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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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应急预案范文(3篇)

动物防疫应急预案范文(3篇)

动物防疫应急预案范文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___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乡人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根据《___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

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

主要职能是:___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___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___预案演练;___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第一章疫情监测与预警 (3)1.1 疫情监测体系 (3)1.1.1 概述 (3)1.1.2 医疗机构监测 (4)1.1.3 药店监测 (4)1.1.4 风险职业人群监测 (4)1.1.5 重点机构和场所监测 (4)1.1.6 重点环境监测 (4)1.1.7 概述 (4)1.1.8 预警指标 (4)1.1.9 预警级别 (4)1.1.10 预警发布 (5)1.1.11 预警响应 (5)1.1.12 预警评估与调整 (5)第二章疫情报告与信息交流 (5)1.1.13 疫情报告的基本要求 (5)1.1.14 疫情报告流程 (6)1.1.15 信息交流的重要性 (6)1.1.16 信息交流方式 (6)1.1.17 信息共享机制 (6)第三章疫情评估与分级 (7)1.1.18 病例数 (7)1.1.19 发病率 (7)1.1.20 死亡率 (7)1.1.21 传播速度 (7)1.1.22 暴露人群规模 (7)1.1.23 病毒变异情况 (7)1.1.24 社会、经济影响 (7)1.1.25 轻度疫情 (8)1.1.26 中度疫情 (8)1.1.27 重度疫情 (8)第四章应急组织与指挥 (8)1.1.28 概述 (8)1.1.29 应急指挥机构 (9)1.1.30 应急管理部门 (9)1.1.31 应急执行部门 (9)1.1.32 预警阶段 (9)1.1.33 应急响应阶段 (10)1.1.34 应急恢复阶段 (10)第五章防疫资源与物资保障 (10)1.1.35 资源调配原则 (10)1.1 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保证防疫资源合理、高效、公平分配。

(10)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防疫资源优先满足疫情防控一线需求。

(10)1.3 注重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10)1.3.1 资源调配流程 (10)2.1 摸底调查:各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防疫资源进行调查、统计,形成资源清单。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政发[2005]15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政发[2005]15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政发〔2005〕156号2005年11月25日)为了切实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坚决、彻底、迅速、果断扑灭重大突发疫情,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畜牧业发展,市政府根据《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西安实际,制订了《西安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预案编制目的为确保在发生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陕西省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根据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口蹄疫疫情分级。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疫情:a.市级行政区域14日内,有10个区县(含与我市毗邻的区县)发生疫情或出现15个以上疫点;b.特殊情况需划为Ⅰ级疫情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疫情:a.市级行政区域14日内,有5个以上10个以下区县(含与我市毗邻的区县)发生疫情或出现10-15个疫点;b.特殊情况需划为Ⅱ级疫情的。

野生动物处置应急预案

野生动物处置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突发野生动物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报告、处理、控制和扑灭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置指挥部1. 指挥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2. 副指挥长:由林业、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成员:由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等组成。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1. 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研究制定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置措施,协调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审批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事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4. 指导、监督各部门、乡镇(街道)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四、监测与报告(一)监测1.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由林业部门负责,卫生健康部门予以协助。

2. 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定期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

3. 监测内容包括野生动物死亡、异常行为、疫源疫病发生等情况。

(二)报告1. 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向当地林业部门报告。

2. 林业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 疫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林业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置措施(一)应急处置原则1. 快速反应,及时报告。

2. 严格隔离,防止疫情扩散。

3. 科学防控,确保安全。

4. 部门协同,共同应对。

(二)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疫情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小组。

2. 采取隔离措施,限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

3. 对疑似病例进行采样、检测,确定病原体。

4. 对已确诊的病例,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

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

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

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目录1.总则 (2)1.1编制目的 (2)1.2编制依据 (3)1.3适用范围 (3)1.4工作原则 (3)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4)2.1应急组织机构 (4)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4)3.预防预警机制 (6)3.1信息监测与报告 (6)3.2预防预警行动 (7)3.3预警支持系统 (9)3.4疫.情确认 (9)3.5情况通报 (9)4.应急响应 (10)4.1应急响应分级 (10)4.2应急响应行动 (11)4.3 应急响应措施 (12)4.4应急处置应急 (13)4.5信息发布 (14)4.6应急结束 (15)5.善后工作 (15)5.1善后处置 (15)5.2总结评估 (15)6.应急保障 (15)6.1物资保障 (15)6.2通信保障 (16)6.3资金保障 (16)6.4技术和人员保障 (16)7.监督管理 (17)7.1宣传、培训和演练 (17)7.2奖励与责任 (17)8.附则 (18)8.1名词术语解释 (18)8.2预案管理与更新 (18)8.3预案解释部门 (18)8.4预案实施时间 (18)1.总则1.1编制目的及时监测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疫.情的快速反应,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程度地减少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湖南XX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湖南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XX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XX范围内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

1.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野生动物疫.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动物疫情是指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情况,包括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下面是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欢迎阅读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指导和规范我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应对和有效控制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公众生命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全省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和吉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境内陆生野生动物携带并有可能向人类.其它动物传播或在陆生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的危险性病原体,对人.圈养动物.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和生态平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失和巨大危害的人畜动物共患的传染病.寄生虫病,或死亡率高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传染性疾病等疫情的监测.防控.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中东呼吸综合征.犬瘟热.埃博拉出血热.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旋毛虫病.弓形虫病.狂犬病.鼠疫.结核病.囊虫病.乙型脑膜炎病.新型布尼亚病毒感染.中华蜜蜂囊状幼虫病等疫病以及其他新发和突发性的陆生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的传染病。

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日益加紧,野生动物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生态资源,也成为了一种新的经济收入来源。

但是,野生动物的生态状况、健康状况、传染病状况,以及与其他动物、人类的接触,都将影响到人类的健康。

因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防控工作日益重要。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疫源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制定《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的工作。

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加强管理和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

二、总则1、本预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

2、本预案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工作。

3、本预案的宗旨是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三、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1、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的协调、组织和领导。

2、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疫情监测、预警、防控等工作。

3、划分为各市级单位的负责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的协调、组织和领导。

4、县级单位建立应急指挥体系,负责本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四、预测和预警1、每年定期开展野生动物疫情监测、采集病死动物标本和开展机动巡查等工作,获取疫情信息和病原学资料,对野生动物疫情进行分析和预测。

2、每天定时收集、汇总、分析报告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信息,快速准确判断疫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布疫情预警。

五、疫情处置1、疫情扩散前期,属于疫情的预警期。

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疫情应急处置组,确立疫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和协调处理疫情以及应急物资供应等工作。

2、一旦发生疫情扩散,各级防疫机构需要立刻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小组,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严厉控制疫情的蔓延,并疏散居民和野生动物,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和治疗,并登记统计相关疫情信息。

陕西省重大动物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陕西省重大动物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陕西省重大动物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12月16日省应急办【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1 总则1.1 编制目的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 (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5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各级人民政府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保障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对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死亡事件等。

1.3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依规,快速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2 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

2.3 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3.1 监测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

3.2 预警级别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3 预警发布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应急处置措施4.1 现场处置一旦发现疫情,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包括隔离病源、消毒环境、追踪溯源等工作。

4.2 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发生地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疫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3 疫源地封锁和消毒对疫源地进行封锁,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对疫源地进行全面消毒,消灭病原体。

4.4 人员防护和医疗救治对参与处置的人员进行防护,避免感染;对感染人员进行医疗救治,降低死亡率。

五、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5.1 善后处理对疫情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5.2 恢复重建对疫源地进行生态恢复,重建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抵抗力。

5.3 总结评估与改进建议对疫情处置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与监督检查机制6.1 物资保障与技术支持加强物资储备和技术支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3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突发陆生野生动物防疫应急预案

2023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突发陆生野生动物防疫应急预案

2023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确保发生重大野生动物疫情时,能够准时、有效地预防、掌握和扑灭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确保自然爱护生态安全和人民安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3年版)》、《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治理方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山东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东营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 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爱护区(以下简称自然爱护区)范围内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中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主要指高致病性禽流感。

1.4 工作原则1.4.1 统一领导,分级治理。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治理方法》(20xx年4月1日)第三条:“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治理。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xx年10月7日修订)第四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根据属地治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依据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性质、范围、危害程度和进展变化,对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实行分级治理和动态调整。

自然爱护区治理委员会在市政府和市畜牧兽医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确权地内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委属各科室、单位和旅游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1.4.2 快速反响,加强合作。

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响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应急处理力量。

发生疫情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通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快速有序应对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

野生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

野生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

野生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目录1. 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2. 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3. 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4. 制定应急响应流程5. 制定资源调配计划6. 制定沟通和协调机制7. 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野生动植物疫情的突发对于生物多样性和人类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这类疫情,制定一份完善的野生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按照编写应急预案的步骤,详细介绍野生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

第一部分: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在制定应急预案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制定预案的目的和范围。

野生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早期预防、及时发现、迅速响应和有效控制野生动植物疫情的蔓延,减少疫情对生物多样性和人类健康的损害。

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的防控、资源调配、沟通协调和培训演练。

第二部分: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制定应急预案需要一个专业团队的协作。

建立一个由相关专家和机构代表组成的应急预案编写团队。

团队成员应包括动植物疫情防控专家、野生动物保护组织代表、农业部门代表等。

每个团队成员都应清楚分工和职责,确保预案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第三部分: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在制定应急预案之前,对野生动植物疫情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是必要的。

团队成员应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评估野生动植物疫情对生物多样性和人类健康的影响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应急预案的重点和优先级。

第四部分:制定应急响应流程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野生动植物疫情的应急响应流程。

流程应包括疫情监测和报告、紧急队伍调动、隔离措施、疫苗研发和应用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应明确责任人和操作程序,确保疫情得到及时、准确地响应和处理。

第五部分:制定资源调配计划应急响应过程中,资源调配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根据疫情的紧急程度和规模,制定资源调配计划。

资源包括人力、物资、设备等方面,计划应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以最大程度地控制和消除野生动植物疫情。

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2010年8月26日省应急办【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确保我省野生动物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野外种群的安全,防控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引起疾病传播,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监测种类和监测范围监测的主要野生动物物种:兽类(灵长类、有蹄类、啮齿类、食肉类和翼手类等)和鸟类,特别是候鸟等迁徙物种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监测范围:(一)作为储存宿主、携带者能向人或饲养动物传播,造成严重危害的病原体的野生动物。

(二)已知的野生动物与人类、饲养动物共患的重要疫病。

(三)对野生动物自身具有严重危害的疫病。

(四)在国外发生,有可能在我国发生的与野生动物密切相关的人或饲养动物的新的重要传染性疫病。

(五)突发性的未知重要疫病。

二、疫情报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候鸟的越冬地、停歇地、迁徙路线及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指定专人和发动群众进行实时监控和巡查,及时了解野生动物疫病信息和鸟类的迁徙动态,真正做到掌握信息并排除隐患。

每个饲养场所都应作为监测点,由场主负责将每日情况报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饲养的野生动物出现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或者在野外同一地点发现有成批的野生动物死亡(3只以上),应及时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应及时将情况通报同级动物防疫机构,并会同防疫机构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野生动物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报告省林业厅。

疫情报告要建立日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市级林业部门每日10:00前向省林业厅报告野生动物监测情况,省林业厅每日11:00前向国家林业局报告。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预案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预案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方案为准时、有效地预防、掌握和息灭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确实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保护民众身体安康与生命安全,保护正常的社会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重要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治理方法》,特拟订本应急方案。

一、疫情的监测和报告〔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留鸟的越冬地、逗留地、迁移路线及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指定专人和发动民众进展准时监控和巡查,准时生疏野生动物疫病信息和鸟类的迁移动向,真实做到把握信息并去除隐患。

在鸟类活动顶峰时,要做到人不离岗,严实监测,调查范围以黄河沿岸、水库、湖泊等野鸟相对集中的地方为主。

同时,要对本辖区内宠物市场的鸟类和人工养殖场鸟类进展检查监测,做到早觉察,早晨报,早处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觉察有非正常死亡的鸟类(3只以上)或抽搐、打转、头颈歪向一侧、不行以飞行等异样状况,应准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或生疏上述状况后,应马上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展检核查实,并承受隔绝、消毒等应急防控举措。

同时,要准时通知动物防疫部门做好动物样本的收集及病理检测工作,经动物防疫部门初步确认后,在 2 小时内上报市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及自治区森防总站。

疫情发生时期,各有关单位要做到有专人值班,有值班专线,保证24 小时通讯通畅,并推行每日“零报告”制,因瞒报、迟报和漏报造成疫情集中或造成重要危害者,追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疫情确实认野生动物疫情确实认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觉察野生动物疑似疫情,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准时报请市动物防疫部门或自治区森防总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展检查、取样,由自治区森防总站或其认同的判定机构对疑似疫病进展判定。

〔二〕不行以确认的,由自治区森防总站或其拜托机构派专人将疫病样品送国家林业局认定的有关查验判定机构进展确认。

〔三〕疫情一经确认,马上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厅。

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应对野生动物疫情的发生及其可能引发的公共卫生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提供一种系统性的方法,帮助相关部门和机构在野生动物疫情爆发时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应对。

一、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在制定应急预案时,首先要明确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疫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其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疫情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措施和资源调配等。

二、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应成立一个专业的编写团队,包括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疾病防控专家、法律法规专家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编写团队应负责搜集研究相关背景资料,调查野生动物疫情发生的原因和传播途径,制定针对性措施。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在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风险评估和分析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通过评估野生动物疫情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疫情的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的威胁。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响应流程是应急预案中的核心内容。

根据野生动物疫情的特点和传播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响应流程,包括病例报告与确认、疫情评估、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和治疗等环节。

在此基础上,明确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与任务,并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面对野生动物疫情的爆发,资源调配是关键。

根据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流程确定的需求,制定资源调配计划,包括医疗资源、防护物资、人员配置等。

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调动各类资源,有效支持疫情的防控工作。

六、制定沟通与协调机制: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是应急预案的关键环节。

建立跨部门和跨层级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明确信息的传递渠道、负责人和沟通方式,确保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并及时纠正谣言,提高公众的知信度和应对能力。

七、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为了提高应急预案的执行能力,应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培养相关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疫情的技术能力。

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为及时监测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疫情的快速反应,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程度地减少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依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xxxxx“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力度,坚决阻断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传播,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市林业局成立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三、应急处置(一)信息报告。

以市湿地野保中心为主,充分发挥各单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市湿地野保中心报告。

在接到报告后,市林业局应立即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二)预防预警。

各单位要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及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所加强监测,及时掌握野生动物携带及其受侵染的疫病种类,以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出现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或疫症,必须立即向市林业局湿地和野保中心报告,及时采集送检样本,详细记录疫情发生地地址、野生动物数量、发病时间、主要症状、开始死亡时间、死亡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同时对发病地区要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实行重点看护和监控,制止人员、禽畜进入该区域,并监督消毒措施的实施。

(三)应急处置。

接到疫情报告后,市林业局成立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疫情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迅速确定疫情发展情况,合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立即发布封锁令。

市领导小组派出的现场处置组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迅速协助指导疫情发生地的各单位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一、应急组织1.1组织架构:成立应急指挥部,并设立应急小组和工作组,明确职责和权限。

1.2组织人员:应急指挥部的负责人由相关政府部门或专家担任,应急小组和工作组的成员由各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

1.3责任分工:明确各个应急小组和工作组的职责分工,确保任务落实到人。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2.1建立监测体系:确立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包括动物疫病监测网络、现场监测和市场监测等。

2.2健全报告机制:建立动物疫病报告机制,明确动物疫病的报告对象、时间和方式,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

2.3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动物疫病疫情。

三、疫情调查与评估3.1疫情调查:对动物疫病疫情进行调查,包括病因、传播途径、病例数量和分布情况等。

3.2疫情评估:评估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为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疫情防控措施4.1封锁与隔离:立即封锁病区,实施动物隔离措施,阻止疫情扩散。

4.2消毒与灭杀:对可能带有疫源的场所、设施、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和灭杀。

4.3检疫与监管:加强动物检疫和监管工作,严禁非法运输和交易患病动物。

4.4免疫与治疗:对易感动物进行疫苗免疫,并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减轻病情。

4.5宣传与教育:加强公众宣传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普及,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五、救援与恢复5.1救援措施:对受灾动物进行救援和救助,提供充足的饲料、水源和医疗救助。

5.2恢复重建:疫情结束后,加强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帮助恢复农畜业正常生产。

六、评估与总结6.1疫情评估:对动物疫病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为提高应对能力做出调整。

6.2经验总结:总结应急预案的执行过程和效果,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类似疫情的应对工作提供参考。

6.3预案修订:根据评估和总结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只是一个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具体应根据不同疫情和地区情况来制定应急预案。

为了保护农畜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执行还需要做到统一指挥、多部门合作、科学决策、及时反应以及跨地区协作,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野生动物疫情爆发应急预案

野生动物疫情爆发应急预案

野生动物疫情爆发应急预案一、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应对野生动物疫情的爆发,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并减少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应急预案的范围包括疫情的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控制措施、资源调配、沟通和协调机制等方面。

二、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应建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预案编写团队。

团队成员应包括疾病控制、流行病学、野生动物保护、卫生监测、应急管理等领域的专家,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代表。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针对野生动物疫情的特点和可能的传播途径,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分析。

这包括病原体的分析、宿主动物的研究、疫情传播的模拟分析等。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应对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措施和资源需求。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基于风险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制定针对野生动物疫情爆发的应急响应流程。

明确疫情的报告渠道、决策流程、工作分工和责任划分,确保各个环节的快速反应和协调配合。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根据野生动物疫情爆发的不同阶段和程度,制定相应的资源调配计划。

包括医疗资源、防护物资、药品、人员、资金等方面的需求和调配方案。

同时,建立信息化平台,及时了解资源的储备和调度情况,确保应急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

六、制定沟通和协调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各级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

明确沟通渠道、沟通内容和频次,加强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和社会援助,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需求。

七、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执行能力和协同应对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疫情辨识、防护措施、疫情控制技术等,演练形式可以是模拟演练、实地演练等。

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应急预案得到有效推广和实施。

在编写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预案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与国内外类似应急预案的交流和合作,借鉴其他地区和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模板

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模板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野生动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野生动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野生动物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2 指挥部组成指挥长:由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林业、公安、卫生、环保、交通、气象等部门及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组成。

2.3 职责分工(1)指挥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3)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任务。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突发事件报告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或受伤等情况,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报告。

3.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2)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评估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3)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应急处置等级。

3.3 应急处置措施(1)隔离病源,防止疫情扩散;(2)对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治;(3)对死亡野生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4)加强监测,防止疫情反弹;(5)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3.4 应急终止经专家评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降至最低,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状态。

四、保障措施4.1 人员保障成立应急处置队伍,明确人员职责,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2 物资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如防护服、消毒剂、防护用品等。

4.3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4.4 信息化保障建立野生动物应急处置信息平台,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保护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保护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保障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野生动物疫情、野生动物伤害事故、野生动物栖息地破坏等。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科学施策,依法处置: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坚持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确保处置措施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4)信息公开,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部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地区野生动物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工作机构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监测预警组、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监测预警3.1 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监测体系,对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路线、种群数量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2 预警信息对监测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发出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处置4.1 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2 应急处置措施(1)野生动物疫情:立即对病源进行隔离、消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并做好疫源追踪和溯源工作。

(2)野生动物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对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治,并妥善处理伤亡情况。

(3)野生动物栖息地破坏:立即采取措施恢复和修复受损栖息地,确保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4.3 应急保障(1)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2)人员保障:组织专业救援队伍,确保应急处置力量充足。

陆生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最新)

陆生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最新)

陆生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最新)陆生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做到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处置野生动物疫情传播和突发性伤人事件发生等,推进“平安X”建设,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X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等政策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县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疫情传播和突发性伤人等事件引发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介入,重在预防,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尊重科学、依法行政。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预防和应急处置要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衔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坚持条块结合、快速有效。

各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要求,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机制反应灵敏,应急处置快速有效。

二、预警级别野生动物突发事件按照对社会影响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程度分为4个预警等级。

1.一般(IV级)。

农林、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部门查获的大宗野生动物活体、伤残或不易保存的产品处理,预警级别为一般(IV 级)。

2.较重(III级)。

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等重大危害及伤人事件,预警级别为较重(III级)。

3.严重(II级)。

因特殊情况,野生动物伤人致死,或发现野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引发居民恐慌的事件,预警级别为严重(II 级)。

4.特别严重(I级)。

发现野生动物大量不明原因死亡,或已确认野生动物疫情对象,突发人畜共患疫情等事件,预警级别为特别严重(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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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2010年8月26日省应急办【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确保我省野生动物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野外种群的安全,防控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引起疾病传播,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监测种类和监测范围
监测的主要野生动物物种:
兽类(灵长类、有蹄类、啮齿类、食肉类和翼手类等)和鸟类,特别是候鸟等迁徙物种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监测范围:
(一)作为储存宿主、携带者能向人或饲养动物传播,造成严重危害的病原体的野生动物。

(二)已知的野生动物与人类、饲养动物共患的重要疫病。

(三)对野生动物自身具有严重危害的疫病。

(四)在国外发生,有可能在我国发生的与野生动物密切相关的人或饲养动物的新的重要传染性疫病。

(五)突发性的未知重要疫病。

二、疫情报告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候鸟的越冬地、停歇地、迁徙路线及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指定专人和发动群众进行实时监控和巡查,及时了解野生动物疫病信息和鸟类的迁徙动态,真正做到掌握信息并排除隐患。

每个饲养场所都应作为监测点,由场主负责将
每日情况报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饲养的野生动物出现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或者在野外同一地点发现有成批的野生动物死亡(3只以上),应及时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应及时将情况通报同级动物防疫机构,并会同防疫机构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野生动物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报告省林业厅。

疫情报告要建立日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市级林业部门每日10:00前向省林业厅报告野生动物监测情况,省林业厅每日11:00前向国家林业局报告。

三、疫情确诊
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指挥系统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有关处(科、股)室、林业公安、湿地保护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准备、落实应急处置经费、组织预防和技术攻关研究、组织对野生鸟类重要停歇地、迁徙路线和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的监测以及市场、经营户的检查,宣传疫病预防知识等。

五、预防措施
为降低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患病风险和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一)强制免疫
对全省人工饲养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进行强制免疫。

各级林业部门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协商,落实疫苗,免疫费用由饲养单位自行解决。

对大熊猫、金丝猴、朱鹮、褐马鸡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后,由饲养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执行。

(二)加强饲养管理
发生重大野生动物疫病时,所有野生动物饲养场所要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切实管理好饲养动物,不得私自买卖、随意宰杀或放生丢弃,饲养场所和饲养人员要认真
做好消毒、防疫和垃圾处理工作,严格检验投喂饲料。

同时密切关注工作人员和野生动物出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对不明原因引发的野生动物疫病,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和动物检疫部门报告,做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以尽快消除疫情。

(三)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野生动物的迁徙路线、觅食地、停歇地和主要栖息地巡护监测和检查,坚决杜绝非法捕捉、猎杀、捡拾、倒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各木材检查站应加强对来往车辆的检查,严禁无证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活动,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六、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捕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疫源分析参照《省预案》执行。

野外发现的野生动物疫情,由省林业厅专家组到现场进行核实确定,并将结果报省农业厅。

(二)协助当地政府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提请当地政府将患病野生动物所在养殖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场所划分为疫点;将散养的患病野生动物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将野外发现病、死野生动物的地点划为疫点;
2、提请当地政府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野外的自由鸟类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及迁徙情况,经专家论证建议划定疫区范围;
3、提请当地政府将距疫区周边5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对于人工饲养的非国家重点保护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全部捕杀,并对所有病死野生动物、被捕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患病的,报请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捕杀,并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对未患病的实行封闭饲
2、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可选择深埋、焚化、焚烧等方法,饲料、粪便也可以发酵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应防止病原扩散,涉及运输、装卸等环节要避免洒漏,对运输装卸工具要彻底消毒。

(1)深埋深埋点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避开公众视野,清楚表示;坑的覆盖土层厚度应大于米,坑底铺垫生石灰,覆盖土以前再撒一层生石灰。

坑的位置和类型应有利于防洪。

野生动物尸体置于坑中,浇油焚烧,然后用土覆盖,与周围持平。

填土不要太实,以免尸腐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饲料、污染物以及野生动物所产卵等置于坑中,喷洒消毒剂后掩埋。

(2)焚烧焚化根据异常情况发生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原则,采用浇油焚烧或焚尸炉焚化等焚烧方法进行。

(3)发酵应在指定地点堆积,20℃以上环境条件下密封发酵至少42天
(4)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疫区内首先应遵照《省预案》采取有关措施。

2、对人工饲养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全部捕杀,并对所有病死野生动物、被扑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全封闭饲养;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染野生动物采取国家批准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野生动物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野生动物养殖规模较大的县(市、区)要将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报同级动物防疫
监督机构,以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需要做好有关防疫物品的储备。

(二)资金保障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防及应急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捕杀饲养的患病野生动物及同群野生动物的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等按《省预案》执行。

(三)技术保障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

(四)人员保障
1、设立省野生动物现场勘查专家组,负责对发现疑似患病野生动物的现场进行勘查,确定患病野生动物种类,分析迁徙路线和栖息地情况,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提供参考;
2、省、市、县林业部门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
3、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停止一切猎捕、捡拾野生动物的行为,控制开展一切形式的考察观赏活动。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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