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缴纳通知
团费收缴及证件补办工作
团费收缴及证件补办工作
一、 团支书例会
通知:
1、 团支书回去收齐团员证,包括本班留级生,用袋子装好,附上
纸条(见附表1)。
2、 收齐团费,每人一块二,包括所有团员(包括补办团员证同学)
及本学期新入团同学,团费从班费中拿,使零钱尽量少。党员不用交,但预备党员要交。
3、 统计补办团员证及新入团同学信息,填写登记表(见附表2)。
并且每人另交2元钱的工本费及一寸照片一张,照片后写上班级和姓名。
4、 通知新入团同学回去写入团申请书(用安工程信纸写,注意格
式),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团委办公室(态度不认真的打回重写),并从院团委拿入团志愿书回去填写,也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二、 准备阶段
1、 准备好入团申请书、志愿书及团员资料的存放夹子。准备好团
员证的存放地方,各年级分开放。
2、 团费上交登记表的制作(见附表3)。
3、 买足够量的发票,最好多几张,以免特殊情况发票不够用。买
好后拿给团委书记盖章。
4、 准备足够量的入团志愿书。(写证明(见附表4)给团委书记盖
章后凭证明去校团委领)。
1
关于收缴团费的通知
团费收缴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渠县各级团组织正按照渠团发[20xx]20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度团费的收缴工作,以确保团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目前,已完成团费上缴任务的学校有渠中、二中、三中、宝城中学;已完成团费上缴任务的青年文明号单位有渠江地税所。
希望没有上缴团费的各乡镇、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青年文明号团组织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按要求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团费收缴任务。
(红头文件)关于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2011〕9号签发人:各系团总支关于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态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2011-2012学年度全院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团费的缴纳(1)全院团员应按共青团章程规定缴纳团费(2)缴纳标准:6元/人/年(3)预备党员须交纳党费12元(4)对不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离团组织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各班团支部应要求各班团员填好团员花名册,并交于院团委组织部(1)要确保团费的准确性(2)系团总支须在交纳上来的资料上签字并盖公章—1—(3)团费缴纳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4)做好团费汇总表并核对信息(5)院团委组织部须对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的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系团支部务必配合,保证团费收缴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三、团员遗失团员证或团档案时,应及明报告所在团总支和学院团委,在确认无法找到时,由院团委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补办团证、团档案的相关要求(1)各系团支部应在团员花名册后填好相关信息进行备注(2)补办团员证收费标准:5元/人(3)补办团档案收费标准:10员/人共青团**学院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主题词:缴纳团费团证通知存档(1)。
※※※※※※※※※※※※※※ 2011年10月12日印发联系人:※※※电话:******** 共印※份—2—。
交团费文案
交团费文案
1、各位同学,现在我们又到了交团费用的时候,期待咱大家能够踊跃参加,因为每一个团都是让大家能够努力配合才有我们今天的成就,相信每一个人都是有自信心的!
2、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各级基层团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依据。
根据团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团组织必须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团费收缴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完成好年度团费收缴任务。
3、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团员对团费收缴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广大团员缴纳团费和团组织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当前,要把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位置。
根据通知我们现在就要收团费了。
4、严格团费上缴制度。
近年来,团市委加大了各团县委团费的收缴力度。
任务十分艰巨,严格团费收缴制度,是各级团组织讲政治的具体表现。
各级团组织的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团市委、团县委“二优一先”评比的重要依据,凡未完成年度确保任务数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
所以说我们要好好交团费。
关于缴纳团费、补办团员证、新入团及团组织关系补接收的通知
关于缴纳团费、补办团员证、新入团及团组织关系补接收的通知各系团总支:烦请通知12级、13级、14级各团支部以下事宜:一、缴纳团费1、13级、14级各班团员缴纳团费6元,12级各班团员缴纳团费12元(一年),上交团员证注册,附上《团费缴纳情况表》(电子打印版,见附件1),请各系将各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汇总并将电子版发至;2、预备党员不需要缴纳团费,但在各团支部上交的名单中要有备注。
二、补办团员证1、12级、13级、14级同学补办团员证,填写《团员证遗失补办登记表》(见附件2),由辅导员初审,各团总支审核同意后,以系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团委办公室(齐礼楼812);2、除正常收取团费外,另交2元工本费,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请在照片后备注班级、姓名)。
三、新入团1、12级、13级、14级同学入团,填写《入团申请表》(另行下发),并撰写一份入团申请书(黑色方格纸、黑色墨水笔写、不少于800字),由辅导员初审,各团总支审核同意并填写《入团汇总表》(见附件3)。
各系团总支将《入团申请表》、申请书和《入团汇总表》(电子打印版)整理后统一上交至团委办公室,团委审批后公布新入团人员名单;2、审核通过的同学,由各系组织部组织填写《入团志愿书》(另行下发),由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入团宣誓仪式(宣誓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除正常收取团费外,另交2元工本费,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请在照片后备注班级姓名)。
四、团组织关系接收团组织关系未办理转入的14级同学,请于10月21日11:40-17:00到团委办公室办理。
注:请各团支部于10月20日前将团员证遗失补办和新入团的各项资料上交至各系团总支审核,请各团总支于10月21日15:30-18:00间将团费、团员证等资料交到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婷婷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附件1:级专业班团费缴纳情况表附件2:团员证遗失补办登记表附件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入团汇总表所在系:申请总人数:。
2013年团费收缴通知
共青团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关于收缴XXXXX年度团费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团支部:
团费的收缴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XX县团委《XXXXXXXXXXXXXXXXXXXXXXX》要求,现将我公司XXXXXX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共青团员(团员名单附后,已经取得预备党员资格的可以不再收缴)。
二、团费收缴标准与时间
1、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人每年XX元。
2、起止时间: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三、具体要求
1、各团支部负责落实本支部每位团员的收缴工作,并于XXXX年XX月XX日前交于团总支。
各支部具体负责人:
XX厂团支部: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厂团支部: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厂团支部: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团总支将完成团费收缴工作作为团内所有评先项目的先决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年度团费收缴任务的支部以及不按时上缴团费
的共青团员,下一年度所有申报的评先项目等不予考虑。
3、各团支部委要从共青团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责任制,尽快尽早做好安排布置,以确保按时完成收缴工作。
共青团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团总支
2013年月日。
关于做好团费收缴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团费收缴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了切实做好团费收缴及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本学期团费收缴及今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作如下安排:
1、本学期团费收缴。
请将本学院所有团员的团费收至2018年8月,并于6月 8日前交于院财务工作办公室(文体馆N102)后将相关票据交往院团委S415办公室(每人每月0.2元,6个月共计1.2元。
其中60%上缴校团委,40%留存院团委)。
2、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请各团总支将毕业班团员的团员证统一收齐后(将组织关系转出一栏填写完整,2018年6月30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18年8月)并于6月8 日(下周五)下午2:00派专人至文体馆S411办公室统一办理转接手续。
逾期不予办理。
3、团员证补办。
需补办团员证的同学,由团总支统一开具证明(详见附件1)并收齐一寸照片和工本费2元/本,于6月8日下午同一时间集中办理,逾期不予补办。
附件1:补办团员证人员汇总表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补办团员证人员汇总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盖章)。
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学校党组织和团总支的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工作:
1、每月团费缴纳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
2、团费必须在团组织收缴,不得私自收取;
3、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都需要经过团组织的批准;
4、团费收缴应当及时填写明细到团组织;
5、收缴团费的人员必须保证财务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团费使用工作:
1、团费应按照相关规定利用于团组织的正常运营、活动开展及经费支出;
2、团费的使用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批准,并做好记录;
3、团费的使用必须合法,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4、团费的使用应当符合团组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时要实行节约原则,不得滥用团费;
三、团费管理工作:
1、团组织应当定期检查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并保证团费的安全;
2、团组织应当定期对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完整性;
3、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团费的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团费的真实性;
4、团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保证团费的有效利用。
特此通知。
学生会
XXX。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3.01•【文号】•【施行日期】201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2013年1月)国防科工局、烟草专卖局、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要求,2012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1、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请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继续使用新版统计软件进行统计。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工信部网站-党委-青年工作栏目中下载,统计软件可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网站下载(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基层组织版)。
年度统一设置为“2012”。
软件安装后,请安装升级包进行升级。
请认真参阅软件使用手册,明确各项填写说明及要求,以免造成漏统、错统或重复统计,力求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2、团组织机构代码为层次型结构编码,每3位为一层,每一层表示一级团组织,每个团组织编码由上一级团组织编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团委代码为“000.036.009”,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代码在部直属机关团委代码后加上三位数的单位序列号。
如: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团委代码为“000.036.009.003”。
各单位基层团组织代码由团委自行编定,加在本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代码后。
如: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某团支部代码为:“000.036.009.003.001”。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序列表见附件1。
3、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要求,各单位团组织在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认真统计《2012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中要求的数据4、请各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尽快布置,于2013年1月21日(周一)前将汇总表和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数据电子版报部直属机关团委。
团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
团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团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1目的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2团费交纳2.1交纳标准(1)50元/人;(2)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
2.2具体要求(1)团员从关系转入之日起交纳团费。
(2)团费收缴工作于每年四月份开展。
(3)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4)各团支部填写《团支部团费交纳明细表》(3U.QGB.228-014),并填报《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上报所属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5)各团总支(直属支部)填写《团总支团费收缴情况表》(3U.QGB.110-013),并填报《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在四月二十日之前将团费的100%(包括交纳明细表)上缴到团委办公室。
(6)团员按照中央、省委要求交纳的特殊团费,应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不定标准。
3团费使用3.1根据团总支申报的团员活动等费用明细,团委办公室按照有关原则,经过批办流程,批准团费使用金额。
3.2团费必须用于团员活动,主要作为团员教育经费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团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4)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员教育设施。
3.3使用和下拨团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3.4基层团组织如需向公司团委申请使用团费,需填写《团总支(支部)、青工分部活动项目申报表》(3U.QGB.110-X)进行申报。
缴纳团费怎么发消息通知
缴纳团费怎么发消息通知团费是团员每年必须缴纳的一笔费用,用于支持团组织的日常运转和团员活动的举办。
为了方便团员及时缴纳团费,团组织可以通过发消息通知的方式提醒团员缴纳团费。
首先,团组织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例如手机短信、微信、QQ等社交软件,向团员发送缴纳团费的消息通知。
这样做的好处是,团员可以随时随地收到通知,并且可以方便地进行缴费操作。
团组织可以建立一个团费缴纳群,将团员添加进群中,定期发送通知提醒团员缴费,并提供缴费的具体方式和截止日期。
这样既方便了团员,也提高了团费缴纳的及时性。
其次,团组织可以利用线下活动的机会,口头通知团员缴纳团费。
在团员集会、团课、团队活动等场合,团组织可以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向团员宣布缴纳团费的事项,并提供缴费的具体方式和截止日期。
此外,团组织也可以准备一些宣传材料,如海报、小册子等,将缴纳团费的信息展示在显眼的地方,以便团员浏览和了解。
此外,团组织还可以利用邮件、公告等方式向团员发送缴纳团费的消息通知。
通过电子邮件,团组织可以将通知内容以文本形式发送给团员,包括缴费的具体金额、方式和截止日期等。
而通过公告栏、团队网站等途径,团组织可以将缴纳团费的信息公示出来,以便团员查阅。
最后,团组织还可以与学校合作,通过学校的通知系统向团员发送缴纳团费的消息通知。
学校通知系统通常会将消息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送给学生,团组织可以利用这个渠道向团员发送缴费的通知,并提供具体的缴费方式和截止日期。
综上所述,团组织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向团员发送缴纳团费的消息通知,包括手机短信、微信、QQ等社交软件、口头通知、邮件、公告和学校通知系统等。
这些方式不仅方便团员及时了解缴费事项,也提高了团费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通过这些消息通知的方式,团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团费,保证团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团员活动的顺利进行。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07.13•【文号】中青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6〕13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现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6年7月13日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
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
最高交纳20元。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共青团中央团费缴纳标准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的通知(一九九四年三月八日)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为了适应工资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度,参照党费交纳办法,决定修订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
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此前有关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自行废止。
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现将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重新规定如下:一、关于团费的交纳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人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主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规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团员收团费短信通知
团员收团费短信通知
尊敬的团员:
您好!根据团委的安排,我们现在开始收取本学期的团费。
团费是用于支持团队活动和团队建设的重要经费,您的配合和支持将对团队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请您在本周五之前,将团费缴纳至指定的收费地点。
团费金额为XX元,请您准备好现金并带上您的团员证前往。
如果您暂时无法到场缴费,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协商其他缴费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团委联系。
感谢您对团队事务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度过愉快的一天!
XXX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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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2年团费的通知
各年级团总支、各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基础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要求,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
各年级团总支、各支部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团费收缴工作。
一、收缴对象
全校区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团员
各年级团总支、各支部要严格落实本系团员人数。
对于拒不按照要求缴纳团费的,要按照《团章》要求,严肃处理;对于团员证丢失者,由各团总支出具证明后到校区团委补办证件。
二、团费标准
按照《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团组字[2009]9号)要求,自2010年起团费收缴标准由0.1元/月改为0.2元/月,因此我校区团员学生应缴团费为0.20元/月。
本次应收交总金额为:
08级五年制:3.6元/人(2011.12—2013.6)
09级五年制:2.4元/人(2011.12—2012.12)
10级三年制:4.2元/人(2011.9—2013.6)
11级三年制:3.0元/人(2011.9—2012.12)
三、团费收缴时间
本次团费收缴工作从2011年12月7日起至12月17日结束,请各团支部在规定时间内将团费收齐,交于各年级团总支。
校区团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团费收缴统计表
团总支:填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