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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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我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我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科技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驱动力。

近年来,我区围绕打造“质量新鄞州”总体目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平台整合创新资源,培育创新主体、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功能,力促经济转型升级、产业集聚发展。

今年我区率先被列入省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区,科技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两位。

上半年,全区高新技术行业以高于规上工业4.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产值达到301.85亿元,占规上工业的比重达到31.6%,科技对经济支撑引领作用明显。

累计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31家,国家、省市级创新型企业36家,市级科技型企业65家,市级创新型初创企业121家,创新企业群体集群效应不断显现。

在专利申请量、授权量连续三年全省第一的基础上,优化区域专利结构,1-6月实现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082件和306件,同比增长74.2%和36%,专利质量明显提升。

根据“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自主创新”总体思路,探索具有鄞州特色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路子。

注重实体平台建设,打造了从产业承载平台、重大科创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到企业创新平台“一条龙”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成为区域创新体系构架的重要支撑。

(一)提升产业承载平台,打造南部科技之城。

发挥鄞州工业园区、望春工业园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和南车产业基地、创业创新基地“三园区两基地”在转型升级中的核心阵地作用,积极引进培育具有产业特色、创新技术和高层次人才的优质项目,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和产业链整合。

其中,重点规划建设区创业创新基地,积极引进并有效整合潘火、下应、首南、南高教园区和南部商务区等占地面积约28平方公里的产业、科技和人才资源,真正将其打造成为科技之城的核心载体,高端创新要素主要集聚平台,创新引领和辐射推动全区提质提速发展。

在广泛开展调研,区政府专题召开座谈会,参考市信息研究院和20多个区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宁波市鄞州区创业创新基地产业规划》经过多次整合修改已经形成评审稿,下步即将提交专家评审,力争9月底前正式定稿。

宁波科技保险发展何去何从

宁波科技保险发展何去何从

宁波科技保险发展何去何从摘要:科技企业大多有投入资金高,回报周期长的弊端,鲜有社会资本投入,对科技企业技术和科技企业经营方向的风险规避显得尤为重要。

科技保险正是坚决此燃眉之急的良策。

科技保险往往由政府的财政支持和保险公司商业模式相结合,宁波作为首个“中国制造2025”的试点示范城市,也是全国制造业基地及我国首批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研究科技保险的在宁波的发展状况有助于解决其发展的难题找出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推进“中国制造2025”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宁波市科技企业的发展,为政府税收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宁波;科技保险;政府;补贴;创新科技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初期在融资困难、资金匮乏的情况下还需独自承担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失败风险、高级人才聘用费用和仪器设备等成本,不利于企业的创新投入。

而科技保险是一种政府财政支持与保险公司商业运作相结合的业务模式,能有效地为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相关活动提供人身伤害保障、物质损失补偿、责任风险转移等保障,从而转嫁科技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解决科技企业在创新过程中的后顾之忧,发挥政府为高新技术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扶持作用。

目前宁波市已出台了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22条精准扶持新政和“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励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保险创新,为实体经济提供支持保障。

一、宁波科技保险发展的现状宁波市作为保险创新综合实验区,近几年来致力于构筑科技保险保障网,不断加大保险业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

出台了《宁波市智能装备首台(套)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探索设立了产品研发责任险、研发人员人身保险、专利保险、自主创新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自主创新产品责任侵权保险等新型产品,试行推出“创客保”等产品。

2021年,仅人保财险就为宁波市鄞州区27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33.23亿元的风险保障,为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提供意外险保障1.76亿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界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界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界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创新为发展动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或转让、咨询等服务以及对传统技术改造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界定标准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天津市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的范围,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技术转让、咨询等经营业务;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明确健全的企业组织章程、管理制度,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与设施;
3.具有一支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队伍;
4.技术开发经费占本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收入的1%以上(初创期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5.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要求,自觉开展资源节约或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能源和资源耗费达到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
商标级别指中国驰名商标和天津市著名商标。

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作为宁波市支持和培育创新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承担着孵化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动创新创业发展的任务。

为了进一步提升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的服务质量和孵化企业的发展能力,制定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对孵化企业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促进孵化企业的优质发展。

二、评估考核目标本考核办法的目标是全面评估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为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提供科学、有效的评估数据,指导孵化企业的发展。

三、评估考核内容1. 经营管理能力评估(1)财务管理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财务报表制度、预算管理、资金筹措等方面的能力。

(2)人力资源管理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组织架构、员工素质和培训、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能力。

(3)市场营销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市场开拓、销售渠道、品牌形象等方面的能力。

(4)合规管理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法务合规、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能力。

2. 创新能力评估(1)研发创新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研发机构和团队、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

(2)技术创新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技术引进、合作创新、专利申请等方面的能力。

(3)创新创业环境:评估孵化企业所在科技创业基地的支持政策、交流合作机制等方面的能力。

3. 科技成果转化评估(1)科技成果转化率:评估孵化企业在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效率和成果。

(2)科技产品或服务质量:评估孵化企业的科技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用户满意度。

4. 社会效益评估(1)就业创业能力:评估孵化企业创造的就业机会和培养的创业人才数量及质量。

(2)环境资源效益:评估孵化企业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贡献。

四、评估考核方式1. 调研访谈:对孵化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和访谈,了解其经营状况、技术创新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服务项目

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服务项目

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服务项目一、企业孵化器的概念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简称创业中心,国际上一般称之为企业孵化器。

它是一种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成功率的新型社会经济组织。

二、企业孵化器的基本特征企业孵化器一般具备四个基本特征:一是有孵化场地;二是有公共设施;三是能提供孵化服务;四是面向的特定服务对象是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企业孵化器的服务项目成功企业孵化器的服务项目包括:网络支持;互联网或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联系战略合作者;商业计划支持协助获取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联系大学研发机构;帮助可靠的学生实习或就业;管理团队发展;财务管理支持;知识产权支持;法律服务;提供专业实验设施;人力资源管理支持;产品或技术开发支持;与技术相关工艺的支持;国际贸易支持等。

我国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四种模式1、省市科委、地方政府创办。

这类孵化器在全国科技力量较强的大中城市,特别是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均有分布,目前这类孵化器是我国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一类。

其特点是:政府以特殊政策支持孵化器的建立与发展,投入大量资金,创造初级的孵化条件。

孵化器注重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已建小企业的培育,注重社会效益,不强调直接的经济效益。

孵化器作为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逐步实现企业化管理,政府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被孵企业所带来的就业机会和税收中得到回报。

2、大学创办。

目的是促进高等院校的研究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师生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其特点是:依托大学,为企业提供较多的服务,被孵企业的素质较高,是大学科技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企业创办。

国有企业通过创办孵化器,为自己和其他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人力、技术、管理、硬件等条件和环境。

国家在企业创办孵化器过程中的作用从提供资金支持转向提供政策支持,引导企业的发展方向,最终实现国有企业通过孵化器摆脱困境的目标,使国有企业创办孵化器成为国企改革的有效模式。

宁波市信用示范小微企业认定办法

宁波市信用示范小微企业认定办法

宁波市信用示范小微企业认定办法第一条根据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推进我市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引导小微企业将信用理念融入企业发展战略,积累信用资产,提升信用能力和管理水平,引领行业信用示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用示范小微企业,是指依据本办法认定的社会信用形象良好,在信用管理方面具有一定先进性,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并能严格执行《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的小微企业。

第三条信用示范小微企业的认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积极培育、严格审查、规范认定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信用示范小微企业认定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监管办公室负责,信用示范小微企业培育、推荐由各小微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信用示范小微企业的认定工作包括企业申报,评估推荐、审核认定三个环节。

第六条企业申报信用示范小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3年以上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显著,发展前景较好。

(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有关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合法经营且独立核算的企业。

(三)符合“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从事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数字创意、文化旅游、健康、时尚等相关产业。

(四)自觉守法经营,三年内无违法失信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用形象优良。

(五)企业重视信用管理工作,信用管理水平较高,信用管理效益明显,对照《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具备以下条件:1.信用管理组织健全。

企业内部设有信用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职责明确。

2.信用管理制度到位。

企业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在授信过程中使用信用产品;合同管理规范;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并执行有效的催收。

3.信用管理效果良好。

企业销售变现天数短,合同履约率高,呆帐率低,逾期账款少,交易增长额较高。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正文:----------------------------------------------------------------------------------------------------------------------------------------------------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5月3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科技部负责建设“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和“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服务平台和信息库建设与运行的日常工作。

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信息库。

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篇

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篇

鄞州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政策与服务汇编(简本)一、场地优惠政策依据:各孵化基地参照本地区同类物业费用的平均水平,制定优惠标准,给予孵化企业租房优惠,各孵化基地实际优惠给入孵企业租金的一半由区政府进行补贴。

《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06]48号)》科技中心、和邦大厦孵化基地:1、需要办公用房的孵化企业: 50平方米以下用房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10元/月平方米,第三年起为20元/月平方米(区域内实际市场租金40元/月平方米)。

2、用房50-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积部分按20元/月平方米计费,100平方米以上按30元/月平方米计费;3、经认定的博士和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以及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内外著名科研院所在“孵化器”设立分支机构、挂牌或设立窗口,50平方米以下用房前二年全免,第三年10元/月平方米,第四年为20元/月平方米(区域内实际市场租金40元/月平方米)。

大学生创业园标准厂房4、需要标厂的孵化企业,参照其落户区域内当地的市场租金和项目的评议,给予相当程度的优惠。

二、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及博士后创业奖励1、对带项目来鄞州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及博士后,经认定后给予5-10万元启动资金资助。

(其中2、留学人员创业团队,补助20万。

3、.海外留学人才在我区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属于科技型企业的,经科技局认定和评估,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二)科技局与人事局联合发文规定给与的启动经费扶持和投入补助1.对于初创型科技企业,可优先入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孵化企业政策,对具有一定发展前景且实际投入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启动经费扶持。

为鼓励引进团队项目,每个项目团队人数在3人(含)以上的海外留学人才创业团队,每增加1人,扶持资金增加5万元,最高扶持额为30万元。

2.从企业设立之日起两年内,根据企业实际投入额,在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一次性补贴(已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除外)。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波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甬政发〔2015〕12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波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甬政发〔2015〕12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波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波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甬政发〔2015〕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5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5〕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宁波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以下简称核准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核准目录按核准权限分为国家核准、省核准、市核准和县(市)区核准。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投资建设本核准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核准目录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用海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海域使用、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技术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主要特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为了促进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下面将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一、技术创新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包括技术研发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技术创新管理能力。

企业应当在技术研发方面有一定的投入和成果,能够开展自主研发和创新,并且具有一定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技术创新活动。

二、自主知识产权。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

企业应当注重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三、人才队伍。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具备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等。

企业应当注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建立健全的人才管理制度,激发员工的创新潜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财务状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包括健全的财务制度、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资金运作能力。

企业应当注重财务管理,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五、市场竞争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包括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

企业应当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的市场地位。

六、社会责任。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注重环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福利等方面。

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为社会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涉及到技术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财务状况、市场竞争能力和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企业应当全面提升自身能力,符合认定标准,才能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资格,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宁波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效提升对策的研究

宁波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效提升对策的研究

0引言21世纪以来,科技创新逐渐成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和手段。

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

宁波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已经打造出一批技术相对成熟、人才数量较多、团队配合出众、创新程度走在前端的新型研发机构。

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创新发展,大力建设以科技发展、结构优化、利党利民的社会环境。

新型研发机构的快速发展让宁波市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规划布局、未来政府工作汇聚一处,打破了企业之间的局限,使宁波市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运作更加顺畅。

宁波市正处在产业布局转型的关键时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效的提升在其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助力宁波市的市场高效调节,减少资源浪费和改造产业布局的时间,加快宁波市成为新型工业化城市。

宁波市作为浙江的一线城市,经济实力雄厚,创新动力充沛,市场结构灵活,有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效的实力和巨大潜力。

2014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共建研究院所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7号),明确提出与大院名校建立“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赢发展”的合作运营机制,加大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高水平研发机构的引进建设力度[1],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一些学者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成效进行了研究。

潘勇等[2]对安徽省40余家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进行调研,从多个方面提出促进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提高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成效。

陈雪等[3]对院校与政府共建型新型研发机构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借助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广东省创新成果转化的举措,并提出新型研发机构是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综合载体的观点。

巨文忠[4]分析了新型研发机构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要在科技薄*宁波市软科学重点项目“提升宁波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效的对策研究”(2022R016)。

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9〕66号)、《宁波市科技企业“双倍增”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按照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促进企业成长的支撑平台。

按行业聚焦度分为综合类孵化器和专业类孵化器。

第三条众创空间是指为了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以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手段,提供成本较低、生产要素齐备、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按行业聚焦度分为综合类众创空间和专业类众创空间。

第四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布局合理、特色引领、动态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市级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工作。

重点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牵头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对引领示范作用大、服务绩效突出的市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对于获得省级、国家级资格认定的,给予奖励补助。

第五条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职责:(一)负责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管理,统筹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场地、设备等条件保障;(二)负责引入优质项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通过自建或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入驻的企业、团队提供专业、系统的创新创业服务;(三)对财政资助资金进行专项财务管理、核算,接受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等;(四)按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专项统计报表。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加强市科技型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加强市科技型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加强市科技型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0.02.24•【字号】甬科高[2010]9号、甬财政工[2010]150号•【施行日期】201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加强市科技型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甬科高[2010]9号、甬财政工[2010]150号)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关于2010年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的若干政策意见》(甬政发〔2009〕109号)精神,加强对2009年度市科技型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跟踪管理与服务工作,同时做好今年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科技型企业培育与认定工作,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子计划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持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梯队,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积极引导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相关企业走技术创新之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要加强对市科技型企业的日常管理与跟踪服务工作。

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市科技型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停止相关的财政补助扶持政策;认定后3年内仍未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各地认定管理机构应取消其“市科技型企业”资格,并将结果报市认定管理机构备案。

三、要严格按照《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9〕9号)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认定对象仅限于注重技术创新,并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等两类企业;对推广先进IT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等为经营业务的科技型服务类的企业,可以优先推荐认定为市科技型企业;市科技型企业经培育后,可以优先推荐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准则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准则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一、产业领域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上注册的企业,必须属于下述规定的产业领域.大的类别包括农业、工业、科技服务业3大类,其细类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产业领域范围相对应.二、技术领域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上注册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必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1、电子与信息2、生物与医药3、新材料4、光机电一体化5、资源与环境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7、高技术服务业8、农业与农村9、航空与航天10、地球、空间、海洋工程11、核应用技术三、基本指标按照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对于相关概念和指标解释如下:一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着作权.1、专利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商标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中,对于仅拥有商标的企业,必须对其技术情况进行严格审查.3、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2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5、计算机软件着作权计算机软件着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着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产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程序是计算任务的处理对象和处理规则的描述;文档是为了便于了解程序所需的阐明性资料.二专有技术专有技术译自于英文中的“Know—How”,专有技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其构成要件一般具有新颖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等特征.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中,我们认为,对于企业是否专有技术,主要判断依据如下:1、该项专有技术是经鉴定的科技成果市级以上;2、以文字图形形式表现的专有技术,诸如图纸、资料、照片、缩微胶卷、磁带、软盘等;3、以实物形式表现的专有技术,诸如尚未公开的关键设备、产品的样品、模型等.三先进知识1、在企业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对智力要素的依赖大大超过对其他生产要素的依赖;2、知识是企业生产和服务的重要投入,其产出表现形式常为建议、措施、方法、技术方案以及对工作、生活,决策和行动有用的知识、判断、程序软件等.3、生产和服务高度依赖于专业能力和知识,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团队.四基本指标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成长路线图”分为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三个阶段,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中,对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工商新注册的企业除外的企业,必须满足如下几个基本指标要求:1、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2、企业科技经费支出额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3、企业经由其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产生的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企业经由其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产生的收入包括: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以及技术性收入由企业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对于工商新注册注册时间不超过18个月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对于“财务状况”和“人员情况”相关指标的要求,重点审查其创业人员和团队掌握的技术、科研成果和知识状况.。

宁波市高新产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调研报告

宁波市高新产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调研报告

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调研报告鲍铖龙摘要: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动力。

本文通过分析宁波市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宁波市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资源;资源配置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基金项目:收稿日期:一、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要素分析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科技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同,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一国或地区经济、技术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在区域创新系统中进行的,包括主体要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政府);投入要素(创新知识资源、创新人力资源、创新财力资源、创新物力资源和创新信息资源);环境要素(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创新服务环境,其中创新服务环境主要由各类创新服务机构来营造)。

(一)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主体要素分析1、企业(1)企业数量。

2008年,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以上企业达1600余家,其中按新认定办法认定的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达426家。

(第一年按新目录进行调查,无增长情况)按原始口径统计,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有539家,其中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439家。

按所有制分类,民营企业占47%;外商投资占20%;港澳台投资资料来源:宁波市科技网(2)经济效益。

2008年,宁波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157.5亿元,销售值1140.7亿元,利税101.3亿元,创汇56.9亿元。

(第一年按新目录进行调查,无增长情况)按原始口径统计,2008年宁波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销售、利税、出口交货值分别达到3305亿元、3210亿元、288亿元、145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5.9%、20.0%、-6.6%、31.5%(高新区未列入;出口数字由于统计目录不同,与海关数字有所差异)。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值、利税和出口交货值的同比增幅分别是12.7%、10.2%、-24.8%、9.3%。

关于推进鄞州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载]-鄞州区科学技术

关于推进鄞州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载]-鄞州区科学技术

甬鄞党〔2008〕1号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鄞州区经济生长的若干意见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构造各单元:为全面贯彻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事情集会精神,不停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连续生长。

凭据上级有关划定和我区实际,现就2008年全区产业、科技、开放型、办事业经济生长提出如下意见:一、2008年度产业经济政策(一)勉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1、鼎力大举支持优势行业生长。

会合财力,优先支持我区财产导向目录勉励类中的装备制造业项目(主要包罗重大要害及成套设备、数控设备、船舶修造、新型仪器仪表、节能环保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专用设备、物流设备、模具、机电设备及机器底子件等)、品牌动员技能改革项目、高新技能提升传统财产技能改革项目、龙头型项目、零土地技改项目等。

2、切实提高装备投入水平。

对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能投资占总投资的70%以上),海内领先、国际先进,单体投入在30万元以上的设备(技能)分类进行补贴。

补贴比例按年初预算摆设的资金扣除市级技改项目补贴配套所需资金后,除以经竣工验收所核实的所有项目设备(技能)投资总额得出的比例确定。

对列入市级重大装备制造业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的,按市确定的比例进行配套补贴。

(二)鼎力大举促进企业节能降耗3、勉励范围以上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列入区级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际投资额凌驾100万元,并经验收审核通过的,补贴10万元。

清洁生产中实施的节能降耗高费方案,参照节能降耗项目赐与补贴(市级清洁生产项目视市补贴额赐与差额补贴)。

4、加快改革和淘汰高能耗的设备。

切合国度财产导向,研发、生产先进节能、节水设备,以及接纳先进新技能、新工艺(产物)改革主要耗能设备、工艺或中水回用工程,节能、节水效果显著的,其单个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凌驾30万元的赐与10%的补贴,每家企业当年最高补贴不凌驾30万元。

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9]9号第一条为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规范利一技型企业的认定与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0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成立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二)协凋、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定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四)对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笫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其主要职责为:(一)组织实施对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二)建立并管理“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数据库”;(三)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审议各地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第五条各县(市)区、三区一岛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成立本地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二)接受企业提出的科技型企业资格复审;(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四)提交本地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第六条认定机构须依托相关专家或科技中介机构共同开展宁波市科技型企业的审核和认定等事宜。

第七条本办法中申请人必须是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宁波市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对象为:注重技术创新,并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的企业。

第九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主导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以下简称“第一类企业”),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主导产品符合《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的企业(以下简称“第二类企业”),其专利产品、3年内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之和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3.第一类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并建立了县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第二类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建立了县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笫一类企业(1)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2)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0万元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必须大于200万元。

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鄞科[2006]20号(二O O六年三月三十日)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双优”战略,推动和促进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特制订《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第二条认定条件(一)必须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

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科技型企业产品领域范围: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和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及其他高技术领域、农业专利产品(新品种、新成果)等。

(三)必须是依法在本区办理纳税登记的企业。

(四)有一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五)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包括相当于同等学历的科技人员在内)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六)企业的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额的40%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七)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认定程序(一)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各镇(乡)、街道和主管部门认定,区科技局抽查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审定结果的基本程序。

(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与审定的办法。

(三)要求认定的企业向各自的各镇(乡)、街道科委提出认定申请,经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上报区科技局。

(四)区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辖区内申报的企业进行抽查,分批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五)区科技局对企业上报后专家(中介机构)的认定结果,一个月内在鄞州区电子政务网(网址:)上公布,向社会公示征询异议,并进行审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牵头组织制订的《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市发改委、市经委)轻工产业是一个以消费品工业为主体,集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一体的重要产业,长期以来承担着满足和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服务“三农”、出口创汇的重任。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贯彻落实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计划期为2009~2011年。

一、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多年来,我市从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出发,着力发展轻工产业,已初步形成了以家电、造纸、文具为主,门类相对齐全的轻工产业体系,部分行业和产品已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截至2008年底,全市轻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5743家,完成工业总产值2895.81亿元,出口交货值1292.93亿元,利税总额225.32亿元,其中利润总额105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32.57%、49.74%、45.86%和47.10%。

但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轻工业发展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相当严重,突出反映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外需下降,出口下滑。

其中家电、塑料、文具等重点行业出口均呈明显下降。

二是效益下降,亏损严重。

2008年底,全市轻工企业出现亏损企业1224个,亏损企业亏损额达28.51亿元,同比增亏130.85%,规上企业利润同比负增长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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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鄞科[2006]20号
(二O O六年三月三十日)
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双优”战略,推动和促进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特制订《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第二条认定条件
(一)必须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

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科技型企业产品领域范围: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和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及其他高技术领域、农业专利产品(新品种、新成果)等。

(三)必须是依法在本区办理纳税登记的企业。

(四)有一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五)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包括相当于同等学历的科技人员在内)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六)企业的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
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额的40%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七)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认定程序
(一)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各镇(乡)、街道和主管部门认定,区科技局抽查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审定结果的基本程序。

(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与审定的办法。

(三)要求认定的企业向各自的各镇(乡)、街道科委提出认定申请,经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上报区科技局。

(四)区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辖区内申报的企业进行抽查,分批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五)区科技局对企业上报后专家(中介机构)的认定结果,一个月内在鄞州区电子政务网(网址:)上公布,向社会公示征询异议,并进行审定。

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区科技局通知各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六)审定后,对无异议的申报企业,由区科技局发文公告,认定为“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四条监督管理
(一)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区科技局负责对辖区内认定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每两年复查、确认一次。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科技局发文取消其资格。

(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季报制度。

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中之前,镇(乡)、街道科委负责将企业上报的上季度生产、经营情况核实汇总后,报区科技局。

(三)申报企业在申请认定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的,取消认定资格。

(四)已认定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和名称变更的,须向区科技局报告,对其中需保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需重新申请认定。

第五条申报资料
凡申请认定的企业,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书》,经所在主管部门初审报区科技局。

同时,申请认定还必须同时附以下材料:
(一)新技术产品、专利产品、市级新产品说明书。

(二)各项产品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专利产品须有专利证书、市级新产品须有立项文件、高新技术产品须符合国家和省
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三)与技术收入有关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报表。

第六条其它
(一) 已认定的区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二) 本暂行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三)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附件
编号:
宁波市鄞州区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申请企业(盖章):
填写日期:
鄞州区科学技术局制
二00六年三月
填表说明
⒈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本表,其内容一律打印,涂改无效。

⒉申请表中各栏数据,均指申报企业上一年度数据,并应以年报数据为准。

除第一季度申报的企业之外,其余各季度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申报当年第一季度至申报前一季度止的经济指标及其中专利、新产品经济指标完成数的统计资料。

⒊申请书一式3份;并附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企业年度负债表、损益表、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环保证明等,属专利权受让的,应提交专利权受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公告副本。

4.申请表可从网上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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