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主要法律法规汇编 (主要适用于上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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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1. 劳动法劳动法是指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通过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以下是与人力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对于建立和维护雇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仲裁和调解的机制,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2.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规定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基本权益。

以下是与人力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社会保险的种类、参保条件、缴费义务、待遇享受等内容,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范围、参保条件、赔偿标准等内容,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时的权益。

《失业保险条例》:明确了失业保险的参保条件、享受待遇等内容,为失业的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3. 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是政府在就业领域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的总称,旨在促进就业、调整劳动力结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与人力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就业促进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就业促进的原则、政策和措施,推动实现全面就业目标。

《职业介绍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条例》:明确了职业介绍的管理办法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保护劳动者的择业权益。

《职业培训法》:规定了职业培训的目标、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4. 劳动保障监察法劳动保障监察法是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目标,通过监管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与人力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法》: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等,加强劳动关系的监管和维护。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一、劳动法律法规1.《劳动法》主要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等内容。

2.《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要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和方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主要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主要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和程序。

2.《劳动者技能提升法》主要规定劳动者技能提升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发展。

3.《职业教育法》主要规定职业教育的管理和发展,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技能水平。

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主要规定劳务派遣的条件和程序,保护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

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1.《社会保险法》主要规定社会保险的种类和范围,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2.《养老保险条例》主要规定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缴费和待遇等。

3.《工伤保险条例》主要规定工伤保险的参保条件、给付标准和赔偿程序。

4.《失业保险条例》主要规定失业保险的参保条件、待遇和补助措施。

四、就业促进法律法规1.《就业促进法》主要规定就业促进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2.《就业服务法》主要规定就业服务的机构和职责,提供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

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条例》主要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条件和程序。

4.《劳动力市场交易管理规定》主要规定劳动力市场交易的管理制度,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以上是一些人力资源常用的法律法规汇总清单,仅供参考,并非详尽无遗。

由于法律法规会不断变化和更新,建议及时关注相关法规的最新动态。

人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汇编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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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汇编个doc 人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汇编1. 劳动法1.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1. 定义和性质2. 劳动合同3. 劳动报酬4. 劳动时间和休假5. 劳动安全卫生6. 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7. 劳动保护和权益1.2. 用人单位的职工工代会和工会1. 用人单位职工工代会的组织和活动2. 工会的组织和权益保护3. 职工福利2. 人事劳动争议处理2.1. 人事争议处理程序1. 仲裁2. 调解2.2. 判决执行和申诉1. 判决的执行2. 判决的申诉3. 劳动保障监察和行政处罚3.1. 劳动保障监察1. 监督检查2. 违法行为处理3.2. 行政处罚1. 处罚种类和依据2. 违法行为处理程序4.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1.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1. 定义和制定程序2. 内容和执行4.2. 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1. 人事管理制度和程序2. 人员招聘与录用3. 劳动合同管理4. 绩效考核和晋升5. 岗位调整和离职管理5. 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政策5.1. 劳动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1. 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2. 劳动力资源开发3. 就业服务5.2. 就业形势和政策支持1. 就业形势分析2. 就业政策和扶持措施附件:1. 劳动合同范本2.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模板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4. 判决执行申请书范本5.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劳动双方订立的,明确约定劳动条件的文件。

2. 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提供劳动所获得的经济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3. 劳动时间: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总和。

4. 休假:劳动者享受的休息和休假制度,包括年假、探亲假、病假等。

5.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劳动者工作环境和条件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6. 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素质的培训和培养活动。

7. 工会:由劳动者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代表劳动者的利益,维护劳动者权益。

人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汇编(40个doc)72

人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汇编(40个doc)72

人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汇编(40个doc)72人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汇编第一章: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1. 劳动合同法内容:劳动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护、劳动纠纷处理等。

2. 用工单位集体合同法内容:用工单位与职工代表组织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程序。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程序及相关规定。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1. 人力资源规划与招聘内容:人力资源规划的目的和程序、招聘流程与方法、用人单位的招聘公平性等。

2. 人事档案管理内容:人事档案建立和管理的规定、档案使用、保存和销毁等。

3. 薪资福利管理内容:薪资制度与标准、奖惩制度、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等。

第三章:劳动条件与环境保护1.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内容: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的法律要求、职业病预防、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等。

2.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内容:工作时间的安排和管理、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和婚丧假等。

第四章:劳动关系管理1. 工会法内容:工会组织的设立、职权和活动、工会会费、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等。

2. 社会保险法内容:社会保险制度的设立和管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与缴纳、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等。

第五章:劳动监察与行政处罚1. 劳动监察法内容:劳动监察的职责和权限、劳动违法行为的处理、劳动监察机构的组织和管理等。

2. 行政处罚法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行政处罚的效力和执行等。

第六章:劳动人事争议处理1.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内容: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和程序、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2. 人事争议仲裁规定内容:涉及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相关规定。

第七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 国家工作人员政务处分法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尽职行为的规定、政务处分的程序和权限等。

2.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内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要求、经营许可和安全管理、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附件:1.劳动合同模板2.集体合同范本3.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表4.劳动安全教育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由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参照劳动法关系建立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劳动人事法律专委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劳动人事法律专委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劳动人事法律专委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二〇一九年三月目录一、综合法律及配套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9、《劳务派遣暂行规定》;10、《企业民主管理规定》11、《劳动部关于<劳动法>条文的若干说明》;12、《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15、《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6、《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二、工资福利及劳动保护配套法规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2、《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3、《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5、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6、《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7、《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8、《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9、劳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10、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3、《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三、工伤认定及待遇配套法规1、《工伤保险条例》;2、《工伤认定办法》;3、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4、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5、《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6、《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7、《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8、《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0、《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11、《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2、《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四、社会保险配套法规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3、《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4、《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5、《《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皖政[1997]63号)6、《关于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7、《安徽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8、《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9、《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0、《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11、《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12、《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13、《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1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五、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配套法规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人事争议处理规定》;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4、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0、《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3)11、《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5)12、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范指引》(2018)。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条例的约束和规范。

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企业和劳动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以下是对一些主要的人力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的梳理和介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在工作时间方面,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天。

对于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在工资方面,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的法律。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相应的权利和条件。

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文件目录汇编

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文件目录汇编

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文件目录汇编一、劳动合同法1. 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规定2. 劳动合同内容和变更规定3. 劳动合同期限与终止规定4.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规定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 劳动争议解决机构设立和职责规定2.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和方式规定3.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方式规定三、社会保险法1. 基本养老保险法规定2.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定3. 失业保险法规定4. 工伤保险法规定5. 生育保险法规定四、职业病防治法1. 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规定2. 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控制规定3. 职业病诊断与医疗救助规定4. 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规定五、职工工伤保险条例1. 职工工伤保险参保对象和缴费规定2. 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规定3. 劳动保护和康复服务规定六、劳动保护监察条例1. 劳动保护监察的职责和权限规定2. 劳动保护检查和处理违法行为规定七、职业培训法1. 职业培训计划和资源整合规定2. 职业培训费用和补贴规定3. 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管理规定八、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 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2. 女职工在特殊工作环境中的保护规定九、劳动者权益保护法1.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护规定2. 劳动保障监督和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十、劳动中介机构管理条例1. 劳务派遣的管理规定2. 人力资源服务的管理规定3. 劳务输出与承接的管理规定十一、工会法1. 工会组织和会员权益保护规定2. 工会经费和工会活动管理规定以上是人力资源领域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的目录汇编,涵盖了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社会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劳动保护监察、职业培训、女职工劳动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中介机构管理和工会等各个方面的相关法律文件。

在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方面,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资关系稳定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清单

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清单

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清单一、劳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

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途径和程序,明确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处理方式。

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

2、《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三、工资福利法律法规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明确了工资支付的形式、时间、对象等内容。

2、《最低工资规定》确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机制,保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四、劳动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五、就业促进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旨在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劳动保护法律法规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劳动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禁用人单位招用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1. 劳动法1.1 《劳动法》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

1.2 《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等相关事项,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为劳动者提供了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

2. 用工管理法规2.1 《就业促进法》该法规定了就业促进的基本原则、政府的责任和职权,以及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权益保护等。

2.2 《职工教育法》该法规定了职工教育的目标、内容、组织形式、政府的责任等,促进职工的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2.3 《劳动互助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互助合同的内容、签订和实施等事项,保障了劳动者的互助权益。

3. 社会保险法规3.1 《社会保险法》该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范围、参保义务、缴费方式、保险待遇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

3.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职责和程序,加强了对劳动保障法规的监督和执法。

4. 职称评定法规4.1 《职称法》该法规定了职称评定的条件、程序和职称名称,建立了职称评定的制度。

4.2 《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和评审标准,为高级职称的评定提供了具体指导。

5. 公务员法规5.1 《公务员法》该法规定了公务员的任免、培养、考核等事项,加强了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5.2 《公务员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对《公务员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解释和补充,使公务员的管理更加规范和科学。

以上是人力资源常用的法律法规的汇总清单,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雇主的合法权益。

以上清单将持续更新以反映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请注意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动态。

《最新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汇编》

《最新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汇编》

《最新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汇编》详细目录:上编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一、综合性法规二、劳动用工三、劳动合同四、职业培训五、工资福利六、社会保险七、劳动争议八、劳动保护九、我国政府批准加入的国际劳工公约下编人事政策法律法规一、人事管理二、行政监察三、技术职称四、工资福利> 分类号相同的书, ,人民法院出版社,7-80161-048-2,D922.509,李春光,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D922.509,张绍宗,辽海出版社,7-80669-163-4,D922.509,邢星,中国方正出版社,7-80107-056-9,D922.509, ,中国物价出版社,7-80155-389-6,D922.509,郭克利,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7-80167-404-9,D922.509, ,经济管理出版社,7-80025-881-5,D922.50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D922.509, ,中国劳动出版社,7-5045-1360-1,D922.509> 作者编著的书,刘文华,中国物价出版社,7-80155-156-7,D924.334,刘文华,福建人民出版社,7-211-03871-3,D922.220.4,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7-300-03252-4,G643.6,刘文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7-304-00890-3,D923.6 ,刘文华,语文出版社,7-80006-647-9,G623.2,刘文华,中国商业出版社,,TS974.21,刘文华,高等教育出版社,7-04-004095-6,D912.290.1,刘文华,高等教育出版社,7-04-004206-1,D922.290.1,刘文华,中国城市出版社,,D92-51> 相同出版社的书,孙钱章,中国人事出版社,7-80139-742-8,F270-62,郭锋锐,中国人事出版社,7-80139-773-8,F299.233.30,吕庆昌,中国人事出版社,7-80139-726-6,I267.1,李凤臣,中国人事出版社,7-80139-592-1,G724.4,李世雄,中国人事出版社,7-80139-725-8,TU998.192-66 ,詹国华,中国人事出版社,7-80139-758-4,TP316.7,徐颂陶,中国人事出版社,7-80139-759-2,D922.114,连建华,中国人事出版社,7-80139-616-2,R31,赵安军,中国人事出版社,7-80139-515-8,D630.3中图分类: > D922.509 > 政治、法律> 法律> 中国法律《人事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全集》介绍第一篇改革与发展总论第一章企业对行政的影响与行政的概念第二章行政的演变与作用第三章行政的理论依据及实践第四章国家公务员第二篇制度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的建立第二章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职位分类机制第三章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激励竞争机制第四章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勤政廉政约束机制第五章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保障机制第六章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新陈代谢机制第七章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法律机制与机制第八章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制度选择第九章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法治化第十章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战略第三篇领导制度第一章领导决策制度第二章计划制度第三章领导方法与艺术第四篇组织建设与制度第一章单位机构改革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三章政府职能转变第四章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第五章思想政治建设第六章文化建设第七章党组织建设第八章单位形象与公关第五篇内部监督第一章监督的内涵及要素第二章廉政行为制度第三章行政监督制度第四章层级监督第五章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第六章国家公务员的纪律第六篇法制建设第一章概述第二章行政立法制度第三章行政执法制度第四章行政复议制度第五章行政诉讼第六章行政赔偿第七篇制度第一章国家公务员系统第二章单位人员编制第三章录用制度第四章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第五章工作培训制度第六章交流与回避制度第七章考核制度第八章职务任免制度第九章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制度第十章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第八篇财务制度第一章财政支出的安排与使用第二章部门预算第三章政府采购制度第四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第五章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第六章审计制度第九篇综合办公制度第一章综合办公标准化第二章日常事务制度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四章接待与信访制度第五章文件制度第六章档案工作制度第七章业务信息工作制度第八章保密制度第九章办公用品及设备制度第十章统计制度第十篇后勤制度第一章事务制度第二章车辆制度第三章消防安全制度第四章基础设施制度第五章物资财产制度第六章环境与卫生制度第七章后勤社会化第十一篇现代化第一章信息化第二章经济全球化与第三章现代化方法第四章办公自动化第五章提高行政效率第十二篇常用文书与表格。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一、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用工合同法个体工商户的劳动用工合同和签署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务派遣法高温津贴管理办法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管理办法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生育保险办法》三、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职业病防治条例》《劳动保护快速决策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防护用品标志使用规则》《职业病防治法》四、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机构管理规定》《劳务派遣业务管理办法》《大型劳务派遣工作规范》五、薪酬福利相关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职工奖金办法》《企业职工福利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统筹基金管理收费办法》《兼并、分立、撤销企业职工岗位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六、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年检制度规定》《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再就业补助暂行办法》七、劳动关系争议解决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集体合同法》《劳工仲裁机构的设立和办理劳工仲裁业务规程》《劳动争议调处规定》八、专业人才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的通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代理服务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国印刷美术人才培养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上是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的汇总清单,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劳动保障、职业安全健康、劳务派遣、薪酬福利、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争议解决以及专业人才相关的法律法规。

请注意,该清单持续更新中,可能会有新增的法律法规,敬请留意最新版本。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1. 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涉及到与劳动合同、工资、工时、休假等相关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劳动法规:1.1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和雇员应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变更等情况。

1.2 最低工资法最低工资法是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工资的法律法规。

根据最低工资法,各地区应设定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用人单位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不能以任何手段降低工资标准。

1.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协调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

根据该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委员会将进行调解或仲裁,以解决劳动争议。

2. 人事管理法规人事管理法规涉及到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管理,包括人事招聘、人事培训、人事考核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与人力资源相关的人事管理法规:2.1 人事编制管理规定人事编制管理规定是规范用人单位设置编制、编制使用和编制管理的法规。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应明确编制的设置标准和用途,以确保公平合理和正常秩序。

2.2 人事考核管理办法人事考核管理办法是规定用人单位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的规定。

根据该办法,用人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

2.3 人事招聘规定人事招聘规定是规范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程序的法规。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应公平、公正地进行招聘,避免歧视和排斥。

招聘程序应透明,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劳动保护法规劳动保护法规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劳动保护法规:3.1 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动安全卫生法是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法规。

上海市最新常用劳动争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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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新常用劳动争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大全综合:1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3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版)4上海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保护: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公益性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3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薪酬福利:1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2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3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社会保险:1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2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3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领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5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6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7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8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9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10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1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1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13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14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1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劳动争议处理:1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处理指导意见3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地方劳动法规目录

上海地方劳动法规目录

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法确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合同的原则)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履行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汀立,当事人双方各执1份。

第六条(合同的提前送交)用人单位应当在正式订立劳动合同7日前,将合同文本交劳动者但劳动者表示愿意当即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不受此限。

第七条(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八条(合同中的试用期约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九条(合同中的特殊约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缉项。

用人单位因可能对劳动者出资培训或者分配住房等原因,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有关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约束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汇编章节一、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1.1 第一章:总则1.1.2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1.1.3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1.4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1.1.5 第五章:劳动争议的处理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章节二、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条例》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3.1 第一章:总则2.3.2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2.3.3 第三章:失业保险2.3.4 第四章:工伤保险2.3.5 第五章:医疗保险2.3.6 第六章:生育保险2.3.7 第七章:补充医疗保险2.3.8第八章:其他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道德规范》章节三、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法律法规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罚则》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监督办法》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培训法》章节四、用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培训法》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解释(四)》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聘暂行办法》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制度图解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法规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成立、变更和终止等事宜上的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受法律保护。

2、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劳务报酬、工作条件、劳动时间、劳动保护、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发生的纠纷。

上海劳动人事合同法

上海劳动人事合同法

上海劳动人事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劳动人事合同法的内容,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一、合同的签订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载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款。

3.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 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合同的履行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身体健康。

3.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4.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户口等相关手续。

三、合同的变更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2.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或者分立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人事主要法律法规汇编 (主要适用于上海地区)

劳动人事主要法律法规汇编 (主要适用于上海地区)

劳动人事主要法律法规汇编(主要适用于上海地区)一、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二、行政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残疾人就业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信访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三、部门规章(主要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就业训练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动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家属范围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最低工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两个复函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内发生并由外方支付赔偿的工伤事故待遇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服企业与其主办(扶持)单位之间劳动管理关系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跨省市的中直单位职工失业保险能否实行集中管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按正常调整机制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是否作为计发生活补贴基数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童工的处罚是否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固定工在转制过程中因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未签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在租赁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划分事故单位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工伤确认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卖淫嫖娼人员被收容教育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定伤残程度五级和六级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定伤残程序五级和六级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开除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取保候审的原固定工不签定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对企业做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能否通过劳动监察途径解决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职工因抢占住房能否开除公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企业以自己名义为无照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条件发生伤亡事故后有关问题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企业能否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于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劳动政策执行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对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42条如何执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适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有关连续工龄如何解释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建设部所属企业实行新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仲裁裁决生效前企业能否对职工再行处理的复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厅、劳动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和“企业办社会”转制问题研讨会纪要》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动行政调配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的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招工考核时发生伤亡事故问题的批复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等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转发北京市劳动局等单位《关于做好转岗、转业培训工作,促进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通知》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待遇支付问题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请示程序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执行国务院1993年第110号令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原油田等单位停缴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情况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处理后原单位能否再行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有关职工辞职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因承包在外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是否受理企业与职工因住房出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跨省流动性施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如何进行调查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工伤致残享受护理费条件问题的复函[失效]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3]6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时限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原干部身份的合同制职工调离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不作工伤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在续订合同期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的函劳动部办公厅对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关于对刑满释放后又宣告无罪且有错误的职工工资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承包合同引起劳动争议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山东省劳动厅《关于职工加班工时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因工伤亡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医疗期满后定期复查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被宣告缓刑的职工留用察看期间是否恢复其正式职工身份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是否可以开除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辞职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疑难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中时效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确定职工开除处分时间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徒刑缓刑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辞退违纪职工生效时间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离退休人员在单位组织外出疗养途中发生意外伤亡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转发深圳市《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向企业追索退休金引起的争议如何受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工负伤致残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判刑后可否享受因工负伤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奖惩程序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继续使用“除名”方式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能否给予退休职工开除处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提前通知对方的复函[失效]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受理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引起的劳动争议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起草时间和试用期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大连市劳动局《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业事业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伍军人招收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后如何计算养老金和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单位对错判人员工资如何补发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工龄折算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能否行使辞退权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辽宁省劳动局关于贯彻劳薪字〔1990〕1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务院人事部、中组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家属范围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定伤残程序五级和六级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取保候审的原固定工不签定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企业以自己名义为无照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条件发生伤亡事故后有关问题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于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有关连续工龄如何解释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建设部所属企业实行新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待遇支付问题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原油田等单位停缴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情况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3]6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因工伤亡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被宣告缓刑的职工留用察看期间是否恢复其正式职工身份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转发深圳市《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提前通知对方的复函[失效]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起草时间和试用期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辽宁省劳动局关于贯彻劳薪字〔1990〕1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四、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应劳动仲裁前置的请示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是否属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权作出强制企业支付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的决定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鱼俊智诉西安毛纺厂劳动争议申诉案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先予执行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起的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与傅元宗劳动争议案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2020年上海市劳动法实施细则_人事政策

2020年上海市劳动法实施细则_人事政策

2020年上海市劳动法实施细则劳动法存在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身在上海打拼的职工们,都知道上海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吗?下面是由小编分享的20xx年上海市劳动法,希望对你有用。

20xx年上海市劳动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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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主要法律法规汇编(主要适用于上海地区)一、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二、行政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残疾人就业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信访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三、部门规章(主要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就业训练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动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家属范围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最低工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两个复函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内发生并由外方支付赔偿的工伤事故待遇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服企业与其主办(扶持)单位之间劳动管理关系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跨省市的中直单位职工失业保险能否实行集中管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按正常调整机制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是否作为计发生活补贴基数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童工的处罚是否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固定工在转制过程中因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未签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在租赁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划分事故单位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工伤确认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卖淫嫖娼人员被收容教育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定伤残程度五级和六级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定伤残程序五级和六级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开除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取保候审的原固定工不签定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对企业做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能否通过劳动监察途径解决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职工因抢占住房能否开除公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企业以自己名义为无照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条件发生伤亡事故后有关问题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企业能否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于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劳动政策执行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对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42条如何执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适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有关连续工龄如何解释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建设部所属企业实行新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仲裁裁决生效前企业能否对职工再行处理的复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厅、劳动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和“企业办社会”转制问题研讨会纪要》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动行政调配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的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招工考核时发生伤亡事故问题的批复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等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转发北京市劳动局等单位《关于做好转岗、转业培训工作,促进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通知》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待遇支付问题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请示程序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执行国务院1993年第110号令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原油田等单位停缴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情况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处理后原单位能否再行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有关职工辞职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因承包在外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是否受理企业与职工因住房出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跨省流动性施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如何进行调查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工伤致残享受护理费条件问题的复函[失效]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3]6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时限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原干部身份的合同制职工调离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不作工伤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在续订合同期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的函劳动部办公厅对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关于对刑满释放后又宣告无罪且有错误的职工工资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承包合同引起劳动争议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山东省劳动厅《关于职工加班工时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因工伤亡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医疗期满后定期复查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被宣告缓刑的职工留用察看期间是否恢复其正式职工身份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是否可以开除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辞职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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