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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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的诚信建设

浅谈新形势下的诚信建设

浅谈新形势下的诚信建设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

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

诚信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当下媒体舆论引导责任异化、传统信仰危机、制度的权威性弱化引起诚信问题的起因追溯,找到应变诚信危机的出路。

关键词:新形势;诚信建设;出路2012年“两会”期间,上海政协委员复旦大学的葛振雄教授在两会现场,向教育部提出严肃清查2012年研究生考试泄题事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考风”是一个国家选好人才、出好人才的风向标,考风不正必然带来学风不正。

“泄题事件”产生的影响是对教育诚信的轻薄,人们会对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考试机制产生怀疑,它所带来的不仅是教育和学术道德的滑坡,甚至会造成对人们信仰领域的冲击。

我们不难发现当今诚信问题已经突显:“染色馒头、毒奶粉”映射出的是商家对消费者的不诚信;“表哥、房叔官员腐败”折射的是官员违背职业操守,对国家和人民的不诚信;“南京彭宇案”是百姓对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念的不诚信。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

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

”可见,诚信建设已经融入了国民生活的各个领域,也成为道德领域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文明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党和国家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任务的重要方面。

一、当下诚信问题的起因与追溯1.媒体舆论引导责任异化。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如果引导措施得当,事物会朝着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反之,将会给事物的发展起到反作用。

据统计,到2011年12月,我国互联网用户的使用量已经达到了3亿户,网民的数量达到6亿人次每年[1]。

媒体的逐渐普及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拓展了人们的知情渠道,扩大了人们接受外来事物的空间,使我国人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但我们在运用媒体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网络文化影响了一些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价值取向,理想信念、社会责任、诚信意识;部分媒体忽视了媒体的社会责任,文明导向功能发挥不好,崇尚金钱观、利益观。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失信现象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虚假宣传、欺诈行为、违约等失信行为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社会信用和消费者权益。

为了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蔓延,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失信惩戒制度。

在当前改革开放新时期,透过行政规制的角度来深入探讨我国失信惩戒制度,不仅有助于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打击,也能够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失信惩戒制度通过行政规制,规范市场秩序。

失信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经营和正常生活。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我国积极推动了失信惩戒制度的落实。

通过行政规制的手段,对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有效遏制了不法行为的蔓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从行政规制的角度看,失信惩戒制度为市场经济注入了规范性的动力,有效提高了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市场行为的规范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失信惩戒制度通过行政规制,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治建设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标志。

在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中,行政规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使权力,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监督和管理。

与此通过完善失信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失信信息共享,提高了失信行为的曝光率和打击力度,形成了失信惩戒的合力。

从行政规制的角度看,失信惩戒制度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的精准度和效果,加强了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了社会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失信惩戒制度通过行政规制,加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对于提高社会诚信意识、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失信惩戒制度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浅谈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紧迫性

浅谈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紧迫性
全 民 族诚 实守 信道 德 水 平 的 需要 。
关 键 词 : 用 缺 失 : 人 信 用 档 案 信 个 中图 分 类号 : 7 G2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 顺 序 编 号 :6 2 5 9 2 0)6 0 8 — 1 7 — 10(01 0 — 4 9 0l
古 人 云 :人 无 信 不 立 。 ” 的 是 诚 实 守 信 财 一 “ 说 个 人立 身 处 事 的 重 要 性 。 实 守 信 既 是 一 种 道 德 品 诚
内蒙古 农 牧 业科 学 院百 年 院庆 论 文集— — 畜牧 特 刊
畜牧与饲料科学
2 1 3 ( — )4 9 0 0个 人信 用档 案 的 紧迫性
杨 秀春
( 内蒙 【农 牧 、 I l ‘ I 科学 院 , 内蒙 古 呼 和浩 特 010 1 03 )
展 至关 重 要 。当前 迫 切 需 要 为 每 一 位 领 导 干部 建 立 个 人 信 用 档 案 ,对 他 们 的个 人 信 用 状 况 进 行 记 录 . 作 为 衡 量 干 部 作 风 的 主 要 依 据 。 拔 干 部 要 考 察 其 选
质 , 是一种公 共义务 。 也 无数事 实证 明 , 誉的好坏 信
直 接 影 响 到 一 个 人 、 个 企 业 甚至 一 个 民族 的 现 有 一
环 境 和 未 来 发 展 。然 而 当 今 社 会 , 见利 忠 义 、 公 肥 损
信用档 案 , 拟用 的干部必须要有 良好 的信用 记录。
其 次 , 为 各 行 各 业 的 人 员 建 立 信 用 档 案 社 要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 要 全 社 会 的努 力 才 得 以 需 迅 速 、 康 地 发 展 。信 用 缺 失 已成 为 严 重 困 扰 我 国 健

浅谈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有效模式与法律制度

浅谈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有效模式与法律制度

浅谈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有效模式与法律制度[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应用,个人信息的处理与传递越来越容易,因为个人信息极易受到恶意使用和篡改,从而引发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等相关问题。

文章旨在从个人信息的概念、价值,我国个人信息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有效保护个人信息的模式及相关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模式;法律制度一、个人信息的价值个人信息是对本人识别的所有信息的总和,包括了生理、心理、智力、社会、经济、文化、个体、家庭等各个方面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主体是个体,以描述个体特征的基本数据都应该属于个人信息的范围。

现在社会的网络发展,个人信息经过数据加工之后,利用互联网传播的特性,迅速地把加工处理之后的个人信息传递到了网上。

通过个人信息以及个人在网上活动及个人空间内的信息资料,可以识别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生理信息、消费信息、购物喜好、心理活动等。

这些信息经过网络行为分析就可以被识别或者可能被识别。

个人信息的外泄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不仅仅通过网络被识别或者泄露后打扰到个人的正常生活,而且还会影响个人的精神,造成财产损失等后果。

对于敏感及特殊人物的个人信息,如果发生外泄,会影响企业或国家的利益,因此,保护好个人信息意义重大。

目前,个人信息的泄露非常普遍,并且呈现出世界范围内、各个地区多发的趋势。

个人信息泄露迅猛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并且个人信息泄露的种类越来越多,通过高科技手段外泄、传播速度加快、多渠道进行传播,因此个人信息的保护必须引起人们的重视,依法加大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严惩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

二、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目前,在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现状令人堪忧。

首先,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款数量比较少,适用范围相对比较小。

在法律条规上没有普遍的针对性,重视对违法者的刑事处罚及行政管理,忽视民事侵权及民事归责,这样往往导致个人信息的主体财产及精神损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其次,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大多缺乏操作性,很多法律条款只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却没有提出未履行义务的后果。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失信现象在各行各业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失信行为不仅对个人和企业造成了损失,也对整个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个体和企业进行惩戒和监管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政策选择。

而我国在失信惩戒制度方面也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本文从行政规制的角度出发,就我国失信惩戒制度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探讨。

一、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发展历程失信惩戒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失信惩戒制度并不健全,社会上流行“信用有价,失信无价”的观念。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们不太重视信用,造成了很多失信现象的出现。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开始意识到了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的紧迫性。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对失信行为进行了规定,规定了公司失信行为的法律责任。

2000年,《合同法》进一步完善了对失信行为的规定,对违约行为进行了处罚。

2006年,《企业信用管理条例》和《个人破产条例》相继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和制裁。

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更是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法律效力,从而为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构成和特点我国失信惩戒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制度构建、强化监管和加强惩戒。

在制度构建方面,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由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和信用惩戒三部分组成,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价,并进行相应的惩戒。

在强化监管方面,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包括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监管部门等,对失信行为进行及时监测和处罚。

加强惩戒方面,我国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失信现象的滋生。

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一是全面覆盖。

浅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浅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浅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摘要:中国作为一个不断壮大的世界经济体国家,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建立和健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

面对国内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艰巨任务,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与方法。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现状;建设一、构建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一)社会信用体系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中国古代先贤认为,诚信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道德标准,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现代国际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契约经济,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力支撑。

要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除了法律的作用和人的自身道德观的约束力外,还需要建立科学、稳定、持续有效的信用体系,来弘扬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准则,监督社会各个领域的各种行为,抨击不讲诚信的行为,最终达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平稳运行,国家和谐、稳定地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全面发展,我们面临的新问题很多。

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既需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也要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

国家的发展应该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从另一个层面,同政治的、法律的制度一起,构成促进国家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整顿信用秩序,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依法惩处经济欺诈、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

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杜会信用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必须加快我国社会信用制度和征信系统建设,尽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信用征信体系。

进入新的世纪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日益和世界经济接轨,建立起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当前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浅谈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有效模式与法律制度

浅谈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有效模式与法律制度
律为主导模式最典型的代表是美国 . 美 国这种模式 的产 生也是 以政 府 传到 了互联 网信息 中, 这样就形成 了个人信息的信息化时代 。 当人们在互联 网中留下个人的资料时 . 通过这些资料就可 以确 定 为主要主导产生的 . 其中规范了各行业应 当遵守 的个人信息保 护的相 以达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 目的 而即使美 国没有像 欧盟那 样 个人 的基本信 息 . 包括个人 的一些 日常行为和心理 活动等 内容 . 个 人 关制度 , 也依然能够在行业 自律为 主导 的保护模 信息 的信息来 源方式是不确定 的 , 但是在经 过分析后 . 可能会被识别 的立法 规制的信息保 护模式 .

种不 良的产业链 。我 国针对这种现象 的发生也给予 了很 大的重视 , 严格规定 合法 的征信机构 对信用数据 的采集等行为使之真 正用于客
避免 出现个人 信息大面 积的泄露 . 从而损 害消费者 的 相应 的采取 了各种信息保护措施 . 出台了相关 的法律法规来 限制这种 户信用 的 目的 .
◇ 科学管理◇
科技 墨向导
2 0 1 4 年0 5 期
浅谈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有效模式与法律制度
( 黑龙江技师学院
【 摘
王 海 涛 黑龙江 鸡西
1 5 8 1 0 0 )
要】 现如今 , 信 息化 时代 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 中的各个部分 , - - F A4  ̄ - 息的使 用与处理也 已经走 向信 息化 , 从而 出现 了一些个人信息的
现象 的发 生 在未来 . 对 于非法泄漏个人信息 的一些行为 . 一经发现也 隐私权
泄 漏, 这种现 象的 出现使个人信息从而遭到而 已的使用和篡改 , 严重影响 了人 们的正常生活, 因此 法律保护模式的 实施和法律制度的产生将有 着非 常重要 的意义。本 文介绍 了个人信息的相关意义 以及现阶段我国的个人信 息法律保护模 式以及 法律制度等 内容。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商业往来也日益紧密。

在这个过程中,信用成为了经济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有些人或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不守信用,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逐渐建立了失信惩戒制度,以期能够有效约束不守信用的行为,保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行政规制角度,对我国失信惩戒制度进行浅谈。

一、失信惩戒制度的基本内容失信惩戒制度是指国家对不守信用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惩戒措施的制度体系。

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了:黑名单制度、守信激励措施、信息共享机制及行政处罚等几个方面。

黑名单制度是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黑名单制度是指将不守信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列入“黑名单”,并对其进行相应的限制和惩戒措施。

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管理,涵盖了从金融领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各个领域。

守信激励措施是对守信主体进行奖励和激励的一种手段。

我国在失信惩戒制度中,也注重对守信主体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强化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

信息共享机制是指将各个行政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信用信息进行共享、交换和利用,形成了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的体系。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对违反信用承诺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一措施作为失信惩戒制度的最后一道防线,强调了对失信行为的制约和惩罚。

二、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存在问题在我国政府对失信惩戒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黑名单制度建设方面,由于各个领域的信用信息尚未实现全面共享,导致了黑名单的管理和使用存在一定的困难。

对黑名单列入的标准和程序尚不够明确,容易出现行政处罚的滥用和不当限制的情况。

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仍面临一些技术和隐私保护的难题。

浅谈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体系

浅谈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体系

浅谈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体系一、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体系的特征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体系必须实现信用信息有效化,准确真实的反应个人信用的高低,为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理论依据,将资本流动风险降到最低,能够拉动消费,为提升国民生产总值助力。

信用信息的供给需要有相应的监管体系,信用监管公正公开并实时调整,信用信息对于恶意进行贷款不还的个人实施惩罚措施,降低其信用评级限制资本流向,促进商业资本的良性循环,形成信用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体系的主要作用点在商业消费,要促进消费的增长与信贷共识,个人信用用于商用,其覆盖面广,涉及的成员组成复杂,必须注意一定的技术来构建模型,统一归纳,评判信用等级与风险指数,要对不良信贷作出相应的挽救方案。

二、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体系经济价值的分析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和信贷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原始数据,拓宽了个人信贷市场的发展,比如住房汽车旅游等个人消费行为有资本的支撑点,但也形成了市场泡沫,毕竟如果实体经济发展不利,仅靠信贷业务所营造起的市场繁荣的假象是不靠谱的。

对于信用进行合理评价,防止银行资金流失,使得银行能够长屹不倒成为市场的金融枢纽。

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体系通过科学严谨的分析是经济价值得以保留,不会因为恶性信贷而坐空资本挽回了,可重复利用的资金,而是经济往来的风险减小,信用记录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若信用信息的可靠性可以保证,可以有中介机构出品,监督机构敲定形成信用产品相应的需求,进行信息参考分析,利用信用资本信息提供便利产品市场,使市场的潜能被激发,使得消费双方交易的盲目性减少。

三、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体系运行原理的分析(一)个人信用评价标准的分析个人信用评价标准应建立一个基本信息之上,信用卡消费记录、银行借贷记录、账户欠款多少应该记录在内,民事诉讼审判结果、纳税记录、淘宝档案、有无担保等信息状态都有可能影响贷款还款能力综合信用指数,并且跟踪更新实现动态管理,成为消费资本等活动的可靠依据。

个人诚信建设总结

个人诚信建设总结

个人诚信建设是指在个人层面建立和维护诚信的行为和过程。

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自我认识:通过不断学习和反思,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

2. 增强诚信意识: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将诚信视为个人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刻提醒自己要诚实守信。

3. 建立信用记录:通过良好的信用行为,建立自己的信用记录,为自己的诚信背书。

4. 增强社会责任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5.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通过诚信待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6. 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通过自律和自我约束,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避免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7. 增强创新能力: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创新
能力,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个人诚信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个人从思想到行动都做出努力。

只有这样,个人才能在社会中立足并取得成功。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在现代社会中,信用问题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社会文明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而失信行为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

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成为了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从行政规制的角度来看,我国失信惩戒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着力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现状分析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国失信惩戒制度主要包括黑名单制度、信用修复制度和失信政策惩戒制度等。

而这些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失信主体范围不清。

在我国失信惩戒制度中,失信主体包括企业、个人等多个范畴,而不同范畴的失信主体所受到的惩戒措施和效果也存在较大差异。

需要进一步明确失信主体范围,建立更加细化的失信主体分类体系。

失信信息来源不完善。

我国失信惩戒制度中的失信信息来源主要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社会信用主体等,但是这些信息来源并不够全面和及时。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失信行为并未被及时发现和记录,导致失信主体逃避了相应的惩戒。

需要进一步完善失信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获取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失信惩戒措施不够严格。

在我国失信惩戒制度中,对于不同失信行为采取的惩戒措施相对宽松,甚至存在一些“纸老虎”的情况。

失信主体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进行规避,导致制度执行效果不够显著。

需要加强对失信惩戒措施的执行力度,提高失信主体的被惩戒风险和成本。

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问题。

在我国失信惩戒制度中,对于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机制相对薄弱。

一旦失信主体受到惩戒,其信用很难得到修复,从而导致失信主体长期处于被限制和压制状态。

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失信主体重新树立起信用,回归社会正常秩序。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更加明确的失信主体范围。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

从行政规制角度浅谈我国失信惩戒制度【摘要】我国失信惩戒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机制,用来惩治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本文从行政规制的角度对我国失信惩戒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首先介绍了失信惩戒制度的定义和作用,然后分析了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法律依据以及存在的问题。

接着从行政规制角度探讨了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并提出了加强我国失信惩戒制度建设的建议。

结论部分对文章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展望了未来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发展方向。

通过这篇文章,可以更深入了解我国失信惩戒制度,促进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失信惩戒制度、行政规制、监管、法律依据、问题、建议、建设、总结、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信用问题也愈发凸显。

失信行为频现,损害了社会诚信环境,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维护社会信用秩序,我国不断加强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力求通过行政规制的手段来惩治失信行为,提升社会信用意识。

目前,我国失信惩戒制度在政策法规层面逐渐完善,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通过深入探讨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定义、法律依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行政规制的角度对我国失信惩戒制度进行探讨,旨在为完善我国的失信惩戒制度提出建设性建议,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更加规范化和健康化的方向发展。

1.2 研究意义研究失信惩戒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存在的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管情况,更有助于我们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通过对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分析和研究,可以为完善法律法规提供参考依据,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良好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

研究失信惩戒制度对于提高国内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研究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存在的问题,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治理体系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调研报告浅谈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标准高,涉及范围广,管理难度大。

面对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笔者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一、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地方的信用建设水平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普遍存在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市场中各类违约失信现象屡禁不止的现象,影响了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了政府机构的公信力。

一是部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

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由地方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多数部门没有真正实质性开展这项工作。

从调查情况看,由于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导致信用建设工作尚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是“双公示”没有形成常态。

多数部门没有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其中还有少数是重点领域的主管部门,在行政监管中掌握的大量信用仅仅压在本部门手中,没有按照省市要求公开公示。

三是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不畅。

地方相关部门存在推送不全面、不及时、质量不高、应用不够等问题,如信用建设网站因为缺少信息来源,导致无法通过省信用办审核上线,仍然存在版面空置,对外公开的信息少等现象。

四是信用监管“红黑”名单尚未出台。

有的地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刚刚起步,仅仅只在金融、税务等少数部门和领域间应用,大范围的部门协同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还未建立起来,“红黑”名单没有建立。

五是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不够。

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操作性很强的实施办法,有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上级培训辅导、业务指导和督办落实还不够,导致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二、对策建议针对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地方诚信建设的需要,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强化信息归集应用。

浅谈个人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浅谈个人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二)准确采集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建立完备的个人信 用积分体系
一是推进个人信用积分代码实名制度。建立实名登 记制度是做好个人信用记录的基础,有助于更精准地采集 个人诚信记录。信用要成为个人工作、生活最好的通行证。 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制度建设,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发放个人 信用积分实名《公民信用诚信通行证》。该证实行年检制度, 通过每年对个人信用积分的年检,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
一、当前个人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信用诚信文明意识不够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我国逐渐步入信用社会时 代。然而,多年来,有些地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员工缺 乏持久、常态化的信用诚信道德教育;有关管理部门监管 不到位,尤其是对进城的诸多自由择业者遵纪守法、信用 督查约束力不够,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意识普遍比较 淡漠,以至于许多人思想上“根本没有信用文明之弦”。 (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还没有发 挥基础性作用。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不够完 善,个人信用水平不高,公共文明、履约践诺、诚信守信的 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虚报 冒领等现象时有发生。信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还不 健全。个人信用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记录归集与信用信 息服务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运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的还不到位。 (三)个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不健全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地方法规还不健全,地方社 会信用基础性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还不完善,信用法治化 理念不强,城市现代信用治理水平和信用监管效能还不高。 个人信用与工作、生活等方面有机结合不够紧密,跨地域、 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还不完备,缺乏重点 领域奖惩管理办法和措施,没有构建起“守信者一路畅通、 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二、加强个人信用积分体系建设 新时期,建设“信用中国”,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浅谈个人信用信息服务

浅谈个人信用信息服务

g肴弄I各界前沿理论浅谈个人信用信息服务赵冬生摘要:自2013年央行推出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起,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受到个人、政府、企业及国家的高度重视。

本文简要介绍了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内涵,并系统介绍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服务机制,包括其概述、必要性、模式。

关键词: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信息共享;模式一、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概述个人信用信息指的是在信用贸易活动中,无论个人是否履行义务,只要能够反映自己在履行交易过程中的承诺,以及各类相关信息的资料,反映出相关数据的信息即可。

在此将个人的信用信息划分为四个部分,即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贸易信用情况、个人的社会公共记录及个人守法状况。

(一)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内涵信用己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直接受到个人信用环境的影响。

在商业银行难以判断贷款人的信用状况、担保人不敢为贷款人担保、个人对自己的信用信息有疑问等情况下,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却扮演了举足轻重的桥梁角色。

通过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可以获取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个人信用信息,获得个人信用信息的相关提示,了解个人信用信息概要和信用卡数据统计、借还贷等;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交易双方,有利于个人积累信誉财富,可进-步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二)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现状及不足1.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不健全。

疲软的市场发展和各种机构的服务创新能力不强,信贷机构只能提供信用报告和其他低端信贷产品。

中国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水平不够专业,过于欠缺,社会影响力很小,而且它的作用与功能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服务业无“法”可依。

目前,中国现行的《合同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与法律之间有冲突,导致征信公司的数据采集无“法”可依;对非法传播或使用个人信用信息行为的处罚不明确等;使得该行业无法规范且健康发展,导致行业发展缓慢和无序。

3.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不强。

我国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比较淡薄,对各种非信用行为的判断能力不高,失信现象时常发生,不能对信用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信用教育的普及不够广泛也是导致信用意识不强的一个原因。

简述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

简述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

简述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
个人征信体系概述
个人征信体系是指向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系统,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是加强个人信用管理的必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改善信用环境,提高金融机构授信效率,建立一个全面的、规范的和合法的信用分析、评估机制,同时也要能够保护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记录完整性和真实性。

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历程
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人们用磁带记录所有的个人信用纪录,重新查询需要很长的时间。

而到20世纪末期,因为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磁带技术逐渐被替代,采用电子化系统管理个人征信信息,使信息收集更加快捷、专业、有效。

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现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条例》(2003年修订)、《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对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提出了科学严谨的信息采集、整理、存档要求,使得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走上了正轨。

此外,国家对个人征信体系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实施了《信息金融规则》、《信息技术交易服务规则》等。

浅谈美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研究和借鉴

浅谈美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研究和借鉴

浅谈美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研究和借鉴论文关键词:个人信用信用法律制度论文摘要:个人信用体系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同时,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既是适应经济新形势的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建设可以借鉴和吸收美国先进立法技术和成果以完善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建设。

个人信用又称消费者信用,是指零售商、银行金融机构或财务公司向个人提供的与销售货物或借款有关的双方之信用,更侧重于买方、贷方之信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个人为主体的消费交易市场行为越来越多,个人信用越发显得重要。

一般认为,个人信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如身份、居住、职业收入等)、个人信用交易信息(如贷款余额、信用卡透支、信用担保等)、社会公共信息(如社保、纳税、通信缴费等)、特别记录(如有无逃废银行债务、偷税漏税、逃汇骗汇等)。

个人信用体系则是用以载明和验证个人信用状况而建立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资料和相关制度体系的总称,包括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个人征信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和个人失信惩戒机制等。

整体上以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与法律制度可概括这一内涵。

它们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个人以及市场主体信用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只有当一个国家的个人信用体系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其以信用交易这种交易形式才能有效、安全地运作。

一、关于个人信用信息利用法理学讨论个人信用信息的利用方式国外有两种立法范例,即须经信息主体同意和无须经信息主体同意。

在征信体系中,信息采集与利用的方式上都会涉及到是否须经信息主体同意的问题。

在这两个环节的法律设计上,各国有所不同。

美国是在采集和利用两个环节都采用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无须征得信息主体同意的原则。

但欧洲则在两个环节上一般都要求征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从各国法律运行的状况分析,两个环节都不限制,比较有利于征信业及电子商务的发展但不利于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保护,美国是典型的例子。

浅谈中国的“信用”问题——一种法律文化视角的考察

浅谈中国的“信用”问题——一种法律文化视角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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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的 “ 问题 仕 用” 1 日

种法律 文化视 角的考察
王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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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构建内容摘要: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用制度对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处于起步阶段,信用作为一个人的立足之本,现代市场体系下这中制度更不可或缺,在国际环境下,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尤为重要。

诚信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而信用危机却又成为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现阶段个人信用制度的监管并不完善,信用制度的完善程度体现了国家和社会的文明,信用环境对经济的影响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加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步伐已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个人信用制度市场经济中国特色国际经验信用文化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加快,经济持续发展,个人信用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提供良好的市场运行秩序,而且对我国的再就业工程,住房制度改革及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有着重大意义。

我国经济正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个人信用是指根据居民的家庭收入与资产、已发生的信贷与偿还信用透支,发生不良信用时所受处罚与诉讼情况,对个人的信用等级进行随时记录,存档,以便信用的供给方决定是否对其贷款和贷款多少的制度。

诚信作为我国的传统美德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彼此熟知,信息传递快速,社会舆论对人们的监督管理力度更强。

而当今社会与传统社会不同,仅靠人们口耳相传的信息只会局限在有限的范围里,不能够满足新型社会的要求。

且人口流动大,人与人之间关系陌生,造就了信息的不对称性,也影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阻碍了市场体制的正常交易。

而个人信用制度对人的行为,状态进行信息收集处理评价,弥补了现代社会中信息流通传递的局限性。

正式市场体制所需要的。

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是随着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增加而产生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秩序的深入进行下进一步展开,但还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有很多问题存在。

国际方面,西方国家经过一百多年发展起来的现代个人信用制度,无论是其法律基础、调控监督体系,还是其管理有效的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应对都值得我们学习。

我国消费者有着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消费观和价值观,也有着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发展历史和文化,所以应当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同时又适应经济要求,满足国际发展大环境的个人信用制度。

一、个人信用制度的内容及必要性在经济生活中管理监督并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则,政策和法规,通过这些规则,政策和法规规范当事人的信用行为,以此建立市场经济运作秩序。

它包括:(一)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二)个人性用评估制度;(三)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制度;(四)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五)个人信用风险转嫁制度凡是有行为能力的正常人的社会行为都有一种约定,可以是个人之间,社会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遵守约定反映了社会的道德标准。

银行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信用状况确定客户的承受能力避免风险,从而达到规范经济秩序,道德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效果。

二、个人信用制度的作用(一)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现代市场经济不仅需要完备的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而且需要健全的信用制度和规范的信用关系。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据主体位置,对个人进行准确的评价和披露可以在提高个人的履约和守信程度,进而改善社会风气,提高社会信用度,促进市场经济完善。

(二)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维持市场经济秩序。

个人信用不良现象深入社会,如信用卡恶意透支,手机恶意欠费等现象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个人信用制度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社会准则对每个人进行约束,促使道德规范深入人心。

(三)个人信用制度的简历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增长目前我国大力提倡信用消费。

实施情况并不乐观,主因在于现行的个人信用消费和不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严重失调。

1、诚实守信者无法提供信用资源以得到社会及银行的承认;2、商业银行由于缺乏完整的个人信用资料难以对个人信贷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过高的贷款门槛阻碍了个人信用消费的增长。

(四)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政府执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效率。

我国公安、税务、人事等政府部门掌握着大量社会信息,大部分与个人信用行为有关,是个人资信的基本素材。

由于这些信息资源不能实现社会共享,许多有价值,相关的信息在各部门相互分割的只能活动中被忽略了。

如果个人信用制度健全,专业的信用中介机构可以将信息进行分析管理,通过正规渠道综合利用,即可以提高政府执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效率。

三、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授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

违约发生时,债权人或银行不能得到预期收益而承担财物损失。

(一)信用风险不同于其它风险,具有自己的特性。

1、客观性:信用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传染性:单位信用主体经营不善即会导致整个链条的中断和整个信用秩序的混乱。

3、可控性:可以通过信用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4、周期性:信用扩张与收缩交替发生,形成一个循环反复的完整周期。

(二)信用风险的种类和管理1、工商贷款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商业银行根据申请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向等条例进行综合分析,在分析结果基础上对借款人的状态进行全程监控。

2、消费者贷款、信用风险者贷款主要有房屋、汽车按揭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贷款,投资贷款等。

由于客户的对象情况的差异和本身的可变化性,消费者贷款的违约率通常高于工商业贷款。

目前由于我国信用制度的不完善,缺乏可靠的消费者征信数据和贷数二级市场,因此信用风险管理只能单纯依赖银行对抵押物的控制。

3、票据业务信用风险。

即由于票据的伪造,篡改,票据权利的缺失或票据行为不当使银行遭受损失。

在管理此风险时:(1)应准确把握出票人员及其它业务人员的资息状况;(2)建立严谨科学的内容控制制度,将票据业务纳入授信管理;(3)对票据业务进行集约化经营;(4)特殊情况下建立票据业务保证金制度。

4、结算信息风险即商业银行在替客户办理转账或贸易结算时贷款人没有履行其义务。

银行在管理信用风险时要尽职调查,有条件的话尽量借助第三方力量,加强与代理的业务联系,设计好最有利的结算方式。

5、信用价差风险。

由于银行持有大量信用敏感性资产,其信用级别恶化导致其与无风险资产间信用差价拉大,该资产价格下降。

现阶段信用差风险在我国还处于隐蔽状态,无法像发达国家那样利用信用衍生产品管理这类风险。

(三)信用风险造成的影响信用风险对形成债务双方都有影响。

主要包括:1、对债券发行者的影响由于债券发行者的借款成本与信用风险直接联系,债券发行者受信用风险极大。

2、对债券投资者的影响投资者作为风险承受者,随着债券信用等级的降低增加相应的风险贴水,减少基金的价值影响了平均收益率。

3、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借款人对银行贷款违约的同时,风险转嫁到商业银行使商业银行成为信用风险的承受者。

四、国际环境下的中国个人信用制度(一)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现状和问题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是在“九五”末期国内市场出现疲软、内需不足的形势下提出并开始起步的。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制度业务的不断增加和进一步发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稳步进行,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越来越迫切。

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的开通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累了宝贵经验。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还没有形成相对健全的体系,仍存在着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中提到“竞争和信用是资本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由此可知,信用文化在国际上具有相当的地位和悠久的历史。

当人类进入到市场经济时代,道德范畴在金钱的诱惑下对人们的规范作用逐渐消弱。

加强了信用监管,完善法制法规以维持竞争和信用的平衡及信用文化的发展。

现阶段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尚不平衡,对信用评价机制的需求也不一致。

经济发展相较之下,落后的区域市场还没有这种需要,推行就会受到阻碍,得不到市场主体的认同;而一些地区发展较快,信用评价机制已经成为市场主体的自发需要。

(二)国外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早期最主要的信用形式是商业信用,1830年英国在伦敦建立征信公司来规范信用销售,通常将此作为近代信用制度的开端。

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金融市场的逐步形成和不断发展,银行信用逐渐替代了商业信用,个人信用亦成为最重要的信用形式,个人信用制度日趋完善。

1、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管理模式信用管理的内容包括征信数据的收集和处理。

征信是海外华人对资信调查的习惯性称呼。

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作为一种社会机制作用于一国市场经济行为的规范,最直接的保证市场经济向成熟化国际化发展,它具有的重要功能包括:(1)征信数据的平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2)信用管理系列立法的建立和执行。

即使用信用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3)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待业的监督和管理,包括信用管理民间机构的建立;(4)信用管理正规教育和研究的发展。

(三)国外个人信用管理制度的运作机制,具体包括:1、个人信用档案登记制度。

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在发放个人贷款前都需要向有关机构查询贷款者的资信情况。

这类机构往往信息完备专业,可以提供消费者利用信用消费的种类和偿还情况等个人消费历史信息,如美国的“信用署和信用报告署”。

2、个人资信评估制度。

国外金融机构在提供个人贷款时要进行个人资信评估,方法有:(1)判断分析法;(2)信用统计评价法。

3、个人信用风险预警机制,预警机制在个人贷款发放后控制风险,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后续风险。

4、个人风险管理制度。

各大金融机构采取相应的制度进行管理:(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2)加强银行自身风险管理措施;(3)运用尖端技术防范风险;(4)个人信用风险转嫁,通过抵押、保险、担保方式转嫁风险。

(四)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启示1、个人信用制度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和整个信用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对社会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1)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预防违法犯罪;(3)扩大市场规范;(4)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2、尽快制定中国特色信用管理相关方案。

3、开放数据源,发展征信市场。

4、健全个人信用组织机构,建立各项配套制度。

美国的非官方全国性个人信用调查中心和日本的民间机构都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值得我国借鉴。

五、建立中国特色的个人信用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温家宝总理也曾提出“各个领域,涉及法律、制度、道德、管理、服务、信息等很多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需要从重点行业、机构和企业信用建设入手,逐步推广。

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协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社会各界也实际行动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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