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经营服务方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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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经营服务方案
一、经营理念和经营目标
1.经营理念: 食堂是在校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生活保障,在食品及就餐过程中安全、卫生、舒适的前提下,以适当的利润水平,高质快捷的服务在校方的领导和监督下,服务好师生生活。
2.经营目标
(1)切实保障所有师生的生活,按日平均15000人就餐水平配置经营规模,并留有保证供应20000人需求的服务空间;
(2)满足平均周就餐标准100元/人的最低需求;
(3)保证完成校方对食堂投资回收的目标。
3.校方参与食堂管理,指导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1)监督、审批服务品种与价格;
(2)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
(3)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
(4)协调学生就餐秩序。
2.经营者实行电脑化管理,并按月向校方提供全部材料成本的明细消耗和累计情况,以提供明细监督依据;
3.与学生会及教职工代表建立互信沟通体制,“三定”(定时定点定期)协商,共同办好食堂。
二、食品质量控制
①、我公司各类配送产品,均来自省市大型企业,且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符合销售服务质量要求。
公司确定对外部提供的过程、销售服务和服务实施的控制:
1.外部供方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构成组织自身的销售服务的一部分;
2.外部供方替公司直接将销售产品提供给顾客;
3.公司决定由外部供方提供过程或部分过程。
公司基于外部供方提供所要求的过程、销售服务或产品的能力,确定对外部
供方的评价、
选择、绩效监视以及再评价的准则,并加以实施。评价活动和由评价引发的任何必要的措施,应形成文件的信息并保留。
公司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销产品和服务不会对组织稳定地向顾客交付合格销售服务和服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制定了对外部供方的控制程序,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保持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之中;规定对外部供方的控制及其输出结果的控制;
公司确保在与外部供方签订协议前,充分进行沟通,确保外部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过程要求明确具体。与外部供方沟通以下要求:
4.所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要求;
5.能力,包括所要求的人员资质能够满足订单的需求;
6.外部供方与组织的接口;
7.对外部供方绩效的控制和监视;
8.公司或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实施的验证或确认活动。
另外,针对本项目公司加强原材料采购、验收标准:
1、大米粮油类:
(1)严格按照国际食品卫生要求;
(2)保证产品为国家或当地知名品牌;
(3)保证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4)等级为一级/一等。
2、酸奶:
(1)保证产品为国家或当地知名品牌;
(2)为大型商超在售款;
(3)产品生产时间为48小时内
(4)非复原乳产品。
3、瓜果类:
(1)采购自正规水果批发市场;
(2)果皮完整、色泽鲜亮、果实饱满、蒂部不干枯,成熟适度。
(3)果实坚实,水分足,皮不干缩、形态完整。
(4)表皮无斑点、腐烂,无虫咬、破伤及霉点。
(5)有瓜果的自然香味,无异味。
针对本项目,公司保证采购方拥有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各类证照齐全,公司做到“来源可以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客户“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我公司承诺:若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采购人可以无条件拒收。
②、保障仓储及运输货物质量安全
为承接自营农庄生产的大量优质农产品,公司在白沙洲蔬菜大市场旁中小企业城中设立了专业的生鲜冷链配送中心,现有员工100余人,该中心占地面积1500余平米,蔬菜保鲜冷库、冻库、鲜活加工区、客户服务中心等部门、设施一应俱全。
下面针对本次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产品说明仓储及运输安全保障:
1、大米,食用油类
干调粮油运输储存管理措施
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要与生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中要防尘,不
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工作人员装卸食品时要穿戴工作衣、帽,讲究卫生,轻搬轻放,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食品装车后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物,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库房内设置货架,按食品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与地面、墙面保持规定距离,做到物品规整,摆放整齐。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有异味物品或杂物,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库房内要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存放食品。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设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避免害虫侵入和隐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和其他昆虫。
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库房管理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
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并按照有关要求贮存、保管、运输。
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主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提前更换或退货。
禁止出入库下列食品:
第一,《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不允许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第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第三,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第四,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