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起源及本质
统编人教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1第一课《国体与政体》“知识点+探究与分享”汇总(附答案)
(新教材)统编人教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1第一课《国体与政体》“知识点+探究与分享”汇总(附分析答案)
【知识点】
一、国家是什么
(一)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起源与本质:关于国家的认识与解释,迄今最全面、最科学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它透过形形色色的国家现象,揭示了国家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在原始社会瓦解、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以后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国家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一般认为,国家的基本要素包括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它们是国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是主权。
◇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性质,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
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专政与民主:从国家的本质看,所有国家都是一定阶级对其他阶级的专政。
专政就是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
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其实质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职能。
因此,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
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凡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必然包括一定阶级的民主,同时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当今世界主要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
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理论(终极)一、的起源与本质起源问题是各类学说分歧的焦点所在,更是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对立的根本点。
对于起源问题的解释,决定了对于性质、职能、命运等一系列问题的判断。
马克思主义在起源问题上有两个基本论断:第一,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说明产生的时间问题;第二,的出现,是社会部发展的结果。
它是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这是说明产生的原因问题。
的产生马克思主义关于起源问题的基本论断是:氏族制度的解体是社会部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
氏族制度的解体和的产生,都是人类社会部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
起源于社会部基本矛盾的运动。
在原始社会后期,人类生产能力的发展,促进了分工和交换的出现。
在经历三次社会大分工之后,特别是商业的独立标志着人类社会的分工和交换已经达到相当普遍的程度,经济活动一跃而成为人类生活的主要容,经济利益也上升为决定人际关系的根本因素。
分工、交换、利益分化这些因素的出现,使经济因素逐渐取代血缘因素成为决定人类社会制度的主要因素。
随着群婚制度向“一夫一妻制”的被迫过渡,个体家庭逐渐取代氏族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生产分工日益细化,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刻。
原始的氏族组织和道德力量已经无力应付这一变化,于是就需要有一个第三种力量,它似乎站在相互斗争的各阶级之上,压制它们的公开冲突,至多允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以合法的形式进行。
于是,氏族制度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分裂为阶级所炸毁,被新的机关——所代替了。
恩格斯关于起源的论断在《家庭、私有制和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指出:“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
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围以;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同社会日益相脱离的力量,就是。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一)亚里士多德的关于国家起源、本质和目的的观点亚里士多德是“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是西方最早创立独立的政治学体系的思想家,是古希腊奴隶主中产阶级利益的思想代表。
他对城邦国家的产生、本质和目的做了系统地论述。
1 .国家产生的原因。
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的产生基于人的本性,因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有天然要过道德生活的愿望。
2 .国家产生的过程。
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自然赋予人的本性是过国家生活,但是任何事物的本性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只有当它发展到最高阶段时,才充分显露出它的本性,社会也是如此。
亚里士多德指出;国家在产生过程中经历了家庭、村落而最终形成了高级完备的社团,它是人的本性的最充分体现。
个人只有作为城邦的组成部分,才能满足其自给自足的生活。
3 .城邦的本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至高广涵的社会团体,它是行业与职能相异的许多分子的集合,是由许多公民各以其不向职业、家庭等参加而组成的有机的整体。
4 .城邦的目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社会生活包括许多内容,城邦的存在不只是为了便于交换,防止互相损害等等。
城邦的目的在于实现道德的良善,即以城邦协调各人的功能,导致人类的优良生活。
个人和城邦的主要和最终目的都是谋取优良的生活。
这是城邦区别于其它社会团体的本质所在。
5 .学说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首次从政治学的意义上讨论了国家的起源、本质和目的等一系列的重要课题,为这门学科的建立提供了基础理论。
(二)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1.政体的定义:政体就是城邦的最高政权组织,是城邦一切组织的依据。
政体又关涉到全邦人民的生活方式,是公民的生活规范。
所以政体是城邦的决定因素,它决定城邦性质。
2 .划分政体的标准。
第一是宗旨,看政体是照顾全邦人民的共同利益,还是只照顾一个人、少数人或平民群众的私利。
前者为正宗政体,后者为变态政体。
第二是人数,看最高治权的执行者是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这样共划出二类六种政体。
即正宗政体三种,有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
西方政治思想史四个人物的思想简介(霍布斯、洛克、杰斐逊、汉密尔顿)
霍布斯与洛克霍布斯: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霍布斯是 1 7 、 18 世纪流行的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
他从抽象的人性原则出发,从人的本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出发来解释国家的产生及其基础。
霍布斯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趋利避害即自我保存是支配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善恶并无固定标准,全以是否符合人的自我保存为转移。
在霍布斯看来,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人类第一共同的“欲望”就是对权力不断的、无休止的欲求,“死而后已”。
这种利己主义是霍布斯全部政治思想基础。
霍布斯认为,在国家成立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中。
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对同一事物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同时,人人又都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运用自己的权力以求保全自己的本性,即保全生命的自由。
这种自由就是人的自然权利。
既然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而人人又只顾自己的保全,因此,当人们同时想占有某物而不能共或分享时,则必然成为仇敌,每一个人都企图用伤害他人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霍布斯把引起人们相互争斗的原因归结为三种:利益上的竞争,对他人可能伤害自己的猜忌和对名誉的追求。
由此,霍布斯得出了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的结论。
在那里,人人都生活在死亡的恐惧中,人的生命是“孤独、贫穷、龌龊、凶残和短促的”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并不是对历史的真实描述。
他自己也承认这不过是一种想象,从来“也不存在这样的战争状态”。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自由地运用自己的权力保全自己,结果却导致战争状态,破坏了“自我保存”因此,他认为人们必须放弃自己的权力摆脱自然状态。
自然法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方便的准则。
霍布斯认为,自然法是“理性所发现的诫条,或一般法则”。
自然法通过它的律令禁止人们做伤害自己生命的事情。
他为自然法规定的主要原则是尽力寻求和平;为了和平和自身的安全,每个人都应该放弃自己的力量和权力;应当履行契约等等。
其中最根本的原则是寻求和平。
霍布斯认为,人们按照自然法的原则去做,就可以实现和平幸福的生活。
霍布斯的政治思想
霍布斯的政治思想
主讲:赵临冬
霍布斯政治思想讲解概图
霍布斯政治思想
国家起源和本 质
主权学说和行 政理论
人民的自由和 主权者的义务
国家 的起 源
国家 的本 质
主权 学说
行政 理论
自由 思想
主权 者义 务
一、国家起源和本质
• 自然权利:运用自己的权力以求保全自己 的本性 • 自然状态:“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 自然法:“理性所发现的诫条,或一般法 则”,自然法的主要原则是尽力寻求和平; 为了和平和自身的安全,每个人都应该放 弃自己的力量和权利;应当履行契约等
(1)国家起源
• 霍布斯认为,由于都想攫取大于他人的权 利以保护自己,从而使和平难以实现。因 此,他主张有一个大于一切人的权力的公 共权力做自然法的后盾,这样才能震慑住 人们无限的欲望,是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 。这个公共权力就是国家。
(2)国家本质
• 霍布斯把国家看作是契约产生的,他认为 人们为了摆脱自然状态,彼此共同约定, 大家都放弃自己的全部权利并把它赋予一 个或少数人,并承认他在公共和平与安全 的事务方面所做的都是大家同意的。霍布 斯将主权者看作国家的本质,实际上是强 调主权是国家的本质。
• 具体义务: 第一、主权者必须保护好其权利。 第二、确定和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权。 第三、主权者应该根据良好的法律和平等的 原则进行统治。
霍布斯与洛克的政治思想比较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
约翰·洛克(1632-一帜的人物 。作为自然法理论和社会契约说的倡导者,他和他 的同国人洛克儿乎判若两人。洛克依据自然法理 论和社会契约说提倡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霍布斯 则从这同一理论作出绝对专制与中央集权的结论 。
第四章 国家
国家的阶级性(国家的本质) 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出现—— 出现贫富分化——私有制产生——阶级— —国家产生
国家的阶级性(国家的本质)
恩格斯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 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 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 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 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 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 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 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 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 是国家。”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国家的社会性(从国家起源考察)
恩格斯说:社会产生着它不可缺少的 某些共同职能,被指定去执行这些职能的 人,就形成社会内部分工新的部分,他们 就获得了和授权给他们的人相对立的特殊 利益,他们在对这些人的关系上成为独立 的人,于是就出现了国家。
马克思主义指出: 国家是不同于原始社会公共权力的一 种“特殊”的公共权力组织。
五、国家形态
国家形态指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因国家 与社会互动形成治理结构以及由此治理结 构而产生的政治过程和治理绩效。 1.失败国家 2.依附国家以及相关国家形态 3.自主性国家
1.失败国家
美国智库和平基金会的定义 失去对其领土的控制,又或未能维持其于领 土内对正当的武力使用的垄断; 正当的做出集体决定的权力受到侵蚀; 未能提供公共产品; 未能以享有国际社会成员的身份与其他国家 交往。 除以上特点外,失败国家还有普遍的贪污和 犯罪情况,出现难民等非自愿人口迁移以及严重 经济下滑。
随着韩战的结束,韩国政府面临着严重的合 法性危机并直接面临着北韩的制度与军事竞争, 为了延续统治,取得合法性,南韩政府就必须竭 力取得制度竞争优势。近代以来的殖民悲情,二 战后民族主义的复兴,激发了韩国人强烈的民族 主义和国家主义情感,这些与传统儒家文化中的 集体主义意识形态相结合,形成一种强大的价值 观软约束,对小团体与个人机会主义行为形成强 大的内在制约,保证了现代化过程中政府的高效 与廉洁,形成另一种强政府模式。
国家的起源、本质和类型
(四)国家的本质
• 国家本质问题是国家学说的核心问题,对国家 本质的不同理解,也是区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 与非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分水岭和出发点。 • 列宁说: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 统治的机器。……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 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 个阶级的机器。包含三个层次: • 第一;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 • 第二;国家是阶级的统治; • 第三;国家是机器。
(三)非马克思主义的代表性观点
• 神权论,也叫君权神授论。这种观点认为,国 家源于神,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 力来源于神。政府的权威由神意所授,君主是 替天行道,服从君主和政府,就是服从天意。 • 契约论。国家产生是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 治者相互订立契约的结果,国家是共同协议的 产物。 • 暴力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是人对人使 用暴力的结果。认为国家是一个部落对另一个 部落征服的结果,强者战胜弱者就是阶级形成 和国家产生的原因。
第五讲 国家的起源、本质和类型
• 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 国家的类型
一、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 • • • (一)国家的语义 (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说 (三)非马克思主义的代表性观点 (四)国家的本质
(一)国家的语义
• 汉语中,“国家”至少由三种含义:领 土意义上的国家(country),民族意义上 的国家(nation), 政权意义上的国家 (state).在国家理论研究中,通常在政权 意义上使用国家的概念,也就是作为社 会整体代表并对社会进行控制和管理的 强制性力量。国家政权是对社会内部有 组织暴力的垄断,是社会事务处理的最 高权力,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说
•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 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 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 立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 冲突的阶级,不止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 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 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 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 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 量,就是国家。
恩格斯的国家理论
↓ 个体家庭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
马克思:“同一氏族内部的财产差别把利益的一致 变为氏族成员之间的对抗”
——《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
恩格斯:“这样,我们就走到文明时代的门槛了。”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文明时代的到来巩固并加强了前面的各次分工, 特别是加剧了城市和乡村的对立。
P.S 普选制?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 对文明时代的评断
摩尔根:“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来,财富的增长是如此 巨大,它的形式是如此繁多,它的用途是如此广泛,为了 所有者的利益而对它进行的管理又是如此巧妙,以致这种 财富对人民说来变成了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人类的智慧 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了。”
↓
官吏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作为社会机 关而凌驾于社会之上”
国家是: “伦理观念的现实” “理性的形象和现实”
——《法哲学原理》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 1770—1831)
“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 是在这些阶级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 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 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 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 希腊人的氏族:早期希腊人的公共关系
(1)共同的宗教祭祀和祭司为祀奉一定的神所拥有的特权; (2)共同的墓地(参看狄摩西尼《反驳欧布利得》); (3)相互继承权; (4)在受到侵害时提供帮助﹑保护和支持的相互义务; (5)在一定情况下﹐特别是在事关孤女或女继承人的时候﹐在氏 族内部通婚的相互权利和义务;
国家是如何起源的,应该如何认识国家的本质。
国家是如何起源的,应该如何认识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起源是一个复杂而多样化的历史过程。
不同的学说和理论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和观点。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观点:1.社会契约理论:社会契约理论认为国家起源于人们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共同约定的社会组织形式。
根据这一理论,人们放弃了一部分自由和权力,通过集体规则和机构来确保自己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2.功能主义理论: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国家起源于为实现特定功能而建立的,比如维持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提供公共服务等。
3.民族主义理论:民族主义理论认为国家是由共同的民族、文化和历史背景所形成的。
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并促进特定民族的利益和价值观。
4.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国家起源于阶级斗争,是统治阶级通过经济和政治力量来维护自身统治地位的产物。
认识国家的本质需要从多个角度来思考:1.政治角度:国家是一个具有权力机构、法律规范和组织结构的政治实体,通过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政策以及提供公共服务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公共福利。
2.社会角度:国家是社会的组织形式,通过建立统一的制度和规则来实现社会秩序、公平正义和社会团结。
3.经济角度: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制定经济政策、保护产权和提供公共产品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
4.文化角度:国家是文化的载体和表达,通过推动文化发展和保护文化遗产来维护国家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理解国家的本质还涉及到权力、主权和公众利益等概念的深入分析。
因此,认识国家的本质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种观点,并考虑历史、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
无产阶级国家理论
一、国家的起源和本质1.马克思主义在国家起源问题上的基本论断马克思主义在国家起源问题上有两个基本论断:第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说明国家产生的时间问题;第二,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
它是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这是说明国家产生的原因问题。
2.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论断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
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同社会日益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3.马克思关于国家起源的论断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提出了研究国家起源的方法,即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这一角度来揭示国家的起源。
马克思认为:“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这里所说的个人…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的表现自己的。
”[1](P29)进而,马克思从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角度论述了国家的本质,“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
[2](P69)这个定义蕴涵了国家的阶级性质和社会关系属性两个方面的基本特点,同时对市民社会的国家形式做了一般规定。
由上可知,马克思、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从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的角度对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做出了历史性的回答。
4.列宁关于国家的论述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的和平发展,在国际工人运动内部逐渐滋生和积聚了机会主义的思潮,甚至有些机会主义者开始迎合本国的资产阶级,公然歪曲乃至否定马克思主义的诸多观点。
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做出了歪曲原意的解释,把国家说成是阶级调和的机关,主张国家”“调和”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理论。
《政治学概论》第五章 国 家
• 四、以政治治理形式为标准的划分 • 以政治治理形式或权力集中的程度,可将国家划 分为集权主义和分权主义国家。 • 1、集权主义国家(20世纪影响较大的集权主义是 法西斯主义和威权主义) • ⑴法西斯主义国家:又称极权主义、全权主义国 家,根本特征是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实行极 端的国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一党政治;秘密警 察统治;国家垄断经济、文化和信息机构。—— 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
• 2、绝对主义国家: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过渡 时期。疆界划定,主权出现,国王成为主权代理 人,法律成为全民规范,军事力量扩张,常备军 制度建立,中央的赋税制度,为控制社会提供了 可资借用的体系。典型的有英国的都铎王朝(下 图分别为亨利七世、亨利八世和伊利莎白一世) 和法国波旁王朝等
• 3、现代民族国家 • 从绝对主义国家继承了疆界和主权。工业 化提供了物质资源和技术,行政力量扩大, 国家对社会的监视力加强。——国家将社 会的空间大大压缩。 • 综上,吉登斯实际以欧洲历史为基础勾画 出了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过程。
• 3、自主性国家 • 自主性国家是与依附性国家相对应的一个 概念,也源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 新马克思主义对自主性概念又有发展,如 希腊学者普兰查斯。认为资本主义国家并 非永远依照资产阶级的利益行动,有时会 采取与资产阶级利益相抵触的政策。
• 2、文化性的民族观 • 特点:强调族群概念和大融合 • 族群(ethnic group)侧重文化上的归属、 淡化政治利益。 • “某种群体由于体质类型、文化的相似, 或者由于迁移中的共同记忆,面对他们共 同的世系抱有一种主观的信念,这种信念 对于非亲属社区关系的延续相当重要,这 个群体就被成为族群”——马克斯· 韦伯
马克思国家学说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国家学说的主要内容马克思国家学说的主要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括:一、国家起源与本质马克思认为,国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国家的起源与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分工和阶级斗争等因素密切相关。
国家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压迫和剥削被统治阶级。
在国家中,统治阶级利用国家机器实现对被统治阶级的控制,掩盖阶级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二、国家与经济基础的关系马克思认为,国家与经济基础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
经济基础决定国家的性质、形式和职能。
国家的政治、法律、文化等制度是经济基础在上层建筑中的反映。
在国家发展的不同阶段,经济基础的变化会导致上层建筑的变革,从而影响国家的性质和职能。
三、国家与阶级斗争的关系马克思认为,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
在阶级社会中,国家代表着统治阶级的利益,对被统治阶级进行压迫和剥削。
阶级斗争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国家的存在和变革都是为了适应不同阶级的利益需求。
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阶级斗争不断加剧,最终导致国家的消亡。
四、国家与历史发展的关系马克思认为,国家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国家会随着阶级斗争的演变而产生、发展和消亡。
马克思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设想,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家将逐渐失去存在的必要性,最终被消灭。
五、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意义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它揭示了国家的本质、起源和发展规律,有助于人们深入理解国家的角色和功能。
同时,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为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对当代国家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总之,马克思国家学说从起源、本质、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与阶级斗争的关系、与历史发展的关系等方面对国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
这一学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为理解国家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提供了有力武器。
在新时代背景下,深入研究马克思国家学说,对于揭示现实国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国家未来发展道路具有现实意义。
比较政治制度第二章(正式)正式2
第三节 西方国家宪法制度
• 一、西方国家宪法的产生 • 在欧洲,1789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人 和公民的权利宣言》。两年以后,该宣 言作为序言写入1791年的法国宪法。 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也是继美国宪法之后的世界上第二部成 文宪法。
第三节 西方国家宪法制度
• 二、英国宪法 • 英国是世界上宪法的发源地。它的宪法极其独 特:它不是在某个时刻“制定”出来的,而是 在数百年间渐积“生成”的;它不是囊括在一 个成文的法典中,而是散见于一些宪法性历史 文件、议会制定法、判例和惯例中;这种生成 的散见于各种渊源的“根本法”与普通法没有 形式上的区别,只有内容上的区别;而它的内 容又是灵活多变的。
第二节 宪法和政治制度
• 一、宪政:宪法与政治制度的高度融合 • (二)现代宪法的含义 本质和特点 • 2 、本质:列宁说:“宪法的实质在于:国家 列宁说: 宪法的实质在于: 列宁说 的一切基本法律和关于选举代议机关的选举权 以及代议机关的权限等等的法律,都表现了阶 以及代议机关的权限等等的法律, 级斗争中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级斗争中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阶级属性。 • 这是宪法的阶级属性 这是宪法的阶级属性。政治力量首先表现 为阶级力量,其次是其他政治力量。 为阶级力量,其次是其他政治力量。
第三节 西方国家宪法制度
• 三、美国宪法 • 美国宪法是在美国独立后,以修改邦联条例为名召开 的制宪会议上修订的。当时,美国共13个邦,参加会 议的有12个邦(罗德岛及普罗维登斯种植地未派代表 参加)。至今200多年它仅有27条修正案。这也是世界 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 美国宪法全文 序言- 我们美 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 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 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後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 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国家与革命》第一章解读
《国家与革命》第一章解读
摘要:
一、引言
二、《国家与革命》第一章的主要内容
1.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2.革命的必要性和目标
三、结论
正文:
【引言】
《国家与革命》是俄国革命家列宁的一部重要著作,其中第一章对国家的本质和革命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文将对第一章进行解读,以期对国家的认识和革命的理解有更深入的认识。
【《国家与革命》第一章的主要内容】
1.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列宁在第一章中首先探讨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他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是与阶级斗争紧密相连的。
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无阶级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没有国家这种机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加剧,阶级出现了,国家也应运而生。
2.革命的必要性和目标
列宁进一步阐述了革命的必要性和目标。
他认为,革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趋势,是劳动人民推翻统治阶级、争取自由和解放的斗争。
革命的根本目标是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在革命过程中,劳动人民必须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用以镇压反动阶级的反抗,保障革命的成果。
【结论】
通过对《国家与革命》第一章的解读,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国家的本质和革命的必要性。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革命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
简论霍布斯的政治思想
简论霍布斯的政治思想霍布斯是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西方近代政治学理论的系统阐发者,《利维坦》。
霍布斯的政治学说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按照人类“实际上是什么”来看待人类。
霍布斯的关键贡献在于他的自然权利理论,以及彻底和利己的个人主义。
机械唯物论是霍布斯研究社会问题的理论基础,国家的运动也受因果规律支配,其原因就存在人们的心灵中,是可以通过经验的观察得到的。
一、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契约论1.从抽象的人性原理出发,从人的理性和经验来解释国家的产生和基础。
2、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趋利避害是支配人类行为的根本问题,善恶标准以是否符合人的自我保存为转移。
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人类第一共同的“欲望”就是对权力不断地、无休止的欲求。
3、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引起人们互相争斗的原因是:利益上的竞争、对他人可能伤害自己的猜忌、对名誉的追求。
因此,人们必须订立契约,放弃自己的权力,摆脱自然状态,国家就建立起来了。
4、霍布斯契约论的特点:人民订立契约时交出的是他们的全部权利和权力。
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因而不受契约的约束,但受契约宗旨的限制,要保障人们的安全。
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的。
5、国家的本质就是主权者,实际上强调主权是国家的本质。
影响:1、霍布斯的国家本质思想第一次用清晰语言将现代国家观念明确地表述出来。
2.《国家起源论》第一次对人性论、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
3、第一次明确地将个人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看做国家权力的基础,奠定了西方近代国家学说的基本模式。
二、主权学说和政体理论——提出他的专制主义主张1、将主权看作国家的“灵魂”,包括立法、决定和平与战争、征税等权力。
凡与公共和平、安全有关的一切事务都属于主权的内容。
2、主权具有至高无上、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性质。
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的限制,人民必须绝对服从君主。
不能把自己的任何一部分权力授予或转让给别人,反对分权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探讨了国家的本质、起源和发展,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家作用和职能的观点。
这一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为我们深入理解国家的本质、走向更好的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一、国家的本质和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是阶级斗争不可或缺的产物。
在阶级社会中,由于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国家作为一种强制性机构产生了。
国家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维护其权益、支配被统治阶级的机构。
二、国家的作用和职能1. 维护阶级统治: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维护统治阶级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保护统治阶级的财产和利益。
2. 调节社会矛盾:国家具有调节社会矛盾的职能,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律,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 保障公民权利:国家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包括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为人民创造有利于发展的良好条件。
4. 经济管理和发展:国家在经济领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通过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等手段,引导经济发展,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
5. 组织协调社会生活:国家还具有组织和协调社会生活的功能,通过提供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满足社会民生需求。
三、国家的发展和演变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历史的产物,会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国家的形式和职能都发生了明显的改变。
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中,国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
社会主义国家的特点在于,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目标是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国家强调发展人民民主,实行计划经济,提高人民的福祉。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家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
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理论。
总结起来,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揭示了国家的本质与作用,强调了阶级斗争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霍布斯关于国家起源和国家本质的思想
霍布斯关于国家起源和国家本质的思想
霍布斯是一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理论家,他认为国家不仅仅是一个政治组织,而是由法律和教育赋予它特殊意义的一种机构。
比如,他认为国家的本质包含了对公共利益的敬畏、对立法的尊重以及对公民之间平等的认可。
他还认为,没有国家就没有高尚的社会伦理道德,也就没有社会公平,因此国家的起源并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财物和经济利益,而是要通过法律规范、公共利益的尊重和公民之间的平等来实现共识,来保护社会和谐。
霍布斯著名的理论几乎启发了以德国哲学思想家康德为首的启蒙思潮,他敦促人们要建立一个有普世价值的帝国,来取代已经瓦解的法西斯主义政体,如此一来可以实现社会公正、爱国情怀和专制统治的取舍之间的平衡。
希望人们能够凭借他的理论来实现最高的社会理想。
1.1国家的本质_专题一_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
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
3、民主、专政、专制(独裁) 4、我国的新型民主
广泛性、真实性
相 对 决定 (一)含义 国体 政体 独 (二)关系 反映 (内容) (形式) 立 性 反作用
(1)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一定的政体来体现 (2)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 (3) 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 会危害国体(反作用) (4)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5) 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资产阶级
奴隶阶级 平民阶层
无产阶级和 其它劳动人民
人民 敌人
奴隶制国家
封建制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
剥削阶级国家
新型国家
国家的类型及分类
二、专政与民主
民主
统治阶级
被统治阶级
专政
专 政 : 则 适 用 于 被 统 治 阶 级 内 部 。
民 主 : 只 适 用 于 统 治 阶 级 内 部 。
1、二者区别
三、国体和政体
区别 专政 民主
含义
P3页 P4页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 实施 区别、相互对立的。民主只适用 被统治阶级 统治阶级 范围 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 被统治阶级。 实施 依靠暴力、 平等、少数服 方式 国家强制手段 从多数
功能
主要是为了要有 效地巩固国家 主要是为了有 效地管理国家
2、二者联系
1.1 国家的本质
一、国家与国家Βιβλιοθήκη 质(一)国 家 1、国家的起源
2、国家的属性
资料
资料
3、国家的构成因素
(二)国家的性质
统治阶级性质、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
马克思的国家学说
马克思的国家学说
马克思的国家学说是一种关于国家的理论和思想体系,包括国家的起源、概念、本质、职能,以及国家的发展等学说。
1. 国家的本质:马克思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
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正是借助于国家这种特殊组织,在政治上也夺取统治地位,镇压敌对阶级,实现其统治整个社会的意志。
国家是暴力机器,其基本成分是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工具。
2. 国家的起源:马克思认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
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社会必然分裂为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时候,为使阶级冲突得以控制,需要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来建立和巩固统治秩序,于是产生了国家。
3. 国家的发展:马克思认为,国家产生后,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和变化,也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和变化。
这种发展变化不仅表现在国家形式的变更、国家规模的扩大和国家职能的不断强化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国家的阶级性质,乃至整个国家的形态也要不断地发生更替。
国家发展的根源在于它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
与不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历史上国家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表现为四种不同的历史类型,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剥削阶级类型国家机器的发展趋势是,它从产生到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是
一个日臻完备、不断强化的过程,日益暴露其统治机器的性质。
国家发展的最高形态是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亦即社会主义国家。
马克思的国家学说为我们理解国家的本质、起源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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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理论(终极)一、国家的起源与本质国家起源问题是各类国家学说分歧的焦点所在,更是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对立的根本点。
对于国家起源问题的解释,决定了对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国家命运等一系列问题的判断。
马克思主义在国家起源问题上有两个基本论断:第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说明国家产生的时间问题;第二,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
它是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这是说明国家产生的原因问题。
国家的产生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起源问题的基本论断是:氏族制度的解体是社会内部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
氏族制度的解体和国家的产生,都是人类社会内部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
国家起源于社会内部基本矛盾的运动。
在原始社会后期,人类生产能力的发展,促进了分工和交换的出现。
在经历三次社会大分工之后,特别是商业的独立标志着人类社会的分工和交换已经达到相当普遍的程度,经济活动一跃而成为人类生活的主要内容,经济利益也上升为决定人际关系的根本因素。
分工、交换、利益分化这些因素的出现,使经济因素逐渐取代血缘因素成为决定人类社会制度的主要因素。
随着群婚制度向“一夫一妻制”的被迫过渡,个体家庭逐渐取代氏族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生产分工日益细化,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刻。
原始的氏族组织和道德力量已经无力应付这一变化,于是就需要有一个第三种力量,它似乎站在相互斗争的各阶级之上,压制它们的公开冲突,至多允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合法的形式进行。
于是,氏族制度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分裂为阶级所炸毁,被新的机关——国家所代替了。
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论断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
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同社会日益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恩格斯关于国家的论断,表明了三点:第一,国家是个历史范畴,这表明了国家产生的时间。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出现私有制和阶级的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社会组织。
第二,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因此国家绝非公正地代表社会的每一个阶级,而是特定阶级的统治。
第三,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统治阶级允许的“秩序”的范围之内。
这种秩序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和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的。
剥削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剥削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可以概括为三种:神权论、暴力论和契约论。
神权论认为,国家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天、上帝)。
暴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强调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政治上的奴役先于经济的发展。
国家的产生不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而是暴力征服的结果。
契约论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最有影响的国家起源学说,它把国家的产生说成是人们让渡权利、缔结契约并共同守约的结果。
契约论对于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建立产生过重要影响,是现在西方政治文化关于国家和政府起源的通行的解释。
国家的本质是政治学的一个核心问题,政治学中的其他问题,如统治形式、统治机构、统治方法、民主、专政、政党、集团、政治人物、国际关系等问题的提出与解决,都取决于对国家本质问题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国家的起源来分析国家的本质,即通过与“前政治社会”的氏族组织的特征对比来界定国家的本质。
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一切剥削阶级政治学的根本区别。
国家的定义列宁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断,对国家的含义作了界定:“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
……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
”列宁的定义包括三层含义:首先,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
这就是说,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
它是随着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而产生的。
同样,国家也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这就是国家产生、发展、消亡的必然规律。
其次,国家是阶级统治。
这表明了国家的本质。
所谓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或称哪个阶级的专政。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认为,人类有史以来的一切国家都是阶级的国家,国家的实质是阶级专政。
再次,国家是个机器。
顾名思义,国家是一个工具,而且是一个复杂的工具。
它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机构。
但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机器,具有公共权力是国家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根本区别。
二、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不同国体的国家采用不同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对政体的划分标准也是不同的。
剥削阶级国家主要采用君主制和共和制,其中议会制和总统制是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体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只能采用民主共和制,典型的形式有公社制、苏维埃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
政体的划分标准不同阶级和时代的思想家划分政体的标准是不同的。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一些思想家就已经开始注意国家的政体形式问题并划分不同的政体,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较为系统地研究政体问题并提出政体划分标准的思想家。
他运用比较的方法研究了现实的各种政体,他根据统治者是为城邦还是为自己谋利和统治者人数的多寡把政体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两类,即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和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
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在批判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中更加注意对政体问题的研究,布丹、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继承和发挥了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分类的学说,但仍然把统治者的人数多寡作为划分政体的重要依据,否认国体及其与政体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主张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不能脱离对国体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认为政体的划分存在三个标准:第一,最高国家权力的归属,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第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方式及任期;第三,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
根据第一、第二条标准,可以把历史上出现过的国家分为君主制政体和共和制政体两大基本形式,第三条标准则进一步从君主制和共和制中区分出许多具体的政体形式。
君主制政体剥削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主要采用君主制和共和制。
君主制国家以一名君主作为实际上或名义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君主一般是世袭的,实行终身制,适应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剥削阶级统治的需要,曾经派生出几种具体的君主制形式:⑴贵族君主制。
主要存在于封建社会早期,与领主占有制经济相适应并与分封割据制的国家结构相结合。
它实际上是一种君权比较虚弱并被分割的君主制,君主只在名义上掌握全国最高国家权力,他的权力实际上仅限于他自己的领地,而全国的国家权力则由君主和某种形式的贵族会议共同掌握。
⑵等级代表君主制。
中世纪后期一些西欧封建国家采用过的政体,其主要特征是建立了由不同的封建等级的代表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
等级代表会议有权批准或拒绝国王征收新税,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提供咨询意见,但无立法权,其决议对国王没有强制约束力。
⑶专制君主制。
又称“绝对君主制”,是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国家所盛行的政体形式,其典型特征是君主独自掌握最高统治权,君主集立法、行政、司法、军事、财政大权于一身,拥有绝对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权力,也不受任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通过直接对他负责的官僚机构进行统治。
⑷立宪君主制。
立宪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是君主拥有某些最高国家权力,但这些权力由宪法加以规定和限制,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
根据对君主权力的限制程度、君主的实际权力和地位等方面的差别,立宪君主制可以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两种形式。
在二元君主制政体中,君主仍然拥有较大的实际权力,尤其是君主通过掌握内阁的任命权而控制着国家的行政权,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
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君主一般有否决权。
某些情况下君主还可以任命和指派部分议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对议会的控制。
议会君主制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
其基本特征是责任内阁制的确立,政府不再向君主负责而是向议会负责,奉行“议会至上”原则。
议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
议会拥有倒阁权,政府如果失去议会信任,要么集体辞职,要么请求君主解散议会。
君主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称为“虚位”君主。
共和制政体在共和制政体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严格的任期限制。
共和制分为两种基本形式:贵族共和制,主要是古代奴隶制社会早期的城邦国家和较晚的个别奴隶制大国采用过的一种政体形式,一般由有任期限制的执政官作为国家的行政长官,由贵族组成的元老院实际掌握最高国家权力。
民主共和制的基本特征是国家权力机关都是通过公民普遍参加的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的,并有严格的任期限制,实行某种形式的分权和制衡。
根据总统、议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和分权制衡的不同形式,民主共和制又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两种主要形式。
在议会共和制国家,总统也是“虚位”国家元首,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首脑由议会选举产生并组织政府,政府要向议会负责,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辞职或者请求总统解散议会,重新大选。
议会共和制与议会君主制又可统称为议会制政体,而与总统制相对。
总统共和制简称总统制,也可称为二元共和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掌握国家行政权,直接领导政府,提名并经议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议会掌握立法权,总统不由议会选举产生,也不向议会负责,议会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现代资产阶级国家还有半总统制和委员会制的政体。
半总统制既有总统制的某些特点、又有议会制的某些特点,故称半总统制,如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和历史上的魏玛共和国。
总统主持内阁会议决定政府的政策纲领,由总理领导政府的日常活动,总统有任免政府总理的权力,总理和政府须向国民议会负责。
委员会制是瑞士采用的独特政体形式,其基本特点是政府作为议会的执行机关实行“合议制”。
瑞士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议会选举联邦委员会,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在社会主义国家,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统治者,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占居民绝大多数的人民的统治权力和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