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23•【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施行日期】2015.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6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2015年6月23日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实施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等活动所作的总体安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依据。
第四条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以及能源、交通、水利、海洋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和省发布的标准、规程、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13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139号)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为适应土地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部部署了12个县级和14个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
准确的数据是科学编制规划的基础。
为保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厅(局)地籍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规划修编工作的认识,积极配合,严格把关,保证规划修编采用的基础数据、图件等资料的准确性。
二、规划基期为2001年或2002年,规划基数必须采用当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或者经省级国土资源厅(局)地籍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经部审查确认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
三、开展更新调查的县级、市(地)级试点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更新调查时,应对行政辖区的各类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更新调查数据与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对建设用地和耕地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查找并分析数据差异的具体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四、请各厅(局)地籍管理部门加强对规划基数的审核工作,并向部提交专题报告,报告应包括采用的基数、核查情况、数据分析、具体意见等。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结束——。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本指南适用于编制市、州、县(含县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时的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市县空间规划评估范围主要基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的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 规”)为主体,同时根据市县地方规划编制实际,可涵盖生态环 境保护、综合交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林地保护等各专项 类空间规划内容。
5.3.1 基础图件 ................................. 14 5.3.2 评估成果图件 ............................. 14 5.4 附件 ............................................ 16 6 附则 ................................................. 16 附件 1 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 17 附件 2 市县专项类空间规划参考名录 ........................ 20 附件 3 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指标表 ...................... 21
26新增基础设施市域县域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公共服务设施市域县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的土地开发综合整治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道路及交通设施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用地中心城区住房建设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总规居住用地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居住用地情况
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
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目录1总则 (1)1.1适用范围 (1)1.2规划定位 (1)1.3规划目标 (1)1.4规划任务 (1)1.5规划范围 (1)1.6规划期限 (2)2调查分析 (2)2.1形势分析 (2)2.2潜力分析 (3)2.3规划目标确定 (3)3规划方案编制 (3)3.1准备工作 (3)3.2编制原则 (4)3.3编制依据 (4)3.4编制要求 (6)3.5空间布局优化 (6)3.6开发建设时序安排 (6)3.7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7)3.8保障措施 (7)3.9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建立 (7)4成果报批与应用 (7)4.1成果要求 (7)4.2成果协调论证 (9)4.3成果报批及应用 (9)5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要点 (9)5.1总体要求 (9)5.2主要内容 (10)5.3成果要求 (11)5.4成果报批与应用 (12)6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附录 (12)附录A术语定义和数据单位要求 (12)附录B规划文本附表 (14)附录C规划图件编制要求 (20)附录D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编制要求 (23)附录E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汇交目录 (26)7年度实施计划附录 (27)附录A计划文本附表 (27)附录B图件编制要求 (29)附录C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成果汇交目录 (32)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的任务、期限、内容、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县级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
1.2规划定位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是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和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基本依据。
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具有独特的经济特性,强调以规划目标控制为手段,将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管制要求和规划控制性指标具体落实到土地要素上,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配置的完善和环境品质的提升。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指南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指南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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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对县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的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则是指在已有规划基础上,对土地利用进行调整和完善的具体技术方案。
下面将重点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1.优化功能区划根据县区发展需求和优势资源,调整功能区划,合理划分产业发展区、城市建设区、生态保护区等各类功能区,充分发挥各区域的特色和优势。
2.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完善生态修复技术方案,重点保护珍稀植物和动物物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县区生态形象。
3.调整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实际情况,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田利用率,合理规划农田集约利用区和农村宜居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加强城市规划建设通过科学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合理划定城市建设边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水平和品质。
2.调整工矿用地布局研究城市周边工矿企业就地转型,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工矿用地综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3.合理开发利用耕地依据土壤质量、利用功能和补充方式,合理划定耕地保护区、高效农田区和农田国有保护区,确保农田资源的持续利用。
三、加强土地利用管理1.完善土地利用政策针对调整完善目标,修订和完善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强化土地利用管控,加强土地征收补偿和土地利用权转让管理。
2.加强土地信息管理建立土地利用信息数据库,实施土地利用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土地监管和资源保护工作,确保土地利用科学管理。
3.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城市空间整治和生态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强土地资源的整体管理和综合利用。
四、推动土地利用集约化发展1.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施土地利用集约化发展政策,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等农业生产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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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一、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总论评估目的与意义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县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制定和完善国土开发保护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结果将有助于提升市县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水平,强化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评估范围涵盖全市国土空间,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城镇村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类型。
评估对象为市县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活动,以及相关政策和制度。
评估依据与方法评估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运用现场调查、资料分析、专家咨询、遥感监测等手段,对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现状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流程与组织评估流程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分析评估阶段和总结阶段。
准备阶段包括组建评估团队、制定评估方案、收集资料和数据;实施阶段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和专家咨询;分析评估阶段对获取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估;总结阶段撰写评估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评估组织方面,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估小组,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评估团队由国土、环保、农业、规划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目录第一章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一、土地规划分类二、规划基数转换三、其他规定第二章各类用地空间布局的总要求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二、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三、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四、维护和扩大城乡绿色空间五、稳定自然和人文景观用地六、发挥农地多重功能,拓展生态空间第三章基本农田调整和布局要求一、基本原则二、调整要求三、检验分析与成果要求四、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五、基本农田集中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第四章建设用地布局与管制要求一、布局原则二、空间管制要素三、划定要求四、成果检验五、管制规则第一章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在土地现状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管理需要,进行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形成规划基础数据。
一、土地规划分类(一)定义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指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或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获得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土地现状分类:包括过渡期分类和二调分类,其中,过渡期分类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采用的全国土地分类,二调分类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实际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3.土地规划分类: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规划管理需要,对土地现状分类进行归并或细分形成的规划用地分类。
4.规划基础数据: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土地规划分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基础数据(以下简称“规划基数”)。
(二)分类1.分类体系。
规划基数采用三级分类体系。
其中,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二级类11个,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三级类33个。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见附图1(略)。
土地规划分类代码及含义见附表1(略)。
2.市县乡级土地规划分类。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分类,原则上分到二级类;根据管理需要,可对建设用地进一步细分。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7•【字号】苏政办发[2010]61号•【施行日期】2010.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审查报批须依据国家、省颁布的有关行业规程和规范进行。
第二条市、县、乡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是实施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规划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审查和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五条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省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市、县、乡三级。
纳入省辖市中心城区的区可不单独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辖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乡(镇、街道)不需单独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在省辖市所辖区范围内,跨中心城区和郊区的乡(镇、街道)以及未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的乡(镇、街道),需单独编制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1.1规划定位 (2)1.2规划目标 (2)1.3主要任务 (2)1.4规划依据 (2)1.5规划原则 (3)1.6编制组织 (4)1.7工作流程 (4)第二章技术要求 (6)2.1城乡人口结构 (6)2.2县域分区引导 (6)2.3明确村庄分类 (6)2.4村庄规划引导 (8)2.5公共设施配套 (9)2.6特色空间塑造 (12)2.7近期行动计划 (13)第三章成果要求 (15)3.1基本要求 (15)3.2规划成果 (15)3.3规划文本 (15)3.4规划图纸 (15)3.5数据库要求 (16)第四章备案要求 (19)4.1备案材料 (19)4.2备案程序 (19)第一章总则1.1规划定位镇村布局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依据。
镇村布局规划应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现行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同),在现有规划工作基础上组织编制。
镇村布局规划成果要通过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逐步组织实施。
1.2规划目标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明确村庄(指自然村,下同)分类和布局,支持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引导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提升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3主要任务在综合分析村庄发展条件和潜力基础上,结合现行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现状村庄①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明确各类村庄布局,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4规划依据(1)政策文件《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①指城镇现状建成区以外的所有自然村。
无锡市新吴区
无锡市新吴区规划矛盾图斑一致性处理方案新吴区人民政府二○二○年六月目录第一章一致性处理背景和缘由 (1)(一)区域概况 (1)(二)一致性处理背景 (1)(三)一致性处理缘由 (2)第二章一致性处理原则和依据 (4)(一)一致性处理原则 (4)(二)一致性处理依据 (5)第三章现行规划基本情况 (7)(一)规划编制概况 (7)(二)主要控制指标 (7)(三)主要规划任务 (8)(四)规划实施情况 (9)第四章一致性处理方案 (12)(一)与城市(镇)总体规划协调处理情况 (12)(二)一致性处理总方案 (19)(三)硕放街道一致性处理方案 (29)(四)新安街道一致性处理方案 (29)(五)梅村街道一致性处理方案 (29)(六)鸿山街道一致性处理方案 (30)第五章一致性处理方案评价 (31)(一)对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的影响评价 (31)(二)对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评价 (32)(三)对于土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 (32)(四)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33)(五)一致性处理方案可操作性分析 (34)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5)(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35)(二)建立规划实施考评问责制 (35)(三)促进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36)(四)尽早完成县乡两级成果的更新备案 (36)附表 (37)第一章一致性处理背景和缘由(一)区域概况无锡新吴区地处无锡市东南部,东邻锡山区鹅湖,南隔望虞河与苏州相城区相望,西与无锡市滨湖区相接,北与无锡市锡山区相邻,区位条件优越,内有沪宁铁路、沪宁高速、京沪高铁、沪宁城际、环太湖高速、312国道、京杭运河、望虞河等穿境而过。
2015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无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无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同意设立无锡市新吴区,将无锡市锡山区的鸿山街道和滨湖区的江溪、旺庄、硕放、梅村、新安街道划归新吴区管辖,以鸿山、江溪、旺庄、硕放、梅村、新安6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新吴区的行政区域。
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 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信息公开与反馈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和反馈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情 况和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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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原则与依据
规划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坚持集约 节约、高效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分 类指导;坚持统筹协调、多规合一。
规划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江苏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江苏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苏省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等。
03
编制方法与技术要求
编制流程与步骤
前期准备
明确规划目标、范围和期限,收集相关资料 ,建立工作团队。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国土空间规划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编制指南有助 于推动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 调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通过制定统一的规划标准和方法,促进江苏省内各地区之 间的协调发展,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实现区域整体 效益最大化。
保障公共利益
国土空间规划涉及公共利益,编制指南有助于保障江苏省 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目的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未来一定时期内江苏省国土空间开发 、保护和利用的目标、策略和措施,为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编制指南的意义
提供规划编制指导
编制指南为江苏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 作性。
现状分析
对江苏省的国土空间进行现状调查,包括自然 环境、社会经济、资源利用等方面。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沭阳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沭阳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20•【字号】苏政复〔2019〕74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沭阳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19〕74号沭阳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对沭阳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请示(沭政〔2019〕5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县及所辖沭城街道、梦溪街道、南湖街道、七雄街道、十字街道、章集街道、陇集镇、胡集镇、钱集镇、塘沟镇、马厂镇、沂涛镇、庙头镇、韩山镇、华冲镇、桑墟镇、悦来镇、刘集镇、李恒镇、扎下镇、潼阳镇、龙庙镇、高墟镇、耿圩镇、汤涧镇、新河镇、贤官镇、吴集镇、湖东镇、青伊湖镇、北丁集乡、周集乡、东小店乡、张圩乡、茆圩乡、西圩乡、万匹乡、官墩乡、青伊湖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沭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减少66.6667公顷(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减少建设用地规模指标66.6667公顷)的前提下,将1710.213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966.8363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263.7516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263.751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沭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479.6257公顷,限制建设区规模增加479.625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本次规划修改安排你县规划流量指标1266.6667公顷,增划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1678.0257公顷,你县要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改善工作规划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为有效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改善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实习秘书长和中央、省、部级部门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新常态下国土资源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基本稳定。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按照“保护优先、优化优先、调控优先”的原则,保持规划的一致性、继承性和科学性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持规划的时势和现状坚持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区域生态安全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完善,将为我省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国家和省的重大发展战略,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双促进”的落地效应提供有力保障。
2、工作原则(1)保护第一,统筹兼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坚持保质保量并重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区域近期和远期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重点解决1年年年目标期内(2)节约集约,优化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节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稳步推进建设用地减少,提高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确保城乡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空间合理。
(3)多方协调,充分衔接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省市规划的调整和完善应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县乡规划的调整和完善应同步进行,紧密衔接。
我们将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加强集体决策。
(4)因地制宜,差别化经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合理分解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适当提高确需减少耕地数量地区的基本农田保护比例。
严格控制苏南建设用地总量,合理控制苏中苏北建设用地总量。
3、工作任务(1)在已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提高省市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结果,改进评价结果,更新评价周期至XXXX年,进一步摸清情况,分析趋势,找出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措施一是以第二次调查结果为基础,土地资料不断变更到XXXX,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完善规划中期评价结果。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指南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指南全国土地规划修编委: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指南为加强对省级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工作依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制订本技术指南。
一、规划基数新一轮省级规划修编应本着佥合规、科学客观的原则,通过更新调查、举证、审查、确认等一定程序,依法依规确定规划基数。
其中,对于生态退耕,超出国家生态退耕规划自行退耕的部分,确定基数时原则上仍按退耕前用途处理。
对于违法违远见用地,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后,处理意见要求恢复原状的,按现状用途确定基数。
省级规划中各类用地总量的规划基数,应与《纲要》已经确认的基数保持衔接。
确有出入的,必须做出说明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确认。
二、规划指标体系(一)规划中的用途分类各省规划编制在土地过渡分类基础上,按规划需要形成土地用途分类体系。
其中,对于规划期内各类用地规模新增变化的预测分析,建议参考以下土地用途分类:(二)用地指标省级规划应建立指标体系,加强对土地利用规模结构的宏观管理。
指标区为分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是为实现规划目标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规划实施管理的需要决定彩哪些指标,但为与《纲要》衔接一致,建议参考以下指标:1、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规划期内耕地总量必须保有的最低规模。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基本农田必须保持的最低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工矿用地总量不得突破的高限。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期内云消雾散地可转用为建设用地的累计最大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我务量:根据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要求,规划期内将要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的耕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水平:按居住半年以上城镇常驻人口计算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预期性指标园地规模:规划期内园地预期将要达到的规模。
林地规模:规划期内林地预期将要达到的规模。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适应土地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部决定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试点工作。
在各地申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黑龙江省呼兰县等12个县(市、区)为国土资源部县级规划修编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现将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试点的目的和指导思想(一)目的开展规划修编试点的目的,是探索新形势下规划编制的思路和要求,在工作组织、规划方法和制度创新等方面作出积极有益的尝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为部署下一轮全国规划修编工作和制订有关规章、规程积累实践经验。
(二)指导思想试点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正确处理规划控制与市场调节、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等重大关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所创新,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xxxxxxxxxx二〇一x年x月目录一、目标任务 (1)二、主要依据 (2)三、技术路线 (4)四、程序与方法 (6)五、主要成果 (1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基本依据,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常态下对土地利用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技术方案.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在全面总结本区域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现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更新规划成果和数据库,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供基本依据.(二)主要任务1. 开展中期评估.全面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客观研判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政策建议。
2. 进行专项评价。
围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城市用地限制性/适宜性评价,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3. 调整规划目标。
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调控指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战略、基本方针和规划目标,统筹安排各区域和各类用地,重点落实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生态用地规模。
江苏省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江苏省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江苏省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嗨,朋友。
如果要编制江苏省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呀,我得和你好好说说。
我当初参与类似工作的时候,真的是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不过慢慢就有经验啦。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规划得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什么土地管理法之类的可不能忘,这就像咱们走路得遵守交通规则一样。
你要是不遵守,那这个规划可就是不合法的,没法得到认可。
我一开始就没太重视这些法律条文,差点乱来一通,幸好及时被前辈纠正了。
还有,你得精确地摸清这个镇域的土地现状。
有多少耕地,多少建设用地,多少未利用地等等,这是基础啊,就好比你盖房子得先知道有多少块砖一样。
别图省事,自己瞎估计,一定要实地调查清楚。
二、实用建议收集资料很关键。
不仅要找政府部门已有的统计数据,还要多和当地的村民、企业聊聊。
我记得我当时做一个镇的规划,原本只根据政府数据弄了一套方案。
后来和村民一聊,才知道村里有几块地他们一直是有特殊用途的,我们没考虑进去,这方案就得改。
你可以做个简单的问卷调查表,分发给各个村,让他们提供一些土地使用的历史和现状信息。
在规划布局的时候呢,要考虑实用性和前瞻性。
比如说交通规划,不能只想着现在,要把未来几十年的发展趋势考虑进去。
好比给小孩买鞋,你得给他留一点成长的空间。
如果一条路预计未来会有很多工厂或者旅游点,那现在规划的时候就得把拓宽或者加强交通网的事规划好。
三、容易忽视的点基础设施规划非常重要,但往往容易被忽视一部分。
我曾经就只想着水电之类的大工程,忘记了污水管网的分布。
这污水要是没处排,会引发很多环境卫生问题。
而且你要明确不同区域的排水能力,可不能都一个样儿规划。
还要注意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区。
有些镇可能有山体滑坡或者洪水淹没区,这种区域在规划的时候就要避开居民点或者重要设施建设。
我就见过一个镇挨着河边建了好多房子,一到洪水期就危险得很,都要临时疏散居民。
四、特殊情况如果镇里有特色产业,那规划得为这个产业特殊考虑。
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稿)(2009年12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前 言为做好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范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的统一管理和信息共享,为规划实施提供基础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略)本标准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和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目 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数据库内容与要素分类编码 (4)5 数据库组织结构 (7)6 数据命名规则 (27)7 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29)8 元数据 (29)参考资料 (30)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的数据内容、分类代码、数据分层、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的结构、数据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及元数据等。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县(市、区)级、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包括县(市、区)和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0257.2-200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7798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7-200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 1020-2009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
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咱搞这个市县国土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啊,就像是在摸一个大怪兽的脾气。
这怪兽啊,大得很,每个市县都是它身上的一块肉,一块骨头。
我去那些地方考察的时候啊,就看到各种各样的景象。
有的地方呢,就像是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规划得井井有条,山清水秀的,那山上的树啊,就像一个个挺拔的士兵,整整齐齐的。
我看到当地的官员,那脸上啊,满是得意,跟我说话的时候,眼睛都放光,说:“你看我们这地方,搞得不错吧。
”我就点点头说:“是不错,就像画儿似的。
”可是有些地方啊,就像个调皮捣蛋的坏小子,到处乱糟糟的。
我去的时候,那个环境啊,就感觉乌烟瘴气的。
有个小老板在那愁眉苦脸的,我问他咋回事。
他就跟我说:“这开发没个规划,把我们这些小生意都快搞黄了。
”我看着他那乱蓬蓬的头发,脸上的皱纹都能夹死苍蝇,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儿。
这评估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
你得看这土地利用得合理不合理,像有些地方,大片大片的地空在那,长满了荒草,就像个没头发的脑袋,难看又浪费。
我就想啊,这地要是能说话,肯定得骂:“你们这些人,咋就不知道好好利用我呢?”还有那些保护的地方,有些保护区里,动物们倒是挺自在的。
我有次看到一只小鹿,那眼睛滴溜溜的,像是在看我这个外来者,又像是在说:“你可别来破坏我们的家啊。
”我就对着它笑,心里想着,这保护得还挺好。
做这行啊,得像个侦探似的,到处找线索。
有时候数据就像调皮的小鬼,躲在角落里,找得我头疼。
我就跟我的同事抱怨:“这数据咋就这么难找呢?就跟捉迷藏似的。
”同事就笑着说:“你就慢慢找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咱干这个就是为了让每个市县都能找到自己合适的发展和保护的路,就像给每个人找到合适的鞋子一样。
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得刚刚好,这样走起路来才舒服,市县才能稳稳当当的发展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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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应权重表
评价目标
用地规模 指标执行
用地结构和 布局变化
节约集约 用地
规划修改
目标权重 0.40
0.20 0.30 0.10
评价指标 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程度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程度 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实现程度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上图指标使用程度 流量指标归还率 土地利用率 城镇工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 允许建设区符合率 禁止建设区保护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目标实现程度 2010 年以来平均土地供应率 二三产业增加值与城镇建设用地增长弹性 城镇化与用地增长系数 规划修改频率 规划修改面积比例
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四年二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 规划实施期间,每隔一定期限,或根据实际需要,对规划实 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评价,分析规划实施取得的 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相关
1
措施和建议。 (一)评估目的
建立和完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制度,不断 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 0.15 0.15 0.10 0.30 0.30 0.10 0.35 0.35 0.20 0.25 0.25 0.20 0.30 0.40 0.60
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评述规划对经济 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规划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影 响及效益;综合分析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和实施 质量,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规划实施 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评估结论;分析预估规划对未来经济社 会发展的适应性。
(二)工作组织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估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组 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可由县级人民政府 组织,与县级规划评估同步开展或单独开展。
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可根据实际需求, 5 年内开展 1 至 2 次(以 2009 年为评估基期年)。
考虑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具有一定的技术难 度,规划评估宜选择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中乙级以上的机 构承担。
3、统筹兼顾原则 评估应与发展改革、建设、环保、农业、林业、交通、 水利等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 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统筹兼顾,提出科学有效的实施措施。 (四)评估程序
规划评估程序主要分为工作准备、调查研究、分析评估、 成果编制、审查报备等步骤(附录 1)。
1、工作准备与调查研究阶段 开展评估组织准备,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明确评 估单位;收集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等基础资料(附录 2);依 据有关方案,开展调研座谈和实地踏勘,针对规划实施中的 重大问题,开展相关研究。 2、分析评估阶段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的方法,对规划目标落实、规划布局调整、重大工程实施和 规划措施执行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找准问题及原因,形成 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 3、审查报备阶段 省辖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评估成 果(含省管县试点地区评估成果)进行论证后,报省国土资 源厅审查、备案。
4、相关建议和措施
根据评估结论,提出进一步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整改措 施和相关建议。
(六)基础数据要求
6
1、经济社会数据 规划评估中,经济社会等基础数据应以国家、地方统计 部门公布的年度统计年鉴等权威数据为准。各类基础数据应 明确口径及来源,确保经济社会数据与评估范围的对应一 致;评估涉及的人口数据应采用常住人口。评估中应统一使 用法定计量单位。 2、土地利用数据 (1)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应采用评估时点土地利用 现状变更调查数据。 (2)2010 年以来的建设用地审批数据采用经批准的城 镇村批次(含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批次)图层。 (3)独立选址等涉及使用允许建设区规模。 (4)其他说明材料。 (七)评估成果要求 1、评估报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现行规 划相关情况,评估期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执行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等,规划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情 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及问题,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整 改措施和相关建议。 2、表格成果 主要包括现行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情况表(与二调衔接后
(三)评估原则 1、客观真实原则 评估应采用权威部门发布的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等数据 和资料,如实反映规划实施情况,保证评估过程和结论的客 观性。 2、综合评估原则 评估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规划 目标执行情况、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变化情况、规划措施执
2
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分析规划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 生态效益,形成评估结论。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 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新要求为指导,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 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规划统筹管控和土 地用途管制,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好土地,调整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 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 变,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3 生态用地保护情况。分析评估截至规划评估时点耕
1阶段目标是指根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 年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推算出的规划 评估时点目标,具体推算方法参见附录 3。
4
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滩涂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 (4)规划空间布局安排。分析评估截至规划评估时点
各类用地布局变化情况,重点评估规划实施以来实际新增城 乡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用途和空间管制的要求,以及管制 分区变化及其管制规则执行情况。
○1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分析评估截至规划评估
时点耕地数量、质量变化、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及基本农田保 护等情况。
○2 各类建设用地情况。分析评估截至规划评估时点建
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 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城乡建设 用地上图指标规模、流量指标归还量等指标执行情况,土地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含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效率、土地供应率、 闲置土地等)及变化情况。
目前,我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进入全面实施阶 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 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强化耕地保护和节约 集约用地,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制定江苏省县、乡级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报省政府审 批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估修改。报省政府审批 的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估修改参照本指南执行。报国 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估修改按照国土资源部 有关要求执行。
3
(五)评估主要内容 1、定性分析内容
(1)开展规划评估的背景与缘由。分析区域经济社会 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阐明开展 规划实施评估的必要性。
(2)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分析截至评估时点规 划范围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及变化情况,总结土地利用变化 特点。
(3)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将评估时点的各类用地现状 规模与规划阶段目标1、2020 年规划目标进行对比(附表 4-1), 分析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实现程度。主要包括:
(一)评估目的 ................................................................................2 (二)工作组织 ................................................................................2 (三)评估原则 ................................................................................2 (四)评估程序 ................................................................................3 (五)评估主要内容 ........................................................................4 (六)基础数据要求 ........................................................................6 (七)评估成果要求 ........................................................................7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9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及条件 ....................................................9 (二)规划修改原则 ......................................................................10 (三)规划修改类型和要求 ..........................................................11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工作组织 ..............................................................................15 (六)规划修改成果 ......................................................................15 (七)其他有关事项 ......................................................................16 附录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8 附录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19 附录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 附录 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 ...........................................26 附录 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 ...........................................29 附录 6 规划一般性修改的材料及呈报要求 .......................................32 附录 7 规划原则性修改的材料及呈报要求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