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课件(总论)之二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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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二》课件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采取保 全措施,如代为履行、提存等。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 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当事 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的行为。
合同变更的情形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全部或部 分修改、补充或限制等。
内容和条款
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包括 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等。
成立和生效要件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要满足一 定的法律要件,如双方当事人 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
规等。
03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合同的成立
01
02
03
合同成立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内容合法且不违反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仲裁程序
按照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程序,包括申 请、答辩、开庭审理等。
仲裁裁决
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该裁 决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
01
诉讼管辖
确定管辖法院,如合同签订地、履 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证据与证明
收集和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和反驳对方的主张。
03
02
诉讼程序
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包括起诉 、答辩、开庭审理等。
现代合同法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强调公平正义和诚实信用原则,并逐步 形成了国际统一的合同法原则。
02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合同的种类
01
02
03
04
口头合同
通过口头协议达成的合同,常 见于日常生活中的即时交易。
书面合同
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具有 法律效力,常见于重要交易或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采取保 全措施,如代为履行、提存等。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 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当事 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的行为。
合同变更的情形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全部或部 分修改、补充或限制等。
内容和条款
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包括 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等。
成立和生效要件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要满足一 定的法律要件,如双方当事人 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
规等。
03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合同的成立
01
02
03
合同成立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内容合法且不违反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仲裁程序
按照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程序,包括申 请、答辩、开庭审理等。
仲裁裁决
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该裁 决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
01
诉讼管辖
确定管辖法院,如合同签订地、履 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证据与证明
收集和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和反驳对方的主张。
03
02
诉讼程序
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包括起诉 、答辩、开庭审理等。
现代合同法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强调公平正义和诚实信用原则,并逐步 形成了国际统一的合同法原则。
02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合同的种类
01
02
03
04
口头合同
通过口头协议达成的合同,常 见于日常生活中的即时交易。
书面合同
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具有 法律效力,常见于重要交易或
合同法很详细-206页PPT精选文档
• 4、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是合同标的 物的价金,是取得合同标的物的代价,它是 区别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标准。
•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 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作用在于保障 合同履行和受约方的合法权益。
• 7、解决争议的办法。当事人可以选择解 决争议的办法,如果没有选择则通过诉讼解 决争议。
一、合同订立概述
•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
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磋
商取得一致意见的法律行为和过程。
• (二)合同订立的主体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的主体
主要有:
• 1、自然人;2、法人;3、其他组织。
• 根据《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 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 也可以委托他人签定合同。
•
3、承担责任平等。
• (二)自愿原则。
•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 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人都不 得非法干预”。主要含义有:
• 1、当事人依自己意愿决定是否订立合同 ;
• 2、当事人依自己意愿决定与谁订立合同 ;
• 3、当事人依自己意愿决定合同的内容和 形式;
• 4、通过协商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非实质性的变更,如 果要约人没有立即反对或在要约中事先作出 不得变更的表示,视为要约人同意。
• 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案例一:
•
上海甲服装厂于3月5号给西宁乙服装店发
函称:我们愿意给你提供1000套儿童服装,函中就
服装的款式、价格、交货时间、运输方式等都做了
明确的规定。同一天,乙服装店给甲服装厂发函:
合同法概述(PPT 185页)
合同法
副标题
第8章 合同法
•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 第六节违约责任
2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 合同又叫契约、协议,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特征: •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 2.合同的主体具有多方性和广泛性 • 3.合同的内容是设立、变更、终止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4.合同是一种协议,反映了当事人的共同意志
赁); • 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保管合同(无偿、单务、实践); • 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有偿、双务、实践); • 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无偿、单务、实践); • 自然人之间约定了利息的借款合同(有偿、双务、实践); • 赠与合同(无偿、单务、诺成;赠与只能是无偿,否则就成为买
卖); • 保证合同(无偿、单务、诺成)
24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 1)撤回是要约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前,取消要约 的行为。
•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 时到达受要约人。
• 2)撤销是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 要约人。
25
• 甲建筑公司于8月1日向乙水泥厂发出一个以100元每 吨的价格购买A型号的水泥1000吨的要约。8月5日 该要约到达乙的信箱,恰巧这个时候乙出差去了,到 8月10日回来后才发现甲发出的邀约。请问这个要约 什么时候生效?
• E、技术开发合同;(第330条)
• F、技术转让合同;(第342条)
副标题
第8章 合同法
•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 第六节违约责任
2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 合同又叫契约、协议,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特征: •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 2.合同的主体具有多方性和广泛性 • 3.合同的内容是设立、变更、终止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4.合同是一种协议,反映了当事人的共同意志
赁); • 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保管合同(无偿、单务、实践); • 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有偿、双务、实践); • 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无偿、单务、实践); • 自然人之间约定了利息的借款合同(有偿、双务、实践); • 赠与合同(无偿、单务、诺成;赠与只能是无偿,否则就成为买
卖); • 保证合同(无偿、单务、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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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 1)撤回是要约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前,取消要约 的行为。
•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 时到达受要约人。
• 2)撤销是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 要约人。
25
• 甲建筑公司于8月1日向乙水泥厂发出一个以100元每 吨的价格购买A型号的水泥1000吨的要约。8月5日 该要约到达乙的信箱,恰巧这个时候乙出差去了,到 8月10日回来后才发现甲发出的邀约。请问这个要约 什么时候生效?
• E、技术开发合同;(第330条)
• F、技术转让合同;(第342条)
合同法概述(PPT 80页)
式)
法律规定或双方 约定才可采用
杨帆
-8-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的订立
又称合同的签订,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使 各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 两个阶段。
杨帆
-9-
合同订立程序——要约、承诺 (一)要约
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举例】“新鲜的冰糖葫芦,2元一串。”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杨帆
-6-
补充:格式合同
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并在订立 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
【举例】
1、某洗衣店小票上附注:“本店如因意外有遗失或损坏衣 物等,按洗衣价最高赔偿2倍。”
“显失公平”
2、某实弹射击娱乐场,当事人因他人操作失误造成身体受 伤,射击场以公开张贴的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则,责任 自负”为由拒绝赔偿。
杨帆
- 23 -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1.指已依法成立的合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的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杨帆
- 24 -
3、不同类型的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自成立时生效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或失效)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或失效)*
杨帆
- 15 -
*【举例】
A向B发出要约,决定的承诺期限为1月1日至1月 10日。
B如果1月12日发出承诺,那么视为新要约,原要 约失效,除非A及时表示同意
如果B于1月3日发出承诺,正常情况1月5日到达, 结果1月12日才到,该承诺有效,除非A及时通知 B不接受该承诺
合同法概述(PPT 102页)
(2)承诺因意外原因迟到(按通常情形 能及时达到):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 受要约人不接受该承诺,否则原则上 承诺有效。
(三)合同成立 1、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指民事主体间达成一致的意思表 示并完成订立合同的必要手续。其应当具备如 下要件: (1)有订约主体。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2)有确定的合同内容。这是合同成立的核心 要件。 (3)经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即意思表示一致。 (4)采用符合法定的形式。这是要式合同的特 殊要求。
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 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
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 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4、承诺的迟延效力
(1)无原因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除非 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承诺有效外, 否则原则上承诺无效,视为一个新要 约,
(一)概念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并不使之绝 对无效,可由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其归于无效 或对其内容进行变更的合同。
(二)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后果
1年内不变更或撤销或无任何意思表示的 原合同继续有效
1年内变更的
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 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
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 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 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 订立抵押合同。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三)合同成立 1、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指民事主体间达成一致的意思表 示并完成订立合同的必要手续。其应当具备如 下要件: (1)有订约主体。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2)有确定的合同内容。这是合同成立的核心 要件。 (3)经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即意思表示一致。 (4)采用符合法定的形式。这是要式合同的特 殊要求。
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 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
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 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4、承诺的迟延效力
(1)无原因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除非 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承诺有效外, 否则原则上承诺无效,视为一个新要 约,
(一)概念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并不使之绝 对无效,可由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其归于无效 或对其内容进行变更的合同。
(二)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后果
1年内不变更或撤销或无任何意思表示的 原合同继续有效
1年内变更的
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 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
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 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 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 订立抵押合同。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合同法2》PPT课件备课讲稿
合同关系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因 签订和履行合同而发生的各种社会 关系。
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自1999年10月1日施行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
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不论其所有 制性质、种类如何,也不论其规模、经济 实力如何,在法律上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 位。因此,对于订立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 问题,双方必须进行平等协商,以期达成 一致意见,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欺小,恃 强凌弱,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 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是有严格限制的,如果要 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 明确规定要约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 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该 要约不得撤销。
四.承诺
第
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
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 就表明双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 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 也成立。
六.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地点对于合同发生争议后确 定诉讼管辖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 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按照其约定。
(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是指因欠缺生效要件,一方 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 合同。变更是将违背当事人一 方真实意思的那部分合同内容 的予以撤销。
法律特征: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撤销权由当事人行使,其他人无
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自1999年10月1日施行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
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不论其所有 制性质、种类如何,也不论其规模、经济 实力如何,在法律上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 位。因此,对于订立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 问题,双方必须进行平等协商,以期达成 一致意见,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欺小,恃 强凌弱,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 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是有严格限制的,如果要 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 明确规定要约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 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该 要约不得撤销。
四.承诺
第
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
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 就表明双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 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 也成立。
六.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地点对于合同发生争议后确 定诉讼管辖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 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按照其约定。
(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是指因欠缺生效要件,一方 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 合同。变更是将违背当事人一 方真实意思的那部分合同内容 的予以撤销。
法律特征: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撤销权由当事人行使,其他人无
合同法总论课件
由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或者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2、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4、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远足鞋厂于1月8日收到新生鞋店的购买信息,因厂长 外出参加展销会不在。推销员李某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 在了解市场信息后,于1月27日以邮递平信的方式向新 生鞋店提出:‘该类时装鞋无论男女鞋,出厂价均为 120元,而且必须购买2000双,才能以此价成交。’
1月28日,远足鞋厂厂长回来,告知展销会上这种时 装鞋供不应求,以每双120元的价格卖给新生鞋店太亏 了。于是在当天通过传真的方式,以展销会定货量已满 为由,告知新生鞋店不再供货。
问题:应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何处理该案例?
不可撤销的要约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 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案例:某个体户李某打算转产做服装生意,决定将自 己原来的生产设备出售,他先同王某商定,要价15000 元,要求对方在10天内回话。因为李某此时急于将设 备卖掉,以便迅速搞到资金。于是,又在第三天找到 张某,也约定卖出该设备,在10天内回话。
王某得到李某的要约后,积极筹款,将自己新买的 摩托车以七成价卖掉。不料该设备在第六天已被张某 买走,王某于第八天凑足了钱,尚未来得及回话时,
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或者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2、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4、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远足鞋厂于1月8日收到新生鞋店的购买信息,因厂长 外出参加展销会不在。推销员李某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 在了解市场信息后,于1月27日以邮递平信的方式向新 生鞋店提出:‘该类时装鞋无论男女鞋,出厂价均为 120元,而且必须购买2000双,才能以此价成交。’
1月28日,远足鞋厂厂长回来,告知展销会上这种时 装鞋供不应求,以每双120元的价格卖给新生鞋店太亏 了。于是在当天通过传真的方式,以展销会定货量已满 为由,告知新生鞋店不再供货。
问题:应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何处理该案例?
不可撤销的要约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 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案例:某个体户李某打算转产做服装生意,决定将自 己原来的生产设备出售,他先同王某商定,要价15000 元,要求对方在10天内回话。因为李某此时急于将设 备卖掉,以便迅速搞到资金。于是,又在第三天找到 张某,也约定卖出该设备,在10天内回话。
王某得到李某的要约后,积极筹款,将自己新买的 摩托车以七成价卖掉。不料该设备在第六天已被张某 买走,王某于第八天凑足了钱,尚未来得及回话时,
2第二章 合同法PPT解析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 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其是合同法的最基本的原则。
(二)与平等协商原则之关系
1 、平等协商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 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 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 、平等协商原则可直接适用于合同关系, 但适用范围又不限于合同关系,对其他民事法 律关系也是同样适用的;它不是合同法所特有 的原则。
第 三 节
公 平 原 则
一、公平与正义的关系
正义是公平的上位概念,公平是正 义的下位概念。 正义包含有公平之义,正义作为法 的总体追求目标,涵盖于一切法之中; 公平是合同法特有的原则。
二、公平的体现公平的体现
1、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的等值性 2、风险的合理分配 3、合同负担的合理分配
4、第一次规定了合同订立制度
统一《合同法》设专章(第二章 合同订 立)对合同订立制度作出了规范,正式确认 了要约、承诺的概念及相关规则。
5、合同形式不是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
合同法在合同形式要件的规定上,采取了 将形式要件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而不是 作为决定合同是否成立或生效的标准。
6、明确规定了合同解释制度
若当事人自愿接受合同关系拘束,若合同本身没有 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则任何第三人不得强迫当事 人解约或不受其拘束,因为不符合当事人意志。
二、鼓励交易原则的体现
1、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 2、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 3、区分了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 4、合同法第一次规定了合同订立制度 5、合同形式不是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 6、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解释制度 7、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
合同法课件全.ppt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 1、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意思表示一致 3、能够履行
2020/7/25
50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1、口头合同 普通的书面合同 2、书面合同 信件、数据电文形式
( 33条)
3、有特别规定或特别约定的合同
2020/7/25
51
(三)合同成立的地点 1、承诺生效的地点 2、合同书形式 3、数据电文形式
2020/7/25
36
(三)要约的效力
1 要约的生效时间 2 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 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4 要约的存续期间 5 要约的撤回 6 要约的撤销 7 要约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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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1 要约的生效时间 1)口头要约 2)书面形式的要约(16条第1款) 3)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16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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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二、无效合同的范围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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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效的免责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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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可撤销合同
一、概念及特征
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消权人行使 撤消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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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1、意思表示不真实 2、由撤消权人行使 3、即可以变更,也可以撤消,在撤消之前 是完全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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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行为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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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1、口头合同 普通的书面合同 2、书面合同 信件、数据电文形式
( 33条)
3、有特别规定或特别约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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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成立的地点 1、承诺生效的地点 2、合同书形式 3、数据电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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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三)要约的效力
1 要约的生效时间 2 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 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4 要约的存续期间 5 要约的撤回 6 要约的撤销 7 要约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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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约的生效时间 1)口头要约 2)书面形式的要约(16条第1款) 3)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16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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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效合同的范围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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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效的免责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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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可撤销合同
一、概念及特征
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消权人行使 撤消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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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1、意思表示不真实 2、由撤消权人行使 3、即可以变更,也可以撤消,在撤消之前 是完全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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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行为默示
合同法概述(ppt 49页)
三、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一)合同的内容 ▪ 合同应该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 标的、数量、价款或酬金、质量 Nhomakorabea履行期限、
地点方式、违约责任。
(二)合同的形式
▪ 口头形式 ▪ 书面形式 ▪ 其他形式
▪ 需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借款合同(自然人 借款除外)、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保证合同等。
货,并否认二者之间具有合同关系,请问合 同关系是否存在?
▪ 承诺对要约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该承诺有 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如果要 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声明不得对要约内容作 出变更的,承诺不发生效力。
▪ 甲公司给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卖给乙50吨小 枣。要约条款齐全,乙公司表示接受,同时 提出,甲公司发货要有产地证明书。
案例1
▪ 甲公司给乙公司去信,提出要把一台电视机 卖给乙公司,该信件内容具体、明确。信中 提到,双方需签订确认书,乙公司回信,表 示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问:甲乙公司之 间是否成立了合同?
案例2
▪ 甲公司有一批货物待售。4月2日,甲公司工 作人员写了一封要约信件,注明希望在15日 内得到答复,但是信件落款没有写明日期。 该信在4月4日发出,因投递原因4月17日才 到达乙公司。乙公司4月18日发电报表示接受 一切条件,要求尽快发货。甲公司否认合同 成立,因为4月17日承诺期限就到了。
此案中,法律的手伸得太长了,“法律要给
人们留下一个私生活空间”。也有人认为,
这种“忠诚协议”,没有任何不道德的成分,
而且符合《婚姻法》保护“婚姻配偶权”的 立法精神,法律保护是应该的。
四、合同法的原则
▪ 1.平等原则 ▪ 2.自愿:
▪ 意思自治(私法自治)主体、内容、形式、纠纷的解决方式均可由当事
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2)PPT课件
(1)要约的发送对象——相对人
(2)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必须表明 其愿意受该要约的约束
(3)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至少包含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如商品的品名、价格 和数量)
2.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目的
要约——订立合同 要约邀请——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二)承诺
1.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合同成立的要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与承诺
《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 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
1.概念和构成要件 要约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
要约构成要件
2.乙应否对甲的受伤承担责任?为什么?
(三)根据法律是否 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 的名称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诺成合同 (四)根据合同成立 是否需交付标的物 实践合同
有名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
(2)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取得了承诺的资格;对是否承诺有选择
权。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区别: (1)目的上: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撤 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 。 (2)时间上: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撤 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发出之前。
5.要约的失效
• 要约被拒绝 • 要约被撤销 • 承诺期限届满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行人甲急于回 城,恰遇乙开私车经过,甲奔上前去,请求 搭乘。乙说:“搭车回城可以,但是天降大 雪,道路湿滑,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可不 承担责任。”甲应允。在回城途中,因路太 滑,致使车撞上路边大树,甲因此受伤。花 去医药费若干。为此双方引起纠纷。
(2)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必须表明 其愿意受该要约的约束
(3)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至少包含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如商品的品名、价格 和数量)
2.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目的
要约——订立合同 要约邀请——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二)承诺
1.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合同成立的要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与承诺
《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 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
1.概念和构成要件 要约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
要约构成要件
2.乙应否对甲的受伤承担责任?为什么?
(三)根据法律是否 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 的名称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诺成合同 (四)根据合同成立 是否需交付标的物 实践合同
有名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
(2)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取得了承诺的资格;对是否承诺有选择
权。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区别: (1)目的上: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撤 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 。 (2)时间上: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撤 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发出之前。
5.要约的失效
• 要约被拒绝 • 要约被撤销 • 承诺期限届满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行人甲急于回 城,恰遇乙开私车经过,甲奔上前去,请求 搭乘。乙说:“搭车回城可以,但是天降大 雪,道路湿滑,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可不 承担责任。”甲应允。在回城途中,因路太 滑,致使车撞上路边大树,甲因此受伤。花 去医药费若干。为此双方引起纠纷。
经济法基础_合同法(二)(PPT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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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 人谈话 。02:1 3:1502: 13:1502 :138/1 3/2020 2:13: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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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 20.8.13 02:13:1 502:13 Aug-20 13-Aug-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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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 错儿。 02:13:1 502:13: 1502:1 3Thursday, August 13, 2020
• 3、按上述顺序无法确定的,按合同法的规 定去履行:1、2、3、4、5、6、
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抗辩权与履行中的抗辩权 • 种类: •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 1、含义。合同法66条
• 2、目的
• (二)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 • 1、含义 • 66条 • 2、目的
• (三)不安抗辩权
• 人的担保: • (一)保证
• 金钱担保: • (五)定金
• 物的担保: • (二)抵押 • (三)质押 • (四)留置 •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
• 连线: • 抗辩权制度
• 合同保全制度
• 合同的担保
履行中的对抗 事后的补救 事先的预防
• A学校与B服装厂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 服装送到后经验收合格的3天内付款。后来 B服装厂资金紧张,要求A学校先支付部分 货款购买材料,遭到A拒绝。 A学校行使的 权利称之为:
•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 变更和转让自学
三、合同终止
• 合同终止的情形:
• 1、合同因履行终止 最正常最主要原因
• 2、合同解除
是重要原因
• 含义:提前终止,合同关系提前消灭。当 事人不再受合同约束,但是因违约方造成 的损失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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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1、须在同一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负对等 债务 2、双方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且均已到了清偿 期 3、对方未履行债务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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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学校与乙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加工承揽 合同,为学生定做服装1000套,合同约定开学前5 日内钱货两清。服装厂如期完成任务,甲学校以 资金困难为由,请服装厂先提供服装,待开学后 向学生收取服装费后再结清货款,服装厂拒绝, 双方发生纠纷。 服装厂的拒绝有无法律依据?学校是否要承担违 约责任?
2、哪些人有撤销权? 1)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合同中,受欺诈人、受胁迫 人有撤销权; 2)在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误解人有撤销权; 3)在显失公平的合同中,遭受重大不利的一方有撤销权。 ——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的一方当事人享 有。
5
3、撤销权的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一年” 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 者延长的规定。
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答案:代位权
(二)债权人的代位权 概念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 利而危及债权人权利实现时,债权人为保 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债务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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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10万
丙 甲
欠10万
乙
代位权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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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范围
3、不安抗辩权 概念
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 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 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通知)有权 要求对方先履行或提供担保,在对方未为 对待履行或未提供担保时,有权中止合同 而拒绝自己的履行(例歌手)。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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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亏损严重,我停止履行
2015年元月,某汽车销售中心A与某汽车制造厂B签订 一份汽车购销合同,约定A向B购买轻型轿车40辆,每辆售 价20万元,当月供货20辆,8月份供货20辆,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双方顺利地履行了第一批轿车的交货和付款 义务。2015年5月份,B获悉A因经营不善,已造成巨大亏 损,同时因拖欠银行贷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偿还贷款。 B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决定中止第二批车辆的托运,同 时派人通知A,若想继续供货,A需提供担保或预付货款。
违背真实意思 欺诈、胁迫。(因此原因而订立合同,如果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 政策、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则无效;如果没有,则是可撤消。)
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的紧迫需要或危难处境,为牟取不正当 利益,迫使对方错处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1、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 不行使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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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合同的法律后果
(1)撤消合同不具有履行效力,没有履行的,不再履行; 正在履行的,停止履行。 (2)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部分撤销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4)合同中独立的解决合同争议方法的条款有效。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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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权人的意思 表示确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认知不 足)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但客观上足以 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代理,其签定的合 同是有效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方式:撤销行为 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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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某甲向某乙借款60万元,约定 2016年1月1日还本付息(利息按同期银行利率 计算)。半年后,甲财产状况严重恶化,遂将其 贵重财产无偿低价转让给其友丙。债务到期后, 乙要求甲偿还债务,甲还不上,申请强制执行甲 的财产状况时,发现甲的财产已经所剩无几,无 奈之下,乙只好诉请法院保护其权利。
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 以自己名义处理他人财产(例:保管、共同共有), 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 权的,该合同有效。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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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特别效力要件
(一)附条件合同 概念 附条件合同,是指以将来某一事实的发生为生效 条件或失效条件的合同。
乙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答案:撤销权
甲公司长期向乙公司供货,但乙公司已有半年时间未结货
款。甲公司向乙公司追讨货款期间,发现乙公司严重亏损,
濒临破产。后来发现乙公司对丙公司有一笔到期的120万 元的债权,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催讨债权向自己清偿,但乙 公司对此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既不向丙公司收款,也不 还甲公司的钱。甲公司无奈,半年后诉诸法院。
问:B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构成违约?
B采取不安抗辩权的措施,是必要的、合法的,符 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 情形。
前提:有确切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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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履行的通知
条件要求 1、尚未发生的事实 2、不确定事实 3、合法条件 4、非法定条件(审批,法定生效1、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延缓生效条件) 是指以将来某一事实的发生为生效条件的合同。 在条件未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暂时停止状 态,只有当约定条件成就时,该合同才发生法律 效力。 2、附失效条件的合同(解除条件) 是指其效力已经发生,但将来某一事实的成 就将导致合同失效的合同。在条件未成就之前, 合同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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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 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 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修改、补 充,取代,变更不明 推定为未变更,单方修改) 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合同关系的有效存在 2、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 利益 3、须遵循法定形式。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1、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金额) 2、行使时间: 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知道), 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不知 道)。 3、行使方式:诉讼 4、费用承担:债务人
撤销权的效力: 基于判决发生,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受益人。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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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合同中的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的履行自己所承
担的义务的行为。
(一)正确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
1、要履行合同约定的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型号)。
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用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 例外 :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 2)特定物灭失使实际履行成为不可能 3)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合同实际履行不再必要 4)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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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
1、应向人民法院请求;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不可超过次债务人对 债务人负债数额(例); 3、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 权债务关系即于消灭。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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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谁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 的名义
:债权人以自己
代位权的实行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人债权为限 代位权的费用负担: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 债权中优先支付。 (次债务人可行使抗辩权)
的车,现张三将该车赠与其好友王五,李四发现张
三除了车以外再无其他值钱的东西,这一赠与会影
响张三偿还债务,张三赠与汽车即无偿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李四造成损害,因此李四可以行使撤销权, 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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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认知判断,并参考交易 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 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 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 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 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 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撤销。
(三)债权人的撤销权 概念
指合同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 权,或者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转让财产的行为,危及到债权人债权实现 时,债权人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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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房 丙 甲
欠100万 乙
撤销?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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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欠李四50万元钱,张三有一辆价值30万元
限制:合同解释一: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物-金钱; 2、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债权存在(非自身债权:自身的债权,
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
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 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的权利构成了损害. 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 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 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2019/1/24
15
2、同时履行抗辩权 概念
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 方未给付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 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 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 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