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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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内部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艺术培训机构所有教职工、学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机构设立艺术培训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艺术培训管理中心下设教务部、教学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教务部:负责课程安排、学员管理、考试考核、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二)教学部:负责教师招聘、培训、教学研究、教材编写等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收费管理、报销审批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工作。

(五)后勤保障部:负责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大纲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七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

第八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十条教学部应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一条学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签订学员协议。

第十二条教务部应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成绩、奖惩等信息。

第十三条教务部应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了解学员的学习进度和成果。

第十四条学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教务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或延期。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部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六条学费收取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教务部应定期向财务部提供学员缴费情况,确保学费及时收取。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艺术培训中心馆内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馆内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馆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规范学员和教师的行为,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中心内的所有学员和教师,必须遵守。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影响学员正常学习和教师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员和教师在艺术培训中心内必须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五条学员和教师不得私自组织活动,不得利用艺术培训中心资源谋取私利。

第六条学员和教师必须爱护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保持校园整洁。

第七条学员和教师要遵守学习和教学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章学员行为规范第八条学员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不得擅自缺课。

第九条学员必须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不得打闹嬉戏。

第十条学员必须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考试,不得作弊。

第十一条学员要尊重老师和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不得欺凌他人。

第十二条学员要爱护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学校财产,不得私拿私用。

第十三条学员要遵守纪律,不得私自离校,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喝酒或吸毒。

第十四条学员要爱护校园环境,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垃圾,保持卫生。

第三章教师行为规范第十五条教师要认真备课,精心教学,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六条教师要尊重学生,平等对待,不得歧视或辱骂学生。

第十七条教师要尊重学校管理人员,听从领导的安排,不得违反学校规定。

第十八条教师要爱岗敬业,不得私自请假,不得擅自调课。

第十九条教师要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侮辱。

第二十条教师要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违规行为,不得影响学校内部秩序。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若学员或教师违反本规章制度,经教育谈话无效后,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纪律处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第二十三条严重违反学校规定者,学校有权终止其学员或教师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执行,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艺术中心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艺术中心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艺术中心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的日常运行,保障师生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本培训机构的宗旨是培养优秀的艺术人才,提供专业的艺术教育服务。

第四条本培训机构设有艺术、音乐、舞蹈、表演等多个专业方向,具体课程设置以及培训内容由教务部门负责制定。

第五条本培训机构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有效地教授相应的课程内容。

第二章学生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学生享有平等学习权利,不受种族、宗教、性别等因素的影响。

第七条学生有权向教务部门提出课程安排、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有礼貌、守纪律。

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能迟到早退,不能无故缺课。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上课,需提前向教务部门请假。

第十条学生应当认真学习课程内容,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

第十一条学生如遇到困难或问题,可向导师或教务部门寻求帮助和指导。

第三章教职员工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教职员工享有平等的教学权利,不受种族、宗教、性别等因素的影响。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努力工作,保障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权利,不得侮辱、歧视学生。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应当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取消课程或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应当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如发现学生有不当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给教务部门。

第四章管理机制第十八条本培训机构设有校长、教务部门、学工部门等管理机构,负责各自的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校长是本培训机构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教务部门负责制定课程计划、教学安排,保障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学工部门负责学生管理、宿舍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不得随意更改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如有需要,需经过校长批准。

艺术培训机构全部安全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全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艺术培训机构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度1. 机构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构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所属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3. 教师对所教授班级的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 学生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主动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入馆制度(1)学生凭有效证件进入培训机构,家长或监护人应陪同。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培训机构。

2. 教学安全制度(1)教师需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2)教学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充足,设备安全。

(3)教师应关注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及时处理并通知家长。

3. 设施设备安全制度(1)定期对培训机构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

(2)学生使用设备时,需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

4. 消防安全制度(1)培训机构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2)教师和学生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灭火技能。

(3)严禁在培训机构内吸烟、使用明火。

5. 食品安全制度(1)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2)学生就餐时,注意饮食卫生,如有不适,及时告知老师。

6. 应急预案制度(1)培训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突发疾病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学生入学时,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安全知识。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机构应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艺术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安全管理,保障学员、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艺术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艺术培训中心的安全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组织制定艺术培训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班级落实安全责任。

(3)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管理办公室:(1)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和学员的安全意识。

(3)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艺术培训中心的安全。

3. 教职工:(1)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对学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4. 学员:(1)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2)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其使用寿命。

2.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教职工和学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安全巡查:(1)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艺术培训中心进行安全巡查。

(2)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4. 事故处理:(1)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等。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中心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防范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设施与设备(1)艺术培训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灯等。

(2)定期检查安全设施与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3)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确保用电安全。

2. 安全教育(1)中心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了解安全规章制度。

(3)邀请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日常安全管理(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

(4)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5)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6)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7)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8)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9)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10)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

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4. 消防安全管理(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火灾的能力。

四、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2)中心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艺术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保障学员的学习效果和安全,维护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艺术培训中心是为广大学员提供艺术学习与培训服务的机构,要求学员遵守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本规章制度,尊重学员,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四条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学员和工作人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

第五条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由中心领导及管理人员制定,并在培训中心内显著地方公布,并定期对学员进行宣讲和解释。

第六条学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如有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修改。

第七条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员考勤、学习纪律、安全保障、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应按时按日参加培训课程,不得擅自缺课,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获得许可。

第九条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的学习纪律,不得打闹、吵闹,不得在课堂上睡觉、讲话或者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十条学员应尊敬师长和同学,不得在培训中心内发生冲突或者言语冲突。

第十一条学员应爱护培训中心的设施和设备,不得在中心内乱扔垃圾、破坏设施。

第十二条学员应遵守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中心内吸烟、乱扔鞭炮或者火种。

第十三条学员应遵守培训中心的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私吞公款或者占用培训中心的物品。

第十四条学员因私自离开培训中心或者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应接受中心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尊重学员,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守学员的隐私,不得将学员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十七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岗。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中心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中心内吸烟、乱扔鞭炮或者火种。

第十九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护中心的财产,不得擅自挪用或者损坏中心的物品。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规定(3篇)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规范艺术培训市场秩序,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提高艺术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中心所有艺术培训项目,包括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戏剧等。

第三条本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特色化原则,为学员提供优质、专业的艺术培训服务。

第四条本中心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本中心设立理事会,负责中心重大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中心设立教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后勤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教学、财务、人事、市场、后勤等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教务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安排教师授课,监督教学质量。

(二)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资金。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教师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保障教师权益。

(四)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拓展市场渠道。

(五)后勤部:负责中心设施设备维护,保障教学环境,提供后勤保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本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结合学员需求,制定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

第十条教师需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教学能力,通过中心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授课,注重学员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第十二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员,关心学员成长。

第十三条教学质量监督:(一)教务部负责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二)学员和家长可通过中心设立的投诉渠道反映教学问题,中心将及时处理。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四条本中心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教师招聘:(一)教师需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技能证书。

艺术类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艺术类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艺术类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艺术类培训课程、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我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进行教学,结合学校特色,开发校本课程。

第五条教学质量: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经验,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教学计划:每学期末制定下学期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进度等。

第七条教学评价: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第八条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校内外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九条入学要求: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学员均可报名入学,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十条学籍管理: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员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成绩等。

第十一条学生行为规范: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第十二条学生奖惩: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三条教师招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考核等方式选拔教师。

第十四条教师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教师考核: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激励教师积极性。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安全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校园安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精选5篇)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精选5篇)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精选5篇)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定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精选5篇)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一、课堂教学管理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上下课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迟到15分钟以上(包含15分钟)或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本中心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扣本课时费10%。

4、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

5、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6、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应符合职业身份。

(特殊情况除外)7、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本中心相关负责人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间必须及时告知客服人员。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8、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9、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

教学思路要清晰,10、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

艺术培训机构_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_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艺术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促进艺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构设置与职责1. 机构设置艺术培训机构应设立以下部门:(1)教务部:负责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师资培训等工作。

(2)招生部: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咨询、学员录取等工作。

(3)财务部:负责收费管理、财务核算、经费预算等工作。

(4)后勤部:负责场地管理、设施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

2. 部门职责(1)教务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安排教师授课、组织考试、评估教学质量等工作。

(2)招生部负责宣传推广、接待咨询、组织面试、办理报名手续、录取学员等工作。

(3)财务部负责收费管理、财务核算、经费预算、报销审批等工作。

(4)后勤部负责场地管理、设施维护、安全保障、卫生清洁等工作。

三、教师管理1. 教师选拔(1)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

(2)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

2. 教师培训(1)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开展教师团队建设,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3)对教师进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3. 教师待遇(1)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教师相应的工资待遇。

(2)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学设施。

(3)关心教师生活,解决教师实际困难。

四、学员管理1. 学员录取(1)根据学员报名情况,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学员需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学员考核(1)定期组织学员进行考试,评估学习成果。

(2)对学员进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3. 学员权益保障(1)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保障学员权益。

(2)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员人身安全。

(3)尊重学员意愿,为学员提供退费、转学等服务。

五、财务管理1. 收费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2)收费过程中,确保收费透明、公开。

2. 财务核算(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加强学生及教师的行为规范,维护艺术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艺术培训中心是一个专门为学生提供艺术培训的机构,其宗旨是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艺术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机构是负责整个中心的管理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计划,组织中心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艺术培训中心的学生是接受该中心教育教学服务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遵守本中心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五条学生应通过中心规定的途径进行报名注册,按时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六条学生应按规定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班级主管教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互相帮助,不得互相欺凌,不得造谣,不得组织各类违法违章活动。

第八条学生应该按时完成家庭作业和课堂作业,不得抄袭,不得作弊,不得代写他人作业。

第九条学生应具备艺术培训所需的基本素质,包括良好的道德品行,健康的身体素质,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等。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艺术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学生应保护中心的财产和设施,不得私自损坏,如有损坏,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积极投入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随意取消课程,不得教授与所承担课程无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教师应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行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积极指导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

第十六条教师应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人格权益,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

第四章中心管理第十七条中心应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维护中心的正常秩序。

艺术培训运行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机构的运行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艺术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

第三条本机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艺术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机构设立艺术培训部,负责艺术培训的组织实施、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五条艺术培训部下设教务处、教学处、师资处、财务处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1. 教学计划应结合学员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确保教学质量。

2. 课程设置应涵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满足不同层次学员的学习需求。

第七条教师管理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艺术专业背景,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3. 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学员管理1. 学员报名需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学。

2. 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和同学。

3. 学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考核与评价1. 学员每学期末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评价学员学习成果的重要依据。

2. 教师定期对学员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学员,帮助学员改进学习方法。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条师资选拔与培训1. 教师选拔应严格把关,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

2. 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一条教师待遇与激励1. 教师待遇应与教学业绩挂钩,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 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和结算。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合理收费,严禁乱收费。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旗下的艺术培训中心,旨在规范中心的管理、运作和相关工作流程,确保培训中心的良好运行。

第二条目标与原则1.确保艺术培训中心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并供应学员良好的学习环境。

2.保护学员权益,供应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

3.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乐观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职责和权限1.艺术培训中心负责人负责订立中心的发展目标、订立紧要政策和决策,并监督相关工作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依据中心负责人的要求,订立和实施各自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监督部门的日常运作。

3.老师负责实施课程教学计划和管理学员学习情况。

第四条决策机构1.艺术培训中心设立决策机构,由中心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老师代表构成。

2.决策机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中心的紧要事务,形成决策方案,并及时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第五条绩效评估1.艺术培训中心将定期对老师和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估,包含教学本领、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等方面。

2.绩效评估结果是评定老师绩效和奖惩的依据,对工作不称职的老师或部门将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课程设置1.艺术培训中心依据市场需求和学员的特点,合理设置课程,并定期进行课程修订和优化。

2.课程设置应满足学员的不同年龄、本领和兴趣,兼顾艺术教育的专业性和趣味性。

第七条教学计划1.老师应依据课程设置,合理订立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2.教学计划应重视学员的个性差别,供应个性化的教学服务。

第八条老师要求1.老师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本领,具备相关艺术专业的学历和资质证书。

2.老师应不绝提高自身教学水平,乐观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绝更新艺术教育的理论和实践。

第九条学员管理1.艺术培训中心将对每位学员进行认真的学籍档案管理,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及学习成绩等。

2.学员管理应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反馈学员的学习情况和进展。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一一、岗位职责(一)、办公室职责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

其职责是: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篇一:天天文化艺术舞蹈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舞蹈培训中心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中心全称为:天天文化舞蹈培训中心本中心住所在:礼义镇商贸城本中心联系电话:134****2671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小学英语、书法、写作。

二、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1第五条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加强舞蹈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强化培训中心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

做好汇报演出工作。

第九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各培训中心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十条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培训中心,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各节课的教学老师负责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提高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

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三、考勤请假制度1 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六、日,按课时按排进行上课,每节课提早十分到位,检查教学设备、教室卫生及学员进行沟通。

22 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如需请假按排好调课的老师,交待好课程进度;3、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

艺术培训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学员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中心的全体学员、教师、工作人员。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学员的艺术素养和专业技能,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学习方式。

第四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当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为学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章学员管理制度第五条学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学员应当按时参加课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教师请假,并经批准。

第七条学员应当爱护培训中心的设施和器材,如有损坏,应当照价赔偿。

第八条学员在培训中心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吸烟、饮酒,不得进行任何有损培训中心形象的活动。

第九条学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培训中心内乱丢垃圾。

第十条学员不得在培训中心内进行任何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

第三章教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学员的人格,为人师表,维护培训中心的声誉。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上课,保证教学质量,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作业,不得过量作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学员家长的财物。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关心学员的成长,及时与学员家长沟通,共同促进学员的全面发展。

第四章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忠于职守,服务学员,维护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培训中心的卫生和安全,定期进行设施和器材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学员的个人信息,不得利用学员的信息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艺术培训中心所有。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学、行政、后勤等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本机构遵循“以学员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的原则,致力于为学员提供优质的艺术教育服务。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部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遵守教学纪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辅导。

第六条教学内容应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教育政策,符合学员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

第七条教学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满足教学需求。

第八条定期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建立学员成绩跟踪制度,对学员的学习进度、成绩进行记录和分析,为学员提供个性化教学服务。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条教师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

第十一条教师应参加岗前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教师应定期参加业务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员,尊重学员个性,维护学员权益。

第十四条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六条学员入学前,应进行面试,了解学员的基本情况,确保学员符合入学条件。

第十七条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八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困难,应及时向教师反映,教师应给予耐心指导和帮助。

第十九条学员应积极参加各类艺术活动,提高自己的艺术素养。

第二十条学员毕业前,应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证书。

第五章行政管理第二十一条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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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之音艺术培训中心教师制度
一课堂教学管理
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上下课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
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迟到15分钟以上(包含15分钟)或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
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本中心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

5、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6、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
饰适度,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应符合职业身份。

(特殊情况除外)
7、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本中心相关负责人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默许或
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间必须及时告知客服人员。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8、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
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9、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

教学思路要清晰,
10、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

全职员工在
本职工作之外,若有从事其他相关工作应及时告知本中心。

二请假制度
1、调课应提前一天告知本中心安排调课,每超过一次扣本课时费10%,具体调课时间由本中
心决定,教师应无条件配合。

2、请假分公假、事假和病假。

事假和病假不享受课时费。

三学生安全工作
1、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本中心负责人,由负责人告知
家长以便处理。

2、课堂结束后,教师清点本班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应告知本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妥善后,方可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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