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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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律工作者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在哪里,其标准都是一样的,但在不同的行业和岗位,又有不同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是一个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业,有着不同于其他行业的鲜明特点。作为这一战线的共产党员,必须准确把握自身的职能定位,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把党的宗旨渗透在每一个法律行为中,实现追求共产主义理想与捍卫法律尊严的统一。

一、牢记神圣使命,做坚定不移的公平正义的创建者

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制定、颁布和实施,都是基于建立公平正义的秩序、确立实现公平正义必须遵守的准则、惩治破坏公平正义规则的行为。通过一部部法律的规定,告诉社会成员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遵守,什么不得违反,并通过法律的实施,建立起人人皆可享受的社会公平。但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都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法律的具体贯彻落实,是要通过具体的执法人员来操作的。因而,一个个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实际上决定着法律的实施情况。由此可见,执法者是关键,执法者的具体执法行为直接决定着公平正义能否实现。每一个执法者都不是机械地被动地去做出各种裁决,而是能动地带有主观意志地去做出评判,自然,他们的执法行为、裁决结果,就决定了公平正义

能否实现和实现的程度,而每一个具体的裁决结果又必然对社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这就提示了一个事实,即:执法者不仅是法律的解释者、法律事实的裁决者,更应该是公平正义的创建者。一个判决,可以有力地伸张正义,也可以使正义蒙羞。一个法律工作者,以党的理想为自己的理想,以党的宗旨为工作茧自缚宗旨,不能满足于机械地理解法律,冷酷地解读法律,而应时刻牢记自身的神圣使命,以建立公平正义的秩序为已任,从具体的执法行为做起,做一个坚定不移的公平正义的创建者。

二、不忘社会责任,做坚定不移的社会进步的促进者

社会进步需要多方面的力量来推动,而法律的作用必不可少。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社会在不断前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相应地需要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所以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一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一个法律条文的补充修改,甚至只是一个具体的司法解释的出台,都会对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这是法律的力量,也是每一个执法者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是每一个执法者必须意识到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任何一部法律都由具体的人来实施,而每一个具体的司法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因此,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通过司法实践促进社会进步的指导思想。一要做冲锋勇士的保护神,不做倒行逆施的保护伞。对那些敢于探索勇于

突破的先行者,对于那些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新举措,要满腔热情地去支持和保护,而不是用僵化的观念和冷冰冰的态度去封杀。法律的实施需要冷静全不是冷漠,法律工作者要赋予枯燥的法律条文以生命,让奉献者感到可亲,让邪恶者感到恐惧。二要做释放发展能量的推手,不做扼杀新生事物的毒手。在社会发展中尤其在历史转折过程中,一个执法者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执法过程中,着眼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着眼于释放发展能量,而不能置身于社会发展之外,隔岸观火,无动于衷,更不能在思想上抱残守缺,落后于社会前进的步伐。

三、用好法律天平,做坚定不移的和谐社会的维护者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和任务,而良好法制秩序的建立,则是实现这一共同目标的重要前提。如何在现有格局和条件下实现社会成员的和谐相处,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法制建设和法律工作者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振人们和谐相处的信心。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既需要立法作基础,更需要司法作保证。只有把公平竞争的机会给所有人,才能奠定社会和谐的基础。二是要创造公平裁决的局面,坚定人们和谐相处的信心。在日复一日的大量的社会矛盾中,法律的天平是否公正,就成为社会成员能否和谐相处的重要调节器,是激化矛盾、加剧对立还是消弭摩擦促进和谐,掌握在每一个执法者的手中。可以说,每一个执法

者手里都拿着一把维护社会稳定的钥匙,而公平就是密码。

四、保持头脑清醒,做坚定不移的法治精神的示范者

法律工作者毫无疑问是法治建设精神的实践者、传递者、维护者,是推动法治社会向前发展的主要力量,但这不是说执法者就是天然的法律化身,而是指一个执法者可能成为法治精神的传递者、实践者,也可能成为法治精神的背叛者、破坏者。那些倒在法律之下的一个个曾经的执法者,在用他们的行为亵渎和嘲笑了法律之后,终于嘲笑了自己,也在向世人警示,走上执法岗位并不意味着法治精神已经注入体内,并不代表其执法行为必然符合法律要求,如果不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甚至可能走向法治的反面。这就对每一个走上执法岗位的共产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任何时修都要警醒自己,在所有的执法实践中,都要始终不渝地保持清醒的头脑,肩负起法律工作者的使命,用实际行动诠释法治精神,光大法治精神,为社会做出榜样,成为名副其实的法制精神的示范者。做法治精神的示范者,就要时刻把实事求是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党的思想路线的灵魂,也是法律工作的基本准则。做法治精神的示范者,就要破除迷信,敢于坚持真理,不管谁定的调、谁下的结论,只要有违事实、有悖法律,都坚决不盲从、不附和,忠于党不忠于个人,忠于法律不忠于权威,让司法实践闪耀出灿烂的法治之光。

五、把握价值观念,做坚定不移的高尚道德培育者

法制与道德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什么样的法制体系和法制环境,催生什么样的社会道德,同样,一个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体系,也必然对法制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在每一次执法的具体过程中,都要铭记培育高尚的社会道德是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基本职责,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对法律的运用,都要有利于良好社会道德和风气的形成,而绝不能与此背道而驰。

六、强化法制意识,做坚定不移的政治文明的实践者

由我国的政治制度所决定,无论是行政机关、审判机关还是检察机关,都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所有执法者都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和实践者。改革开放30多年,我们已经成功地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推进,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道路还很漫长。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涉及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而执法单位和部门首当其冲,执法者的理念和执法行为,将在一定程序上决定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国家,高度专制的统治模式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与此相适应,诸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之术及其相关的治国理念也一直成为思想界的主流。不可否认,这种传统文化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在某些执政者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嘴脸上,在某些执法者肆无忌惮鱼肉乡里的劣迹中,在那些蒙受不白之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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