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判定实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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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判定标准:
1. 风险评估: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条件、物质性质等方面的风险。

如果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管理缺陷,包括相关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不到位等。

如果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3. 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如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如果存在严重的安全设施设备缺陷,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4. 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是否存在严重的工艺安全隐患。

如果工艺流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5. 物质储存与使用:对危险物质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专门的储罐、储存区域,是否采取了合适的防护措施等。

如果储存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
患。

总体来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主要是根据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物质储存与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来判断的。

如果在这些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文章标题:深度剖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在进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的深度剖析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重大事故隐患和其判定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或存在的安全隐患。

其判定标准通常包括对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事故应急预案。

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则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工具,能够帮助我们及时发现潜在危险,从而防患于未然。

接下来,我将按照从简到繁的方式,深入探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的相关内容,并对其进行全面评估。

1.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1 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是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进行识别和分析,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危险源。

- 在工艺方面,应重点检查可能存在的化学反应、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 在设备方面,应重点检查设备的老化、磨损、损坏等情况;- 在环境方面,应重点检查可能的气体、液体泄漏,粉尘爆炸等危险情况;- 在管理方面,应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情况。

1.2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对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一般可以采用风险矩阵、风险图等方法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

- 风险矩阵中一般包括对可能性和后果的评估,从而确定风险等级; - 风险图一般用于定性评估,将危险源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描述和分析。

1.3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对已识别的危险源进行风险防控和管理,主要包括危险源的隔离、减轻、消除等措施。

- 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源进行隔离和控制,包括封闭、隔离、防护等方式;- 减轻危险源带来的风险,包括采用技术装置、使用保护设备等措施;- 消除危险源,尽可能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源。

2. 重点检查事项清单2.1 设备情况检查:对设备的完好性、运行状态、维护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外观、上下游管道、橡胶软接头、阀门等情况。

2.2 工艺检查:对工艺流程的完整性、稳定性、安全性等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生产工艺、工艺参数、操作规程等情况。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因此,及时发现和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设备设施隐患。

1. 设备老化,设备长期使用后,易出现老化现象,如设备表面生锈、机械部件磨损等,这些都可能导致设备故障,从而引发事故。

2. 设备维护不当,设备维护不当可能导致设备运行不稳定,甚至发生故障,因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十分重要。

3. 设备操作不当,操作人员对设备操作不当也是潜在的安全隐患,因此,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十分必要。

二、生产作业隐患。

1. 作业环境不安全,作业环境不安全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如作业场所狭窄、通风不良等。

2. 作业人员操作不当,作业人员对操作规程不熟悉或者操作不当,都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管理制度隐患。

1. 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或者不落实,将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存在。

2.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将为生产安全事故埋下隐患。

四、其他隐患。

1. 紧急应急措施不完善,企业紧急应急措施不完善,将会加大事故发生后的损失。

2. 安全意识淡漠,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淡漠,将会增加事故的发生概率。

总结。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因此,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设施、生产作业、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监管,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从而确保生产安全,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

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

附件2: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一、重大隐患的判定。

事故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隐患是指可导致一般以上事故的缺陷。

在国家对重大隐患没有正式明确标准前,在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第三条的规定,按照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的后果、严重程度、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将重大隐患分为四级:(1)一级重大隐患: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即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可能造成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超过一年、投入资金超过5000万元的。

(2)二级重大隐患: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即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可能造成地(市)乃至全省范围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不超过一年、投入资金在5000万以下1000万以上的。

(3)三级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即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可能造成县(市)乃至周边地区范围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超过半年、投入资金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4)四级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即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可能造成事发当地范围的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超过30天、投入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

二、对30天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如不构成四级重大隐患的,纳入四级隐患管理。

对逾期一个月不能完成整改的,其隐患等级自动上升一个等级。

本意见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在确定重大隐患的等级时,应按判定级别的三种要素条件(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进行判定,达到其中任意一种最严重的要素条件且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达到相应数量的即判定为相应的重大隐患级别。

关于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关于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关于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通常由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
文件确定。

具体标准可能因不同国家、地区、行业或领域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1. 威胁生命安全:存在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伤害的危险情况。

2. 影响环境安全:存在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资源浪
费等重大后果的危险情况。

3. 经济损失:存在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财产损毁的危险情况。

4. 法律违规: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
行为或情况。

5. 国家安全:存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
害的情况。

6. 其他风险:存在可能给企业、组织或个人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的其他危险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重大隐患的判定不仅仅是单一的因素,通常是综
合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的,判定标准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
补充。

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还可能存在专门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最终的判定结果通常由相关部门、专家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与判定。

重大隐患 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 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灾难或严重损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潜在风险或系统缺陷。

为了确保安全和有效管理,制定判定重大隐患的标准至关重要。

下面是相关的参考内容,以帮助组织制定相应的判定标准。

1. 威胁程度:- 潜在风险的严重性:判断该隐患是否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重大影响。

- 风险范围:确定该隐患可能对哪些人、设备、环境或财产产生危害。

2. 暴露程度:- 潜在暴露人数:评估该隐患可能影响的人数,包括工作人员、访客、居民等。

- 暴露环境:考虑该隐患可能出现的时间、场所和持续周期,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的恶劣环境条件。

3. 防范措施:- 确定已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其有效性。

- 评估未采取的必要措施是否存在,并鉴定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4. 风险概率:- 重大隐患的发生概率:根据历史数据、经验或潜在风险情况等,评估该隐患的发生概率。

- 事件的生命周期:考虑该隐患可能存在的时间持续周期,并判断其是否具有持续和逐渐恶化的趋势。

5. 管理能力:- 组织的技术能力和资源:评估组织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包括技术和人力资源。

- 管理系统的健全性:评估组织的管理系统和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识别、评估、记录和控制重大隐患。

6. 相关法律和标准:- 法律和法规要求:根据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判断该隐患是否违反相关要求。

- 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参考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评估该隐患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更好的解决方案。

7. 影响范围:- 可能的连锁反应:评估该隐患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和多重风险,包括对其他系统、过程或环境的影响。

- 影响的可及程度:考虑该隐患可能对组织整体运营和声誉产生的影响。

8. 专家意见:- 专业意见: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该隐患进行评估和判定。

- 外部监管:参考外部监管机构的意见和指导,以确保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制定判定重大隐患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的因素,并根据具体的行业和组织特点进行调整。

重大隐患判断标准

重大隐患判断标准
重大隐患判断标准
判断重大隐患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领域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判断标 准:
1. 安全风险:判断是否存在重大隐患时,需要评估相关活动或设备可能导致的安全风险。 这包括评估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潜在风险。
2. 法律法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判断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如果某项活动或设备 未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能会导致重大隐患的存在。
重大隐患判断标准
3. 事故经验:根据以往的事故经验,判断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如果某项活动或设备在过去 发生过重大事故,那么类似的情况可能会再次发生。
4. 专家意见:咨询专业领域的专家,获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专家可以根据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潜在的隐患进行评估和判断。
5. 风险评估: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识别潜在风险、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并 判断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判断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重大隐患的标准可能因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以及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判断重大隐患时,建议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 。同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潜在的重大隐患。

重大建筑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建筑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建筑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判定重大建筑安全隐患的标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标准的制定基于简单且无法法律陷阱的策略,并避免引用无法确认真实性的内容。

标准重大建筑安全隐患判定应基于以下标准:1. 火灾风险:建筑物是否存在火灾风险,如电气系统不合格、易燃材料储存不当等。

2. 结构稳定性:建筑结构是否存在损坏、变形或裂缝等问题,可能影响建筑物整体的安全性。

3. 水灾风险:建筑物是否容易受到水灾的威胁,如地下室进水、屋顶漏水等。

4. 电气安全:建筑物电气系统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漏电、线路过载或短路等问题。

5. 人员疏散能力:建筑物内是否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顺利疏散,如是否存在适当的疏散通道和标识等。

6. 设备安全:建筑物内的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故障或缺陷可能导致安全风险。

7. 通风与空气质量:建筑物内部是否有足够的通风和空气质量控制措施,如防止有毒气体积累或空气污染等。

判定标准根据以上标准,我们建议以下判定标准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建筑安全隐患:- 如果建筑物在任何一个标准中存在严重问题,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被判定为重大建筑安全隐患。

- 如果建筑物在多个标准中存在问题,但问题较轻微,并且无法明确导致重大安全风险,应被判定为一般建筑安全隐患。

- 如果建筑物在以上标准中均不存在问题或问题很小,并且不会导致明显的安全风险,应被判定为无重大建筑安全隐患。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重大建筑安全隐患判定的标准,通过评估建筑物在火灾风险、结构稳定性、水灾风险、电气安全、人员疏散能力、设备安全以及通风与空气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可准确判定建筑物的安全性级别。

请在评估建筑物安全时参考本文档,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大隐患是指在生产、工作、生活等活动中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对于重大隐患的判定,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

下面将介绍重大隐患判定的标准。

一、人身伤亡风险。

1. 涉及生命安全的隐患,如高空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2. 涉及重大伤害的隐患,如化工企业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风险、建筑工地存在坠落风险等;3. 涉及群体伤亡的隐患,如火灾、爆炸等可能导致大面积人员伤亡的隐患。

二、重大财产损失风险。

1. 涉及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如企业生产线存在重大故障风险、金融机构存在信息系统瘫痪风险等;2. 涉及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隐患,如企业排放超标、非法倾倒废弃物等。

三、社会影响程度。

1. 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隐患,如影响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2. 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隐患,如桥梁、隧道、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整改难度和时间紧迫性。

1. 隐患整改难度大、周期长的隐患,如存在技术难题、资金短缺等;2. 隐患整改时间紧迫、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隐患,如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前的隐患。

五、其他相关因素。

1. 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违反;2. 是否存在相关管理制度的缺失;3. 是否存在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缺失。

综上所述,重大隐患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人身伤亡风险、重大财产损失风险、社会影响程度、整改难度和时间紧迫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如下:
1. 危险源的存在: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源,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质、高温高压设备等。

2. 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缺失: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以及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 设备设施的缺陷和损坏:检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漏洞等问题,是否进行了定期检修和维护,并且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4. 人员操作行为的问题:观察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麻痹大意等不安全行为。

5. 安全监管和培训的不到位:了解企业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监管机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及员工对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等。

6. 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置不足:检查企业是否配置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门、防火墙、灭火器等,并且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维护。

7. 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足:评估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救援能力是
否健全,包括应对火灾、泄漏、爆炸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以上标准,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建筑施工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建筑施工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建筑施工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判定:•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定期组织演练的;•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专家论证的;•未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定期组织演练的;•未按照规定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2.脚手架工程方面的隐患判定:•未按照规定编制脚手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脚手架基础未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进行脚手架搭设的;•未使用钢管、扣件、可调托撑等构件的;•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可调托撑等构件的;•未按照规定设置连墙件和剪刀撑的;•连墙件和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规定,或者随意拆除的;•未按照规定设置作业平台的;•作业平台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进行使用的;•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作业平台的;•脚手架、作业平台超过设计使用期限或者有效期的。

3.起重机械方面的隐患判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未按照规定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未对安装拆卸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起重机械未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进行使用的;•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4.模板支撑方面的隐患判定:•模板支撑工程未按照规定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模板支撑基础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进行使用的;•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可调托撑等构件的;•模板支撑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随意拆除的;•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模板支撑的。

5.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的隐患判定:•未按照规定设置临时用电系统的;•临时用电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进行使用的;•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临时用电系统的;•在易燃易爆、禁烟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电源的;•在易燃易爆、禁烟场所使用明火作业的。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宣贯、解读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宣贯、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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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是对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的过程。

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能够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潜在的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下面给出几个常用的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的参考内容。

1.风险评估标准风险评估是评判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依据。

常用的风险评估标准包括影响范围、概率和严重程度等。

其中,影响范围可以从时间、空间和对象等方面进行评估;概率可以从历史数据、统计分析和专家判断等多个角度进行评估;严重程度可以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方面进行评估。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便可以对事故隐患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排序。

2.管理控制标准管理控制是评判重大事故隐患的另一个重要依据。

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安全检查、应急处理、职责分工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评判标准可以包括管理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等方面的要求,从而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纠正和完善。

3.技术控制标准技术控制是评判重大事故隐患的另一个重要依据。

企业应具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手段,以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评判标准可以包括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等方面的要求,比如防护设施、报警装置和自动控制系统等方面的要求,从而提高事故预防和控制的能力。

4.员工素质标准员工素质也是评判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依据。

企业应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能够正确、迅速地处理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

评判标准可以包括员工的培训情况、技能水平和应急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比如进行安全培训、组织演练和提供专业的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要求,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法律法规标准法律法规是评判重大事故隐患的一项基本依据。

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评判标准可以包括企业是否取得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和排放等方面的要求,从而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和扩大。

建筑重大隐患认定标准

建筑重大隐患认定标准

建筑重大隐患认定标准重大隐患认定标准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重大隐患(一)安全管理1、未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测、评估、监控的。

2、在禁火区、特殊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明火作业无防护措施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获持证过期的。

5、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措施,未按照国建“三同时”规定执行的。

6、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不完善。

或安全管理制度有漏洞,安全责任不明确造成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7、未定期召开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会议,研究治理方案,预防措施的,或整改方案未按照“无定原则”执行的。

8、施工作业前未制定安全措施的。

9、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的。

10、作业场所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全的进行作业的。

11、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网、安全带进行作业的。

12、起重机、压力容器无检验合格证运行的。

1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14、未按规定使用和设置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防护设施的。

(二)机电管理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的。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带病作业的。

(三)其他1、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未按规定设置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或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但不通畅的。

3、机电设备、电气线路不符合作业标准的。

4、擅自甩掉保护装置的。

5、在潮湿场所为使用安全电压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定的。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隐患是指未发生事故或事故风险较低,但具有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和条件。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具有可能在场所或环境中,引发较大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巨大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隐患,也是指在故障发生时,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会影响到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而造成巨大损失,必须立即予以处置的隐患。

隐患的判定标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故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范围,并加上相关的技术、管理和环境因素等多个因素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或定量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估。

在确定隐患的判定标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事故的性质和规模:事故的性质和规模是影响隐患判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于那些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危险源,需要将其风险降到最低点,避免任何潜在的安全隐患被忽视。

2.环境和场所:环境和场所的特殊性和特点将直接影响对事故的影响力和风险的判断。

应该对不同的环境和场所进行分析,以了解隐患和相关风险的可能性。

3.技术因素:技术因素包括安全设备和相关设备的状态,实际运行和监测数据,以及实时报告和预警的能力。

这些技术因素可以为隐患判定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和参考。

4.管理因素:管理因素包括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标准化管理、人员培训、日常巡查等多个方面。

通过改善管理和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可以预防或最小化事故的影响。

5.人员和公众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对人员和公众的安全造成影响,因此,在隐患判定时必须优先考虑人员和公众的安全,这是评估隐患和管理风险的根本原则。

在判定重大事故隐患时,必须将上述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定量和定性分析,并对可能影响事故风险的因素进行细致的考虑。

同时,应按照已有的法律规定和国际标准进行处理,确保识别和评估隐患的方法和标准具有实际可行性和严谨性。

总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估体系,它涵盖了机器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体系、人员和公众安全等多方面。

只有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情况下,才能够对潜在的事故风险进行准确分析和判定,从而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重大隐患鉴别标准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重大隐患鉴别标准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重大隐患鉴别标准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重大隐患鉴别。

一、总体要求1.1 目的确保工程建设生产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重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依法依规,责任到人;(4)全面排查,分级管理。

二、重大隐患定义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死亡、重伤、大面积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安全隐患。

三、鉴别标准3.1 人的因素(1)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违章指挥、违章操作;(3)未按照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4)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5)冒险作业。

3.2 设备设施因素(1)设备、设施存在严重缺陷或者隐患,未进行整改;(2)设备、设施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装、改造、维修;(3)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4)设备、设施超强度、超范围、超负荷运行;(5)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3.3 环境因素(1)作业环境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2)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未进行有效管控;(3)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4)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措施不到位;(5)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

3.4 管理因素(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巡查、检查;(4)未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如实报告;(5)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四、鉴别程序4.1 排查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或者有关部门。

4.2 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是否为重大隐患。

评估应依据本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4.3 整改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0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20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20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隐患指的是一种潜在的危险或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可能会导致重大的伤害、事故或损失。

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个行业和领域对重大隐患的判定都有着明确的标准。

以下是20个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1.建筑施工隐患:如高处作业、施工机械不安全操作、脚手架使用不规范等。

2.矿山安全隐患:如深埋暗堆、坍塌、火灾等。

3.交通运输隐患:如道路安全隐患、交通信号设备故障、车辆超载等。

4.高速公路隐患:如驾驶员疲劳驾驶、违法占道、堆积养护垃圾等。

5.铁路运输隐患:如铁路道床沉降、轨距过大、雨季路基软化等。

6.航空运输隐患:如飞机维修不合格、起降航道堵塞、气象条件不适宜等。

7.港口运输隐患:如港口设施老化、船舶碰撞事故、涉爆物品泄漏等。

8.石油化工隐患:如装置泄漏、渗漏、防火措施不完善、容器爆炸等。

9.火灾隐患: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过期等。

10.污染源隐患:如工业废气、废水排放超标、危险废物处理不当等。

11.危险化学品隐患:如危险品仓库储存不规范、危险品车辆超载等。

12.环境污染隐患:如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土壤污染等。

13.食品安全隐患:如食品生产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超标等。

14.医疗事故隐患:如医疗器械不合格、手术操作失误、药物滥用等。

15.基础设施隐患:如电力线路老化、供水系统抢修不及时等。

16.信息安全隐患:如网络攻击、病毒感染、信息泄露等。

17.电加热产品隐患:如电加热设备短路、电线老化等。

18.集结地隐患:如集结地安全设施不完善、出入口通道堵塞等。

19.天然灾害隐患:如地震、洪水、风暴等。

20.公共设施隐患:如桥梁结构不稳、供电设备老化等。

以上所列出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并体现了不同领域中常见的隐患类型。

通过严格依照这些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管,可以使各个行业和领域的相关企业或机构在及时排查和消除潜在隐患的同时,有效预防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2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2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2
随着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建筑物投资者等都提出了关于安全隐患的定义和标准。

2022年,国家对安全隐患的定义及其判断标准进行了修改。

国家规定,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对人身、财产财物,以及其他重要利益发生严重危害的危险情况,其可能引发的后果将会影响整个社会。

国家规定重大隐患是指下列情况: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其影响,设施、设备、管道等技术设施存在的危险隐患,安全设备及系统如消防安全设备等存在的隐患,有害物质或者有害物质的存在和使用,以及其他可能导致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国家规定,重大隐患的判断标准也发生了变化,采取了更宽泛的方式。

2022年,重大隐患判断标准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界定:
1.害程度:危害程度指的是危害事件发生时可能发生的损失和后果,如果危害程度较大,则定义为重大隐患。

2.能性:可能性指的是发生隐患的可能性,如果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则定义为重大隐患。

3.响范围:影响范围指的是危害程度发生时可能影响的范围,如果影响范围较广,则定义为重大隐患。

此外,国家还对重大隐患的控制和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采取了全过程管理方式,从识别、风险评估、实施控制和检测控制效果等环节,采取控制措施,实现安全风险的有效降低。

总之,2022年的重大隐患判断标准是一个宽泛的行业标准,不
仅对隐患的判断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在隐患管理方面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保障各行业安全风险有效降低。

应急管理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应急管理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应急管理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指一种能够帮助企业快速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的评估标准。

这种标准是必要的,因为工贸企业可能在生产和运作过程中面临潜在的危险和安全风险。

标准将隐患分为四个级别:Ⅰ级隐患、Ⅱ级隐患、Ⅲ级隐患和无隐患。

下面是各级隐患的定义和解释:1.Ⅰ级隐患Ⅰ级隐患是指可能致使人员死亡或者直接引发危害多人群体性质灾害事故的安全隐患。

2.Ⅱ级隐患Ⅱ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伤以上个体事故或引发局部性灾害事故的安全隐患。

3.Ⅲ级隐患Ⅲ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性违章和各类设备设施异常的安全隐患。

4.无隐患无隐患是指在某项检查中没有发现任何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问题。

在评估这些隐患时,评估员将关注以下四个方面:1.是否存在危险源评估员将检查潜在的危险源,如电气、机械、化学品、高温和高压等。

评估员将判断这些危险源是否会带来安全风险。

2.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评估员将评估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效。

这包括从跟踪隐患到培训员工的措施以及采用的应急措施等。

3.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评估员将评估企业的设施设备是否安全。

这包括对机器零件的维护、设备的安装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检查。

4.员工安全知识是否充分评估员将评估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并查看企业是否已经提供全面的安全培训。

总之,以上四个方面将帮助评估员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评估。

此标准提高了企业对于安全管理系统的识别和掌握情况,让企业能够迅速判断自身隐患等级,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是企业运营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为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以帮助企业识别和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1. 重大隐患的定义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伤亡事故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这类隐患一旦发生,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因此需要特别关注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消除。

2. 常见重大隐患类型- 设备设施类:包括老化、损坏的设备,未经定期检查和维护的特种设备,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结构等。

- 操作管理类:指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如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 环境因素类:如工作场所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不善,以及不良的工作环境等。

- 应急管理类:缺乏有效的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和装备不齐全,或应急演练不到位等。

3. 重大隐患的判定原则- 科学性原则:依据专业知识和技术标准进行判断。

- 客观性原则:基于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估,避免主观臆断。

- 及时性原则: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重大隐患的判定流程1. 隐患排查:通过日常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

2. 隐患评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和风险等级评估。

3. 隐患报告:将评估结果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 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5. 整改验收:完成整改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

5. 法律后果与责任追究对于未能及时发现或整改重大隐患的企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

结语安全生产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通过上述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应用,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企业和员工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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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11月30日工贸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年版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7.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8.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9.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0.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

1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有色行业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

4.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

7.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10.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三、建材行业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

3.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4.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泄漏。

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

6.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四、机械行业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

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五、轻工行业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

6.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六、纺织行业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煤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的;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烟草行业1.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仓库,且作业人员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浓度报警仪、燃气浓度报警仪、紧急联动排风装置。

八、商贸行业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按照作业标准步骤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企业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11月13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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