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1
艺术培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艺术培训机构所有教职工、学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机构设立艺术培训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艺术培训管理中心下设教务部、教学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教务部:负责课程安排、学员管理、考试考核、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二)教学部:负责教师招聘、培训、教学研究、教材编写等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收费管理、报销审批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工作。
(五)后勤保障部:负责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大纲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七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
第八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十条教学部应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一条学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签订学员协议。
第十二条教务部应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成绩、奖惩等信息。
第十三条教务部应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了解学员的学习进度和成果。
第十四条学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教务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或延期。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部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六条学费收取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教务部应定期向财务部提供学员缴费情况,确保学费及时收取。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艺术培训中心馆内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馆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规范学员和教师的行为,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中心内的所有学员和教师,必须遵守。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影响学员正常学习和教师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员和教师在艺术培训中心内必须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五条学员和教师不得私自组织活动,不得利用艺术培训中心资源谋取私利。
第六条学员和教师必须爱护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保持校园整洁。
第七条学员和教师要遵守学习和教学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章学员行为规范第八条学员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不得擅自缺课。
第九条学员必须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不得打闹嬉戏。
第十条学员必须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考试,不得作弊。
第十一条学员要尊重老师和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不得欺凌他人。
第十二条学员要爱护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学校财产,不得私拿私用。
第十三条学员要遵守纪律,不得私自离校,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喝酒或吸毒。
第十四条学员要爱护校园环境,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垃圾,保持卫生。
第三章教师行为规范第十五条教师要认真备课,精心教学,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六条教师要尊重学生,平等对待,不得歧视或辱骂学生。
第十七条教师要尊重学校管理人员,听从领导的安排,不得违反学校规定。
第十八条教师要爱岗敬业,不得私自请假,不得擅自调课。
第十九条教师要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侮辱。
第二十条教师要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违规行为,不得影响学校内部秩序。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若学员或教师违反本规章制度,经教育谈话无效后,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纪律处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第二十三条严重违反学校规定者,学校有权终止其学员或教师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执行,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一、综述为了保证艺术培训中心的正常运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组织机构1、艺术培训中心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细致地管理和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部门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应聘岗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接受安全保卫部门领导的全面管理。
三、安全基础设施1、艺术培训中心应安装排气管道,确保燃气热水器正常使用,同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配套消防设施,试运行报警控制中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及消防检查。
2、确定合理的场地使用规划,提供合适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不放置障碍物,保持通道畅通。
3、艺术培训中心应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场内设备和动力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电器设备无故障和安全隐患。
四、危险源和风险预防1、艺术培训中心应对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宣传,确保学生和员工都清楚安全防护措施。
2、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安全计划,指导教职员工制定行动方案;教职员工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安全,开展常规的检查和评估,避免发生不良事件;学生应按照学习计划的要求学习,不拖延时间,而且应按照既定时间到校上课。
3、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使运行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增强员工参与防灾减灾水平。
五、安全应急管理1、艺术培训中心应建立紧急应对机制,及时反应安全事件和漏洞。
2、明确领导职责,并设立快速反应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在处理安全情况时,需要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对学生实行妥善安置,避免学生恐慌。
3、适时发出相关信息并制定安全警戒预案,向员工和所在社区公示,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开展群体安全宣传工作。
六、心理健康处理1、艺术培训中心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员工及家长正确认识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时刻维护健康心理。
2、学校要定期开展心理辅导,为学生解决心理困扰,帮助未成年未成人学生面对压力和挑战。
艺术培训机构全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艺术培训机构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度1. 机构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构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所属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3. 教师对所教授班级的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 学生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主动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入馆制度(1)学生凭有效证件进入培训机构,家长或监护人应陪同。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培训机构。
2. 教学安全制度(1)教师需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2)教学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充足,设备安全。
(3)教师应关注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及时处理并通知家长。
3. 设施设备安全制度(1)定期对培训机构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
(2)学生使用设备时,需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
4. 消防安全制度(1)培训机构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2)教师和学生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灭火技能。
(3)严禁在培训机构内吸烟、使用明火。
5. 食品安全制度(1)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2)学生就餐时,注意饮食卫生,如有不适,及时告知老师。
6. 应急预案制度(1)培训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突发疾病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学生入学时,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安全知识。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机构应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员工、学员及教学活动。
第三条本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学质量,培养具有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机构工作,制定发展战略,审批重大决策。
2. 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教学质量评估,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3.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宣传推广、招生等工作。
4. 财务处:负责财务管理、经费预算、报销等工作。
5. 行政处:负责机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院长:主持机构全面工作,制定发展战略,审批重大决策。
2. 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教学质量评估,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3.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宣传推广、招生等工作。
4. 财务处:负责财务管理、经费预算、报销等工作。
5. 行政处:负责机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学计划:1. 教务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等。
2. 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制定个人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教学实施:1.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应注重学员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员学习兴趣。
3. 教师应定期组织课堂讨论、实践活动等,提高学员综合素质。
第八条教学评估:1. 教务处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2. 教务处定期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出勤率、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
第四章师资管理第九条教师选聘: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经验。
2. 教师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教师培训:1. 教务处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2. 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艺术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安全管理,保障学员、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艺术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艺术培训中心的安全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组织制定艺术培训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班级落实安全责任。
(3)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管理办公室:(1)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和学员的安全意识。
(3)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艺术培训中心的安全。
3. 教职工:(1)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对学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4. 学员:(1)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2)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其使用寿命。
2.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教职工和学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安全巡查:(1)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艺术培训中心进行安全巡查。
(2)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4. 事故处理:(1)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等。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机构的各类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人员、教师、教务人员等。
第三条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公平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
第四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依规经营,诚实守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管理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七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第八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督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和诉求。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第九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管理层、教师队伍和教务人员等职能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确定人员配备。
第十二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各项工作人员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与权力的对应关系。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四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计划制定和调整机制,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障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生考核评价制度,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八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学习辅导和教育指导,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九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课外辅导和课外活动管理制度,培养学生的多方面兴趣爱好。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二十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保障学员的学习效果和安全,维护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艺术培训中心是为广大学员提供艺术学习与培训服务的机构,要求学员遵守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本规章制度,尊重学员,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四条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学员和工作人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
第五条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由中心领导及管理人员制定,并在培训中心内显著地方公布,并定期对学员进行宣讲和解释。
第六条学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如有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修改。
第七条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员考勤、学习纪律、安全保障、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应按时按日参加培训课程,不得擅自缺课,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获得许可。
第九条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的学习纪律,不得打闹、吵闹,不得在课堂上睡觉、讲话或者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十条学员应尊敬师长和同学,不得在培训中心内发生冲突或者言语冲突。
第十一条学员应爱护培训中心的设施和设备,不得在中心内乱扔垃圾、破坏设施。
第十二条学员应遵守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中心内吸烟、乱扔鞭炮或者火种。
第十三条学员应遵守培训中心的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私吞公款或者占用培训中心的物品。
第十四条学员因私自离开培训中心或者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应接受中心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尊重学员,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守学员的隐私,不得将学员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十七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岗。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中心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中心内吸烟、乱扔鞭炮或者火种。
第十九条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护中心的财产,不得擅自挪用或者损坏中心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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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彩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管理
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交由学校教务处。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
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
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7、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8、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9、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10、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11、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12、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
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13、对差生、进步不大或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给予补课(要和家长学生沟通好,不要让学生认为是自己学习差才补课的)。
14、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
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
15、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二请假制度
1、除特殊情况下,每班每月允许调课一次,每超过一次扣本课时费10%。
并在前台做好备案工作。
2、请假分公假、事假和病假。
事假和病假不享受课时费。
每期请假不超过一次。
3、教师一切请假,任课教师需提前在班级里告知学生,做好调课时间安排。
调课都需提前在前台备案,以便前台及时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工作。
谨防落掉一个学生,引起家长不必要的不满。
三学生安全工作
1、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前台教师,以便前台告知家长。
2、课堂结束后,教师清点本班离校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应在交由前台,安排妥善后,,方可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