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课上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跨国特许权所得案例
1、日本人甲将其拥有的专利授权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中国香港使用,该日本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该在中国境内纳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条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本案例特许权在香港使用,所以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纳税。
2、日本某公司B将其拥有的专利授权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中国香港使用,该B公司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本案例中,如果中国负担支付所得,则在中国纳税,如果香港负担支付所得,则不在中国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