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学过程的全面监督和管理,高标准地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维护和稳定教学工作秩序,理顺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关系,提高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落实督导工作责任和有效发挥督导作用,学校决定成立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督导组,并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督导工作,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
第四条教学督导组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由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组建和管理,配合教务处、各学院(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代表学校对全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调研、评估和指导。
教学督导分校、院两级。
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校教学督导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的日常管理由二级学院负责。
第三章教学督导员的组成与聘任第五条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主要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在校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有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第六条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和程序:(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学校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者优先选用);(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3)教学督导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各学院推荐和经学校考察决定审批后,由校长聘任;(4)热心教学督导工作,身体健康,年龄聘任时一般不超过65岁。
第七条教学督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以开展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教学督导组工作正常运行,经费由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编报、申领和管理。
督导工作所需经费及督导人员酬金,由教学质量监中心提出预算列入学校年度教学经费预算。
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
XX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督查督办工作,推动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办公室代表学校行使督查督办工作职责。
督查督办工作要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专人负责、分流承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督促并协调解决各部门在落实学校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学校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章督查督办工作主要内容第三条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四条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和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上级机关、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及校领导召开的其它专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经校领导批示,需要督查的各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及基层要求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经领导批示的校内外单位、群众、学生和教职工的来信、来访等有关事项的办结情况。
第九条其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三章督查督办工作基本程序第十条拟办:政办公室在学校做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之后,或在接到学校领导的指示、交办事项之后,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拟办意见包括承办单位(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报校领导审定。
第十一条立项:办理意见确定后,即可登记立项。
立项要坚持一事一立项的基本原则,一个工作部署或一项决策,立为一项。
立项时要登记编号,工作人员按拟办要求认真填写“督查督办登记表”,以备存查。
第十二条交办:交办一般采取发“督查督办通知书”的形式,把督查事项交承办单位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的形式交办。
政办公室在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高校教学督导实施方案
高校教学督导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高校教学督导是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教学督导是对教师教学行为、教学效果和教学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动态的监督和评价,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目标1. 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教学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提高教学质量。
2. 推动教学改革。
通过教学督导,促进教师教学理念的更新,推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3.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通过教学督导,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教学督导计划。
学校应根据教学发展的需要,制定教学督导计划,明确教学督导的目标、内容、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
2. 实施教学督导。
学校应组织专业的教学督导团队,对全校教师进行定期的教学督导,包括课堂观摩、听课评课、教学反思等环节,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
3. 教学督导评价。
教学督导团队应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给予教师反馈,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4. 教学督导总结。
学校应及时总结教学督导的成果和经验,形成教学督导报告,为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
四、实施保障1. 加强教学督导团队建设。
学校应加强对教学督导团队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教学督导团队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 完善教学督导制度。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教学督导的程序和要求,保障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营造良好的教学督导氛围。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宣传和教育,营造尊重教学督导、支持教学督导的良好氛围,促进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
五、结语高校教学督导是推动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通过教学督导,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
希望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工作,共同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发展。
大学教学督导实施方案
大学教学督导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大学教学质量的提高已经成为各大学和教育部门共同关注的焦点。
而教学督导作为一种重要的质量监控手段,对于提升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教学督导实施方案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二、目标。
1. 提升教学质量,通过教学督导,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效果。
2. 规范教学行为,建立健全的教学督导制度,规范和激励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学改革和创新。
3. 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教学督导计划,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的教学督导计划,明确教学督导的内容、对象、方式和周期。
2. 组织教学督导团队,学校教务处组织专业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教学督导团队,负责具体的教学督导工作。
3. 实施教学督导,教学督导团队按照计划,对全校各个学科的教学进行督导,重点关注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运用、学生学习情况等方面。
4. 反馈和改进,教学督导团队及时将督导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促进教师和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升。
四、保障措施。
1. 赋予教学督导团队充分的权力和资源支持,保证其能够有效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2. 建立健全的教学督导考核机制,对教学督导团队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意识,使教学督导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
五、总结。
大学教学督导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教学督导工作,才能够有效提高大学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大学和教育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督导实施方案,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大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教学督导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旨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大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大学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2. 完善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教学效果。
3. 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
2. 组建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和任务分工。
3. 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培训,提升教师督导能力和水平。
4. 制定督导工作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
5. 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6. 汇总督导结果,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估,形成督导报告。
7. 针对督导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和教学质量提升。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督导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督导工作氛围。
2. 配备必要的督导工作设施设备,保障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配备专业的督导工作人员,提高督导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4. 建立健全的督导工作机制,确保督导工作的持续开展和有效实施。
五、实施效果。
通过以上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将取得以下效果:1. 教学质量得到提升,学生成绩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2. 教师教学水平得到改善,教学效果明显提升。
3.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六、总结。
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才能推动大学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希望全校师生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大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XXXX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督导工作坚持"寓导于督、督导结合、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全校的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及效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及时客观地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反馈教学现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
第三条构建校级督导组、院级督导组、管理干部督课组和学生督课组组成的多层次、立体化教学督导工作体系。
第四条校级督导组成员原则上每院系2名,专业数量较多的院系适当增加名额。
每学期,根据专业增减、人员引进等情形,动态调整,优化结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第五条学校成立教学督导领导小组,作为教学督导工作的领导机构。
教学督导领导小组下设教学督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负责人兼任。
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制定,督导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全校的教学督导工作。
第六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一)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主要环节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指导、质量评估。
(二)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制定、组织实施教学督导方案。
(三)负责教学督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以及反馈信息处理情况的跟踪调查。
(四)统筹、督导专任教师日常学习、培训等常规性工作。
(五)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教学督导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六)将督导简报呈校领导阅示,同时抄送职能部门和院系0第七条校级督导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组长、副组长在督导员中遴选产生。
第八条实行督导组长负责制。
组长根据教学督导方案,组织制定督导工作计划、交流培训、撰写工作总结。
督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第九条督导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度。
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的相关精神,规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提升大学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督导对象和督导内容1. 督导对象本办法所指的大学教学督导,是指对全体教师及其授课过程进行监管的总称。
同时,本督导工作还重点关注对于以下几类对象的监管:(1)新任教师:对于教龄不足3年的教师实行一对一的督导。
(2)教学能力较弱的教师:根据评估情况,具体制定督导计划,夯实教学基本功,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3)新型课程、课堂模式、新的考试方式:确保新型课程、课堂模式的顺利进行,新的考试方式的合理实施。
2. 督导内容(1)教学核心素养的培养,课堂教学的设计、组织、实施和评价。
(2)课堂纪律和管理、学生学习、参与度和反馈情况,包括上课签到、教学管理纪律等。
(3)新型课程、课堂模式和新的考试等方面。
(4)任何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事项。
三、督导机构1.大学教学督导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督导工作,保证督导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
2.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规划和设计教学督导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2)组织、实施及评估教学督导工作。
(3)组织开展教学督导人员培训和知识普及。
(4)协调、指导和督促全体教育工作者开展教学工作。
(5)对教学质量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督导流程1.教学督导应当详细制定具体的计划,对将要开展教学督导的课程进行认真筛选,并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督导:(1)探讨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教学成果的表现。
(2)教学活动的设计稿、展示形式、本体结构。
(3)环境的组成、空间布局和构筑布局。
(4)师生互动的评价方式和实现方式。
(5)考核的考核形式和细则。
2.督导前,应当主动征询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根据督导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督导方案,安排好督导时间。
3.督导过程中,教师应当积极配合,开展学生调查问卷和教师深入交流,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请示并改进。
同时,教务处应当协助督导机构各项工作,如有问题及时协助解决。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草案)-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草案)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运行过程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聘任1.教学督导组专家由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的在职或退休专家与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2.教学督导组实行聘任制,采取院系提名推荐的方式,由学校聘任并颁发聘书。
任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逾期如不续聘,则自动终止聘用。
3.教学督导组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1.注重教育理论学习,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每学年初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及教学工作重点,拟定教学督导年度工作方案。
2.全面了解学校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资源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督导,以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开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负责对全校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教学档案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人次(30学时)。
4.负责对学校本科试卷、毕业论文及形成性评价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抽查或全查的方式了解整体情况,并反馈至各教学单位,规范各教学环节。
5.通过课堂听课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收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反馈至相关部门,以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
6.加强与各教学单位的沟通、联系,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工作,促进各单位教学水平的提高。
每位督导组专家负责联系1~2个学院。
7.参与学校教学评优、项目评审以及专项教学检查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意见与建议,做好参谋工作。
8.教学督导通过开展工作全面收集学校本科教学信息,及时总结和分析深入教学第一线所发现的问题,以不定期编发《教学督导动态》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反馈,为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决策咨询。
XX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XX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督导组在学校教学全过程中的检查、督导作用,建立高效的教学质量管理运行体系,结合《XX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规程》和《XX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责:(一)代表学校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执行各项教学规定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督导。
(二)按计划组织或参与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关于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以及其他教学管理文件等制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听课,了解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情况和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反馈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现状,并对被听课教师按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规范的检查评价。
评价结果可作为教师考核、评估、职称评定、晋升的重要参考。
(四)督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分析、研究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向教学主管副校长及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教学信息,协助领导把好教学质量关,为建立健全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对考试、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巡查和抽查。
(六)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与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总结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学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七)通过对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检查和评价,发现和树立优秀教学典型,尤其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八)对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九)了解教学改革的趋势与要求,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
对违反管理规定、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提出批评,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或学校领导反映。
(十)加强与兄弟院校教学督导组的交流,了解和学习兄弟院校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十一)完成校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教学督导组工作的组织:(一)每学年年末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与教学督导组组长商定下一教学年度工作重点和方针。
大学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
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上级和学校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领导机制学校督查督办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实施。
学校办公室负责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协调、通报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落实情况,统筹各种资源,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督办的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客观公正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全面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
坚持把注重实效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适时督办、定期督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真督实查,克服形式主义、文牍主义。
(四)分级负责的原则。
坚持逐级负责,归口办理,落实到人,分工协作,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内容(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或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上级党委、政府安排及领导同志批示需要我校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党代会、党委(扩大)会、院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年度工作会等综合性会议议定事项。
(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及要完成的实事等。
(四)学校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以及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
(五)师生群众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反映的属于党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六)经各级人大、政协立项,由我校承办的办理件。
(七)干部请销假制度及参会落实情况。
(八)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四、基本形式(一)定期督查:主要针对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学院教学督导实施方案
学院教学督导实施方案一、背景。
教学督导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督导评估可以全面了解教学质量,发现问题,促进教学改进,提高教学质量。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学院教学督导实施方案对于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1.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升;2. 促进学院教学管理体系的完善和规范化;3. 为学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确定督导内容和标准。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教学督导的内容和标准,明确教学督导的重点和重要环节,确保教学督导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2. 制定督导计划。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应该有明确的计划和安排,包括督导时间、督导对象、督导方式等方面的安排。
要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督导的时间和频次,确保教学督导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3. 组织督导团队。
建立专业的教学督导团队,包括学科专家、教学专家、教学管理人员等,确保教学督导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督导团队应该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学工作。
4. 实施督导评估。
根据督导计划,组织督导团队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管理、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结果应该客观真实,为学院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5. 反馈和改进。
对督导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向教师和学院领导反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教师和学院领导应该根据评估结果,积极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督导团队建设,提高督导团队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2. 完善督导评估体系,不断优化评估内容和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3. 加强督导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教师和学院领导对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视程度;4. 加强对教师的督导指导,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五、总结。
学院教学督导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完善。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保证教学环节、维护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性质与功能第一条教学督导是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质量监控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教学监控的专门队伍。
第二条教学督导的主要功能是督促和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督导、检查、监控教学日常运行,收集、分析、评价和反馈教学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学院制订教学规划、决策、教学诊断与改进提供基础资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督导机构与人员构成1.学院设两级教学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实行学院督导组与各教学分院(部)督导组分级督导的两级督导制度。
学院督导组负责全院教学督导,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各教学分院(部)督导组负责本分院(部)的教学督导,分院(部)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2.学院督导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质量监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教师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校内外符合条件的在职与退休人员按照组成,人数保持在25人左右。
学院督导组在三个校区设3个督导小组,每组5-8人,每组设组长1名。
3.教学分院(部)督导组原则上由各教学分院(部)的院长或书记担任组长,分院(部)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督导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及部分专职教师组成,人数保持在5—10人。
4.学院督导组成员在校内外选拔,由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质量监控办公室初审,院长批准,学院颁发聘书,聘期1学年,可连聘连任。
各教学分院(部)督导组成员在本分院(部)选拔,质量监控办公室初审,院长批准并聘任,聘期3学年。
第四条督导组成员基本条件1.具备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和先进教学理念;2.熟悉高职教育现状和规律,关心学院发展,热心教育教学工作;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且能积极发表个人见解;4.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精力和时间参加有关活动;5.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大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大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大学督导工作逐渐成为保障高校教学质量和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
督导工作的开展对于提升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任务。
1. 目标,提高大学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实现教学目标。
2. 任务:(1)建立健全大学督导工作机制,明确督导工作的主体、对象、内容和方式;(2)完善大学督导工作的评价体系,确保督导评价的客观公正;(3)加强对大学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教学水平;(4)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教学资源的共享。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大学督导工作机制。
(1)确定督导工作的主体,由学校领导牵头,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2)确定督导工作的对象,全面覆盖大学教师和学生,确保每位教师和每门课程都能够接受督导评价;(3)明确督导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包括教学质量评估、课堂教学观摩、教学档案审核等多种方式,确保督导工作全面、多样化。
2. 完善大学督导工作的评价体系。
(1)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学生评价等多个方面,确保评价指标全面、客观;(2)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手段,包括问卷调查、课堂观察、教学档案审核等多种方式,确保评价手段多样化、灵活性强;(3)建立健全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指导其改进教学方法,确保评价结果能够起到实际的改进作用。
3. 加强对大学教师的培训和指导。
(1)组织教师培训,包括教学方法培训、教学理论研讨、教学案例分享等多种形式,确保教师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2)开展教学指导,对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教师能够及时改进教学方法。
4. 推动教学改革。
(1)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支持教师开展教学实践研究,鼓励教师尝试新的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过程更加生动有趣;(2)促进教学资源共享,建立教学资源共享平台,鼓励教师分享教学案例和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资源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
大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范教学督导工作流程,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大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学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应遵循“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中心,以质量为导向”的教育思想,注重实效,服务大局。
第四条教学督导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教学目标和效果;(二)教学过程与方法;(三)课程设置与更新;(四)教材选用与更新;(五)教师教学能力及师德;(六)学生学业质量;(七)教学设施和环境。
第二章教学督导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应当设立教学督导办公室,专门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第六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学院全面的教学督导工作;(二)制定教学督导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开展教学督导,并对教学督导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四)建立教学档案和数据平台,提供教学信息和教学数据支持;(五)开展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六)参与学院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七)开展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教学督导办公室应当配备专兼职督导,督导人员应当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督导工作经验。
第八条学院领导应当充分重视教学督导工作,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教学督导工作流程第九条教学督导工作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确定教学督导计划和实施方案。
每学年初设定教学督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督导课程、督导时间、督导方法等内容。
(二)开展教学督导。
督导人员按照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教学督导。
督导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师师德、学生学业水平、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方面。
(三)分析教学督导结果。
对督导结果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方案和措施,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反馈教学督导结果。
将督导结果反馈给教师和学生,指导教师改进教学,促进学生进步。
(五)建立教学档案和数据平台。
收集教学数据和信息,建立教学档案和数据平台,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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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生命线。
针对我院办学层次提高和规模扩大的实际,为加强教学监控,确保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建立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制度。
为保证教学督导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督导员的选聘
(一)院、系(部)督导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年。
(二)院级教学督导员8—10人,由学院聘请教学及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退休教授、副教授担任,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
(三)系(部)教学督导员3—5人,由各系(部)从本单位在职人员中聘请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教授、副教授担任,设组长1人。
由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督导员的职责
(一)院级教学督导员的职责为:
1、监督、检查、指导各系(部)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教学纪律,对教学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加全院性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活动。
3、指导系(部)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制度建设、实验室和图书资料建设。
4、随机听课,每周2节,对讲课教师进行具体指导,向有关单位反馈
讲课情况。
5、参与有关教学奖项的评审工作。
6、检查、监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7、协助教务处做好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8、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督导工作。
(二)系(部)教学督导员的职责,由系(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院级督导员的职责制定。
三、督导活动管理
(一)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管理、考核。
(二)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由系(部)管理、考核。
督导组长每月向教务处通报督导工作情况。
(三)新学期开始督导组制定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写出工作总结。
(四)由分管院长主持,教务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院督导组长和系(部)督导小组长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四、督导员的待遇
(一)学院督导员聘任费每月200元。
(二)系(部)督导员每年计60课时。
五、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