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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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探析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提高会计信息配置效率,并提出改进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合理化建议,使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达到真实、充分、及时的要求。

标签:上市公司;披露制度;改进与完善;建议

1 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分析

现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散见于各种规定之中。我国目前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的有关机构有全国人大、证券委、证监会、财政部和其他机构等,令出多门,管理不统一,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性。因此对类似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制订更为详细的披露是十分必要的。而会计准则与制度中存在的种种缺陷,无疑成为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的一项重大因素。

1.1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问题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目前会计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所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依然存在,管理当局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真实的信息,使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投资者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期望偏离较为严重。第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对称,具体内容不充分。会计信息不对称是投资活动的参与人对投资市场提供的会计信息的拥有程度不对等。披露信息具体内容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对资金投向、企业偿债能力、关联交易等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第三,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我国目前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的有关机构有全国人大、证券委、证监会、财政部和其他机构等,令出多门,管理不统一,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性。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性较真实性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收益;但在弱型有效市场与一定的成本条件下,会计信息披露真实性相对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收益。

1.2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空间的问题

按会计信息披露的交流渠道划分,可以将会计信息披露流动性分为直接流动和间接流动。直接流动主要通过人际传播方式进行交流,直接流动是在间接流动不足、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情况下的有效补充,但直接会计信息披露传播与流通缺少社会监督,其意会性质对投资者的利用水平具有很大挑战。间接流动主要通过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渠道进行交流,间接流动属于正式交流的会计信息披露,这些信息的发布处于社会、政府监督之下。会计信息披露空间存在的问题表现为信息传递与反馈渠道不畅、会计信息披露在不同需求主体间分布不均衡。会计信息传播与反馈渠道不畅表现在:第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传递缺少交流通道。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传递主要以公开的信息交流为主,个人投资者获取会计信息的主要渠道为电视、报纸与因特网等公开的传媒,缺少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直接交流。第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少深度加工。以证券分析为主的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深加工从数量与质量上都有待提高。

1.3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时的及时性问题

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的特征主要表现是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及时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如果公司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则无异于为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良机。目前,国家有关信息披露要求中,对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披露事项都做了严格的时间规定,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经基本能够做到在规定时间披露业绩报告,但对重大事件的披露仍不及时,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会计信息披露时间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投资者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很高,并且认为目前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较严重。从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违规处罚公告分析,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受到违规处罚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信息违规公司一定的比例,甚至超过了对信息披露虚假与严重误导性陈述行为的处罚数。由此说明上市公司利用推迟公布或不公布信息来抵减“坏消息”的影响,并因此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 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措施

针对以上我们提到的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2.1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由上市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组成,通过公司

内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治经营部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活动来完成。这就要求必须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目前必须将上市公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

门分立,分属不同领导,分担不同职能。财务管理部门由总经理领导、会计部门应由董事会领导,主要会计人员由董事给的主体,使会计人员有责任也有能力拒绝管理人员的不合理要求,避免管理人员舞弊。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归属监事会领导,对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的内部审计监督。明确财务人员的信息供给主体的地位,强化披露财务信息的内部监督。

2.2 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在完善法律规范的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加大信息披露制度的监管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目前在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上,手段过于单一,主要是公开谴责、内部批评和罚款等形式。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个人处罚主要以警告和罚款为主,比较严厉的处罚如市场禁入和建议撤职并移交司法机关这两项处罚的比重特别低,这就使得处罚对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十分有限。由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收益远远大于所受到的处罚,所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因此,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是保证法律规范得以实施的重要手段,否则,有关的法律条文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对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没有任何控制作用。

2.3 增加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尽可能使信息得到充分披露

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措施使上市公司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最好是充分披露。披露的信息除包括传统的财务信息之外还应当包括:有关会计政策的信息,投资者需要获得足够的信息以致能够在不同的会计决策之间做出抉择,因为,公司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将影响证券的市价。由此,我们看出会计政策信息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会计政策信息披露充分与否将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因此,上市公司有必要向证券市场披露有关会计政策的信息。有关预测未来的财务信息、前瞻性信息、经营业绩指标、背景信息以及将来的不确定信息等等。这些信息都是投资者制定经济决策时越来越需要关注的信息。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使得市场价格决定于供给需求,好的信息必将促成更具信息含量的买卖决策,这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投资者做出更好的决策,增进证券市场的效率,使投资者将资金直接投入到最有生产效率的地方。

2.4 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第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第二,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证监会和中国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应形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民间审计质量。第三,应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惩戒规则》,在中国注协成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明确赋予它惩戒权。只有这样才能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财务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参考文献

[1]徐玲.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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