/hy/1058922.html

∙婚前一方替另一方交纳房贷月供款时,房产应如何分割/y/hy/1058921.html

∙离婚协议契约签订注意事项2018最新/y/hy/1058920.html

∙复婚要办理登记手续吗/y/hy/1058919.html

∙协议离婚要照片几寸/y/hy/1058918.html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有什么/y/hy/1058917.html

∙离婚房地产分割知识点问答/y/hy/1058916.html

∙分居满两年的,婚姻关系可自动解除吗/y/hy/1058915.html

∙分居 /y/hy/1058914.html

∙避免财产分割转移产权钻法律空子反失新房/y/hy/1058913.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