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学生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文一、入学管理1.在高校报到前,学生应按时完成报到手续,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入学考试时间和要求参加入学考试。
3.新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军训和相关培训,接受学校的团队精神和纪律意识的熏陶。
二、学籍管理1.学生应按时缴纳学费,并确保学校及时收到。
2.学生应按照规定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并维持一定的学业成绩水平。
3.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选课,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申请。
4.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考试,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宿舍管理1.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学生应保持宿舍的整洁与安静。
2.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作息,不得擅自熄灯或者熬夜。
3.学生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进出他人宿舍,不得私自携带危险物品。
4.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环境的卫生,垃圾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四、课堂管理1.学生应按时到达课堂,并遵守教师的指导。
2.学生应关注课堂内容,积极参与讨论和提问,并按照学校学业规定完成相关作业。
3.学生应尊重教师和同学,不得在课堂上做出嘲笑、侮辱等不当行为。
4.学生应遵守课堂秩序,不得随意离座、交头接耳或者使用手机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五、图书馆管理1.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图书馆资源。
2.学生应爱护图书馆的设施和书籍,不得擅自损坏。
3.学生应保持图书馆内的安静和整洁,不得吵闹或乱扔垃圾。
4.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借阅和归还图书,如有超期需按照规定进行罚款。
六、校园活动管理1.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园活动,如展览、演讲比赛等。
2.学生应遵守学校对校园活动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离开或参与危险活动。
3.学生应尊重组织者和参与者,不得做出侮辱、挑衅等不当行为。
4.学生应遵守活动场地的秩序,不得随意破坏或污染。
七、违纪处分1.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查明后,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学生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行为,学校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生出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纪律观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出勤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出勤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出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出勤要求第五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课。
第六条学生因病、因事缺课,应当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情况。
请假手续完备后,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出勤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学生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因事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生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旷课。
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早操、课间操、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在课堂上睡觉、玩手机、大声喧哗等。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答辩等教学活动,不得无故缺考。
第三章出勤记录与考核第十二条学生出勤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学生出勤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学生出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姓名、学号、班级、性别、民族等;(二)学生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请假、旷课等情况;(三)学生出勤考核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学生出勤管理部门定期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学生出勤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旷课与迟到处理第十六条学生旷课,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第一次旷课,给予警告处分;(二)第二次旷课,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第三次旷课,给予记过处分;(四)第四次旷课,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第五次旷课,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七条学生迟到,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第一次迟到,给予通报批评;(二)第二次迟到,给予警告处分;(三)第三次迟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大学生的日常行为,提高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为我国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校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依法办学。
(二)教育引导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民主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实行民主管理。
(四)奖惩结合原则: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人文关怀原则: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关心学生成长,提供人文关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成立学生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一)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课堂教学,确保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
(三)学生处:负责学生奖惩、资助、就业、心理健康等工作。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基础设施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
(六)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第九条大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集体利益。
第十条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产业学院日常管理制度
产业学院日常管理制度学院日常管理制度内容如下:一、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入学管理学院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学生的录取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确保每一位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
2. 学生考勤管理学院对学生的考勤管理非常重视,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学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按照学校规定记录迟到、早退和缺勤情况。
3. 学生行为管理学院要求学生要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不得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
学院将建立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学生行为教育和监督管理。
4. 学生奖惩管理学院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行为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严格执行学院的奖惩制度,激励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对不良行为给与适当的处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教职员工管理制度1. 教职员工招聘与管理学院按照招聘程序和条件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程序,对教职员工的招聘、聘用、薪酬和福利等进行全面管理和维护。
2. 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学院对教职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严格监督,保障教职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3. 教职员工奖惩管理学院对优秀的教职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对违纪的教职员工进行处理和纠正,确保教职员工的工作秩序和道德规范。
4. 教职员工进修管理学院鼓励和支持教职员工参加专业进修,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以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目标管理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财务政策和规定,对学院的经济目标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学院的财务收支平衡和资源合理利用。
2. 资金管理学院对学院的各项资金进行专人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财务报表管理学院建立健全的财务报表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及时公开,便于学院的财务监督和内部管理。
四、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 设施设备的保养与维修学院建立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创建文明、安全和谐校园,切实做好迎评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我院学生日常行为做如下规定(简称"20条"),请同学们自觉遵守:1.自觉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传销活动。
2.自觉服从学校管理,不在校园内私自从事经商活动。
3.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保存、使用危险品和管制刀具。
4.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骂人,不说脏活,不打架斗殴,不勾引邀约校外人员来校寻衅滋事。
5.自觉服从校门和宿舍楼值班人员管理,不顶撞值班人员,不越窗翻墙外出。
6.自觉文明上网,不浏览非法网站、观看淫秽色情信息及光盘。
7.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私扯乱拉横幅标语,不散发或张贴外单位广告、传单。
8.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倒污水。
9.自觉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践踏草坪、折损花木,不在墙壁、桌椅上乱刻乱画。
10.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不在教室、校园内抽烟、酗酒、赌博、打麻将,不违反《学生宿舍文明安全卫生管理细则》。
11.自觉做到仪表整洁,进入教室、图书馆、办公室不穿拖鞋、背心、吊带装、超短裤。
12.自觉做到与异性交往文明得体,不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拥抱、接吻。
13.自觉与同学友好相处,不私拿别人的钱、物。
14.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旷课(含晚自习),不迟到,不早退,考试不作弊。
15.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在上课时交头接耳、睡觉、接打手机、接发短信。
16.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保持地面、墙面和黑板洁净,不将食物带入教室。
17.自觉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不在教室、图书馆及实验室等学习场所大声喧哗、吵闹、谈情说爱、打牌下棋。
18.自觉参加文体活动,不旷晨练。
19.自觉做到文明就餐,不插队。
20.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不浪费水电、粮食。
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校风、班风、学风建设,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广大学生从自身、从小事、从身边做起,在潜意识中形成良好的习惯,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现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日常管理内容学生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三按时”检查、教室管理、宿舍管理、日常行为文明养成。
二、管理的组织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生处和有关行政部门负责,各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学生处职责:研究和修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情况统计、汇总、通报工作;督促各系开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2、院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后勤、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做好配合、支持、保障工作。
3、各系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本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相应的工作和检查队伍;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对本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三、管理要求(一)抓好“三按时”落实和检查工作1、按时出操和升旗:凡本院大一学生均需要参加早锻炼和周一早上的升旗仪式,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办理请假手续,各系负责早操和升旗的考勤工作,团委负责进行监督和抽查。
2、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上课期间不接打手机、不玩游戏、不聊天。
各系学管办安排辅导员、学生会负责考勤,考勤结果经任课教师签字后交学管办集中备案,每月将汇总情况上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按时就寝:学生按作息时间就寝。
各系、要加大对晚归、夜不归宿的检查力度,楼管人员要做好晚归学生登记,学院和系部不定期进行抽查。
(二)严格执行教室管理规定1、教室卫生检查:各系对本系使用的教室要坚持每周四进行大扫除,每周五检查并张榜公布,对脏乱差的教室,要限期整改。
学院负责不定时对学生教室进行全面的卫生检查,并通报。
2、教室公共设施管理:爱护教室的桌椅、多媒体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如有人为损坏,将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大学_考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三条考勤管理是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纪律观念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五条考勤包括日常考勤、课程考勤、晚自习考勤、请假制度、请销假手续等。
第六条日常考勤包括学生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时间节点的出勤情况。
第七条课程考勤是指学生参加课堂教学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请假等。
第八条晚自习考勤是指学生参加晚自习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请假等。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课。
第十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上课、晚自习等活动,应当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其他假三种:(一)病假:学生因疾病需要休息,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二)事假:学生因家庭、个人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其他假:包括节假日、婚丧嫁娶、重要活动等,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学生请假应当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班主任同意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三条学生请假未经批准或未按时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请假,应当委托同学代为请假,并事后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处理第十五条班主任负责记录学生的考勤情况,并定期汇总上报学生处。
第十六条学生处负责审核学生的考勤记录,并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第十七条学生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班主任或学生处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旷课1节,给予警告处分;(二)旷课2-4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旷课5-8节,给予记过处分;(四)旷课9节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及安排(通用4篇)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及安排(通用4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及安排(篇1) 在高校中,学生管理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任务,需要一个系统性的规划和安排。
以下是一个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详细计划及安排,旨在确保学生得到全面、高效的服务和支持。
一、新生入学与适应性教育新生入学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起点,为帮助新生尽快适应校园生活,我们将开展一系列适应性教育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组织新生入学典礼,介绍学校的校规校纪、校园文化及安全须知等。
开展新生心理调适讲座,帮助他们调整心态,适应新环境。
安排学长学姐带领新生熟悉校园环境,了解学校设施。
组织专业导论课,帮助新生了解所学专业及未来发展方向。
二、学风建设与日常管理学风建设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学风建设与日常管理:严格课堂纪律,确保教学秩序。
推行早读和晚自习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鼓励学术诚信,加强对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行为的监督和惩处。
组织学术讲座和学科竞赛,提高学生的学术兴趣和创新能力。
三、学生生活服务与支持学生生活服务与支持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支持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建立学生自治组织,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协调学校各部门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学生安全和稳定。
加强对学生网络使用的引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网络不良信息对学生的影响。
建立学生奖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有益的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
加强对学生职业规划的指导,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职业方向和目标。
建立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十项基本制度
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十项基本制度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是学院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自律、规范行为、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和学业进步,学院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学院学生日常管理的十项基本制度。
1.出勤制度学生应按时上课,并全程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每个学期学生需要全勤,并保持一定的课堂纪律。
考勤记录将作为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
2.寝室管理制度寝室是学生学习和休息的场所,学生应保持宿舍的卫生和安静。
学院将对寝室设置入室时间限制,建立并执行寝室巡查制度,确保寝室环境整洁、安全。
3.饮食卫生制度学院应提供健康、丰富的学生餐饮服务,并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需要保持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不在寝室食用外卖食品,禁止乱扔垃圾。
同时,学院应加强对食堂、食材的质量监管,确保学生饮食的安全性。
4.违纪处分制度学院将建立一套全面的违纪处分制度,包括学生在校外参加违规活动、考试作弊、缺勤、纪律不良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对严重违纪学生将采取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等相应措施,甚至开除学籍。
5.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学院将鼓励学生参与社团活动,但也需要设置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确保社团活动秩序良好,并落实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监管职责。
学生社团应有定期组织活动计划和预算,且学院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地支持。
6.自习室管理制度自习室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学院应设立自习室管理制度,并规定自习室的使用时间和规范。
学生需要在自习室内保持安静、秩序,并遵守自习室的规定。
7.课外活动管理制度学生的课余时间可以参加各种课外活动,但需要在学院设定的时间内,并且学生需要组织活动计划,并报请指导老师和学院相关部门审批。
学院应加强对课外活动的监管,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活动的质量。
8.心理健康教育制度9.公共设施使用制度学院公共设施的使用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
学生需要爱护公共设施,不私自损坏或滥用。
宜春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 景德镇学院
景德镇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7]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2005]教学5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景德镇学院章程》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自觉参加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在各种重大场合、活动要佩戴校徽,增强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禁成立或参与非法组织,严禁出版非法刊物,不得参与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社会公德,规范个人行为,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并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对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要劝阻,敢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
4、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
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生人身安全。
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尊重他人的人格,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严禁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伤害他人要负相应法律责任。
5、学生个人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
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管,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爱护公共财物,保持教室和桌椅清洁。
自觉维护校园、课堂、宿舍的良好生活、学习和就寝环境。
7、依法履行学生在校期间所负有的义务。
严格遵守《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每学期开学后应按时报到注册,在校期间鼓励学生办理学生保险;严格按照《景德镇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做到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及时办理请销假,严禁随意旷课、旷操、不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行为。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精选7篇)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精选7篇)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篇1一、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内容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常规管理活动:(一)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学院每年在新生入学期间都会组织新生认真学习《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条例》等相关。
学院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安全检查,核查学生住宿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此外,学院还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二)严格上课考勤制度,检查和督促早操出勤。
各班学习委员记录每天上课出勤情况,学院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
组织学生会同学对早操进行考勤并保证出操质量,规范请销假制度。
(三)做好各项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四)选送品学兼优、要求进步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骨干培训。
开办分党校,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五)加强班级管理,强化集体意识。
学院给每个班级分配一名班主任,将班级作为学院学风建设的基本单位来抓,每年评选优良学风班。
各班每年对班委进行民主换届选举。
班干每周填写班级手册,将班级学习、活动等各方面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和学院。
学院支持各班级开展有利增强班级凝聚力的各类班级活动。
(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及时治疗学生心理疾病。
学院设有心理工作室,每个班级设一名心理委员,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有针对地开展相关教育宣传活动。
(七)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院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定期开展减免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评定、发放补助和开展勤工助学等资助工作。
(八)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的作用。
学院充分发挥院学生会、行知新闻通讯社、大学生艺术团、心理工作室、研学会及各班委会团支部的作用,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依据我国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学生考勤管理的要求和流程,规范学生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三、工作时间1. 学生的正常工作时间分为两个学期: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
具体开学、放假及考试时间按照学院教务处的通知执行。
2. 学院实行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周六、日休息。
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可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3. 学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课程表参加课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4. 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学院安排的假期期间,无需进行考勤。
但在假期结束后,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返校,并按时参加课程学习。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学生需在每个工作日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
签到方式由学院指定,可以是电子签到、纸质签到或其他形式。
签到旨在确认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教室或实验室,准备开始学习或实验。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学生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课前和下午上课前。
(2)签到时间:上午签到时间为第一节课开始前15分钟,下午签到时间为第一节课开始前15分钟。
(3)签到地点:由各系、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学生如因公外出(如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比赛、实习等)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所在系或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视为正常出勤。
返回后,需在24小时内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
4、忘记签到处理学生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可在当日内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情况,经核实后,可补签。
补签需在当日内完成,逾期不再予以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本班级学生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学生的签到情况,处理学生因公外出未签到等问题。
财经与旅游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财经与旅游学院学生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经与旅游学院学生的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经与旅游学院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三)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挖掘学生潜能。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第四条学院应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第五条学院应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政治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引导学生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
第六条学院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应对各种困难和挫折的能力。
三、学生日常管理第七条学院应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秩序井然。
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诚实守信。
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第十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四、学生学术与科研活动第十二条学院应鼓励学生参加学术与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研讨会,提高自身学术素养。
第十四条学生可自发组织学术团队,开展课题研究,积极参与校内外的科研竞赛。
第十五条学院应为学生提供科研指导和服务,为学生搭建学术交流平台。
五、学生社团与活动第十六条学院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遵守学院规定,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文华学院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园秩序管理1. 校园内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师生员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
2. 学生凭学生证进入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入校园。
3. 校园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活动。
4. 校园内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5. 校园内禁止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
6. 校园内禁止未经许可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7. 校园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8. 校园内禁止随意张贴、涂写、刻画等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三、宿舍管理1. 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归寝,不得留宿他人。
2. 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壶、电炉等。
3. 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饲养家禽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 宿舍内禁止擅自改动宿舍结构,如拆卸门窗、墙壁等。
5. 宿舍内禁止随意丢弃垃圾,保持宿舍卫生。
6. 学生应爱护宿舍设施,如有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四、食堂管理1. 学生应自觉维护食堂秩序,排队就餐,不得插队。
2. 学生应爱护食堂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3. 食堂内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用餐。
4. 食堂内禁止随意丢弃餐具、垃圾等。
5. 食堂内禁止携带外卖进入,提倡文明用餐。
五、车辆管理1. 校园内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
2. 学生驾驶自行车、电动车等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闯红灯等。
3. 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
4. 车辆应保持整洁,不得随意涂鸦、刻画等。
六、网络安全管理1. 学生应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学生应保护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3. 学生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虚假信息等不良信息。
4. 学生应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不得恶意攻击、破坏网络设备。
七、奖惩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二篇)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的行为,培养良好的学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学学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个人品德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学习、实践、社会活动。
第三条大学学生应保持诚信,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第四条大学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的声誉与形象。
第五条大学学生不得参与任何非法组织或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第六条大学学生触犯法律、违反学校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第二章学风建设第七条大学学生应以学业为重,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风。
第八条大学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完成学业要求。
第九条大学学生应主动参加各种学习辅导和讲座,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条大学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舞弊,如发现他人作弊,应及时举报。
第十二条大学学生应遵守实验室安全规范,正确使用实验设备,保护实验环境,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十三条大学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环境整洁,文明有序。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应文明用语,不得在宿舍内发出噪音,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其他宿舍的正常生活。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设施,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在宿舍内发生纠纷或有其他问题时,应及时向辅导员或楼长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第四章社会活动第十八条大学学生应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
第十九条大学学生要遵守活动的守则,尊重组织者和其他参与者的权益。
第二十条大学学生不得参与违法、暴力、不良行为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大学学生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二条大学学生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加强学生在校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加强学生在校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学生日常行为,进一步加强院纪和院风建设,增强我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的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考勤管理1、各年级要加强对学生上课的考勤管理,党员工作站将定期对课堂进行考勤,学生因事不能上课应事先按照请假程序向辅导员办理请假的批准手续,辅导员要从严控制对学生请假的审批,并严格按请假的管理权限和程序对学生请假进行审批备案。
2、各班级要建立学生考勤档案,凡不按程序办理请假和批准手续而无故不上课的行为即为旷课,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要认真记载学生的迟到(以课前五分钟为准)、早退、旷课情况。
对未履行请假手续一天未到校上课的学生,考勤班干必须在当天要向辅导员汇报,辅导员接到报告后,当天内要进行了解和处理,对查找无果或有异常情况的学生要及时在当天通知到相关领导和家长。
3、对于缺勤学生本着教育为主,处理慎重,先教育、后处分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缺勤学生的教育和处分工作。
4、党员工作站要做好每周考勤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各年级要严格对各班级的考勤情况进行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宿舍管理1、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严格学校和学院宿舍管理管理规定和相关通知精神。
进一步明确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域抽烟,一旦发现宿舍或楼道内有抽烟或者烟头,将对相关宿舍和个人进行处分。
2、严格落实辅导员宿舍值班制度,要求辅导员在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杜绝不按时到岗,擅自离岗的现象发生,做好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
3、进一步严格晚点名制度,各年级要切实做好晚点名工作,认真做好夜不归宿学生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4、一旦发现学生夜不归宿,须即时上报并了解情况,对查找无果或有异常情况的学生要及时在当天通知到领导和家长。
5、对屡次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并通报家长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同时给予相应处分。
高校学生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提高学生工作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研究生等各层次学生。
第三条学生工作管理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工作管理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院(系)成立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院(系)学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
第九条各部门职责:(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工作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院(系)学生工作。
(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文件起草、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三)院(系)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四)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党团建设、学生社团等工作。
(五)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日常管理、学业辅导、思想引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学生工作内容第十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意识。
第十一条学生学业管理(一)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业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学业辅导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第十二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2022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2022高校学生管理规定2022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学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周六中二、学生在校期间,凡违反以下纪律之一1、不准沉溺网吧2、不准跳学校围墙外出3、不准喝酒、赌博4、不准偷窃、诈骗或损坏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5、不准带头起哄或打架斗殴6、不准私藏、携带管制刀具三、学生在校期间,凡违反以下纪律之一1、不准穿奇装异服2、男生不准留长发(只准留学生头)3、不准染彩色头发(染黑发除外)4、不准谈恋爱5、不准吸烟6、不准佩戴首饰四、凡毕业时处分未撤消者,不准毕业,同时,学校不安排就业五、新学期开学时,学校将对学生的服装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人身安全,积极响应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我校将长期开展创建“和谐校园”、争创“文明青年”及“五心”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尊纪守法的观念、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根据当前社会形势和学生现状,为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特将学院的有关学生管理规定通知您:一、学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周六中午放学后学生可以请假回家,但须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持请假卡方可离开学校。
学生到家后,请家长在请假卡上签字,确认学生真正回到家中,周日学生返校后请假卡由辅导员收回并进行检查。
请家长配合学校工作,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违反以下纪律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校并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累计两次者,责令退学。
1、不准沉溺网吧2、不准跳学校围墙外出3、不准喝酒、赌博4、不准偷窃、诈骗或损坏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5、不准带头起哄或打架斗殴6、不准私藏、携带管制刀具三、学生在校期间,凡违反以下纪律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两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校并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累计三次者,责令退学。
1、不准穿奇装异服(如男生不准穿文化彬、红色衣服、印花衣服、大喇叭裤,女生不准穿超短裙、不准穿鞋跟过高或鞋底过厚的鞋)2、男生不准留长发(只准留学生头)3、不准染彩色头发(染黑发除外)4、不准谈恋爱5、不准吸烟6、不准佩戴首饰四、凡毕业时处分未撤消者,不准毕业,同时,学校不安排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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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学院为了更好地教育和管理学生,使学生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生管理工作都有章可循,制定本规定。
一、开学报到
1.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时报到、注册,未按时办理报道、注册手续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向班主任及团总支、学工办请假。
2.因病请假的学生销假时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早操出勤
1.一学期内,累计旷操5次按旷课1节计算。
2.因事、病不能正常出操的学生要到负责早操工作的老师处请假。
3.对一学期内早操无事假、病假、旷操现象的学生给予院内通报表扬1次。
三、日常考勤
1.学生上课、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不能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确有特殊情况,务必办理请假手续。
2.各班学习委员做好本班上课考勤工作,要对请假、旷课、迟到早退进行认真的登记并请任课教师签字,每周上报一次上课考勤登记表。
3.上课前或上课期间,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需向任课教师请假,学习委员将任课教师签注意见的假条连同上课考勤表一并上报。
四、宿舍检查
1.内务检查:由团总支、学工办老师负责组织学生会干部对学院学生内务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每个宿舍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在学生宿舍楼下。
2.夜间检查:学院团总支、学工办组织学生会干部对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2~3次,检查时间为晚上10:30~11:30;检查时,不在宿舍的学生回来后要及时向学生会负责人销假,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
对夜不归宿、酗酒、使用违禁电器、酒精炉等违纪的学生,按学校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周日晚点名
各年级学生每周日晚8点-9点,到所在宿舍楼层进行指纹签到。
在此期间,
学生临时有事不能参加晚点名,需向相关辅导员请假,如果长期不能参加晚点名需到团总支、学工办办理请假手续,此外逢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假期最后一晚进行晚点名。
六、谈话制度
1.对违规违纪的学生,班主任、团总支、学工办老师、学院领导要及时和学生谈话。
2.学生有旷课、旷操等违纪现象及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由班主任负责与其谈话;受到学院警告处分、学校警告处分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与其谈话,并通知家长;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由分管领导与其谈话,并通知家长;一年级学生累计欠10学分、其他年级学生累计欠15学分时,班主任要与学生谈话并将情况告知家长;学生获得大额奖、助学金或区级以上(含区级)奖励时,学院将情况以写信的形式告知家长。
3.每位学院领导联系3―4个班级;每位领导每学期与每个联系班级的3―5名同学谈话,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班会。
4.院领导和老师要做好谈话记录。
七、检查落实
1.每周一上午团总支、学工办的相关负责人公布上周考勤结果。
2.凡是涉及到记入学生平时表现档案和班级考核档案的材料,都要进行通报,通报前由负责人签字,并将结果记入学生平时表现档案或班级考核档案。
3.一学期内无故旷课(含开学报到,早操及集体活动缺勤),累积达到:
(1)4-5学时,或半天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2)6-9学时,或1天者给予院内警告处分。
4.一学年内受到院级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者取消其当年的评奖评优资格的资格。
5.受到院级警告处分者取消其下一学年度入党(含入党校学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